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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中国2手版管理规定再次严重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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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0 15: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1、除2手版的斑竹外,严禁其他版任何斑竹跨版管理;
2、任何斑竹未经管理员同意,除站务通知外,严禁设置任何高亮显示、提升等操作;
3、2手版斑竹没有义务和权利为会员告知哪个斑竹删除帖子,明显违规帖子不做任何解释删除,新手的帖子可以提示;
4、斑竹买卖2手待遇与会员一样,而且吉他中国不承诺不担保斑竹的自由交易和中介
5、任何斑竹不得频繁从事2手乐器倒买倒卖(少量交易可以,如要长期做2手买卖,请用马甲,为了保证和会员一样的公平性)一经发现,取缔斑竹资格。

                           吉他中国。即日
发表于 2006-8-20 16: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了解
发表于 2006-8-20 17: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mingbai~
发表于 2006-8-20 23: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第二条说的太牛逼了,我早想说了,
LINUX太快了 ,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6-8-21 09: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06-8-21 12: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aoruolei 于 2006-8-20 23:19 发表
第二条说的太牛逼了,我早想说了,
LINUX太快了 ,哈哈哈哈

:D我也早想说了  
我说不管用啊
发表于 2006-8-21 13: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收到
发表于 2006-8-21 14: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了
发表于 2006-8-21 15: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严格尊守!
发表于 2006-8-21 16: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规范,支持.........
发表于 2006-8-21 19: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6-8-22 02: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06-8-22 11: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8-22 13: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06-8-27 22: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宾更应该限制一下
发表于 2006-8-28 19: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吕碧瑶的二哥 于 2006-8-27 22:42 发表
贵宾更应该限制一下

贵宾要限制就不要贵宾了,再说我们的贵宾怎么会违规呢?毕竟我们的贵宾都是大师了,设备也是1流的了~~~~~~~~~~~~~~``要用管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8-29 14: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8-29 16: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5条看的就舒服啊
发表于 2006-8-30 08: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该这样!个别版主也进行2手交易,但是滥用权利,无法和普通会员一样,管理员这样做太对了。
发表于 2006-8-30 09: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支持~~~~~~~~~~~~~~~~~~~~~~~~~~~~~~~~
发表于 2006-8-30 1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我才出售了跟我三年的电箱琴
只可惜自己没马甲帮顶,一下子帖子就被贴量冲不见了
可见二手版的人气~
唉~~~~~~~~~~~~~~~~~~~~~~~~~~~~~~~~~~~~~~
支持!!
发表于 2006-9-17 02: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个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管理员通知了?
难道全国琴行自由超市就可以提升?

定了规矩就执行吧, 别整天自己逗自己玩了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379863-1-1.html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9-17 02: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9-17 16: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9-17 17: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10-11 0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根本不把管理员放在眼里,无视论坛规则。继续违归操作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 ... 1490&highlight=定了规矩就执行吧, 别整天自己逗自己玩了
发表于 2006-10-11 09: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吕碧瑶的二哥 于 2006-10-11 08:48 发表
一些人根本不把管理员放在眼里,无视论坛规则。继续违归操作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 ... 1490&highlight=定了规矩就执行吧, 别整天自己逗自己玩了
哈哈哈 太可笑了 还2手版主呢
发表于 2006-10-11 16: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吕碧瑶的二哥 于 2006-10-11 08:48 发表
一些人根本不把管理员放在眼里,无视论坛规则。继续违归操作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 ... 1490&highlight=定了规矩就执行吧, 别整天自己逗自己玩了

这个不是违规贴啊,很正常的交易贴,其实你看看第5条就好了,5、任何斑竹不得频繁从事2手乐器倒买倒卖(少量交易可以,如要长期做2手买卖,请用马甲,为了保证和会员一样的公平性)一经发现,取缔斑竹资格。

请仔细阅读括号里的字

[ 本帖最后由 wangyue1983 于 2006-10-11 16:22 编辑 ]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0-11 17: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10-11 17: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10-11 18: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只是给各个斑竹的通告      看了知道了就可以   或者向大家回答个 收到 就OK了

投诉 或别的事情  都发给管理员短消息吧   不用在这个帖子里说
发表于 2006-10-11 18: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ngyue1983 于 2006-10-11 16:16 发表

这个不是违规贴啊,很正常的交易贴,其实你看看第5条就好了,5、任何斑竹不得频繁从事2手乐器倒买倒卖(少量交易可以,如要长期做2手买卖,请用马甲,为了保证和会员一样的公平性)一经发现,取缔斑竹资格。

请 ...
眼睛挣大了看:2、任何斑竹未经管理员同意,除站务通知外,严禁设置任何高亮显示、提升等操作;
发表于 2006-10-11 18: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我还上去顶?
论坛不是你家的 你可是不知道资源啊.
发表于 2006-10-11 18: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告,任何斑竹不得在此帖子下争吵。

各严重警告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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