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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唯前女友姜昕写的长篇小说《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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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23: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写的是窦唯张炬黑豹乐队等等以及当时摇滚圈的事情。
  喜欢窦唯和黑豹的朋友们有好东西看了   

  第一遍发错了不好意思,复制着就复制乱了,日!我重发一次

[ 本帖最后由 才华横竖都溢 于 2010-3-12 23:3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我一直有这个想法,就是记叙下我整个青春期所经历的那些让我无法忘怀的人和事以及这一切带给我的影响和变化。当然从年龄上划分我仍属青年,但我却从头至尾是一个怀旧的人。这一?念头始终未能付诸于行动是因为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许多事情如果不逼到头上,我是不会去做的?,我宁愿不紧不慢的坐在那儿发呆,要是与此同时再有一盘我喜欢的音乐做伴,那对我来说就?真是人生最美时了。当然,最初的我并不是这样了,中学的时候我曾经是连续多年的三好学生,有着每天早晨都跑三千米并读一小时的英文的好习惯。那是我人生的辉煌阶段,这里暂且不提。

  去年夏天,也就是一九九九年六月,我和我的第三任男朋友分了手,因为这件事,我也和几个我那时整天泡在一起的"朋友"(具体说应该是玩伴,因为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译释友谊很精彩的话,真正朋友是不会离开你的)分道扬镳。具体原因我以后再说。总之,从那时候起,足足有两个月的时间,我基本上是一个人过的。我其实并不怕一个人,一个人有很多的好处,这是我后来发现的。但那段日子,我的确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时间,那时候,我忽然开始讨厌并害怕那种我很久以来一直当做人生最大享受的发呆。?但是没有办法,我实在无事可做,除了回忆。?

  那段日子,我过得黑白颠倒(其实从离开学校以来我一直如此,但那一段实在是颠倒得过份了)。常常半夜三点钟突发奇想(其实是在家里实在闷得无聊至及)的驾驶着我那辆二手红色切诺基奔向某一目的地(其实我无处可去,那只是我给自己假定的一个地方,诸如香山、圆明园之类)。现在想来,幸亏有那辆二手车,否则我一定会被活活"闷死"。

  到了地方,停好车,放上一盘喜欢的带子,点上一根烟,再把腿翘到方向盘上,我就开始了"回忆",那些陈年"旧事",会让我有时候止不住笑出声来或是感伤得要命,有时候,我也会"神情严肃"的对一些细节加以分析和总结。那段日子我乐此不疲,终于有了一天,也就是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早晨四点钟,当我从某一目的地返回家的时候,产生了动笔的念头。那是一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天空那种纯净的蓝色让人迷失,让人"心疼"。于是我无法象往常那样又到床上去昏睡。这样的天空,让我在察觉并注视它的过程中,又令自己产生了那种感伤的情绪。它的美好让我感伤,(那段日子我总是那样,一反常规,阴雨连绵会让我觉得踏实,而好天气反而让我坐立不安)从而更确切的知道我和它之间相隔的距离,那是一种不一样的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

   于是我坐到窗边的桌前,"极其郑重"的拿起了笔……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一

  我整个中学时代,有一个梦一直贯穿始终。那个梦其实微不足道,而且也不难实现,只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因为存在着时间的问题,所以只能盼望和等待。?

  梦的起源是席慕容的一本书。?

 ?我们这一拨儿人成长的时候,最畅销的书籍主要有两种:男孩子是必读武侠小说,女孩子则是?琼瑶、三毛、席慕容。当然,也有两者都没落下的,我就是其中之一。?

  那时候我住校,上的又是一所历年高考录取率都是百分之百的市级重点中学,所以功课的压力很大,课外阅读的时间几乎都是在晚上11:00钟熄灯以后打着手电筒在被窝儿里进行的。为此?,我永远成为了博士伦的消费者。?

  虽然周围都是一些品学兼优的朋友,但是对于那个年龄的我们来说,那些书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即使再紧张,一旦弄到一本那样的书也会不顾一切,如饥似渴的传阅。那些夜里,?我常常被那些书中的情节弄得要么泪流满面,要么热血沸腾。而且,读到兴致昂然,也经常情不自禁的掩卷深思,而深思的结果,就是往自己身上联想,幻想着自己就是那些书里的女主角;父母给了我一个好坯子,我的外形不错,基本上符合那些女主角的条件,唯一的遗憾是我那时侯只是个中学生,不能像她们那样留一头披肩的长发。于是这成了我幻想的障碍。于是我开始盼望?长大。
而席慕容则将这一障碍带来的渴望愈演愈浓。

  那时候她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作家,我几乎读遍了那段时期可以寻到的她所有的书,而且做了精心的摘抄和批注,她的某些观点甚至一直影响我至今。?

  她在一本书里说她非常羡慕那些拥有一头乌亮的长发的女人。看着她们将那样的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腰际,总觉得有说不出的美丽。每每走在街上,看到这样的情景,都忍不住要回过头去。

  ?那是八十年代中期,大街上还很少能看到留披肩发的女孩子,况且我又住校,那样的情景对我来说,实在是只能想象,于是,我开始做那样的梦,而梦中的情景却千篇一律的总是席慕容在那篇文章的结尾自画的一幅插图,只不过它是活动的。?

  席慕容是学画出身的,因为她自己总是没有耐心等到头发长长,所以这就成为她的一个遗憾?。所以她画中的女人几乎永远拥有一头无比美丽的长发。那幅插图就画了那样一个女人,看不清面容,却因为那头长发,拥有了难言的滋味。

  ?那一年我大概只有十四、五岁吧,我费了好大的劲把那幅画临摹在日记本的第一页,虽然画得一塌糊涂,但每次看它的时候,却觉得美不胜收。而且,我开始了梦想的预备工作,那就是寻找各种理由保护我那"清汤挂面"的短发,使之不再受到剪和侵扰。?

  高中快毕业时,我的头发已经长过肩了。高考前最紧张的一段日子,为了节省时间,爸妈一再劝我把头发剪了,可我始终置之不理。虽然我不得不按照学校的规定把头发束成一个"马尾巴"或是编成辫子,但是每个早晨,我还是可以在镜子里暂时的想象一下"有朝一日"自己也可以"光明正大"将它们"彻底解放"的样子。况且,那个日子已经不远了,我又怎么舍得"前功尽弃"呢?

                   二
  那个日子到来于1988年7月9日,也就是高考结束的那一天。?最后一门考的是什么我已记不清了,我只是清楚的记得考试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这当然是因为自我感觉考得还不错的缘故)别人都在忙着核对答案,我却迫不及待的冲出教室。我有时候真不明白我那些同学的心态:既然考试已经结束了,一切就已成定局,又何必再浪费时间、精力??那是个夏季里本该分外炎热的下午,可因为刚刚下过一阵暴雨,那一刻,空气就显得凉爽而湿润,那原来厚厚重重的压在半空中让人透不过气来的云层似乎都被刚才那阵雨吹走了,淋透了?,天空透露出湛蓝的底蕴,而破云而出的阳光则在那让人迷醉的蓝色底蕴上折射出一种奇丽的色彩(现在想来,也许这里边多少有点儿我当时的心情使然)。

  我怀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心情解开原来规规矩矩绑在"马尾巴"上的皮筋儿,任我那"蓄谋已久"的头发"扬眉吐气"的披散开来。

????没有人能完全理解我那一刻的心情,就是当时的我自己,也不能完全了解十二年前那个雨后的下午,那个站在一排教室前面的十七岁的我,那一刻的心情,多年后我猜想那大概预示着音乐序曲部分的结束,正式篇章的开始吧!反正那一刻我的心情是那个年龄的我所承受不住的,以至于我必须采取一些与之相关的具体行动才行。

  事实上,我那一刻的那种迫不及待的确加深了那一天给我的印象,以至于在事隔多年之后,我仍然毫无疑问的确信,我的青春,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三


  那年暑假,我是如何的"疯"可想而知,我披散着那一头终于"如愿以偿"的长发,基本上成了一个"快乐天使"。直到那一天,那封自天而降的录取通知书彻底的打击了我所有的良好感觉。这里值得说明的是,按常理校对答案之后应该基本对自己的得分心中有数。但我的的确确自始至终没有校对答案,没有办法,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喜欢玩点与众不同,虽然我心里其实也祥祥的不行。分数下来之后,我得了479分,所以我满以为第一志愿"人大新闻系"应该有戏,既使不成,也应该能上前三个志愿之一。
可是那张录取通知书上却清清楚楚的写着:?
亲爱的姜昕同学:
  我们高兴的通知你,你已被XXXX学院的会计专业录取。
????那张纸之后面大概是一些例行惯例的热情洋溢的话,但我实在没有心情继续读下去,那所学校只是我在"服从分配"的栏目里随意填写的一个名字而已,我做梦也没想到,事实是我连与第二、三志愿都无缘,而偏偏落在这么一个服从分配的结果上。更何况,那个专业是"会计"?我无法把自己和一个戴着老花眼镜,整天趴在桌子上扒拉算盘珠子的人联系在一起(在我脑子里,会计这两字会让我根深蒂固的联想到这样一种场景),我应该是胸前挂着一架名牌相机,神气活现的出现在各种难忘的重大场面上的。
????在等待开学的那段日子里,我的心情降到了"历史最低点",再考一次是不可能了。那是一九八八年,高考的录取,淘汰比例要比现在悬殊得多,也没有几家自费大学可念,何况那种学校的文凭也几乎不被承认。大部分人的人生轨迹仍是升学、毕业、分配,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太好的机会,而且那时候的人,也不象现在这么"勇敢",那时候大家都比较"循规蹈矩"。能上本科,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这基本上就意味着,这个人可以从此走上一条"平坦笔直"的大路,那是让很多人羡慕的。况且,我也绝对没有耐心再一次去面对那些已经"滚瓜烂熟"的东西。经过父母无数次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我终于在"兴趣是可以培养的"这句话启发下,在九月,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  
  X学院位于北京的东部,是一所市级重点大学,以本市学生居多,也有小部分外地学生和留学生,因为本地学生居多,所以校园生活极其丰富多彩。?
  而事情就是这么的凑巧,带我们班的的辅导员老师,竟然是我哥哥的高中同学。于是我的文体"天才"被毫不耽误的发挥出来,从军训开始,我就成了彻头彻尾的"文艺骨干",整天忙着纠集排练"教师节","中秋节"、"十一"等各种名目的晚会节目,其实排练节目只是一种借口,我当时之所以工作积极认真,是因为这可以让我免受在太阳底下燥晒着走正步之苦。
  毫不夸张,军训的那一个多月,是我大学生活中最充满诗情画意的日子,那段日子我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因为排练节目的关系,我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个小帮派,而这个小帮派里的人,都是最会玩闹的。每天黄昏晚饭后,我们凑在一起,偷偷跑到军营附近的小树林或是芦苇丛里(我们是在塘沽海边军训的)弹着木吉它,唱齐秦、罗大佑或是李宗盛的歌,等到月亮升得很高,吹熄灯预备响的时候,就大唱着那些歌踏着月色一路走回来,风吹着我那白天不得不盘在军帽里的头发,让我有一种走在云上的感觉。那时候我同时喜欢上了两个男孩子,当然都是我们这个小帮派里的,(我才没那么无聊的像有的女孩那样暗恋上训练我们的"连长")其中一个哥们唱得很好,每次他弹着木吉它唱歌的时候,眼镜后面的目光都让我觉得意味深长,以至于我老认为那些歌儿是唱给我的,而另一个个子高高的,总是在晚饭时拿发的水果跟我换包子。而且说话就脸红,这让我觉得无从选择,于是我整天缠着那时候新结识的"闺中密友"谈心,白天谈不够,晚上还要"逼"着她和我一起替别人值班,以便于进一步分析。
  军训结束回到北京后,我的"走红"趋势有增无减,先是在校秋季运动会上替班里拿了三项冠军,接着又在"一二·九"的纪念活动中击败高年级对手出演了一出校园话剧的女主角,在周末的舞会上,让我最得意的事儿就是会有很多男孩子请我跳舞。当然,我已经"忘记"了军训中让我"心动"的那两个男生,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同年级的男生那也"太没味儿了"
  那时候的我就是这样,走在路上,左胸前别着校徽,胸脯挺得高高的,头也扬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却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的目光都在注视着自己。
我们的“小帮派”感情“日益巩固”,回学校没多久,就干脆把每月的饭票交在一起“统一管理”,变成“一家子”过起日子来。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们分工精细的轮流打饭菜,摆桌椅和涮碗,饭菜打齐之后先要举行一个制定好的餐前仪式,才能开始进餐,风卷残云之后,仍赖着不走,无所顾忌的说笑和打闹引得整个食堂的人都不得不对我们“刮目相看”,我们还相互起了绰号,诸如“一扫光”,“一叉没”等,而我们当中吃最多的一个,因为姓“吴”,所以得以大名“无底洞”,年级上大课的时候,我们总是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要是有谁无故缺课,也总能想尽办法在点名时候相互打掩护蒙混过关。课余时间,那就完全是我们的世界了,出去聚餐,泡咖啡厅,看电影,郊游,冲各个大学的舞会,等等等等。
“小帮派”里的一个男孩子偷偷配了一把他哥哥准备结婚的新房的钥匙,于是,那套新房成了我们的“天堂”,一高兴,我们就冲到那儿去折腾一番。直到有一次被他哥哥当场“擒获”并且没收了钥匙,我们才从此痛失了“根据地”。那一段,X?院大门口总是能看到我们一帮在那儿相互等待准备“出发”或是“活动”归来后意犹未尽的在门口“依依难别”的景象。有几次,我们在外面“疯”过了头,错过了学校关大门的时间,就集体翻墙而入,后来,女生宿舍添了项新规定,就是?11:00钟锁门。于是,玩得晚了,几个男孩子就当晚不回宿舍,大家一起在学校附近的某个街心花园待一个晚上,聊天或者唱歌,我们总是毫无困意,天也总是太快就亮了。“小帮派”里,我在内共有四个女孩子,分别是“蹦蹦”、“跳跳”(就是我)、“呆呆”、和“猫”,除了“猫”之外我们三个都分配在同一间宿舍(529#),

  “猫”要求调换房间未成功,就干脆每天晚上都跑来和我们三个人轮流挤着睡,熄灯后,我们总是叽叽咕咕的说个没完,还上铺下铺来回蹿。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我们的嘴几乎在各个场合都没闲着,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多话。
同宿舍的另外几个大一的女孩子倒没什么意见,也乐得热闹。倒是有一个已经在念大四的女孩子可被我们折磨惨了。一开始,她在床前加了一道布帘,以为眼不见,心不烦,可是,眼不见,耳朵不能也塞起来呀,有一天,她终于忍无可忍了,大发雷霆,指责我们是一群“上了发条的猴子”,我们先是一愣,接着就不约而同的大笑起来,她被气得面红耳赤,又拿我们毫无办法,只有重重的摔一下门“拿门出气”一走了之。而我们,就象取得了什么胜利似的笑得在床上前仰后合。那时候我们真的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加入进来和我们一起,我们一致认为她大概性格孤僻,要么就是失恋了。(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那一段时期的所有反应都属于“大一综合症”)。

  529房的窗户正好对着小操场,晚上熄灯后偶尔会有男生在那儿弹吉它,唱歌,其中有一个唱得好极了,每次发现是他在唱的时候,我们总会把窗户全部敞开,然后头挨头趴在窗口听。(后来知道那个男生曾因在校园歌手大奖赛上拿了第一又拒绝接受奖杯而闻名,听说他当时在台上说:我的歌是唱给我的朋友们和我自己的,我因为难以推辞而参加了比赛,但是我觉得音乐是不适合比赛的,因为它没有一定规则,只有对于能懂的人,它才是最美的)。那种时候我们总是会突然就安静下来,秋日清洌的空气伴着琴声、歌声涌进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底,让我们不约而同的忘记喧闹,潜入各自心灵处不可知的幻想空间。那些夜晚,最初纯属偶然,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掺进了人为的因素,潜意识里,我们大概都需要那样额外的晚上来挥洒那段时期还“无的放矢”的某些情感和精力吧。

  在很多方面,我们可谓“志趣相投”,要不然,也不会在军训时就那么相见恨晚,迅速“组织”起来并且日益确信这个小集体存在的“必要”。至今我们仍坚持着每年春节聚会一次的约定,那大概是我大学生活的唯一收获。不过当时在我们在学校里实在太“惹人注目”,辅导员老师不得不出面加以干涉的情况下,我们的“活动”最终转为“地下”,并且拉长了频率,当然,这其中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有人开始谈恋爱了。事隔多年,每当我回忆起我大学生活,面前总是浮现出那么几幅面孔,而与之相伴的那些场景总会让我微笑起来,那是存在我心里永远的温暖,因为我们曾经一起渡过青春里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当然,我也得交待一下"兴趣可以培养"这句话对我所起的作用。大一已经开始初步涉及专业课,那些叫做《微积分》、《经济法》、《会计学》的枯燥科目实在让我伤透了脑筋,在这些课上,我常常答非所问,无论如何也"培养"不了兴趣。我不是没有做过努力,我曾经想方设法让自己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盯往黑板或是课本,可是不知怎么回事,那最终是会变成一种纯粹的表面现象。那些内容就象魔咒,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让我走了神,有时候连自己也不清楚跑去了什么地方。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自己根本无能为力,以致于到了后来,我索性就在课桌下面架上一本小说或者在耳朵里塞上一付小型耳机来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时间,再到后来,就直截了当地发展成了根本不去上课而是躺在宿舍里睡大觉。


  我并不是不担心学习成绩,但是有些课我实在是没兴趣去上,再加上据某些高年级的学生传授经验,说大学只要你有本事考上了,混个及格、毕业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因为入学的考试根本不象中学管的那么严,于是我掉以轻心。

  中学整整推迟六年"半封闭"半"军式化"的生活让我犹如出笼之鸟,再加上X院距离市区繁华地带不远,坐上112路公共汽车,只要五、六站就可以到达东四,而且中途转换去任何地方都非常方便,于是我就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频繁的往外跑(在"小帮派"活动减少之后又逐步发展为更加小型甚至独立的活动),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怎么那么诱惑我,反正生出了两只翅膀而屁股底下又长了刺,这让我自己也奈何不得。我渐渐丢掉了诸如晨练,晨读等好习惯(刚进校时也曾多少坚持过一阵),除了英文、文学等少数几门感兴趣的课之外。就算只是出去"看人",也觉得比在学校里有点意思,(最初进校时的那点儿新鲜劲儿早就没了)。那时候,X院曾经有一篇报导校园的小说,因为一句极其经典的话而广为传阅:112路的"蓝鸟",带我们飞往"幸福之陆"。

  虽然不管什么时候提起X院我都会充满情感,而且至今偶然因故从校门前经过我都会满怀深情的看上一眼,但我不得不承认,当年的X院的校风校纪实在有待整顿。我记得当年入校时高年级学生曾经非常"自豪"的向我们介绍说:咱们学校是因X出名的北京四大高校之一。现在我回想起来其最关键的原因就是距离市区太近,学生太容易受到干扰和影响。比如街上流行什么款式的服装,发型,X院学生总是首当其冲,甚至大有领导潮流的趋势。再比如某一天你从X院窗口走廊里走过听到不只一个窗口在播放新歌,那么你就可以断定那正是这段时期最最走红的歌曲;再比如那些年"下海"热潮,X院的学生也纷纷经起商来,卖一个名信片、贺年卡、长筒袜什么,这在X院是太普通不过的小事了。我甚至听见过有的男生在大谈倒飞机的买卖(信不信由你),不管是不是在吹牛,做为一个小小的"大学生",敢想到这儿也算可以了!当然有潜心向学的学生,但在当年X院,这类学生大概要算少数,而且大都被"冠之"以"没有实践能力",尤其是男孩子,要是那样那连"女朋友"都找不到了。总之当年X院的学习氛围的确不能算浓厚,新生不说,那些高年级的学生,在我印象里,大多不是忙着谈恋爱,就是忙着想办法赚钱和为毕业后去向做打算。于是在这种"大潮流"里,我也自然而然对自己的行为泰然处之。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当初父母之所以在小学毕业的时候让我投考一所位于市郊(而且几乎就是在山里)而且要我住校的中学的良苦用心,也许他们早就看出了潜伏于我身上的某些不安份因素,事隔多年后我才知道,如果没有那六年不受干扰的潜心苦读,我该是多么的苍白。后来,当我开始唱歌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我周围有歌手居然连童年的"童"字都不会写,只上到初中甚至小学毕业,就匆匆忙忙的去寻找成名,发财的机会。难怪整个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速度会那么缓慢,方向又那么令人失望。多年后我了解到不管你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都应该具备相当的文化素质,尤其在这个时代。我曾经说我从不后悔当初退学选择,因为我要做我喜欢的事情,走我自己选择的人生之路。但是今天,我后悔了,我不得不承认,那时候我太年轻,自己挥霍了太好的机会却还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很有"魄力",很"勇敢"!事实上高等教育最重要的是对一个人整体素质的培养,并不在于你将来一定要从事某一职业,而我当初却偏偏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时候我不知道这些,我只知道有一些课会让我头疼,于是我忽略它们,象索赔中学六年的损失似的纵容自己。112路的"蓝鸟"载我飞往"幸福之陆",那是书本以外的任何地方。那是一段不知天高地厚,笑得肆无忌惮的日子,那些日子里我的内心只存在着这两样东西:骄傲和燥动,我几乎拥有着那个年龄的女孩子应该拥有的一切:健康、美丽和指日可待的美好未来。我是父母辛劳大半生最大的安慰和骄傲(当然他们还不知道我入大学后的所作所为)。然而,我并不知道珍惜,也不知道它们都是捧在手里的水,并不会永远的存在。

大学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而"心碎"的恋爱。他是高我三届的大四学生。那是大一那年深秋的一个晚上,在一幢塔楼22层某套单元朝南的阳台上,他突然的闯进了我的生活。当然这之前埋有伏笔。有我在前面曾说过,在那些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忧伤,纵情欢闹的夜里,他发出的声音曾经从敞开窗子进入我透澈见底的内心,像一粒小石子一样溅起微微涟漪,使我骤然安静。但是在那个晚上之前,我对他从来只是远远的注视和侧耳聆听或者联想。顺其自然的偶然与他的歌声相遇然后产生某些猜测,而那个晚上,我忽然在深秋清冷的月色里与他在那个高高在上的阳台上单独相对。?那是一个周末里学生自娱的家庭Party,我因为闹得热了就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去乘凉。

  那天晚上夜空是北京深秋里我最爱的那苍穹高远辽阔,群星清晰可见。我不知不觉就看得出神。忽然听到有人拉门走上阳台,一回头,便遇到了他的目光。?我知道那是他,虽然从未近距离面对过。我有点儿紧张,因为对他并不熟悉却又早有好感。他就那么来到我身边,同我同样的倚着栏杆放眼眺望,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办法离开阳台返回到屋内的喧闹中。他的出现总是会让我安静,即使在那些隔着遥远的距离的夜里。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开始断断续续的交谈,在那样的夜里,我们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像是怕惊扰了在夜色里遨翔的神灵。后来,他说他想把月亮盖上,把路灯打碎,他说:"我想带你回家。那一刻的夜风撩起我原本静静垂落的头发,起伏的发丝无意间触碰到他的面颊,他侧过头来看着我:你头发乱了。他抬起手替我拨了一下,我没有拒绝。?我们有过快乐而难忘的时光,极其短暂的一段时光,那些学生恋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浪漫回忆。在那些随之而来的冬日的夜里,我们曾经"压"遍半个京城的马路而不知寒冷和疲倦为何物。

  我怀着一种虞诚的心情把自己所有的"第一次"都交付给他,并且天真的以为我找到了幸福,我以为终有一天我和他会像我的父母一样结婚,生子,白头偕老。我惊奇的发现自己变了,其它的男孩子从此再也不能进入我的视线,我才知道原来自己骨子里其实仍是个"传统"的女孩子,虽然拥有着时髦的外表和装束。?他是我眼里的"高寒"(琼瑶小说《聚散两依依》中的男主角),是我整个少女时代的梦想(中学时同宿舍的女生晚上讨论未来男朋友的标准,我曾经脱口而出说将来要找"高寒"那样的)他浪漫而且拥有足以让那个年龄的我晕眩的语言天赋。记得我曾经闹着要跟他学琴,当时他正靠在宿舍的床上抽烟,听了我的话,他看着那一缕袅袅上升的青烟,给了我一个回答:烟可以抽,但不能上瘾;琴可以学,但不能上瘾;恋爱可以谈,但也不能上瘾。他总是那样,说出话就像《哈姆雷特》的台词,让人琢磨半天,而我喜欢听他弹琴唱歌(那是中国刚刚开始有流行歌曲的年代,全国上下也正刮着一股吉它热。琴弹得好歌又唱得好的男孩子总是很容易受到女孩子青睐,而我又偏偏是最吃这一套的,中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帮弹琴的就挪不动步。

  也许这就是"音乐的力量"。反正这种东西对我"相当"行之有效,不仅贯穿我的命运并且始终影响着我的"方向"。?他告诉我他本来有一个女朋友,是他同班的一个女生,已经好了三年多,但是他说他看到我之后就确信那段感情无法再继续下去。他说对那个女孩他深感抱歉,但也只有迫不得已而为之。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是我自己犯了错误。那女孩也曾找到过我。那是一天中午我正在漱洗室洗头发,你们应该可以想象得出我是多么爱惜我那终于得以如愿以偿的"梦想"。虽然在其它必须付诸于体力的劳动上我未免有些"不屑",但在这一点上我倒是格外"勤快",我总是让我的头发保持在干净得随便的一阵微风都能让它飞扬起来的程度。?她对我说她很爱他,她说你还太年轻(其实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她自己也还是一个"孩子"),以后有的是机会,把他让给我吧!记得当时我觉得她对我说这些很可笑,我对她说(有点得意):如果你们之间这么久的感情抵不上一个新的诱惑的话,那么这份感情是不值得留的。事后,我颇为自己的那句话得意(没想到当年我居然能说出这样一句话)。可是,我没想到,当同样的事情再在我自己身上重演的时候,我也犯了同样"愚蠢"的错误。爱情里的人,大概都是愚蠢的吧!在那种伤痛的后面,得需要一份怎样的执着啊!其实人有时候是这样的:不是面对不了那些失去,而是面对不了自己的失败!不是不能放弃,而是不愿相信存在于那些变故背后的真实原因。
第一学期的期终考试,我有两门功课不及格,就是前面提到的"最让我头疼"的那三门功课之中的《经济法》和《会计学》。虽然临考试前我曾经"临时抱佛脚"的在昼夜教室里通宵达旦的苦读了二个星期,熬得两眼通红,而且做好了各种抄袭的准备,但仍旧于事无补。尤其考《经济法》的时候,当监考老师因发现我"疑点"多多而干脆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之后,我的"战友"们也对我无能为力了(那次考试我们的"小帮派"遭到了惨败,其中三个人有1-2门不及格)。我彻底的"绝望"了。我把考卷翻过来,掉过去,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填充的内容,情急之下,竟然独出心裁的在考卷背后写了一封致《经济法》老师的信。在信里我极其严肃的"批判"了自己一学期来的学习态度,声泪俱下的列举了各种原因希望他高抬贵手,网开一面。老师当然没有理睬我的"诚恳"态度。这封信后来成了我们学校著名的笑话。可我当时真的不知出于何种"灵感"(完全是脑子进水了),居然就定了它,也许因为以前一直是好学生,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所以一时急坏了吧!?

  寒假里,我"不得不"留在学校里温习功课以应付开学的补考(我当然没有对父母告以实情,而是寻找了另外一些借口),不过留在学校里其实倒是我求之不得的,我以为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他在一起。?我没想到那个寒假的记忆是破碎。

  每天整个上午,我都在温习功课,而下午,则是倒上几路车去找他,可他总是不在。有几次,我就那么固执的坐在他家的楼梯口等他,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再愿意见我。在那些坐在楼梯口,眼巴巴的看着楼门洞外的一方天空的时间里,我一边企盼着他的出现,一边在心里为他编织过一千种理由,固执的坚信他是有原因的。?寒假里有一些外地生,因为路远没有回家。我和隔壁宿舍一个叫徐薇的高我一届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我们总是一起去食堂打饭,有时候也会一起去东四的夜市吃上一顿小吃然后看一场电影,有一部叫做《欢颜》的片子,我们一连看了五、六遍,我几乎场场哭得泪流满面。尤其是女主角生完孩子,经历了人生的许多变故后再次回到她最初唱歌的地方的那一段,她面容消瘦、眼神忧郁,再加上齐豫如天籁般纯净的歌喉对那首本来就凄美的歌的精彩演绎(齐豫就此成为港台众多女歌手中我唯一偏爱的一个)简直让我泣不成声。就是在那个寒假,在那首歌里,我开始初涉忧伤,我完完全全被那旋律和词句感染。那首歌的歌词我至今记着:当我走在凄清的路上,天空正飘着蒙蒙细雨,在这寂寞黯淡暮色里,想起我们相别在雨中,不禁悲从心中升!当我独自徘徊在雨中,大地孤寂沉默在黑夜里,雨丝就像他柔软的细发,深深吸引我心底深处,分不清这是雨还是泪。记起我们相逢在雨中,那微微细雨落在我们头发上,啊,往事说不尽,就像山一样高,好像海一样深,甜蜜依依,彩虹般美丽的往事。

  我之所以如此不嫌其麻烦的把这首歌的歌词在这里一一细述,是因为在多年前那个电影院黑暗的座位上,我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而时间渐渐让我淡漠了那种功能,以致于在多年以后的今天再次回忆起那种痛快淋漓的哭泣,我都以为是一种幸福。那部片子的女主角是胡慧中,在拍那部片子的时候,她十分的年轻而美丽,每次她出现在那小小的舞台上,长发如风般舒展,弹着吉它唱歌的样子,无论是飞扬还是黯淡,都让我非常的着迷,于是我"咬牙切齿"的发誓要学吉它。当然,这不是没有前因的,因为那时候,我本来就是学校里"著名"走廊歌手了。

  ?寒假过后,我勉强通过了补考。可是,也到了和他彻底说再见的时候。当年高教局有个规定,就是本科生毕业两年内不准出国。他学的是"安全工程系",按他的话说就是毕业后去发劳保手套的那种。他当然不想上了半天大学就落个去发劳保手套,所以就决定放弃毕业文凭远渡重洋继续求学。开学没多久他就走了,临走前的最后一次见面,他几乎是被我"捉住"的,他依然给了我一些台词:我其实非常舍不得。可是,男人,要么衣锦还乡,要么饿死他乡。我不知道前面等待我的是什么,所以,我也不能对你说。当年我曾经对他的这番话深信不已,我以为这就是他后来不愿意再见我的原因,我以为他是忍痛割爱,不想我再留下更多关于他的记忆。事后我从他周围的朋友无心的谈话中了解到他那个寒假的所作所为(我不想再多费笔墨),我才如梦初醒的终于了断了对他的"思念"。他一去就杳无音信。八年后的一九九六年,我出版了个人的第一张专辑后,偶然的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通报姓名后我反应过来是他。他说他在报刊杂志上看到了我的消息。于是从我的唱片公司打听到我的电话。他说他中间曾经回国,也曾去学校找过我,才知道我没毕业就退学了。他说他很抱歉,如果这里面有他原因的话。
当然我的退学之举里面也许的确潜伏着想要离开某个伤心之地的因素,但我还没有那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我的自信心的确因为此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但还不至于丧失殆尽。不过无论如何,他的那一番话总算给我最初的那场情感划上了一个还算"温暖"的句号。我应约和他见了一面,我怀着一种好奇的想法体会一下多年前有过某种特殊关系的两个人再次面对的感觉。?

  那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在东三环的Friday餐厅,我们面对面的坐着,我看着他已经微微发福的脸,竭力的想去发掘某些与多年前存在于我记忆里的那个已经模糊的影子相关联的痕迹。我听见他说:我一直没有忘记你。夏日黄昏的阳光从落地的玻璃投射到他的脸上,让我觉得很模糊,我顺着光线把视线转向窗外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想起这一带似乎就离我们当年相遇于那个阳台的地带不远,我仔细的回忆起来,最后确信那就是我现在视线所及马路斜对面,只不过因为东三环的拓宽那座楼已经消失了。我久久的注视着那个方向,终于明白其实我们只是在寻找我们的过去。而那种寻找是徒劳的。"我现在经常出去,以后可以多帮你带点唱片,也许能对你有些帮助",转过头来看着他,很友好的笑了笑,说:"不用了!"?

  我不恨他,因为我已经知道,谁也不能仅凭自己单方面的期待去认定事情的结果"凡事做最坏的打算最好的努力"这真的是真理。如果你被眼前的失败打倒,那么你就永远的失去再次体会幸福的机会。我庆幸命运的一次次安排让我一次次认证了这些。

当然在八九年春天,我并不明白这些道理,甚至去年夏天,当我动笔写着往事的时候,我也仍旧困惑不已。这是一些我近来回头再看的时候加进的文字。因为当我的文章修改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听说了一位女歌手(筠子)自杀的消息。这类事情这两年来我已不是头一次听说了(去年是谢津和启笛),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自己生活中迄今为止的几个最低点,那些日子里,我似乎也在某个瞬间动过类似的念头,也有过那种绝望或者是失望的心情,只不过因为一些阴错阳差再加上我自己的“胆怯”,我承认我怕死,但我的一个朋友说如果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开始反思,我活下来了,所以我认为我是“勇敢的”,而避免了那种劫难。而一路走到今天,生活的起起落落忽然让我自然而然的明白了一点:人生难得“一帆风顺”,那只是一句吉祥的用来自欺欺人的祝愿而已。人生其实是“柳暗花明”然后再“花明柳暗”,然后再反反复复,但无论如何你要“留得青山”才能赏尽那一切景观。今天,我敢“夸下海口”说如果有一天你们听说了我自杀的消息,那一定是谣传或是“他杀”(真要是那样别忘了为我伸冤)。

  我为她们惋惜,因为,她们永远的失去了再次体会幸福的机会,而她们却本来拥有着那年轻而健康的生命,拥有着因为未知所以具有吸引力的未来。其实我们都脆弱(需要温暖),我想说的是:我们只能坚强,我们应该坚强(对不起,我有点像在喊口号了)。

  不过你们千万别误会。十八岁那年的春天我既没有那么绝望也没学会什么坚强。那个春天其实是这样的:他走后带来的忧伤在我还没有来得及“铭心刻骨”的情况下,生活就又向我展开了新的篇章。对于那时的我,那是绝对在瞬间就将我的魂魄全部吸引,以至于根本就无心再去咀嚼什么“忧伤”的“灵丹妙药”。那是一个闪亮的篇章,及至今天,对于这一章节中的许多处我仍就会凝神屏息并且无话可话。假如时光倒流,我仍就会一无返顾的走向那个起点即使再次承受那些伤痛。

  那个开始是个谜。它至今存在悬念,因此我只能归结为命运。

  那个春天,我收到两张自天而降的请柬,那是东四一家迪斯科舞厅开业的入场券(当年的迪厅可不象现在这么多,也不像现在这样满街拦着人发赠券,那时候能去那些地方玩儿的人都牛得很)。我清楚的记得某天晚上我回到宿舍,床上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里面就是那两张赠券,问遍同宿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那是谁送来的,信封上也只字未写。
一直到请柬上写明的日期临近,仍旧没有人出来声明说那是他(她)送来的,奇怪这种做人情的事儿怎么会没人承认呢?也没有人前来认领(我一连几天都在“担心”那是有谁弄错了,因为我一直很想去那种地方玩儿可又买不起门票)。于是,那个时候来的那天晚上,我怀着一种复杂心情(那阵儿心情还有点黯然,可是先玩玩再说)邀请了寒假里新结识的“密友”徐薇,一起去跳舞。那天实在是花了一番心思,经过精心的打扮。我仍能回忆得出自己那天的装束:一件宝蓝色鸡心领的毛线套头衫,领口处露出白衬衫的翻领,一条长至脚踝的黑色薄呢长裙,脚上是一双扣绊的黑色皮鞋,里面是一双白线袜,头发当然是自自然然的披散开来,只不过头帘的地方按照当时流行的样子用摩丝稍稍打高。记得那天我还特意的化了一点妆,然后在全宿舍女孩的啧啧赞叹中美滋滋的出发了。现在想起来那身搭配服真是土得要命,不过那会那可是我的“礼服”了。

  穿过长长的走廊(那会儿我们宿舍是在4楼最里头的一间),步下一个个台阶,出了楼门,就拐上了宿舍区通往校门口的小路。那是迎春和桃花交相辉映的日子,晚风里夹着醉人的芳香,我挽着徐薇的胳膊,走过男生宿舍楼的时候,还习惯性的抬头看一眼他曾住过的三层中间的那个窗口。心里遗憾想着这样美好的季节,我们居然一天都没有一起。我不知道,仍就是112路的“蓝鸟”,可那天那班公共汽车,却即将载我进入我生命中的一个崭新的时期,我的生活从此将发生翻天覆地变化;而且,我生命中最执迷的一次爱情,就要向我走来了。 

  我和徐薇一冲进迪厅,就不管不顾的跳起来了。在这之前我曾经“驰骋”于各大学的周末舞会,舞技自知不错,但如此好的灯光音响设备,我还是头一次受用,在当年那的确可以算得上北京一流的迪厅了。我们俩都很兴奋,几乎就在同时,一个男孩子裹着一件长得快要拖地的黑色风衣像风一样刮了过来,闪烁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面庞,但我注意到,他那一头随着节奏飘飞的长发(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真真切切地看到留长发的男孩子,这之前只是在一些唱片封套上看到过)。他跳得非常好,非常具有煽动性,他的头发,他的风衣,甚至他的人,都给人一种强烈气息,在左右摇摆着,上下翻飞着,横冲直撞着,而这一切,让我知道,他和我一样的年轻。

  我和徐薇都绝对的被他感染了(那样的场合,那样的年龄,大概没有人能不被煽动),我们疯狂的跳着,跳着,我觉得用那种叫“热血沸腾”的感觉来形容那一刻我毫不夸张,虽然从小到大我一直是顺利的,快乐的,也只不过经受过那么一次小小的感情挫折,但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的感到无忧无虑过,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身上有挥洒不尽的热情,我只知道,我要跳舞,我觉得,没有什么能阻挡我。

  不知道那样跳了多久,音乐忽然换成了很美的慢步舞曲,灯光也换成了一种昏暗而神秘的光线,男孩子几乎又是在同时,冲过来拉住我的手,不由分说的将我带入一对对相拥的人群中,“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窦唯!”他冲我友好的笑了笑:“一起跳支舞,你不会反对吧?”我笑了,心想刚才大家一起玩了那么半天,你当然知道我不会反对,这人还挺能装的。“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他继续(装作一本正经的)问。我也学着他的语气,“恐怕没有这个必要吧?”然后,我们俩一起笑了起来。“你是学生吧?”“你怎么知道?”“看得出来!”我们就那么一边在人群里随着音乐慢慢晃悠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起来。我甚至没留意到他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慢慢移到我的腰间,而且,我们之间的距离也不知不觉就像舞池里的很多对一样靠得很近,近得我几乎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气味。我承认我对他有好感,那是他身上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和不动声色的幽默,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

“窦唯,你丫干吗呢?”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大喊,他扭过头,冲着发出声音的方向也喊了一声“你管得着吗?”然后,他冲我挤了挤眼睛:“几个哥们儿。”“你哪个女朋友呢?”我们不约而同的开始在人群里用视线寻找徐薇,然后发现她也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跳舞,“就你们俩来的?”我点点头,“那,去我们那边儿坐吧?”我又点了点头。他拉着我穿过舞池。我向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那儿坐着同他一样留着长发的三个男孩子(见到这么多留长发的男孩子,当时让我惊了)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一切就是那么开始了,那一天我认识了四个男孩,他们分别是炬炬、丁武、李彤和窦唯,那个女孩,是当时丁武的女朋友,除了丁武和李彤年龄稍大(那是那时候觉得,现在回头看,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其余的几个人都没超过20岁。我知道他们都是搞音乐的,而那天晚上,他们去那家迪厅是想和那儿的老板谈在那儿演出和排练的事儿。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在那儿玩儿到夜里2:00迪厅打烊,然后我和徐薇跟着他们一大帮人去东单的一家小饭馆儿吃宵夜。窦唯一直跟在我身边,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他也把我从小饭馆儿里“骗”了出来。记得我当时傻乎乎的跟了出来,问他有什么事儿,抖了一个颤儿,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然后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不过,我想告诉你,他们都特坏,你最好别把你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号码告诉他们!”那个夜里,他站在那条大街的路边对我说这些话时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至今无法形容,可是,我永远不会忘记。

  吃完宵夜大家似乎都还没有尽兴,就决定集体去丁武在海淀租的房子,我和徐薇当然也只有跟着,因为学校是早就回不去了。不过心里也是挺想去的,当时的我反正是立刻就被他们吸引了,觉得他们比学校里的那些男孩子有意思多了。窦唯说他家里管得比较严,不能跟着去。

  想到这一段我笑了,我想起很久前的那天夜里,窦唯推着他的赛车,站在我身边陪我们一起等夜班车的情景,夜班车久久没来,大家却都不在意。那是初春,深夜的街上应该是挺冷的,可记忆里的那个夜晚似乎没有任何冷的印象。我们站在白日里熙熙攘攘,而此时却分外安静的大街上,高声的说笑着,唱着歌儿,记得炬炬曾问我:“跟我们在一起好玩儿吗?”我说好玩儿,他得意的甩了甩头发,做出一付很酷的样子,然后说:“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在一起玩儿!”?窦唯后来等不及,先走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又看见他骑着车呼啸而回,他车技娴熟的一下子把车停在我旁边:“要不,你跟我回家吧?”,“不行,我妈不让我带女孩儿回家。”“你还是跟他们去老丁那儿吧,不过,记往,千万什么也别告诉他们,他们真的挺坏的,相信我!”“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来听我唱歌儿好吗?”我点了点头,“你答应了?你明天一定来!告诉你,不听我唱歌你会遗憾终生的!”

