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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与调式以及调性三者的辨析 及首调唱名的应用等看法(最新增补修改错误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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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7: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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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与调式以及调性三者的辨析 及首调唱名的应用等看法 最新修改版本(注:这里所有的唱名法指的是首调唱名!)
过去玩乐队的时候我们一直在争论,小调主音唱6还是唱1
学古典的人说 ,首调唱法的话,当然唱6,简谱里都是这么标记的,6 7 1 2 3 4 5 6

另一方则认为自然小调用首调唱名也可表述成1 2 b3 4 5 b6 b7 1(五声小调则是1 b3 4 5 b7 1)。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很多玩音乐的朋友是莫衷一是的,特别是学院派音乐人与草根或者“现代”爵士派的音乐人之间此分歧特别严重。
于是乎我们很多人自然就会说,尼玛古典理论和现代理论他们是矛盾的,他们互为体系(其实这句话是不对的哦,也是不科学的),但显然需要解释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矛盾?

首先,在具体的音乐作品中,用首调唱名的话,调式的主音唱什么,得看音乐作品按什么记谱,或者说在五线谱里是什么“调号”,那么同样都是小调,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唱法呢,换句话说,为什么小调会有两种不同的记谱情况?
        因为在不同的音乐类型中,以小调调式为素材的音阶使用上,会搭配不同体系的和声织体,因此,如果按传统的记谱法,无法定义其属于什么“调”,或者说,无法直接描述其调性本质。也就是说,两者由于和声织体不同而造成记谱方式的不同很多国内学院派教育的标准还停留在前苏联音乐教育体系,在调与调式的很多具体标准上,还没有做到与国际接轨,造成很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的音乐家与正统科班出来的音乐家之间沟通存在一定障碍,于是争论就出现了。
其实呢,这两年我也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主要是国内的几本主流基本乐理教材,包括李重光编的(无意冒犯,其实是有历史原因的,当时国内的音乐理论体系都是照搬前苏联),都有很多上下章节互为矛盾的地方。具体来说,就是"调",“调式”和“调性”的定义上,概念很模糊。武汉音乐学院的李金华教授曾经写过一篇《调、调式和调式的概念辨析》,这个百度上有,大家可以搜索下,大意就是批评国内十多个不同版本的基本乐理教程对于调与调式概念解释上的模糊。
在这里,根据各种资料和我自己的理解,
如果要讨论开头的问题,我们必须理清楚调式调性的概念。(有基础的可以跳过黑体部分)
     “调”,当然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广义上来讲,或者口头交流的时候来说,”调“这个字包含了太多意思,你要解释成什么都没人说你错,这个口头上的意义我们就不讨论了)。我们重点讨论的是狭义上“调”的概念,所谓”调“的定义,我还是最倾向李重光在《基本乐理》(修订版)里的说法——由七个基本音级的音程结构所构成音列的音高位置。其实这个定义还算比较科学和合理。注意到“音程结构”这四个字么,李重光旧版的《基本乐理简明教程》的原话是:“基本音级所构成的音列的音高位置,叫做调”——这句话明显是错误的,就如武音李教授所说,那变化音级呢,难道就不能构成调么?这是很明显的错误,后来在新的《基础乐理修订版》里做了修正,所以说,经典的教材也是有错误的。大家肯定知道五度圈,其实五度圈系统本质上就可以理解为我们十二个调(或者十五个,因为有同音异名)的音名系统。在英文翻译里,我更愿意写作“KEY”。它更多的是倾向一种音域或者调门的概念,或者说我们音名的具体集合,他没有什么色彩或者主音之类的功能关系,它无非是按照七个基本音级的音程结构(其实就是大调式的音程结构)从低到高(从高到低也无所谓)排列的音名集合。