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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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ramer

1万元出一把我被骗的PRS ARTIST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8 11: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7 22:29
呵呵几下就完了? 呵呵, 不会的。 律师已经把所有的帖子和回帖都截屏保存在准备起诉文件了。 我会随时更 ...

这么多人苦口婆心,都希望你能觉悟,我们并不是针对你,这事出自GC会员的纠纷,就是大家的事,兵总,版主,那一句不是诚诚恳恳叫你出来解决,你一味的诉讼法律,帖子,屏保都准备了,似乎要把这事在法律层面里解决了,你如果执意这样做,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从你回帖说话的口气,语句,感觉你也是一个思维条理清晰,反应快的人,怎么就这点小事,钻这个牛角尖出不来呢,有这股劲,多搞点音乐作品出来不好吗

发表于 2014-6-8 11: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849707030 发表于 2014-6-8 09:16
我也来凑热闹,做人要诚信

仙儿哥  也来凑热闹来啦!!关注中
发表于 2014-6-8 11: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本帖最后由 ibicfyou 于 2014-6-8 13:32 编辑
科学怪人 发表于 2014-6-7 23:03
买家这贴发了半个月  琴确实是断过  加固隼修补方式   这点没有疑问   是肯定的    发帖期间卖家有登陆    ...


可能我前面说的有点分散, 以至于重点不简练, 主要有两件事情, 我总结一下:

1是我卖琴给买家的事。琴是他当面试好反复和朋友确认好后付钱拿走的。这是当面交易。 事后一切跟我没关系。 我不是开店的还得提供售后服务。买家如果对这个结果不满意, 可以电话我或者来找我商量或者起诉我, 这都是合理合法的途径。这也是当时警察的观点。 你当时在场你比谁心里都清楚。

2是买家捏造事实在网上发帖宣传诋毁诽谤我的事。 不论出于任何原因, 这都不是合理合法的途径。 所以这件事我一定会起诉而且已经在进行中。

事情本身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接下来将只会更新诉讼的进展。

PS: 姜总昨天已经说过这个帖子被高亮是不对的, 一直到现在这个帖子还是高亮的, 请问怪人版主到底是何用意?
发表于 2014-6-8 11: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8 11:21
可能我前面说的有点分散, 以至于重点不简练, 主要有两件事情, 我总结一下:

1是我卖琴给买家的事。琴 ...

第一点怎么有点无赖的感觉   没一点责任感 ?
发表于 2014-6-8 11: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GC世道真的变了,唉。环境很差,也不是说GC,就像楼主说的,警察来了也解决不了。中国没有一个正轨的网络交易平台,根本没有好的交易环境,网络很多不合理的事中国法律根本就不涉及。 导致骗子横行,环境恶劣, 好人大家都不敢相信了。   

楼主还说了一个现象,老人厚道的多,新人狡猾的的多。这不光在GC里,这是社会现象。
发表于 2014-6-8 11: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朝廷”很难给出公道。
发表于 2014-6-8 11: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子该弄死!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11: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本来我既然1万卖这个琴,想的就是4000元当喂狗了,认赔之后把这个琴卖给需要它的人,吃这个亏我认了。卖这个琴我当然要说一下这个琴的质量问题和琴的来龙去脉,陈述下我买琴当时的情况和事实。

因为我已经结婚;准备生子的阶段,懒得花时间花功夫去诉讼等等况且还涉及到后期的执行问题。而且找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也是4000元.
没想到这个事还没完没了了,真的是  永远叫不醒一个沉睡的人。
发表于 2014-6-8 11: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卖家知不知道断头了,你当时没告诉买家就是不对的。 你自己的东西都不了解你就敢瞎卖???  断头琴有断头琴的价,好琴有好琴的价,当时是好琴的价卖的。 不管卖家知不知道断头,这已经构成骗人行为。就像你拿别人东西了,完你说我不知道是别人的,还不给东西还回去一样。

当然理是这个理, 朝廷给不给说法我们不知道。
发表于 2014-6-8 11: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接琴头的活也是为骗人用的啊,呵呵。
发表于 2014-6-8 11: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事还没解决呢? 磨磨唧唧的  

大家都这么苦口婆心的劝说  卖家直接表个态  是退 是补  还是坚持法律(我不明白你找律师不花钱? 有那钱坐下来谈谈怎么补偿一点 也算你男人,
哪个对你有利你自己看不出来?虽然是10000多块钱 但是跟男人的尊严 和 口碑 那算个啥?)

你说的那些大家都能看出来你什么意思  别做那些无意义的事了   现在解决还能挽回  再继续下去只能更加恶化  

有一天 你们乐队演出  下面有人喊 那不是那个谁谁谁吗  卖了把断过头的琴吗   你说你心理就舒服了? 即使法律书面上说你没有错  但是GC上的这些人会记住你的

钱 只要我们努力都有足够花的钞票  人的信誉与尊严没了  你用什么去找回来?  

赶紧解决了吧  大家这不都是在劝你  都跟你说了 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发表于 2014-6-8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kramer 发表于 2014-6-8 11:29
有意思。
本来我既然1万卖这个琴,想的就是4000元当喂狗了,认赔之后把这个琴卖给需要它的人,吃这个亏我认 ...

