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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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感想] 年度最无耻商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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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0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前天吧,看了某位商人的贴,我实在是忍不住想发贴,这种品行竟还做过吉他论坛过去的版主。竟还有哪么多人帮他洗地。
      首先,说说个人的想法:任何商人能空手套白狼都是你的本事,俗话说:无商不奸。现在还有卖空气几千元一罐的呢?说是澳大利亚进口。有多少暴富的商人是靠走偏门富起来的啊。但是,他们有没有咋咋乎乎地去让我们承认,他这样做是合理的?巴不得少点人知道。有的商人明明一件商品赚上千元,他偏偏信誓旦旦地说这件商品才赚了你二百元,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让消费者心理舒服。
       那么,前几天看本论坛一篇贴子,妹的,一把2300元的贝斯,利润竟是800!!!!!这商家竟说出来一点都不脸红!!!然后人家试了下,转过身反悔想退,竟然要了人家500,这空手套白狼的本事也是没谁了。有的人觉得这事不合理,就发个贴子说说,妹的,这商家竟然还想拨乱反正啊。这整个就是一神经病啊,强奸着我们的意愿的同时,竟然还想要我们给他歌功颂德!!!!
      你1500元的贝斯卖15000,都是你的本事,人家退货,你白赚人500也是你的本事,竟然还不许人说了?人家骂你无耻,你该感到光荣才是,那就是奸商本质。房地产不靠炒作能达到这样的高价?比你空手套白狼还要狠,全社会都在骂,怎样?难道还不许人说了?既然你要这么做事,就要承担你的后果!!
      前天看了贴子,追了七页,真的没办法忍受了,整篇文章这位商人回复逻辑混乱,我觉得你根本不适合做商人,赶紧回家种地。本来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你老婆都说了,不用去理会,你竟然还要发贴入迷地去进行反击辩论,实属有病,没药医的类型。由于好长时间没上吉他中国,过去的帐号密码实在记不起来,就重新注册了一个号来发这个贴,因为实在不吐不快。你选择任何方式都可以,却选择了猪一样的行为。
      1、不予理会解释。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可你竟然发贴洗地!!
      2、道歉并退还二三百元,大家觉得你知错就改,依然是个好同志。可你竟然洗地!!!!
      3、和稀泥,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把这件事搅一搅。当然没上面两个好。可你竟然洗地!!!还辱骂那么多为你好的发贴人!!!!真为你感到可惜,做个毛商人,为所有奸商丢脸。该滚哪滚哪!!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8: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本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就像前几天我家装修,需要买抽屉把手上的螺丝钉,第一次去找一家店买的忘了是多少价格了,反正付了十元钱,后来不够又去买,他们家店没了,我又换了隔壁一家店,同样的螺丝钉价格竟然便宜了一半!!!!!他也没见过我见出前一家店,一张口就是这价格。那么我以后还会不会光顾上一家店?此生不会,也不过就5元钱的生意。他就这么损失了一个顾客,当然我也不知道以后还需不需要五金件,还能给他带来多少利润。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8: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像你这个商人的这种事真的非常非常称松平常,在全世界每时每刻都在上演,每个人都不想无偿付出,但心态不同,为你带来的也不同。你赚的这500元本来做为你这两三小时的服务费、折旧费来说已经算是高收入了,对我这个普通消费者来说,你这简直就是强盗了,抢一样!!!你竟然还要我们承认你的强盗逻辑,简直无语。
你赚了这500元,然后上论坛再这么来洗地,你觉得为你又能带来什么呢?是更多的顾客还是更多的收入?还是更多的信誉?想不明白。
发表于 2016-12-23 0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作为曾经在原贴中和罗老板战斗过的坛友,我必须强调罗老板的问题没那么严重,在道德层面上吐下槽就行了。
发表于 2016-12-23 08: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把bass的利润竟然才800。。。乐器本来属于流通相对很慢的商品,商家要承担房租、运输、人力、专业技能等等在消费者拿到货之前的所有成本和风险,800块利润坑到你了吗?就算是个淘宝店也得有个客服跟您逼逼几句提供一些专业咨询,就这还不见得消费者满意服务水准,我就不明白了,大家都觉得商品成本之外的成本都不是成本吗?挣钱很可耻吗?你们都是共产主义者吗?

