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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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发帖必读 针对常见问题总结 精简 特别说明 包含一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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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 0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二手区也管理维护一年了,工作量巨大。也发现了不少顽固问题。

先说新规一条:个人用户  收藏全新琴   可二手区发帖(特别感谢兵总的这个提议 非常人性化)

   
老琴友不少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弹的不多  主要以收藏为主   淘换几把吉他正常  如果是个人收藏的全新(或者使用为目的购买买全新到手不太满意的  非盈利倒卖为目的)可以二手区发帖全新近全新出售(如果价格没有竞争力  发二手区也无实际意义) 但是一年5把内的数量不能变  


发帖必须规范  版规说明的发帖规范要求,总是有人不遵守,视而不见,简要总结说明几点。看好再发    被删了请自找原因。

   
         

   第一:  无论出售交换  发帖必须图价齐全  (图片缩小到最长的边15CM之内  用QQ或者旺旺截图就能用 ) 不要说晚上补图   明天回学校补图之类的   发帖必须图价同步   二者缺一看到直接删帖   

   第二:  一月内同一物品  无论任何原因禁止重复发帖   重发一概删除(联系方式有误可联系版主更改) 出售物品发帖时想好价格再发帖   急出就是便宜点  不急就慢慢耗着  这个年头没有不接刀的  写上可议有一定弹性
喜欢的会和你砍价出的比较快

第三: 个人商贩   频繁折腾一年超过5把琴的    自觉个人商户区发帖  特别一些已知的商贩不要小号混水摸鱼(或者说什么帮朋友卖 学生卖 自己用的等等   还有挂一把琴可以卖几十人的商家)一旦发现  警告移动 暂封  收号  请不要试图巧言令色  甚至睁眼说瞎话  和我讲道理   浪费时间没有意义 。   


第四:  除违规贴   版主管理员正常删除处理之外   其他帖子一概不能删除   请不要PM各位版主或者管理员删帖   

发表于 2014-1-1 0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支持,版主辛苦,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1 00: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新年快乐,0点发帖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1-1 0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祝各位兄弟  新年快乐 ~~~~~~~~~~~~~~  
发表于 2014-1-1 00: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辛苦 各位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1 00: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乐 版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4-1-1 0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辛苦了!!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1 03: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超过一两年已售的帖子应该给删了,有些买家不看最后回帖依然打电话
发表于 2014-1-1 07: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1 07: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论坛蒸蒸日上,每位坛友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1 07: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qdczk 的帖子

九楼的兄弟今天加入论坛六周年呐!
发表于 2014-1-1 09: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人兄弟做得最多的就是提醒发帖人部土补价格!我觉得以后直接0容忍封3天再说。
发表于 2014-1-1 09: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情合理,就应该这样,帮顶
发表于 2014-1-1 20: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辛苦了,祝各个版的版主和各位琴友们新年快乐,琴艺精进!
发表于 2014-1-1 20: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新气象!同喜同喜
发表于 2014-1-1 20: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怪威武~~
发表于 2014-1-2 12: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明察,哈哈

第一,我一年内不可能超过五把

第二,我卖的琴就是自用近全新买来不爽再卖的

所以结论是我可以在二手区发贴了!哦也!爽!
发表于 2014-1-2 12: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建议所有自称是自用琴,一手购入的人,一律要上发票
这样才有据可查啊
还有那些说我当贩子赚钱的人,如果上了发票还有什么好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 13: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兄弟一年也平息无数纠纷  受累了~~~~~~~~~[em28][em28][em2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 13: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eanmeen 于 2014-1-2 12:53 发表
对了,建议所有自称是自用琴,一手购入的人,一律要上发票
这样才有据可查啊
还有那些说我当贩子赚钱的人,如果上了发票还有什么好说的?


主要还是看价格    二手区发帖价格不变态是出不了的    这是关键
发表于 2014-1-2 16: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科学怪人 于 2014-1-2 13:20 发表


主要还是看价格    二手区发帖价格不变态是出不了的    这是关键


我知道的,我开心的是,我已经符合规定可以在二手区发贴了

以前你们是不准我发贴的

但是很奇怪,我一年卖的琴根本就没有五把那么多,还是被认定为商贩

同时我卖的琴价格并不贵,一样被人说低买高卖的贩子

所以我很纳闷

现在好了,规则允许我二手区发贴,所以名正言顺了!
发表于 2014-1-5 20: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yeah~   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4-1-6 02: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大家新年快乐 牢记版主说的话
发表于 2014-1-6 09: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现如今已有大量日本及其它国家二手乐器涌入国内,其中不排除有人低价购入高价卖出,希望论坛能倡议大家卖琴尽量出示原发票及公开琴身编号。
发表于 2014-1-6 18: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规定。。。。!!版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4-1-6 18: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牛逼!
发表于 2014-1-7 09: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标题注明卖琴的城市,这样方便找本地的。多嘴了!支持版主,支持吉他中国!
发表于 2014-1-8 17: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8 22: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万岁  新年快乐  哇哈哈
发表于 2014-1-9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版主!!!!!!
发表于 2014-1-9 22: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版主!,维护论坛,人人有责。从我做起,共同进步
发表于 2014-1-9 23: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4-1-10 11: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班长。
发表于 2014-1-24 0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版主!GC的良好氛围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维护
发表于 2014-2-9 21: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了
发表于 2014-2-23 19: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4-2-28 00: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看来二手贩子要哭了
发表于 2014-3-1 11: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是不要过来浑水摸鱼了,没有意思,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4-5-9 22: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碗水端不平的人
发表于 2014-7-28 09: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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