Three:
我偷了一个巨大的Panasonic录音机,走到哪儿带到哪儿,播放Ted Nugent,Cheap Trick,Queen,Cream,和Edgar and Johnny Winter等。我每天都偷些磁带,一个乐队一段时间的吸收。一般我会先听乐队的现场专辑,因为我相信那是唯一的方法来判断这个乐队是否值得你花时间去听。如果他们现场很棒,我才会去偷他们的整套专辑。我还喜欢听他们的精选歌曲的现场版,来决定要不要偷整套收藏-我很节省。我现在也喜欢现场专辑,作为摇滚歌迷,我还视自己为歌迷,没有比听你喜爱的乐队现场更好的事。我一直相信我钟爱的乐队最好的片断是收录在他们的现场录音里,无论是Aerosmith的Live Bootleg,The Who的Live at Leed, Rolling Stone的Get Your Ya Ya's Out, 还是Kinks的Give the People What They Want。多年后,我感到非常自豪当Guns N Roses的Live Era被发行,我认为它记录了一些很美好的时光。
。。。有人放了一盘Aerosmith的Rock在唱片机上,我只听了两首歌,但那已足够。它有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陋街野猫般的感觉。如果主音吉它是我从未发现的真正自我,这张唱片则是我一生等待的专辑。。。Rock直到今天还给与我当初的震撼:主唱的嘶吼,狂躁的吉他,冷酷的蓝调摇滚,摇滚就应该是这样的。Aerosmith演示的生涩青春是我当时内心感受的完美表现,那张唱片说出了我的心声。
我全力投入苦练“Back in the Saddle,”我偷了这盘磁带和一本Aerosmith的曲谱,一直放到我能记住那些和弦节奏。在此过程中我学到了非常有用的一课:音乐课本不可能教会你全部。。。
在学Back in the Saddle时,我意识到Joe和Brad各自独特演奏方式,和没有人能够完全抄袭他人,弹出来的是你自己的声音。模仿只能作为寻找自己声音路上的一个台阶,但最终不可以代替你自己的心声。没有必要每个音符都要弹的和你的偶像一样,吉它是一种表达私人情感的乐器,就是一丝不差成为--每个乐手的延伸。
我高中最好的朋友Matt的爸爸就是Seymour Cassel,过去50年里最好的配角演员之一,他在差不多两百个电影里出现过,一个好莱坞的传奇。有一天Seymour瞧着我,给了我一个让人忘记了我本名的外号:我在他家里从一个房间游荡到另一间,寻找着当时我在找的东西,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以他和蔼的眼神把我停住,“嘿,Slash,去哪儿啊,Slash?啊?”
很明显这外号留住了,当时也在Seymour家的朋友回到学校后就开始叫我Slash,很快它成了人们唯一称呼我的名字。那时我们只认为它很酷,直到多年后Seymour给与了正规的解释:我当时随Use Your Illusion巡回演出在巴黎,和我妈妈,Seymour碰巧也在。我们三个在用午饭时他向我讲解这个名字的含义,它概括了我总在不停奔走的这个形象,他为我能有今天感到骄傲,也很高兴他是我为人广知的艺名的发明者。他眼中的我是不停的为下一个目标而奔走,他是正确的:我无休止的奔波比我坐下的时间都要多,在没完没了的游动,通常说再见跟见面问好相差只有一瞬间,他将这一切都完美的总结在一个字里了。 Four:
我参加的第一个乐队叫Tidus Sloan,那是个纯演奏型的乐队因我们找不到一个主唱。我当然不会自己上前去唱,我不具备前台人物的那种风范,能让自己站到台上和人们说两句对我来说已经够难的,我唯一想做的只是不受干扰的弹琴。总之,在Tidus Sloan我们弹早期的Black Sabbath,早期Rush,早期Led Zeppelin,和早期Deep Purple,没有演唱部分,早在复古风刮起前我们就已经是一个复古型乐队了。