他的标记形式是五线谱里的十五个调号系统(包括同音异名)。这么说大家也应该理解了,如果在调的定义里,出现“主音”这个词,那肯定是不科学或者会出现矛盾的。主音的定义,是指调式中的核心音,和“调”完全是两码事。但你们看看维基百科里对“调”的解释,前一句是李重光的原话,是正确的;而后面那句“的命名建立在主音的基础上”——矛盾便会出现了!还有比如钟峻程《基本乐理教程》第 57页里“调的主要含义是指调式音阶中主音的音高位置”也一样会出现矛盾!我举个例子,最简单的A自然小调和C自然大调,都属于C调系统(既两者属同调调式,这个稍后再讲)但是主音不同,一个是A ,一个是C,但“C调”这个命名该建立在哪个主音的基础上?A还是C?或者说这个C调的含义是指哪个调式中主音的音高位置?矛盾了吧!很明显的,这些个定义是错误的,它把调和调式还有调性搞混了。
     近年来几个主流版本的《基本乐理》,比如杜光编写,对调的定义有了比较主流的说法叫做“调式的音高位置”。这个其实不能说错,但是作为定义的话,不能解释调的本质问题(如基本音级的音程关系),显然不够严谨。最后我还是比较倾向李重光对“调”的定义——由七个基本音级的音程结构所构成音列的音高位置。但很遗憾的是,李重光在《基本乐理》41页写道:“调是调式的音高位置,调的名称由两部分组成,即主音的标记和调式的标记。”如此如此,后半句明显与上面矛盾了。
于是我们再简单的讲一下调式和调性的概念。
其实调式的定义没有明显的争议——按照一定关系连接在一起的许多音(一般不超过七个),组成一个体系,并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这个体系就叫做调式。这里需要说明,调式,或者说Mode,它相当于一个模板,有相应的音程关系(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于是又了色彩,当然必须有主音,属音下属音等功能音级,于是乎我们很容易把它同音阶搞混。其实音阶就是调式中的音,按照高低次序(上行或下行),由主音到主音排列起来。这么一讲很明显了,音阶只是调式的一种特别表现方式。
于是我们扯到调性了,调性的概念讲法也有很多,而我比较赞同:“调性一般指调式类别及主音的音高位置''。也就是说,调式+调=调性。比如这首歌key是C调,调性是A小调, 色彩是小调式,这么讲就合理了。当然,现在口头上调式和调性混为一谈了,这个没关系。在历史发展中,最初调式这个概念只代表大调和小调,然后每个音级都可以作为主音衍生出后来的中古调式发展出来,特别是到了19世纪以后,浪漫主义繁荣,“调性”这个词就成为主流。再次强调,调性这个词代表了调式类型和调式主音的音高,它将调式应用广泛化了。
    于是我们回到文章开头讨论的问题,小调主音到底唱1还是唱6呢?到底是1 2 b3 4 5 b6 b7 1 还是67123456呢?你说我前面讲了这么多,就是告诉大家,这些矛盾的根源就是以上概念的不清和对欧美音乐发展史的模糊。
这里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首调唱名。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点的是,纵观各种文献资料,首调唱名的定义应该是“移动do唱名法”。注意这里的do或者“1”不一定代表主音,这点是需要明确的更多时候我们首调唱名里的1指的是“调”或者KEY里的第一个音(这里绝对不能说是主音)。

   于是我们回到文章开头讨论的问题,小调主音到底唱1还是唱6呢?到底是1 2 3b 4 5 b6 b7 1 还是67123456呢?你说我前面讲了这么多,就是告诉大家,这些矛盾的根源就是以上概念的不清和对欧美音乐发展史的模糊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我们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音乐来阐述。

古典音乐:贝多芬第五交响曲
        大家都知道,命运交响曲的第一乐章开头,也就是我们最耳熟能详的一段,就是采用的C小调奏鸣曲形式。他的记谱,就是三个降号,即降E调记谱。那么如果我们用首调唱名来描述最著名的那段小调旋律的话,主音C很明显会被记做6,在简谱中,我们会记作6=C,或者1=Eb。我们再来观察他的和声织体,很明显,除了八度音外,搭配的依旧是C小调和声织体。也就是说,按那一时代的古典音乐,和声织体与旋律,或者说各个器乐声部,其实往往都同时建立在相同的调式(确切的说是相同的调性)上,这就意味着,在记谱中,我们使用的都是同一个“调”的音名。古典音乐中的离调或转调,也是保持着各个声部在调式的一致性。这么讲大家就理解了吧,不管是大调还是小调,在多声部的记谱上由于调式和音名的一致性,小调主音往往都是记做6