  那天晚上,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三年以后,我当初只是觉得好玩儿,只是觉得和我以前认识的别的男孩子有点不一样,他们居然分别成为了当时中国两支最具影响力的摇滚乐队的中坚力量。

我对窦唯并没有一见钟情

  ?我们初次相逢的那个夜晚的他,就像那年早春里多情而又稚嫩的风,夹裹着浓郁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的确给我留下了深深印记。可是那个夜晚的快乐是并不只因为他的。况且那个年龄的我,对于爱情还保持着一种因为读过太多琼瑶小说而形成的固定画面(男主角一定要够高够帅),而那时的他,在我眼里是不够格进入那个画面的。?

  那是一个做梦的年龄,我的双脚还没有真真实实的接触到土地,而我的人也并不是(或许从来都不是)一株现实里的迎春或者桃树。我是另外一个天地里的花,我的玫瑰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绽放,可是那天晚上,我却不知道他具备那样的魔力。

  因此第二天我没有去听他唱歌,虽然他说过不听会后悔,可是我没有听过所以想不到会不会后悔。

  日子就这么过了,我又快乐起来,而这份快乐是因为我和窦唯、李彤从此成了朋友。(我当然没有理睬窦唯那天晚上的“警告”,我把学校的宿舍号和电话都告诉了他们),不愿去上课或者没有课的时候,我算是有得玩了。再说,炬炬和李彤两个都又高又酷,再加上那一头“引人注目”的长发,这使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那段时间里X院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我和炬炬、李彤两个(或者其中之一,当然有时候还有别人)穿着在学生看来绝对是奇装异服的衣服(我的服装品味当然也在他们的影响下迅速的与众不同起来),目不斜视(因为戴着墨镜,其实他们说他们一直在注意迎面而来或擦肩而过的漂亮女生,也许这就是他们总来找我的目的,或许我也是目标之一)长发飞扬地穿过校园。
有一段时间炬炬和家里闹翻了,住到离X院很近的一个叫阿波的朋友家,而阿波又是一个人租房子住,于是那儿成了我们的聚集地,很多个下午和晚上,我们弹着红棉的箱琴,开着所有人都既是歌手又是听众的演唱会,饿了就集合凑钱去买上十包或者更多二毛五一包的方便面,再加上几根火腿肠或两包榨菜,香喷喷的煮上一大锅,有滋有味的饱餐一顿,然后再继续。那时候炬炬和李彤的乐队都成立不久,正处在排练和创作作品阶段,很少演出,而阿波又是从浙江美院毕业后一个人来北京闯荡的,大家都很穷,我这个每月从父母那里领取自己生活费的学生往往都成了大富翁。尤其到了月底,搜光所有人的兜儿往往都凑不够一顿方便面大餐的钱,就只有想办法打电话找朋友借。可是我们的心情从来没有为此低落过,既便这种时候,大家也在热热闹闹地开着玩笑。因为年轻,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着一种自然而然的乐观。?

  也有一些时候,炬炬和李彤他们会抱着一把琴在那儿狂练,一下子就是几个小时,这种时候,我就会坐到一边儿去翻看他们说是朋友从国外带来的五花八门的音乐杂志,我发现原来他们的发型和穿着都是从那些杂志上学来然后再加以发挥的,怪不得那么有创意。阿波家里有一台很老牌的单放机,更多的时候,我们会一大帮人一起听炬炬他们同样从朋友那儿弄来的外国磁带,于是我知道了Michal?Jackson,知道了Sting,Geogre,Michal,知道了Bon.Jovi和Gun’s&?Roses,那种时候之后他们总是会很兴奋谈话一番,而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那些音乐,觉得那些歌里有一股和我平常听到的港台歌曲不太一样的劲儿,而那股劲儿让所有的情感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与我的年龄本身太接近的东西。他们告诉我这股劲儿就是“摇滚”,他们说这是年青人的音乐,他们就在做这样的音乐,中国还几乎没有的音乐,他们说:你等着看吧,我们会很棒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的眼睛总是很亮。?

  我开始羡慕他们了,觉得他们的世界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不再为我仅仅是个徒有虚名的本科学生而骄傲,他们都在做他们最热爱的事情,并且那么坚信自己的未来,可我呢?我的明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难道我就这么硬着头皮念完根本没兴趣的学业,然后找一个自己一点儿都不喜欢的工作了此一生吗?那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日子,我了解到他们每个人几乎都曾做过一次“勇敢”的决定,退学或者辞职。顶着来自父母和经济的双重压力去走一条他们热爱又认为是有意义的路。虽然并不知道这条路到底会通向哪里,但至少它是自己的选择,所以会全力以赴。我开始动摇了。

  我一直没有再见到窦唯,只是从炬炬他们那儿偶然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消息,知道他那时候已经加入了北京的某一音乐团体,正忙着四处走穴并且基本上成了团里的台柱子。炬炬他们也提起过说他唱歌的感觉很好。有一次炬炬还半开玩笑的说:窦唯那天晚上不是冲你冲得挺狠的吗?怎么没联系了?当然没有告诉他们窦唯曾约我第二天去听他唱歌的事儿,不过不知怎么,我心里居然有点后悔起来,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子,他身上的确有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让人会偶然想起。

大一的第二学期,因为赶上了那场运动,我终于得以蒙混过关的顺利通过考试升入大二。新学年开始之后,专业课显著的增加了,上课对我来说成了越来越头疼的事情。有时候心血来潮去上课,任课老师会指着我问别的同学:这是你们班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

  而我已经不在意这些了,我不在意别人会说什么,不在意辅导员老师的单独谈话,不在意朋友好心归劝,甚至不在意测验会不会及格。我的心已经生出了一双翅膀,校园这一方小小的天空已经不能任我翱翔,我只是需要一瞬间的勇气,然后就永远地飞离这里。

  事隔多年后,在回忆中校园里的那些日子总是那么闪亮,那么让我久久盘绕而不愿离去,那种背景的天幕总是那么透亮而且总是有着隐隐的欢声笑语。可是在多年以前最后存在于校园的那些日子里,我却对那一切充满了倦意,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实在太挤;食堂又总是乱哄哄,要排长队,卫生又不好;学校里的男生大都是书呆子,太没吸引力;学校里的活动也太小儿科,太没有兴趣。

  我整天整天的泡在阿波家里,那时候我已经正式开始跟炬炬他们学琴,并且开始萌生同他们一样做音乐的想法。炬炬他们都说我音乐感觉不错,干这一行绝对没问题,这给了我挺大的鼓励。再加上我从小就是合唱队的领唱,中学和大学也一直是学校里响当当的校园歌手,所以我也越来越对自己做音乐这一行有信心起来。唯一让我犹豫的是怎么对父母交待,我实在无法想象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想?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听话,有时候我哥哥闯了祸,我会在旁边说:爸爸妈妈我一定听话,一定不象他那样,现在想起来颇有点火上添油的意思,也够阴险的,怪不得小时候哥哥总是特别恨我。不过我说那些话时可是一本正经的,而且也真心是那样做了。我几乎一直没让父母为我担过心,这一次的决定对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事儿了,我觉得实在有点承受不了。?

  我至今可以看见十八岁我那副愁眉紧锁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开始(象个小大人似的)常常发呆(心里可是斗争得厉害),开始学会一个人出去散步(思考),开始为一阵秋风或者一场秋雨感伤…我开始感觉到做人的难度,知道除了爱情,我还要面对其它的问题。

  在那些日子里,我爱上了一首歌。它的名字叫《会有那么一天》,歌词大致是这样的:五彩辉煌的夜晚/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走出天外的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不会再迷失在走过的天桥上/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会决定不再后悔/……。对不起我又开始写下那些曾经感动过我的歌词,其实我挺讨厌这种玩弄煽情的酸不拉叽的写作手法的,可是,我不能逃避当年的我的那份真实的心态,而且,那段日子里这首歌的确是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总在想,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我是一个会被音乐感动和影响的人,如果你也是,你会知道我。在我认为,生命里不能没有音乐,每一段故事都是音乐。正因为如此,我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也是因为如此,我不能忘记那些曾经让我感动的歌和感谢那些曾经带给我种种感动的人。

再见到窦唯是89年冬天。

  事先几天李彤就已经通知我说这个周末他们乐队(黑豹乐队)会有一场"大型"演出。为此我兴奋了好几天,和他们认识这么久,还从没有机会好好看上一场他们的演出呢!。

  那次演出是在位于复兴门的中国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内,同台的还有常宽的"宝贝兄弟"等乐队。那是自炬炬、李彤他们以"摇滚乐"教育熏陶我以来看到他们第一次象模象样的演出。事后我知道,那就是所谓的"Party"。

  那天我同样是撺掇着徐薇一起去的。(那阵的炬炬已经和家里"缓和"了关系,回去住了。而阿波正和"中戏"表演系的一个女孩子经历一场"深刻"的恋爱,不太便于"打扰")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徐薇穿得象只小棉熊,而我为了臭美,穿得很少(那些年的冬天我总是这样,是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典型)。从"X院"到复兴门距离不算短,再加上天冷,路就显得特别的长,公共汽车走了一站又一站,我们俩个都快冻僵了,我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好说了,只盼着车能开得快点,上下车的人动作也快点儿,好早点儿到达目的地。

  徐薇一开始还抱着一股"舍命陪君子"的劲儿,既然答应陪我就强忍着不抱怨,但最后终于绷不住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爱跟这帮人扎在一块儿?他们有什么好的?又穷又脏,还老觉得自己了不起?"徐薇虽然也爱玩儿,但是她喜欢舒舒服服的玩儿,如果某种玩儿法要吃苦,那她宁可放弃。(我当然也不属于能吃苦的那一类型,但是要是有什么吸引住了我,我会自然而然的忽视掉所有的过程,眼睛只盯住那一个地方)。在某些问题上,徐薇跟我想法一直不一样,她喜欢有计划的人生,虽然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但是却能让自己安下心来好好念书。她的人生计划是拿到文凭,然后去一家"外企"工作,然后出国,拿绿卡,找老公,然后,永远不再回来。她一直觉得我傻,凡事太凭兴趣,太容易冲动,又太缺乏心计。我曾试着跟她聊过想退学的想法,她听完劈头就给了我一句:"你有"病"啊!"她觉得我放着好好的本科文凭不要,非要去冒险,完全是有"病"!"你最好少跟那几个长头发搞音乐的男人泡在一起!"她总是这么劝我,总是觉得我中了他们的毒了

  事情当然不是那样了,认识他们的确带给我很大的影响,但是我并没有被谁调唆。我自始至终认为每个人的道路都是由他们自己的个性决定的,都是他们自己决定的。而我当年的那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我,做为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胆子的确大了些,而自信又实在强了些而已。而且相反在我认为象徐薇那样明明不喜欢的一个东西,却偏偏因为某种惯性或计划强迫自己喜欢和接受,那才是最痛苦的
当然,这只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争论而已,而这种争论,是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都希望对方好。事实上,在我还属于X院的一名学生的最后那段日子里,徐薇的确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回忆起来她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是每天晚上当我踩着熄灯铃匆匆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留着一壶热热的开水。

  那天又是那样,我和徐薇两个一路争论着,大1路终于停在了复兴门站。顶着寒风冲进工艺美术馆一楼的大厅,演出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留着长头发的男孩子聚在一起,既便有些不是长头发的,前额上的头发也用摩丝打得一缕缕竖着,台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挤在舞台前面,人群随着音乐的节奏起伏着,跳动着,甩动着头发,挥舞着手臂,而台上,站在前面的三个人也是清一色的长发,(象三个倒立的"墩布"当年他们总是这样笑着形容自己在台上的样子)其中一个头发几乎遮住了脸,正埋头把吉它弹得飞快的,我看出来是李彤,而中间那个一手撑着麦克架,一手拿着麦克风的,正是窦唯。

  那是**,中国人对"摇滚乐"这一名词还不太熟悉,还没有出现后来叱咤风云的唐朝、黑豹。大家知道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崔健和他的《一无所有》,象这样这么多发型和服装堪称"前卫"的人聚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大概是少而又少,所以既便是象我这样对他们的音乐多少有些了解,也没少跟他们的"部分"在一起"混"的人,也被这样的场面煸动了,那对当年的我来说,简直可以称得上"新奇"和"壮观"了。?

  徐薇似乎也顿时忘记了刚才在路上的些许不愉快,我们俩个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

大半年不见,窦唯似乎长高了一大截,头发也长了不少。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也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他似乎成熟了许多(当然这是在当年的我眼里,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一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的"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疯狂吧!当然这和首体、工体的大场面没法比,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而我,也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的陷入了情网。?也许你们会觉得无聊,这种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歌迷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所以我从来都不会对那些十几岁的小歌迷对某些天王天后的痴迷表现嗤之以鼻,这也许就是必经的阶段,不过可千万别没有道理的"瞎迷")和我在前面反复做下的铺垫。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完全吞没。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着试图想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是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确切地描述我当年第一次看窦唯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感受,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块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象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一幅怎样的画面,但我知道,那些颜色,是闪亮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窦唯是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却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而那天晚上,当我在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转变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于是我得到了一种肯定的答案。也许你们又会觉得我多少有点儿在自夸自己当年多么地独具慧眼,可是,我却觉得是这样的: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份。况且,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爱是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一种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变成了另外一种情感。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而已,而每个人的幸福,是他们自己把握的,况且,幸福对于每个人而言,它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
我一向钦佩那种人,他们有一种能力,当他们脱离群体独自一人时却反而更能吸引众人的注目,而对于他们,那完全是不经意的。当年的我并不明白这种魅力来自于何处,我曾经以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夸张的服饰,但是从窦唯身上我开始意识到那不见得是那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很多外表极其普通,甚至衣着也极其随便的人都具备那种魅力。后来我终于知道,那是一种来自于人内心深处从而形成的"气场",是人格深处的沉着、冷静、热情和自信所绽放的光芒,而这种东西,同那种极表面化的东西对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招引人一时的目光,而这种东西却会让人永远刮目。对于窦唯,到今天我也不否认他身上的这一点,而且我庆幸,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过程中,我得以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种财富。

  黑豹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外一支乐队,在他们调试乐器的时间里,台下的人们开始三三两两的扎堆儿聊天儿,徐薇捅了捅我说:"唉,你不是跟那个吉它手挺熟的吗?能不能把包和衣服放到后台去?经过刚才那一通儿折腾,小棉熊已经热得受不了了,手里抱了一大堆陆续脱下来的棉衣,厚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肩上还背着一个双肩背。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后台找李彤,而是怕撞上窦唯。我一直有一个毛病,一真心喜欢上了谁,在那份感情尚未确定之前,就会特别不好意思见那个人,那时候我就象忘了台词的演员似的不自然。我是那种典型的得等着男孩子进攻的女孩,虽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于主动进攻的女孩子,(爱就告诉他,不行就算了,那有多痛快)可是我就是做不出来。这也是与我外表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而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特别的死要面子所以宁可活受罪。

  可是我完全没有办法推脱徐薇的要求,那天的演出没有设置存衣处,场地内也几乎没摆什么座位,我只有硬着头皮和徐薇往后台走。而就在通往后台很短的过道上,窦唯就那么巧地正好迎面走过来,而且,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叫出我的名字。

  那天的演出,后来被封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演着演着忽然台上就嘎然而止了,然后一个人走到主唱的麦克前,宣布演出结束,请大家尽快退场。?

  人群开始乱哄哄地往门口涌去,我和徐薇去后台拿好了衣服,也随着人流往外走。(窦唯和李彤他们因为要卸台,所以还不能走)已经出了大门口,来到大街上,窦唯忽然不知什么时候追了上来,他冲徐薇笑了笑,然后神秘兮兮的把嘴俯到我耳边:"还记得我上次约你的那个车站,那个时间吗?明天,我会再等你一次,希望这次你能来!"

关于我和窦唯之间的故事,在我经过长达两年痛苦的徘徊终于决定彻底放弃之后,当我已经逐渐的走出那件事情的阴影并且可以把它当作一段历史去回忆的时候,在某一个独自一人的悠闲的下午,我曾经因为一些蛛丝马迹的触发将它平静的记录下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六个春天》,而最初的两个春天,是这样的:

  开始的春天,种子是在那条大街上播下的。

  我们去过的那家小饭馆儿还在,不过现在已经装修得认不出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一次你一直占着我身边的椅子,不让别人坐得离我太近,你曾经在空旷的夜里第一次约我的那个车站也还在,分开的时候我看得出你多想自己再多一点儿勇气。

  如今,相信你也看到了,那条街的变化太大了。我们的变化也太大了。

  第二个春天,那个早晨你突然对我说:跟我一起去那个公园拍照片吧。有个摄影师约了我,我想我们也该有些合影。

  那时我们刚刚开始不久,俩个人都几乎没有拍情侣照的经历,在那些汉白玉台阶上,在那些长椅上,我们被摄影师设计着勉强的摆出一些相偎的姿势,面对照相机的镜头,你和我都显得有些拘谨。

 ? 现在那个公园也已重新油饰一新了,可我怎么觉得,我还是更喜欢那些陈年旧迹?
那一年春天播下的种子到了冬天终于有了结果,在我应约前往的那个晚上,窦唯终于在最后的一瞬间问出了那句话:"能不能不回去了?我点了点头,然后看到他笑了。

 ? 那是一个雪花漫天飞舞的夜晚,人说雪天是适合谈恋爱的,而我们的爱情也终于发生在那个整个城市都是一片洁白的晚上。

 ? 那是我第一次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车静静的滑过夜的都市,风撩起我们的衣襟和头发。记得那一路上,他反复要我把身体尽量向他靠拢,这样他可以帮我挡住些许的风寒,那个冬天的晚上,我还不好意思象他说的那样做,可是,我却没有问他去哪儿。我知道他会带我去一个地方,不管那个地方是怎样的,我已经想好了我愿意跟他一起,而且他也告诉我说:这是他第一次没跟妈妈打招呼就不回家。

 ?窦唯不象炬炬和李彤他们,总爱跑到学校来找我,他从来不去X院,只是打女生宿舍楼的传呼电话。那时候他还没离开XXX团,还要时不时的随团去外地演出,每次一回到北京,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我他回来了。有时候碰上我刚好不在,他就会让传达室的阿姨在小黑板上留言给我,告诉我他在哪儿或是打什么电话找他。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楼二楼的留言板上,经常会出现这么一行字:509的姜昕同学:窦唯先生说他回来了,请速!!!他总是用"从速"两个字并且让值班的阿姨在最后加上三个"!!!",每次看到他的那一套把戏我总是觉得又开心又好笑,而他在北京的日子,几乎每个晚上我们都在一起。说起来也很好笑,和他在一起之后,每个早晨我忽然"一本正经"的爬起来去上课了。当然那只是做样子给他看看,(因为他每次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说到我是X院的学生时语气里总是透着一股骄傲,而他的朋友们也总是啧啧赞叹,那时候大学生还是挺"值钱"的。所以我的虚荣心又开始作怪了。)其实我经常是回到宿舍又蒙头大睡了。(我才不想去上课呢!)。窦唯是跟家里人住在一起的,因为年龄还小,所以他不敢带我回家去住,正好他的一个哥们儿家在东直门有一个四合院,是用来出租的,而其中一间一直空着以备它用。他的那个哥们儿挺够意思,帮他偷偷配了一把那间屋子的钥匙,于是在一起的晚上我们就去那儿。后来这件事被"小脚侦纠队""制止"了,(因为我们都几乎还长着孩子的面孔,所以在她们看来是"不法行为"),那些"可爱"的老太太居然在那间屋的门上贴了一张颇具威胁性的白纸黑字的"大字报"。那是八十年代末,我们的穿着打扮本来就够"招摇"的了,再加上窦唯那股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的爱情从不加以掩饰的劲儿,难怪不被那帮老太太盯上和看作"有煞风景"。窦唯似乎并不想予以理睬,可是我却被"吓住了"。毕竟我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学生啊!我死活都不肯再去那儿了。几天之后,窦唯忽然极其郑重的说他做了一个决定:带我回家!?

 ?窦唯的家在一个长长的胡同居中的部位,围墙是灰色的,院门朝南开,漆着浅棕色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院子不大,除去房屋,几乎没有多少空间,当中是一个公用水笼头,东、西、北三面分别住着三家,而东边的就是窦唯家。因为胡同很长,所以虽然居于闹市却显得很安静,再加上院子里的住家少,所以不象那些大杂院那么凌乱、是非,院子里很整洁,自行车、峰窝煤、大白菜等杂物都摆放得井然有序,三家人的关系也相处融洽。

第一次去是夜里(现在回想起来,怎么一个大姑娘家第一次登男朋友家的门,即没带礼物又赶着睡觉的点儿去?看来我和窦唯都够缺乏生活常识的),院子里其它的两家都熄灯睡觉了,只有窦唯家的窗口透出灯光,大概是窦唯的妈妈在等儿子回来,所以还没有睡。窦唯撩开挂在门外的棉门帘,推开屋门叫了一声:妈!然后闪身冲我挤了挤眼睛把我让了进去。"妈,这是我女朋友。"窦唯说了我的名字,"这是我妈"。他又转过头来对我说。"阿姨您好"我也忙接着说。我看见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正背身蹲在蜂窝炉前掏炉子,听到声音放下手里的活计转身站起来。"阿姨您好"我忙又说了一遍,尽量装出一付乖巧和讨人喜欢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见男朋友的妈妈,心里真是紧张得不得了)“这就是你前几天提过的那个大学生?”妇人冲我点头笑了笑,然后转过头去问儿子。我和窦唯都急忙点了点头。"妈,我有事儿和您商量"。窦唯拽住妇人的一只胳膊,然后转身指着炉子边儿的沙发对我说:"你先坐会儿。"就把他妈妈拉进了里屋。
一阵隐隐约约的谈话声之后,我听见窦唯的妈妈略微提高嗓门说了一句:不行!,接着谈话声音又压低了,然后窦唯的妈妈又大声了一点的说了一遍:那也不行!再接下去俩个人说话的声音都越来越大了起来,"妈,我们是真心相爱!不是闹着玩儿的!""正儿八经谈恋爱我不反对,可是象你们这样就不行!你才多大呀?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怎么对人家父母交待?你负得了责吗?""我怎么负不了责?!我已经过了十八岁,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就干点成年人的事儿,别这么半夜三更的往家带女孩儿!让街坊邻居知道都成了什么了?你不在乎,我的脸可没地儿搁!""我怎么半夜三更带女孩儿了,这是我的女朋友,将来有一天我们会结婚的!现在不是不到年龄吗?再说,我以前这样过吗?"噢,你也知道你不到年龄啊?结婚再说结婚的,现在不行!""妈,这都什么时候了,您怎么还这么保守?怎么跟那帮老太太似的?人家国外。""你别跟我提国外,这是中国!我就知道那个什么摇滚乐没教出你们什么好来!"一阵沉默之后,我听见窦唯又说:"妈,我已经想好了,我这辈子就是她了!她以后可就是您的儿媳妇,您要是不让她留下,那我也走!"窦唯似乎使出了杀手锏。"今天就算了,这么晚了,以后可不能再这样,我是为你好,你现在还不懂。"窦唯的妈妈口气似乎有些缓和?“妈,您应该相信我!”窦唯重重的关上里屋的门走了出来。

  大概每一个年青人都曾为了爱情和父母们进行过一些"斗争"吧,做父母的经过漫长的岁月,也许已经渐渐淡忘了他们最初也曾有过的冲动,从而无法理解做儿女的那份稚嫩的激情,也许生活已经让他们终于明白,年轻时那些无比美丽的爱情只是一些虚幻的风景。经验让他们不由自主的去干涉,去制止,让他们总想提醒和保护自己的儿女以避免他们遭受他们曾经遭受的伤害和铸下他们曾经犯过的错。可是究竟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呢?有些事情是不能以自己的经验为参照来强加于人的,尽管那些也是出自于爱。在一些问题上,所有人都是要去磕、去碰,甚至头破血流,然后才会明白的。况且,对于涉世未深的儿女们,又有什么比初尝禁果的喜悦更让他们欣喜?这样的问题是每一代人都会碰到的,可是,我却觉得在这一点上毋须花费精力去探讨所谓正确的答案,就让我们去爱,让我们去遇到问题然后学会解决,让我们去成功或者失败,这样我们才能成长,才会真正的懂得爱,才会真心知道到底应该怎样去对待爱。就让我们自己走吧!爱是压不住的,否则爱就不会成为永恒的主题。

  虽然我和窦唯后来的确分开了,而且彼此都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可是我却从不怀疑他曾经对我说过的誓言(虽然后来我知道了:誓言是不见得会实现的。时间会让你有一天忽然发现:年青的誓言其实是你一生中曾经绽放的最绚烂的花朵。等到有一天你再也听不到它而且自己也不再说的时候,其实那也是一种悲哀。)而且我也从不怀疑我们的确曾经相爱(包括后来的爱情)。那些留驻的美好让我觉得:所有的丧失都是必要的。

  后来窦唯的妈妈慢慢接受了我们的爱情,我们的关系也从僵持到冰消雪化渐渐融为一体。在那个小院里我一住就是将近四年,在那段时间里,窦唯的妈妈给了我类似于对女儿的关怀和照顾。而我,也感受到了几乎很少感受到的家的温暖和深深的胡同里的可爱的人情世故(因为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住校,后来退了学就一直独立在外,所以在自己父母身边的时间几乎很少)。我的妈妈总说:她做为一个妈妈该给女儿的教导有很大一部分是窦唯的妈妈替她做的。

90年初,我退学了。

  那是大二上半学期即将结束,正在进行期终考试的时候,我勉勉强强地考了两门,然后就突然下定了决心(相信你们能理解一个一学期根本就没怎么去听课的人面对考卷的那份尴尬)。后面几门考试我索性就不参加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走进考场,后果也是一样的不堪设想)。那是一个冬日里阳光出奇的好的上午(关于那一天阳光的记忆,大概多少也有点心情使然)我一个人在格外安静的宿舍里(所有的人都去参加考试了)第一次没有感到负担的睡足醒来,不紧不慢的洗漱完毕,然后把所有的课本以及乱七八糟的复习资料统统打包,丢到床下一个落满灰尘的角落。轻轻的拍了拍沾在手上的尘土,我跟它们"永远"的说了声"再见"。(那些画面在回忆里变成是慢动作进行的,就象是在进行一个庄严的仪式)许久未做出的决定就这样终于付诸于"行动"。我感到"如释重负"的轻松。(以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从考试的恶梦里惊醒,冷汗一身了。事实是很多年后我仍会做答不出考题的恶梦,看来那一段日子给我造成的心理压力还真是挺大的)当然,最终促使我"勇敢起来"的原因还有更关键的一个,那就是我已经开始唱歌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窦唯有几个朋友在东单的一家歌厅做伴奏乐队,有一天我们去那儿玩的时候有一个女歌手因故没来,情急之下他们就想到了我。那几个朋友是从小和窦唯一块儿长大的(提供东直门四合院钥匙的就是其中之一),又一直爱好相同,没事的晚上窦唯带我去找他们,有时候客人走光了,又没到下班的时间,大家就贝斯去弹吉它,吉它去弹健盘的窜着玩儿,窦唯那种时候总是去打鼓(他大概就是那时候喜欢上打鼓的),而我也被他们撺掇着唱过几次歌儿(其实我心里早就痒痒的了,只不过不好意思主动提出来罢了)。窦唯的那帮朋友听了一致认为还不错,就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我说:歌儿唱得挺有点意思的呀,干脆晚上来我们这儿唱歌得了。当然这只是一半玩笑中的话,我也不太好意思接什么碴儿,可是,我开始有心了,再去玩的时候,我开始很认真的听那些歌手唱歌,没客人的时候也会主动争取多一点机会练习(不过,我心里还是"没底",我不知道如果台底下坐满了观众的话我会不会紧张,是不是还能"发挥"得出来)。而那天晚上,我那么被"赶鸭子上架"的真正试了一回,居然盯了下来,不但没有喝倒彩,还意外的收到了一首点歌(其实回头想起来,我面对"观众"的经验应该还是蛮"丰富"的,别的不说,就说上初中的时候吧,因为住校,又还没有小walkman,可是又特别爱听歌儿,爱唱歌儿,所以每星期在学校我都憋得够呛。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回到家,吃完了晚饭,我都会"迫不及待"的打开录音机,放上一盘刘文正或张蔷的带子,然后站在阳台上扯着脖子对着天边的晚霞没完没了的抒发情怀。尤其到了夏天,傍晚时天边云霞的变化总会让我莫名其妙的激动不已,所以,即使楼下充满了吃饱了饭出来遛弯的人,我仍会旁若无人的放声歌唱。记得那种时候我哥哥总是在我们家楼下和他的一帮哥们围成堆儿下围棋、象棋什么的。一开始我这样他总是千方百计的予以干涉和阻止,他觉得我的这一"爱好"让他"丢尽了面子,可是我就是置之不理--因为他永远也无法想象那种时候的我有多么"快乐"!后来他实在拿我没办法了,每次我再这样,他都得对他的那帮哥们儿解释一遍:别见怪啊!我妹神经有点不正常。而他的那帮哥们儿也总是边下棋边跟我开玩笑说:怎么着"歌星"什么时候出带子呀?那时候我们院落儿的人大概都当过我的"观众"。当然,那些"观众"对我没有要求,而我也没有压力,那是不一样的)。

  我至今仍很感谢那天晚上坐在台下的那些观众。在我第一次做为一个歌手登台的时候,是他们给了我信心,而这最初的信心,对于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我才最终迈出了我生命中至为关键的一步(不管这一步是对是错,那时候的我是需要这份信心来添加我的勇气的)。

  一连几天我都兴奋得不得了,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也是翻来覆去不断回味那一晚站在台上那段短暂的时光。我终于决定告之以窦唯我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并且希望他能理解和支持我。窦唯没有让我失望,他告诉我: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本身,至于你是谁,那并不重要(我多么希望爱情永远是这样的。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最关注的其实是他(她)是谁)。他还告诉我:不管你做什么,我只是希望那是让你真正的觉得快乐的。窦唯自己也是上了一半退学的,所以他并不在乎我是不是要退学,他说这应该是你自己决定的事情,至于其它方面,我会尽量帮你。于是窦唯利用他的关系帮我介绍了第一家歌厅,(他说要唱就尽量争取去好一点的地方,那对以后的发展会有好处)没想到一试我居然真的通过了。

  当然,我现在明白那时候我的歌唱水平其实还纯属业余,关于我当时能够顺利的被录用的原因后来我才知道主要是因为那个老板觉得我形象好,可以招揽客人(当时我可为此自以为是得不得了)而乐队里大部份成员都持反对意见,只有键盘手觉得这女孩子唱歌的感觉很不错,是个好苗子,应该会进步得很快(这当然也是后来知道的)。最后当然是老板说了算,于是我就这么"混"了进去。
一切都相当顺利,而且我也很幸运。我开始唱歌的第一家歌厅几乎就是当时北京最好的一家(台湾饭店的霓裳宫夜总会),在那儿驻唱的歌手也几乎是除了已经成"腕儿"的以外最有希望的,后来在那儿唱过的不少歌手都成了大大小小的"腕儿",乐队也是一流的,除了在那儿担任伴奏乐队之外,还时不时的会在首体、工体为那些"腕儿"伴奏(当时的乐队是"萤火虫"--那可是那时候响当当的乐队)。说到待遇,那儿的"储"也几乎是北京市最高的(据了解当时很多小歌厅都是一晚上只给歌手十五--二十元,而我一开始的工资是每晚三十元,后来又涨到五十元甚至更高)记得第一个月连工资带点歌费分成,再加上小费,我居然挣了两千多元(不要忘了那是90年初这样的月收入在当时可真算不得了了)。

  想想每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的唱几首歌就能挣那么多钱(后来我爸爸知道了曾无比感慨的说:没想到我大学毕业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瓜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头皮都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本来我就没兴趣)?我没有什么好再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的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窦唯家(窦唯的妈妈已经彻底拿我们的"爱情"没办法了)。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的"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一比起他们仍每月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的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的说了"bye?bye!"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一关得过,这的确是一件让我一想起来就没法不"头疼"的事儿,但那个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想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等到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的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舞)。半年以后,当学校屡次寻人不着(诸如通知我参加补考和决定该生留级等事项,当然有人通知我,但我根本不予理睬)终于不得不与我的父母取得联系之后,我的爸爸妈妈才发现他们着实的"低估"了他们的"乖"女儿(我每逢周末和节假日照常回家,居然瞒了他们半年之久)。但是木已成舟,一切已经来不及挽回了。当然这是后话,这里暂且不提。
90年春天如期而至,我就象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其实现在想起来,在那之前我所品尝到的那些"忧伤"又怎么能叫做"风雨"呢?)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者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的眩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似乎与生俱来的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适应不已。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是一到晚上就兴奋得不得了,每天睡觉前,我妈妈得绕着圈儿追我,然后连哄带骗的让我"强行"入眠。而白天,我的精神多多少少都有点儿比不上夜里),每天中午足睡醒来,小院里静悄悄的(所有的人都一早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的大声笑念着孔明隐居时每天起床时常念的那首著名的诗句(那是我上小学的时候从《三国演义》的连环画上看来的,当时非常羡慕孔明那样的生活,所以就对那段诗句记忆犹新。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大梦谁先觉?于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不觉日迟迟。(那阵儿我们俩大概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接着窦唯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Heavy?Metail"的带子,然后俩个人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候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我则是越来越少而又少的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俩个人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者是一个听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各种各样的展览,甚至包括农业展览,我们也能看得津津有味),去一个朋友家,去一个公园(当然我们去公园的玩法跟那帮老头、老太太不一样)或者是纠集一帮人在马路边坐着"看人"(猜测每一个路过的人是干什么的,现在干嘛去,是不是失恋了,他心里在想什么等等等等)。也许你听了觉得无聊,但是你要是按我说的思路去试试,你会发现那其实真的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你得静下心来,并且用心体会才行)。而最多的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的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因为以前一直是从父母那儿支取生活费,想买什么都得经父母审核、批准)。这一下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又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我好象一直就是一个没有储蓄概念的人),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兜儿里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市场上是很少见到的,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脚弯处露出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窦唯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色及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窦唯喜欢女孩子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一段时期我几乎就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色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有什么裙子和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街上,俩个人就象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窦唯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那时候我和窦唯的妈妈已经相处融洽了),大步流星,(印象里那时候窦唯走路总是这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总是不肯被落下的伴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那种脏脏的一缕一缕的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样懒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的"队伍"的一种污辱)也随着走路的节奏唰唰的跳跃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多的"回头率"(在九十年代初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没法不让人"回头")。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的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的看一盘窦唯新弄来的Guns&Roes或是Bon?Jovi现场演出或者Video的录像带,那种时候窦唯总是聚精会神,很少说话(Bon.Jovi是他那阵儿最迷的一支乐队,我们住的小屋的墙上、门上都贴满了他们宣传的海报);还有一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书(王朔或者金庸的),然后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的偎在一起发呆。还有一件事是我们最喜欢做的,那就是打电游,我们经常会比赛砌"俄罗斯方块"或者合作"打坦克"。"俄罗斯方块"我比窦唯得分高,而"打坦克"他却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儿后者,他说是让我守着“老窝”而自己则在前边横冲直撞,嘴里还边喊着:"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命了'!""快去吃那个☆!""小心!"等等(那种时刻里的笑声至今还在我耳边回响)。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会听到院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已经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晚上,我去歌厅上班,很长的一段,只要窦唯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护花使者”(当时正在流行这首歌),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的跳上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的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我已经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次自行车的后姿G辆“永久”牌黑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情感。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象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可是我们的爱情没有永久(也许这世上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能感受到那种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的温暖的滋味。再后来打车越来越多,连自行车都很少骑了,(倒是又舒服又省力了)可是有时候偶然看见一个男孩子骑着车子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我仍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些最初的单纯而又朴素的日子(何勇“钟鼓楼”里写的那句“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我觉得实在是太“经典”了,大概每一对"爱"在北京的年轻恋人们都有过这样的感触吧!)。记得他总爱把车骑得飞快,让我总是有点儿提心吊胆--后来我渐渐爱上了他带给我的那种似乎随时都会飞起来的感觉(大概我的心早就飞起来了),有时候我反而会要求他快点再快点。那种时候我已经会很自然的用双手揽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我最喜欢的事情是闭上眼睛,隔着厚薄不一的衣服,感受他有力的心跳?“享受”;他身上那股让我无比眷恋的亲切味道,那时候,我们俩个人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晴空的颜色”,谁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她)会“掉过头去”。

  那年春天,我们拍了第一组合影照(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那种类似于情侣照的照片),照片洗出来之后我们都觉得自己在那些照片里的表现实在是太拘谨太好笑太不够"酷"了,唯独有一张坐在长椅上我低着头在玩儿手指,窦唯侧过头来看我的被抢拍的照片还算让人满意,窦唯就把它用按钉钉在写字台前的窗棂上。后来在我们屡次的争吵中那些照片都被我们撕掉了,只有那张照片,两个人都舍不得撕,这就成了唯一能让那些日子再次清晰和闪亮起来的记忆。这张相片已经被搁置在我的某一本相册中长达十年之久了,有时候偶尔看到它,我总会惊讶于自己也曾有过那样饱满圆润的面颊,我就会微笑起来。这种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的伸手触摸一下自己脸上如今已变得消瘦、苍白里透着灰、黄的同样的位置。岁月自自然然的带给我这些表面变化,而这一切,反而让我更加确定曾经有过的那些飞扬的日子的真实性,反而让我更加坦然,因为,我知道,我的确曾经"用心"的对待过那一切,也的确拥有过无比纯粹的快乐和忧伤,我知道,一切的改变都不是我们最初所期望,因此,一切都是值得的。
写到这里我想回复那天在"留言簿"里看到的一些留言。

  回复一:一位网友说他觉得我很无聊,在这里写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我想他一定还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无比年轻的年龄吧!等到有一天你成长到忽然发现记忆里的一切都会让你觉得温暖和微笑起来的时候,也许你会了解我现在做这件事情的心情。又或者,我们的天性不同:你喜欢忘记,我却不会忘记。其实无论如何我们都一样的在向前走,只是方式不同而已。请不要要求我象你,因为我就是我,你就是你。而且,我现在只是在写一个人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的"我"并不就是今天的我,也不全是从前的我。这只是我除了唱歌以外的另外一种尝试而已,而一个写东西的人在他(她)的作品里多少都会有一些自己生活的影子,这大概也是难免的吧!请忘了那些杂志上写的无聊的文章,只是把它当做一个作品来看吧!等到最后,你会知道我写作态度是端正的。)

  回复二:一位网友说我写这篇东西是在借机炒作自己。

  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擅于炒作自己的人的话,那恐怕我早就不是今天的我了。

  我只能说我们还不认识而且也没有机会相互了解。如果你是一个熟悉我的朋友,你就会知道其实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回复三:一位网友说你为什么不好好做音乐呢?为什么更多的人认识你是从那件"花边"新闻里而不是通过你的音乐呢?

