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11|回复: 8

不知道該起什麽題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3 16: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今天后之後覺得看到了一段文字,雖然不知道真實性究竟如何還是忍不住感慨~
這樣的悲劇本是可以避免的,可是僅僅是由於司機的不負責任酒後駕駛造成了這樣的慘劇……

Sigh……

=====================

乜幽 发表于:09-07-02 10:26
  今天是几号了?我们都模糊了
  
  早上到单位,看见你办公室的门,再也不敢踏进去了
  
  时间好像就永远定格在6月30号了
  
  记得那天下班,我们一起等电梯,下来一辆满载的电梯
  
  胖子你说,让我来上,我最瘦!
  
  引起大家嘻笑一阵
  
  然后我们这拨人,硬是拖着胖胖的你,走下了十楼
  
  我们跟你说,多走楼梯好,减肥~
  
  然后就是微笑着说,明天见!
  
  没想到一别就是永别
  
  
  
  那晚你是牵着嫂子,带着还未出世的儿子去散步了吧
  
  我们都是这样想的
  
  因为你疼老婆,是我们公认的
  
  还记得我们去采草莓吗
  
  一路上,你一直牵着嫂子的手
  
  我们笑言,牵这么多年,还怕嫂子跑了丫
  
  你们依然十指紧扣
  
  没想到,你们就这样牵手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我记得,你在我们面前说着幸福的牢骚
  
  你说,“我家大肚子现在馋的要死,夜里要吃草莓,非要让我去,只有满大街去找”
  
  我记得,那次我出差
  
  你说,“能不能帮我带点新鲜的海鲜过来,我家大肚子爱吃”
  
  。。。。。
  
  
  
  没法回想了,没法写了
  
  你们幸福的一家三口,就这样被一个不负责任的醉鬼,夺去了生命
  
  还能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对肇事者的憎恨呢
  
  你粉碎了幸福的一家三口
  
  残忍的让一个还差一天就满七个月的婴儿早早的离开了母体
  
  就这样随着他的爸爸,妈妈一同离开了这个世界
  
  
  
  胖子,嫂子,宝宝
  
  当我们从心里唤起你们,想起你们的时候
  
  你们却带着那么重的冲击和伤害离开了我们
  
  留下一间空空的房子
  留下四位年迈的老人
  
  留下了我们这群朋友
  
  
  
  胖子,嫂子,宝宝
  
  我们能够为你做什么呢
  
  祈祷,祈祷,祈祷
  
  祈祷天堂里在没有车来车往
  
  祈祷你们一家三口能够在天堂延续幸福!!!
  
  谴责,谴责,强烈谴责
  那不负责任的司机!!!!
  我们一定要为你们一家三口,为即将七个月大的宝宝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9-7-3 16: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那人简直就是禽兽,畜生!


酒后驾驶,也该死!听说孕妇死的场面,我心里咯噔一下!!!

[ 本帖最后由 血色Sandman 于 2009-7-3 16:46 编辑 ]
发表于 2009-7-3 16: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你同事?????????????
发表于 2009-7-3 16: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原帖由 SoulReaper 于 2009-7-3 16:48 发表
你同事?????????????


都是 人命啊!!!!
非得我认识才能"咯噔"一下吗?
发表于 2009-7-3 16: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南京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7: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以咱們國家現行法律,如果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來判,最高判刑七年~
再加上減刑、保釋什麽的,就算司機進去了沒准2、3年就可以出來,而那些受害者也就僅僅是每人幾十萬的賠償而已……
什麽嚴懲兇手,能嚴到哪裏去?
:(:(:(
发表于 2009-7-3 17: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过失致人丧命和谋杀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巴...........开车的哪个也不想撞死人的,撞了人心里会有阴影的. 死了的人是没什么痛苦了,痛苦的都是活下来的人吧

双方其实都是受害者. 肇事的一方,恐怕是更可怜的人. 精神上也要受折磨,物质上也要付出很多
发表于 2009-7-3 17: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赔偿标准, 问题还很大...........如果没有保险, 一般人几十万也很难拿出来...... 而且死了的人虽然生命都是无价的,但是根据每个人的收入和年龄不同, 实际造成的损失也是很大差别的. 虽然不是说应该同命不同价,但是如果你撞死一个年薪100万的人, 你赔给他的家人几十万又算什么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17: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SoulReaper 的帖子

個人覺得,如果只是一般交通意外的話這樣的量刑並不為過,因爲在事前司機並沒有辦法預見到會撞人並且致人死亡~
但是酒後駕車的話應該另當別論,作爲一個成年人完全是知道酒後駕車違法並且是有可能因爲酒後駕車導致交通事故甚至致人死亡,但是他仍然選擇去做,那麽實際上他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爲會導致對他人的傷害甚至致人死亡卻仍堅持實行違法行爲,個人認爲這已經不能簡單的按照交通肇事罪來看了~
更何況在這個案例裏面司機連撞多人還企圖逃逸,私以爲他還真沒什麽值得同情的~
:):):)

[ 本帖最后由 魔音 于 2009-7-3 17:38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他中国官方

GMT+8, 2025-1-25 12:41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