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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中国网站、论坛恢复运行,斑竹大调整,管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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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1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网站、论坛恢复运行,斑竹大调整,管理加强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大家这两天都上不了吉他中国网站和论坛了,原因是:某个论坛有一个法X工的帖子,斑竹没有及时删除(该帖子保留了近1年),被公安局没收服务器,经过我们不断交涉,并交纳巨额罚款后,终于取回服务器,网站、论坛现正常运行。
  经过此次事件,我们今后将加强论坛管理,尤其是斑竹,不再姑息一些只挂名、不管理的斑竹,即日起对斑竹的管理要求也加强,同时,我们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优秀斑竹实行物质奖励。尽我们能力维护好这个吉他琴友的天地,也请广大琴友积极举报不合规定或者违法的帖子,共同维护这片家园。
重申吉他中国论坛发贴制度,和斑竹管理手册:
吉他中国斑竹管理手册:

1、 论坛日常工作:要有热情、耐心、尊重、理解对待论坛会员,擅长与会员之间交流,维护好所属版块的融洽气氛;
2、 解决问题: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相关问题,尤其对待各种菜鸟的问题更要有耐心,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回答了1千遍,只要有新来的,我们还是要回答!;
3、 策划组织讨论区的活动:定期(两周左右为一个单位)组织一些主题讨论活动、投票活动,积极调动会员的参与性,吉他中国网站协同活动宣传,并邀请吉他名家参与;
4、 解决争论和纠纷:及时理智地解决讨论区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严禁斑竹参与争论,尤其带有偏袒的讨论,要善于引导,尊重每一个人,包括不会说话的。
5、 论坛管理:
a、 随时将讨论区中优秀的贴子加入精华区中;
b、 将有讨论价值的帖子固顶,一般保留2周左右,根据情况可以延长;
c、 及时发现和删除广告性质的、内容不妥、色情的、违法的的以及恶意灌水的帖子;对重复发帖的,删除多余帖,保留一帖;
d、 锁定没有讨论价值的帖子但没必要删除的帖子
e、 对发帖不符当前版面的进行转移(并标明转移人),转移到相关论坛;
f、 对发帖不规范但有讨论价值的帖子的进行修改,如修改主题,内容(如删除脏话)
g、 将精华帖子的URL地址用QQ发送给用户“管理员QQ:8990687”,好的文章将加到吉他中国首页。
6、 版主超过15天不参与所在讨论区的话题讨论,请提出解释,未解释的我们将自动解除斑竹职务;
7、 加精华帖子的标准:
a、 有内容的,有见解的,尤其是原创的;
b、 有讨论意义话题的,尤其是讨论很热情的;
c、 比较客观的投票活动,值得保留下来的投票;
d、 部分转贴的优秀帖子。
e、 与各版版务有关的,与吉他中国网站站务有关的
f、 加精华后,请向发贴人发送个短消息,帖子主题为:您的帖子已经加入精华!大致内容如下:您的贴子“ ”已经被加入本论坛精华区,并赠送5点经验值,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对吉他网友的奉献!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得更好。谢谢,欢迎谈吉他。
大概标准如上,请各斑竹自己也多努力判断,将好的帖子加入精华!对于很有讨论价值的帖子实行“固顶”操作(注意:“总固顶”操作需提请管理员后操作,谢谢)。

8、 删除帖子的标准: 
a、灌水贴和无意义贴, 带脏话的,建议直接删除;
b、广告性质的,除非由吉他中国管理员发布外的广告,另注意有很多托儿!这种帖子锁定或者删除;
c、色情的、违法的包括**功以及和国家安全、政治相违背的,尽量避免谈论政治话题,这一点尤其重要。
d、对于恶意的用户,发水贴,违法帖子,请向总斑竹或管理员反映,直接封锁用户ID。
E、一般删除帖子不扣经验值,对于恶意屡教不改用户扣除5分
9、管理日志:论坛程序有自动的“管理日志”,我们将定期评估一些斑竹的工作情况,做适当的调整或者解职,对于优秀的提升总斑竹,不适合的免职,请理解。