我们高中也有其他的几个吉他手和乐队,比如说Tracii Guns和他的乐队Pyrhus. 我承认有些嫉妒,因我刚开始弹吉他时还没有一个自己的电吉他;Tracii则有一个黑色的Les Paul (是真格儿的)和Peavy扩音器,我怎么也忘不了他给我留下装备完全的印象。我们经常在开Party时看对方演出,颇有些相互较劲儿的意思。
初上高中时,当时有实力的摇滚/硬摇乐队很多,可供我参考和学习:Cheap Trick,Van Helen,Ted Nugent,AC/DC,Aerosmith,和Queen都在他们的创作顶峰。与同期其他弹吉他的朋友相比,我从没有去刻意的模仿Eddie Van Halen,他可曾是个偶像级的人物。所有的人都在试图抄袭他,但无人能明白,他的那种感觉是不可复制的。他的声音是私人化的,我想象不出如何去仿造或体会,我听他的歌时也试着演奏几个他的习惯性蓝调音符节奏,很少有人能听出这才是他的经典所在,因为人们不曾认识到他超越的节奏和旋律感觉。所以当其他人听着Eruption苦练Hammer-on(指法)时,我只是在欣赏Van Halen。我一直比较喜欢独立的吉他手,从Stevie Ray Vaughn到Jeff Beck,到Johnny Winter,到Albert King, 我在学习他们的技术同时,体会他的琴中的精神对我帮助更多。
高中时期时事也有不少变更。80年左右,英国庞克开始入侵洛杉矶,最终变成一种与原意毫无关系的怪胎。它更像是个不可忽视的时髦宣言:突然间我身旁的大男孩儿们都开始穿扯烂的衣服,Creepers(鞋),和挂满钉子的铁链钱包。我从未理解这种东西为什么会热起来,只是好莱坞又一个肤浅的把戏,在Rainbows,The Whisky,Club Lingere,和Starwood随处可见。
Intro:
我们不是那种轻易接受被拒绝,而更像是拒绝他人的人。就每个成员而言,我们每人都不缺乏街头智慧和独立能力,我们习惯按自己的方式生存,宁死都不会妥协。当我们成为一个团体,这种精神狂增五倍,因为我们对自己兄弟就像对自己一样。
我们整体的毅力与投入是我们靠自己成功的原因,但成名之途从来满载坎坷。我们与同期的其他乐队都不同:我们不喜欢任何人指手画脚,包括亲朋好友,谎话连篇的经纪人,狡诈的星探们。我们没有招摇引起注意,也避开通往成功的捷径。我们等着有日名气会家喻户晓,和音乐界的注意,当那天终于到来时,我们狠狠赚了一把。
One:
演出前几个钟头我们到了Donner的家,除了吉他外一无所有,我们得尽快找些设备。我前面提过,Duff在搬到LA之前曾在几个西雅图著名的庞克乐队中待过,只有靠他找找关系。他打电话给Fastbacks的Lulu Gargiulo,是她最终救了我们一命,借给了我们他们的套鼓和音响Amps,她以个人的力量使第一场Guns N Roses演出如期进行,我在这里再次向她致意。
俱乐部叫Gorilla Garden(猩猩花园),是个典型的庞克摇滚狗窝的缩写:潮湿肮脏,充满了过期啤酒的臭味。。。我们上台做了演出,观众反映不冷不热。我们大概唱了7,8首歌—Move to the City, Reckless Life, Heartbreak Hotel, Shadow of Your Love, 和Anything Goes等等,演出很快就完了。那天晚上的演出体现了乐队初期粗糙的轮廓,等兴奋紧张过后,演出就结束了。过程中出错不多,整场还说得过去,直到该我们收钱的时候,那才是一番苦斗,就像我们早期的事业一样。
俱乐部经理拒绝付原先说好的150元。我们对待这个难题就像对待一路上遇见的其它困难一样---用整体的力量。我们收拾好装备,搬到俱乐部外,然后把这个家伙围困在他的办公室。Duff跟他交涉时,我们都守在两旁,不时吓唬这小子一下。我们封死了门,把他当作人质,直到他吐出100元演出费。为了少的50 块钱,他说了些狗屁不同的理由,我们才没心思理会他,拿着100块就离开了。。。
多年后我才意识到,也是我们当时没想到的,这次远行巩固了我们大家的友谊,使乐队成为一个整体,也是对我们决心的一次测验。在两星期里,我们玩了,唱了,顶住了,经历了仿似一生的故事。还是一个星期,我想应该是一周,谁记得呢?
