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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问下 GC 需要这样的版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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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3: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整天就知道出来喷人
不管谁都喷
GC 有很大一部分人 都非常反感他
今天 他在我的帖子里 喷人  一个失误  忘了换马甲 暴漏了 身份 被我截图了
这个事 管理员 我想问下您  这样的 人品 素质的 人  可以做GC的版主???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893115&;pid=12571305&page=2&extra=page%3D2#
这个是我的那个帖子   这个帖子 大家就注意 后面就可以了  专喷该喷的 的那几楼  然后注意最后 那个版主的回复  当时 是 刚回复就 编辑了
但是 我还是 发现了 截图了

里面有他 喷人的全过程 一点道理不讲  一嘴的歪理

根本没有读我的帖子 上去就说我

之后揭穿了以后 那个帖子我让其他版主删了 他 还PM我  我本来都不想追究了

[ 本帖最后由 849707030 于 2009-9-29 2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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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23: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RC13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毁灭,以前看到他都是为琴友想事,提琴友说话!!!现在没想到搞这出!!我很BS 身为版主,玩这个,应该撤!不配做版主!!版主要是都像你这样耍,那GC真的是要天下大乱!!没想到GC乱套搞鬼的不是别人,是版主自己
!无间道。
发表于 2009-9-29 23: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ca  现实社会 草他妈妈的
发表于 2009-9-29 2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大家消消气吧,理解一下版主,这版主当久了是不想当的。。。
发表于 2009-9-29 2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9-29 23: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23: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9-29 23:34 发表
我真的是两边劝啊  没劝住  大过节的  和谐点多好 非要争个高低


猛哥 你真是个好人  

而且我开始也照你说的做了 不之声了

你也看到了 他不但不理解你

还说 你跟我是一伙的 站内继续挑衅我

这个你在中间的确难为你了

猛哥  谢谢你   如果他不在站内挑衅我 这事就算了

既然他这么想  那我就照他的意思做了
发表于 2009-9-29 23: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凳子歇会
发表于 2009-9-30 0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让我联想到家庭暴力。。。
关注。。。
发表于 2009-9-30 00: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09-9-30 00: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让我联想到家庭暴力。。。
关注。。。
发表于 2009-9-30 00: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地上歇会!~
发表于 2009-9-30 0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来根烟,看个热闹
发表于 2009-9-30 00: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没什么好折腾的
大家有时间还是练琴吧
发表于 2009-9-30 01: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兵总如何处理?
发表于 2009-9-30 01: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版主先用马甲来恶人先告状.再叫别的版主来一起封号..自己又把号给解开...



你这版主也太高明了吧.(封我的版主说 专喷该喷的 是永久封.不过我等了几天看,结果解开了.正觉的纳闷,现在终于搞明白了)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 ... 2670&highlight=




怪不得喷人喷得那么理直气壮现在觉的太搞笑了.要早知道您是超超级版主大人.我被您喷.应该觉的这是无比的荣幸啊!!!!!!!!!!!!!!!.
发表于 2009-9-30 01: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版主,(在这里就不想暴出来了。近期才当上的,以前似乎是常搞交易的,)用个小号卖东西,然后再用版主号去顶,而且不止一两次了,干嘛非得让别人知道你是版主呢?我就有觉得奇怪了
兵总说得很在理,谁都有会有个什么东西要卖或者要买,版主也是常人,偶尔一两次,谁都可以理解,但是隔三差五老在卖东西,虽说用小号卖,但是猛着用大号顶,那还不好不当这个版主好了

[ 本帖最后由 世间过客 于 2009-9-30 01:50 编辑 ]
发表于 2009-9-30 02: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版主先用马甲来恶人先告状.再叫别的版主来一起封号..自己又把号给解开...



你这版主也太高明了吧.(封我的版主说 专喷该喷的 是永久封.不过我等了几天看,结果解开了.正觉的纳闷,现在终于搞明白了)

(案列一):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22670-1-1.html

(案例二):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17909-1-1.html



版主啊.您下套也特狠了点把..您大人这叫教唆引诱啊!!!!您大人这是在诱骗我们这些无知青年来犯罪来喷人...然后用版主的大号道貌岸然的来伸张正义来封人..您欲杀之而后快!  封了我们的大号.您大人爽了吧...快了吧!






GC的和谐就是您这样创造出来的????????????
发表于 2009-9-30 07: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版主都怎么了,原来这个号是他啊
发表于 2009-9-30 08: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事很变态啊。。。。
发表于 2009-9-30 0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步处理结果:
帖子太长,大概浏览了一番,二手斑竹是独立于GC管理斑竹范围内,现已通知铁啸 彻查此事,然后给我报告。

有几个事情在次强调:
1、不要把任何事扯到“国家政治”,上升到社会管理之上,否则封!
2、不要把这个事上升到各种关系之上,胡言乱语者 封!
3、不要牵扯到其他无关事上,否则,一样封!

