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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琴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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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神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3:23 发表 承让啊,承让,《道德经》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我可没说我有文化,我也没说你没文化,白纸黑字,有目共睹,我只是就你的话提出一些质疑,你要引用一些东西,好歹也拿出点具体的吧,哪篇哪段总得给出来吧, ...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3:33 发表 哦对了,你别跟我说你喜欢啥你不喜欢啥、啥正常啥不正常,那与我无关,我只是在跟你讨论学术上的问题,请勿偏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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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3:34 发表 我原话是"从远古的<洛神赋>到四大名著......" 什么意思....要我解释吗? 好的. 你说三国了. 我没说吧? 你怎么就把四大名著说成三国时期了呢? 四大名著都是三国时期写的吗? 哈哈....我不说了. 哪篇哪段就不细说了. 因为你也没说你有文化. 我也没说四大名著里有说恋足啊? 我是说关于描写女人的脚的文字随处可见. 由此可以看出.女人的脚一直都为人感兴趣. 我可没说恋足. 我请斑竹大人你多读几遍四大名著的意思就是好好看看. 你连我的话都没看明白. 那四大名著就更甭提了. 我也承让了. 别斗口了.这种口水战没意思....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3:36 发表 哦.我是个小百姓. 我在发帖和别人探讨女人脚的问题. 原来您想探讨学术. 那您找错人了.可能中科院比较适合您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3:59 发表 “从远古的到四大名著里都有关于女人的脚的描写” 小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这个句子的主谓宾是“从洛神赋到四大名著有描写”,其中“从洛神赋到四大名著”是主语,“有”是谓语,“描写”是宾语,“远古”是 ...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4:04 发表 哈哈,你和别人讨论女人脚,那不在我的兴趣范围,我感兴趣的是什么文学里有这方面的描写,能让你用来作“恋足”的论据,那不能叫恋足吧,所以,你的论据很没力啊。 嘿嘿,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吗?我倒是想进去 ...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4:56 发表 哦.还懂语文.... 从.形容动词.修饰"远古的洛神赋" 到.形容动词.修饰"四大名著" 哪个老师教你的"从a到b"的句子.可以拆解为A到B是粘一块儿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想进中科院了.... 你那个什么主语谓语的.颠三倒四的说法. 是你小学哪个老师教你的. 别把黑锅都先丢给老师.然后就可以乱说话了. 看得出两点. 一.你挺闲的. 二.你挺爱扯淡.因为你觉得挺有意思.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4:58 发表 如果实在想知道.把我说的书都买来.然后各手抄一百遍. 我再慢慢找给你看....[em28]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5:09 发表 你看你,又在教育我了吧?我又颠三倒四了吧?那你告诉我,你的远古到底是在说谁呀? 从什么到什么,这是一个关联词组,怎么成什么“形容动词”了,汉语里哪来“形容动词”这个说法? 一.我挺闲的 二.我挺 ...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5:15 发表 哦.这样啊 要不再回去请教请教您小学老师?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5:18 发表 不用了,形容动词,那是日语里的说法,难道你一直在跟我讲日语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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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5:20 发表 哦.又到日语了. 谢谢.经您指教.原来我今天跟你说的一直是日语
原帖由 bigdreamyr 于 2008-8-5 15:23 发表 哥们,这帖子我从头看到尾,关于语文方面的讨论,到这里可以打住了,我觉得兄弟你是完败给夜版了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5:27 发表 今天没啥事,上来扯二句,楼主让我大失所望啊,说了半天也没告诉我远古的洛神赋到底哪一句提到了脚丫子,我还是看看四大名著去吧,多念点书,提高文化,嘿嘿。
吉他大师
原帖由 bigdreamyr 于 2008-8-5 15:35 发表 “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这说到了鞋子,跟脚相差不远了 “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这里也差不多说到脚了 曹子建比较含蓄,没说光着的脚丫子哈,不过也差不多了,给人留下了遐想的空间,高啊!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5:56 发表 嘿嘿,子建乃绝世才子! 罗衣、瑶碧、金翠、明珠、文履、雾绡、幽兰、踟蹰,这是一系列的描写,从头到脚,嘿嘿,似乎子建用意不在脚吧,而在于整体的勾勒此女,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也是如 ...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5:59 发表 没人说是恋足.才子. 说的是有描写.才子哥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6:06 发表 可是你的主题是,恋足啊,你不拿点人恋足的东西,杂说服人啊,就好比,我说恋牙齿很好很强大,古今中外文人墨客诸多著作里都有贝齿这一说,嘿嘿。 扯扯淡而已,嘿嘿,总比那些无聊的水好多了。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6:12 发表 这说法太牵强. 既是出现在这类似的赞美诗句中. 想必作者认为是美好的.至少也是和诗句中其他事物一样的美好. 显然是有兴趣注意到女人的罗袜一节. 甚至是很注意. 不过. 才子哥前面又说自己对恋足的话题没兴趣. 纯属讨论学术. 又从学术转到扯淡了. 又再次抓住恋足话题. 再次施展乾坤大挪移式的大逻辑. 果然是才子哥的风格.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6:25 发表 牛子哥你叫我小菜就行了,就行了。。。 我没有说恋足好不好吧,我只是就你的论据能否充分论述论题作出质疑,并就你的论据可靠性作出质疑,我跳出这个圈了吗,造次了造次了,我是说恋不恋与我无关,可你得拿出 ...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6:33 发表 这么这么多的证据已经说明了女人的脚从古至今都没有逃出男人的视线. 而且也证明了不是什么肮脏的事.更谈不上下流和变态. 我已经论证完啦. 小菜哥还要抬杠.一再要求说相声. 而且该质疑明显是你自己在质疑自己.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8-8-5 16:42 发表 古往今来,女人身上还有很多器官也没有逃出过男人的视线,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说,我没评价恋足的好与不好,只是你的引用实在牵强并且过分。 另外就是,我也没有对你做出过什么评价,倒是你,一会儿说我没文化, ...
原帖由 抵触天条 于 2008-8-5 16:52 发表 那不就完了. 我的引用虽不见得完整和恰当. 但也确有此事.可能你受不了八国联军那段. 那段欠妥. 我对于恋足不爱好.也不反感. 至于那些虐待的.不在我说的范围内. 我仅说喜欢欣赏女人的脚而言. 也没谁说女人身上就只有脚在男人视线里. 我是举些例子.说明注意女人的脚和注意其他部位没有区别. 仅此而已. 哦.你光说我说你没文化. 你杂不说你还要告我呢. 小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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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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