华语流行音乐,中国风歌曲:《离歌》——信乐团
        流行歌曲常常用简谱和首调唱名来描述,这首《离歌》开头主歌前两句,可以描述为E小调,或者说清乐羽调式;然后有一句用到了同名大调的离调,加了#1;最后的小调属和弦大家注意到了么,用的却是E和声小调里的属七和弦B7。这时候的变化可以体现出流行音乐中的小调与古典音乐中的小调的有个明显的不同:现在的流行音乐,小调往往把自然小调与和声小调统一起来了一般在属和弦使用包含导音的V7和弦(即我们所说的和声小调五级属七),在旋律中却可以使用自然小调音阶中原本的七音5(另一种记谱方式是b7)。也就是说,只是在五级的属七和弦应用了和声小调,而整个旋律依旧可以是自然小调。
        其实在这首《离歌》中,我们已经遇到了和声织体与旋律在调式上些许的不一致性(比如各种离调的代理和弦中依旧使用自然小调的旋律),但总体上而言,变化音级并不多,不会对记谱造成太大的麻烦,因此《离歌》的话我们依旧按G调记谱,也就是一个升号调记谱,简谱的话记做6=E或者1=G。此时,我们仍可以将小调主音唱作6。

德克萨斯布鲁斯:《Texas Rock》
        这首曲子选材自《布鲁斯应用》中的第一首例曲。它几乎可以代表布鲁斯音乐中最典型的一种根源布鲁斯,也就是12小节属布鲁斯。这里的主旋律,用吉他弹奏,用的是E小调五声音阶,然而其和声用到的T SD D均是大调色彩的属七和弦。也就是说,传统的12小节布鲁斯在本质上便是大小调杂糅的不和谐审美。其实传统布鲁斯最初发展时,并没有大小调的说法,也没有和声织体,只是经过很多演变之后,草根音乐家发现小调音阶可以融合到大调色彩的和声之中产生奇妙的效果。这种来源于大小调杂糅的调式系统,经过爵士乐理论的发展后,逐渐演变为独立的布鲁斯调式系统。
        虽然现在国内的很多教材都将布鲁斯调式系统独立于大小调之外,但是如果你追根溯源的话,你会发现这个系统是大小调杂糅审美对传统记谱法挑战后的妥协说法。
        为什么呢?因为和声织体和过去完全不同了,如果没有新的理论解释的话(比如后来的布鲁斯调式系统),按过去大小调系统理解,这里的和声织体与旋律在调式上已经不一致了,单从记谱上怎么去描述其调性?所以为了尽量减少变化音级的书写,我们会发现,这首《Taxas Rock》是用E调,也就是四个升号调记谱,如果这样的话,主音E自然记作1。这个主音1,我们一般把它作为小调五声音阶的主音,于是1 b3 4 5 b7 1这样的唱法就出现了。如果加入布鲁斯音#4的话,便是布鲁斯音阶1 b3 4 #4 5 b7 1了 。因此,这里的小调五声音阶和布鲁斯音阶的主音,我们可以唱作1,因为搭配它的和声织体是大调色彩属七和弦
        注意:此时根源布鲁斯搭配的和声织体,主要是T SD D三个大调属七色彩和弦,有时也会搭配降七级以及降三级属七和弦。之后布鲁斯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形式越发多样,一是和声织体的进化,比如和声体系可以变为小调色彩的,当然,旋律音阶用的也是小调五声音阶或者布鲁斯音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调布鲁斯,这里就有点类似“古典了,和声和旋律的音名都属于相同的调号(变化音级升四级音作为连接音,不考虑其在调性中的影响);另一个是旋律音阶的进化,大调五声音阶加降三级音构成了大调布鲁斯音阶搭配大调色彩的三和弦或者大七和弦,代表人物便是BBking等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调布鲁斯以至于到后来,小调五声音阶和布鲁斯音阶既可以配大调色彩的主和弦,也可以配小调色彩的主和弦。.
