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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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管理员

两千元现金征集线索:涉嫌盗窃GIBSON吉他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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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20: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别给这人弄笼子里去。。。他要认为咱们就是要把他往笼子里送他指定猫起来。。。那样既坑害了他自己也耽误了GC!让他还琴道歉交点罚款算了。。。。
发表于 2010-3-5 2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同楼上
发表于 2010-3-5 20: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希望小偷向GC自首吧!求我们伟大的管理员宽恕吧!!
争取宽大处理!或者明天把2w块钱放到琴行门口,附上条子说:我等不及要拿回家试试新买的马勺箱,试好了琴我收下了!

哈哈!
发表于 2010-3-5 20: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哎呀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家伙可能已经销赃了呢???谁买到了这个琴就证明他一定买到了赃物。。。。北京各大琴行请注意了。。。。
发表于 2010-3-5 20: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kie827 于 2010-3-5 08:30 PM 发表
一个偷吉他的人。你们有什么资格去怪他
您大名叫孔乙己?
发表于 2010-3-5 20: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Songs6 的帖子

哈哈!好思想。。。你可以去编故事了。。。罪犯:我那天看见这把琴挺不错拿回家试试我刚买的马勺!我走得急忘记给你们留条了NND回家一试马勺大G是绝配!现补交款2W元!请GC收下。。。。。。。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0-3-5 2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好办的,我店旁边的服装店春节时候被盗 ,也是有录象,很清楚,当天就找到人了。公安机关应该很方便就能通过照片找人的。别的不说,NOKIA一个N系列手机都能名片识别呢。

偷琴的哥们送回去说几句好话也就完事儿了,千万别闹大了,因为个琴跑路?
发表于 2010-3-5 20: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自首吧~~~偷琴=杯具!偷GC得琴=找 死。。。。。
发表于 2010-3-5 20: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狠斗私字一闪念

不过吉他中国也应该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加强管理~
发表于 2010-3-5 20: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原则是:偷别人的琴你一定会下地狱!偷GC得琴GC一定会送你下地狱!
发表于 2010-3-5 21: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向GC自首的话!拖出去枪毙5分钟!
发表于 2010-3-5 2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哥们头脑发热了吧。。。。

把琴还了吧,不值得。。。
发表于 2010-3-5 21: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中午你去喝二两小白酒
然后中午就去GC 把琴给人家送过去 我想也不会为难你的
发表于 2010-3-5 21: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那么大件事,喝两坛都不行……
发表于 2010-3-5 21: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时关注该事件,同时也希望这哥们赶紧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10-3-5 21: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顶了 ······
发表于 2010-3-5 21: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贼眉鼠眼
发表于 2010-3-5 21: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评价了,都沦为小偷了,还有什么可说的?进去也是挨打的份!
如果想挽回损失,最好立即报案,GC这种做法是扶植犯罪,小偷不会应为你的宽恕去传教。
发表于 2010-3-5 21: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38楼的回复被HX了……
GC.jpg
发表于 2010-3-5 21: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辈子不要上视频了
发表于 2010-3-5 21: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狂赞59楼。。。。。。
发表于 2010-3-5 21: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汗一个'...
发表于 2010-3-5 2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孙子算完了!!!!
发表于 2010-3-5 21: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毁了人格!毁了前程!2万 值么?还是小啊!
发表于 2010-3-5 21: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哥们不专业~把裤衩脱下来套头上啊~
发表于 2010-3-5 21: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啊 草 草~~~~~~~~~~~~~~~~
发表于 2010-3-5 21: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艹。。。摄像头也忒清楚了。。。抓小偷啦~~~~~~~~~~~~~~~
发表于 2010-3-5 21: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的吉他手,孔已己曰——窃琴不算偷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3-5 21: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3-5 22: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帖留名!!!!!!!!!!!
发表于 2010-3-5 22: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哥在家美呢还,,,哈哈
殊不知大祸临头
发表于 2010-3-5 22: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偷琴的人是可耻的 严重鄙视  F U C K !!!
发表于 2010-3-5 22: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报案吧,不能姑息养奸。
发表于 2010-3-5 2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了,这哥们长的有点像女的啊,期望赶紧去自首啊,还是踏踏实实做人好
发表于 2010-3-5 22: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太不聪明了,摩托车头盔一样大的摄像头下,也玩盗窃~
发表于 2010-3-5 22: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现在闲聊区的有没人去二手逛过呢...
发表于 2010-3-5 23: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人是不是已经被抓了,他发的贴后不见踪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5 2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提供的线索。我们会一一记下ip id的。
如线索真实定会感谢大家。

我们给盗窃者2天时间,周一上午报警。
现在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私了此事。救你一生。

GC 这次出这个事,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造成别人的犯罪,这对谁都不是好的。

放心,我们手里还有其他证据,只要报案 ,很容易查的。

有重大线索的请联系QQ 767901262
电话:1581111452
电话:010-84037131
email:guitarchina@163.com
发表于 2010-3-5 23: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不得好死 !
发表于 2010-3-5 23: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8# 管理员 的帖子

菩萨心肠 善哉善哉  希望盗窃者能够改过自新  如此宽容 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药可以吃的 这次真的是给了后悔药 快点回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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