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题作者的条件中废弃轨道不存在安全问题,如果牵扯到这个问题,本贴的意义就不存在了。如果废弃轨道是不安全的,那肯定是不能扳向它的,是不容选择的事情。这其实还是我的观点: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唯一的处理原则就是将生命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你说,旧轨道不安全,不能为了那六个孩子而拿全车人的生命去冒险,这其实就是赞同了我的观点。这是逻辑中的大忌。
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好不要人身的攻击。
规则是让大多数人收益,是应该维护和遵守的,一些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肯定有助于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的提高,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对立面并不在于此。
该贴的意义就在于其提供的情景是万分危急,就是说,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如何在法规和变通中作出选择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唯一的处理原则就是将生命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而不能考虑规则之类的东西,因为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在当时的情况下,牺牲一个人肯定比牺牲六个人要好得多。
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还要从所谓的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从规则的尊严出发,而不去考虑如何减少损失,如何拯救更多的生命。是不是太荒谬太可笑太无情太狭隘太悲哀了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3-4 8:50: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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