Guns首场演出地点是西雅图其实非常合理,我们与其它普通LA乐队的不同就像西雅图的雨日与南加州的阳光一样。我们受的影响主要来自Aerosmith,至少是我,还有T Rex,Hanoi Rock,和New York Dolls,我想,你可以说Axl就是Michael Monroe的另一个翻版。
Two:
我们常去Nicky家的音棚排练,在那里乐队配合日益默契成熟。Izzy带来了一首Thinking About You,我们也很喜欢,我和Izzy的第一首歌Don’t Cry被进一步完善。Izzy写了另首新歌的Riffs,叫Out Ta Get Me,从第一次听到起我就灵感四射,我们很快就完成了整首歌。Axl想起了当初他在我妈家暂住时我弹的Riff,那是Welcome to the Jungle的开场和主要Riff,这首歌是乐队作为一个整体创作的第一首歌。当时我们正在排练场闲想写些新歌, Axl突然记起了这个Riff:
“嘿,上次你弹的那个Riff怎么样?”他问。
“你和我住的时候吗?”我问。
“对,很棒,再来一次。”
我开始演奏,Steven立刻打出了节奏,Duff加入了Bass部分,我们投入了工作。我写了合唱与独奏部分,Axl填了词。
Duff是这首歌的稳定剂,他想出了各部分的分段,震耳的Bass Line。Izzy则为歌曲添色,使其更丰满。三小时后,歌曲完成,整个曲编和专辑上的版本几乎相同。
我们还需要一个前奏,我用我廉价的Boss吉他踩板上的Digital Delay(数字立体声延迟踏板)编出来了。这破东西总算值了点钱,虽然很差,但它制造出的强烈回音效果很好的陪衬了歌曲的气氛,也是我们首张专辑的重量级开场。
很多我们早期的歌曲在创作上看上去太容易了。Out Ta Get Me只用了一个下午,比Jungle还快。Izzy带来了Riff和基本的结构,在他弹奏的时候,那些音符冲击着我的耳朵,使我灵感顿生。编曲进行的非常快,连最复杂的部分—双吉他段落—也在二十分钟内搞定。
我从未在任何乐队体会过音乐灵感的激发来的如此自然流畅。虽然没听其它人说过,但从整体创作的速度上看,他们也和我的感受一样。当时我们仿佛分享着共同的音乐爱好,就像是团体内部的秘密语言。我们彼此熟悉,在排练的时候相信对方的能力,可以创造出最完美的曲调。当我们齐心合力,一切真是再简单不过。
Three:
随着每一场演出,歌迷日益增多,通常也包括新的对头。这并不重要,我们越是卖座,就越容易得到演出机会。我们的乐迷从一开始就是个混合体:有庞克,重金属,瘾君子,神经病,和其它不容易被形容的怪类。实际上,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找不出一个适当的词句来描述他们,我也不在乎。Guns死忠的歌迷,我想应是有着共同语言,不在乎显示自己特别一面的另类。
当我们的名气在本地越来越大时,我们联系到了一个经纪人Vicky Hamilton,她曾帮助过Motley Crue和Poison乐队,在他们早期。Vicky是个将近1米80的高个儿胖女郎,有一头的金发和尖细的嗓音。她坚信我们会有出头之日,帮助我们免费做宣传。我非常喜欢Vicky,她很实在,有好的用心;她帮我复印乐队演出的画报,在LA Weekly上登广告,与演出组织方交涉。我协助她一起工作,尽我们所能来帮助乐队;有了她的大力协助,我们的事业终于起步。
我们开始每周至少一次演出,曝光频繁也增加了新衣服行头的需求。我的三件T恤,借的皮夹克,一条牛仔裤,和一条皮裤显然已经不够,所以我在乐队首次周六晚Whisky俱乐部作为主角演出前的下午,决定外出找点行头。