我不是商家。。
发表于 2016-12-23 09: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很多人很可笑 人家做生意就不能挣你钱 挣你钱就是奸商  那人家做生意是为了什么?不排除一些真正的奸商和真正的骗子!你只看到人家表面的利润 但并没有看到实际成本,现在无论人工 房租 水电没有一个环节是不要钱的 这些难道不需要算到成本里吗?如果真的满地奸商 利润还都那么丰厚 为什么这几年总有不断的店铺在关门? 干的就是生意 为的就是挣钱!别动不动让人家赚你钱了心里就不舒服 人性也如此次 你占别人便宜你不出声了 别人占你便宜就出来嗷嗷大叫 !本人是商人 但不是卖琴的
发表于 2016-12-23 09: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一种人很自以为是 一买东西就摆出一副自己很懂 很明白 好像特别知道这东西的进价一样  然后就和你聊 动不动就“你们这东西到底值多钱我心里有数”的姿态 最后实在不行了 随便找个理由给自己开脱一下 好像卖家很奸商 卖家心很黑一样 最后还要把自己弄得很高尚!然后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心得‘’ 这家东西不行 那家挣钱太多‘’  实际上人都是这样 只能看到别人表面的光鲜  等自己真正做某个行业了 才体会这其中的苦衷,钱难挣 屎难吃 永远不变的真理!
发表于 2016-12-23 09:2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的狐朋狗友很多啊。。。
发表于 2016-12-23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坟头草开始又开始长了~呼呼的长~~
发表于 2016-12-23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80克 于 2016-12-23 09:40 编辑

我说说自己的看法吧。第一:楼主说出卖家以前是当过版主的,这点就很值得表扬,即使是当过版主也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打击一切“官僚主义”。第二:至于2300元的贝司利润是800元,这点上来说或许并不过分,不能简单的加减乘除的算,乐器也不好卖,不是日常用品,可以薄利多销,利润不高点还做的下去吗。第三:如果是同城见面交易的话,收500元折旧费略高了,两三百得了。如果是异地的话,卖家心里也没谱,500元或许也不高吧,毕竟折腾一段时间了买家没买,换谁都不舒服,而且琴还不知道被你弄没弄伤了。
发表于 2016-12-23 0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开个零利润琴行
发表于 2016-12-23 09:5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抨击别人的人出现了。真是年底了 什么鸟都有,一盘水煮鱼 成本10几块钱 卖你50怎么不见你逼逼叨。那利润可翻了三番。另外敢问楼主每天都做啥好事了。道德这么高尚
发表于 2016-12-23 10:1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马扎子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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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0: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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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着你们撕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0: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神经病还真的多啊。我开贴就说了,你卖多少、赚多少是你本事。2300赚800利润还不高?别跟我扯什么成本,哪行哪业没成本,你觉得乐器难卖你干嘛做这行?做别行不是来钱更快?真是狗屁道理。
我喷的是什么?喷的是你“凭本事”赚钱,竟然还不许人说你无耻、奸商,还要我们给你歌功颂德,是在做好事,你妹啊,这矫情不矫情?还要拨乱反正,这就恶心人了。所以我忍不住发这个贴,没其他意思,大家越评论,回得越多,与你这位“道德高尚”的商人是好处多呢?还是坏处多呢?消费者自有公断。
反正我如果知道你一把进价1500的贝斯卖我2300还让我磨破嘴皮子讲了2~3小时的价,我是不会上你家店买东西了。
不过我不是北京人,我也应该不会上那地方买东西吧,纯属好事说个热闹,与大家扯扯皮。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0: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jmxx123 于 2016-12-23 11:01 编辑

14楼开始胡言乱语,我可不管你过去是啥样的人,或许我做生意赚得比你还狠,可能1500进价我卖人家3000,可能我也不给退,退了要收人家折旧费,但你这人家一评论你,你上论坛来希望我们对你进行歌功颂德我就看不过眼了。什么跟什么啊。我已经跟你说了,那是你本事,说你奸商咋的了,不奸咋赚钱,难道1500进价,1400卖人啊?我喷的是你搞不懂轻重,为这500元钱非得把自己漂白成一道德高尚的情操之人,你说矫不矫情?你说虚不虚伪?

赚钱就赚钱,一码归一码,你赚了这笔,人家觉得你这钱赚得心黑,你觉得心安理得,这也就过去了,你偏三番两次发贴来申诉,搞得像祥林嫂一样,你说你恶不恶心?

奸商的本质是1500进价,3000甚至更高价卖给人家,但人家还觉得人家是亏本卖给他的,这才是真本事。

但奸商绝对不会做像你这样的蠢事,真丢所有商人的脸。你却觉得在这发贴还给自己长脸了。你这一发贴,弄得整个论坛为之沸腾,搞得我也忍不住来掺一脚,你无形中丢了多少利润你计算过没?

所以你根本不适合做奸商,如果你是一个合格的奸商,在权衡这样的得失后,会马上给出自己的判断并做出选择,可惜你没有。所以我为你感到可惜。
发表于 2016-12-23 10: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lyh0720 发表于 2016-12-23 10:23
我就是楼主说的那个奸商  谢谢你对我的评论  最起码你认真的看了帖子  不论你的观点如何 这份认真值得赞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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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1: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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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1: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546276012 于 2016-12-23 11:07 编辑
lyh0720 发表于 2016-12-23 10:23
我就是楼主说的那个奸商  谢谢你对我的评论  最起码你认真的看了帖子  不论你的观点如何 这份认真值得赞扬  ...