你多少钱卖甚至烧了砸了都跟我没关系, 那是你的琴。 问题是你帖子里陈述的是当时的情况和事实吗? 你忘了当时有警察在场, 而且事后有出警情况说明的? 你捏造事实导致这个帖子到目前为止有近4000的浏览和170多回复, 而且多以对我的恐吓威胁和人身攻击为主, 你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完了? 呵呵
发表于 2014-6-8 11: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8 11:43
你多少钱卖甚至烧了砸了都跟我没关系, 那是你的琴。 问题是你帖子里陈述的是当时的情况和事实吗? 你忘 ...

真固执  真令人无语 真是没救了。
发表于 2014-6-8 11: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发表意见,但必须得顶一顶,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贴子,避免类似的悲剧。
必须高亮
发表于 2014-6-8 1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GC有没有ID备注功能?我得把他备注上:骗子        这人乐队我都记住了,有机会去看你演出。
发表于 2014-6-8 11: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8 11:43
你多少钱卖甚至烧了砸了都跟我没关系, 那是你的琴。 问题是你帖子里陈述的是当时的情况和事实吗? 你忘 ...

大家都是在第一时间 第一反应做出的评论  因为大家都太憎恨骗子了  当然这里所说的骗子不是你

是gc出现过所有的骗子 慢慢的让大家积攒出来的怨恨 可能对你造成了不舒服的想法  

你只要把这个解决了  一切的流言蜚语也就都不存在了  我们都相信你 你是确实不知道琴本断过头 然后出手的

如果你继续这样坚持下去  我们真的会开始怀疑 你是不是本来就知道琴的问题 然后这么便宜的卖了  

因为我也有PRS  如果你的艺术家是我的 我不可能这个价格出售的  但是你这个价位不得不让我们多想

所以。。。。。  卖家好自为之   我个人是希望 你们顺顺利利的解决 我没有恶意攻击你的意思

如果因为这点钱的问题 你坚持你的想法 我肯定站在正义的一边  

之前回帖的有一个哥们说的很对  把这种坚持把这个态度放在音乐上 绝对错不了  但不是放在这个能用钱决解的事上   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  
发表于 2014-6-8 11: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耍无赖,大家看他耍吧,这种人没办法,和家庭教育成长环境关系很大
发表于 2014-6-8 12: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小手2011 发表于 2014-6-6 13:07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IwOTEyNDYw.html?tpa=dW5pb25faWQ9MTAyMjEzXzEwMDAwMl8wMV8wMQ这不就是这 ...

我操,连骗子长啥样都知道了。
发表于 2014-6-8 12: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馒头哪里的有 于 2014-6-8 12:17 编辑

卖家  真是开始耍无赖了··········这和王思念有什么区别·······先学如何做人吧··这是中国 没点人情味 别要起诉这个 起诉那个··你有本事 都给起诉了··
发表于 2014-6-8 12: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卖家可以换个角度想:因为这件事使乐队“名声大躁”,更多的人知道了左卡乐队,何尝不把这事当成“炒作”呢?建议卖家在大家眼下坦坦当当大大方方把事情解决,既挽回名声又提高了乐队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不必为了把琴而偷鸡不成蚀把米!乐队和一把琴比起来孰轻孰重,不多说。这么个打响知名度的机会不多啊!问题解决了大家不会瞧不起你,反而能挽回声誉,不好吗?
发表于 2014-6-8 12: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帖,我就呵呵了!林子太大了!
发表于 2014-6-8 12:1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卖家可以换个角度想:因为这件事使乐队“名声大躁”,更多的人知道了左卡乐队,何尝不把这事当成“炒作”呢?建议卖家在大家眼下坦坦当当大大方方把事情解决,既挽回名声又提高了乐队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不必为了把琴而偷鸡不成蚀把米!乐队和一把琴比起来孰轻孰重,不多说。这么个打响知名度的机会不多啊!问题解决了大家不会瞧不起你,反而能挽回声誉,不好吗?
发表于 2014-6-8 12: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卖家决定走司法诉讼,那么我们拭目以待,继续强烈关注!!!



事情没解决,这个帖子亮不亮都没关系,大家伙心里亮就行 。。4000的浏览和170多回复还不够,我们继续声援买家!!!
发表于 2014-6-8 1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8 11:21
可能我前面说的有点分散, 以至于重点不简练, 主要有两件事情, 我总结一下:

1是我卖琴给买家的事。琴 ...