  问的好!

  我是太想好好的做音乐了!可是你知道录一张唱片有多难吗?那是需要钱的!我没有钱(也许比你还穷),我出《花开不败》时签的也是一家完全是一帮年轻人凭着一腔热血成立起来的小公司。(天蝎文化)我们的公司有一批又有才华又有心气儿的工作人员,可是我们没有钱!"天蝎"只出了两张唱片,我的《花开不败》和《再见·张炬》。《再见·张炬》发行不到一个星期就出了四版盗版,可是却投资了四十万,那是我们公司唯一的资金,钱收不回来,所以公司倒闭了!我的第二张专辑的歌儿其实早在九六年底九七年初就创作完毕了,可是没有钱进棚录音。而且我们也没有钱用于宣传。

  这几年我终于明白原来唱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给你抄一段我本来打算用作我写的一些散文杂记的前记的东西:

  这是一些我不知不觉就写下来的文字,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本来打算唱唱,因为我是一个歌手。可是,我没有钱,我从来没想到,唱歌也是需要钱的。可是,我却偏偏是个感慨太多的人。我的那些情绪,就一直压在心里,没办法发散出来,于是,我只有这一个办法,把它写出来--因为,几支笔,一些纸,这是我现在除了生存的基本条件之外唯一还不太用心计划去购买的东西。

  我只能在这纸上,唱我心里的歌,想那些走远的日子和那些不想忘记的事,还有那些象云一样飘荡在天上的心情。

  至于那些"花边"新闻,如果你也讨厌那些东西,那就让我们一起当作没看见吧!

  我的新专辑终于要出版了,到时候倒想多听听你的意见!
发表于 2010-3-12 23: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不要这样说了~拿窦唯显得咋样似的~姜昕是名正言顺的三儿的媳妇~三儿的名气也响当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霓裳宫"的那段日子(我在那儿一唱就是三年)我进步得很快(因为起点较高,所以得以耳濡目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已经渐渐拥有自己的风格。因为受窦唯的影响,我的演唱曲目逐渐更换为清一色的英文歌(不是我吹牛),那时候在北京的歌厅、夜总会演唱的歌手大概还很少有会唱那么多英文歌的。我当然不是在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我从来没这么认为过,但是实事求是的讲,那会儿大陆流行音乐的发展才只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好的东西凤毛麟角,作为一个在歌厅唱copy歌的歌手自然应该是还没有什么好学的,至于港台,当然不排除优秀者的存在,(做出那些东西的人除了天赋、灵性之外也绝对是一些极具悟性和辨别能力的人)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流行音乐的发展史的话,那你应该知道那路线基本上是日本学欧美,港台学日本,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你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健是你要将“学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们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水准到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技巧、表现能力亦或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和配备都不能不让人承认到位得多。那么做为一个刚刚起步从事这一行业的新人,在他(她)必经路程中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此“沾沾自喜"一下,这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绝对要感谢炬炬、李彤他们,尤其是窦唯,在我入门的阶段,我不能不承认他的确给了我很多方向性的关健影响。
在流行音乐这一领域里我并不属于出身科班,事实上,我们这一拨从事于这一行业的人中,除了一些本来在音乐院校和音乐团体中学习或者演奏其它器乐(具备一些功底)进而小幅度转行(还在一个大领域里)的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凭着对它的"一腔热血"和自己的悟性逐步进入的(现在也基本上如此)。中国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学习流行音乐的专门学校,除了可数的几家规模、条件都相当有限的私人学校,而这也是近几**,而且据我所知也都是"岌岌可危"的在勉强支撑)。而且我们小时候,也没有几家买得起钢琴,可以让孩子从小就受一些系统的音乐教育的。(我们的音乐基础,大都是在小学、中学课本里学到的有限的那一点儿基本教育)。那是一些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时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在城市里,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升华。

  为此有一些年青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而且也不知道明天(明天不是想的,是做的,它是无数今天的延续),他们还是做出了决定。我大概就是这样,在我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不管不顾的奔着自己想去的地方就去了,然后忽然发现自己底子实在是差得太远了。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歌厅里一个女歌手介绍我拜了一位老师(她的老师)学习视唱练耳发声的基本知识,再加上窦唯的妹妹也正好是学音乐的,经常可以帮助我,我渐渐开始应付得来用谱子排练(一开始排新歌儿我都得对着录音机学无数遍,完全死记硬背,即使这样还总是错拍子),知道了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需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否则会很累而且弄不好会把嗓子唱坏)。不过后来我又明白无论如何感觉却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将歌曲中的情绪传染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种“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Cary--喜欢她的歌迷请别气岔,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位、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的炫耀自己的高音--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vey?Hoston、Celine?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可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的一听到高音就兴奋不已,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全然不管那究竟好在哪儿,唱歌不是用来炫耀自己的技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的有感而发,象那些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话,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他说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唉,怎么又扯远了。Sorry?,Sorry.?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的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我不喜欢什么"造型",我觉得这个词应该是给模特或者舞蹈行业用的。较之于那些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喜欢那些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原原本本、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也许是会让你觉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真要是玩得到家到也罢了,最起码你还玩出来了点名堂(不管是什么名堂),让人眼睛舒服了,最可怕的是觉得不伦不类,把那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反正是自以为"花枝招展"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身上一裹(说的狠点儿,可是我觉得我们大陆的好多歌手真的是太没有服装品味了)。而且还就这么要求,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曾经参加过一次大奖赛(唯一的一次,一九九二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记得我穿了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上衣,比赛开始之前(我进入了决赛)一位对我很好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她说那怎么行,赶快去跟别人借或者去换衣服。可是我抽的号是4号,根本来不及了,而且我也觉得我穿得干净、整洁,也适合自己的演唱曲目,没什么大不了的(到底什么样的衣服才属于演出服"呢?)可是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也没想过)。
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带什么发卡,缎带之类的东西,只是自自然然的披散(现在这样也许并不稀奇,可是在九十年代初的舞台上这也应该算是少见了)。好在那会儿我在歌厅还够"火",老板也就没太在乎这些。当然我对于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得益"于和窦唯看的那些国外乐队歌手演出的录像带,我觉得那种自自然然的样子比把自己完全"武装"起来要让人舒服多了,于是就受到了"启发"。说到这个问题,(不仅限于舞台着装)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了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眼,我觉得这不免有些浅显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的操纵者来骗你荷包里的钱的,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与众不同"。

父母那一关是终究得过的。

  九0年九月的一个周末,当我又一如往常一样"装模作样"的例行每周末至少回家吃一次晚饭的规定时,我从我父母脸上的表情里看出了"形势"的"严重性",我预感到:大概"纸终于包不住火了"。

  现在想起来我爸爸妈妈真是一对修养极佳的人,不愧于"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的女儿干出这等"胆大包天的事",他们居然能压住气先给她做上一顿同平时周末对我的"待遇"相差无几的晚饭,然后耐心的看她咽完。然而我可是怎么也吃不出滋味儿了,我一边"勉为其难"的在饭桌上硬撑着,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苍天保佑但愿他们今天是为了别的事儿,先让我逃过这一关。我甚至想如果真要是如我所愿那样的话那我以后再也不要回家了。当然我也明白能让他们的脸色变得如此"异样"(这就叫"做贼心虚")而且是明显针对于我(我的敏感度足以让我察觉这一点)的是不会有什么别的事儿,可我还是宁死都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在我"逍遥法外"的这半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的设想过事情败露之后下定决心干脆豁出去了一吐为快(反正都这样了你们又能拿我怎么办?)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慌了手脚,把所有我曾经自以为组织得天一无缝,堂而皇之的言语和"大义凛然"如***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饭桌上静得出奇(一定是我的听觉因为紧张出现了异常反应,否则至少也应该能听到筷子碰到餐具的声音,因为大家的确都在埋头吃饭,可是记忆里那一刻真的是安静得要了我的小命,我只听见我自己那夸张得不行的心跳声,我觉得那么大的心跳声一定都能被他们听见了,而这心跳声就不打自招的证实了我所有的"罪行"。我怎么也不能让那心跳声变得小点儿,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我那会儿不是挺毅然决然的吗?我不是还为此挺佩服自已的吗?我开始意识到自已的确是太过份了,我的爸爸妈妈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干嘛一定要把事情搞到这一步呢?我这不是跟自已过不去吗?我也太有点儿过一天是一天了,(让你乐吧!这回看你怎么办?)我想我的脸大概都埋到碗里去了……

  一顿饭吃得我觉得大概头发都愁白了,晚饭后,我连献一下媚帮妈妈洗碗的心情都没了(以往我一但犯了什么错总是用这一招)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饭桌前,任凭爸妈收拾碗筷,把它们一一挪到厨房或洗碗槽,?然后,我听见爸爸说了一句:过来一下吧,咱们得好好谈谈了。

  有时候我觉得我真是有福气,生在这样一个对教育孩子从来不讲究动用武力的家庭,若是换上一对对孩子动不动就大打出手的父母,大概我如此的做法在那天早就被打得稀烂了。可是说实话,那天我倒真希望我那一对修养极好的爸妈干脆痛痛快快的给我来上一顿了事,那种忽然把我当成外人一般谨慎的询问,那种压抑得就象一场暴雨即将来临可是又死活都不来的气氛,还有他们注视我时的那种含义复杂之极的目光让我觉得还不如一头撞死了事,可是一想到我那正如火如荼的生活,我实在又舍不得死。最后我找到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沉默,淮说的来着:沉默是最有力的武器,是最好的回答。我只是在开头当他们向我核实学校反映的情况时点了点头,然后嘀嘀咕咕的说了一些我不要上什么大学,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之类的话然后就不再开口。
"谈话"进行了很久(其实不是什么谈话,只是他们苦口婆心的说教问询再加上大段的沉默和都快把我的心揪起来了的叹息而已),我忽然发现天色已晚,意识到大概快到了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于是开始着急起来。我开始想怎么脱身,而这一想我发现再沉默下去是不行了。大概因为前面爸妈已经反复说明了他们绝不会对孩子强加一已之见,有什么想法至少应该跟他们商量,应该信任他们,他们愿意做我的朋友之类的话(我想他们在和我谈话之前一定已经商量过很久了),所以我渐渐的摸清了其实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是我的"不告而别",和对我这半年来的"现状"的一无所知,而且我也明白事到如今大概他们也不能再把我怎么着了(说了这么半天也该消气了吧?),我终于决定开口了。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是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我郑重的强调了这一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切事宜,所有的后果与他人无关(现在想起来我这一番话虽然在理,?但当时我居然能说出这么一番无情无义的话来,真是忘恩负义透了)。我还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工作,是做歌手,这是我喜欢的工作,也是我此生决定了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尊重我的选择。说到了这半年的生活我忽然骄傲起来(腰板儿也挺起来了),我告诉他们我完全能负担得了自己,而且收入不俗,这以后就不必他们担心了,我甚至还对他们说下次回来我将把上大学以来每月从他们这儿支取的钱全部如数归还。我说我与另一个歌手合租了一?处房子。有空可以邀请他们去玩儿,(我权衡再三没敢说出窦唯的事儿,我觉得还是分期分批的让他们接受的好,否则无疑是雪上添霜)。说到这儿,我说对不起我该走了,因为我要赶去上班。

  竹筒倒豆腐般说完了这一番话,我忽然轻松了下来。我甚至为自己那一番话里"不卑不亢"的语气和周密的逻辑性暗暗得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头抬了起来而且开始平静的注视他们了。我看到我爸爸妈妈面面相觑,一时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那以后很多年(当他们不得不接受我所做的选择之后),我爸爸总是会提起我高中最后一段日子的光景:那时候因为我即将面临高考,他怕学校食堂伙食跟不上,所以经常会在早晨骑自行车跑很远的路去我每天晨练的河边(那时候我一直坚持着每天早晨跑三千米的习惯),给我带上两个煎鸡蛋、几个炸肉丸子或一块煎鱼。他说他总会看见一个脸儿红扑扑的马尾辫跳来跳去,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的轻快的少女的身影。那是他的小女儿,他人生最大的骄傲和最深切的希望。我爸爸妈妈一直不欣赏文艺界(是不是偏见倒不必探讨),他们最大的希望是自己的两个子女受到高等教育,然后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有时候他们开玩笑说怎么会生出我这么一个女儿一定是当初在医院里抱错了,我甚至都能听出那些类似轻松的话背后隐藏着的一种无奈。

  的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让他们放下心来,无论任何一个方面。事到如今我依然住着租来的房子,孑然一身,做着也许在他们看来真的是不着边际的梦。

对于父母近两年来我开始越来越感觉到歉意。因为的确自从我自以为翅膀硬了之后,似乎就很少再顾及过他们的感受(原来好象也没有顾及过,只是尚未具备伤害他人的能力,甚?至有时候我还认为他们的想法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有些事情跟他们商量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和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添没有必要的麻烦和障碍。我是一个除了自己更多一些信奉朋友的人,大概从上中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很少再把学校里的事情和自己的心情和想法对父母说(除?非迫不得已)上大学以后对于他们的询问我更是只限于应付和敷衍,惯用的答法一般只是这几句:"挺好!","就那么回事儿","没什么,还能怎么样?"

  很多年以来,我一直忙着飞我自己的,感受我自己的心情,回家对于我来说只是在一些公共节假日例行的报到和必尽的义务而已。我总是抱着一种"交差"的心情回家,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勉强象个回家看爸妈的女儿,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皱着眉头一言不发,被问到敏感处或戳到痛处就六亲不认的一走了之,或以不再回来相威胁。我从来没想过我那些自以为是不管不顾的决定和不经思索、冲口而出的浑账话曾经对他们造成过怎样的伤害。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也很少发自内心的反省过和弥补过。有时候我也会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份,可是转眼我的脑子就被那些自认为更加重要的事情占据了,就把那一瞬间觉得多少应该表示些歉意的念头忘记了,我总是觉得: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所以应该会也肯定会原谅我的。下次注意就行了。而时间就在他们对我的宽容和我对自己的纵容中过去了,当然我不是不想表现得好一些,也不是不爱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会要求我和永远会原谅我的人,是我最不用担忧改变、最毋须质疑的一种关系,所以就忽略了。

  说起来可笑,如今我良心发现的想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母亲节里充斥各个角落的那些大小不一、感人肺腑的的广告横幅,也不是因为那些诸如"常回家看看"之类的让我觉得虚情假意、矫揉造作的VIDEO,而是因为我养了一只小猫,这只叫"VIVI"的猫的任性、固执、翻脸不认人和充满破坏性让我意识到了父母之爱的伟大,而它那一幅总是不解的天真神情有让我了解了那份神圣之爱的缘由。幸好我不是一只猫,而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从不懂到懂,从无意的造成伤害到理解原谅和宽容。
我是一个双职工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是做军事医学研究的,母亲是个内科医生。从生出来那天起就没有爷爷奶奶之类的老人在身边看管照顾,又不肯上幼儿园,所以从小就放任自流惯了,是那种脖子上拉着钥匙,整天去职工食堂打饭长大的孩子。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少人疼少人爱,正相反我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长大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若是放在今天,那真是可以说是奇迹,(即使在他们那一代人里也堪称典范了)。他们是中学同学,十五岁相知相识,十七岁相恋,高中毕业我爸爸考到上海一所医科大学,毕业后又在北京协和医科大深造,一分就是八年,其间只有每年的寒暑假短暂相聚,大都依靠书信来往,可是他们谁都没变过。我曾经偷看过他们当年来往的书信,字里行间真可谓发自肺腑。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那时候我爸爸正在上海上大学,那时期的信件里充满了他们彼此对对方的鼓励和爱意,我爸爸省下几斤粮票给我妈妈寄去,我妈妈又托人带给我爸爸一袋烧饼,诸如此类,全然不是一些花言巧语所能替代的。

  九五年秋天我妈妈在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她住院治疗的那段时间,我爸爸象是一下老了十岁,他几乎每天都是从早到晚的陪在我妈妈病床前,不到睡觉时间绝不走人。因为北医院的伙食营养不够,他一日三餐都从家里做好然后送到医院里,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从来没间断过。后来我妈妈腿居然完全恢复,而且行走自如,这在她的年龄完全是医学上的奇迹。可是我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医学创造的奇迹,那是爱的力量。就是这样的一对父母,他们给予我的爱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给予我的太多反而让我觉得那是应该的,是自然的,反而让我不懂得珍惜,也不知道感激。

  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在我心里的位置一直是这样的:他们一开绐就在那儿,而且会永远在那儿。就象小时候一旦看上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他们买给我一样,我不了解生活的艰辛,以为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放在大人手里,小孩要用尽管要就是了,(我们这一代成长的时候几乎所有正常家庭的收入都相差无几,所有人对生活都没有太高的要求也不会有太多奢望,大部分家庭都是将收入按计划支配的,一旦某一方面的开支增加,就势必要在另一方面减免,也就是说那就意味着增加了当月计划的生活难度。我总是会有一些超出一般小孩的无理要求。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了一种红、白、黑三色相间的拉毛围巾,那是当年极其惹眼的款式,可它的价钱却是即使那些赶时髦的大姑娘们也不是人人敢想的,我却誓死要拥有一条。却没想过我的父母在满足他们任性的女儿的要求的同时要怎样的精打细算这一个月的开销,又要减免掉多少他们本来也许可以用在自己身上的计划,同样的,我也以为跟他们撒娇、耍赖、发脾气、撂蹶子都是自然的,大人是不会哭也不会伤心的。

  这种荒谬的观点在我心里一直延续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我忽然看见白发和皱纹已经布满了我父母的双鬓和面颊。我知道错了,不管我有着怎样的理由和多么美好的梦想,我都错了,幸好我终于明白,而说句抱歉还来得及。

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当我的父母去X院为我办理退学手续并且把我年搁置了半年之久,落满灰尘的铺盖卷儿拉回家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我想那一定是无奈吧。这虽然同那句“女大不中留”的老话在缘由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在心情上却一定是有过之而无及。女儿出嫁,伤感之中多少还会有些欣喜。可我这个做女儿的,当年带给他们的大概除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伤之情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尤其是我的父亲,他大概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两年前同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他无比骄傲的用自行车托着同一副铺盖卷,在全院人无比羡慕的目光注视中(我们院儿那一年同届的孩子中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本科)送他的宝贝女儿去大学报到的结果竟变成这样。记得那天他一直送我到学校,陪我熟悉学校环境并且语重心长把他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经验一一传授给我。大概他本认为至此总算了了他人生最殷切的一份心愿,可以长长的舒一口气了吧!
我的爸爸妈妈总是把这件事的结果归咎于自己,他们总是责怪自己当年不应该因为我考上了本科就认为可以“掉以轻心”,他们觉得在他们自己没有尽好做父母的责任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女儿被那些搞摇滚乐的长头发的男孩子挑唆坏了。可是我心里明白,这一切“变故”除了“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之外,“怪”不得任何人。别人(比如说徐薇)不是都好好把书念完了吗?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我的身体与生俱来潜藏着那么一种倾向,而一旦遇到火种,它就劈劈啪啪蓬勃地燃烧起来,那一切对我来说太具有诱惑力了。而这件事唯一的错处就是当年我还不具备能力可以把一件事情考虑和处理得更为周全。事实上现在的我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我也觉得自己该到了成熟稳重的时候了,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做事欠缺全盘观点,全凭一时冲动,这大概是到死也改不了的毛病了!所以说如果当年我真的是错了的话那么一切后果对我来说也都应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我今天生活的漂泊不定我处之坦然。


  还是让我回过头来再交代一下那九月的夜晚。那天晚上,十九岁的女孩儿终于尽释了长久以来一直积压在她心头、悬而未决的重负(毕竟在这以前我从未如此“正面”同父母冲突过,也从未有过如此不能折中又绝对不能放弃的缘由)。在从一开始因为摸不清底而显得慌张、害怕和似有悔意到后来发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过程中我似乎迅速“成长”起来——其实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我无非采用了一种类似“欺软怕硬”的招术——当我终于摸清了即使我已经那么做了,我的爸爸妈妈也只有除了担忧、遗憾和惋惜之外,实在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底儿之后,我立刻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那天“谈判”的最后结果是这样:我的父母在明白了事已至此一切已无可挽回之后,只有“尊重”我的所谓“选择”。可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我必须带他们去一一确认我所说的都属实事:唱歌的地名确是确有其处,而且我确实是在和一个女孩子合住。这当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所谓和一个女孩子合租的小房子给他们看;其次是我觉得自己都那么大了,如果上班的时候还有父母跟着,那一定会被人笑话,(那时候我就是有这么一个观点,觉得凡事如果有父母跟着那无疑就是说我还是一个总爱在爸爸妈妈屁股后边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于是我又急了,我一边装作被人冤枉似的说:你们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一边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招术,趁他们一不留神,拎起包就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而且态度看起来十分的“理直气壮”)。


  我就那么一“逃”了之了,也全然没有想过对一对做父母的对他们十九岁的女儿的现状全然无法确定的心情会是怎样。


  退学的风波似乎给了我一点启示,那就是凡事终须面对。两个星期后,我决定再一次(这一次是主动的)面对我的父母——为了带给我无比的喜悦和爱情(家总是不能不回的)。


 那是个天气好极了的早上,是属于北京的季节是我最爱的一段时光的开始。我和窦唯破例早早起来,梳洗停当,踏上“征程”——之所以选择“征程”一词,我想你们应该明白其中的含意。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那天晚上从家里“逃”出来之后,我还一直没回家,所以心理未免有些没底儿,二是我估计我的爸爸妈妈不会喜欢和接受窦唯(虽然喜欢不喜欢也由不得他们)——现在也许不新鲜了,可是在那时候留长发的男人可真属凤毛麟角,全北京也找不着几个,何况我的父母又偏偏是那种正统得不得了的人。可是这已经不再能够困扰我了。那段时间里,我已经彻底想通了——凡事终须面对(不管怎么说这倒也是我在那样的情况下悟出的一个真理)。好天气带给我好的心情,我决定“死磕”到底。

  自从我认识窦唯以来,还从未见过他穿得象那天那样“一本正经”和刻意过,以至于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天的样子(也许他自己都早已经忘记了)至今仍清晰异常的储存在我的记忆图像库里:平时随意披散的长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用一根橡皮筋儿束起来,一件洁白得未免有点“晃眼”的短袖T恤(肯定是新买的)再加上一条黑色至膝牛仔短裤,一双同样洁白的线袜和他最爱的那双黑色“踢死牛”军靴。那一路上,他没象平常那样总是喜欢开些这样那样的玩笑,他很少说话,而且总是显得若有所思(也许是因为紧张吧,因为这也毕竟是他第一次去见女朋友的父母,况且又是在那样的一种情况下)。
那天我算是又一次“刺激”了我的爸妈。

  “出逃”的女儿终于又回来了(还没忘了有这个家)。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事,可是又突然带回来这么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男朋友(这是我妈妈的原话),这无疑是“旧痛未复,新伤又添”(两个礼拜的时间,大概心境刚刚开始平静,这个宝贝女儿就又来了)。

  还是我爸稳的住(为人父母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该怎么着怎么着,全然不动声色的坐在客厅里和窦唯聊这聊那,我妈那头儿可是有点儿实在压不住火了。她把我叫到厨房(估计她肯定为还得给我们做午饭这件事儿气不打一处来),然后顺手就把一个盘子摔到了地下(所有的火儿都撒在哪个倒霉的盘子上了):“你是不是要把爸爸妈妈气死呀?!书不念就不念了吧,我们也不是那种一定要把自己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可这算怎么回事?领了这么个怪里怪气的家伙回来,什么搞音乐,搞音乐就非得弄成这样?你爸妈得这张老脸都快让你丢尽了!”“好,他怎么了?不就是发型跟大部分人不一样吗?每个人都有自己得‘权利’,这是他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对,是他自己的事儿,我也没兴趣干涉!可是进我这个家门就不行,以后你别给我往家带!”,“为什么?他是我的男朋友,为什么不能来?再说,这怎么丢人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么不能接受新鲜事物?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呀?您也太落伍了吧?”,“落伍,怎么满大街我也没看见一个”,“那是因为我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妈,您还不认识他,就这么以貌取人的否定,您这样真让我觉得很失望!”“别说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过我这关也容易,先让他把头发剪了!”“那不可能!您不喜欢我还喜欢呢,我就喜欢他这个样子!您要是不让他来,那以后我可也就不回来了!”我只好又使出了“杀手锏”(大概所有的孩子都用过这招儿来“威胁”他们的父母吧)。

  厨房里“唇枪舌战”,客厅里,我没想到窦唯居然自己做主把一切都照实说了(看来他也是想好要豁出去了)。这一点是当我再次回到客厅的时候从爸爸注视我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我不知道窦唯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起到了一些效果(至少我对父亲脸色上的变化我还是了解一点的)。

  父亲拍了拍他身边的座位,让我坐下,“你已经长大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其实爸爸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怒的人生能平安、快乐!别的都在其次。你的确已经到了会做出一些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爸爸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可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忽东忽西!人这一生是很短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后悔”,“两个人在一起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既然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一会吃完饭,你们就先走吧!妈妈这边我来说服她,她只是太爱你了,慢慢的她会接受的。”

  其实我读得懂父亲眼里的失望和感伤,也知道他说这一番话虽然是发自肺腑,但也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惜当年我还不能完全领会父亲这一番话的含义,现在我才知道,父亲曾经给予过我怎样的关爱,给予过这个家庭怎样的关爱。能做他的女儿我有多么幸运!(当然这也是我经过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才终于明白的)

  我和窦唯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瞒着家里(当然当时并不是怕父母知道了替我担心,只是觉得很没面子,因为那时候我的确太相信那份爱情的不朽性了)。后来父亲知道了原委,很生气。他对我说,当年窦唯曾经对他说:叔叔,我知道您很不放心。可是,请您放心吧!他说他当年就是被窦唯的那句话感动了。他说,他其实一直不喜欢窦唯,可是,他觉得一个男人,说话是应该算数的。我对父亲说:他说那句话是认真的。

  我从未怀疑过我曾遇到的他对我说过的誓言,甚至从前或之后所有的他曾对她许下的誓言。我相信那一切在某一刻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那些话语,有的掷地有声,有的却随风而逝了。

  在我头看过我父母当年的通信后,我曾经跟他们开玩笑说他们太不会谈恋爱,太不懂得享受爱情,怎么那些信都写的那么同志和战友式了,一点儿都不甜蜜,不浪漫……可是他们却白头偕老,他们分享人生所有的喜悦,也分担着一切……我想到我身边的所有朋友和我自己,我们“在一起时”看起来都甜蜜和浪漫的不行,可是每一对每一次都坚持不了多久,几年就已经算是奇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誓言总是那样的经不住风雨,我们的爱情也总是那样不堪一击?

  有时候和周围的朋友们聊起这些,大家都一副淡淡然然的样子,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种戏谄的口气,而且,都总结出了大堆经验,对那些分分合合习以为常。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相互笑称,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那就是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的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似乎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以为这样就不再害怕孤单寂寞;可是,我看的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那份迷惑,我们都一样,其实没有谁不渴望得到一份不朽的情感(毕竟有一种情感是任何其他的情感所不能取代的),也不是没有诚意。可是同样的结果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着,于是我们不得不有这样的疑问:究竟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易变的时代?还是我们不懂爱情?

我和窦唯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们的生活里有一项特别让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内容,那就是去参加“PARTY”!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历程有几乎就是那一时期所谓的“PARTY”的兴衰历程,而这一奇妙巧合,则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为将那些已逐渐支离破碎的片断一一连接而无意发现的。
特别是九零年~九二年,那是“PARTY”的鼎盛时期,那些日子,几乎每个周末的黄昏,我们都在忙着洗澡(这一程序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洗头发:对于我来说这一点不必再说;而对于窦唯,在那个时候,那一头随风的长发则意味着他的抉择,或者说那证明了他的态度,反正,疏远常规,在这一点的结果上我们是相当一致的)、挑选“范儿服”(我们以彼此的眼光为镜,穿了脱,脱了穿,折腾来折腾去,常常会不厌其烦的把衣橱里的所有衣服都扒拉出来,务求达到我们一向的着装标准:不经意中的经意。其实换来换去,也无非牛仔裤T恤之类,只不过我们的牛仔裤和常人的区别是在于它是以破了洞的最好。T恤颜色也总跑不出那几样,可是心底里对自己在那些“PARTY”上的“出场”形象却实在太在乎了。而一些在“PARTY”上被“同道”中人夸上一句“范儿够正的”,那则是心里得意之极的事情。而嘴上也会毫不谦虚的说上一句“那当然了”)。去“PARTY”的路上,则完全是一个从现实世界走进“梦境”的过程,因为在“PARTY”上,集合着所有正和我们做的着同样的“梦”的“战友”,我们觉得,我们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不一样的,那时候北京的“PARTY”圣地主要有两个,一个是MAXiM(马克西姆)餐厅,一个是外交人员大酒家,另外还有日坛公园和其它一些地方,在“PARTY”开始之前,那些地方的门口总是极其惹眼的聚集着一些和我们的“范儿”相差无几的男孩儿女孩儿。(有一个第一次被朋友带去参加“PARTY”的人,到了地儿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有时候在北京大街上偶然看见一些希奇古怪的人,我总是奇怪他们是从哪出来的,原来他们的“老窝”在这儿呀!)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认识的,我们就像是一支队伍,而这一支队伍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些男孩子大多都是长头发的。

  “PARTY”上最典型的“景观”就是正当一段激动人心的SOLO到来时,随着音乐的节奏甩动的长发。前边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对这一“景观”有一句最贴切的形容,就是“挥舞着的倒立的墩布”。其实这一点儿都并不奇怪,那时候“PARTY”几乎总是那些“自己人”,台上是正在演出的乐队,台下是已经演过或即将上台的乐队,再有就是乐队家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或是一些立志也要搞摇滚乐的“热血青年”,在就或是一些从事周边工作的人,那时候已经出名的乐队大概还只有崔健与“ADO”,所以如果没有崔健参加的“PARTY”,有时候那其实是一场“自己人”和“自己人”凑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稍微正式一些的“排练”。可是我们所有从那些“PARTY”走过来的人都十分怀念那些时光,有时候我们凑在一起总会摇着头叹着气的感慨说现在“PARTY”真是差远了,跟咱们那会儿根本“没法比”。其实我知道,大家在留恋什么,留恋已经匆匆流逝的时光,留恋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龄,留恋那份儿还不会想得太多,只管埋着头向自己梦想中的“目的地”进发的心气儿,留恋那种虽然今天我们“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天我们会拥有整个世界的信心。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潜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而事实上,对于中国摇滚乐史,那些“PARTY”的确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几乎包含力量了整个中国第二代摇滚乐队,唐朝、黑豹、何勇、呼吸(蔚华与高旗)、眼镜蛇(女子)、宝贝兄弟(常宽)、面孔、TO?TO、等等(当然这其中有些人其实也属于第一代,但却是在第二代成名的),他们中的很多,后来都成为了整个中国摇滚乐史(甚至音乐史)上不能漏笔的个人和乐队。

  可那时候,他们只不过是一些看起来似乎有点儿“与众不同”的年青人而已,做着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似乎都做过的各种各样的也许有些不着边际的梦的一种。同样的“梦”让他们相识,让他们相爱,让他们走到一起,一起去圆他们心中的那个梦。虽然不知道“梦”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可是青春大概是应该那样渡过,应该有“梦”牵引的吧!
窦唯在那期间的“PARTY”上“如鱼得水”,不但渐渐显露出锋芒,并且开始在“圈内”小有名气,而他们的乐队,无论创作曲目还是乐队整体风格也都得到了同道中人的认可。那时候每次轮到他们乐队上台,我都会冲到台前正中心的位置,拼命的为他鼓掌叫好。在那些站在台下仿佛被点燃的人群中,目不转睛的注视看他的时刻,我心里总是充满一种必须大声呼喊出来、必须舞动的喜悦和冲动。那也绝非是某种单一原因所推动和造成的,那里面充满着太多因素,爱情、音乐、激情、梦想,那是那一个时期里我们这一些同一个梦的人一起用青春编织起来的闪耀光环,而那种称为“摇滚乐”的在那一时期的中国还尚属崭新的东西,是让我们无法转睛的致命吸引。所以对于“摇滚乐”这一名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它就象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一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并不会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属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一些从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说实话我觉得音乐本身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概念的,所有的名词都只是人自己为了加以区分而后加上的,音乐不应有种族、性别和贫富的界限,也没有年龄的界限,它将拥有所有那些勇敢热情、敏感真诚的心灵。

  十年后的今天,我听到有人说崔健老了,说唐朝、眼镜蛇是“老爷爷,老奶奶”,该“退位”了。我觉得这里边有一种极其错误的概念,就是在他们认为音乐是有年龄界限的。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还是不能明白,他们心中的另外一些天王、偶像,可能他们的年龄比崔健、唐朝更老,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保养得当,你们就被迷惑住了吗?还是那句话,音乐到底是用来听的还是用来看的?!对于这一疑问的回答崔健说的特别好:“我没有老,因为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的确,有些人将永远年青,可是有一些人,他们却从来都没有年青过!

  而十年前的那些“PARTY”,我想它在当时的那一批年青人生命中的意义是这样的:“大幕徐徐拉开,我们将是主角!”

  第三个春天,那一阵儿晚饭后,我们总是一起去护城河边数星星。

  那是些春来夏初的日子,草儿正青葱,空气里飘着淡淡开着的丁香花的味道。你总是脱下外衣铺在草地上,让我坐在上面,等到星星散满了天,我们却老是忘记了来时的目的。

  那片草地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冰冻的水泥台阶,河水也不象当年那样清了。

  窦唯家住在二环路边上,离护城河不远,走路只要五分钟就可以到达。

  虽然那会儿我们俩都是百分之百的“新青年”,凡事绝对力求“打破”传统,也极其不屑于与那些整天泡在护城河边儿遛早儿遛晚儿,扯着嗓子对着河水瞎吆喝,“总以为那条河能让他们长生不老”(这是我们那会儿总爱拿那帮老头老太太们开玩笑的话)的老头老太太们或者是那些来爱一来就扎进河边的树丛里钻来钻去、东躲西藏“形迹可疑”的“偷情”佬们为伍,可是没办法,谁让我们生长在北京,处身于繁华都市呢?又不可能象鸟儿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爱情存在的时候,又偏偏让人从心底里渴望寻找一些“诗情画意”的地方(哪怕是稍微具备那么一点儿可以联想的余地也好啊!)所以我们也只好不加以“计较”了;也只好就权且把那儿当成是“在无人的海边”了。发生于北京的爱情故事,大概总会有一些会多多少少与这条只好“因地质宜”、“就地取材”的护城河有些许关联吧!

