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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13歲,剛上中學1年級,那時候剛接觸了木琴(很便宜那種),我就覺得是我一生不可放棄的,很刻苦去練,但是在10年前,我們與內地的思想不一樣,彈結它,搞band,可以看成流氓,所以是個正常家長都會反對的,但是我就是很愛,我阿婆過年給了我零花錢,我花了不到160元買了一把木琴,很開心,和我2個好友一起彈。
我們三個人最後組建了我的第一支樂團,玩punk,當時除了我的電吉他(st雜牌,花了450元)一手琴,剩下都是和本土大學生買的2手bass和鼓,還是和老師借錢買,老師也很支持我們,最後樂團之間受了外界影響(學長們的嫉妒以及謠言)解散了,我加入了第二支樂團至今,一遍讀書一遍做,一邊工作一邊做,音樂節上了 專集前不久出了。
mv也拍攝結束後期製作了,這10年一直音樂陪伴成長,一直離不開,樂團的精神鼓舞著我,小時候覺得gibson是個夢,fender是遙不可及只能看的,如今擁有了gibosn和fender,只要努力熱愛,我相信這10年我沒有浪費,在gc的幫助下,讓我更加了解到更多知識。附上樂團在錄音棚練團小設備照片,世界末日前向琴友們問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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