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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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21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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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raimundo在2003-6-21 8:50:04的发言:
我想指法的取舍大抵主要和这样的几个方面相关,个人的手指条件、乐句、声部的连贯、乐句的音色统一还有就是不同的分句也会有不同的指法。
第一个,个人的手指条件,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塞戈维亚修订和改编的一些谱子了,很多他弹起来自如的乐句很多人都弹不了,因此指法的选择要符合自己的手的条件。
第二个及以后都是音乐上相关的,乐句、声部的连贯,只是品评一个执法难易与合理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过多的换把会增加演奏的难度,乐句也不易连贯,一般不会是很好的指法。不当的安排会破坏一些声部地进行,音乐的结构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乐句的音色统一和演奏者的琴有关系,如果在均衡性极好的吉他,一些为音色而特意安排的指法就可以简化了,相反,如果用琴均衡性不好,就要为音色的统一而格外的注意执法的安排。
分句不同是源于对音乐不同的理解,也会产生一些执法上的差异,比如山下的BWV 1006a和帕肯宁的版本执法差异巨大,很多就是由于分句不同以及对不同分句的音色运用不同而产生的。
综上所述,没有一个指法是拿过来就可以直接用的,都要根据自己条件和对音乐的认识加以修改。 佩服佩服!又学了不少。早一点到 guitarchina 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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