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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先生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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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16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先生請進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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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先生您好:
鄙人很欣賞您寬厚的精神,原諒別人是一種難得的美德。
如果我是版主,初次看到此篇文章,我也許會採取跟你相同的處置吧!
我想您一定是一位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對社會充滿光明面的看法,
我之所以揭發,並非基於仇恨心裡,而是希望更多的人別再上當。
我很願意原諒別人的過錯,就如同您所說的把馬鈴薯放下,
但是您知道嗎?那個人的過錯不是一次或兩次,從他出道是二十年來,
他犯下的過錯是一大籮筐,凡是跟錢有關係的,幾乎都是帳目不清,
那些人都跟版主一樣善良,試著把身上的馬鈴薯放下,希望給予自新機會,
畢竟那人也是人才,不想如此斷送其前程,哪知那人還是劣性不改,
我們每次都把馬鈴薯放下,他卻自己往我們的身上放更多馬鈴薯,
最近的事發生在近一兩年,幾乎又是同樣的事。那人算算也年近四十吧!
當然,把琴拿到手的學生不算損失,他的馬鈴薯只有小小一粒,最多只是
在言詞上被騙,可憐的那位製琴師,家住矮小屋,家中有老婆與小孩嗷嗷待哺,
想想自己辛苦的勞動所得,碰到了騙子,剎時化為烏有,誰幫他們放下馬鈴薯,
還是叫他們天天吃馬鈴薯算啦!雖然製琴師自認倒楣,但我請問版主,
我們的社會正義在哪,人人學阿Q,國家社會如何進化呢?
一個人第一次犯過錯,可以說是無心,第二次可以說是不小心,第三次,第四次,
您如何說呢?
這人很聰明,利用他自己的形象,對方往往都不加防備,才會被得逞。
要是早知道,大家有防備,或是白紙黑字留下確切證據,也不會也這麼多受害者,
從有網路通訊,那人便化名攻奸別的老師,甚至是自己的老師,
我們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這些文章我們不必在台灣貼,因為大家都已經知道如何防範。
最主要的,我們只是想提醒各位吉他之友!
今天您刪除那篇文章,我並不怪您,我只擔心那人或許會因此更肆無忌憚!
相反的,如果那人就此洗心革面,卻是我樂意見到的。
最後,多次煩擾版主,在此謝過!
如果您也要刪除這封信,我不表示意見,因為我已盡我的社會責任。
发表于 2002-8-16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恩,马铃薯哲学。

个人意见:网络是个人人都有发言权的媒体,每个人的发言都有他自己的责任。但事实又怎么样呢?

个人以为,一个人要想评价另一个人,最好是他的朋友,只有他的朋友最了解他,除非他没有朋友。

大概如此,相信那句话:清者自清。

发表于 2002-8-16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從法律的觀點來說,您敝須有證據做此項指控,您認為那位先生有名,可惜我沒聽過他的演奏
沒證據的指控涉及誨謗及公然汙辱,您要小心阿 ,免得倒打一耙
发表于 2002-8-16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这个嘛,所以说,真正的好记者是难得的,能公平、公正、客观地记录一件事,不夹杂过多的主观判断。
这位仁兄,如果确有其事,不妨以客观冷静的方式告诉大家,真凭实据,就是说出其姓名又何妨?(注意法律问题)
注:感情色彩的字用多了,读者有时未免不知所措。
发表于 2002-8-16 17: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keytar.net/guitar/luntan/u_show.asp?id=43812
发表于 2002-8-17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吉他學會討論板
http://www.boso.com.tw/cgi-bin/view.exe?acc=1117&boar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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