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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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这个,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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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中国音乐协会会长、资深音乐人金兆钧前天在上海披露,如今中国的流行乐坛,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歌手不超过10人,年收入在50万-60万的约百余人,而绝大多数歌手的年收入约在5万至十几万之间,“大量的歌手一年才挣五六万,主要是那些在酒吧卖唱为生的人员,他们的收入甚至比不上普通的都市上班族。”



    像王菲这样歌坛大姐大能有几人?

    身处弱势难维权
    如果说流行乐坛是座金字塔的话,那么大众看到的只是站在塔尖的极少数大牌明星,而大多数身处塔基的无名歌手,其辛酸状况却鲜有人知。目前,歌手的收入状况呈现极端的两极分化。不仅收入低廉,许多歌手的正当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为了出一张自己的专辑,许多歌手甚至倒贴钱也要上。”
    金兆钧坦言:“面对录音方和投资方的强势,他们连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推出专辑之外,歌手更需要增加演出来引起公众和歌迷的注意。金兆钧透露:“大腕级的歌星参加商业性演出,最高身价可达3首歌60余万,而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歌手参加电视台的演出,他们常常连一分钱都拿不到。”
    处于“食物链”低端
    金兆钧进一步指出,在盗版猖獗和数字音乐来临的时代,唱片公司自己也面临“生存危机”。首先,销售正版所带来的利润微乎其微,因而代理艺人的演出事务便成为唱片公司盈利的主要方式。
    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在论坛上的相关发言中也指出:自2003年起,中国传统音像制品逐年下滑。2004年比上一年发行数量和发行金额分别下滑8%左右。2005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到36亿人民币,超过了传统意义上音乐市场的销售规模。中国无线音乐市场是数字娱乐市场收入最高的市场,其中彩铃在整个无线音乐中仍处于核心位置。
    目前,移动通讯的手机彩铃业务去年的收入就达40多亿,然而相关合作的SP服务供应商从中能分到1个多亿,已是“小头”,剩下的几千万再分给了全国各大唱片公司,最终音乐版权的拥有者所得不过几根“牛毛”。比如网络歌手庞龙的《两只蝴蝶》创造的价值已接近亿元,但歌手庞龙两年里所获得的直接收益不过30万元。总之,歌手在这个残酷的“数字化流行乐食物链”上所处的低端地位,注定处于弱者的位置。
    权益保护存在空白
    据金兆钧透露,目前尚没有一个作为法人单位的行业组织来维护歌手的利益。“我们有中国音像协会,可那是站在唱片公司的立场之上。我们有中国流行音乐协会,可这个机构也只是以研究流行音乐为主要目的。像国外那样为维护歌手权益、争取歌手权利的组织,我国还没有。”
    金兆钧坦言,歌手的权益维护有赖于专门的行业组织的建立。然而“成立一个为歌手说话的行业组织需要政府的指导,这绝不是依靠纯民间的力量就能做成的事。”(林盈 邢晓芳)
发表于 2009-8-13 11: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发表于 2009-8-13 16: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你想表达什么?
我们只是弹弹吉他而已```他们吃肉喝粥关我什么事?
发表于 2009-8-13 17: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不可能!!!!
发表于 2009-8-13 19: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了吧 像我们这样坚贞的摇滚人士 那都得视金钱如粪土 钱 他就个屁 得了 我承认我在说谎 我想要钱
发表于 2009-8-13 19: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秋~~  日你~~~~~~~~~~~~~~~
发表于 2009-8-14 11: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那个什么,WTO中国败诉的事情,说不定对乐手有利
发表于 2009-8-14 11: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唱片公司和音乐人的主要收入不是源自唱片销量,而是歌曲使用的报酬。在公共场合(比如餐厅,机场,商店)公开播放音乐、在互联网上提供试听下载等就得向一个版权组织付费,然后由这个组织转交给唱片公司和作者。我们国家音著协其实也有这个功能,只不过它现在就是个摆设。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去了,文化才有发展的动力。
发表于 2009-8-14 11: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说搞文艺的就不能挣大钱,得抽重税,发片开唱做广告都得抽吐血,这样一来,只有真心热爱艺术的才会去坚持,才能消灭现在的伪艺人现象,进而抑制文化倒退,去其糟粕、留其精华,在古代戏子歌姬是毫无地位可言的,现在呢,凭什么搞文艺的开跑车,搞科学的骑自行车啊?简直荒唐至极。
发表于 2009-8-14 12: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狂懒 的帖子

发表于 2009-8-14 12: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本来想说点什么的,一看到庞龙那个例子就不想废话了,这整个故事无非是说大家在争夺制作垃圾、贩卖垃圾的钱,管他谁多谁少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8-19 17: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猛呢,我想吃肉
发表于 2009-8-19 17: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灰常讨厌手机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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