经济上我捉襟见肘,只能在Hollywood商店里转,碰碰运气。我从一家店铺偷了一条黑和银色的圆皮带,就像Jim Morrison常戴的那个。我计划穿在我的牛仔裤或皮裤(我姥姥旧公寓旁的垃圾堆里掏来的)上,直到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在一间叫做Retail Slut (贱妇零售)的铺子。我买不起它,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不知道该怎样去偷一件东西,但我知道我必须拥有它。
把一个高筒黑帽藏在衣服下面是有点困难,尽管多年来有不少人成功的把它从我身边偷去。话说回来,我至今不敢肯定店铺的打工仔是否注意到我,如果有,他们是否真在乎我光天化日下把它拿下货架,没事人一样头也不回的走出店门。我不清楚什么缘由,那个高帽就像和我有语言交流一般。
回到公寓,我意识到新“购买”的商品配在一起更好看:我剪了皮带,使它能装到帽子上,看上去不错。我更加兴奋,当发现把它拉到底时,别人看不见自己但我去能看到一切。有人说过,吉他手习惯隐藏在乐器后面,我的帽子,给了我神秘的惬意。虽然我不是头个带高帽的人,但它是属于我的,已成为我形象不可磨灭的商标。
实际上,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我们开始公开表示对同区其它乐队的鄙视和敌对。我们并没有刻意的去挑衅他们,但因Axl反复无常和随时都有可能发作的名声,最后导致所有和我们同台的乐队都很怕我们。我记得跟他有几次晚上没有任何理由的和陌生人群殴,在Axl看来,插架的原因总是很充分,虽然我觉得只是打街架,真的在街上,起因通常是有人看他的眼神不对或说了句什么。尽管我必须承认那是段极开心的时光。
(上图Axl为Michelle Young拍摄,下图是Izzy,Axl,和Chris Weber)
One:
我们在写歌这方面可算是工作狂,每天都在排练。因我和Axl都住在里面,我们的排练室不久就成为了深夜狂欢的无名高地。受四周影响的启发,我们在那儿写出了不少好歌,像Night Train,My Michelle,和Rocket Queen。
我不记得是由谁先开始的,有人吼出了“I’m on the Night Train!”我们马上加入唱下去直到Axl想出了歌曲的复词:“Bottoms up!”“ Fill my cup!”“ Love that stuff!”“ I’m ready to crash and burn!”
歌曲在这个神奇的时刻一气呵成,像Paradise City一样,Night Train是我们就地成歌的见证曲,没有意识到它准确的捕捉到我们当时的生活。也跟Paradise相同,这首歌有它纯洁的一面,几乎像是首摇篮曲,孩子们在操场上唱的那种稚气的可爱曲调。坏孩子的操场就是那个陋街后巷。
这首歌真让我们欲罢不能,只用了一天我们就完成了,Axl写了歌词,我们做了剩余的。我们在下场演出时立即试唱了它,观众反映很棒。这首歌字里行间有一种节奏从一开始就让我无的疯迷。后来我们在大场子演出时,我每次弹它时都会忘我的投入:来回跑满全场,扩音器上跳下,,,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其它任何一首歌能让我现场如此痴迷。
Two:
还有一首在排练室诞生的经典:My Michelle。几天下午,音乐原架就形成了。应该是Izzy和我完成的基本结构,然后像往常一样,Duff做了进一步完善。总之,不是我写的歌词,但我知道写的是谁。歌中的主角是Michelle Young,我的初恋女友Melissa的朋友,我们上初中时就认识了。
从小时候起,她就神经兮兮的。她成年后在我们圈子里混是和Axl一起,他们有过短暂的情史。他的歌词是关于她私人的成长经历:她爸爸确实是在色情业工作,她妈妈吸毒成瘾,后来自杀了。但看到曾在洗手间共享香烟的初中同学,被当作劲歌的素材底料,我感情上不容易接受。有天我质问了Axl,因为我想不出Michelle看到自己的故事被公开会怎么想。
“嘿,Axl,”排练这首歌后我问了他,“你不认为Michelle会生气吗?”
