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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撕逼帖这些天,发现贵站某些权贵的行为越来越搞笑了。
首先说明我只是从二手区某帖链过来围观的,和撕逼涉及的三方无任何瓜葛。以下正文:
1.说一个本可能无罪的人有罪搞不好会是件很严重的事情,举证责任应该在原告这边。但问题是这逼撕了那么久washburn大哥能拿得出手的证据也就是一条QQ号。请问哪个单位是靠QQ号识别身份的?您是能凭QQ号买机票车票,还是能拿QQ号在银行开户?即使如此,兵总居然还是信了,并把举证责任推到被告一方。看来无罪推定的假设从这步起就已经被狗吃了。
2.更可笑的事来了,连兵总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让被告提供什么证据!本来查ip是最快捷的,兵总表示还是发照片更直接;收到了照片之后,半天挤出一句“可怎么证明这是你本人”来。拜托,您当初要求被告发照片时说话有过脑子么?
基于以上两点,我试着从兵总的逻辑出发,希望您能自证washburn大哥的号不是您的马甲。我不接受亮ip、亮证照以及发誓赌咒。如果您发现了其他有效的自证手段,请发出来供文艺委员参考,否则这对其很不公平。
最后是我个人对此事件的看法:
gc现在在此事件中处境很尴尬,而其原因是某些权贵在证据不足时就响应煽动选边站队。你们为了解决自己之前挖的坑,把举证责任推给了被告,指望他座实罪名。这种态度对被告是不公平的。
当然,我支持gc限制社会声誉不好的人在坛里活动的做法。若washburn大哥亮出了其他决定性证据,各位权贵请该封封该删删,我绝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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