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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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声
和声是多声部音乐的音高组织形态,是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之一。就作曲理论的一般观念而论,
和声是与对位(即通常所说的“复调”)相对应的技术范畴。
在十九世纪末以前一百多年的音乐实践中,和声一直被看成是对位的基础。
和声具有色彩功能与结构功能两种基本属性:
色彩功能即和声的音响作用
在音乐中,和声凭借这种功能,或独立地或同其他因素协同地参与音乐表现。
结构功能是指和声对音乐形式构成方面的意义。
这主要表现在:
(1)音高纵向结合的组织作用;
(2)确立或瓦解调性、调式的作用;
(3)发展或终止某一结构的作用
两种功能的对立统一
是和声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
它决定着和声风格的历史演变以至每一和声现象的面貌特征。
二、大小调和声
大小调和声,是建立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小调基础之上的一种和声体系。
大小调音阶各音之间的关系,决定着这个体系基本语汇的构成以及应用的逻辑。
大小调和声使用的和弦,是按三度叠置的原则结合起来的。
这个原则已被音乐物理学证明与泛音列棗反映发声物体振动规律的音高系列有直接联系。
作为一种历史风格,大小调和声曾盛行于欧洲巴罗克至浪漫主义阶段的音乐实践,
是为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瓦格纳等音乐家共同运用并为之不断创新发展的和声体系。
到了十九世纪和声又分自然音体系与半音体系。
这既是同一体系不同历史阶段风格特征的表现,也是和声学由浅入深两个阶段的标志。
瓦格纳之后,大小调和声在音乐中的统治地位,
虽然因为德彪西为代表的和声革新浪潮的冲击而让位于其他的写作风格;
但作为一种高度成熟的体系、一种客观存在于大部分已有音乐文献之中的创作原则,
它仍然在相当广泛的领域中继续发挥作用。
一般的音乐教育都把它作为基础课程之一;
对于作曲家、指挥家和音乐学家的培养,这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
为数不少的一批作曲家,仍然部分地、甚至全部地采用大小调和声技法进行创作。
三、四部和声写作
一般的和声教学,都愿意以四部合唱作为写作训练的基本形式。
这样做,不仅是因为这种形式简单、明晰、易于掌握,
而且也是由于它恰好与大小调和声早期实践的常见形式一脉相承。
通过这种形式的写作训练,有助于达到对整个体系本质上的理解。
此外,四部和声的结构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音响结合的普遍规律,
把它作为和声写作基础训练的中心课题来做,亦有得于向室内乐、交响曲等更复杂的创作形式过渡。
声部名称、音域、记谱法
四部和声的写作中,各声部的名称分别为高音声部(一般也称“旋律”声部)、中音声部、次中音声部。
四个声部的音域限定,与一般混声合唱队相同。
声部交叉棗相邻声部在音高位置上的颠倒,会破坏音响的自然平衡,应当避免。
和弦音的重复与省略
各类和弦的音数是不尽相等的。
在三度叠置的和弦系列中,三和弦只有三个音,七和弦有四个音,
九和弦有五个音,还有六个、七个、以至音数更多的和弦。
这些音数不等的和弦在四部和声中,必然会遇到和弦音的重复与省略的问题。
除了考虑和弦的音数差别,音的重复与省略还有更重要的出发点,
那就是和弦的音级地位以及各和弦音在和弦结构中的地位。
由于这里的情况变化多端,需要结合着每个和弦的使用而具体地加以研究,故先不作一般性的概括。
排列法
从声部间的距离来看,四个声部的排列有两种基本形式:
开放排列棗上方三个声部相邻者之间的音程在五度以上(但不可超过八度),
可获得协调、均衡的和声音响,个别声部的进行亦比较清晰。
密集排列棗上方三个声部相邻者之间的音程不超过四度,可获得浓厚、
浊重的和声音响,带状的线条将掩盖个别声部的进行。
写作中,两种排列法均可根据音乐表现或声部进行的需要,分别、交替或混合使用。
作为和声基础的低音声部,它和次中音声部的音程不涉及声部的排列形式,
一般允许在同度和十二度的范围内活动,最大距离不应超过十五度。
上方三个声部相邻者之间的音程超过八度,或低音与次中音声部间的音程超过十五度,
叫做超开放排列。这样的写法会影响和声的凝聚力,应当避免。
四、和声分析
和声学习中的写作训练必须与分析结合进行。
四声部写作中所沿用的那些技术“规范”,
都是从一定历史时期大量成功作品的和声经验总结出来的。
真正有实践意义的和声技巧总是存在于优秀的音乐作品之中。
只有通过正确有效的和声分析,才能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
对于不以作曲为主要目标的和声学习者来说,
和声分析甚至应当是他们进行锻炼、提高和声理解能力的基本途径。
怎样才能使和声分析做到正确有效?关键是要解决对这一课题的认识和方法论的问题。
从思维活动的具体形式来看,和声分析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和声材料的分析,主要解决对和弦、和弦外音及调式、调性的识别问题;
第二个层次是和声语义的分析,要求从和声材料的连接中去领悟其序进逻辑,并尽力揭示出和声在音乐结构和表现方面的
意义;
第三个层次是和声风格的分析,这需要联系更多的作品、作曲家的个性及艺术思潮等广泛领域进行比较和研究,
从而得出对某一作品、作曲家或艺术派别和声风格的认识。
这三个层次彼此关联而又相互区别。
第一个层次是一切和声分析的基础,但它必须向第二、第三个层次发展才具有真正的意义;第三个层次属于专题研究范
畴,
一般不作为基础和声学习的重点,但在风格观念指导
下的“材料”或“语义”分析总是效益倍增的,凡是有条件的学习者都应当在提高和声风格的理解力方面多下功夫。
[ 本帖最后由 无聊的人 于 2006-12-12 17: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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