同理:比如混合莉迪亚调式,如果按过去我们传统 的和声搭配,它的和声织体也是同样的混合莉迪亚调式,也就是说,不同声部间,他们的调性都是一致的。因此,首调的话唱作5 6 7 1 2 3 4 5。如果是五声音阶的话,类似民族调式是徵调式,唱作5 6 1 2 3 5,因为各声部的和声都是保持调性的一致性。然而,混合莉迪亚调式也常常用在布鲁斯的和声体系中,比如145级都用大调色彩的属七和弦,这种情况之下,记谱调号与上面不同,就要唱作1 2 3 4 5 6 b7 1了。因为和声织体和主旋律其实在调性上不同了(如果按传统的大小调观念来解释的话)当然,这不仅仅说明是因为说记谱调号的不同导致,在实际的应用和记忆中,如果你记忆某个调式,如果在不同和声体系的搭配上分别运用不同的首调唱名。
        最后,我们讲一下现代音乐的集大成者爵士乐。爵士乐理论很好的将传统记谱法与布鲁斯音乐造成的矛盾给解决了。爵士把小三和弦的定义改为“大三和弦降三音得到”,这很明显是为了解决布鲁斯造成的问题——这么一来,就如同调式里的降某某级一样——自然小调可以理解为大调式降三音降六音降七音得来虽然,很少见到说大调色彩的和声中会搭配完整的自然小调音阶(当然,有些fusion或另类摇滚音乐中确实这么做了,详见增补部分,大调色彩和声如何搭配完整的自然小调音阶)。但是如果按传统大小调观点来理解爵士音乐作品的调性的话,你会发现爵士乐中用到的音阶除了运用大小调体系音阶与中古调式音阶外,还有布鲁斯音阶、对称减音阶、变化属音阶(中古调式混合里底亚的各种变化)等等不同的音阶,调式互换通常是一种调性或一种调式的自然和弦向另一种调性或调式的和弦借用爵士乐在和声和调性上非常多样化,频繁的离调转调,多声部调式的不一致性如果按照传统记谱法单一的去表述音乐作品的调性,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现代爵士乐在调性分析上,往往以和弦为单位来理解,这就是所谓“和弦音阶”的实用性。并且,爵士音乐体系中,在多声部间,爵士乐体系讲究的是主音的一致性(类似于同主音系统)。
        于是,在爵士乐理中,我们对各种调式的描述,为了方便和统一,主音都记做1(注意,这里不代表一定要唱都1,主音唱什么还得看调号),这对于调性色彩的本质理解以及描述,甚至在实际演奏中,都给人带来了方便。而小调主音唱什么,还得看具体的记谱调号,由于搭配的和声织体不同,会出现6,也会出现1,比如爵士乐中的“布鲁斯体系”或者同名大小调的杂糅,由于讲究多声部间主音的一致性,在记谱上,你会发现小调主音很多也是记作1的(也就是采用主音的音名唱作1时的调号,注:首调唱名法)。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
        所搭配的和声织体的不同,造成了记谱调号的不同,于是,也会造成“小调”里1和6唱法的不一致。
        因此,片面的说小调主音一定要唱作什么,是不科学也是不严谨的。
注意:唱作1和记做1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唱,涉及到唱名和调号,因此,和弦音阶主音记做1和本文讨论的小调主音唱作1的情况完全是两码事


