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
为庆祝上海音乐学院成立82周年校庆,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吉他专业委员会协办、上音现代器乐打击乐系承办的『首届全国吉他专业发展研讨会』及『全国古典吉他邀请赛』定于2009年10月16至17日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
本次研讨会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通过论文发表、讲座、研讨等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为提高吉他音乐学术研究成果,优化教学方式和质量而努力,构建一个科学发展的网络和平台。比赛部份则将征集全国音乐院校的专业学生及爱好者参加,为广大的学生和教师提供一次相互交流、相互切蹉的机会。
二、说明:
1. 名称:『首届全国吉他专业发展研讨会』及『全国古典吉他邀请赛』
2. 时间:2009年10月16至17日。
3.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4. 形式:论文发表、讲座、研讨、音乐会、比赛。
5. 宣传:校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
三、比赛分组
凡全国音乐院校的专业学生和吉他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比赛采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比赛(初赛采通讯报名审听音像资料为评),比赛共分为五组:
1、公开组:无年龄性别限制。
2、青年组:1984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
3、青少年组:1991年1月1—1995年12月31日
4、少年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重奏组:不受年龄限制,但最多为五重奏,不得以合奏充当重奏参赛。
四、比赛报名方法:
1. 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 报名及评审费200元(重奏组每组每人100元)。
3. 报名方式:选手需填写参赛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报名表可在网络下载)
4. 参赛选手在正楷填写报名表后连同初赛演奏音像资料以邮递方式寄到: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18号 上音乐器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0030。(报名费可以汇款的方式汇至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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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选手亦可由各地的老师集中报名,并统一将报名表、评审费交至上海音乐家协会吉他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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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曾在全国吉他比赛中获奖者或通过各地吉他考级(指公开组、青年组需在七级以上、青少年组、少年组需在五级以上)可免寄初赛演奏音像资料,直接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费、获奖证明或考级合格证书(复印件)即可进入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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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一经完成报名手续,报名费及送审的音像资料概不发还。
8 选手报名年龄资料如发现作假,将取消比赛资格,所交报名费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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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往返旅费及餐饮自理,如需代订住宿者需在报名时提出并同时交费。
10 凡参赛者报名后将得到一份详细的日程安排表及所有的参赛资料。
五、研讨会报名方法:
1、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报名表可在网络下载)
2、参加研讨会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3、所有参加研讨会人员均需交纳会务费,会务费每人300元。(邀请嘉宾免交)
4、参加研讨会者在正楷填写报名表后以邮递方式寄到: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18号 上音乐器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0030。(会务费可以汇款的方式汇至组委会)。
5、参加研讨会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与费用寄到组委会。
6、参加研讨会者往返旅费及餐饮请自理。
六、比赛曲目: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复赛和决赛的自选曲目不可重复。
初赛指定曲:
公开组:纳瓦耶兹《看管着牛群》变奏曲;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之内)。
青年组:维拉罗伯士《练习曲第一号》;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之内)。
青少年组:卡尔卡西《练习曲~作品60之1》;自选曲目一首(3分钟之内)。
少年组:卡尔卡西《练习曲~作品60之3》;自选曲目一首(3分钟之内)。
重奏组:不设指定曲目,自选曲一首。(5分钟之内)。
复赛指定曲:
指定曲目与自选曲目规定与初赛相同。
决赛指定曲:
公开组:巴里奥斯《大教堂》第二、三乐章;自选曲目一首(10分钟之内)。
青年组:泰雷加《玫瑰波尔卡舞曲》;自选曲目一首(8分钟之内)。
青少年组:泰雷加《马祖卡舞曲~玛莉叶塔》;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之内)。
少年组:泰雷加《泪》;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之内)。
重奏组:自选曲目二首。(10分钟之内,不可与初、复赛重复)。
※
以上指定曲目乐谱可在本次比赛的各活动网站下载。
七、比赛规定
1.
参赛者必须是合法公民。
2.
参赛者必须衣着整齐,文明相待,公平竞争,参赛曲目健康。
3.
参赛者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遵守大赛规则,尊重评判,否则将被取消参赛
资格或被取消所获奖项结果。
4.
参赛曲目一经上报,便不可更改,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5.
比赛顺序严格按照抽签号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6.
参赛者必须自备脚凳或谱架(重奏组)。
7.
参赛者不可迟到,比赛开始前20分钟还没报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8.
参赛者演奏时间不可超过规定时间,否则评委有权叫停演奏。
9.
参赛者必须背谱演奏(重奏组可以视谱演奏)。
10.
比赛时选手如有任何疑义,可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
八、比赛奖项:
1. 每组均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但重奏组各奖项仅设一组(获奖者均有奖状和奖品)。
2. 凡进入决赛未获名次者,均授予“优秀奖”。
3. 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前三名选手的指导教师,发给优秀教师证书)。
4.
因本赛事为邀请赛性质,故不设奖金与奖品,但获奖者可获颁奖杯和奖状。
九、评委组成
1、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演奏家、教育家组成。
2、评委会对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3、各组评委组成由大赛组委会讨论决定,事先公布。
4、初赛、复赛各组评委人数不少于3人。决赛各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
十、组委会权益
1、组委会享有本次活动的讲座、音乐会、比赛,颁奖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权及报刊刊登权。
2、享有本次活动过程中,参赛选手演奏的音频或视频使用权。
3、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执行本次活动,享有本次活动的终止权。
4、比赛如每组参赛报名选手没有达到比赛比例人数,享有比赛临时调整权。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其他未尽事宜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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