有些人回帖竟然公然说 : 这个“转喷该喷的”  毁了我好几单生意。。。。
我在此提醒2手贩子(就叫你贩子了!) ,在这交易就遵守这的规矩,不管是斑竹还是会员,对你有意见,你就要受着!  除非你证明人家是在陷害!

事情初步处理结果:
1、专喷该喷的  暂时封,RC 13暂时免去斑竹
2、胡言乱语者  一律封7天,千万不要问为什么被封,如有不同意见,我会永久封

看看这个帖子下一些贩子的嘴脸
就知道2手为什么这么火了
不经常从事2手的,谁天天在这混?
一些小的利益集团,就叫嚷着,狂吠着!

如有正义人士,欢迎抗议,我可以解释,也可以一封了之!

详细地址: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93732-4-1.html
发表于 2009-9-30 08: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已经处理了。
发表于 2009-9-30 08: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兵总 有魄力!!!
发表于 2009-9-30 09: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 专喷该喷的,被投诉的几个帖子是在做斑竹以前发的

我们会调查 专喷该喷的 在 RC13做斑竹以后,是否有“以公谋私”的行为,对所“喷”的内容是否属实!

如果查实被喷的 是一些不遵守规矩的二手贩子,我们会更加严厉处理,封ID和清空ID,以及今后只要发现该贩子在这交易,立即封!

GC永远不会有什么特权,但永远也不会允许一些小利益集团的打击报复!

GC二手客服会彻查此事!
不会冤枉斑竹,也不会冤枉贩子!

实事求是!
发表于 2009-9-30 09: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小兵同志的工作!
发表于 2009-9-30 09: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笑天下 于 2009-9-29 23:17 发表
RC13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毁灭,以前看到他都是为琴友想事,提琴友说话!!!现在没想到搞这出!!我很BS 身为版主,玩这个,应该撤!不配做版主!!版主要是都像你这样耍,那GC真的是要天下大乱!!没想 ...

不好意思,让您失望了,尽管我觉得我用小号也是在帮琴友说话。只不过很多话用版主的ID不适合说,所以我用了小号,也可能是因为我小号名字比较具有攻击性,所以很多心里有鬼的人看到便反喷,接着怀恨在心。但我不理解用小号有啥乱套,何来天下大乱?

GC最火的两个板块是二手交易区和闲聊区,可也就是在这两个板块涌现了大量没有素质的人,闲聊区里面恶搞来恶搞去也就算了,二手交易区里面啥样的人都有,开口闭口脏话,这样的人让我不得不喷。如果说身为斑竹,就得对这样的行为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那我想我还真不配做斑竹了。

很多人像个柯南一样,皱着眉头,叹了一句:原来是他~
我一直回问,那您觉得是谁才合理呢?
发表于 2009-9-30 09: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 RC13 斑竹 也打过交道,印象不错。这次的事情,也的确是有点意外.看了他刚发的帖子 也不无道理. 希望大家都能平静下,从根本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09-9-30 0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样下去要到什么时候才算完

这两天老是这样
发表于 2009-9-30 09: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和猛男接触过,但我觉得猛男不错的,人实在,做事也是处处为GC和谐着想.虽然卖点东西,也全是自己玩的几个块儿罢了,
每个版主都像猛男一样,着眼大局,哪会有现在这样的事
发表于 2009-9-30 10: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zvai 于 2009-9-30 09:42 发表
和 RC13 斑竹 也打过交道,印象不错。这次的事情,也的确是有点意外.看了他刚发的帖子 也不无道理. 希望大家都能平静下,从根本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


朋友,

你难道想为GC论坛推行**论坛版主任期制?
发表于 2009-9-30 10: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这个想法。哈哈.咱就是说说话,决定权在领导手里.你的书看的还好?
发表于 2009-9-30 10: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zvai 于 2009-9-30 09:42 发表
和 RC13 斑竹 也打过交道,印象不错。这次的事情,也的确是有点意外.看了他刚发的帖子 也不无道理. 希望大家都能平静下,从根本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


欢迎提意见和建议~
详细点
发表于 2009-9-30 10: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zvai 于 2009-9-30 10:37 发表
没这个想法。哈哈.咱就是说说话,决定权在领导手里.你的书看的还好?


在新浪体育论坛站务管理组看到的,


版主任期制按以下方法执行:

    1、版主每届任期6个月,自版主结束实习正式上墙之日起,至6个月期满当月月末止。

    2、版主任期满后可申请连任,最高申请连任次数为1次,即连任两届。卸任版主自卸任后12个月内不得再次竞选版主。

    3、版主申请连任,需同时在站务和所管理版面公布连任纲领及理由,由站务视网友推荐认可程度及日常对版主综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连任。

    4、如有反对连任意见,且超过回帖的半数,由站务视情况裁量。如站务倾向支持连任,需提出充分理由向所在版面版友进行沟通解释,获得理解后再予批准。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期超过12个月的现任版主可考虑是否继续连任。

         有连任意向的,参照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提出连任申请;无连任意向,且客观上也无继续管理论坛之时间,可向站务提出辞呈。

