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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我上高一的时候,拿着个破松下CD机听涅槃的不插电,当时心里想,cobain的吉他技术真是太神了,我能弹他那么好听就好了,于是我拿起了吉他。很快我就发现那些歌实际上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喜滋滋的天天弹《about a girl》、《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lake of fire》那几首歌,觉得自己是个正儿八经的吉他手。当时和我一起学琴的大多在弹流行歌曲,我当时真的觉得自己太牛逼了。
后来听枪花,slash手里的les paul发出了美妙的声音,我开始疯狂的崇拜他,疯狂的喜欢les paul(这直接导致了我的第一把电琴就买了EPIPHONE的std),当时slash在我眼里是世界第一,整天在木吉他高把位蹩脚的弹sweet child o‘mine ,弹knocking on the heaven’s door 。
那两三年的时间,我听的最多的就是涅槃,枪花,曼森,甲壳虫,还有一些杂的合集(现在回头看里面有很多经典但当时不能接受的东西)。记得很清楚,那期间我搞到了一套碟,六七张吧,叫摇滚天堂,每张里面都有几个很著名的乐队或者乐手的介绍,还有他们的主要专辑,那套碟给我的摇滚世界打开了一扇大门,我整天研究,听里面的歌,其中有张碟就是说jimi hendrix的,碟里对jimi的介绍和评价非常之高,具体怎么说的我记不清了,总之用了很多极端的赞美字眼去评价他。于是我激动的听了一遍里面他的推荐曲目,当时大失所望,心里想,这弹的是啥啊,乱七八糟的,我想,不会是自己欣赏不了吧,于是仔细又听了一遍他的那几首经典,还是不喜欢,当时就觉得little wing挺好听,也仅仅限于弹奏部分,觉得他一唱就不怎么样了。那套碟倒是让我对几个朋克乐队和一些前卫金属留下深刻印象,如greed day,off spring,rhapsody等。
那段时间正好网吧也普及了,经常上网去找视频看找东西听,也看了很多文章,看到很多人对jimi的”溢美之辞“,当时还和一个一起学琴的朋友讨论,得出的结论是虽然jimi被称为大师的偶像,但是他的歌就是不好听,咱就是不喜欢。现在想想真是不知者无畏,当时的眼界决定了欣赏水平,欣赏水平决定了品味。就好比你给个刚开始学素描在画静物和石膏头像的人蒙克、凡高、马蒂斯的画看,他大多会觉得这画的是啥呀,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人画的鬼似的,不好看,不喜欢。相比起来,他可能会觉得他老师画的跟照片一样的石膏像更加好看。(我也不是非常懂绘画,只是举个例子)
再后来上大学了,一同学介绍了那时候的G3给我,没记错的话是vai,joe和杨胖子,他最喜欢杨胖子,而我被vai修长的手指,大嘴和疯狂的摇把征服了。吉他竟然能弹这么快,我跟朋友说,你看他能把几个音弹的连起来,像是一个音那样,太牛了。当然,vai很多歌也很优美,不过那时吸引我更多的是他杂耍般的琴技。旁边还有学校弹琴的哥们整天把速度速度挂嘴上,一见面就问”你速度多少了?“ ,一帮人乐此不疲。
大二,一个英语系的哥们介绍了clapton和SRV给我,他是学校口语协会的会长,经常和一帮老外混一起,受blues影响比较多。听他们的东西,我开始更加关注吉他的旋律和味道。同时,另一帮琴友对速度的追求达到了巅峰,开始为了速度调极低的弦距,用008的弦(可能是模仿杨胖子吧?)。终于有一天,一个速度哥找了个视频给我看,他说是他看过最厉害的人,用双头琴,四头琴,吉他用29品的! 没错,是”无影手“angelo,我看了一会,心里想这是运动员呢还是吉他手呢?听着他弹的东西,我在想这好听吗?音乐本身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是技术,旋律,内涵还是味道?随后放弃了对速度这种东西的盲目追求,还听了一段时间的古典乐,莫扎特,肖邦的钢琴曲,海菲兹的小提琴,马友友的大提琴,还有一些民族音乐,还有爵士乐,尤其喜欢louis armstrong。
大三吧应该,突然又想起了jimi,翻出他的碟塞入CD机,突然觉得他每个音符都是那么美妙,厚厚憨憨的嗓音也是恰到好处,一些奇怪的和弦和音在他的曲子里都那么的协调而有味道,那长长短短的solo每个都是那么的丰满性感,一切都那么的完美。 我回想高中时第一次听jimi的感觉,完全想象不到那时为何会觉得不好听,那时的想法是对的,”可能是自己还欣赏不了“,那时的我不知道好在哪里。
在蒙特利jimi翻唱dylan的那首like a rolling stone, 前奏他一边说话一边弹jimi式的和弦,吉他躁动不安,在他说完歌名以后突然一切都沉下来,吉他声变的润而清亮;在怀特岛一帮人坐在地上听wind cries mary,jimi安静的抱着吉他低吟浅唱,鹿般的大眼睛低垂;woodstock上jimi弹国歌时中间流露出的痛苦和撕心裂肺的琴声;以及跪在被点燃的吉他前的jimi中邪般的表情;每当看到这些片段,我多想回到那个年代,去亲耳在现场听听jimi的表演。
然后听歌至今,也一直没有放下吉他,快三十的年纪了,一直觉得jimi的音乐无人能够超越,爱上jimi以后我就没有再动摇过,因为我知道他有多好,他好在哪里。请不要问我:”那你倒是说说他好在哪里啊?“ 我没法说,尤其没法对不懂他音乐的人说,你会因为听我跟你描述一个女孩如何美丽然后就爱上她吗?
不要说jimi只是那个时代的神,无论说技巧还是音乐性开创一个时代的人很多,但是只有一个jimi,吉他史上的No.1只有一位。他能站在顶峰,并不是由于一些人说的”出于对逝者的慰藉而不好意思去争抢名誉“,不是”由于他的技术在那个年代能秒杀其他所有人“,请问,你除了吉他的技巧注意到别的东西没有?还有人说:“jimi只是在那个年代厉害罢了,在现在jimi连酒吧的活儿都接不到”,这不是对jimi的亵渎,这是对音乐的亵渎。音乐的灵魂不是可发展可更新的科学技术,几十年后,好的音乐就落伍了,就不好听了?如果这么说,我是否可以说justin bieber可以完爆jackson呢?经典的东西永远是经典,音乐发展带来的只是音乐形式的丰富和音乐技术设备的进步,音乐的灵魂不会变。还看到一个人反复说:“去看看吉他人物论坛里的主题数什么的就明白了。”(如理解错误请见谅)这更是愚蠢透顶,beyond论坛主题数最多,能说明什么?你去各大音乐网看看,凤凰传奇点播率巨高,那么凤凰传奇就是最好的音乐?
被写进中国历史书的甲壳虫为jimi翻唱他们的歌感到自豪,clapton看jimi的现场看到双手流汗颤抖,fender 50th 演唱会上有四位大师(没记错的话)翻唱jimi的歌,而国内竟然有人说把那个时代的jimi拿到现在连酒吧的活都干不了,太牛逼了。
jimi死于27岁,他的一生很短,留下的东西也不多。但如果你不会品味,永远不要评价他,因为你很可能会在以后的某个时候为自己以前的话感到羞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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