  记忆里的护城河没有冬天,那总是一些草木葱楹、花香、河水清清的日子。那些天边燃烧着橙紫色云霞的晚饭后的黄昏,我们象穿街过巷的风一般悠闲、慵懒,拖着拖拉板儿,穿着舒适的家居棉布衣杉,手拉着手信步走向河边。我们总是会拣一处斜坡的青草地席地而坐,从那儿顺着河的尽头看去,偶尔可以看见远河近山的浅影;然后河西岸的灯火渐渐亮起来,这种时候人仰面朝天,舒展在草地上,可以看见不断变换各种形状的月亮和越来越多的睁开眼睛的星星。碰到那种天幕无比晴朗的夜晚,我们总是会争论哪一些是仙后座。哪一些又是北斗七星,我们的天文知识都不太好,所有的结论都凭猜测,所以这种争论总是没完没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幻想自己是那天幕上的某一颗星,两个人总是都爱选那些亮一些大一些的,然后,就顺着那些思路去编织一些有关我们在那天上或者是前世的事情,这种谈论总是会让我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依稀觉得在遥远的从前我们也曾经象现在一样的相处过,穿着很久以前的衣裳,象现在一样的年轻而充满幻想,或许那时我们是同坐在一条船上的吧?抚琴弄歌,饮酒对诗?或者,只是相互依偎,对月静无声吧,那么,更久以前呢?或许是在那河边的草棚前,点起篝火,正在烧烤他白天打来的猎物,我们都穿着用兽皮和树叶缝制的衣服,而我头上,还戴着一个用他亲手为我采摘的用野花编织的花环,不知道那种时候窦唯在想什么,他总会隔三差五的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上一口,然后又陷入沉默,有时候,我会被他划火柴或是打火机的声音打断思路,回到现实中来,问他一句:在想什么?他总是歪过头来看着我,用手轻抚一下我的脸庞或是头发,然后,竖起食指放在唇前,示意我保持“安静”。我便不再问什么,一切便又归于沉寂,有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也或许是在似睡非睡的朦胧状态吧。
而风依旧徐徐滑过肌肤,河水依旧流向定要去的方向,岸上的老头老太太依旧在遛弯儿、吆喝,树丛里恋人们依旧在窃窃私语,互诉衷肠,而那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已离我们很远,这样的时间里总是很难想起一些现实里的事情,所以我总是会忘记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老是迟到。

  有时候是赶上我的休息日,窦唯那晚也恰好无事,我们便会在那河边逗留的久一些,等到月上中天,河边其他人也一一散去,便是名副其实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其实记不起那样的时间里岸上面的马路上曾有车辆经过(但那一定是应该有了,因为那就是二环路,只是当时尚未架起立交桥,不是今天的样子而已。)我们都很爱那样的时光,久久盘恒着不愿离去,因为这时我们那仍年轻的爱情大概更具有一些纯粹煽情效果——其实我们只是想为处身于喧闹都市的爱情和生活添加一点儿浪漫的色彩而已。可是我们的这种“闲情”却被一次“无聊”的遭遇打破了——那是一次类似于那次“小脚侦缉队”经历。那之前我们在做什么我已记不清了,无非是上述的种种吧,在个亿?分外静谧美好饿夜晚享受一两次单独相处的心情,我们说话的声音甚至比河水流淌的声音还要轻,不舍得破坏那仍寂静,突然,一束刺眼的手电筒光束照过来,然后,就传来一些“五大三粗”的声音呖喝:“干什么呢?”,“上来!”那几个人的摸样和装束我当时就没兴趣看,现在也不想浪费任何一个脑细胞去回想,总而言之就是那种自由组织起来是什么“纠察队”,在闲来无事的晚上到处瞎溜达,没抓着什么“坏人”,到老是蛮有兴趣的去干涉一下恋人们的无聊而又蛮不讲理的家伙。那晚,我们大概成了他们解闷的“佳肴”,他们把我们不由分说的分开来“审讯”,那些盘问没完没了,问完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还不行,还要象查家谱似的准确说出对方能父母甚至直系亲属的姓名、年龄、职业等等,问来问去没什么问题,他们就抓住我们没带身份证这一点(谁没事去河边散步还揣着身份证呢?),可是他们又不肯跟我们回家去取。然后他们又抓住我们没结婚这一点不放(可是没结婚就不能两个人在河边坐会儿吗?谈恋爱犯法吗?),实在没的问了就开始“思想教育”,什么年纪轻轻怎么“不务正业”,半夜三更的往这儿跑啦(我们干什么啦?在这儿犯法吗?!),这么晚怎么不回家睡觉啦(什么时候睡觉关他们屁事?!),要是碰上坏人怎么办啦(我看他们就是“坏人”!),我们要对你们的安全负责啦等等,他们还“少见多怪”的把窦唯的头发当成了一顶值得“重视”的问题:“明明一个男的干吗留这么长的头发?跟个女的似的”,“你是怎么想的?!”;然后他们又把我拽到一边儿:“你好好的一个女孩儿怎么跟这种男人在一起?!”,“你们家长怎么也不管管你?!”一直到天快亮了,我们才被“释放”,临走的时候,他们还给我们制订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以后晚上12:00以后不许再在这儿!!否则。我们也真够倒霉的,在九十年代的北京还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自从那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有那么一段儿时间,我们都不再提去河边儿散步的事儿了。九一年夏天,黑豹乐队被台湾的一家唱片公司看中,签定了合约,窦唯便辞去了在XXX团担任独唱演员的工作。乐队赶排作品,准备录制唱片的阶段,于是那些个黄昏晚饭后,窦唯便总是抱着他那把箱琴寻找动机,后来黑豹乐队的一些深受欢迎的作品就是这样有了最初的结构,而我则和窦唯的妈妈、妹妹搬着木板凳坐在小院儿里,吃些煮毛豆、煮花生、老玉米或是瓜子之类的零食,聊些家常。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窦唯的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当做自家人看待,有时候她会和我们聊起一些她自己早**情,年轻时的理想,还有窦唯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事情总是让她充满感慨,觉得时事恍如梦,而窦唯小时候的事情总是逗得我笑个不停。说到开心时窦唯是妈妈也笑了,可是,我却注意到她眼底总是有些若隐若现的泪花闪现,毕竟,一个女人靠着微薄的工资收入,独自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是不容易的吧(窦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那些生活的艰辛,如今说起来轻松,可真的有多难,大概只有她一个人清楚。窦唯有时候会叫我们去听他的新动机,有时候则干脆把琴放下来加入我们,那个夏天,小院儿里总是欢声笑语不断。到了冬天,我和窦唯的妹妹两个馋嘴的女孩儿总爱买些白薯、栗子之类的零食放在炉子上烤,吃过晚饭,要是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便围在火炉边儿继续昨天没完的话题,旺旺的火炉烤得人手上、身上舒服极了,而栗子一个个爆开了皮,吃起来格外的香甜。在窦唯的妈妈眼里我们仨个当然都是小孩子,有时候,我们会商量好了一个梳一个“冲天翘”之类的奇怪发型或是故意导演一些“节目”来逗窦唯的妈妈开心,那些闲常家居的幸福,如今想起来真是遥远,真是让人留念。
当然我们的爱情里也有些这样那样的风波,何况我们是两个“不太正常”的“孩子”(这是窦唯的妈妈有一次在和我妈妈同电话的时候给予我们的评价。那时候两个妈妈已经为了这两个让人“操心”的孩子互通有无起来。有一次我妈妈和窦唯的妈妈在电话里聊天,聊着聊着我妈妈就开始感慨:女儿是难得一见,儿子也总是不着家。她说她真羡慕窦唯的妈妈,儿女都在身边。窦唯的妈妈就开始劝我妈妈了:“不在身边更好,倒落个‘眼不见,心不烦’,难得清静”,“我这个女儿还小,倒还省心,那俩个,你可不知道,一会儿好得要命,一会儿不知为什麽就翻脸了;前一分钟还笑得好好的,下一分钟就哭了一个,问也都不说;再过一分钟,又都跟没事儿人似的了”,“我一开始还管还劝,现在也想通了,着不了那份急,干脆随他们去吧,那完全是俩个不太正常的孩子”。


  可是说实话,当我开始学会把一切都积压在心里,当我比较能够“冷静”的面对问题,当我被反复教育和开导而终于“懂得”了去运用所谓中国文化中博大精深,蕴藏丰富的“忍”字,倒真怀念从前那种有什麽就说什麽,想到什麽就去做什麽,不会还想着要在心里掂量来掂量去的日子。

  记得那一次,好象是九二年的元旦,前一天晚上我和窦唯一起去参加在外交人员的迎新年party,party结束后,一大帮人意犹未尽,就闹着说要去老山的马场开遘火晚会。可是我们太没有经验,那天的风太大,根本没法儿点火,大家还不死心,就一起挤在山上的三间小房子里等。到了后半夜,风还是不见小,那些房子里又没有什麽取暖设备,不免有些“饥寒交迫”,当然这并不能影响我的兴致,那麽多人凑在一起,这本身就够让我兴奋的了。我在那儿和一帮人又唱又闹又笑又叫的开心死了(这种时候我总是会忘了一切,恨不得时间能就此停滞),可是窦唯却要回家。我不想回去,窦唯偏要走,我又偏不走,于是俩个人就沤起气来,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始没好话,当时因为人多,被劝开了(被分别拉到不同的屋子里)。到早上走的时候,本来都没事儿了,两个人一起晕晕乎乎的到了家(倒了地铁又倒公共汽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也累了,所以深感路途遥远)。本想吃点儿东西再睡,可那天把冰箱翻遍了也没找到什麽现成可吃的,窦唯的妈妈恰好带着女儿回姥姥家了(要是她在那当然早就不必为此发愁了),我们又都累得不行,就饿着肚子一头倒在床上睡了(临睡前还没忘了互相问声“新年快乐!”)。

  一觉睡到天擦黑,窦唯的妈妈`妹妹回来才把我们叫醒。窦唯的妈妈听说我们一天没吃东西,就把从姥姥家带回来的一饭盒包子热了让我们吃。那包子真香啊!我们俩一通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转眼饭盒里的包子就剩下了最后一个。两个人都还没吃饱,我们就那麽可笑的为了这仅剩的最后一个包子吵起来(不是开玩笑,是动真格的!)。吵了几句我们居然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是抢包子——反正就是谁也不让谁,都要吃这最后一个包子。窦唯力气比我大,所以如此争抢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包子归他,只见窦唯包子到手后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就将包子咬掉一半儿,我发现“大势已去”,委屈的哭了(没办法,泪腺太发达这一点一直是我特别痛恨自己的一个缺点,甚至看一本书或是看一个三流电视剧都会眼泪吧哒吧哒的-——其实我心里特想表现得不屑一顾,可是眼泪就是不争气——有时候我真觉得我不当演员可惜了。不过当时我可是真的觉得受了委屈)。窦唯一看我哭了,就把那半个包子摔到饭盒里:“好!你吃!你吃!”。(他这种态度让人怎麽吃呀?!),我哭得更伤心了而且,一边儿抽噎,一边儿诉说心里的委屈:“真自私!一点儿都不知道让人家!”,“我怎麽自私了?!昨天还不是一直陪你到早上?!你才自私呢!你干吗不让我?!再说,我是男的,就应该多吃!”。“昨天的事儿不是已经过去了吗?你怎麽还翻上老帐了?!你已经吃的够多的了,一共八个包子,你吃了五个!”,“什麽五个?是四个半!”,“应该一人一半!”,“这是我家,你要是不在这儿,这八个包子还都是我的呢!”。“噢!这麽说你是嫌我吃你们家东西喽?是你说的让我就把这儿当家,这儿就是我的家!为了一个包子就翻脸啦?你以为谁希罕在这儿?!我走行了吧?!你自己留着吃吧!”(事情开始上纲上线,变得严重起来)。
窦唯的妈妈正在厨房里给我们做汤,听到争吵声大了,拎着勺子赶了过来,而此时,我正一边儿哭一边儿往一个大包里装衣服,(又准备一走了之——之所以用“又”字是因为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上演过多少出类似这样原因不同而结果又如出一辙的分离戏:有时候压根儿就没走成,也没打算真走,只不过以此相威胁,吓唬吓唬人罢了;有时候气急了,真的走了,走的时候也信誓旦旦说绝不再回来。可是不出两三天,两个人准又和好如初,谁忍不住去找谁的时候都有,甚至有时候夸张到早上走了晚上就又回来了--年轻时的爱情大概都是这样吧,反正就是折腾来折腾去,好象不这麽着就不足以证明那份爱情的轰轰烈烈,非得如此才能让它铭心刻骨!),窦唯则坐在桌边儿对着饭盒里馅儿都被摔出来的半个包子一言不发。

  窦唯的妈妈搞清楚我们是为了一个包子而闹成这样,被弄得气笑不得,“好了好了!大新年的,我以为又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儿呢!不是我说你们,不够吃再做点儿不就得了,又不是赶上闹饥荒。你们也真够可以的!行了行了,要吃什麽?我这就去做!”。“妈,您甭管!我们今天,非得吃包子!”。窦唯忽然走过来,连拖带拽的拉住我:“走,咱们去买包子!”

  当两个人拎到一袋热气腾腾的包子,忽然都不好意思的笑了:“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和你争。”,“不,是我不对!”,“你知道,其实人家并不是真的非要吃那个包子,就是觉得你心里没我,才叫劲儿的,其实我本来是想让你吃的。”,“我也是赌气,我也不知道刚才是怎麽了,我有时候是挺自私的,以后我保证绝不再这样了,好吗?”,“不!这跟自私没关系!再说,昨天我还自私来着呢,因为自己想玩儿,就不管你。”,“不,昨天是新年,我应该让你快乐!”,“可是你是男孩子,我应该照顾你的。”,我忽然感动起来,泪花儿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不!是我应该让着你才对!”,“怎麽又哭了?来,还等什麽?咱们吃包子吧!”。窦唯拿出一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递给我,我含着眼泪笑了,刚要伸手去接,窦唯忽然又把手缩回去,对着包子张开嘴就是一大口,两个人忍不住一起大笑起来。

  这件事后来被我们予名为“包子事件”,以后很长时间,提起它来两个人都会笑个不停,奇怪当初自己怎麽会干出这麽可笑的事儿来!

我们的故事不是发生在真空里,自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诱惑,又加上年轻,自然不容易抗拒——其实不年轻也一样。现在的我早已经了解了聚散分离的规律,比较能够坦然面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虽然残酷,但是对于任何人,任何一种情感而言,它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奈而又绝对的真理。抛开任何一种生离死别,单就爱情来论,它的规律一般是这样的:一开始总会有一段信誓旦旦的日子,彼此都以为他(她)一定就是这一生所求。可是时间慢慢的过了,心也开始渐渐动摇,也许是因为淡了,倦了;也许是烦了,腻了。总之又开始发现其它的亮点,而能不能抗得住,那就难说了。(既便你们本来好好的,也难保不会有意外出现),相“爱”到白头(请注意,不是相“处”到白头),真的很难!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其实谁都没有错,谁让这个世界亮点多多,而人又偏偏是那种总为“情”字所困的“高级动物”呢?只是从前我们不明白罢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是会有一点儿没有缘由的自信,深信他(她)一定不会改变,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于是,在没有明白道理之前,我们无法平静的面对,只会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多年以后回头再看无法不“泪眼笑荒唐”的事来,可是,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甚至是当初你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往往因此得以更牢固的存藏,而且,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付予你另外一些意义:你会想起自己和他(她)那时的模样,怀念曾经的年少轻狂。所以,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去描写生活,那就是:矛盾。
第一次得知他也曾“侧过头去”,是不经意中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给他的信,信的内容写的极为“肉麻”(其实是“甜蜜”,可是当初我当然不能这样接受)。于是我如临大敌,觉得也许房间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藏有“秘密”——原来一切并不如我所想。那个下午我忽然变成了“福尔摩斯”,大概未曾放过任何一处蛛丝蚂迹——从此就变得“敏感”起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在专心致致的过程中我似乎已渐渐忘记掉最初发现那封信时的心情,而寻找本身却变成了唯一的目的。最后我竟然在钉在墙上的一张画的背后找到了两封信(亏了藏的人和找的人居然都能想的出),并且顺着信中的线索找到了那双女孩子在信中提起的织给他的毛线手套。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无法冷静,我在伤心,震惊和气愤的同时就着泪水把那些信撕得粉碎,然后同那双手套一起“独出心裁”的扔进男厕所(当然是在确定里边没人的时候)——之所以这麽做是为了既要他看见又让他没办法捡回来——哪怕是一个碎片!(请千万别把我想成一个恶妇,那种心情我想谁都应该可以理解)。

  窦唯当然看到了那些(在我的“特意”提醒下),之后又会怎样谁也都想象得出,也无非是我们在那些情戏里总会见到的一些场面罢了,在缘份尚未真正到尽头的时候也无非打归打闹归闹而已,那件事情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都默契的不再提起,表面上看去一切也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可是,我心中的爱情,却不再是晴空万里了。

  我爱他,那是真的,可是,我却预感到分离,不知道为什麽就开始这样想了,那大概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吧——总是会比男人有更强的所谓“第六感”——虽然不能确切预知那会是什麽时候的事情,可是我想,大概不会永远的。我有点儿害怕面对那一天,那时候爱情几乎占领了我心里的整个世界,虽然我很任性,也总是争强好胜,可是回头想来我那一段时间里所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甚至当初费尽好一番抉择才得以如愿以偿的心爱的工作也早已被我不当成一回事儿,不知什麽时候开始那对我而言就仅只成为了一项工作而已,如果能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我想我大概宁愿不再唱歌。我曾经认为他的笑容就是我心里最晴朗,最温暖的旋律,何况我还可以听他弹琴,听他唱歌——那是一些怎样的时光啊,哪怕他只是在随意的拨弄琴旋,随意的哼唱,对于我而言那都是无比神奇的魔法,我都会觉得,那就是我最不愿意错过的时光。

  如今我已经知道,爱他(她)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丢失掉自己,爱情绝不是生活的全部,其实生活里有很多美好的情感,也有其它一些重要的东西,同样不能没有的情感和事情,无论单纯的拥有哪一样都是会失重的。爱情会来也许也会走,但还会再有,只要你是可爱的。所以就算一个人了,也没什麽了不起,大可以好好享受一段儿一人天地,安下心来做一些也许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全心投入的事情,并且,等待新的爱情。

  可是那时候我害怕,有那麽一段时间,那的确是我不敢触碰的问题——不敢设想没有他的生活,不知怎样面对预感中即将发生的情况。我忽然变得战战兢兢,小心谨慎起来(我单方面的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因为我以前做的不够好),别说争包子了,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忽然开始处处“谦让”,处处为他“着想”起来。
这样当然是对的,可惜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成长,那只是另一种误区罢了,所以做起来就未免牵强;而且,失去了平等的爱情就会变味儿,一切都不是自自然然的,也就不是那麽回事儿了——两个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怪怪的了……不久我也开始讨厌自己了--连我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那种大有点儿类似于“奴颜婢膝”的夸张样子了——那一切实在是同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的原因本来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不久之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虽然也很快就平息了)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的年龄还不可能动悉更多,简单的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也许心底里我是想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的头绪来的,也许只有在多年以后……

  年轻飘亮的女孩儿总是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外型不错,开了一辆漂亮的车,有钱,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随便把一些根本不管适不适合自己,也不管场所地点,只要够贵就行的各种名牌儿往身上堆的人——这种人就是做“替身”我也嫌丢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大概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籍台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之极的这样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想尽办法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要把我拉到他们那桌儿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趣不同,不过,这还是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话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的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付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MM送花儿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子叫MM。

  就是这样认识的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一段儿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当然是徐薇透露了“秘密”。?那段儿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麽前途?他能给你什麽?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说。”,“他条件多好啊!只可惜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麽想的!”。说实话,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那麽讨厌他(倒是我对那会儿接触到的“有钱人”一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只可惜“鲜花攻势”并不总能奏效,那是因人而异的——不过,能收到那麽多漂亮的花儿,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总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儿吧,所以,抱着花儿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的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想到了他。找出他的名片,打出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窦唯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就这样“铁”着心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我搬回父母家去住了--那大概是我这麽多年以来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儿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当然不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Jeremy对我倒真可以说得上是无微不至:?每天必定车接车送。那当然比不上当初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甜蜜——所以每次上Jeremy的车我倒反而更加怀念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看见一个男孩子骑着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说实话那段儿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果--而且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这一下我妈妈可高兴了——当然我妈妈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是“一表人才”(“最起码属于正常人范筹”,这也是我妈妈的原话),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窦唯每次去我们家都两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麽,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是为此觉得自己的妈妈有点儿俗。“干吗非要玩儿那些虚的?”这是我和窦唯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一至的观点,所以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窦唯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妈聊天儿,而且总是显得彬彬有礼。这大概无疑是和窦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窦唯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闷在我那间小屋里,不到吃饭的时候决不出来——所以我妈妈老是夸他,还自作主张的把他的一张照片儿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又被我拿出来了),俨然成了默许的称心快婿(不定跟邻居怎麽夸的呢),反正我妈妈觉得这一回算是拿得出门面了——她跟那帮阿姨在一起聊的也无非是儿女的婚事,都找了个什麽样的“朋友”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P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扑了个空——腿长在我身上,况且我没那麽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别说手机,BP机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是奢侈品了(那时候买一个BP机大约需要四五千块钱吧),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P机也还是贵了点儿,况且,我这个人从来不擅储蓄,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P机“Di-Di-”一叫,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装做不经意的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出那麽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老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裤之类的属于“奇装异服”,让他丢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而且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所说的那类衣服。可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的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儿——口气品味倒都有点儿象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麽穿成这样?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麽叫“美”了!她当然不方便直接说窦唯,可是这样说我的时候她总会顺便瞟一眼窦唯——意思是:你也一样!说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有一天傍晚我和窦唯从我们家出来,正在门口的车站等车,正好我爸妈也出来遛弯儿,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车站等车的人里边刚好有一个跟我爸妈认识的,看见他们过来,就迎过去打招呼。我并不认识那个人,又不想认识,就没过去,想等他和我爸妈聊完再说。那个人大概以前见过我(我说怎麽之前他一直往我们这边儿看呢--当时我还以为那是因为我们太“酷”了呢)。我清清楚楚的听见他问我爸妈:那好象是你们闺女吧?你猜我爸妈怎麽回答的?--不认识!说完他们扭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压根儿都没往我们这边儿看。后来想起这件事儿问我爸妈,他们说:天都快黑了还带副墨镜,又穿得怪里怪气的,实在懒得理你!“你真是让爸爸妈妈失望透了!”,“怎麽会生出你来?也不知道象谁!”。看不见会想,可是看见我,我妈妈总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忍不住发出类似的“感慨”!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后这样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穿这些,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干涉!”可是我才不管他会不会高兴呢——本来我就够烦的了——爱怎麽着儿怎麽着儿,谁又没求着你跟我在一块儿。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欢什麽我偏穿什麽,就是不理他那碴儿。

  人真是奇怪,凭Jeremy的条件其实大可以弃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麽就是能一味的迁就我(也不知道喜欢我哪点儿)。要不怎麽都说人“贱”呢,我想这一点大概谁都多少有点儿感受(想想我自己也一样),这大概就叫做“孽缘”吧!

  ?没想到窦唯居然没去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都止不住的往门口看,以为他会突然出现(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没有,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总是禁不住一片怅然;好,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一定不会再给你打一个电话或是去找你,就算是叫劲儿这一次我也叫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麽不争气,那麽不值钱!何况这是我自己做的决定。那段时间我的脾气坏极了,活象一只小刺猬,动不动就翻脸,尤其是不能有人问起或是提起窦唯。

  一个月过去了,窦唯始终没有出现。然后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时候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他拿出一把钥匙--没想到他居然送给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买的。“你家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实在不方便。”,“在你答应嫁给我之前就住在这儿,好吗?”,“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一个女朋友陪你住。我不会随便打扰的”,?“我知道你不是这种女孩儿。否则我也不会喜欢你。就算心疼一下我吧。”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这是真的,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确都没跟他怎麽样。有几次他是说过: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对,他就没再坚持;而且,每次送我到楼下,他都只是在我额头上吻一下就走了。在这个时代这的确有点儿象“天方夜谭”,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儿不信,可是我的确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也许他才是真的爱我?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吧。记得那时候他总是跟我说:我们需要时间。可是时间过了,对于我而言,爱的概念还是无法改变。一个人怎麽会那麽喜欢一些人,而对另一些人又死活找不到感觉?这真是一个谜。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为他给我它的态度让我可以接受,况且我也没有那麽高尚。

  长这麽大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那感觉会是什麽样呢?一时间我兴奋得什麽都忘了,脑子里冒出一连串快乐的联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极了。在家里住了一个月,每天听妈妈唠叨,烦都烦死了,巴不得有这麽个地方可以快点儿搬出来,于是马上开始装修。Jeremy让我尽管按照喜欢的样子来装,钱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对他有了笑模样--他的确是让我有面子极了。

  房子眼看就要装好了,可是,我却又碰见了他。

有时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运;而有一些地方,似乎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段时期内成为不一般的地点,你只有继续未完的故事,并且,留下记忆。

  还是中国工艺美术馆,再见到窦唯,还是在那里。

  根本没问去哪儿(懒得问),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说他的一帮朋友拉他去一个新开张的歌厅玩儿,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儿,才知道是工艺美术馆。

  怎麽会忘记那一天呢?穿过一楼大厅,坐电梯上六楼的时候,止不住又想起那次Party,想起他那天的样子,而爱情,似乎就是一瞬间降临的,只可惜已不见了那“沸腾”的场面,也不见了他,如今的大厅里只有几个拎着电棒四处遛达的保安,真想他啊,真想再见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还没开始,找了台前一张桌子坐下,要了饮料。别人都在说说笑笑,我却一个人默不作声。Jeremy搞不懂我为什麽又不高兴了(他当然不知道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不过反正那时候我经常这样,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场,他也就没多过问。
然后,我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飘亮的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滚”皮夹,袖口和领口有着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是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托人带回来的,记得那一阵儿出门儿,我们总是抢着穿)。我知道那是他,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视,头发也被走路的速度带得飘动起来。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上帝”听见了我的心声??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发现该怎样面对。曾经那样期望再见,也曾经想象过无数次再见的场景(我总想着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到他面前),可是怎麽会是这样呢,当这一刻真的再次为我降临,我竟慌得不知如何,不由得低下头去(手却神经质的不停转动面前的那杯饮料),算着他大概走过了,侧过头去再看的时候,却发现他停在了那里--他发现了我。?就这样重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的人所有的声音在那一瞬间也都仿佛潮水般突然褪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我看见,他向我走来,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窦唯,看这情形一幅不解的神情(其实不可能反应不过来,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这是谁?!”,窦唯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问我,“这是,”,“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语气平缓(有朋友在,当然不能丢了面子)。“是这样吗?”,窦唯仍然不看Jeremy,依旧问我,“是这样吗??”,窦唯追问不舍,我忽然想起那两次的“事件”来:“对!”(今天就是要让你看看),其实话说出口,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着他的眼睛。

  窦唯松开了我的手,他什麽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着有面子极了,他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明白了,原来是窦唯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会来这儿。演出进行了一半儿,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著名摇滚歌星窦唯。窦唯走了出来(他早就不唱歌厅了?后来知道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撑场的,要知道,在这种地方,他可是“大腕儿”)。

  他唱了两三首歌儿,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儿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唱给她听的歌儿,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我希望这首歌儿,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ish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涌上心头,并且镀上金黄-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里我再次确信,既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触到了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曾让我燃烧--在本就应该象火焰一般眩亮的青春的时候。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麽,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美好的事物,爱这个世界的原因。所以我爱The?Doors的那首歌儿:come?on?baby,light?my?fire,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答案。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在乎结果--那麽过程又是什麽?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雨了,我坐在Jeremy的车里,哭了很久很久。车在雨中的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这样子当然无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着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静下来。终于,我擦干眼泪,对他说:送我回家吧。

  那是第一次体会失眠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等爸妈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直奔他那儿--我要见到他,马上!

  在院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疾风暴雨”的音乐(难道他也起来了?--要知道我们的习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迟疑了一下,推开院门进去,一眼就看见窦唯家的门窗都大敞着,而从敞开的门看进去,窦唯正拿着一把扫帚弯着身扫地--跟着音乐的节奏。他真的起来了!

  窦唯倒是有一个好习惯,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尘土。可是扫地倒是少见,而且看来他似乎扫得很专心,我走近了都没发现。于是我干脆站到他就要扫的地方,那个早上,那一瞬间,在“疾风暴雨”的音乐声中他将我紧紧的拥入怀里,他在我耳边大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接下来的三天是一些无比疯狂的日子,我们没完没了的做爱,每时每刻都在一起,BB机关掉了,排练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们沉醉在从所未有的欣喜里,几乎忘记了凡间的一切。

  第四天下午,一场精彩无比的“坦克战”(电子游戏)正在激烈的进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快去开门,我先守着!”,窦唯匆忙“吩咐”(这种时候他当然是司令,没办法,谁让他打得比我好呢),“赶快回来!”,窦唯又叮嘱了一声。“谁那麽讨厌”,我不情愿的放下遥控器,急急忙跑去开门,没想到,站在门口的居然是Jeremy!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会找到这里(那几天哪儿顾得上想他呀---早把他忘了)。“找了你三天。能出去一下吗?”,更没想到的是Jeremy居然和言悦色,一幅什麽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说实话当时我有点儿紧张,脑子里一下蹦出来的都是些港台片儿里常见的场面--“大款”带着“黑社会”找“背叛”他的女人“算帐”不知道他要怎麽样?我心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觉着这里边儿肯定有“阴谋”“别害怕,我只是想跟你谈谈。”,Jeremy似乎看穿了我,“我”我开始用手指甲扣门框儿(我有这种习惯,一紧张准会顺手找点儿事干)。“是你?!”,窦唯大概觉着不对劲儿,从里屋走出来,看见这番情景,一步迈到我和Jeremy中间(还顺手把我往后推了推),“你来这儿干吗?!你怎麽找到这儿来了?!”,“恕冒昧来访。”,Jeremy还没忘了用词儿,“你是‘名人’,当然容易找。不过,我不找你,我只是想跟她谈谈。”,“不必了!要谈你跟我谈!”,“那也好,我们谈谈。”,“是在你家还是出去找个地方?”,“我们家不欢迎你!”,窦唯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我当然也跟了出去,出了院儿门往左拐一点儿,有一棵大树,窦唯停下来转回身,“就在这儿吧!”,发现我跟着,他说:“你回去!”,“不,让她听听也好。”,“不过,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喝点东西慢慢谈,很方便的。”Jeremy指了指停在不远处他的车(就怕人看不见),“我没兴趣坐你的车,她也不会再坐!你要说什麽?”“好吧”,“我想告诉你们,我也是从这个年龄过来的(那时候Jeremy三十岁)。我了解你们现在的感情,但是说句扫兴的话,这只是激情而已,经验告诉我,这种东西是不会长久的。”,Jeremy停顿了一下,转向窦唯:“其实在你们这个年龄,最重要的是发展自己,这我也是后来才明白的。所以你们最需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而我,就可以帮助她,帮助她实现她的梦想,给她她想要的东西。所以,如果你真的爱她,就应该离开她--眼前看来这虽然残酷,可这才是真的为她着想。而你,也应该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说实话,这种年龄的所谓激情只是白白浪费时间,相互损耗。所以,如果你爱她,你要想一想,你能给她什麽?”。
多年以后回头想这一番话,发现的确从某一角度来说它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当年的我并不能消受这些,而人世间的有些道理,也许只有时间才能让我们真正懂得--可是既使是今天的我,碰到同样类似的事情,大概也还是会做出与当年同样的选择(尽管也觉得那一番话有道理)。其实有些事情,实在并无对错可言。每一种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而一种选择得到一种生活,也塑造一种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我并不后悔,因为窦唯当年给他的回答绝不仅只是我那时候想要得到的:“对,你是能给她很多东西,可是有一样你不能给她,那就是快乐!她和我在一起快乐,这是你能给她的东西的十倍!而且,你现在能给她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出这些,我忍不住要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就差拍巴掌了),我自豪的挺起胸,毫无疑惑的站在他身边--让我怎麽能不爱他呢?!(既使他永远都是一个“穷人”)。

  ……

  那天的谈话结束后,我让Jeremy等一等。我跑回屋去取出他送我的BB机和那套房门的钥匙:“这些,还给你!”。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窦唯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车带你去兜风的!”七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窦唯:“去哪儿?”,我说出了地方,“上车,我送你!”“你爱他吗?”?窦唯问,“对!”。“那你们会结婚吗?”,“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那我祝福你!”,“我也一样祝福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窦唯开大音响,又用自动按钮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窦唯大声的说……

九一年底,H乐队的首张专辑发行了,他们取得了成功。台湾的那家唱片公司真可谓独具慧眼,专辑销量迅速上升,几乎创造了大陆流行乐史以来的最高纪录。那些日子里,走过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他们的歌声,唱片店,服装店,发廊,饭馆儿,出租车上,卡拉OK里,甚至擦肩而过的行人,你也经常会听到有人放声高歌着他们专辑里某一首歌曲的某一段儿一闪而过(多半儿是骑着自行车的小伙子);更为难得的是,歌厅里那些对“流行歌曲”最为敏感的歌手们也纷纷投观众所好的翻唱起他们的歌儿来--你可别小看这一点:那一段儿时间我也在唱歌厅,记忆里这一领域几乎是被港台歌曲占领的;大路这一块儿,也就崔健的歌儿受欢迎(多少有点儿“孤掌难鸣”吧?),再有就是“西北风”的几首代表作偶尔会被点唱,除此之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你不觉得这很可悲吗?说到底,我们并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买自己的唱片,关键是:我们需要好的,真正发自心灵的声音!

  这张唱片虽然也是由海外的唱片公司包装制作的(虽然我也听说在合作的过程中曾经不可避免的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个人觉得,不管怎麽说,我们都应该感谢这家公司,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给予了我们宝贵的“帮助”--仅只试想这一点:在那之前的大陆会有哪家唱片公司哪一个这一领域的决策人意识到他们的价值,想得起来在这上面投资?),但它是用我们自己的人,自己的作品获得的成功。单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给当时整个中国流行音乐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紧接着,炬炬他们的唐朝乐队以及稍后何勇、张楚等几个大陆音乐人获得的一连串成功,象孕含强劲生命力的东南风,终于带来了大陆新音乐的春天,我们终于开始歌唱“自己”的生活,被“自己”的“声音”感动。那以后,我们自己的唱片公司渐渐多起来了,我们自己的“歌”儿也渐渐多起来了(另一个突出是“校园民谣”的成功)。而当我们回首中国现代流行音乐这十几年来发展的艰难历程,看到那些可喜的进步,怎麽能忘记那最初的激动呢?
忘不了那些日子他和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那些经常买不起方便面的男孩儿;那些曾经别出心裁的把硬纸壳画上琴弦和当成鼓面练习的男孩儿(因为买不起真乐器);那些让“正常人”觉得多少都有点儿“疯狂”的男孩儿;那些爱做梦的男孩儿;那些长头发的男孩儿。他们忽然成了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甚至那些从前把他们当成“异族”,认为是一帮“不学好”的年轻人凑在一起瞎闹的自认为“有身份”的人们也不得不开始对他们另眼相看(最明显的就是我们歌厅的那个老板。以前窦唯和他那帮哥们儿来看我唱歌儿,他从来不答理;现在,忽然会坐下跟他们聊上几句了,有时候还会送个果盘什麽的),的确,表面上看来,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依然“在路上”我们都“在路上”。


经过那些变化,我和窦唯的感情似乎稳定起来,两个人好象都一下子长大了不少,懂得了谦让,也很少再会为小事闹得面红耳赤。因为H乐队演出越来越多,窦唯经常要离开北京,在一起的时间少了,相聚的日子就显得分外美好。每次他去外地,两个人多少都有点儿依依不舍,我总是嫌时间过得太慢,希望快点儿到他回来的日子;一到他要回来的那天,脸上不知怎麽的,总是忍不住的要微笑,那种思念,是甜蜜的。

  我越来越爱那个“家”了,那虽然只是两间普通的平房,洗澡要去公共浴池,用水要到院子里,而且真正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空间也才只有六七平米,可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儿更温暖的地方吗?

  我们谈到了结婚,可是我们还没到登记的年龄,于是,在一个小窗前洒满月光的晚上,他对我说:让那些世俗的狗屁规矩见鬼去吧!就让我们把此时当做我们的婚礼,有月亮为证,月光下他年轻的脸上一片虔诚,目光是那样的熠熠闪亮,“你愿意吗?”他轻轻的问,我一连串的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那个春天的夜晚,月光如水般顷洒,风从敞开的窗吹进来,轻轻撩动格子布窗帘,一切都美好得恍如梦境,而我们,就在那如梦如幻的星空下幻想着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家,我们甚至给未来的孩子都想好了名字。

  第二天,窦唯一本正经的把我们“天真”的“婚礼”告诉了他妈妈,她听了忍不住笑了,就半开玩笑的说:那先叫“妈”吧!可我怎麽也鼓不起勇气,叫不出来,可是,她却上心了,再陪她去逛街的时候,她真的开始留心起家俱什麽的了,还总是问我喜欢这样还是那样,弄得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这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人这一辈子都得有这麽一回,早办了早踏实,我也算早了了一份儿心了!”,“明年你们就够年龄了,我看,就干脆趁早儿办了吧!省得拖着让人说嫌话,这胡同儿里人多嘴杂的”,“咱们虽然是普通人家,可也得样样都给你们换成新的,不管好赖,是我这个当妈的一份儿心意,你可别计较,等将来你们自己有条件了,再换更好的,”,“听我的,早点儿做准备错不了!”

  于是,地板砖换了,沙发柜子也选好了式样,开始托人打做了,我也真的就把自己当成个小媳妇了;而昔日的那些梦想,似乎早已走远了。那时候我想,人生的满足,大概也不过如此吧,我还要奢望什麽呢?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们之间,又出现了一个她。

  其实他们早就认识,只是那时候,大家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情感,互不相干罢了。关于她,我只知道她早已离开北京,偶尔会飞回来看她的男友,在一些Party上也见过她几面,仅此而已。

  黑豹乐队去了一次她在的地方演出,回来后听说她和她的男友分手了。但这当然和我没有什麽关系。

  然后,有一天下午,我一个人在家,邮差送来一张包裹提取单,发件人处写的竟是王菲。这让我觉得多少有点儿意外,因为在这之前她和窦唯好象从来都没有过什麽联系。那一段儿我和窦唯一直很好,所以我也就没太多想。只是有点儿奇怪,她会有什麽东西要寄给他呢?等窦唯回来后,我把单子交给他,他去邮局取回了东西,是一箱CD唱片和一顶很漂亮的线帽,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窦唯把信拆开来看了,然后很大方的顺手塞给了我:“没吃醋吧?”,他笑着探过头来观察了一下我的表情,发现我多少有点儿不太自然(是想表现得若无其事来着,可那麽一大箱原装CD,又从那麽远的地方寄来,大概要花不少钱吧。普通朋友会那麽大方?我怎麽能完全做到视若无睹呢?),“别小心眼儿,噢?”?窦唯把那顶线帽给我戴上:“这个给你还不行吗?去照照,好看死了!”,他吻了一下我的脸颊,又做了个他拿手的鬼脸儿,就兴致勃勃的跑去拆那些CD了。
我看了那封信,虽然他让我无话可说,可好奇心还是让我不能不看:那是两张淡蓝色的信笺(要是我,大概也会选择这样的颜色吧),字迹干净整洁,无非是写了一些最近心情不好的话,只是在最后,她说:你以后可不可以别再叫我小王?


  日子一天天过了,街上又飘起了落叶,冬天眼看就要到了。她又来过几封信,依旧是淡蓝色的信笺,窦唯也依旧每次看完都塞给我,那些信,也依旧是说些最近在忙什麽,心情又怎样,窦唯有时候也回信,他总是写的很短,说不知道该说些什麽,自己也不太善于写信,总而言之,希望她快乐!那些信的开头,他依然称呼她:小王。而我,也就渐渐相信,那只是一份友谊。


  那年冬天,窦唯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离开黑豹乐队。那实在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决定,那时候黑豹乐队正如日天,出场费也越来越高,无论从哪一方面讲,也没有人能理解谁会在这种时候离开。大家都在劝他改变主意,我也一样,可我后来明白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而这一切的改变,是因为PeterMurphy的两张唱片:Bahaus和DeepOcean……“这才是我想做的音乐!可我不想勉强别人,所以,只有离开!”,“我不想做什麽被歌迷捧得晕头转向的明星,到哪儿屁股后边儿都追着一帮傻尖傻尖的果儿,再说,那你还不掉醋缸里?”(尖是漂亮的意思,果儿是女孩儿,这是摇滚圈里的“行话”)他笑了笑,又严肃起来:“我需要冷静,你能理解吗?”这样的原因我当然能接受,可是,回头想来,才真正意识到当年的他能做到这一点真是可贵!