收500不算错。
毕竟成二手的东西了 不能当新东西卖了

楼主要求商家不赚这500  那么原价退货 那相当于一把全新的琴成二手了。,

不说什么就几分钟的事儿,琴和新的一样。
新琴 和 和新的一样 是两码事、、

苹果商品 开封与未开封 差价好多呢。哪怕你没开机都一样。

如果是个磊落的商人 这样的琴就不会当新的卖了。

不能当新的卖   又不收点折旧费,商家就亏了。

我个人觉得 这个折旧费 300差不多了。



楼主的想法也能理解,站在消费者的角度 商家这不和道理    我刚买的还没几分钟 就不能退 退又收我500 我日。。。。


大家心平气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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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1: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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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1: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先声明我跟那个奸商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说一个观点: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一项生意我觉得商家跟消费者其实都是契约关系,假如交易完成如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商家对消费者其实只有售后的义务,也就是说要保证所售商量的质量跟数量,并没有退货的义务,当然,如果交易时商家所提供的货物货不对版,或者货物本身质量存在不不能协商的质量问题并且对消费者产生不可逆的伤害,那么这个时候我觉得提出退货或者要求赔偿是合理的。当然在交易过程中就协商好退换货的事宜其实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现在消费者以经完成交易了,也就是是消费者现在以经完全拥有了此物品的所有权,现在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想要放弃此无任何质量问题的物品的所有权,而且还要将此所有权指定转移给销售此物品的商家,
      至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此时消费者变成商家,而此前的商家变成了消费者,请注意:此时的商家由于对对货渠道的不了解造成货物进价虚高,而消费者是被强制消费。
      我就说到这里,欢迎来辩。
发表于 2016-12-23 11:4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在乌鲁木齐琴行看到过cort 70标价3988  还价3500最低   这个怎么说  两千三赚八百我觉得在实体店来说也是正常范围  没什么过分  还有要强调一点  买东西前一定自己考虑清楚  买完又要退肯定是要亏钱的   我以前在乌鲁木齐一家琴行买了个电琴箱子  第二天感觉在房子太吵了  想退掉 1300买的  我当时提出来退一千  琴行不愿意  再后来就没退  用了几年五百块出了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我也没觉得琴行有多黑心  什么买卖也不愿意退货的  可能黑琴行这个词在广大琴友心里根深蒂固  稍微有点吃亏就骂黑琴行  其实琴行也是在正常的商业模式下的   如果说是用正品价格卖假琴那确实该死  但是国内的吉他品牌乱七八糟的 有些有厂家定价 有些价格乱七八糟  本来就不成熟  所以我觉得还是要理性对待  就把挑选乐器当成结婚选对象  把各方面在交钱之前都权衡好好 要不等交完钱又是各种撕逼  结婚容易离婚难啊  凡事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所以交钱把问题解决在交钱之前 最好了  但愿以后能少点这样撕逼的帖子  多一些有营养的帖子
发表于 2016-12-23 12:0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猴年马月的事情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2: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回复后,思绪混乱的人好多啊。希望那些觉得合理的,多上这家店买东西啊,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发表于 2016-12-23 12:3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jmxx123 发表于 2016-12-23 12:13
看了回复后,思绪混乱的人好多啊。希望那些觉得合理的,多上这家店买东西啊,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

