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吉他中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886|回复: 24

救救那几万条狗!黑龙江省黑河争做无狗城市“见狗杀狗”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5-23 0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5-23 03: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发表于 2009-5-23 04: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卧曹!这是个什么城市~市长没有爱心,也不能夺取别人的哇!还说是人民的官。卧曹曹!就为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就决定了3万狗狗们的生命,你TM不是个人,畜生,我打你巴掌~这辈子如果碰到你,我放狗咬你!


p s:本人极少爆粗口,这次忍不住了~
发表于 2009-5-23 04: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为什么··  我草 为啥·· 简直惨绝人寰  我草草··草草··坚决杜绝··

[ 本帖最后由 小龙★beyond 于 2009-5-23 04:08 编辑 ]
发表于 2009-5-23 04: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5-23 04: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杀狗的人!你们对杭州富豪子弟市区飙车撞飞碾死市民怎看? 恩,齐齐哈尔应该学习黑河,马上颁布条例,条例如下:一,为保护齐齐哈尔市民安全,根除丹顶鹤肇事,自5月20日起,禁止在禁鹤区内饲养鹤类。禁鹤区包括,北三区,南三区,含扎龙自然保护区。二,自5月23日起,禁止任何个人保有鹤类,包括丹顶鹤,白鹤,仙鹤,,。。。。如在禁鹤区内发现非法鹤类,一律杀死。三,为进一步确保齐齐哈尔市民安全,自5月25日起,非法鹤类范围扩大到鸟类,包括大鸟,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的小小鸟,公鸡,母鸡,德州扒鸡,公鸭,母鸭,北京烤鸭,公鹅,母饿,香港烧鹅,。。。。另自5月23日起,禁令范围扩大到各类飞行物,包括飞机,飞艇,飞船,飞碟,波导手机(手机中的战斗机),公鸡中的战斗机(下蛋公鸡)。福娃晶晶(风筝),蚂蚱(飞翔中)刘翔(跨栏时)姚明(扣篮时)郭晶晶(未入水时)。。。。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合法鸟类不在被禁范围之内,合法鸟类包括,德州扒鸡,北京烤鸭,香港烧鹅,市领导公务专用鹤---(的儿)鹤)五,如有任何个人阻碍执法人员,按妨碍公务罪论处,处理办法参见黑河市犬类处理办法
发表于 2009-5-23 04: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宁愿我是被大自然杀死,也不想看到人类这种行为
发表于 2009-5-23 04: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荒谬的法规
发表于 2009-5-23 08: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09-5-23 09: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领导公务专用鹤---(的儿)鹤
发表于 2009-5-23 09: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是黑河的某位领导逗狗时被狗咬了,于是冲冠一怒......
发表于 2009-5-23 10: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被人咬了呢,那岂不是……
发表于 2009-5-23 11: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itarelf 于 2009-5-23 09:16 发表
据说是黑河的某位领导逗狗时被狗咬了,于是冲冠一怒......
发表于 2009-5-23 11: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摇滚傻隐者 于 2009-5-23 04:00 发表
卧曹!这是个什么城市~市长没有爱心,也不能夺取别人的哇!还说是人民的官。卧曹曹!就为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就决定了3万狗狗们的生命,你TM不是个人,畜生,我打你巴掌~这辈子如果碰到你,我放狗咬你 ...


這有什麽,人都會被欺實馬呢~
狗狗算什麽~
<(`^&acute;)>
发表于 2009-5-23 11: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5-23 15: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丫怎么不争做无人市。。。。草他
发表于 2009-5-23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迟早会因为被人打来杀人,作无人成

[ 本帖最后由 金属之子HIHI 于 2009-5-23 16:05 编辑 ]
发表于 2009-5-23 16: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这样
这些逼养的
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09-5-24 02: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是和谐吗?
发表于 2009-5-24 09: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爆他市长的菊花
发表于 2009-5-24 12: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dbyx.html
看看韩寒这篇博文,你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发表于 2009-5-24 14: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相关进展:

以下所有内容转自新浪:


黑龙江省黑河市解散打狗队暂缓见狗杀狗  2009年05月24日00:48  新文化报

  征求民意 然后定是否打狗

  根据通告,昨日是打狗的起始日子,黑河市的狗的命运究竟如何呢?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与黑河市政府“挑头作对”的周先生,他是“黑河宠物联盟”的代表。

  “我们在网络上的声音很强烈,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他们不得不有所动作了。黑河几万条狗的生命暂时保住了。”周先生说,“市政府已经组织了打狗队,由城管和公安人员组成,准备今天(23日)进行打狗行动。但今天早上我们得知,政府已经将打狗队解散了,晚上电视台新闻也发布了公示,说暂时解散打狗队。是否还会成立目前不得而知。”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取得了胜利。”周先生认为,“昨晚黑河电视台新闻里说,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之后决定是否实施‘打狗方案’。”
  “可是这个‘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太有深意了,吸纳的是谁的意见?全都是反对养狗者的意见!”周先生有些激动,“电视台采访了好几个市民,一边倒说养狗有危害,支持政府打狗的决定。经过我们的了解,电视台根本没有采访我们联盟中的任何一个人。”
  对于坊间所称政府“打狗”的动机是黑河市常委、纪委书记陈亚平被狗咬了的说法,周先生称确有此事,但陈亚平并未出面承认。本报记者刘长宇


另:

专家称黑龙江黑河捕杀犬只规定涉嫌违法   2009年05月24日05:03  中国广播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2009年5月23日播出《黑河全市宠物狗面临被杀危机 专家指粗暴决定涉嫌违法》,以下为节目台本:

  黑龙江省黑河市发布通告,禁止在公共场所遛狗,一经发现全都捕杀,这一规定昨天起执行,黑河市城区及周边4个村子所有的狗面临被捕杀危机,当地政府的这一突然决定,引来各方质疑,请听中央台记者梁兴旺,实习记者刁莹的报道:

  黑龙江省黑河市市民楠楠这几天心一直悬着,登在《黑河日报》上的一篇政府通告,让她吃惊,又感到有些难以理解。通告指出,2009年5月23号,黑河市区以及周边4个村子将禁止养狗,如有发现,将有一只杀一只。突然之间出台这一规定,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楠楠多少感到有些荒唐:

  (录音)
  当时挺惊讶的,颁布之前都说江边、步行街不许遛狗了,没想到不让养狗,大家都觉得挺惊讶的。
  然而这个看似有些不可思议的通告是由黑河市公安局、黑河市畜牧兽医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黑河市卫生局4部门联合下发,不能不信,黑河市街头的大喇叭也在证实这一消息:

  (录音)
  自5月20日起,严禁携犬进入江堤、公园、广场、早市、步行街等公共场所。自5月23日起,在禁养区内严禁养犬,一经发现对所养犬只一律捕杀。
  楠楠说,5月21号这一突如其来的规定一出台,打乱了大家的正常生活:

  (录音)
  市民二:。我们现在要出去遛狗之前都先看看有没有警察啊,有没有要抓的样子,有时候早上4点钟遛狗,都得提前到半夜了,半夜1、2点钟遛狗。有个老太太快80了,心脏病犯了。都担惊受怕得不得了。有个阿姨的朋友抱着狗哭了一宿啊。
  市民刘先生说,还有不少人把狗转移:

  (录音)
  他们都是送到附近村屯亲戚朋友家,都扔农村了。
  还有一些人甚至把狗转移到哈尔滨、五大连池。一些市民认为,黑河市突然出台这一规定,怀疑是当地一位官员最近被狗咬的缘故,前不久这位官员在黑河市江边散步,被狗咬了一口,之后,江边,公园,步行街禁止遛狗,5月19号,这位官员发现一位女士遛狗,便过去质问,双方发生争执,于是便有了21号颁发捕杀所有犬只的通知。
  也有市民认为,这和黑河将申报国家旅游城市有关。市民的这两种说法是否有依据,是否属实,有待进一步调查,黑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刘智斌则解释说,出台这一规定是因为黑河市频繁的犬只伤人事件,为了保障绝大多数市民和中外游客的安全:

  (录音)
  绝大多数犬只没有经过畜牧部门注射狂犬疫苗,根据黑河市疾病防控中心数字显示,市区周边村屯仅2008年至今年5月一年半的时间,被犬咬伤接受疫苗的就千人以上。
  市民刘先生说,黑河市从来没有给狗办过证:

  (录音)
  记者:你们那有办证么?
  市民一:没有,不然怎么这么气愤。自始以来没有办证这一说。
  记者:也没有定期要求打针?
  市民一:没有,都是我们自己到私人的宠物诊所去打针,从来没有畜牧站正式号召市民给狗打什么针。
  针对黑河市这一规定,中国保护小动物协会会长卢荻这几天接到的电话不断,他说,对狗严格管理无可厚非,但不能一刀切:

  (录音)
  狗去扑了人也好咬了人也好,这当然是不好,所以狗是需要管理的。问题是黑河市从来没有对养犬进行过管理,发生了问题以后不但惊慌失措而且采取了极端的措施,株连到所有养狗的人,侵犯了所有的人,对所有的狗都要进行杀害,这是绝对不应该的,这是一种特别野蛮的行为。
  资深媒体人,中央台特约评论员陈杰人说,黑河市的这一做法显然不妥:

  (录音)
  专家:这个绝对不行的。涉及到物权法的问题,黑龙江的黑河市是没有这个权利的,第一养犬是公民的自由,这要它不妨碍别人的自由它就没问题的,但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像卫生防疫法之类的;第二犬是公民的财产,他用这种方式来时破坏公民的财产,这是不行的;第三黑河市作为一个地级市,没有出台地方法规的权利,它没有权利去限制或侵犯公民的财产,没有这个权利去出台政策。
  记者:通知的第六条规定,阻挠捕犬工作进行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这个可以么?
  专家:可以,但是要看违反了哪一条。比如你打我的狗,我到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一条,相反来说是政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台特约评论员王宝明说,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在行政法上建议要尊重群众的意见,要慎重,要有一个过程:

  (录音)
  我们国家有一个立法法,有一个规定就是如果是重大的决议要影响他们,实际上县一级都不可以做。
  王宝明表示,现在养狗争论也挺大,有人说好,有人反对,但中国目前面临的一个尴尬是,没有统一的规定:

  (录音)
  专家:不要说法律,法令、条例都没有,农业部,或者主管的部门,能不能搞个规章,没有。大中城市是有规定的,北京就有,黑河上一层政府有没有我们不知道。但是应该出台一个统一的条例来管理。养犬在中国到底算一种什么条例,怎么对待它,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你要说他到底违反了什么也不好讲,只能从道理上比较。是打光了,还是通过其他的一些措施。
  如今黑河市民楠楠只有待在家里,看着狗,虽然黑河市政府昨天没有捕杀犬只,暂缓执行,但他心里仍怀忐忑,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改变这一突然之间作出的决定:

  (录音)
  只要让我养狗,你做什么规定,我可以遵守。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4/004815674313s.shtml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4/050317877633.shtml
发表于 2009-5-24 16: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5-24 19: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恐龙也是被城管给灭绝的?
发表于 2009-5-28 00: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没狗的城市一定很完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他中国官方

GMT+8, 2024-6-2 10: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