  那次去海口,是他最后一次参加黑豹乐队的演出,然后,他剪掉了长发,离开了。


  新的乐队很快就组起来了,乐队成员有一个公同特点,就是都没有了长头发,可是他们的那些短发,却个个理得别出新裁,走在大街上,一样保准会有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在当时,这可在摇滚圈儿这麽“前卫”的地方也都算新“形象”了。他给它起了名字叫作梦,一切又开始从头做起,没有唱片公司的宣传操作,没有条件完备的排练场,没有演出收入,可是,我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对他们的音乐充满了信心。那一段儿他们真是“团结”,几乎每天都从早到晚泡在一起(以前在黑豹乐队的时候好象也没这麽“亲”过),所有人都憋着一骨劲儿:要让大家“惊讶”!而每天一起床和队友通电话的时候,他们就干脆在电话里互称起“Peter!”,“Murphy!”来。

经过整整一个冬天的排练和“磨合”,?作梦乐队渐渐确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也有了一些比较满意的作品。春天再来的时候,他们决定开始参加Party。清楚的记得那一天,那天晚上的那个Party是梦乐队自成立以来的首次“公开”亮相(在这之前他们的排练一直是“谢绝参观”的),虽然晚上到场的绝大部分仍将是圈内人,而且很多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朋友加“战友”,可是对于一支“新”乐队来说,“第一次”无疑是十分值得重视的。
刚吃过午饭,乐队的全体成员就“披挂整齐”的陆续到窦唯家集合了。那天的他们就象一支既将出征的年轻的球队,对于当晚的“首战”个个都显得十分兴奋,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晚上的“战术”和“策略”。?虽然是“新”乐队,可乐队成员却也几乎都算是在摇滚圈儿里摸爬滚打的“够资格”的“老”战士了,按说一次Party并不在话下,可是,要知道,那天晚上他们既将以“崭新”的形象登场,而且,既将带给大家更新的音乐:没有甩动的长发,没有“嘶吼”“奔跑”和狂野煽情的Solo,取而代之的是奇特的短发,更怪异的装束和“冷静的站立走动”。他们甚至化了妆:黑色眼影和黑色唇彩。这一切,大家会怎么看待呢?在男人留长发尚不被普遍接受的当时的中国,作梦乐队的这种种种种无疑既使是在“圈儿里”也绝对算是新鲜事儿了吧?--那种感觉大概既象是一次“冒险”又象是一场“挑战”,反正在我逐个的给他们化上他们要求的那种“恐怖妆”的时候,每个轮到的人都会在一瞬间忽然神情“郑重”起来(虽然在那之前或之后他们一直都在为彼此的“新形象”相互取笑逗闹)--“特异独行”大概永远是人在年轻的时候最想成为也最“敢”做到的,但是,重要的是,那绝对不是没有内容的为怪而怪,如果你看到了他们那时候的演出,你会明白,那些是混然一体的,那是他和他们那时候的心情,那是他们对生活的另一种“热爱”。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他们就出发了(我至今无法想象那天的路人看到他们会是怎样的一幅表情)。临走的时候,窦唯还再三叮嘱我晚上一定要尽早赶到(因为晚上我自己也要演出),他说他会尽量把乐队的演出顺序往后调,争取等我到了再演,“你一定要看这场演出!”,“唉,对了,顺便儿帮我‘侦察’着点儿,看看有什么问题,大家又有什么反映。”


  可是,那天晚上我没看到那场演出。

  当我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演完了,台上是别的乐队。对于Party来说那时候时间并不算晚,演出也只进行了一小半儿,怎么没等我呢,不是说好了的吗?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人很多,台下到处都挤得水泄不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寻找窦唯,可是,哪儿都没有他。好不容易在吧台边儿找到了作梦乐队的另外几个成员,他们口径一致的转告我:他去外边儿“飞”点儿(吸大麻),一会儿就回来。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他“飞”(而且他跟我说过他挺反对这个的),我有点儿不信,也有点儿担心:“那你们怎么没去?(我不信要是这种活动他们会不在一起)他跟谁去的?带我去找他!”,“你急什么呀?他一会儿就回来,真的!来,坐这儿,喝什么?”他们之中唯一一个坐在一张吧椅上的被另几个从椅子上拽下来(那几个本来正围绕着那把椅子在周围的吧台边儿靠着)。“我不坐。带我去找他!”,“哎呀,你就踏踏实实等会儿呗,他又丢不了,不至于的吧?”,“那我自己去!他在哪儿?”,“还找什么呀?腿长在他身上,这会儿不定‘躲’哪儿去了呢!反正一会儿不就回来了吗?”这种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自己的”BB机,约好了的事情如果临时有变,他从来都会及时通知我的。怎么出去也不打个招呼呢?吧台上就有电话,打电话留个言是很方便的,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也许演出有什么问题,所以他心情不好。可是他们告诉我说:演得棒极了!从他们脸上的神情我看得出演出肯定没问题,可是我却隐约觉得那里边有隐情--因为他们看到我之后表现出的那股“热情周到”的劲儿有点儿“戏过”了--大家都那么熟了,谁还不知道谁呀?可从来没见他们那么“绅士”过,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有一种说不清的什么开始上漾,我知道那是那种叫做“预感”的东西,虽然我抓不住它,也不知道它到底预示着什么,可是就是觉得有事儿(而且肯定跟“飞”无关,但又不想让我知道)……很想赶快见到他,可是他们都一口咬定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大概就在附近吧!”,“不会走远的!”;在关于跟谁出去的这一点上他们也含糊其词:“一帮人呢!”,“没看清!”,“没注意!”(倒都挺够哥们儿的),我明白再问也没用(跟我比起来他们当然更属于“一个组织的”了),又没办法找他(窦唯的BB机在离开黑豹乐队的时候上交回公司了,其实可以不交的,但他说他有点开始讨厌那玩艺儿了,老是不分时间地点的叫),没办法,我也只能安下心来等(但愿他们说的是真的)。
一支乐队演完了,另一支乐队上去了,又有一支乐队上台了(我只看见了这些),还是不见他的人影儿。那大概是我参加过的最魂不守舍的一次Party,我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既没看进去演出,也没心思和别人“神侃”(更别说跳舞了)。我只是不停的重复两个动作:四处张望和时不时的拿出BB机看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种“找到他”的可能性)。当一支乐队站到台上说:“我们是今天晚上的最后一支乐队”时,我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快夜里两点钟了,我沉不住气了:虽然对我们这些“夜猫子”来说夜里两点钟还在外面“折腾”是相当正常的事情,但是自己的男朋友到这钟点儿了还既不见人又没有任何消息(而且也没打招呼),这多少都有点儿不正常吧?我自然而然的开始想到那也许又是那类事情(否则又有什么事情需要这样“神神秘秘”的呢?),可是我实在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这种预感(虽然它已经十分“强烈”了)。怎么可能又那样呢?!我甚至都有点儿后悔了:晚上为什么不请假呢?!可是,那大概是跟我请不请假无关的吧?

  再去找那几个家伙,早不知溜哪儿去了,跟我一起来的两个要好的女朋友帮我想了一个主意:由她们出面去问问其它的熟人--而且得是那种既便真有什么窦唯也不会去设防的人(不会想到你会去问的人),“至少应该会有人看见他是跟谁一起出去的。”,“你别去,在这儿等着。万一人家看见你觉得不好说呢?”她们果真打听到了:他是和王菲一起出去的。她那天下午飞回了北京,而且来了Party。

说实话那个消息让我的思维在一瞬间"突停"了,一时间我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怎么会是她?她不是在香港吗?噢,对了,人是可以坐飞机的,想去哪儿都很容易也很快的,她是可以飞过来的。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呢?难道是专门为了看他新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否则又为什么不看后边的演出而早早的就走了呢?那么,是他提前通知过她今天的演出喽?那也应该没什么了不起的呀,他下午走的时候不是还再三叮嘱过我晚上一定要早点儿赶到吗?可他为什么又和她一起离开了呢?又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呢?而且明明知道我要来的,那些淡蓝色的信笺开始在我眼前飞来飞去,让我觉得有点儿晕眩,他不是说她只是他远方的一个朋友而已吗?那么和她出去又为什么要瞒着我呢?难道,他在骗我?!可那又为什么要一直都给我看那些信呢?"怎么办?!","你倒赶紧想办法呀?发什么愣呀?!",两个"热心"的女朋友把我从那一连串的"?中拉了回来,后来的我慢慢学会了不再去干那种"完全出自生理反应"的冲动的"傻事儿",碰到类似的"事变"也已经尽可以表现得"不动声色",可那时候,我还没学过"冷静",我只觉得血往上涌,而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那一刻里我只想到一个念头:找到他!哪怕"翻遍"整个北京,我要见到他--就在今晚!我要问他:为什么?可是,诺大个北京,从哪儿找起呢?说来奇怪,真不明白那一刻脑子里怎么就忽然"灵光一现"(让恋爱中的女人去破案肯定一破一个准儿),我几乎一下就想到了她在一封信中说过北京的酒店她最喜欢XXXX。她一定住那儿了!那么,他也许是跟她去那儿了?

  冲到吧台边儿,打114查到了那家酒店的总机,然后把电话打到前台,居然真被我猜到了--她果真住在那儿!我放下电话,不管不顾的就往外冲,两个女朋友拽也拽不住:"干吗呀你?!","这样去不好吧?万一他要不在呢?!","他肯定在!",直觉告诉我他在那儿(既使不在我也一定要去弄个明白),"那你也别就这么冲过去呀!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咱们再一块儿好好想想。","还有什么好想的!我不管!我要去找他!","你们别管我!"拖拖拽拽的来到大街上,正好碰到一辆出租车,她们一把没拽住,我飞快的跑过去跳上了车。

  我找到了他,而且是在她房间的洗手间里,他显然刚洗过澡,我注意到他的头发是湿的(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其实在那之前我到更宁愿我的判断是错误的,我只是空跑了一趟而已),在"突然"看到对方(在不该看到的时间地点)所表现出的一瞬间的惊愕和不知所措之后,我们陷入了"漫长"的对视(当然那其实顶多只不过几分钟而已,那是记忆中的"错觉"),就那么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通过镜子直视着彼此的眼睛,我忽然间忘记了所有的疑问,而且一时间根本就无法开口说话(只是听见自己的心跳快得不得了,声音也清晰得有点儿夸张--我甚至怀疑他能听见);而他也一言不发,就那么定定的看着我,他的目光让我觉得游离和冷,然后,我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酒店保安也随后赶到了--这儿我得交待一下:那天我一进大堂的时候他们曾让我出示所去房间的钥匙牌儿(口气极其令人生厌),我没理他们(哪儿有功夫理他们呀!)就径直上了电梯,没想到这些人对工作倒还挺"尽职"的--在他们和警察眼里,夜间"出没"的年轻女孩儿本来就没什么好东西,更何况半夜三更往酒店里跑--因为职责是抓坏人就怀疑所有人甚至总是一上来就用一种对待坏人的眼光和口气来对待人民这是他们当中很多人存在的问题。
当然那天他们一进房间就发现那只是一桩"民事纠纷",是与他们的"职责"无关的。可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们,他们以"超过酒店来访时间"为由把我们带到保安部并且"要求"我们"交待"事情经过--三个人分别在三张桌子上,一?一发了纸笔,而他们,则象兼考老师一样背着手,"神情严肃"的在其间走来走去--完全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好奇心和藉以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夜班儿,她很快就被"批准"回房间了,而我和窦唯则一直到早上五点多钟才被允许离开并且是被"护送"到酒店大门口的。

  天快亮了,路灯已经熄灭,街上灰蒙蒙的,大概是个阴天。我们一前一后的走着,相隔越来越远,从来没有过那样一个春天的早上,让我觉得如此惶惑,如此黯淡。我机械的向前走着,不管方向,不能思想,只知道跟着他的背影;他越走越快,后来,忽然就猛跑了起来,他跑得很快,眨眼间拐过一个街角,不见了,我停住了,无比茫然的愣在那儿,看着他消失的地方。

  不知道那个早上我究竟在街边站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哭了又是否有行人路过,更不记得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又为什么要回到那儿(那大概完全出自于惯性吧),甚至想不起来我当时所在的是什么地方,那段时间在我的记忆里成为了永远的空白,无论怎样努力回想都无籍于事。而这在我,是失常的--我的记忆力之好是就连我自己也不得不时常"惊讶"的。

  再次拥有记忆是在推开那扇熟悉的房门的瞬间,我看见窦唯的妈妈和妹妹焦虑的目光(虽然那时候我们两也经常在外面"磕"到天亮,但那天的确是太晚了)。看到我"终于"回来了她们似乎稍稍舒了一口气,但紧接着她们就发现窦唯并没有同往常一样的跟在后面:他呢?他干吗去了?你们没在一起吗?怎么没一起回来?"他没事儿。",那时候在我心里,早已把她们当成是真真正正的"家人",而在此时看见她们那种复杂的心情绞和着茫然委屈以及太多用文字根本无法准确捕捉的情绪一股脑儿的涌了出来。我强忍着回答了半句,终于再也撑不住,泪水决堤似的喷涌出来,再问什么也不肯说了。

  一连三天,他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他的妈妈和妹妹打电话问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回答都是:没看见(后来知道那三天他躲在一个朋友家,并要求那个朋友替他保秘:别管谁打电话都说我不在这儿,很久以后那个朋友告诉我,那天早晨他进门时的脸色,白得吓人。他说那几天里他的情绪一直很糟,吃得很少,睡醒了就那么坐在那儿,不停的抽烟,再或者就是死盯着一个地方一言不发。"我真替他担心",他说。);我连烧了三天,几乎水米未进,身体和意识一致的"抗拒"着食物,人虚弱的不行,就只能那么躺在那儿,冲着房顶发呆,或者,流泪,泪水默默的从眼角滑落,被枕头吸收。可是,枕头吸收了我的泪,却不能吸收我的痛,那痛楚,似乎没有穷尽,就那样一直不停的流淌,象枕畔的湿迹一样清晰,终于,累了,不知不觉的睡去,可梦中的寻找和等待却反而更加加倍的消耗着我的体力,这样的重复就那么不停的延续着,一直到他回来。

  在那三天里,王菲也曾打电话来找过窦唯,窦唯的妈妈接的电话。当时她已经基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接到那个电话她立刻预感到那是她,"你还好意思往这儿打电话?!",善良的妇人早年曾因丈夫外遇离婚,最恨的就是这类事情,她气不打一处来的把电话挂断了,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恨她。可是多年以后,我开始明白,爱是没有对错的。我们都看到了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美好,我们都渴望和他分享生活。谁又有错呢?又为什么一定要去讨论谁是谁非呢?我绝不相信在那件事情里有谁会是故意的要去伤害谁。在爱的时候,谁都是身不由己的。事实上,做一个决定(To?be?or?not?to?be),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你根本就没有交付真心。而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一切,也就都无从谈起了。

  生活并不象我们最初想象的那样,可是,好天气会一直有,所以,最傻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阴霾的天气里绝望。如果你得到了"永远",那是你的运气;如果你的生活充满了"变化",那或许也是另外一种幸运。不过我在九九年夏天动笔写这篇东西的时候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否则我的开头,就肯定不会那样感伤了。
也许我不该这么早就把这些话写出来。可是我还是没能忍住,还是让我回过头来,继续在回忆中带着你们往前走吧。如果,你原意和我一起分享那些岁月。

时间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在感觉里,幸福总是稍纵即逝,而痛苦却漫长无际(这是人类永远的错觉,因为我们实在太脆弱,也太"爱"自己了。比起非洲的难民,我们这点儿挫折又算什么?可是在"苦难"中,又有谁能想得起他们?欲望无边的人啊!)。我们总是在问:为什么无论怎样的时刻,它都从不肯为虔诚的祈祷而改变主意?而且在我们看来,情形好象总是相反。那三天里,我第一次体会到"度日如年",而当那个傍晚,熟悉的脚步声终于又被我的听觉捕获,我以为自己总算得到了"大赦"。事实上,在那些晨昏里,在清醒的每一刻,潜意识里我大概都在等待它吧。

  病似乎一下子好了,我起床来洗漱(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就同平常一样的去帮正在厨房忙晚饭的"妈妈"递这拿那(那天窦唯的妹妹刚好有事不在家。当然这一次是因为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相对),进进出出的只为逃避和他的目光撞上,而身体分外轻飘,心又特别慌乱,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它们一直在偷偷跟着我,而当我不得已要往那边转的时候,它们就匆匆的躲开了,摆碗筷的时候,他忽然走过来拉住了我的手:"你瘦了。",根本无法抬头看他(因为眼泪又快出来了,那几天我就是个"泪人儿"。要是那会儿让我去演林黛玉,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我抽出手,逃也似的跑开了。天快黑了,我一个人站在院子里,仰望着星月初现的苍穹,努力的制止着眼泪(没有一点儿要加点儿诗情画意的意思,做成这样只是不想被随时会出来的另外两家邻居看出来什么)。再进厨房的时候,最后一个菜已经出锅了,窦唯的妈妈一边把盛好菜的盘子递给我,一边象是对我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口气。

  晚餐静悄悄的,只有餐具碗筷碰撞的声音,坐在桌旁的人,谁也未发一言。

  窦唯的妹妹回来了,看见哥哥似乎有点儿"出乎意料":"呦,'您'回来了!",然后她转向"躲"在一边儿的我:"'病'好啦?",她冲我做了一个只有我们两会意的胜利表情(我却无心回应),然后又转向窦唯:"哎,你怎么回事呀?!有点儿太过份了吧?""吃饭了吗?"窦唯的妈妈打断了女儿:"给我屋去。别在这儿瞎掺和!小孩子家家的。",她把女儿拽进里屋,关上了门,我们就那么一个坐在床边儿,一个坐在沙发上,沉默着,不知道有多久,夜渐渐深了,里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窦唯扭亮台灯,然后站起来关掉顶灯,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对不起,让你爱上了一个混蛋。"他扳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目光里全是歉意(我又看见了我爱的那个他):"恨我吗?",我看着他,这个让我深深陷入的人,他脸上的每一部分我都是那么的熟悉:饱满的额头(那里面装着的想法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有兴趣"研究"的"课题"),坚挺的鼻梁(我们总是互相夸对方的鼻子长得好看),不知吻过多少次的嘴唇(而且会唱那么好听的歌),会说话的眼睛(他说,那是deep?ocean,一个是大西洋,一个是太平洋。也许,是它们"淹没"了我?)我就那么看着他的脸,仔仔细细,反反复复(这样的注视究竞有过多少次?),我忽然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他的面颊:“你也瘦了!”我又哭了。


  我以为我得到了"大赦",以为这一次的"事件"又算是了结了,同以往的一样。可是,我没想到,这仅仅才是开始。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天下午,他说出门去排练,晚上,他没有回来。这一走又是三天,可是这三天我没有哭,我开始回到歌厅去上班,并且,坚定的等他回来。说起来可笑,那几天我居然想起了Lennon和大野洋子的故事。忘了这故事是谁跟我说的还是我在哪儿看到的了,说Lennon和洋子在一起的时候,也有过几次因为爱上其它的女人而"离家出走",可洋子每次都对他说:去玩儿吧"boy",只是,玩儿"累了"别忘了回家!结果,每次Lennon都回到了她的怀抱。(那几天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怎么那天他出门的时候忘了跟他说那句话了呢?)。虽然忘了出处,可是不管怎么说这也算学为所用了吧?可是洋子实在不好当,偶象的故事既没能给我用之不竭的力量也没有让我支撑多久(他们都说男人是孩子,可在上帝面前,我们谁不是孩子呢?)当第四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慌了。再打电话去那家酒店,她已调换了房间,并且要求前台保密(傻子都该想到这一点。可是恋爱中的女人的愚蠢,想必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二吧),经过一个星期杳无音信的等待,我那勉强"大度"起来的胸怀终于还是撒了气,我再次收拾细软(并且再次信誓旦旦),同他和Lennon一样的"离家出走"了。
我"逃"到了徐薇那儿。那天晚上,向来滴酒不沾的我忽然来了豪情,提议要喝酒(大有一番要与往事干杯的意思)。徐薇拗不过我,又不知道如何开解,只好找出家里剩下的半瓶洋酒,陪着我对饮。虽然是一瓶好酒,可是一个酒盲却根本不可能品出其中滋味,相反,我觉得酒很难喝,让我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次生病,被妈妈连哄带骗着不能不喝的中药(甚至比那还要难以下咽。至少那时候妈妈总不会忘记在药里加糖,而每次喝完药又总会奖励给我一个好吃的水果)。可是,不知所措的我在那一晚却只想把自己灌醉,吞咽那样的苦辣只是为了忘记,哪怕那是暂时,哪怕只在今夜,酒于那晚对我来说就是药,无所适从的我对于它没有过多的要求,只希望能暂解疼痛。可是它也没能帮得了我的忙,尽管我发着狠的往肚子里灌,那一晚喝酒的结果还是完全应了那句古诗:举杯消愁愁更愁。难以抹去,又无法继续,这样的茫然让我在面对一个从一开始就注视着那份感情的多年的好友时,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接着我又把疼痛交给了距离。在"离家出走"的第三天,我辞去了在北京的工作,并和海口一家夜总会签定了为期三个月的合约,然后,匆匆的登上了飞机。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远行,也是我第一次乘坐飞机。清楚的记得,飞机起飞的时候正是黄昏,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穿过燃烧的云霞,而心,就象那被机翼撕扯的云霞一般的淌着血,那一年,因为那份感情,我曾经好几次象那样的离开和回来,而她也同我一样不止一次的为爱而来和离开,现代交通工具带着我们不断的变换着位置,也变换着我们在那份情感中所做的选择,那是一些太难做出的决定,去和来都需要很多的勇气,那是一段"空中飞人时期"。

  蓝天和海风并没有将我的痛楚过滤,椰子树也不能转移我的注意力,引发一些美好的联想或者哪怕一点点的好奇;最糟的是,在那个陌生城市的大街上,依然有他的歌声回荡,而那家夜总会的一个男歌手,更是每晚都必要翻唱他在H乐队时的歌曲。这一切让我觉得无处可逃,而那些曾经让我因他而骄傲的旋律和词句,当我隔着遥远的距离和带着别样的心情再听到时,则都变成一把把利剑,更深的刺伤着我。

  到海口一个星期后,忽然收到了一封信(很大的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快件"),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让我知道那是他寄来的,这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当然是从徐薇那儿得来的地址)。心咚咚的跳着,手也颤抖起来,拆开封口,是几张黑白照片,背景一看就知道是东四那家肯德鸡(那是那时候我们最爱去吃的地方),他一个人坐在桌前,桌上除了一个纸杯外空空如也。他的一只手搭在旁边的空椅背上,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支着下巴,中指和食指夹着烟。照片是从不同角度拍的,但他一直是那样的姿势,一脸的落寞。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这让看着照片的我觉得仿佛正在被他注视。在一张照片的背后,他写了几个字:等你回来一起吃。没法不去拨那些个早已滚瓜烂熟的数字,他正好在家,我们聊了很久,甚至忘记了还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关于那些日子我们都学会了回避。他说他新看了一个电影(名字忘记了),好象是)英国的,是讲一个乐队的主唱和他女朋友的故事的,"那女孩儿,象你。",他从头到尾的讲了那个故事,说到男主角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误杀了女友时,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他醒来后发现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她就倒在洗手间的血泊里,他被警车带走了,多年后,他从狱中出来,已经老了,他发现有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在门口,原来是她,她没有死,被救活了。他们已经几乎认不出对方,她,来接他的新郎。”电话两端的人都哭了,许久,他说,我写了一首新歌,是给你的。他居然就在电话的那端,弹着琴,唱了起来:"你会回来吗?",挂电话的时候他问,我点了点头,然后忽然想起来他没法看见,又急忙答应了一声。"那,会是明天吗?"我沉默了,心里不禁要问:那,你能保证你不会再变吗?可是,我没有再问出那个问题。因为,我已经开始怀疑永远,并且已经知道,有些问题,要他回答是愚蠢的(就象那首歌词:The?answer?my?friend,is?blowng?in?the?wind)。


  那天晚上,那几张照片被我反反复复的看了无数遍,终于还是做出了回去的决定。第二天,我借钱买了一张机票,飞回了北京(那个星期的工资因为违反合约被全部扣掉了)。

那也是一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飞机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飞行,终于抵达北京上空。扩音器里甜美的女声在提醒大家:飞机已经开始下降,请大家系好安全带,收起小桌板。

  我转向窗外,目不转睛的盯着,离地面越来越近了,下面城市的全貌越来越清晰的展现出来,那是我第一次从空中俯视北京———这个养育我长大的地方。处身于其间时从无知觉,甚至常常笑那些外乡人对于北京的"激情";而如今,我竟然也激动起来了(尽管是不一样的原因),虽然只不过离开了九天而已,我却忽然发现:原来我爱这个地方。渐渐可以看清街道和建筑了:长安街,护城河,故宫,国贸(这大概是唯一一个不用任何人讲解说明我就知道太多名字的城市),还有象蚂蚁一样移动着的车和人,一切都透着股亲切劲儿。我开始微笑起来,为这个我的人和魂都与其紧密相连的城市,那一刻里它给了我温暖,并且让我意识到:在这里,值得我思念的不只是他。
年轻大概就是有这样的好处,这样的想法让我忽然间就觉得释怀了许多。大步流星的走下飞机,穿过宽敞明亮的大厅去出租车站的那一路上,自我感觉莫名其妙的就好了起来。尤其是一出门,五月的风恰到好处的迎面而来,不由得就带上墨镜,耍起"范儿"来,是的,我应该是这样的。

  他没在家,门上着锁。怎么还没到中午就出去了?本来还以为他肯定正一个人在家插着门蒙头大睡呢(而我在出租车上已经计划好了要装成是查户口什么的逗他玩儿)。正在失望,忽然发现门缝里塞着一张字条,打开来一看,是给我的:

X:

  也许今天你不会回来的。
  昨天晚上我一直在等电话,想着要是你回来一定要拿着花去接你。虽然这招儿挺老的,可是我也打算豁出去了。何况你那么爱"臭美",说不定又买了好多衣服,大包小包的……要是我举着一束花站在机场的大厅里,你看见了会怎么想?
  也许我应该多花点儿时间去等待。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总是让你哭,有时候真恨自己……
  我在马场(忽然想骑马了)。要是回来了给我打电话:XXX。XXXX?我会立刻回来!!!
  真希望在我奔驰的时候,有人骑着另一匹马追上来告诉我说你来电话了。可是我又在想,我们的再见究竟会是怎样的呢?
  怕你万一回来了没钥匙进来,我把它藏在老地方了。

                           X.
                             即日。


  我又微笑了,这一切都说明他依然在爱着我,我还要什么呢?何况我也无法将他从心里抹去,又为什么不把该忘的都忘了呢?就好好的享受这份相爱的感觉吧,至于明天,谁又能把握呢?又为什么不勇敢的面对呢?


  也许,当年我爱的,正是他的不循规蹈矩,正是他带给我的那种毫无拘绊的纯粹自然的浪漫和激情;也许,正是这一切,让那些青春的日子显得格外的鲜活而难忘,而我的心,那时候又恰恰刚刚扬起帆,正陶醉于风浪?谁说的来着:其实,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是他们,教我们成长。

一个小时以后,当他从五月的明媚中走进来,一脸汗一身土的站在我面前,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没有再问起过她,也不想知道我离开后他们怎么样了,因为,我爱他,而且,相信他也爱我。



  那年夏天,美术馆十字路口东南角一家叫"阿尔弗雷德"的酒吧,是我们常去的地方。那些个夜晚,我们总是跟一大帮朋友成群结伙的去那儿喝酒,有些聪明的甚至在那儿发展了"内线",时不时的能给打来些免费的扎啤,再不就是把这桌的帐记到别的桌上。最好玩儿的是分组打"升级",随意搭配的冲上台去即兴一段儿,或是操着"二把刀"的英文跟各国友人"侃大山"。有一次不知怎么说着说着不对付了,冲冲忽然和一个极高极壮的德国人去了门外单挑。毕竟大家是一个队伍的,感情不一样,一个跟出去的男孩儿一看要动手,怕冲冲吃亏,就赶紧回来叫人,一帮人火急火燎的跟出去,却看见身材本来就瘦小的冲冲手里拎着块儿板儿砖,又是助跑又是跳跃的想拍人家。因为身高相差实在太悬疏,既使这样板儿砖也才打到那个德国佬胸部,而那个德国佬,根本纹丝不动,就站在那儿看着他折腾,一脸的不屑。本来是来帮架的,一看这情景大家伙儿都乐了,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和的摊在了地上。那大概是那年夏天"阿尔弗雷德"最著名的段子了。后来"阿尔弗雷德"的酒水单做了一次调整,数字高的吓人,再加上"内线"接二连三的离开,大家就都不去了。

  玩儿饿了,就去十字路口斜对面的"川味居"吃宵夜,那家饭馆儿是那两年十分著名的一个点儿,火锅好吃得让人上瘾,老板又和这帮人特别投缘。知道这帮人都没什么钱,他老是给打很低的折,没带钱可以欠着,要是知道谁最近没什么演出,就干脆不要了。那时候好多人都快"长"在那儿了,大家还开着玩笑的给自己人凑了副对联儿,上联儿下联儿是一堆人名,横批是"天天来"。那是一个给我印象很深的老板,他似乎特别喜欢音乐,喜欢这帮人,后来他跟这圈儿里很多人都成了朋友,饭馆儿迁址的时候大家都跟着去捧场。他也的确受这帮人影响不浅,有一段儿时间,竟然也留起长发,穿起皮夹克来。所以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摇滚老板"。那年夏天大概是"川味居"最火的一段儿日子了,屋里屋外坐满了人,桌子甚至都摆到了马路对面,而其中一多半儿都是"自己人",还有一些是听说这儿老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人出没借吃饭来看"风景"的。不去"阿尔弗雷德"之后,那儿就变成了我们的"酒吧"。
因为"阿尔弗雷德"的缘故,窦唯一时被勾起了学英文的兴趣。我多少上过几天大学,这方面比他强一点儿,不免有点儿得意。可是在他面前还多少能应付得来,一到那帮老外那儿,就经常听不懂了,而且经常明明是一个很熟的单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让我多少对自己当年的学习态度产生了一丝悔意。于是两个人象模象样的跑去买了套书,在家里叽哩咕噜的学了起来。为了提高效率,我们还制定了一项规定,就是在家里的日常对话会用英文的一定要用英文说,实在不会了才可以说中文。窦唯的妹妹也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进来,这可把窦唯的妈妈烦坏了。不久窦唯又想出了一招儿,就是拿英文歌词学,他说这样记单词肯定印象深刻。我觉得有理,于是我们又翻出那些半懂不懂的英文歌查起字典来。这一下我们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乐趣,就是研究那些歌词,赋予它准确的翻译和揣摸原创者真正的用意。这件工作让我们一起体会了不少无比美好的思维,而至今印象最深的就是翻译"Deep?Ocean"里的"A?Strange?Kind?of?Love"。那首歌的歌词特别长,而当我们终于自认为已经对自己的工作比较满意时,天就要亮了。那首歌我们实在太爱了,正好两个人又都还不困,于是就并肩挤在单人沙发里,分带着一副耳机,用小walkman反复的听它。黎明柔和的光线从沙发后面的窗口进入到我们的小屋,在那样的光线里,桌上随意摊放着的纸笔,唱片,书籍,打火机,甚至那半包Camel……每一样小物件都似乎在聆听,凝神屏息;用按钉钉在对面里屋窗棂上的那些照片上,有我,有他,还有我们,一张张年轻的脸上,笑容是那么灿烂;墙上贴满了海报,那是他从前和现在喜欢过的乐队,个人:Pink?Floyd,The?Doors,Guns&Roses,BonJovi,GeogerMichael,Sting,Prince……直至PeterMurphy。他总是有办法搜罗来这些,每次找回来一张新的,都要登墙上桌的折腾一番,如今,小屋的四处,甚至房顶都被贴满了。慢慢的,因为他的原故,那些也一一成为了我喜欢的。而此刻,大师们的目光就在朦胧的晨色里由四面八方注视着我们,耐人寻味。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离开,我会舍不得的。",他忽然说。"你指什么?","不知道,或许这个家,或许我们,或许这个世界。""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止。"

……后来我离开了;再后来,听说他也搬走了。记得他曾经说:如果有一天离开,一定会舍不得,那是我们的第四个春天。

  那天早晨我哭了,第一次待得好好的就哭了,大概是因为他的那句话吧,我静静的依偎着他,想着他话里的无奈,忽然觉得有些悲凉。


  那年七月,窦唯的妈妈找了个新老伴儿搬走了,他的妹妹也随妈妈去了新家,小院儿里的两间平房成了名符其实的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日子过得很简单,我又回到原来的歌厅去唱歌,他每星期有三个下午排练,其余的时间,我们就一起去寻找属于我们的欢乐。那些日子,我们真象是一对刚开始住家过日子的小夫妻,恩恩爱爱的,手拉着手去采购,商量着下一顿吃什么。我做饭的时候,他准站在旁边,他说特别喜欢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准是个新媳妇。”,“估计你这辈子也练不出我妈那样的手艺了!”有时候他会这么挤兑我,看我不高兴了,又赶紧找补上一句:“不过我对你还是有信心的嘛!”。于是我又被逗笑了。当然他也帮忙,象模象样的在旁边打下手。有一次,他忽然拉住我,很认真的说:“要是我们就做个普通人,一辈子都这样,是不是也挺好的?”让我怎么回答他呢,我知道他那样问,是因为他心里不确定。那时候他好象总是在想那个问题:幸福到底是什么?他老是问我:“要是我不做音乐了,干脆就在胡同口开一家小杂货店,或者,去一个小学当音乐老师。你还会爱我吗?还会觉得和我在一起幸福吗?”“可是,那样我会觉得可惜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想,那时候已经有两家唱片公司在对他新乐队的东西感兴趣,可他却一直拖着不跟人家谈,“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当初选择做音乐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出唱片,被好多人捧着,盯着?那样幸福吗?”,“可你舍得放弃吗?那样你就会觉得幸福了吗?”,“要是有一天我做的音乐一钱不值,再没有人说它们好,你会怎么想?会失望吗?”,“不会的!我相信你!”,“所以说,这是条‘贼船’,上去就很难下来了。”,“连你都这么想:‘不会的!’。的确,我是舍不得放弃,我已经‘中毒’太深了。可是我却觉得,我的幸福也都被它毁了。我不知道我在对谁负责?谁又能对我负责?”“说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一个男人,至少他应该能确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爱他的。可是,我却不能确定你爱的是我还是音乐。如果那天,我只是台下的一个听者,你还会注意到我吗?”,“你怎么会这么想?做音乐的多了,我怎么没爱上别人?”,我有点儿生气了,“对,我是在那一刻爱上你的。可是,那是因为在那一刻我发现你就是我要找的那种男人!这有什么不对吗?”,“可是,在那一刻还是有它存在,而不只是我。是它为我蒙上了一层面纱,才让你没有看清真正的我。真正的我是不可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真的生气了,“你是在说服我离开吗?可是,不是我自己要回来的!”,他握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别生气。
相信我,我说这些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爱上一个做音乐的男人是危险的,因为我们会把生活当成音乐,而音乐,是让人难以平静的。所以我说,它毁了我的幸福。”,他停了一会儿,松开我的手,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个极圆极大的烟圈儿,我们就那样静静的一起看着那个圆渐渐模糊,飘散,融入空气里,“有时候我觉得,当初也许不该让你也做这一行,我不该把你也拉下水,我总觉得,是我把你的幸福毁了,它把我们的幸福都毁了。”,“可是,我觉得很幸福,有你,有音乐。我只想要这些,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是吗?不后悔?”,“为什么要后悔?我从来不后悔!”“有一天,你会想起这些的。你会再想起我们说过的这些话……你也许会恨我的”,“不会的!那是我自己的决定,与别人无关。”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烟雾,他低着头,显得若有所思。然后,他忽然把剩下的一段儿烟掐了:“好!那让我们试试,看看能不能创造奇迹!”,“什么奇迹?”,“得到幸福啊!”这样类似的谈话在那一段时间总是在重复,有时候,他似乎想通了,很坚定的样子;有时候,他却好久好久的呆愣在那儿,不发一言。我能感觉到他的变化,从前那个充满自信,从不犹疑的他变得疑虑重重,起伏难定,我有点儿担心。

  他忽然热衷于研究星座,血型什么的了,那是他一向不屑的,可是现在,他却翻出我从前买过的几本书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这就是天枰座的我必须承受的痛苦!是我心里的那杆秤在作怪!”有时候他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知道为什么你比我坚定了。你们这个星座的人,一旦做出了选择是不会后悔的。”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他那次去香港回来,曾经送给我一个很特别的日记薄,厚得象《百年孤独》,白色的封皮上,用占据整面的黑字写着:LOVE?IS?THE?OCEAN。记得在把它给我的时候他说:这是我们两的,两个人的日记。果真,后来他会隔三差五的在我的日记后面写下一段儿他的想法,还有些时候,他会在里面画一些奇怪的符号或者很有趣的漫画。他的漫画总是购思奇特,有一幅最有趣的,名字叫:Punk与Metal的大战。那是一组连环画,开始是一个Punk在厕所蹲坑儿,有一块儿板儿砖从窗外飞进来,Punk急忙提上裤子往外跑,出去一看,一帮Metal抄着家伙儿正在那儿堵他,Punk勇敢的冲了上去,正在寡不敌众,一帮Punk赶来了,于是,Punk与Metal混战起来,那本“书”已经“写”了一半儿了,现在,他又在中间那几页白纸上抄下他从那些书里查到的关于我们各自星座血型的解析;还有一页,他并列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一计算了我们各自的天格地格人格总格,并在后边一一记录了同样是从书里查来的对于那些数字的解析。最后,他写了一句话:名字里面有秘密!那本“书”没有写完,在我决定彻底忘记的时候,因为舍不得烧掉它,就把它收进抽屉深处并且开始了一本新日记。那时候我已经决定开始一份新的感情,那是后来的他送给我的。很奇怪,他和他的字体很象,他在那个本子的开头写着:New?Day2?to?NewWay2?我再一次被感动了(也许你会觉得我碰到的男人有些相象吧)。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翻起它,因为已经决定了要开始新的生活,不想再回忆。我做到了。几年以后,很偶然的又翻出它,我才忽然发现原来他曾经在那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上写了一段儿话:

  ?当你写到这一页,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去填满;

  ?如果在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我想告诉你:爱已成歌。
那段话的后面既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写的。而且,他把那页纸和前一页的边角用浆糊很细心的粘上了,不留心是很难发现的。那段话给我们的故事划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我庆幸我没有烧掉它。从那以后,我决定不再做任何类似的蠢事:我们可以毁掉那些与记忆有关的物件,可是,我们能抹去从前的故事吗?那样的逃避是不是有点儿自欺欺人呢?何况,又有什么可逃避的呢?我们曾经一起体验过那么多真真实实时的欢乐,的确,日记也许应该是绝对私人空间的,可是说实话,我觉得他当年的想法不错。只是真正做到这一点,太难了!那时候我们都太天真了,老以为我们能创造奇迹,可是我们的确努力过,也相信过。那个本子就是证据。而曾经的天真和努力,大概就是那些日子值得去记录的原因吧。