“她为什么会?”他反问,“都他妈的是真事儿。”
“对,是真的,但我不知道经你之口说出来会怎样,你不能改改吗?”
“No,”他答到,“这是事实,即时她不喜欢,我也会如实去写。”
我担心最糟糕的会发生,虽然控诉我们不太现实,因我们当时身无分文。我还是怕Michelle会做其它的报复我们,至少我想她会仇恨这首把她生活暴露于众的歌。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从我们现场演奏这首歌到专辑的录制,Michelle一直沉浸于成为公众人物的喜悦里,当时这是最让她开心的事。但和其他的被Guns N Roses黑暗圈子吸引的朋友一样,她离开后与进来时面目全非。他们大多数不是进了戒毒所,就是监狱(或两者都有),但我很高兴能告诉你,她最终悬崖勒马,重新开始生活。
(Izzy写的Thinking About You,Axl的My Michelle手稿)
Three:
Rocket Queen的灵感是来自我最初遇见Duff时写的一个Riff。它是专辑上比较复杂的一首歌,把Riff和Axl的合唱旋律配合破费了些气力。歌词是关于我们共同的朋友Barbie,她十八岁时就声名狼藉。她曾是个瘾君子和“地下女皇,”后来成了老鸨。当时Axl正为她痴迷,我听说这么多年后她还挺好的。
我们排练室旁边还有一个乐队在练习,我们从不记得他们的名字,哦,等会儿,他们乐队叫Wild,Dizzy Reed在里面当键盘手,因此他们得以成为朋友。Wild是那种典型的让我不感兴趣的乐队,我也没去看过他们的演出,但我常跟他们Party狂欢。
我们与当地其它乐队一点也不搭界,通常也对他们在做什么不感兴趣。但和其它乐队不同,我们对Poison的鄙视与厌恶是无声但非常强烈的。他们在当地最出名,也代表着我们最厌倦LA风格乐队总和的化身。我们早期曾与他们同台几次,每次都有事故发生。。。Street Scene那场演出就非常值得回忆。我们被定位Poison的暖场乐队,这是个比较大的场子。这也是我们有史以来最大的演出,我们早就准备好了把Poison比下台去。事实证明我们并不需要那样做:我们在台上卖力出演,所有观众更加疯狂投入,纷纷爬上台前架子,推摇舞台显示兴奋。我们完场的时候,火警不得不关闭场子。我还记得看到Poison浓妆艳抹现身准备演出,却没有地方可唱,我感到挺高兴的。
Four:
从Stone俱乐部演出回来的路上也故事连篇:当时我们在租来的大面包车里,一边喝酒一边弹箱琴,我来了一段即兴,就是以后Paradise City的前奏。Izzy和Duff马上接手弹了起来,我则在做和弦编写。在我为一个旋律反复弹奏时,Axl插了进来。
“Take me down to the Paradise city...”
