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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找到另一份工作,10月21号我向公司辞职,要求11月16号走。
主管当时不批,说我要等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时间公司找到人才批我走。
(我10月21提出11月16后走,跟一个月时间不差几天吧。)
当时还跟我说我找到人马上走都可以。那天我提交的辞工申请没签名,放在他的抽屉里面。
11月我找到人来顶替我的工作,4号上班的,连续带了他3天。
今天下午我说要打算明天走,主管以顶替我的人不熟手为理由拒绝了我。
但是我刚来这个岗位的时候,并没有人教我。一直都是我自学过来的。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明天再跟主管跟说一次,如果还不行就只能去劳动局闹了。
小弟这里求助大家,如何才能成功辞职。因为我要尽早到新公司报到。
我还有一个月工资被压着。钱虽然不多,但是那都是我的血汗钱哪。
请大家帮帮我吧。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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