没人管了,自由了,一切也就都由着性子来了。窦唯的妈妈在的时候我们至少还会起来吃午饭,现在这一日三餐不仅缩减为"一日两餐",并且都改在了晚上:晚饭和宵夜。这样的习惯对于我从那时候起就一直延续至今。特殊情况除外,宵夜一般是由我负责打包的。
  每天快下班的时候我都会往家里打一个电话,问好他想吃什么,然后去打包。那天也同往常一样。电话占线,我等了几分钟,再打过去,还是占线。已经下班了,大家都在等着用化妆间里的电话,我就直接去了歌厅对面的小饭馆儿,随便点了点儿平时两个人都爱吃的东西,然后一边儿等着打包一边儿霸着柜台上的电话继续往家里拨,饭菜都装好了,临出门的时候最后又拨了一次,居然始终在占线。奇怪,这么晚了,在跟谁"煲粥"啊?他打电话几乎都是速战速决的,何况知道这时候我会打电话回来??
  拎着一包饭菜赶回家,推开门一看,他依然抱着电话。"跟谁聊呢?这么久!我!","嘘——",夜已经很静了,我说话的声音有点儿大,他急忙示意我小声点儿,又对电话里说:"她回来了。对不起,请等一下。"他站起来接过我手里的饭菜放下,然后拉住我:"小声点儿,别吵着邻居!来,先坐。","谁呀?干吗那么神神秘秘的?!",他的神情举动有点儿反常,我又开始有了那种不祥的预感。我依旧没有放低嗓门:"跟谁聊呢?这么久?你知不知道人家一直在打电话?!我都快急死了!",他看着我,眼神忽然变得很怜惜。他抬起手似乎要去捋我的头发,我歪了一下头,闪开了:"是谁?",他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象是做了决定:"是她,王菲!"怎么又是她?那件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以为已经过去了(也宁愿这样相信),象从前的那些一样。我一时间忽然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心在不断的下沉,他拿起电话:"喂?你还在吗?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们不能再聊了!我想我已经都说清楚了。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你觉得呢?我们在一起很久了。说实话,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真的,我不想骗你,这不是第一次!每一次我们分开,我都会觉得很想她,很不放心她,然后我就又得花好大的力气再把她找回来。你觉得这是爱吗?",我坐下了,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只能说对不起了!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真的!你会碰到一个比我好得多得多的男人,对不起!其实,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那,我只能说非常遗憾了。","谢谢!再见!"他挂掉电话,盯着它出了一会儿神,"有时候我觉得电话是个讨厌的东西,它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困扰。"他转向我:"她说祝福我们!她不会再打搅了。","谢谢!"我完全出自机械反应的答了一句,根本没过脑子,也没想想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她。"都听见了?这回该放心了吧?""我想其实我最应该说对不起的是你,真的,对不起,总是让你哭。",我看着他,依旧不知该说什么好,"别恨她。",他继续说:"你们都没错,是我不好。","我没有!我根本不恨她!"说实话那句话是违心的,那样说只是出于争强好胜罢了。那时候我恨她,特别恨,恨所有"入侵"过我的生活的她,因为爱他而恨她们,因为没有办法恨他。那会儿我很片面,完全不能够体会他人的心情,也看了太多纯情得一塌糊涂的爱情故事了。"还相信我吗?",我看着他,点了点头。但愿吧!我心想。
他苦笑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看,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被相信的人了!"他又转向电话的方向,再次面对我的时候,他忽然显得很郑重:"知道你身上最可爱的东西是什么吗?"我不解的看着他,"相信!",他说:"你相信人,也相信美好的存在!这让我觉得自卑,也觉得自己很丑陋。"他又抬起手来去捋我的头发,这一回我没有拒绝。那曾是我最喜欢的,他的手指总是那样轻柔的和着发丝掠过脸颊,滑到头发的尽头,落到空气里,留给我一些久久不会散去的温暖。而这一回,不知怎么的,我却在想,那样的温暖究竟还能留驻多久?"还记得你那次烫头回来吗?"他的思维经常是跳跃的。怎么会不记得呢?有一次我陪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去做头发,忽然突发奇想的想改变形象,就势就在那儿把头发烫了。那是那一年最流行的发型,叫做"麦穗儿",挺贵的,花了我好几百块钱。我自己觉得挺好玩儿的,女朋友也说好看死了。于是我美滋滋的回家了,以为他会喜欢。没想到一到家,大气儿还没喘一口就被他不容分说的拉到胡同口的发廊,硬是逼着我把头发再拉直了。"你今天不把头发还原了咱俩就吹!",他当时这样威胁我,临了还给我下了一条禁令:以后不许再烫头!想不通他凭什么那样霸道,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拗过他,我却为那些钱心疼了好几天:不是神经病吗?一个下午一会儿烫一会儿拉的,花钱不算,我的头皮都快被拽木了。再说,有那么目不忍睹吗?我才不信有那么难看呢。"现在想通了吗?",我笑了,"别瞎赶时髦儿,你要了解自己美在哪儿!",我学着他的口气,"你没赶过时髦儿吗?风衣都快拖地了,牛仔裤一定要弄破了。","那得有选择!懂吗?学着点儿吧!",他也笑了,只是一瞬间,然后,他的笑容象是忽然被什么折断了:"知道吗?我会永远记得你现在的样子"。
  第二天,他一起床就去排练了,说好了等他排完练一起出去吃晚饭。家里静悄悄的,我舒舒服服的歪在床上,抱着本《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整个下午基本上就是抹着眼泪渡过的,光线渐渐暗得看不清字了,我意尤未尽的从那煽情不已的故事里跳出来,合上书,想起来肚子饿了。他怎么还没回来?顺手拿过床头上的小闹钟,都快七点半了!真够没谱的,我九点还得上班儿呢!再晚就来不及去吃饭了。应该已经排完练了呀?往排练场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大概已经在路上了。我扭亮台灯,换好出门的衣服,继续一边看书一边等他,一直到快九点了,既没他的人影儿,也没电话。又出什么事儿了?!又会是什么事儿呢?眼看就要迟到了,我来不及细想,匆匆从冰箱里取出两片面包,抹了点儿花生酱,就出门了。
  整个晚上都是魂不守舍的。下班回到家,他依然踪影皆无。我觉得自己简直就快崩溃了,这样一会儿上天堂一会儿入地狱的日子,这个一会儿带我上天堂一会儿让我入地狱的人,叫我如何解脱呢?整整一天只吃了两片面包,却根本不觉得饿,我想自己大概快成神仙了。打电话给所有认识的朋友,到处都找不到他,没办法了,只好坐在那儿胡思乱想,我甚至都觉得他当初死活不肯再买一个BB机也是有预谋的了。那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大概累了,就那么靠在沙发上晕晕糊糊的睡着了。电话铃好象响了很多遍,我却一直都不能搞清那到底是闹钟还是什么别的声音,我觉得疲倦极了,脑子里也乱极了。睁开眼睛想了半天,才忽然反应过来那也许是他。急忙抓起听筒:"是你吗?","是我!",心里那一块石头一下子就落了一半儿,"你在哪儿?"根本不想再问更多,我只是希望他能回来,让我可以看见,哪怕不是今晚。"我在她这儿。她今天飞过来了,下午去排练场了。"这我想到过了,并不是没有预感。还能说什么呢?这是我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如今它真的又发生了。手握着听筒,一言不发,我在等他说今晚不回来了。"你相信我吗?怎么不说话?",我依旧一言不发。"听我说,她很伤心,我只是在安慰她,真的。你要相信我!小杰陪我一起来的,他一直在这儿,是我不让他走的。"我又开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那一刻我唯一想说的就是:感谢上帝!"那你回来吗?","回来!马上回来!等着我!"。
挂断电话,我就冲出去了,我要去胡同口等他,我觉得已经无法再安安静静的待在屋子里了。出了门我才发现下雨了。可是那并不能让我犹豫,那一刻雨反而是我想要的,我心里的热情,似乎正需要痛快淋漓的去淋一场雨,夜已经很深了,雨中的街道空无一人,我向远处张望着。终于,我看见他了,那一定是他,正骑着他那辆心爱的赛车,迅速的穿过雨雾。我开始向他挥手,他发现了我,明显的加快了速度。接下来的镜头象极了电影画面,他扔下车,两个湿透了的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相信我吗?",他问,我拼命的点头。"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拉住我的手,我就跟着他在雨中的街道上奔跑起来。我们的目的地是护城河边儿了。好久没再去那儿了,没想到再来是雨中,而且是这样的一个夜晚。"记得那首歌吗?'Make?Love?In?The?Rain'?"他脱下T恤,铺在草地上。这一生,我真的体会到了那种感觉:Make?Love?In?The?Rain。

当我站在今天,回首那个遥远的雨夜,我惊喜的发现:岁月的尘埃并不能覆盖存留于我生命中的晶莹。尽管,那些日子已经走过,而我也早已明白,一瞬间的坚定并非永恒。我依然感激生命于我的馈赠,那个雨夜将永不消逝。?
在曾经的岁月里,爱情无疑曾是绽放于我们心中最神圣的花朵,可是那时候我们并不了解,那只是天与地相互赠与时拆开礼物一瞬间的惊喜,那只是转瞬既逝的雨之花。于是,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慌乱,并且那样天真而徒劳的抗争着,以为能守住它,其实我们只是害怕面对真相罢了!相信对他而言也是如此。?

  九月,我和窦唯分别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作梦乐队应邀赴深圳参加摇滚音乐节;我则碰到了一个难得的“肥活儿”(指出场费较高。当然那是相对于我们这一级别的歌手而言,和那些真正的“大腕儿”是没法比的),跟随某支伴奏乐队及若干歌手去了福建的石师。那一次非常巧,两个人的出发日期居然是同一天,临行前我们约好了,确定住处以后都把各自的电话号码告知回来看家的妹妹,以保持联系。?
  一直到他返回北京,我没有得到那个号码。打了很多次电话回去问,妹妹都说他没有打电话回来,她说她也在奇怪,这让我不得不想起,他离她的城市很近,那样的猜测一经产生就似乎再也不肯离去,任何排它的可能性都显得漏洞百出和证据不足。与生俱来的预知能力告诉我有事情发生,可是,另一个我却又在拼命的拒绝接受自己的判断:不可能!不可能!我这样不停的对自己说着,象一个溺水涉临绝望的人无助的试图捉住一根本来也是在水面上飘浮的根本不足以救命的稻草,我当然也找到了那根稻草,那是他在那个雨夜里对我说过的话,就这样在内心的极度惶惑不安中度过了他远在深圳的几天,那几天的我流着眼泪追忆了我们曾经的一切,那些在那时的回忆中尚不能微笑面对的被那几天的情绪渲染成肢离破碎的过往,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在无法确知真相的时间里,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也只剩下了再次祈求上苍和等待答案,就仿佛命运的再一次宣判。?
  终于熬到他返程的那天了。那天从睁开眼睛那一瞬间起,我就一直在围着床头柜上的电话打转:拿起来,放下,离开,回来,再拿起来,再放下,同屋的女孩儿跑去别的房间打麻将了,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继续跟电话叫劲:从各个角度审视它;对着窗外的街景或者飞快的调换着电视频道;把脸埋进枕头里,抗不了一会儿,又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重复从前的动作,然后再离开,再回来,也有几次,象是下了决心,拨了一两个号码(甚至有一次明明已经拨完了那全部的八个数字),却又飞快的挂断了,我似乎从未曾那样胆怯过,而且,仅仅是为了一个电话,一个打给他的电话,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害怕,怕听到害怕听的话,我大概已经意识到:那个电话不会带给我另一个答案。
  就那么干耗着,整个下午过去了,晚上的演出结束了,宵夜吃完了,直到同屋睡下了,实在耗不下去了,我终于明白,那始终是我不能不面对的。一个人躲进洗手间,关好门,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一一按下那些按键,嘟——铃声只响了一下电话就被接听了,速度之快让人有些意外,似乎对方正守在它旁边等待。“喂?”,对方没有反应,“喂?能听见吗?”,对方仍不回答,“喂?说话呀?!”,还是没有声音,线路清晰极了,稍做迟疑后我判断出是对方不肯说话,我知道,那一定是他:“我知道是你,干吗不说话?”“喂?说话呀?”他依旧不肯言语,我也随即陷入沉默,那几分钟分外漫长,电话那边的他在想些什么只有上帝知道,那样的沉默其实不言而喻,我却仍不死心,执拗的等待着,许久,我听见他说:“姜昕,我,对不起,对不起。”,“又怎么了?”,“说话呀!”,“你什么意思?!到底怎么回事儿?!”谁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我一下子暴燥起来,象个傻瓜一样歇斯底里的追问着“她去了,我又。”,“哐!”的一声,我挂断了电话,跌坐到马桶盖上,呆愣了两秒钟,我把脸埋进臂弯,伤心欲绝的哭了起来,记不清那样哭了多久,哭得累了,又拿起听筒开始拨号,这一次我一直不肯挂断电话,可是又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哭,不停的在问:为什么?!为什么?!也不知道是在问他还是问我自己?;电话那边似乎同我一样茫然,也只知道说那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说着说着他也哭了,我听见他哽咽着说:我觉得我已经想好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要不你回来吧,快点儿回来,以后你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儿看着我,那样我就不会犯错了,他那样说反而让我哭得更厉害了。
也许他不该对我说那番话的。可是我还是不会怪他,永远都不会!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确是那样想的,那些话成了我最后的救命稻草。第二天,我又一次违反合约,不管不顾的飞回了北京,为了抢救我的爱情!相信爱的年龄,又怎么可能冷静深想呢!

  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忘了给我买礼物:一条磨得发白的Levi’s牛仔裤,我最爱的牌子,最爱的款式(501),最爱的颜色。他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里便把它拿了出来,那之前,它正平整的躺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这样奇怪的习惯。我总是取笑他说这种储物方式象个农民。他给我的那些小礼物几乎都是从这个地方“变”出来的)。那是我拥有的第一条真正的Levi’s(那以前都是在雅宝路和秀水街买的假货),它的质地确实坚固,事隔多年,它几乎依旧完好无损,并且始终是我衣橱里的至爱(没办法,我实在是太喜欢Levi’s的这一款了)。还是会经常穿它,最初不免有些感伤,后来,渐渐从容面对了,可是,不经意想到它的从前时,还是会自然而然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木纳,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什么更耐久些?
  记得回去的当天晚上,穿着它一起出门去吃晚饭,一路上,他不停的歪过头来打量,嘴里还不停的夸着:好看!我勉强的笑着,心里想着:他还是爱我的,我以为,我能坚持下去,我以为,我们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却没有想到,那竟是我们“同居时代”的最后一顿晚餐。

在这一章开始之前,我必须先对大家说一声:抱歉!总是不能及时保证连载的进行,浪费了大家的时间,也让真正关注这篇东西的朋友们失望了,实在对不起!!!并且,感谢大家给予我的无论是有关我的文字,唱片亦或我本人的所有认同,鼓励,支持,见议,督促,怪责以及等待。
  单就连载本身,在这里我也想对大家做一些解释和交待:《长发飞扬的日子》的写作动机和动笔时间在文章开头我就交待过了。最初完成于九九年冬天,大约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用的是第三人称(那时侯文中的"我"是"她"——林青。而我是作为"上帝"俯视全局的),并未统计字数,也未做任何发表打算,仅只出于自娱而已。2000年夏天,《摩登天空》跟我约稿,要我写一下自己那段儿时间的动态,于是我写了一篇四五千字的东西,名字叫《BLOOD?FLOWER》--THE?CURE当年最新专辑的名字,那阵儿我真为它沉醉和止步。跟我约稿的女孩儿很喜欢那篇文章,就拿给周围的朋友看,于是又有了网蛙的这次约稿。他们说希望要一个更长篇幅一些的东西,于是我给他们看了这个,他们觉得不错,就那么签定了合约。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说句实话,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决定发表此篇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那段儿时间我已经快交不起房租了。虽然稿费有限,静下心来回头再看时我对自己的那篇东西也并不满意,但在那些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实际性问题面前,我一时也的确别无良策。坚持需要条件:首先得活着,然后才能创造,这个道理很简单。也许你们觉得我说的有些严重了,可我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再去跟父母伸手吧?何况,我也不能再让他们为我担心。。。当然,关于发表此篇的目的性有着种种猜测,这是我当初就曾预料到并且为此犹豫过的,但是,最终我打消了这层顾虑,因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到底在写什么,懂得的人自然明白,所以,我也无须浪费笔墨。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Second?Job。因为是连载,我本以为会很轻松,会有大把的时间推敲改动,没想到,事情一进行起来,就满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毕竟,这对我来说,也是第一次。而且,由于此篇的写作时间和发表时间有些间隔,而那些日子又正好是我个人观点发生极大转变的时期,再加上我决定改用第一人称,亦既"上帝"归回"凡间",我进入"我",所以,其实你们现在看到的和我当初写的已经越来越没有关系了。
  其实我几乎是在重新写作,现在我开始敬佩那些写专栏的作家了,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坐在家里挣钱,也并不是我曾经想象的那么"滋润"的一件事儿!有感而发并不难,而一旦变成了"工作",那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这样的写作需要静心,耐心和恒心,这些对于我是并不容易做到的。当然,这不是理由。另外,网蛙对外约稿制度的变动,我个人专辑的录制以及新专辑面市必须配合的宣传也的确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些方面,请多多见谅;事实上,我的唱片制作人也在埋怨我,因为从他的角度上看我这属于不专心于"本职工作"。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也只能请他保留意见,因为对于我个人来说两方面同等重要。这样的写作反而给了我晴朗,这是他很难了解的,何况,还有你们。真爱那样的时刻,在静谧一人的夜里,打开留言箱,体会那些未曾谋面的温暖,我知道,这样的情感,很珍贵。说实话,你们喜欢看它,这是我当初根本没有想到的;当然,也有骂的,而网络的优点正是在于它给予我们的自由天地,所以,我依然会尊重所有从此经过的脚步,并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何况,我也从未曾奢望过让所有的人了解和喜欢,所以我想,我尽管做我的。很难想象,这不多的稿费居然帮我维持了一年的房租和电话费,而这有生以来最拮据的一年,我就这么"抗"过来了。或许可以这么说:《长发飞扬的日子》造就了《五月》。这当然不仅止是钱的问题,那其中的牵绊,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可是我还是得承认,无论哪一份工作,我都实在太欠缺努力了。
我这个人有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干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天塌下来都没用。

  此刻,我正坐在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班机上,或许这一回我是真的有些过份了:唱片正赶上宣传期,这一期的连载也没写,我却又将一切抛之脑后,跑去参加欧洲每年一度的电子音乐节。当然我也不是没有心里不安,在去的飞机上我也跟别人借来了手提电脑,坐在那儿憋了半天,可是没办法,一想到那连续三天三夜一百万人的超级大Party,再加上即将首次踏上欧洲土地的新鲜感,我就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到最后我也只好关掉电源自己在心里跟你们说一声:Sorry了!尽管你们听不到。
  欧洲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可是当我真正站在那片土地上,我却最终意识到那儿的美丽与我无关。不知道那些拼着命非要移民的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的感觉是我始终都只是个过客,仅仅路过,感受而已。即便是那三天三夜,充满了我爱的事物:音乐,跳舞,笑容,热情。
  可是,我还是会想北京。对于我来说,我爱的那些人不在,这样的欢乐是不完全的。总想打电话回来,想和他们分享,可是,电话费太贵了,也只好悠着。那一切的确恍如梦境,就象本次音乐节的标题:STREET?PARADE--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所有的商店都关门,所有的人都停止工作,整整一百万人,来自欧洲乃至世界各个角落爱好电子音乐的年轻人,充满了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整个城市布满了音箱: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园,街道两边,再加上绕城的几十辆巨型卡车。音乐阵天响,到处都是奇装异服,所有的人只做同一件事情: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起舞,从白天到夜晚,然后,再迎来新的一天。街边到处都是帐蓬,不管搭乘什么样的交通工具,所有到这儿来的人都只为了一个目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那些阳光下和星空下根本无法数清的灿烂面庞啊,所有的人都兴奋得成了孩子。苏黎世更是全城出动,老头儿老太太坐在沿街的阳台上,穿着鲜艳,对经过的每一个人挥手;小女孩儿骑在爸爸的肩头上;小男孩儿拿着滋水枪四处乱跑,对发现的每一个漂亮阿姨发射。那样的场景是我用语言描述不完的。本次音乐节是第十届,每年轮换不同的城市,听说这十年不管在哪儿每次那几天的天气都好得不得了。他们说那是因为这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天堂是什么样我们都只能想象,可是我想那大概也不过如此吧!在一瞬间里我再一次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就象以前很多次曾经希望过一样。当然我知道,Party会结束!不过幸好如此,否则,我也会有太多遗憾,因为,这样的欢乐不完全。真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儿,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有生之年能看见,真希望不久的将来北京也能有这样的日子,希望在那样的日子里我们在北京的某一条街道上碰到,踩着同样的节奏,兴奋的喊着对方的名字,彼此拥抱问好。

  其实我能去,全是因为我的一个哥哥,当然这个是认的哥哥。在我的生活里的确有这么几个哥哥,不仅如此,我还有一个姐姐。他们给我的爱和关心是不亚于亲生的,而且,他们都是影响我很深的人。从他们那儿,我学会了去爱我的朋友和那些把我当作姐姐的弟弟,妹妹。这是我另外的一个家园,是生活给我的宽厚的情感。他是这次活动北京队的策划和组织者。去年,本来想跟他去丹麦参加另一个音乐节的,因为正好赶上录音,再加上手头实在太紧,就没成行。后来他回来后跟我说:明年无论如何都得带你去!在躺在湖边的草地上做片刻休息的时候,我对他说:我知道了,为什么此刻我们没有痛苦,因为所有的人都相爱,而且爱得不狭隘,这才是正确的爱!他说:这就是我们来的原因。"爱"是这个音乐节永远的主题。快乐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可是我们得知道怎么得到它!
  好了,现在我回来了,就坐在回来的飞机上,Party结束了,也跟美丽的欧洲说过了再见。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罗嗦了太多题外话,可是,我真的觉得你们该跟我分享,而且,这跟我的故事并不是没有关系,因为,"爱"也是《长发飞扬的日子》的主题,因为是"爱",让我们成长!
别着急,现在距离飞机降落北京机场还有整整十个小时的时间,让我们慢慢继续。

  是窗外的天空带我返回那些日子的。每次坐飞机我都会特意要求一个靠窗的位子,为的就是:望天。我看过各种各样的天空:晴朗的,阴霾的,燃烧的,平静的。看着那片天空的我也有过各种各样的表情:仅仅是呆呆看着的,若有所思的,感伤的,陶醉的。这个习惯就是那时侯开始的,第一次离开他坐飞机去海南,恰好得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然后,我就被那窗外的天空征服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早已经不是那个因为爱情离家出走的小女孩儿,可是,这个习惯却延续至今。我依旧百看不厌,因为,机窗内的脸和思维在改变,而机窗外的天空,也绝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那总会让枯坐在那儿等待到达目的地的时间过得很快,而且,那总能带给我灵感和让我变得安静--在博大的天空面前,我们的那些小情绪,小躁动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我们是人,不可能没有情绪,而谁又敢肯定,天空的那些变幻,就不是因为心情呢?现在的我做那样的选择已经几乎纯粹是为了欣赏天空了,而那时侯,之所以那样要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时侯我太爱哭。所以我需要一个靠窗的位子,因为那样就可以假装成欣赏天空而不被人发现。就在那次回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就曾坐在这样一个位子上面对着窗外的云海哭得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尽管窗外已是黄昏,我却还是得装做很酷的带着墨镜。我又在飞向福建的那个小城,尽管在前一天回来的时候我还决定从此一定要坚守下去,再也不离开。
  昨天,也就是那次回去的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发现他在跟电话较劲:摘下来,挂上,又拿下来,再挂上。他是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做这些的,可是还是没能逃过"细心"的我"雪亮"的眼睛,没办法,爱着一个男人的女人每一个都是"福尔摩斯"。那天午饭前我们就起来了,因为他的姥姥和妹妹来了,姥姥很少来,所以我们两个懒蛋也就不好意思赖床了。没想到我也这么快就回来了,妹妹似乎很高兴,围着我问这问那,我也就没法儿问他。可是他到底在干吗呢?我一边儿心不在焉的应付着妹妹(不是故意的,是实在没发儿集中),一边儿琢磨着:很明显,他在矛盾该不该接一个电话。不会又是她吧?我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了。姥姥端着个盆儿进来了,一边用筷子绞着馅儿,一边吩咐着:"去把擀面杖什么的都拿过来,在这屋包吧,地方大点儿!",看来是要动大工程了,我和妹妹不敢怠慢,忙各就各位。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外屋了,还有,我的心--不知道这会儿电话是挂着呢还是又摘下来了。"你也帮点儿忙,去把锅坐上,看着点儿火!",他姥姥一边儿麻利的捏着饺子一边儿冲外屋说:"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个大闲人儿似的!还真把自己当成个星儿了?",竹门帘儿"唰"的一响,他去厨房了。其实他平常不是那样的,姥姥一年也来不了两,三趟,不知道。这里边有事儿,只有我能感觉到。
  饺子刚上桌儿,还没吃两口,电话响了(不知道这一回他是什么时候挂好的,端饺子从外屋经过的时候我注意到听筒还斜搭在一边儿。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他的反应异常的快,象是怕电话被人抢先接了,很快他又出现在里屋门口:"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我知道他那是跟我说的,我一边装做平静的继续吃饺子,一边冲他点了点头,在我们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他停留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躲开了。他的确很快就回来了,可是他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而他身后,却多了一个她。
  那顿饭没有进行下去,姥姥一气之下摔了筷子,对妹妹说:"咱们走!",临到门口还撂下一句:就看不了这个,什么乱七八糟的!妹妹绝对是被弄懵了,她匆匆站起来,瞟了一眼哥哥,又看了看她,然后对我说:"有事儿打电话!",就急忙去追已经出门的姥姥了。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那突如其来的情形似乎加重了空气里的湿度。那是很奇怪的一天:三个人居然坐在一张桌上吃饭,然后,在一个屋檐下相安无事的处到深夜。当然,我们之间很少对话,可是我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可能平静。那时侯我还不知道顾城,后来看了他的故事,忽然发现:对于爱,他心中的理想境地似乎和他有些想象。当然他不是他,我们也不是她们。可是那还是让我想起了那个曾经的黄昏,记得他曾象是对两个女孩儿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过那样混乱的一些话。那番话很长,具体的措辞我已记不太清了,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直想说的话,我知道也许我这么想太自私了,可是今天,我还是想把我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不管你们会怎么想。我知道你们爱我,我也爱你们,可是,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有矛盾。你们希望从我这里得到的我都可以给你们,所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让自己痛苦。这些话我一直不敢说,一直放在心里,因为我也在自问:这样想是正常的吗?是正确的吗?我也不是没有推翻过自己,并且强迫自己做出选择,可是那之后我又总会良心不安。我真的觉得,如果是因为爱的缘故,那么做任何一种选择都是错误的。记得那番话之后他分别去拉我和她的手,当时我背靠着墙坐在床上,她坐在沙发上,而他就坐在那之间的椅子上。我们都没有拒绝,很奇怪,象是被定住了。他又继续说了些什么,我和她始终都没有插话,后来,他也就不再说了。
三个人就那样陷在沉默里。我和她只有过一次对话,那是在他去厕所的时候,那天我们都喝了太多的水,尽管很少说话,大概是因为闷吧。而我,他和她,也一直都无比周到的在给对方的杯子里加水。她问我:“你觉得他爱你吗?”我说:“如果不爱为什么在一起?”,她说:"可是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很喜欢顾城的诗,真觉得可惜,如果他不死,还会带给我们多少感动!可是,也许对于他来说,那是美的极至吧!可是,在爱情里的人是很难做到不自私的,即便是顾城,曾经那样的远离尘事,可他的死,还是自私的。幸运的是我们的爱情没有酿造那样的悲剧,幸好如此,很多年以后我们才能够再坐在一起,笑谈从前。就在今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早晨,我们偶然的坐在"永和豆浆"一起吃早点,偶然的又谈起那段往事,我说:还记得吗?你那个无比美好的理想。可是为什么在我告诉你我已经爱上另一个男人的时候,你又掐着我的脖子把我堵在墙角里了?还说女人真狠!还得承认你是自私的吧?他正在把一根儿油条往嘴里塞,听到这个"噗嗤"一声笑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把头转向了窗外灰蒙蒙的街市:"怎么不记得?那依旧是我的理想。可是。",他把头转了回来:"太难实现了!",他很夸张的感叹了一声,然后一张嘴,极其凶狠的咬掉了一大口油条。
  不是觉得那样的"理想"不美,也不是觉得他当年的那些话没有道理。只是"爱"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道太难的题!更何况,当初。
  后来,夜渐渐深了,她说她累了,要去酒店了。他说他得去送她。我没有阻拦,因为,我也累了。那天晚上他还是没回来,可我还是等了。第二天,他打电话回来,说:"对不起,",我说:"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她吗?",他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饷,然后说:"爱。",我说:"那你还是做一个选择吧!你的理想太高了。"
  他说:"她也是这么说的。",他又沉默了半饷,然后说:"那,我想,她吧,对不起。",我挂断了电话。那天晚上,我去徐薇那儿过了一夜,然后,就离开了。

从福建回来,已经快要进入十月,那是串儿红和菊花泛滥的季节,街上到处都是用盆载拼出的类似“庆祝国庆”字样的图案。印象里那一年北京的秋色出奇的好,人人脸上似乎都神采飞扬,惟独我的心情却那么黯淡。出租车进入市区,一时不禁有些茫然,不知究竟该去向哪里: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又闪现在脑海,那熟悉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是,那大概已经不是我的家了吧。父母家也是不能回的,那正是最不肯让自己的心境被父母洞悉的时期,让我怎么在他们面前装成没事儿人的样子?想来想去还是去了徐薇那儿。

  徐薇终于如愿以偿,以商务考察的名义顺利拿到了美国签证,几天以后就要远涉重洋了。当然她根本不会去做什么商务考察,那只是实现“绿卡”之梦的第一步罢了,用她的话说:不达到目的是不会轻易回来的。她的大她二十岁的美国老板为她一手操办了此事,并且安排好了她在美国的住处和之后的一切,那时侯她已经成了他的“小妾”——关于这一点徐薇自有论断:你以为我爱他呀?可能吗!可他能让我过上我想要的生活,何况,他也的确对我很够意思,这就够了。年轻就是我的资本,我才不会白白消耗它,我要趁着这时候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有一天我会离开他的,其实他心里也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我们这是充满人情味儿的相互利用的关系,懂吗?我自然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并不赞同,可人各有志,哪怕是情同手足的密友。况且,我不是也一样吗?一直以来,在徐薇眼里我都是“病得可以”,“傻得够呛”,我不依然是我行我素?而如今,我的生活是这样的一团糟,却还是听不进去她的那一套。想起来那几天肯定挺难为徐薇的,本来心里正得意呢,身边儿却偏偏一直跟着这么个“闷葫芦”,也不好意思太过流露什么。
  她大概很想和我畅谈一番今后的生活,却迫不得已的要来迁就我的情绪,当然,那并不是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我早就说过了,跟他们混什么呀?瞎耽误工夫!你就是不听我的。”,“现在怎么样?说分就分了,什么也没落着吧?告诉你,他什么也不能给你,只能给你一样东西,那就是——受刺激!好好想想吧,就是这么回事儿,真的,我早就看明白了!从你们一开始我就知道,没什么好结果,别看我没跟这种人谈过恋爱。”“行了,别伤心了,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想什么呀?”“我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儿,幸亏还没耽误太多时间。你想想,要是等你变成个老太太他再跟你分手,那你可就真惨了!”,“反正你也爱过了,也没什么后悔的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替自己想想。”“唉,对了,Jeremy还没有女朋友呢,他还老是提你,我看还是挺有戏的,这事儿得抓紧,过了这村儿可就没有这店儿了,对,干脆,今天晚上就把他约出来吃饭吧?趁着我还没走,再帮你安排安排?”,她过来捅了捅我,我没有反应,“你这‘傻孩子’,真是挺不让人放心的!”(她才比我大一岁,却老是把我叫做“孩子”)。“其实你挺有福气的,Jeremy挺帅的,又不老。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执著,人家Jeremy也够痴情的了,都一年了,还念念不忘呢!”,她又捅了捅我,“还在想他?你赶紧给我打住把啊!”,“谁不想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呀?可人得明戏点儿,要不就白混了!”,“听我的,现在就打电话。我来打,怎么样?”“发什么愣呀?!你到说话呀!”“闷葫芦”还是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徐薇的话我不是没听进去,我也知道她是在为我着想,可是,她不是我怎么能了解,我的心仍然盘恒在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里,久久不愿离去。
去机场送完徐薇回来,我的心境更是跨越时间的迅速进入了萧瑟的深秋,现在,连徐薇也离开我了,这让我忽然觉得,站在北京的街头,居然没有一个温暖的去处。那一刻我只想离开,离开这个我心里其实很难割舍的城市,而且,越久越好,徐薇真是想得周到,她叮嘱老板把她住的公寓给我多留几天,说是让我再“缓一缓”,并且,让他替她“照顾”我。那二天,我打了无数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暂且离开的机会:去长春一家新开张的歌舞厅做为期一个月的演出——别笑话,“走为上策”恐怕自始至终是“三十六计”中我唯一会用的一招儿。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忽然想起来长春一定比北京冷,可去福建时带的都还是些夏天的衣服,没办法,大部分家当都还在他那儿,只好硬着头皮给窦唯的妹妹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帮我去取几件毛衣什么的送过来。一下子失踪了十几天,小妹妹在电话里自然大惊小怪问寒问暖了一番,我也只好装成一切都好的说一些无须牵挂的话,只是叮嘱她:不必“惊动”他。?临走前的那天黄昏,衣服送来了,可没想到的是,他也跟来了。当然,他也没有“惊动”自己的妹妹,在她走后两分钟,传来了门铃声,我打开门,就看到了他(到底是兄妹两“抖”的“攒儿”还是他跟踪而至我当然无从晓得)。我很意外,一时间不禁愣住了,然后,人很快冷静下来,冷冰冰的问了一声:“有事儿吗?”“没事儿可以进去吗?”,他反问了一句。我迟疑了一下,也没说话,闪身松开门把手,自顾自的扭身往沙发处去了,他跟了进来,略做犹豫,选择我对面的沙发坐下了。我始终没有掉过头来,脸一直朝向窗外(在憋眼泪呢)。沉默了几分钟,他探身把烟缸挪到自己面前,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开始上下左右的打量整个房间(这些动作是我用余光看到的)。我转过头站起来,依旧不看他,尽力控制着自己的语气:“对不起,我还有事儿。如果没事儿的话,我得出去了。”,他似乎停顿了一下,又抽了一口烟,把它掐灭了,然后,他也站了起来,顺手拎起双背肩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很大的牛皮纸信封:“这个,我想送给你。”。我没有伸手去接,他就把它放在茶几上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出门,下了电梯,来到公寓大门口,他停下来,说了声:“那,再见吧!”,我点了点头,他没再说话,转身往右向酒店门口那些排队等候的出租车走去了,他没回头,我也就转过身,向左去了。其实我根本没事儿,只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我就停住了,不由自主的回了一下头,暮色苍茫中行人匆匆,当然没有他的踪影。我觉得累极了,就顺势坐在路边花坛的水泥台子上了。就在那一瞬间,一辆出租车忽然闯入了我的视线,它是逆行着兜过来的,所以极为明显。由于距离和车灯的缘故,我一时间还无法看清车里的人,然后,几乎就在同时,那辆车已经加速驶了过来并且带着清晰的刹车声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嘎然停住。我又看见了他,他拉开车门迈着依旧的步伐向我走来,来到我面前,不由分说的将我拥入怀里。?我没能挣脱,只好任他抱着,眼泪迅速的涌了出来(再也抗不住了)。那样过了几秒钟,他松开手,替我擦了擦眼泪,然后,伸手去摘我脖子上的挂件——那是一个象征女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下面带一个“十”字,银色的,用一段儿黑线绳儿系着。(他也挂着类似的一个,只不过他的那个是象征男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带一个箭头。那是两年前我们在东四的一家小店里买的。那时侯我们总是喜欢寻找这样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因为画报上那些国外摇滚大腕儿们的脖子上都挂着这样一些东西。记得发现它们的时候他特别兴奋,说在北京实在难得找到这么正宗的东西。后来我们又经过了一番加工,把本来的银色挂链换成了黑线绳,他说这样就更对意思了。那两年我们都一直带着它们,当然更多是因为我们又赋予了它们另一层含义)。我没有拒绝,也没有移开视线,就那么定定的盯着他的脸。他把它给自己带上,又顺手摘下他的那个,拉过我的一支手,极其郑重的放进我手里:“留做纪念吧!”,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下去,转身上车呼啸而去。
那天晚上,我拆开那个信封,里边是一张白色的硬纸壳儿,上边是一个“梦”字,不过那不仅仅是一个字,那其实是一幅画:上边“林”字的横撇竖那画的是牛仔裤的侧面,牙膏牙刷,烟,打火机和笔,下面“夕”字的两撇是我和他的背影,一横是一张一百块钱的正面,四个“老人”换成了他乐队的四个人,发型怪异,带着墨镜,其中三个还分别拿着吉他,贝司和鼓捶,那一点是一个“?”。后来知道,那是我在福建的时候他花了好几天时间才完成的。?他那天留给我的两样东西在长春都被毁掉了,那个挂件在一次我不小心起身时恰好卡在桌沿儿上,箭头断了(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寸”);而那个“梦”则被同屋女孩儿的小狗从枕头底下翻出来当成了玩具(也许是觉得它花花绿绿的好看吧),当我演出回来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同屋的女孩儿是个挺迷信的人,她在“痛打”了小狗并深表歉意的同时指出:这些迹象表明,你们的缘分确实断了。

不知道冥冥之中是否真的存在所谓缘分之说,但的确,在一生的过程中我们都曾不止一次的与那些曾经以为会永远相伴而行的人挥手道别,在根本不想分离的情况下。那些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很多时候,那其实也并不是对方内心深处真正的意愿;那些时刻的来临也是卒不及防的,就象当初的相遇一样难以预料。而当结果一再显现,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无奈——我们没有办法阻止那疼痛的结局,一如不能抵挡那充满致命吸引的开始。慢慢的我们渐渐发现,相逢是偶然的,分离却是必然的,而那些过程,似乎总有些不由自主。于是我们终于承认,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独自在暗处将那颗无辜的心一再的缝缝补补,然后,留驻记忆。

  每个人的心上大概都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缝补过的痕迹吧?而那些最初的针脚,因为秩嫩,所以笨拙,所以难愈,所以鲜明。在长春的时候大概就是那样一些日子吧,我想忘记,可魂却在每一个无可就药的夜里不辞千山万水的飞往他梦的领域;我对自己,对身边知情的人说着:无所谓!可我心里清楚(大概别人也清楚),我骗不了自己。可是我依旧固执的把自己的躯壳扣留在另一个地方,即使忍受那种魂体分离的撕扯的疼痛。还是会听到北京的消息(那次从北京同去长春的连我在内一共有八个人,其中好几个都是在“滚圈儿”里“混”的,他们去外地暂时“流行”一下的目的是为了挣足了钱好回去继续“战斗”——这也是那些尚在“地下”的乐队为了“坚持”不得不采取的方法之一),那里面有时候也有关于他的,虽然他们在我在场的时候也算小心谨慎,可我还是不可避免的听到了:听说他们一堆乐队去了北戴河参加一个什么义演,舞台是搭在水上的,“真他妈的‘酷毙’了!”;听说他在那儿老是神神秘秘的,一到晚上就一个人拎着瓶“二锅”消失了,跟谁也不打招呼,到半夜才回去;听说他在彩排的时候走神儿,差点儿掉海里。说到最后一条消息,我还听见他们其中的一个在那之后做了一番总结性发言:“丫能不掉海里吗?一人儿霸着两‘果儿’!”。也难怪他们,那时侯北京圈儿里一共就那么些块儿料,谁还不知道谁呀!那之后没两天,又听到了一个令人无比震惊的消息:他们从北戴河一回去,就几乎无一幸免的集体被“拘”了!当然这一次他们没有避着我,而是特意跑来通知:知道吗?北京出事儿了!一大帮人都“进去”了,你们家窦唯也没躲过去!(他们一激动就忘了我和他的现状,顺口儿叫回了“你们家窦唯”)。

  那的确是一次震惊整个“滚圈儿”的重大事件,因为吸毒——不是“四号”(海洛因),是“大麻”——在这一点上我必须强调一下,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关系到“滚圈儿”的声誉和太多人的清白。那一次,所有当年的那拨儿“热血青年”们,从“边缘”到“核心”,几乎少有“漏网”,而且,警方明显的掌握到了第一手资料,关于这一点,有两方面可以证明:一。行动是在“大部队”回到北京的当天晚上进行的,并没有事先“打草惊蛇”;二。缉捕名单之准之齐(证明事先一定做了不少准备工作)——这到是也一下子让大家就此住口不再觉得我们的人民警察是“白吃饭的”了——要知道,人民警察的威信决不是半夜里在大街上查身份证的时候对晚归的良民们不分黑白的态度恶略所能建立的。那次事件在圈儿里是第一次,那之前几乎所有人都一致的以为抽点儿大麻“不算什么太大的事儿”,“不会有人理睬的”,“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就行”,“吸‘四号’才叫玩儿真的呢”(——据我所知在西方的一些国家这的确是合法的,有些国家大麻甚至列在酒吧的菜单上供客人选择品种,并且把不同种类带来的不同反应写得一清二楚,以便对症下药。除此之外还有专卖此类产品的商店。当然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国家这毕竟不是合法的事情,何况我也从来就不认为西方的东西全都可取)。
事后大家不可避免的怀疑到这是“内线”所为,于是,相互之间胡乱猜测了一通,但最终,那些猜测都因为没有证据而不了了之了,不过,请别担心,即使查出“内线”是谁,他们将会采取的报复手段也顶多是:不再理他(毕竟有点儿不够朋友。你要是觉得这样不对,可以劝大家别抽啊!)。放心,这里没有“黑社会”!