姜总?  对不起 我们只是普通小会员 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接触不到那么高层面的人  所以说我不认识这位姜总

我觉得在这个事情没解决之前 我支持帖子高亮    我们大家只要真相和结果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再间接告诉版主和我们  在用这个姜总压我们?  
发表于 2014-6-8 12: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ibicfyou 发表于 2014-6-8 11:21
可能我前面说的有点分散, 以至于重点不简练, 主要有两件事情, 我总结一下:

1是我卖琴给买家的事。琴 ...

jiang总? 对不起 我们只是普通小会员 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接触不到那么高层面的人  所以说我不认识这位jiang总

我觉得在这个事情没解决之前 我支持帖子高亮    我们大家只要真相和结果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再间接告诉版主和我们  在用这个jiang总压我们?  
发表于 2014-6-8 12:2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卖家可以换个角度想:因为这件事使乐队“名声大躁”,更多的人知道了左卡乐队,何尝不把这事当成“炒作”呢?建议卖家在大家眼下坦坦当当大大方方把事情解决,既挽回名声又提高了乐队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不必为了把琴而偷鸡不成蚀把米!乐队和一把琴比起来孰轻孰重,不多说。这么个打响知名度的机会不多啊!问题解决了大家不会瞧不起你,反而能挽回声誉,不好吗?
发表于 2014-6-8 12:2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抽了 重复了
发表于 2014-6-8 12: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帕克是厚道人,必须顶了!

不过话说这修复手工是谁做的,还成啊...
发表于 2014-6-8 13: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189.楼的兄弟,你看这修的还叫好,,你看看日本网站修的那才叫好。。另外你看那渐变就是为了掩饰这琴断过头。。就想上面楼上说的开始还以为卖家也不知情名但往后,卖家是明显知情耍赖。。对了请卖家一定要来我们这演出让我们见识一下你真实无耻的嘴脸。我们会用最好的冰冻自来水招呼你
发表于 2014-6-8 13: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家发纠纷贴半个月  卖家不回应说明   故加高亮醒目   方便双方即时看到翻帖回应    加高亮之后卖家看到回应了    既然是论坛发布出售交易帖     版主本意促成双方帖内协商解决   。

  现在就本帖双方回帖来看双方决议如下     卖家  :二手商品当面交易   付款取货即为认同琴的所有状态   故售出后概不负责   。      买家: 因为家庭工作问题    没有时间进一步商讨解决  。

  与烟头版主协商 :  既然如此    双方表态    取消高亮   。 本版不再过问 。

   双方如要继续回帖    如管理员所说: 就事论事    严禁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14-6-8 13: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可187楼坛友 名声是自己的 也是你们乐队的 你在gc卖琴就得按gc的规矩来 尽管双方都有过错 但这个就和法律和道德问题一样 法律上没错 道德上有错
发表于 2014-6-8 13: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的人还配做乐队吗????

早点推出乐队吧!

为什么你说买家“捏造了事实”???人家没有捏造,最多就是修改了一些描述的说法而已

为什么买家说的有点偏离事实?就是因为你最开始卖了以后,人家发现断头,你不负责!

买家当然要愤怒了!

琴是你买的,不管你是不是事先知道断头,你都有责任!!!

虽然当面交易,当时你们有写交易协议吗?有写清楚买了之后任何问题与你无关吗???没有吧!

卖房就会协议清楚的,交易完成概不负责

你这样的人玩乐队,音乐再好听我都不会听

看你这垃圾态度,我要改我的签名了“左卡乐队王晓东,人品垃圾,卖了断头琴给别人,不负责任”

恩,你可以马上起诉我啊!我毁谤你了!

最后强烈鄙视垃圾人品的左卡乐队

顺便希望左卡乐队看到,教训一下王晓东,鉴于这副嘴脸,直接开除出乐队是最好方式!
发表于 2014-6-8 13: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卖家知不知道琴是断头后接的,卖出去的时候已经是既定事实了
4S店卖车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车肯定就是好的,后面出了问题,不还是要负责
一句不知道就推得一干二净,有这道理么?!
发表于 2014-6-8 14: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193楼的哥们 不用再说了   这么多朋友 说了这么多的话都没用

我们就等着他的起诉 坐等结果  说别的都浪费口舌
发表于 2014-6-8 14: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这个贴之前,我还真不知道什么左卡乐队,这下真出名了,涨姿势了!
发表于 2014-6-8 14: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各位SB不成?卖家有这鸟蛋心思贪万把块,会肯出钱律师诉讼,你们的脑子被狗叼了,呵呵~~~~这事有什么好说的,什么烂桃子狗屁理论,爷告诉你,你就去买一桃子,只要客人是认得的,一定退!人家做生意的靠诚信经营,你以为像你一样为了一个烂桃子坏了自己声誉?SB!大家继续转发,把事情闹大了,更多人知道左卡有个吉他手叫王晓东,在GC坑人还这么嚣张,爷就看你怎么收场,玩音乐?你被音乐玩了!在此再次提醒各位,以后遇到“知名乐队”人员卖琴要提醒12分精神,不是个个玩艺术的都是艺术家,还有败类呢~~
发表于 2014-6-8 1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 林子太大了 既然想要好声誉 那何必当初呢
发表于 2014-6-8 15: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联   树不要皮      必死无疑

下联   人不要脸      天下无敌
发表于 2014-6-8 16: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523873910 发表于 2014-6-8 14:40
楼上各位SB不成?卖家有这鸟蛋心思贪万把块,会肯出钱律师诉讼,你们的脑子被狗叼了,呵呵~~~~这事有什么好 ...

你解释一下你说的第一句话什么意思? 我没看懂!
发表于 2014-6-8 16:1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脑子有问题,一辈子的事。不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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