增补部分:关于上面提到的,大调色彩的和声怎么和完整的自然小调音阶搭配的问题,我说过,音乐无所不能。这里的矛盾主要是b6音,因为b3的小二度冲突是允许的,而b7音刚好和和声织体中的一级属七和弦里的b7吻合。那么这个b6音怎么解释呢?哈哈,其实呢,我发现我们很多人刚开始学爵士和声的时候,把和弦音阶的概念用死了,没错,纵向的来看,也就是和弦音阶里,大调色彩的和弦的确无法和完整的自然小调音阶搭配(这里主音一致),但是如果横向的看,如果某个声部作为自然小调音阶来理解,我举个例子。比如I7依旧用同主音小调五声里的音,那么V7有个很冷门的音阶可以搭配,就是以V7根音为主音的Dorian(b9)音阶1 b2 b3 4 5 6 b7 1,那么,如果我不用和弦音阶的方式来写,而是以整个声部横向来看,就是5 b6 b7 1 2 3 4 5(这里的记谱是不需要改变调号的),注意了,这里有个b6,其实就是五级和弦的b9音,作为属功能的扩展音是比较常见的(这里与五级根音的小九度冲突是允许的),而b7其实可以算做五级属七(5 7 2 4)里的降三级,而我们知道降三级音的小二度冲突是允许的(布鲁斯审美),另外,这里的3作为五级属七扩展13音也是允许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五级的大调属七和弦式可以搭配自然小调里的b6音的,那么完整的声部来看,大调色彩的和声搭配完整的自然小调音阶也是可以的。大家其实可以用钢琴试着弹一下。
其实,乐理不是说分之百说你这个用的不对,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听的东西,你会发现总有相关的理论是可以解释的。




[ 本帖最后由 lifezheng 于 2014-1-16 20:26 编辑 ]
发表于 2014-7-18 10: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拜读了,觉得说的有道理。我乐理知识不多,无法详细评论。只想谈一点想法。你的帖子里其实是想对布鲁斯或爵士里的调式调性用古典音乐理论加以合理解释,似乎也做到了这一点。但回头想想,何必呢!它们只不过是借用了十二平均律和记谱法而已,完全是两套东西。也就是说现代音乐是不需要用传统音乐理论去解释的。就好比不能以唱歌剧的唱法要求摇滚歌手一样(这样要求摇滚歌手肯定被戏班再子开除),芭蕾理论也解释不了街舞。
      布鲁斯音乐借用了古典音乐的五线谱记谱法。而且大调布鲁斯可以用小调五声音阶,那么小调五声音阶自然唱成1b34b57,因为曲子是大调的。小调布鲁斯和古典音乐的小调也不同。布鲁斯没有关系大小调之说。比如G自然大调和E自然小调是关系大小调,五线谱中记谱法相同,那么自然小调主音肯定要唱6。布鲁斯里没有关系大小调,唱6就很牵强了。

      布鲁斯初学者的理解,说错勿怪。
发表于 2014-7-18 1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太长,没看

就瞄了最后一句话,觉得说得非常有道理!
发表于 2014-8-24 20:1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楼主好有耐心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5-2-18 01: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解我心中疑惑,也给我带来麻烦,记谱和唱谱都这么多讲究了,我耳朵还是首调的耳朵,玩调式真吃力
发表于 2015-2-20 00: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Q摇滚梦 于 2015-2-20 00:12 编辑

虽然马马虎虎看得懂部分内容,但是还是觉得好难,就比如说吉他上面的同一个指型,可以是自然五声音阶,可以是小调布鲁斯音阶,甚至是什么DORIAN的音阶,等于是同样指型有不同的唱法,我前几天看马国标的视频,他说调式音阶不能按照指型记,必须按照弹什么音来,弹着弹着就糊涂了,因为有好多升降音。。。觉得自己记不住。。只能记住自然音阶的。。可是问了自己本地的老师,他说同样的音,有人叫他张三,有人叫他李四,不都是同一个人吗,干嘛非按哪个叫法,反正你弹的就是这个音,那不是跟李国标讲的矛盾了。。。所以我很纠结
发表于 2015-2-26 21: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帖,但就中古7个调式,全按固定调唱已经唱的头昏了。,还有就是LS提到的国内弹吉他的所谓7个或5个指型,感觉指型有点害人。弹弹就跑到自然大小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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