  我们且不去谈论那件事情的是与非,我只是想告诉大家,音乐,大麻,爱情,梦想,这是那一时期里他们尊崇的那些摇滚先驱们带给他们的致命影响,当他们用他们的音乐征服了他们,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同时影响了他们,那时侯他们以为,那才是最酷的人生。

  刚听说出事儿的时候几个男孩儿都不免有些庆幸,兴亏自己出来了,才躲过这一“劫”。然后他们就想到了“蒙难”的“亲密战友”们,既然自己得以侥幸“逃脱”了,总不能远远的躲在一边儿干看笑话吧?于是大家又都开始忙着往北京打电话,打探消息和想办法捞人。我也很想给窦唯的妹妹打电话,可是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他有妈妈,妹妹,还有她,出这种事儿他爸也不可能不管,我现在又算哪根儿葱呢?想起来那几天心情也真够复杂的:一边儿认为这是报应,觉得挺解气的(说实话那会儿也挺恨他的),一边儿又不由自主的替他担心,他一向心事重,在里边儿肯定吃不好睡不好;一边儿想回去看看能帮什么,一边儿又觉着自己多余。几天以后,传来了确凿消息,说不管花钱还是托人都不接纳,所有人都得关满十五天。于是,大家也就都作罢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一次我们的人民警察们真的是很讲情面(毕竟还是人民的警察),大概那次行动只是想达到威慑和警告的效果,目的是让他们学好。对于我们国家的“音乐财富”他们还是爱惜的,并没有象对待其他犯案人员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头发剃了再说。他们还是尊重了他们那“与生命具有同等意义”的长发(否则“长发飞扬的日子”大概也不得不就此结束了)。

  那次“进去”的经历之后每个人反应不同,有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显得很沉重;而有些天生乐天的人反而觉得挺新鲜,出来之后,就凑在一块儿讲各自的被捕经历,于是,又出了好多段子。我不妨也给大家讲两段儿:有一哥们儿,那天晚上去找他在乐队的一个朋友,在朋友家门口正好碰上前去执行任务的警察,他本来没留长头发,警察也没太在意他,他却偏偏多事儿的去问:我哥们儿出什么事儿了?警察问他你是谁,他说他是他特好的一朋友,警察就问他叫什么,他说了名字,没想到警察一看手里的人名单说:你也有份儿!正好,还省得我们跑腿儿了,跟我们走吧!还有一个,到是挺聪明的,去开门的时候发现事态不对,就跟警察说我是你们要找的人的哥哥,他不在。警察转身走了,可没过一会儿还是回来把他带走了。路上他问警察怎么发现他不是他哥的,警察说:你说话对眼儿干吗?这不明摆着里边儿有问题吗!后来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对眼儿了。

  在长春的合同快满的时候,所有人又应老板之邀续了二个月的约,我也最终决定留了下来。当然不是因为喜欢那里,每个人留下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却都有些不得已(那儿哪能同北京“火热”的生活相比?别的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连个“Party”毛都见不着):有的人是为了爱情——在那儿和舞蹈队的女孩儿日久生情了。带回北京吧又养不起人家,分开吧又舍不得(正在热头上呢),也只好暂且留下;有的人是抱着“豁出去了”的心理,干脆撑住了,再多攒点儿钱,回去好能坚持的更久一些;而我,自然还是老原因。其实谁都明白,每个人的心里都非常非常的想念北京,要不然也不会从早到晚翻来覆去的津津乐道于圈儿里的那点儿事儿。老板留下我们的原因是因为这帮人的技术确实比当地的好,而且在外地,打着“北京特邀”的旗号还是很“好使”的。不过请千万别以为我们在那儿很“风光”,事实上,我们其中几个穿着打扮堪称“前卫”的经常在大街上被人围着当猴看——这大概也是“聪明”的老板留下这帮人的原因之一:因为“新鲜”(活广告),所以具有“价值”。尤其是几个男孩,他们那种北京“圈儿里”标准的“范儿”可是有的看了。东北人比较直接,要是赶上谁穿一身黑上街,经常就会碰上有人直不棱登的走过来指着他说:“佐罗!”,“大狭!”然后是一片哄然的笑声。
这些其实倒也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怕被人“笑话”过,在北京也是这么“挺”过来的。最不舒服的是,没法儿玩儿“感觉”,男孩子们要是在台上稍微“黯淡”点儿,准有人喊:“装啥呢?!”,“怎么跟个老娘们似的!”他们就喜欢他们唱“一无所有”,“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所以也只有崔建的歌儿能让唱的人和听的人都有情绪;女孩子则是眼神儿得能“勾人”,最好再浓妆艳抹,穿上露肩露背的衣服,那样一定会小费鲜花不断,所以我一直不太受欢迎(在海南和福建也差不多,只不过那几次待的时间短,心思又压根儿没在那儿,所以感触不是特别深)。

  不出去真是不知道,没想到北京和外地还真有那么大的差别(想想那阵儿在北京去歌厅的人挺大一部分还真是奔听歌儿去的。不过自从有了“陪酒小姐”,好象味儿也变了)。就拿我的那些宝贝英文歌儿来说吧,在北京那还是蛮有“市场”的,自己也觉着自己特“与众不同”,一天到晚从眼神儿到心里都“不屑”的很(现在想想,到挺“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的”)。在那儿情况完全变了,我会经常被台下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声:“唱啥呢?!”,“能换点儿听得懂的不?!”,“我说,打哪旮塔来的?是中国人不是?!”而弄的尴尬之极。那会儿脸皮还不象现在这么“厚”,经常就撂下话筒,转身跑了(以前哪受过这种待遇呀!)。那样的事情屡次发生之后,老板终于绷不住了,我也只有迫不得已的赶排一些港台歌曲以便能继续“混”下去。可是有些女歌手的“本领”我还是死活学不会,无论是台上的还是台下的,所以每天晚上我的点歌儿和鲜花总是最少,所以老板见到我总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那段儿日子我可算真正体会到了窦唯曾经给我讲过的他当年出去“走穴”的“辛酸”感受了。后来老板的态度忽然好了,而且对我似乎格外照顾起来,那让我觉得糊涂极了(我也没“进步”呀?)。直到有一天,他“主动亲切”的来跟我聊天儿,问我认识建军吗?我当然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后来他说他的英文名字叫Jeremy,我这才恍然大悟。事情就是那么巧,没想到Jeremy和那个老板竟然是朋友,他们之间一次偶然的通话使他了解到我在那儿,于是就拜托他:多多关照!想起来有时候我还真有点儿傻福气,那次在长春,还真多亏有了Jeremy的那句话,我才得以混了下来并且最终“安全”的返回北京。之所以谈到安全问题是因为我在那儿闯了一次“祸”,不过这件事儿我想稍后再谈。

  十月底的北京还是秋天,可长春已经开始结冰了。因为本来的计划是只待一个月,大家又都没什么经验,带的衣服别说不足以抵御后两个月的风寒,眼前都不太敢出门了。决定延期之后,就必须派人回北京去帮所有人取衣服。我们挑选了当中最高最壮的一个,因为他任务艰巨,要扛回连他在内八个人的过冬服装(老板只给出一个人的机票)。男孩儿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吃晚饭,发现他立马儿一片欢呼(他当时的样子实在太“惨”了,疵牙列嘴的——大概也有不少表演成分吧!肩上手上横竖左右全是包,绝对一个超级“大倒儿”)。大家不约而同扔下筷子跑过去取自己的那份儿,他松开手把最大的一个包重重的摔在地上,冲着我夸张的说:“窦唯也太狠了!光心疼你了,也不知道心疼心疼我!请客啊!”,“他们出来了?”有人问,“对,都‘出来’了,大前天刚放的!”,“不过风声还是挺紧的。听说出来的‘以观后效’,这次没‘收’进去的,一旦发现,立马拘了!”,“见到他了吗?”我忙问,“啊!见着啦!”,他又转向我:“你可不知道我们两是怎么见面的,我操,跟特务接头似的!待会儿再跟你讲!”,“我可也是‘黑名单上的人’,我容易吗我!”,他象顶怕大家不能意识到他这次回去所冒的风险似的突然嚷嚷了一嗓子(可不光是当“抗工”那点儿功劳),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冲我挤了一下一只眼睛,神秘兮兮的指了指地上的包:“告诉你一个秘密,里边有‘小秘密’!”“我可不是故意看的啊!”,他奔饭桌儿去了,走了一半儿,又赶紧回头找补了一句。
包里的秘密是他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纸的,只不过这次的没有以往那么大,而是标准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别,正面有一个邮票大小的石膏头像,长头发,大胡子,满脸皱纹(类似于马克思或者爱因斯坦那种脸),收信人和发信人处写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间用英文写着:Let’s?be?Love!后面是一壶清茶,还冒着热气,下边印着一行字:To?Be?In?Love?With?Each?Other;信封里没有照片,也没有画,那是两张同样牛皮纸的信纸,背面是放大的石膏头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乱的皱纹是岁月曾曾叠叠的刻度
    大小深浅的斑点是过去的记忆
    这就是平稳平淡的现实生活
    创造出丰富的艺术生命
最下面是四个大字:
    留?驻?记?忆

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X:
  在一起时会兴风作浪。一旦分开,自己又时常忍受一种孤寂中的凄凉,在这落叶纷纷的秋季,这种感觉就更让自己惆怅。也许,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无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让你——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责骂,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该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为的想去改变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难啊!“做梦”!

  说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顺心了,情绪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会猜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对我的触动和影响会很大。出来之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乐队。虽然乐队成员和许多人都持反对意见,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因为,从我们出来以后,我看到的,感受到的,与原来并无两样,还是。所以,从新开始吧!我知道,以后会有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可同时,相对来讲,我也会稍微轻松些,用不着在乐队的事物和人际关系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专心创作。况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和目的。

  你怎么看?会理解和支持我吗?我现在真的渴望得到这些,因为,最近时常会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种可怕的孤独。

  我很想念你(不会怀疑吧?),幸好梦里见过。回想我们的过去,前面说了,感受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失意。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总会在我心里,那将是忘记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们的冲突,岁月的情感将包容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总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而祈祷!

  在我眼里,你一直都不是个很能在外闯荡的女孩子,所以出门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谨慎小心才是,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记住,好吗?答应我!

  好吧,会再见到你的!

                          Miss,Kiss—Love
                            窦唯
                          93.10.30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长春没能待到续约之日终止,离开是突然的,而且颇有些“惊心动魄”。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外边儿那帮人一直在摔东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边儿桌的),叫骂着,幸亏被几个保安暂时挡住了才没冲进后台来,值班经理跑前跑后的实在处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谈事儿的老板“请”了回来。那倒的确是个很讲哥们儿义气的人,冲着我是朋友的朋友(没想到Jeremy的话那么管用),不但没怪我影响了生意,还夸了句“有性格!”(本来我也没错儿)。由他“亲自”出面“调停”(当然他也说了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劲儿的,打个电话叫辆警车来就全解决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儿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最终达成了“圆满”的“协议”: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来唱两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厅的规矩付点歌费。我觉得这是个骗局(怎么会这么轻易的“饶”了我?),可老板说了:“他们怎么说也得给我点儿面子!”,“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开的?”,“冲着我哥们儿我也不能让你在我这儿出啥事儿呀!甭怕!”。再次站到台上的时候,诺大的歌厅只剩下了闹事儿的那一桌(谁也不想盘子飞到自己头上),他们不但挪到了舞台前正中央的位置,人数也显然的增加了(打电话又叫了些人来)。我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厌恶与憎恨,可是老板说了:“你也给大哥点儿面子。”,也只好暂且忍住,只希望赶快糊弄完那两首歌,就此了事从此永远不再见到他们。

  事情没有就此了事,我和乐队(自然也是被老板劝上来的)忍耐着完成了“任务”(两段儿并一段儿,胡乱打发了),刚要收拾东西回后台,那帮人当中的一个(估计是“大哥”)忽然嚷嚷了一嗓子:“打发谁呐!大爷我还没听够呢!今儿什么时候听够了什么时候算!”(也不给老板面子了)。老板走了过来,说刚才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变卦了?“怎么着?怕不给钱呀?!”那个人从怀里掏出一捆钱,“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给我继续唱,来五十遍‘我不是个坏小孩儿’!”,“你这可就是不给我面子了!”老板当然不会示弱,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说出这句话,一挥手,一帮保安站在了身后。台下双方剑拔弩张,台上也不含糊,乐队的小伙子本来就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又加上有了老板撑腰,冲我说了声“甭尿他们丫的!”,拎着乐器就奔后台了(打倒不怕,但琴可得先保住了——演高兴了动不动就摔琴的事儿咱可玩儿不起)。
台下看见台上要撤,说了声:“看你们谁敢动?!”,台上自然没人吃这套,这下那帮人急了,一掀桌子,双方就动起手来,混战中听到有人喊:“别让北京来的那帮跑了!”。我们撤回了楼上的宿舍,几个男孩儿放下琴就冲下去助阵了,没一会儿又急匆匆的跑了回来:“我操,事儿大了!他们丫抄刀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人都有点儿后怕了,也想不出什么更“高”的了,大家乱哄哄的把屋里能挪动的东西(包括床)都挪过去堵在了门口,然后关掉灯,心里“咚咚”跳着(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紧张得够呛),大气儿不敢出一声的留心着外边儿的动静。外边“噼哩哐啷”的,杂乱的脚步声,门被脚踹或刀劈开的声音,夹杂着“给我挨个屋搜!”,“看他们往哪儿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儿去了——大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谁都明白。眼看着声音越来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也许不止。反正当时的那种紧张程度是隔多年后很难准确体会的),男孩儿们开始卸床腿儿桌子腿儿了(准备拼了),忽然传来了警笛声,那些脚步声消失了。外边儿安静了,大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虽然没开灯但也早适应了),一个胆儿大的说:“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几个说:“先慎慎,别中了‘埋伏’!”。正说着,又传来了脚步声,大家立马又警觉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哆嗦的哆嗦。这一回脚步声准确的停在了门口,有人重重的捶门:“快出来!老板说怕出事儿,让你们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开东西打开门,一个保安气喘吁吁的接着说:“那帮人跑了。没抓住!临走还说饶不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吧,车在下边儿等着呐!”。就这样,连夜收拾了东西,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也不敢要了,我们被一辆警车送到了火车站。


  之所以说“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是因为表面上看来事情的确是从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开始“急转直下”的。可是难道我不该说吗?难道我不说他们就会“良心发现”吗?——如果是这样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谁都明白那是他们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和我们——几个挺不容易大老远跑到外地去挣钱的孩子,不明白我怎么碍着他们的面子了,不明白他们所说的面子是个什么东西,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当然这件事情其实是根本无须探讨的,我也不是不明白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为什么?”

  无论如何,我们算是逃过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车上和同伴儿们挤坐在两节车厢中间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脸上的表情象极了现在我面前的那只玩具猫:一脸的惊恐,一肚子的委屈,两只眼睛里分别写着三个字:“为什么?!”而我们就这样在越来越多弄不明白是“为什么?”的事情里渐渐成长起来,直到有一天,眼睛里不再存在那个问号。

  早就听说去东北“走穴”得多“忍”着点儿,那一回我们算是真正领教了。回到北京没多久,又听说另一家歌厅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儿:两桌人因为一丁点儿的小事儿(点歌顺序,也就是谁点的歌先唱谁的后唱)叫起板来,一桌是当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钱的高干子弟(据说是开着奔驰去的),两边为了面子互不相让动起手来,当场砍死一个砍伤两个(听着悬吧?可这是真的)。听说了那件事的我们也只有后脊梁骨发凉的再次庆幸:幸亏那天我们住的那层楼房间多了点儿,幸亏警察来得及时了点儿,幸亏,那以后很久,都不肯再去东北“走穴”了(当然人哪儿都有好有坏,希望偶然看到这段文字的东北朋友们不会介意)。


  回到北京,就开始了我一直延续至今天的“租住时期”,回头想想,这些年来搬来搬去的,好象已经快把北京市内的这几个“区”全住遍了。很长一段儿时间,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挣到足够的一笔钱,买一个自己能够绝对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也不用再看房东说话时那种总是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优越神情。开始自己开车后,忽然发现这倒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儿——走到哪儿路都挺熟,而且,经过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带的故事来。
第一次“租”的房子在“正义路”,说起来那次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租”,那只是“象征性”的“交费”而已。那是一个我叫做“姑姑”的远房亲戚的房子,她人在泰国,房子反正也是空着,听说我要租房子,就让我住到那儿去。她说过不要钱的,可爸妈说毕竟只是远方亲戚,白住总是不太合适。于是我的爸爸就去和姑姑的爸爸(我叫做爷爷)商量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姑姑帮助了我,我也应该帮助一下我姑姑的人。于是我每个月去看一次爷爷,顺便给尚在幼儿园的姑姑的女儿四百块钱,作为她在幼儿园的开销。

  从长春回来没几天我就住进去了。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应俱全,正义路又闹中取静,一切倒蛮舒适。因为还有很多东西在窦唯那儿,我只好再次拜托他的妹妹。一个说话有点儿腼腆,脸上“埋伏”着几颗青春痘的男孩儿和她一起把东西送了过来,她甜蜜的笑着,介绍说这是她男朋友。“他怎么样?”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趴在我耳边问了一句,眼睛里写满了喜悦。我不禁有些感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初中生而已,整天跟我谈的总跑不出她学校里的那点儿事情,时间居然走得这样不知不觉,已经整整四年过去了,连那个“小妹妹”也长成了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在正儿八经的谈恋爱了。许多往事就在瞬间重现起来,那一个个画面都逃不出那个胡同深处普普通通的小院儿,画面中的人物总少不了一个他。象雁渡寒潭匆匆掠过时投在水面上转瞬即逝的倒影,我的视线中闪过一丝不愿被人察觉的感伤(也许她也已经能够察觉了吧),在这个比我小着几岁并且和我依旧在爱着的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女孩儿面前,我眨了眨眼睛,拼命的抑制着自己,不让证据涌出眼底,并且努力着试图把他挥去。那一刻,刚刚度过二十三岁生日的我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就象那个多年前在学校的盥洗室里站在我面前说话的女孩儿一样。我用尽最大努力极不真实的微笑出来,可是却真诚至极的对着眼前的女孩儿说:“祝福你!”

草草的安顿了一切,就开始了有生以来第一段真正形单影吊独自一人相对的晨昏。记忆里,住在正义路的那些日子是混乱而且阴霾的,背景中几乎从未出现“放肆”的笑声(很喜欢看周围的朋友们笑得“失态”的样子,也很怀念属于自己的那些曾经乐成“那样儿”了的时候——虽然那样的“机会”后来就越来越少见了。我觉得,那些笑得顾不得形象,也无法控制“音色”和“音量”的画面是特别应该被记录的,虽然那种时候我们总是顾不上。其实,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一定有过不少这样的瞬间,可惜在回头再看时我们总是很轻易的就略过它们,而一味的去咀嚼那些忧伤——请不要以为欢乐是无须细细品味的!)和明朗的光线:窗帘从早到晚遮天避日,印象里醒着时室内永远需要点着灯;冰箱厨房空空如也,甚至能让偶尔溜到这里来偷食的老鼠失望;衣物胡乱丢放,床铺根本不去整理,睡觉时,总是随便把摊在床上零七八碎的东西往左挪挪向右推推扒个窝就躺下了;人蓬头垢面,要是不必出门,就干脆连洗漱都“懒得”了。

  冬天正在这个城市停留,并且穿透玻璃和墙壁,穿透衣服和肌肤,暖气明明摸着烫手,冷意还是阵阵袭来。那年冬天我似乎格外的怕冷,即使在屋子里也总是不得不穿成个“正方形”,忽然间就丢失了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体力和冲动;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还是觉得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写着昏暗。想不起来那些日子里的每一个二十四小时我究竟是怎么填满的,如果用一个词去形容它们,大概唯一准确的就是“打发”二字。那绝对属于标准至极的虚度光阴:不看电视也不读任何报纸杂志,懒得关心任何国家大事或者小道消息;不看书,不记日记——因为实在没什么可记的——就算是记“流水帐”也总得有点儿内容可写吧?长达十四年的学校教育给我留下来的唯一一样保持多年的好习惯在那段时间是暂时搁浅了;不见人——我是指“值得一见”的人,我住的大院儿出门一拐弯儿那家饭馆的服务员我倒是每天都得见上一面。其实那段日子我特别想找个人倾诉,哪怕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相互看着或者胡乱混混也好,只要他(她)是让我看着“顺眼”的,觉得知心的,只要别让我一个人待着。可是我实在想不起来谁。说实话那段时期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珍惜”友情的人,倒有点儿“爱情至上”,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任谁叫也舍不得去,从前的朋友就那么象狗熊掰棒子似的一碴一碴都给弄丢了。唯一来往“密切”的就是徐薇,如今她已远在天边,也只能望洋兴叹了——“重色轻友”的朋友们一定要汲取我的经验教训;不上班——在长春倒是多少攒了点儿钱,暂时不必为钱担忧。想起来那几年我花钱可真挺大手大脚的,一件吊带背心八百块也敢买(那时侯的八百可不是现在的八百——现在也够贵的了。这段儿可千万别让我爸我妈看见),只要喜欢。挣的不少,可月月精光,全臭美了。长春那点儿钱之所以能留得住,主要是因为那儿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能让我看上眼的;不逛街——女为悦己者容,我现在又为谁呢?逛街可一直是我的至爱,不光是那时侯。对于我来说,要是连逛街的心情都没有了,那可绝对是真的心灰意冷了;不想“以后”——连“憧憬”都没了。谈到这个问题我个人心理上有过一些变化阶段:最初是压根儿就没想过,只知道傻快乐;然后开始想了,坐在那儿,整天整天的“发呆”,想得热血沸腾,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太琐碎;后来发现自己被“未来”骗了,老师带领我们认识的这个词总是跟“美好”联系在一起,可是擦身而过的日子却离我曾经幻想过的远而又远。
九九年夏天十分类似的那段时间里曾经和一个要好的朋友探讨这个问题,他告诉我说“希望是远处的灯火。”。那种形容很美,他说的时候眼睛就看着前方,虽然是在昏暗的房间里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熠熠闪亮。那其实是一个蛮美好的夏夜,我们在山上的一间小房子里,窗子敞开着,能看见夜色中远处的树林和天上的星斗,细细留意,还能听见夏虫隐隐的鸣叫。那一刻我们正在一起温习老Pink,我被感染了,于是在那样的夜里我努力的睁大双眼试图寻找属于我的那片灯火,可是我却只看见了对面窗台上那半根儿光线微弱摇曳的蜡烛,只怕随便一口稍重一点儿的呼气都能将它熄灭,更别提风雨。我顺口说出了我所看到的,他说:对,也许它的确很微弱。可是你还是看到光亮了对吗?并不是一片漆黑。而希望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不会熄灭的,打火机就在你自己手里,除非你不想将它点燃。其实生命是这样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一个地方行进,为了那摇曳而神秘的吸引,尽管已经知道永远不可能到达。而我们的胜利,就是离它近一些。从九九年夏天到现在很多想法都发生了改变,渐渐的我发现其实“憧憬”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会让你有希望,从而获得力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它带给我们的的确是一些骗局,可是我们得一边儿骗着自己一边儿从中汲取力量。所以说,其实它是我们的“加油站”!不过我还是越来越觉得动不动就提“未来”是“扯蛋”的事儿,计划赶不上变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

  就那么“从晚混到早”,刨去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我实在想不起来我都还做过些什么,大概也不过是从屋子的这头溜达到那头,茫然不知何故吧!离开父母就住进了热热闹闹的学生宿舍,八个人一间的屋子一住就是将近八年,然后就搬进了那个温暖的小院儿。如今,忽然一个人“享用”起七十多平米的空间来,这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大段大段的空白,唯一想得起来的一件事儿就是听那些那时听起来格外让人“心碎”的音乐,专挑伤感的听,觉得每一首歌儿都跟我的心境一致极了,几乎就是给我写的。床边就是音响,小姑姑从国外带回来的,sony的,音质很好。本来是在客厅的,我把它挪到了卧室,就放在床边儿伸手可及的地方,接线费了我半天劲儿(我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各种颜色粗细不一的线与插头的关系),那是我在那套房子里唯一花费心思布置的地方。因为觉得冷,好多时间就缩在被窝儿里,睁开眼闭上眼都在听,听的最多的是黄大炜的那首“爱让每个人都心碎”:城市一片漆黑,谁都不能看见谁,除非紧紧依偎。经常就那么听着听着睡着了,醒来缓缓神儿,翻个面又接着听,不到头昏脑胀了决没有出被窝的意思。已经很少哭了,大多数时间就那么一边儿听着一边儿看着对面深褐色碎花的窗帘或者天花板,任随歌声带领思绪,而白天黑夜的交替,就在窗帘上那些图案的明暗中转换着。那大概就是孤独的一种吧,虽然那是仅仅浮于表面浅而又浅的,虽然很多年以后我了解到其实真正可怕的孤独往往是在纷闹的人群中间,虽然一路走到今天我终于明了了其实孤独是任何人一生中都无法摆脱掉的命运,我们只能而且必需坚强,可是那时侯,我实在渴望能有一双温暖的臂膀将我拥入怀中,哪怕暂时远离尘嚣。那段时期还听过一首歌,记不清是李宗盛还是姜育恒的了,说“寂寞是朋友”,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不是没有努力过,我也尝试过和它“平安相处”,可是我觉得它欺负我,在一个毫无经验和抵御能力的人面前它似乎显得更加有恃无恐,有些时候我几乎就可以看见它那副所向披靡得意扬扬的样子,它就那么昂首挺胸的在那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里四处“漫步”,寸步不离的“徜徉”在我周围。其实那句话说的不错,如果能真正做到是一定会受益非浅的。回想起来,我个人每一次堪称可喜的“飞跃”几乎都是在那样的时期。只可惜那都是被逼出来的,实在缺乏主动自觉性。把“寂寞”当作“朋友”实在是不容易,这是我至今难以“攻克”的“关”,和“它”的相处总是频频失控,反复无常。当然,比起从前那个“屁股上长刺儿”的女孩儿我还是多少有那么点儿进步,可自知差得太远,尚需努力锻炼“定性”。如果有一天,一个人能够面容坦然的说:I‘m?alone,but?not?lonely!我以为他(她)是真的“成熟”了!所以,我最欣赏的气质,是坦然。
1994的新年是记忆里最“艰难”的一个节日,那天父母跟前的我绝对是一个动用了“元气”的演员。饭桌上,费力的装成饭菜可口的胡乱吞咽着,勉强的说笑着,心口不一的编造着“好听”的消息(当然他们已经知道我和窦唯分开了),撂下碗筷,就谎称晚上还要演出飞快的“逃窜”了。长安街上,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出租司机兴致盎然的尝试攀谈,几句话之后发觉碰上了个“冷血动物”,知趣的不再开口了。爆竹声声的时候,拉开窗帘看了一眼,从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广场的上空,那儿正礼花四射,靓丽缤纷,心里涌起一股冲动,默默跟自己说了一声“新年快乐”,忽然品出不是滋味,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那一刻房间里依然飘荡着“城市一片漆黑。”

  钱快花完的时候,只好又出去找活,就那么开始了在保利大厦的“伊甸园”时期。歌路一下就变了,台上的我,失去了往日的飞扬,总是神情黯淡,也总是不听舞台总监的安排,只管自顾自的净挑些伤感至极的歌儿唱。开始他总是替我“捏着把汗”,后来听到了观众的掌声,也就渐渐认可了。那儿的歌手有好几个都是在“霓裳宫”时同台的,他们一致的诧异道:怎么几个月不见,歌艺进步如此之大?——要知道那种类型的慢歌是最见功力的,以前那一直是我的弱项,是必需“回避”的。而那种激情四溢充满动感的Rock‘in?Roll则一直是我的专利(说实话其实那种歌是比较好唱的,相对来说容易控制,只要能喊就行了。那以前我最拿手的歌是“black?heart”的那首“I?hate?myself?for?loving?you”)。也许人真的需要“经历”吧,谁知道呢?因为有一些“老朋友”,演完出大家就拉着我一起去吃消夜,吃完消夜又拽着我一起打麻将——大家也都听说了我那点儿事儿,知道我心情不好。反正大家都是“夜里欢儿”,倒省得一个人回家郁闷了。就那么又跟“集体”挂上了“钩”,我爱上了麻将,并且迅速发现那是让人集中精力不想其它最好的“办法”。因为是一个人住,住所位置极佳,设施又齐全(小姑姑家客厅的方茶几下就放着两副麻将,而那个茶几,高矮桌面都合适极了,我们正好可以垫着靠垫儿坐在地毯上,累了还可以靠着沙发坐儿打),很快我那儿就成了据点儿。我们绝对“疯了”,经常从头一天晚上下班儿一直打到第二天晚上上班儿前,然后草草收兵,随便垫吧点儿东西赶去唱歌,哑着嗓子坚持,在后台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睡觉,为了“争分夺秒”,到后来下了班儿的消夜也干脆改为打包,然后就又“磨拳擦掌”“斗志昂扬”的赶回来接着“练”了。茶几毕竟矮,接近地面,我们总得“控制情绪”,在静静的夜里要是谁提拉了一把大牌就难免“冲动”,所以楼下老是敲暖气管子。可是玩儿牌实在很难做到“冷静”,我们总是很快就又把楼下忘了。那样的次数多了楼下真的急了,虽然我本不想搭理那个找上门来的中年妇人,可是她威胁我说:下次再这样就告诉你们家大人(也就是爷爷)!于是我害怕了,后来我们干脆集资买了一张麻将桌。

  青春就那样在“战斗”中“消耗”着,眼看春节就要到了。“伊甸园”楼下新开张了一家歌厅,名字叫“歌城”。我和另外一个男歌手被“挖”去“跑场”。那本来是光荣的事情,可是我们必须偷偷摸摸的,因为楼上的老板说了:谁也不许下去!那是明摆着抢生意,所以两家老板极对峙,谁也不去谁那儿。不过那正好能让我们钻空子,所以我照样舒舒服服的拿双份工资。那天,同往常一样,唱完了“歌城”那场,正从经过慎重侦察最终确定的秘密通道往回绕,迎面走来行色匆匆前张后望前来赶场的“同伙”(那个男歌手。每天晚上我们总是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地点象这样碰到,然后彼此会意一笑,继续各赶各的路),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他忽然冒出一句:窦唯在楼上呢!不由得,我慢下了脚步。

是的,一定会再见到的!我们毕竟都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并且,依旧在一个城市里,甚至,在一个圈子里。从来都是如此,我和他,以至他们的生活有着太多的“交集”(而如果没有交集,又怎么会在一起呢?),以至即使当那些往事逐一走过,不管想与不想,有意与无意,毕竟无法避免碰面。那样的时刻最初总是充满着尴尬与局促,总是会有一方匆匆离去,然后,渐渐的,我们都学会了装做若无其事,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它。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还得往前走!我们只能往前走。这个世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实是很小的:我们只是和可数的一些人来往,也总是跑不出那些老地方。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心里记挂的,其实还是那些个熟悉的里弄街巷,还是那几张忘不掉挥不去的面孔,还是想着,迟早要回去;即使把自己关在在家里闭门不出,放不下的依旧放不下。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啊!这无可奈何的生活啊!
而即使很多年后,当爱已成往事,当那些恩怨的咖啡早已被时间的温水冲淡,消溶,当我已经能够越来越熟练的表现出镇定自若,表里不一,而且无须东张西望,实话实说,那样的碰面之后,我心中那片原本已经返晴的天空依旧会在那一瞬间飘过一朵许久前的阴云,虽然从某一角度来讲它也不无美丽。而那一刻的阴郁,完全不是因为别人胡乱猜测的那些原因,并不是因为还没有将那些陈年旧事放下,那只是因为,它会让我忽然记起从前,从而恍惚于时间带来的改变:让我在那一刻里感到茫然的,是不能确信那些曾经有过的时光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那种相对的淡然让所有的证据都显得那么的不足以说明问题,以至于,你无法不去怀疑你们是否曾经有过那样的亲密和熟悉。而那些作为证据的小物件,要么被撕毁了,摔碎了,丢弃了,要么或许得以侥幸存留,也不过是跟随曾经的当事人各奔东西,然后被遗忘在时间的角落里,任凭岁月的尘埃遮盖。或许到了后来,连它们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被宠爱有加的年代吧?我不喜欢那样的改变,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人挪活,树挪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那当然没有用,我们还是那样的走近然后又离远了,被一种微妙的力量左右着。那种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幻想”吧!我们总以为下一次一定会更好,就这样一次次不惜一切的迈出了步伐,不惜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到头来却发现,那全是一个个误区。而上帝就那么舒舒服服的坐在云层里,看着他天真的子民们义无返顾的折腾来折腾去。他不管也不问,还把我们的眼泪当作他最好的佳酿,把我们的故事当成他最搞笑的喜剧。我早已知道这是规律,是人在一生中不能不渐渐学习适应的规律,尤其是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必须适应的规律,可是,我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的,我不喜欢,曾经的我曾那样的感动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以为所有的爱情都该是那样的,就象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丽叶,至少也应该象我的母亲碰到我的父亲。可是我失望了。后来我知道了,我太天真了;然后,我适应了,不再哭得那么伤心了;再往后,我不再被动的忍耐了,也开始幻想起来了,并且,做出自己的决定,力求干脆利落的决定,决不心软的决定。我甚至了解到,这世上不止爱情一样重要的东西,我的生活中还有其他值得重视的事情,一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就这样说服着自己,学习平静的度过一个人的时光,告诉自己,孤独才是人生的真相,不过长短早晚而已。当我们劝着别人也劝着自己,说着:没什么了不起!越来越多的人就真的变得越来越对什么都无所谓了,越来越觉得无论怎样都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不再象当初那样执著而认真的对待爱情,觉得那样很傻;我们混在同我们遭遇相似的温暖的“集体”里,如果寂寞难耐了,就凑在一起醉酒当歌,吃饭打牌;我们尽量把时间填得满满的,不留余地“胡思乱想”,最好晚上上床困得倒头就睡。我们不再争取,也不再忍耐,除了偶尔怀念或者期待,我们有太多经验,所以越来越思前想后,迟疑不前,听天由命。不知道我们是坚强了,还是麻木了?不知道,这究竟是岁月在我们身上上演的哪一出戏?而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们其实还在渴望能与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们感伤,却不明白。我不喜欢这个变化越来越快的时代,也不喜欢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对待情感的态度,虽然也许有很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包括我自己。我不喜欢,可是我已经不再害怕!