所有操作,系统自动记录斑竹工作情况。总斑竹、超级斑竹将协助各位斑竹工作。

超级斑竹工作职责:

除行使以上的“斑竹职责”外,还将行使以下权利:
1、 对论坛各版的活动监测,对于自己擅长的版块要协助管理;
2、 最主要功能锁定用户,对于斑竹或其他会员反映的严重违法论坛规定的用户进行锁定,对于更严重的可以考虑锁定IP(首先确认他用的不是代理)。另外锁定用户请务必给该用户发个解释(FLG的除外)
3、 向管理员及时反映论坛出现的各种问题。
4、 对于人气差的论坛进行审查,并参与活跃论坛,想出对策。

斑竹奖励与惩罚:
虽然是义务劳动,但吉他中国每年年底实行年终评定,评选年度最佳斑竹,我们将提供吉他中国独家资料以及吉他中国嘉宾如李延亮、汶麟等的音像资料作为奖品颁发,奖品虽小,却是我们的心愿,也是对于优秀斑竹的工作承认。
我们也争取所有的斑竹都有机会收到我们的小礼物,再次衷心的感谢大家无私的劳动。

惩罚即免去斑竹职务,包括以下情况:
1、 参与论坛攻击、漫骂等影响不好的帖子的争论,而不是疏导!
2、 发表攻击本论坛和本论坛会员、斑竹的帖子!
3、 不遵守会员基本规范的
4、 制造谣言、歪曲事实的,不维护整体网站形象的。
5、 工作不负责,只追求虚名,不干实际工作的
6、 会员多人反映表现不佳的
关于在技术论坛(主要是吉他论坛)发贴注意事项及斑竹管理
1、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贝斯吉他、音箱效果器等论坛为技术论坛,以上论坛不欢迎关于非技术以外话题。

2、这里是公共论坛,不欢迎针对“某个人”的发贴,如:
“XXX,请进”“XXXXX,帮帮我”“XXXXX,GIBSON吉他好吗”。。。。。。
这样的帖子您既然问的是一个人就没必要公开,请用论坛短消息或者OICQ。而且,本来也有其他很多朋友知道的,可是看到这样的帖子谁愿意回答啊。这里是技术论坛,请就技术问题或者其他问题提问。今后凡是这样主题的帖子将由管理员或超级斑竹修改主题,合作谢谢。

3、各位斑竹在锁定、移动、删除帖子尽量给用户发个短信说明,也请用户配合我们的工作,尊重斑竹处理帖子的权利。如果有问题,可以向管理员反映。谢谢

4、关于软广告请各位琴行的朋友注意下,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有点商业行为可以,但不要太喧宾夺主。

5、关于咨询吉他价格问题,正常的讨论价格、交流咨询价格都可以!尤其是指导价格。

6、关于琴行同行,尽量不要在同一个帖子下讨论。严禁诋毁同行,严禁恶意竞争。而且,这里以技术为主。
7、所有斑竹,请点击所管辖的版块的“事件”,看看自己参与了多少管理,请反省。在此也提醒:长时间不从事论坛管理,将免去斑竹职务。谢谢合作。(具体我们会查看“事件”)

最后再次感谢所有斑竹的劳动,让我们团结起来,做的更好!
论坛会员服务条款和声明(注册协议)
  欢迎您加入本站点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点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发表于 2005-4-28 1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自省中.........
发表于 2005-4-28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2005年的第一个重大打击在此再次提请各斑竹:虽然吉他中国不能给大家一分钱工资,但既然在这个位置上,不求您发多少精华、有多少学问,关键能行使基本管理就可以,哪怕一点责任心。吉他中国也会逐步给大家提供各种物质奖励不管如何,多少困难,吉他中国都会坚持下去,都会尽力为广大琴友提供这交流的家园。或者说:只要我饿不死,网站都会转下去,只要大家都热爱吉他,吉他中国就会永远与您同在!认了,买个教训
发表于 2005-4-28 1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重申,下列帖子见到立即删除,视情节锁ID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发表于 2005-4-28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现在更有些斑竹和论坛里的人拉帮结派,不正当使用斑竹权利。~!
发表于 2005-4-28 1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TM这么无聊!