那些都是狐朋狗友,拉帮结伙来洗地的。
发表于 2016-12-23 12: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予理会解释。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可你竟然发贴洗地!!
      2、道歉并退还二三百元,大家觉得你知错就改,依然是个好同志。可你竟然洗地!!!!
      3、和稀泥,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把这件事搅一搅。当然没上面两个好。可你竟然洗地!!!还辱骂那么多为你好的发贴人!!!!真为你感到可惜,做个毛商人,为所有奸商丢脸。该滚哪滚哪!!
这才是楼主发贴的初衷,怎么都不看重点呢。生意做到这份上也是.......唉
我是路过的
发表于 2016-12-23 13: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那么严重吧 更黑的多得是 比方说豪运
发表于 2016-12-23 13:1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不好说,就2300,赚800这一点来说属于正常范围……
发表于 2016-12-23 13:2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谁都不认识  只是单纯的就事论事  不过看来楼主觉得我是在帮卖家说话  那只能祝福楼主以后买任何东西都是成本价  这样最好了
发表于 2016-12-23 13: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点,一是贝斯利润800不算过分,二是卖家解释说不退是能挣800,好心退了才挣500,纯属胡搅蛮缠,人家贝斯退你了你不能再卖再挣钱吗。三是这卖家生活里绝对是个锱铢必较的抬杠王,哈哈。
发表于 2016-12-23 13: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罗五百并不是为之前的顾客退琴,他只是花了比正常价低了500块钱的金额买了一把二手琴,甚至有点被强制买下的意思,虽然他很新。小姑娘觉得价格不合适,你可以不卖啊,罗五百也没有跪地痛哭流涕的逼你是吧,是你自己选择的这种方式好不好。如果在这样的角度下思考,不知道罗五百这样有多大错。
消费者本身也应该为自己的决定所承担责任,不能一句我是消费者,我是弱势群体就可以把自己置于道德的至高地,摒弃消费合同的约定。你小姑娘完全可以不去退这把琴,那么也就不存在500元的赔偿了,这件事就根本不会存在。
这是一个讲求契约精神的社会,在合同当中大家都约定谁违反了合同条款就应该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他们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达成了事实购买的行为,那么至于后面出现了问题肯定以协商为准,没什么大问题,500也好,200也罢。相互认可,两厢情愿,行了。抛开这事本身来讲,不能一切都以人情出发,如果都以道德来评判,那要法律来干什么,大家都喝西北风去,为了人情嘛,为了别人不为难嘛,那就该亏待自己?
在这当中,罗五百究竟做错了什么???
我们四川有句老话叫做你只看到穷人吃肉之时却没看到穷人为了吃这顿肉而攒了多久的钱,做了多久的工。
换句话说,今天你有理由抨击罗五百不地道,但是改天他发不出工资,交不出水电,生活不下去之时又有谁可以站在道德的高地帮他把这些费用处理了???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做好自己,想好自己该怎么做,问心无愧,对了,就这样行了。
其实最后说一句,罗五百你干嘛最后要退,一口咬死出售商品概不退换,什么事都没了!!!
对了,在说一句,我真不是商人,也跟做生意的没关系,只是一个普通的工程设计人员!!!
发表于 2016-12-23 1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一年前就讨论烂了。对于那些还有闲心讨论的人,建议在看完所有相关帖子、理解各方观点的基础上,有了新货再拿出手。

就事论事,罗老板的做法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触犯行规,所有的讨论都是集中在道德层面上的。从经验上说,讨论道德问题讨论到吵起来的话,场面一般是非常难看的。且看今年这轮各位表现如何吧。
发表于 2016-12-23 14: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过去很久了 就算他干的不对 也没必要再拿出来说了
发表于 2016-12-23 14: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质量问题是可以退的 没质量问题为什么要给你退? 建议楼主开个0利润琴行  现在吉他中国整个一个互撕的地方  一个评判人品的地方  真没劲  
发表于 2016-12-23 14:2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天撕逼,成天撕逼。
发表于 2016-12-23 14: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不时拿罗500在地上摩擦一下,也是吉他中国喜闻乐见的日常任务。
只不过两年前的事情如今再撕的话,洗地者常有,吐槽者不常有罢了。
发表于 2016-12-23 15: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lz可以评选年度最无聊坛友了
都过去这么久的事儿了有必要像刷日常一样整天说么
本来这事儿我是觉得就是这位罗老板处理不妥当 虽然不触碰什么法律行规 但终究处理的不太好 老板的是意思是把琴买回来了 而按照一般大众的理解是琴退回来了 我们不管买琴的姑娘是怎么理解的 就按照退琴少退500这么理解吧 卖家买家都接受了 我们还能说什么 最多谴责一下老板这么做不厚道 事儿也就这么大点儿事儿了
结果这事儿一到论坛问题就被放大了 非得让人家混不下去琴行关门才算完么 这笔交易买卖双方都没有问题  我们这些围观群众看看热闹说两句 顶多谴责老板两句也就算了  之后再穷追猛打就过分了 还有lz说的道歉退钱这事儿应该是买卖双方之间的问题和我们无关  而那姑娘本人是接受了交易结果的 人家也没有到处哭诉什么不是么
这事开始说两两句 可以当做是对于老板道德层面的谴责 没毛病 再之后过多的激烈言论和要求就是道德绑架了
发表于 2016-12-23 15: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lyh0720 发表于 2016-12-23 11:07
我该说的也都说过了  再说就是车轱辘话了  楼主我不是来歌功颂德的  我只是希望大家公平公正的看待这个事件 ...

其实这个事儿有个问题想问罗老板 应该也是大家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 当然也可能是以前的帖子有说我没注意到
就是那把贝斯最后怎么处理了 我觉得只要这个问题明确了 这件事是没有任何再需要讨论的点了
是当二手琴处理了 还是作为新琴再次销售了 大家争论半天无非是在意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6-12-23 15: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直支持猛男的 觉得他没错 通过这个帖子 我动摇了

楼主一个2天的小号 明显是 猛男自己申请的自我炒作  吸粉的套路  

猛男你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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