    6、任期不满6个月的新版主,直接执行本规定;待6个月期满后,自行考虑是否连任。任期已超过6个月,但不满12个月的版主满12个月后参照第五条执行。

    7、为保障论坛管理的连续性,站务根据各个论坛实际管理情况,并参考版友意见,确定各论坛核心版主。核心版主无操作权限的任何特殊性。


         原则上一个论坛只允许存在一名核心版主,特殊情况可以增设一名。核心版主允许自动连任。连任期限为18个月。满18个月后,自动离任。

    8、现任版主中被确定为核心版主的,自核心版主名单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任职时间。

         如确因实际原因无法连任,其本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站务提出更换核心版主申请。

    9、各论坛核心版主名单随后另行公布。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原有规定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发表于 2009-9-30 1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就是让大家畅所欲言的一个网络平台,当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也是生活的准则.既然来GC,那么我们就要尊重这个游戏规则.犯规,被罚是肯定的,无论是上还是下。一视同仁!这点我认为GC 多的还是不错的。

至于GC的裁判,斑竹们来说,压力很大,而且每天要花费较多的精力来管理.而且是无偿的。这点我们应该非常的认同!话又说回来,既然你担任了斑竹,这个责任和义务你是肯定要好好的担当的。所以作为斑竹更应该以身作则.如果有时的确是难以抉择,可以同其他斑竹商量下 公示处理结果.做到大家心服口服.

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有能力你就上,没能力你就下。刚看了书虫的帖子,我认为可以在GC借鉴,同时定期的对各斑竹的工作进行评测.比如,设置一个分数表,达到就OK 没达到,对不起 走人.我想这个评价 大部分论坛的朋友都是会实事求是的去评测.斑竹们的工作能力,个人素质达到一定水平后,我相信GC 的工作会事倍工半的。

定期的开会 ,各斑竹,向总部汇报其阶段的论坛信息。加以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权利下放,斑竹全全承担各版的工作(最好可以分工进行工作.这样更细致,更专业) 在出现问题前稍微花点时间,比出现问题再去折腾强的多.还有,斑竹们 在处理问题的时候 应该有更多的语言艺术,会对处理事情会有很大的帮助. 被处理的急,你比他急,那就不行了。


乱喷,被封,接着又出现新的喷子,再封 其实这也是论坛的一个自然规律,同样,我们都知道不能犯法,但是还是有很犯罪.更何况随便喷,对自身又无任何影响.更肆无忌惮.所以无须在意这些喷子,封就封了 没那么多话,耽误时间。

在GC 信誉好的会员,应该实行鼓励,给予一定的头衔,好就要表扬.让信誉好的会员有其真正的优势.这样大家都会有个榜样 有个参考,促进发展成一个良好的买卖交易循环系统。


随便说了点 忘指正,在公司,没办法写那么多..

[ 本帖最后由 lzvai 于 2009-9-30 11:31 编辑 ]
发表于 2009-9-30 11: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同时最好还要制定各论坛核心版主名单以及附表

各论坛现任版主上任时间表,各论坛版主最新版主需求表。
发表于 2009-9-30 11: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的版主聘用方法很科学!

虽然我是当事人不太适合发言,打酱油路过也趁热打铁发表一下建议。
一般的交易论坛,如新新、家电、tompda等,都会在交易区之外开通一个交易纠纷区,这个区是用来受理一些交易投诉处理骗子等业务,并且定制黑名单置顶。虽然我站纠纷不多,但依然可以考虑开设此版。
发表于 2009-9-30 11: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兵总~~~
都不容易~~
该练琴的练练琴吧~~~~
该建设得好好建设吧~~~
该和谐的好好和谐吧~~~~~
大家10.1快乐!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9-30 12: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9-30 13: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不谈政治。咱们谈纪律和人品。客观的说,他有理性的一面,但是,做为版主,他同时把喷人当成另一爱好那自然是心理的不健全。对于对他的这个处理,我们感到欣慰。但是对于他上次喷我的贴,我觉得他实在是无理取闹了,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73711-1-1.html (很可惜,大家现在也无法看到他当时喷得多么烂了,只能看到我一人在那吆喝。。。)
对于我的二手贴子,只要有人喷,只要我是错的,我会马上修改价格,绝不做贩子,而且我也从来不奢望折腾也能赚钱的!但是对于无理的乱喷,我会利用议论自由的权力(这个不算政治吧?)来据理力争。
他本可以删贴或封贴,但披上马甲再加一句“恶心”不是要挑起事非吗?也许他在某些地方喷得有理,但至少他在LZ和我的那个贴里喷得过分了。我也是个讲理的人,不会跟不懂事理的人乱争!

[ 本帖最后由 unclezzm 于 2009-9-30 13:19 编辑 ]
发表于 2009-9-30 1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RC13在我心中的形象依然很好。虽然该小号确实喷人我也看着不爽,但是该号我没见过骂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至于赖宁的大号,一向行的端坐的正,是GC为数不多的我认为平行兼优而且很有正义感的版主。

而且不正是因为他版主的身份才需要注册小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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