发表于 2005-4-28 1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封他IP

发表于 2005-4-28 12: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吉他中国的正常运作、支持吉他中国的掌柜、支持管理员..祝福吉他中国 祝福各位真心喜欢这里的朋友
发表于 2005-4-28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5-4-28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怎么了呢,弄好了就好呵呵
发表于 2005-4-28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感动了!有能上了!!!
发表于 2005-4-28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姜哥!急死我了!给你打电话,你不在上海家里!我和潘老师都恨死那个王八犊子了!还有就是中国人就欺负我们自己中国人有能耐!窝儿里横算啥!?有种对付日本人去!这帮人有正事儿不管!专门儿整这些让人瞧不起的龌龊事儿!干死他们!对不起!姜哥!我说粗口了!反正瞧不起这帮罚你的人!都该打!要是我们东北人,早拿板砖儿把他们脑瓜瓢儿给开了!不呼死他们才怪!算便宜这帮孙子了!
发表于 2005-4-28 1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又能上了,急死了,都不知道出什么事了。
发表于 2005-4-28 15: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大的决策!!!!!!!!!!!!!
发表于 2005-4-28 16: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4-28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支持吉他中国!
发表于 2005-4-28 1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够有意思的,是不是树大招风啊
发表于 2005-4-28 17: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4-28 18: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


要是真有这事,我不觉得他们会正儿八经的弄这事


很有可能是私人泄恨
发表于 2005-4-28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就别骂了,你逞完口舌之能,受损失的是大家,负责任的还是小兵.这几天上不来够难受的,斑竹数量毕竟有限,有时确实不能顾及全部言论,还是让所有热爱这里的人一起保护它吧.
发表于 2005-4-28 1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就因为这个啊。我就说呢。。。哎。。。太冤枉了
发表于 2005-4-28 1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就是我的家!别的不多说了
发表于 2005-4-28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WANGYUE.....
发表于 2005-4-28 2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我的小农意识能保证闲聊区的安全。别的不说什么了,兵哥放心吧。我卡着呢。
发表于 2005-4-29 0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吉他中国~~~~~~~~~~~
发表于 2005-4-29 0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大家争做文明坛民[em23]
发表于 2005-4-29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小兵,这个教训够大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理解与支持。新的论坛管理办法、斑竹管理办法近日会推出。营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吉他家园。
发表于 2005-4-29 0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那些帖子的,就封他IP或删他ID
发表于 2005-4-29 1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5-4-29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5-4-29 12: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为了吉它中国,忍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13: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斑竹,你怎么还这么多疑问呢?不是“吉他中国”让不让你发,是“中国”让你发不发,某些帖子。在这个国家生活,就要遵守这个国家的规定,牺牲少数人利益保证大多数人利益,没什么错。同样,在这个论坛交流,也请遵守这个论坛的规则,大家共同营造吉他家园。
发表于 2005-4-29 1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人比较多。所谓笼子大了 什么鸟都有。呵呵 严格起来对以后发展好处大大的.不过总觉的管理人员对某些人的处罚尺度有问题.就因为这闹事的人很多。感觉应该明确这一点
发表于 2005-4-29 13: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问题都私下说,管理层作出决定我想都不会是空穴来风,一定是慎重考虑过的。情况大家不一定都很清楚,再弄明白之前慎重发言,有规定执行就可以了,有什么疑问私下说。
发表于 2005-4-29 15: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 ```努力ING`  ```
发表于 2005-4-29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了一年的法轮功帖子??我考  真的。。。。应该撤
发表于 2005-4-29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大家尽点力管理好自己的版块吧
发表于 2005-4-29 1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色情图片。
发表于 2005-4-29 2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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