我继续弹奏,并也不时加入几句随兴的歌词,“Where the grass is green and girls are pretty,”(绿草青青,姑娘靓靓)我唱到,虽然觉得很土。
“Take me down to the Paradise city,”Axl又唱到。
“Where the girls are fat and they’ve got big titties!”(姑娘肥肥,奶子大大)我喊到。
“Take...me...home!”Axl唱。
最终投票“grass is green”那段稍微好一些,虽然我仍坚持自己的另类词作,但作为少数我被镇压了。
我把歌曲基本构造延伸了,大家每人都按顺序即兴唱出一句歌词,就好像我们在去摇滚夏令营的公车上一样。看着洛杉矶的蓝天,还真挺像。大家一起吟唱的同时,我猛敲出了支撑整首歌的重节奏Riff,那也是Paradise City成为我最喜爱的Guns N Roses歌的时刻。
Five:
我们成了当时洛杉矶大家都在谈论的乐队,同时也引起了唱片公司的注意。人们奔走相告,连Geffen唱片的Tom zutaut都来到Troubadour看我们演出,他故意在两首歌后就离开,一路上告诉所有他碰到的星探我们一文不值,他做这一切是因为他计划立即与我们签约。
Tom签下Motley Crue后就成为音乐界传奇式的人物,其他的星探都在注视他的一举一动,因为他点石成金的直觉。在我们又去Troubadour演出时,他来到后台自我介绍,我记得全乐队都认为他是唯一值得我们尊敬的代理人,他的成绩已经说明了一切。他的热情是真挚的,他告诉我们是他继AC/DC后看到的最棒的乐队,当他谈论我们的音乐时我们能感觉他对我们了解比其他任何人都多。多年来我们经历起伏不断,但Tom还是有办法吸引我的注意力;在他想要我去看一个他考虑签的乐队时,他只需要对我说,“我再也没见过像这个乐队一样生猛的摇滚,除了第一次看你们演出。”那天晚上在台后Tom让人感到非常的诚挚,虽然我们当时没有告诉他,我们没有与其他任何人签约的意图。
Tom试图欺骗竞争者的小花招并没有生效,关于他对我们感兴趣的流言四起,一夜之间全城的唱片公司都想与我们取得联系。
那是段好时光:大公司的免费午餐,晚餐,酒水,和其它的东西我们照单全收。以下的两个多月里,向我们献殷勤的都有Chrysalis,Elektra,Warner Bros,和其它。我们通常会懒散的去些高档餐馆,点些奢侈的液体午餐,然后坐下和他们玩游戏。在答应任何东西前,我们只对下次午餐再碰头表示赞成。
(图中为Izzy女友Dezi,和Tom Zutaut)
Six:
这个循环游戏一直继续到我们去见David Geffen,与Geffen唱片签约的那天。在谈判的过程中,我一直坐在那儿看着David,上次看见他我还只有八岁,我在回忆那时候常和爸爸一起来交他的唱片图案设计。我想知道David还认识我吗,后来我妈妈告诉我,他当然不记得你了。
协议很快就顶下来了:我们强调六位数报酬,和其它,在当时作为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来讲是前所未有的。他们同意了。
Guns N Roses最终签下来。刚成为签约乐队,公司就不让我们继续演出,他们让我们保持低调,增加些神秘感,前把其它事情做好。公司和我们签约大约是25万,先期奖金是三万七,我拿到手的是七千五。我们大家最终认识到,以后回回都一样,我们碰到最糟糕的事就是手持巨金,而无所事事。
待续。。。
(Slash和父亲Tony)
Tom出主意试试Spencer Proffer怎么样,他曾与Tina Turner,Quiet Riot,WASP合作。我们带着设备来到Spencer工作的Pasha Studio,准备用SCOM来做个试验。Spencer是个好人,实际上是他的建议歌曲最后高潮前需要个激情的分解部分。他是正确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该如何去完成它。所有人都坐在控制室,一遍又一遍的听,一无所获。
“Where do we go?”(怎么办呢)Axl自言自语,“Where do we go now?... Where do we go?”
“嘿,”Spencer说到,把音乐关小,“怎么不试试唱这个?”
然后这就成为了歌曲分解部。
Sweet Child的小样最终非常完美,我们还和Spencer合作了不少其他Appetite的歌,但最后我们还是对他作为我们的制作人缺乏信心。我们探索制作人之路在继续延长。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