  当然,最初的我们不是这样的。那时侯我们的人是透明的,我们的情感是无法驾驭的,随风飘荡的,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是难以掩饰的,完全彻底的。那时侯我们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至高无上的东西。因此我和窦唯又开始重蹈覆辙。对于我,整整四个月的“努力”在与他重逢的夜晚再次化为泡影。理智告诉我应该拒绝他,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心中对他以及与他相对的那种种晨昏依然存在的依恋。白白的挣扎了那么多天,一旦与他面对面,我立刻无可奈何的发现,那种依恋反而变得更加深不可测和难以自拔,我似乎比从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没有主张,也更加渴望他怀抱中的温暖。“我来找人,听说你在这儿呢,就想顺便看看你。”,他在两人相对的第一时间里象是给自己一个借口似的这么说了一句,“怎么样?”,他问,“还行吧!”我回答。然后,我们就那么坐在演员休息室外面的沙发上,视若无睹的看着台上的节目,任凭面前的歌手,乐手和花里胡哨的舞蹈演员们进进出出穿梭来去,各自若有所思的沉默着。我唱完下一轮的歌回来,他笑了笑,说:“不错啊,进步了!”,我也笑了笑,说:“是吗?”。然后我们又继续象刚才那样的干坐着,有意无意的保持着距离。。。他一直没走,演出结束后,他说:“饿了吧?一起去吃消夜吧?”,我点了点头,走进演员休息室去换好衣服,和他一起走了。
那几天北京一直在下雪,到处都银妆素裹的,很美。从保利到东直门不算远,他提议走过去,说正好可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于是我们没有打车,两个人就那么默默的在二环路边行进着。雪花依旧在漫天飞舞,我们的嘴里不时的呼出着热气,虽然没有说话,可不知道为什么,脚步不由得就轻快起来。走到中途他忽然来了兴致,弯下身来攒了一个雪球,问我说信不信他能打中马路对面的那棵树。那是他几年以前常玩儿的游戏,那时侯他总是打得又远又准,雪球打在树上,震落一树积雪,那是他带给我的关于冬日最美的记忆。记得那时侯,他总爱带着一个红格子的围巾。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打中,却把便行道里一个刚好骑车路过的行人吓了一跳,雪球从那个正小心奕奕骑车赶路的壮年男子头顶上飞了过去,他完全出自肌体反应的闪躲了一下,差点儿摔倒。那人停下车来冲着这边儿骂了一句,我们赶忙做贼心虚的冲着那边儿喊了一声:对不起!好在并未铸成闪失,那人也确认我们确实不是故意的,于是又骑上车走了。我们一起目送了他一程,然后,就忽然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那一刻我们都仿佛在一瞬间回到了从前,暂时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现状。而他,就那么自自然然的又牵起了我的手:“怎么这么凉啊?”,他问了一声,干脆把我的双手统统放进他的手中,反反复复的搓了一会儿,然后,又自自然然的把其中的一只放进了他羽绒衣的口袋里。那儿,的确很暖。我就那么任凭他做着那一切,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僵住了。“怎么了?”,他一定察觉到了,歪过头来问了一句。我再次装出笑容:“没什么!”。“走吧,我还真有点儿饿了!”,我点了点头,我们就那么又向前走了。


  那天晚上,走在他身旁的我,有些不由自主。虽然知道前面的路将不同于从前,却仍然无法掉过头去,就如同无法扭转梦的方向。我们选择了“壑海楼”,以前总去的老地方。

第五个春天,我们约在那家饭店门口见面。

  当时我正独自住在离那儿不远的一栋楼房里。那虽是春寒料峭的日子,可空气里却已经能嗅到欣欣向荣的味道了。我一个人坐在那家饭店门口喷水池的水泥围栏上,静静的等你,早春里难得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放眼看去,长安街宽敞明朗。当我看着你渐渐走近,不知怎么,心里却有一些秋天的滋味。我们都没去碰那个敏感的话题,只是说一起去看我的新居。

  东直门那一晚之后,窦唯就去了南方。他说去演出,很快就会回来,还说要来参观我的新家。当然,他没有那么快就"回来",整个春节他也杳无音信,不用猜,我自然也明白那是为什么。春节的假期刚刚结束(当然,对于我们这种"大闲人"来说其实是无所谓什么假期不假期的),他打来了电话,说他"回来了!"。不知为什么,我们在电话里都变得"礼貌"起来,彼此问着些"春节过得怎么样?","咱爸咱妈好吗?"之类的客套话,也许是因为那个显而易见却都避讳不谈的真相吧!绕来绕去还是他道出了主题:"下午有空吗?"。我当然有空,对于那时侯的我来说,简直是太有空了,大概也就称大把大把不知如何打发发呆时光了,何况是见他。于是约好了时间。这一下我可有的忙了,"临上轿,现包脚"的开始"突击"我的"小狗窝",虽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达到干净彻底,但怎么也得弄个"驴屎蛋儿,表面光"。至少,我不想让他误以为原来我如此"邋遢"。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去约好的地点--贵宾楼门口接他。清楚的记得那年早春里的那个下午,将近三点钟的时间,柔和的光影,新年里第一阵和风迎面吹来,身材欣长的年轻女孩儿步履轻快的穿过正义路当中的街心公园,似乎正在把那漫长而难捱的冬季抛在身后。那时侯我的头发已经长至腰际了,因为见他刚刚争分夺秒的洗净吹干,由于步履的震荡和风的关系,那些发丝恣意飘动飞舞着,让我想起了那首歌里的形容:风的线条。其实我之所以一直酷爱长发,决不仅止单单因为早年看到席慕容的那篇文章,那不过是开始而已。在我后来的感受里,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喜欢它们在风中尽情舞蹈的样子。无论自己还是别人,在我的感官中,那总拥有着难以言表的动人之处,总会让我感慨于生命的美好。在我看来,那正是身体本身最流畅,最美妙的语言。那是我最爱的时刻,不管心情多糟,走在风里的我总会拣回些自信,那种时候我总能再次确认:我是动人的。
是的,我知道,请不要笑话。也许你会觉得一个人这样描述自己多少有些厚颜无耻,可我却以为虚情假意的谦虚推脱反而无聊。我知道关于美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同的准则,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数不胜数的比我美得多得多的公认的大美女,我知道我压根儿排不上号。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并不妨碍我"孤芳自赏",自得其乐,何况也仅只是在有的时候。事实上没有谁会对自己完全满意,我也一样。何况我这个人还有点儿"自恋"(这是一个朋友指出的)!所以镜前的我总是对自己千挑百拣,很少如意。不过在我看来自恋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这样的人一定对自己要求严格,而且永不满意。而无形之中这就成了他(她)进取的动力。反正我不相信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会爱这个世界,我也觉得一个人首先得把自己弄得美好起来,才有资格要求这个世界。至于美的标准,这倒是我忍不住想一吐为快的事情。如果你只是对我要讲的故事感兴趣,请尽管跳过去。在我的字典里,美是朴素,自然的同义词,而且必需充满灵性,亦既动人。这是我所追寻的美的及至,当然我知道所谓"及至"就是永远都不可能抵达。我不欣赏仅只停留于表面的美,这是时间告诉我的;我也不喜欢奢华的美,这一点在我倒是与生俱来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证明:我似乎与生俱来的偏好棉织品,而对丝绸皮毛没有太大兴趣。当然,这仅只是个人观点,同样的,我也没有权利妨碍别人金堆银砌,"孤芳自赏"。我甚至以为伴随岁月自然生出的皱纹是美的,而拼命的拉皮,打羊胎素是丑的,因为那样的人总会让我联想到三个字:"老妖怪"。有的时候,看见那些因为担心生出皱纹甚至"不苟言笑"的女人,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悲,因为那种过分的担忧剥夺了她们尽情欢笑的权利。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她们有一个相似的动作,就是在忍不住开怀大笑的时候,会忽然想起什么而噶然而止,然后,脸立刻绷紧,手则下意识的去按摩眼睛周围的皮肤,甚至要"拉一拉"。说实话这实在太"草木皆兵"了,在我看来,如此神经质的举止反倒让人见笑,反倒肤浅和不美了。爱美是天性,不仅只女人,适当的保养也无可非议。可是,我们必须明白,试图永保青春,那就象那些曾经幻想长生不老的帝王们一样是痴心妄想。所以,我们必须坦然接受自然的规律,并且,在岁月的流逝中,去认识超脱于外表之外的更有价值的美。。。美究竟是什么呢?具体到人身上,我以为,那是那种决不能够搀杂矫揉造作的,纯属自然流露的神态举止。我从不认为一张呆滞的脸有什么美丽可言,尽管也许在它上面长着惊世绝伦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可是当他(她)笑了,哭了,怀疑了,失望了,惊喜了,黯淡了,就拥有了妙不可言的观感,归根结底,因为它们生动了。关于美丽还有一个秘诀,那就是自信。这种东西绝对是灵丹妙药,它绝对可以让一个外表平庸的人熠熠生辉。


  这方面的一个典范是艾米莉。狄金森,一个迷一样的自闭症女诗人。当我第一次遭遇她的那首《为美而死》时,我绝对可以形容那一刻的我为被她来自一百多年前的言语的闪电击中了。那是去年冬天在北大附近的一间小书吧,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那本题名为《孤独是迷人的》的书,是她在一八六七年三月--一八六八年四月之间的日记,封皮上印着她一生中唯一的一张照片(关于这一点她是这样觉得:我曾在很小的时候照过相,那是父亲坚持的。从那以后我就不愿再让自己被困在木框里,除非是诗行的框框,人工做的并不能使我满意。我不愿意让父亲不高兴,但我自己就是好肖像,如果他愿意更仔细注视我的话--看来她已超脱于形象之外了)。按照世俗的标准判断,她的相貌无异是平凡的。可是,她的面容却透露出诱人的沉静,而她的目光,给人的感觉是,她看到了一个方向,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极其美妙的方向--这绝对不是"马后炮"!--关于这一点我想做一下说明:首先我得承认我其实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而且挑得厉害。前面也说过了,至于取舍我有些自己的标准,而且肯定不是漂亮不漂亮的问题。买书也一样,除了已经了解并且确认的优秀作家之外,我相信一定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或是孤陋寡闻的我尚未听说的值得一读的书籍。而与这类书籍的缘分,我总喜欢自己去碰碰运气。书与人一样,也有脸面,那是它的封皮,首先映入眼帘的部分如果引起了翻阅的兴趣,那么就有了购买的可能。那天就是那样,我只是在书架边匆匆略过,很随意的,我抽下那本书,映入眼帘的那张年轻女人的面孔上有些什么熟悉的东西让我停住了。我仔细的端详着,终于发现那是她的眼神,在我看来那绝对象极了另一个人的。是谁呢?我想起来了,是顾城。奇怪,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一个东方,一个西方,而且彼此相差一百多年,怎么会有这样类似的眼神呢?(难道拥有超乎寻常的创作能力的人都有这样的眼神吗?真不知道他们究竟看见什么了!)。说实话那本书的封面设计的并不好,书名也是后人加上的,而且还有一段在我看来纯属多余之及愚蠢透顶的注释。促使我打开书的绝对是女诗人的那张脸,而鬼使神差的,我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页,那些发生在坟墓里的关于美的惊心动魄的诗句立刻就让我折服了,甚至仅仅是开头的一句话:"我为美而死,但是还未。"。于是我渴望享受她更多的诗句,想知道她的内心是什么样子。毫不犹豫的,我买下了那本书,而那之后的几天,绝对是物有所值,我这个一向喜欢到处乱跑的人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待在了家里,而不能不沉醉于倾听她心灵的高贵,自信,坦然和美:艾米莉终生未嫁,她的爱情几乎从未如意,关于这一点,她说:"我曾经羞怯的敲过爱的大门,但是只有诗开门让我进去。我所看到的只是热情的侧影。但热情与创作总是同时来临,那种穿刺精神的感受,同时想象也是诗人的疆域。认识一个就等于认识另一个。","不过我有自己的世界可以说话。所以我用信件来表达自己的爱。我从来不打算寄出去,就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一颗努力追寻却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然后我好象听见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共存。","当渐紫的午后/闭紧关心的门/你的想法停下来了吗/我曾在那停留吗。当我们没谈到爱/在这样巨大的平静中/我的眼是否透出希望/除你之外无人可以见到/很快的,亲爱的,说好吧/这对我就是天堂","感情自会找到自己的层次。所以让我们旅行过这样的平原,如果我们不能到达山巅。"
对于生命,她看到的是:"当我们的路通向一个黑暗的森林,追寻来时的脚步是多么困难!当路被设定好了,回归似乎不可能。生命就是我们的契约,但是除了最高法庭之外,无人能撤消它。","生命会加重纯真的负担,但神秘却让灵魂学会飞翔。","在这样的夜里,死亡看来非常遥远,可是我们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我们没有时间看见最黯淡的星,自我们眼角消失。当它们熄灭,我们会等待更明亮的傍晚。活着,瞻仰它们的光彩,让我们多么焦虑。我从不知有任何快乐可以不带来焦虑。但我们很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对于自然的描述和引用,她的笔充满灵性:"你问我花说了什么;可是它们不听我的话,虽然我要它们传递讯息。它们说在西边,太阳已渐渐下山,而黎明也说着同样的故事。","雏菊会让你失望吗?不,她不会的。她是永远的安适;只要在你看着我的脸时,再看看自己的。那样我就可以在树林里畅游到日落,直到你将我带到落日所不能到临之处,真实不停的出现,直到这城镇满了为止。",雨柱下来,花朵避开/满足这样的恐惧与快乐。"直到我们能在岸上再相见。从山丘上看过去,天空会象水手说的那样蓝吗?","今夜我颤抖地看着西方的天空点燃了树梢,而一股紫色的火焰正吞没着地平线。我的眼睛不足以尽收这惊异的情景。那我们的灵魂是否有更大的视野?我们是突发大火的一部分吗?或者,我们不过是这场火焰之中,无助的目击者罢了。","我与你们我爱的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象二月一般红,象三月一般紫。","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让我好好倾听窗帘的飘动,以及檐上的雨滴那小小的节奏。天空是白色的,下午还没有失去希望;阳光是我们的救赎。"

  关于信仰,她说:"许多人都将生命托付给神,我却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诗。","当所有人都去了教堂,我去我自己的。"至于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她的诗作,她认为:"生命已经找到了目标。你从这些线中能织出什么,让它靠近窗口,我才能看见,除非里头有一条金色的线,否则就全盘皆输。一条闪亮的黄金丝线藏身在最后面,在你握住它时,它将消失在天际,接着会再回到我手里。没有人想得到这样的乐趣,没有人猜得到,在那里完全没有老去的事物,一切都在萌芽,跳跃,歌唱,而且你会以为自己在绿树丛里,那些来来去去的都是它的枝桠。","诗就象是一缕金色的线穿过我的心,带领我往梦中才出现过的地方前进。我猜想我的字句并不能说明我的心,因为我的朋友们从来都不了解。我知道我的生命可以用来织这条线,它会变成一匹够亮的布,充满乐趣,也强韧到能抗拒焦虑。"的确,她的诗在她生前,不仅只那些权威人士,甚至她的家人密友也不认可。在这一点上,她似乎早已预见未来:"或许她永远不会了解这样的天籁,虽然她是个会弹奏的人。","我的诗是写给未来的。","我将来才值得这个赞美。","今天世界将黄金当成垃圾,但时间只会让它更珍贵。","我的诗一定得亮着自己的光芒,无需其他人擦拭。要不然,我会藏起来直到适合的光出现。为盲者阅读是懒惰的行为,伟大才是耐心。","我不会有肉体的子嗣,但我有神圣的安慰。上帝给了我不同的繁衍方式。我的小孩来自我的心灵,我永远的子嗣,我灵魂的狂喜。我欢迎这快乐的阵痛,让诗与创造者分离。现在让岁月见证它的成长,让未来为这个选择评断。"的确,她看到了,今天,没有人能再怀疑这一点!只可惜我去年才"认识"她。我们不知道的实在太多了!
  除此之外,充满智慧的妙语短句在她的日记里更是俯拾皆是:"象上帝一样,我们得造就自己的样子。","社交场合的光芒很快就会淡去。","即使嘴巴闭紧,灵魂仍在说话。","眼睛虽然看见了愚蠢,但灵魂却不会因此停止追寻。","靠近只是分开的开始。","我跟着那些抓得住我的心的人。","阅读就象在灵魂的耳朵边喃喃自语。","正义做出手势让世人可以找到它,可是当人们来访时,它却都不在家。","延迟的梦一旦完成,一定是更美的。","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心灵的晚餐在客人离开之后才开始。","生命是最好的秘密。"
我不能再抄写下去了,毕竟这不是读后感!何况,这样骗稿费也实在让我良心不安。可是,你们明白我的用意吗?我之所以不辞辛苦的费了这么大劲儿,只是想证明,至少对于我,拥有如此之魂魄的女子,她的美是让我凝神屏息了!不过,请千万别误会!我可丝毫没有要和谁相提并论的意思!至少,让我闷在家里一待就是几十年,这样的苦我可吃不了!何况,拍照片,那可是我酷爱的事情!我可没有达到那种超脱于形体之外的境界,也从来没打算那样过。我只不过想说:别仅仅浮于表面,或者说,别让外表迷惑了!事实上,我是一个特别爱凑热闹,特别爱玩儿的人,除非家里有什么特别吸引或者必须完成的工作才"不得不"暂时闭门不出。当然,我喜欢写东西,可写东西最舒服的境界是有感而发,一旦变成工作,一样枯燥无比。同样的,我也不能否认,工作完成之后的快乐也是非同小可的。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这样的矛盾肯定不止存在于我一个人身上。那天一个从事写作的朋友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书,或者干脆名说了吧,就是石康的《一塌糊涂》。他在写到自己的某种创作情形时是这样描述的: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象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唠叨,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然后他消失不见。我坐在那里。手脚乱动。他的这段形容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当时的我就是在电脑前实在憋不出来了,才顺手抄过他的书来胡乱翻看的。实在是太有同感了!?

  说实话,电脑前的我比他有过之而不及,我"休闲""打岔"的办法比他不知丰富多少倍:把"帝国时代"调出来打一会儿,找张唱片听听,看会儿电视,上趟厕所,小睡一觉。而且,我还总爱在电脑边放一堆零食。较之于艾米莉性格中的沉静,我是惟有望尘莫及的。

  对不起,不再东拉西扯了!

  依旧回到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的我是快乐的,感受里的一切似乎都因我而存在,就象艾米莉的一句诗:夏日正盛,且单单为我。那样的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那只是因为即将见到他,又可以和他在一起,即便那只是短短的一个下午,即便已经知道这世上并不存在永远。住了那么久,却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那个称为"街心公园"的地方。几乎是第一次发现它的可爱,我一边儿向长安街的方向走着,一边儿东瞧瞧,西望望。因为天气尚未彻底转暖,公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老人在晒太阳,有一对的,也有单个的,在我眼里他们各个都显得神态平静,目光安详。对于节气的变化他们好象总是最敏感,大概是早已明晰人生苦短,所以更懂得抓紧时间享受春光吧!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个少女读书"的塑像。奇怪,怎么以前没看见过?我甚至站在那儿象模象样的欣赏了一会儿,那让我一时兴起的想到等到天气暖了,坐在那些长椅上看看书晒晒太阳到是瞒不错的享受。当然那只是想想而已。事实上,住在正义路的那段日子,我的人是与书本彻底"绝缘"的。

  我们没有直接"去我那儿",大概是空气里弥漫着的气息闹的吧,那种季节,每个人都"待不住",都会觉得心里有些什么需要抒发。他建议去喝咖啡,还拍了拍屁兜儿说正好"置"了"储","也别东找西找的了,干脆就这儿吧!",他夸张的学着那些大款的派头儿,仰着头,一支胳膊背向身后,另一支手攥着,仅用一只竖起的大拇指指了指身后,做出一副身价千万的样子:“来?我请客!怎么样?”于是我们"就地取材"的进了贵宾楼。那一天,我记住了那家叫做"红墙"的咖啡厅,很美的名字。和他在一起那么久,那倒是第一次两个人"自费"去那种"五星级"的地方。

  那个下午的阳光的确很好。诺大的咖啡厅里只有两三桌客人,显得很空旷。我们选择了靠近长安街的那面坐下,临坐时,他还冒充绅士周到无比的替我拉出椅子,不过在我看来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倒让我觉得蛮好笑的。我们坐了很久,两个人都很少说话,视线也几乎一直都朝向长安街的方向,大概,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吧!黄昏时,夕阳照在窗外那段故宫城墙一般的红墙上,又从巨大的玻璃窗折射进来,映得人的脸孔很好看。我偶尔转过头去看看他,他总是能够察觉,也侧过脸来看看我,然后无声的笑一下,就又转回头去了,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我似乎只想和他这样静静的对坐着,就象那样坐着,无需言语,保持沉默,直到,夕阳消退,繁星升起。而关于未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似乎就学会不再奢望了。因为知道不能永远,反而珍惜今生和他的每一次见面,这句话是谁说的?
喝过咖啡又去吃晚饭,晚饭后,自然是去了我那儿。那天,我们做爱了,那之后,我哭了。

随之展开的四季,记忆变成一些跳跃的间接片段:有他的时候清晰无比,其余的则石沉海底。那有点儿象是小时侯玩儿过的跳方格子的游戏:眼睛只知道盯住包儿拽到的地方;剩余的,就不去用心,无非按照惯例一一跳过罢了。然而我心里清楚,我肯定不想那样,可是没办法,“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而那个“游戏”中的女孩,竟是那样痴迷,以至于明知自己已力不从心,却逃不出去。那时侯,我怎么就看不见,格子外还有着那么广阔的天地?二十三岁那一年对我有些吝啬,它似乎只给过我早春里那一个下午的晴朗,而那些曾经总是让我忍不住要歌唱的“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日的落阳”却都一一隐身不现。可是,那些季节应该是同从前和之后的一样美丽吧?草和树叶颜色的变化,天空从早晨到夜晚的变化,不同季节里北京的街景和人的变化,还有雨雪风雾以及心情带给这一切的变化。我努力的回想着,终于明白无济于事,在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混沌昏暗中,我也只能停住我的笔。
  只好去写那些记得的了。那是那些深夜里的电话,经常会在那样的时间里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从下班回到家到天亮之前,时间并不一定,日期也难以预料。而关于那些电话到来之前的微妙信息我已经很少能够捕捉了,那种在我总是经常发生并且一向灵验的所谓叫做“第六感觉”的东西,在那些混乱不堪的夜里似乎完全丧失掉了,那让我觉得,曾经存在于我和他之间的那条冥冥之中的线,一定就快断裂。可是我却记得,在那些整个城市都在沉睡中的很久前的很深的夜里,那些久远的铃声实在太过清晰,以至于即使隔了那么久的岁月,我仍不能将它们同其他的一并忘记。可是请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那部电影中的情景,那当然不是那样的。说实话那些铃声倒是我所盼望的,那个半旧的浅蓝灰色电话所发出的声音是脆弱而感伤的,它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情,那种温柔和茫然,象极了我和他在曾经的那些暗夜里穿越城市上空的对话,也象极了我们之间残存的感情。听到铃声的我有时刚刚进门,有时正在望着某处发呆,有时正在做睡前的洗漱工作,也有些时候,是在梦里。那一年睡眠对于我是项有些艰难的事情,每次洗漱完毕躺到床上,都很难顺利入睡。然而我实在是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睡眠,因为那样就可以暂时停止思想。我不愿思想,因为那会让我绝望。既然清醒的时候所做的任何一种努力都无济于事,那么就让我睡去吧...可是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来和我作对了,一向惯于黑白颠倒的我不再是从前那只到了夜里就两眼发亮,神气活现的猫,我是一只生物钟彻底错乱的猫,不论白天黑夜,只有疲惫之极才能睡去。所以一旦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接起电话的我就会很不耐烦,那种时候电话两端就会陷入尴尬。等到他把电话挂掉了,我却彻底醒了,反应过来那是他,可是,听筒里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了。于是,那以后的夜,就更长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我是醒着的,那种时候我就特别希望他能多说一些话,他说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特别好听,话筒贴住脸颊的那种感觉,也很温暖。可是没办法,总是要说“再见”的,等到他说:“下次再打给你好吗?”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很疼,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次,那会是什么时候。那些深夜里的电话,是我盼望的,也是我害怕的,给了我温暖,也带给我更彻骨的冰冷。可是,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仍在爱着也好,是惯性也好,或许只是因为寂寞或者于心不忍,不管怎样的
  原因,我知道,那些在白天比较容易抵抗的情绪,在很深的夜里是很容易将人吞没的。我几乎不给他打电话,并不是不想,也不是害怕尴尬——我知道,那时侯她回北京,是住在他那儿的。我不打,是因为,其实我内心里是宁愿放弃的;而我盼望,是因为我无法忘记。
依然记得的还有与他的每一次见面。早春里的那一天之后,他就进棚了。那时侯他又签了新的唱片公司,说来好笑,他最终选择那家公司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标记上有三根毛——他说那很象是漫画里的三毛头上的那三根头发,那让他觉得单纯和美好。没想到美好的想象还没有展开,那家公司就又把他转给了另一家,新公司的名字从字意上看去不免“阴森”,在不明真相之前,他还着实惋惜了一通。录音刚刚开始的时候他带我去过棚里一次。那天几乎没有他的什么工作,我们在调音台边坐了一会儿,就跑去四处参观。那是北京电视台的录音棚,印象里那似乎是北京当时最好的棚,比起他在黑豹乐队录音时的百花棚,那实在大得太多了。对于我,那是第一次进电视台,不免新鲜。他拉着我的手,在那些演播厅,化妆间,休息室和通道里转来绕去,很奇怪,我们没有碰到任何人阻止(电视台里允许这样随便穿行吗?),甚至印象里几乎就没碰到什么人(诺大的一楼,人都哪儿去了?)。记忆里的那种情景很象是某个梦境,或者某个前卫之极的Video情节,或大或小的四壁徒空的白房子,石灰地的走廊,同样空空如也的白墙,演播厅里一排排的座椅,化妆间里环绕几面的镜子,还有休息室里的人,全都未曾出现,甚至那些房间也没有任何标记,只有我和他,在迷宫一样的建筑中穿行。我只记得,在那样的穿行过程中,他曾经停下来,很温柔很温柔的抱住我。这奇怪的记忆!甚至,当我们参观完毕坐在大厅里喝茶的时候,我依然只看见了他,坐在我的对面,背景是玻璃窗外面说不清色彩的阴天。进唱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坐在调音台后面,隔着玻璃看着他站在话筒前,我没有想到,一年零七个月之后,我也站到了那个位置,并且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旅程。
  缩混完毕之后他去过我那儿,他串了一盘儿Demo给我。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就那么一直反反复复的听,反反复复的听,我明白他在第一时间里送给我那盘Demo的用意,也了解那个那一刻正隐身于旋律和辞藻背后的他所要表达的心境。那一晚,我再次确认,对于他,音乐和生活是一体的,尽管我难以接受,但是,在我和他之间的那份情感,却是无悔无怨的。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哭了,然后,我发现了他落下的一盒Camel,那天晚上,我点燃了一生中的第一支烟,那滋味真是呛人和苦涩。抽到第二根的时候,我冲到厕所,趴在马桶边吐了。那一刻我曾经发誓再也不碰那东西了,我想不明白那种滋味怎么那么多人偏偏摆脱不掉。同样的,我没有想到,许多年后,烟竟成了我的朋友。
  还有一些见面,那是有几次在那些Party上碰见,那是一些可想而知的情景,那时侯,我们都还不能找到合适的方式去处理那份感情,可是那些大报小道,却已经在渲染他和她之间的恋情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相互逃避着,又相互寻找着,显得那样的自相矛盾。这样的经历,让我怎么说呢?这世上最可恶的就是人的嘴,两个人的事也好,三个人的事也好,那些不相关的人,有什么权利品头论足,紧盯不放呢?可怜也好,可恨也好,可爱也好,可叹也好,那些不知情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对一个人或者一段感情妄下论断呢?!如果有一天你自己也经历一份类似的事情,你希望一大堆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吗?当然,我不怕别人的嘴,相信他也是。我们之所以那样,是不想在我们自己还尚未解决好事情之前,就先被别人解决了。
  还有一些见面,那是那些深夜里的电话之后,有些时候,挂断电话不久,他就那么心血来潮的冲了过来。那种时候他多半是并不事先通报的,就那么突然从天而将,把自己象个大礼物似的摆在门口。我知道,他是真的想我了,也是真的想让我高兴。那之后我就会暂时拥有一个相对温暖的夜晚,可是那毕竟是同从前的太不一样了,我们不能谈未来,而且都在小心谨慎的避开一些事情。所以,第二天的离开就会更难。那种夜晚的温暖是脆弱不堪的,在他怀抱中的随之而来的黎明不但不能让我入睡,反而使我被那种离别在即的恐惧压迫得啜泣起来,而他那种似乎怕把我弄痛的温柔,就更让我的泪水无法收场。在那样的黎明中,我总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一脸茫然的问:“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是的,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那让我绝望透顶却又无计可施。我想,在那些属于我和他的最后的晨光中,当我泪眼模糊的问他的时候,或许那其实更多是在问我自己吧?甚至那样的提问本身就已经足够让我不明所以的了,因为,我听见了我自己的语气,那是哽咽和无奈的;因为,我明明知道,那个被问的人,是无言以对的。是的,他无言以对,那种时候,他总是垂下眼帘,许久许久的不说话;或者,用比我还要茫然的神情看着我,象个做错了什么的大孩子似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对不起,我,我。”;也有些时候,他却反过来问我:“你恨我吗?”,“我是不是不应该再给你打电话了?我是不是已经没有权利来这儿了?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同样的,他的提问也是无须回答的,因为,我们都明白,如果恨了,就不会再那样纠缠;因为,我们都清楚,他还是会来。那些午夜里的电话依旧会在人最脆弱无助的时候响起,午夜梦回的我依旧会听到他从城市另一端发出的叹息,他总是为那些电话寻找着借口:“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刚才梦见你了。也不知怎么就把电话打过来了。”,“对不起,把你吵醒了吧?我就是忽然有些不好的预感,有点儿担心,怕你出事儿。所以想打个电话。”,也有些时候,他会直截了当的说:“我想你。”。他说这三个字的语气有着些无助的情绪,那让我知道他没有撒谎,可是,那却再也不会让我感到欣慰,而只是觉得冷。

  也许没有那些电话,我会好得快一点儿吧?也许不再见面,就淡了吧?可是那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他一定也同我一样的下过无数次决心吧?可是有些事,决定是容易的,实现起来却不是轻而易举的。记得那时侯,他曾经帮滚石的一个女歌手录过一首歌里的男声部分,录音完成后的那天下午他跑了来,把那首歌放给我听,那一天他似乎想得很清楚,他说在棚里的这两天他一直在考虑我和他的事情,他说他想不清楚我和他到底谁是那个“风中之岛”,有时候觉得那是我,有时候又觉得那是他自己。他说:如果那是我,那样的漂移不定,又怎么能让人靠岸?如果那是你,已经离开了,又怎么回去?所以,那究竟是谁似乎就显得不再重要了,所以,我们都别再回头了,往前走吧。他就那样莫名其妙而又似乎蛮和逻辑的分析了一通,然后忽然站起来,很坚决的说:“再见!风中之岛。”。他扭头走了,忽然又折了回来,居高临下的对着依旧抱着个棉垫儿愣坐在卧室床边地毯上的我,补充说:“不管这是对你还是对从前的我自己说的,就再见吧!”。然后他就自管自的走了,大有一去不回头之势,丢下我一个人跌落在晦涩的黄昏里,琢磨着他的话,而那优美而感伤的旋律,依旧飘荡着,就象黄昏里室内昏暗的光线,就象雾气弥漫中岛四周冷冷的海水,将我浸泡着,让人绝望的分辨不清方向。可是我听得懂那首歌里的词句,那其实是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往哪里去,所以矛盾不已的。因为那年的那天黄昏有着实在太相近的情绪,所以那些词句是句句嵌进心里的,所以即使隔了这么久的时间,我还是字字记得:一颗心/若无法挽留就放弃吧/两个人/若无法再相依就不要勉强/就算泪如窗外雨/绵绵密密打在心底/又怎么能受感动/回头爱你//想放你/自由翱翔在自己的天空/但是我/反反复复却不能放心让你飞/渴望有流浪的心情/却从来没有说出口/于是我心慢慢的冷/慢慢变冷/你象风吹来的岛/飘移不定/是否我已挥洒过头/终将落寞/夜夜衷心在祈祷/别从梦中醒来/只怕睁眼/又必须面对/失去你的心/I?don’t?want?lose?you?/set?me?free?同样的,我也分辨不清那些心情究竟哪些是我对于他的,哪些又是他对于我的;尽管嘴里说着“再见!”,我也一样的弄不明白,那究竟是他刚刚对我说的,还是我该对他说呢?其实,我早就说过了吧?可是,怎么又到了今天呢?那首歌有点儿象传染病菌,那让我也开始同他一样努力的分析起来,终于,我想:好吧,如果他真的从此一去不回头,那么或许对我来说,这也就是真正解脱的一刻了。
可是仅仅就是在第二天晚上,他又跑了来。那依旧是深夜,我睡得晕晕糊糊的,听见敲门声,打开门,又看见了他。他的情绪明显的很糟,也不理人,径自走进卧室,扑到床上。因为床垫儿是直接放在地毯上的,这一回轮到我居高临下的看他了。我站在卧室中央唯一空旷的地方,并不走过去劝他或者问他。我只是站在那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那个带我体味天堂之美和地狱之煎熬的男人,他曾经是我的,如今却那样的摇摆不定,不知道稍后他又要说些怎样的话,做出怎样的决定?而他,始终保持着倒下去时的姿势:背冲着天花板,脸埋在枕头里,双臂垂在身体两侧,一动不动,就象是——死了。那样大约有几分钟的时间吧,他突然翻身坐起来,仰视着我,那一回是他问了那个问题:我们究竟该怎么办?那是我比他更想得到答案的问题,他明明知道的,怎么却来问我了呢?我依旧面无表情的注视着面前的那个人,他的神情看起来是认真的,那让我再次记起了我们之间的一切,那大概已经有千回万回了吧:曾经的艳阳天,那些阴霾以及风云突变,还有,我的泪水和挣扎,那些茫然无措的夜晚和白天。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一直是他在决定着吗?昨天他不是还走得那么坚决吗?我觉得他是明知故问,一股无明火忽然间就窜得老高:“你到底想怎么样?!还让不让人活了?!”。那绝对是歇斯底里的两句,记忆里我似乎从来就没发出过那样的声音,然后,我径自绕过他,钻回到被窝儿里,从头到脚一处不露的把自己蒙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进入了似睡非睡的状态,然后,我感觉到他也躺了下来。我背对着他,装做睡着了,不去理睬。又过了一会儿,他欠起身,撩开我蒙在脸上的被子,试图把我的脸扳转过来,我拼命抗拒着,终于筋疲力尽,不再挣脱。心里依旧在抵抗着,闭着眼睛并不看他,可是,眼角滑落的泪水却泄露了软弱。他开始替我擦眼泪,那是很难擦净的,泪不停的流,他就一直不停的擦。那样不知又过了多久,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忽然撩开被子站起身来:“算了!到此结束吧!你走吧,别再来了!”说完那些话,我抛下他,径自去了客厅。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门廊里悉悉挲挲的声响,然后,他穿戴整齐的走到我面前:“我走了!”,他平静的迎住我应声投去的目光,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可以想象我带给你的伤害,那一定很深。可是,请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并不打算为自己开脱,我知道,即使是无意,也造成了伤害,我一样罪孽深重。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从没想过要伤害你,或者任何一个人。请不要以为这是我期望的结果别以为看见你哭,我会快乐。”,他停顿了一下,视线移开去,似乎在思索,然后,他回转过来:“想听我的实话吗?我不知道一个人会不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可是,说实话,我不能分辨究竟更爱谁,对于我,她是崭新的吸引,你是几年的感情,哪一边都是我不愿舍弃的。我知道你们会觉得这都是一些混帐话。可是,还是那句话,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做选择,如果这样的选择注定要造成伤害,那么,谁该承受这样的不幸?我又有什么权利做出判断?我也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可是,你相信吗?我真的发现,这一切,根本不是我能驾御得了的,我根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被谁在前面牵引着,无能为力。”他不再说了,垂下头去,再次面对,他的眼底闪烁着泪光。他没去管它们,可是,语调却沉了下去:“你知道吗?我一直害怕这一天的到来,我知道从那天开始,我们就会不再见面,也不再互通彼此的消息。我走了”。他转身走了,我听见他拉开门,又撞上了。忽然,我象疯了一样追了出去,完全忘了自己还光着两只脚,穿着极薄的睡衣。那一次,可能是心急吧,我一没留神,从六七级的楼梯一步迈了下去,摔破了手和膝盖。?天又亮了,我和他并肩靠着床头的墙壁,对面透着亮光的深棕色格子窗帘布上深浅不一的线条让两个人都再次安静下来,白天接替了又一个不眠的夜晚。就是那样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之间就那样断断续续的延续着,重复着说过的话,流过的眼泪和做过的决定,看不到尽头,找不到出路,束手无策,无可奈何。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认识了郭大炜。

印象里,一九九四年是中国唱片业令人欣喜的一年。那之前,国内几乎都是一些固有的国营唱片企业,按照一成不变的模式运行着。歌手的成功之路似乎也只有一条——那个比高考的成功比例还要让人瞠目的万众瞩目的一年一度的大奖赛。那样的比赛最初或许还算得上公正,也的确曾经涌现出几个至少唱工无可指责的“唱匠”,无奈到了后来,幕后的交易就越来越多了——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性——没办法,在我们这个人际关系学历史悠远的国度,钱和关系铺就的路似乎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扰乱原本脉络清晰的思路。即便是在这种冠之以“艺术殿堂”的神圣地方。与其如出一辙的是众所周知的春节晚会,基于极为相似的原因——把持决定权的总是有限的那么几个人,自然不可避免的前呼后拥。因此,得以年年活跃在屏幕上的总跑不了那么一些司空见惯的面孔,模式也很难突破。当然,不能排除其中存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比如陈佩斯赵本山的小品,这些是不一样的:因为深受大家喜爱,所以得以保留,凭的是真功夫。可是那些“假功夫”呢?那就是不知情的百姓们无法想象的了。虽然在城市里,年轻一代大多已经对那个一成不变的晚会不屑一故了,可是对于中老年人和广大的农村,那却依旧是年三十晚上雷打不动的保留项目。因此,春节晚会的收视率之高和覆盖面之广就使它成了演艺界的一块“肥肉”,因此,高喊着“混个脸儿熟”的口号绞尽脑汁不惜一切往前冲的大有人在。那是一场玄妙无比的幕后争斗,因为入选者数目有限,那就成了一根“独木桥”,同类的节目,差不多的名气,谁上谁下呢?那就太有水分了!而已经“上去”过的“成功者”,因为路子熟些,名气大些,底子也厚些,自然拥有更强的竞争“实力”,也更容易胜出。新面孔呢?寥寥无几,而且,必得仰仗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关键人物在背后撑腰提携,否则,想都别想!虽然年年喊着“求新突破”,可是那谈何容易,毕竟人有七情六欲,又有几个能不食人间烟火?当然,这一切都是针对那些可有可无,可你可他的节目的,聪明的决策人自然懂得什么是无可指责,无懈可击,无可挑剔,也自然懂得“顾全大局”。在这所有的环节中,最牛X的当然是总导演,即使是已经很有名的演员,要是稍敢耍个性,翘尾巴,少不得就要面临被“封杀”的结果,所以,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还是得象个绵羊似的表现得温温顺顺的。没办法,谁让人家大权在握而自己又偏偏得吃这一碗饭呢?再牛X也得看人分地儿吧!等到节目播出后,不管好坏,总有些趋炎附势之徒应声附和,大加吹捧,又有谁会去理睬那些街头巷尾的直舒胸臆呢?那些议论,也不过就象新年的爆竹一样,响过了,也就消失了。年过了,大家都各忙个的了,朝九晚五的百姓,也不过图个乐儿罢了,谁还有那么多嫌工夫深究呢?又有几个人看得出名堂呢?而那些具有更高权利的决策人,因为摆到他们面前的净是一些说好话的文章,自然也就满意了,明年就会更加放心的把这一“重任”交与他。至于那些参与的人,要么名利兼收,要么,眼前虽然付出不少,可一想到来年又有了提高演出价码的资本,偷着乐还来不及呢,何况还露了脸,当初低三下四曲意逢迎消尖了脑袋往上钻时品出的那一点点儿辛酸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我是没有必要写这些的,这些话一旦被哪个相关的人看见,少不得就会格外敏感的怀疑到这是针对自己而来的从而对我怀恨在心。这我又是何必呢?到不是怕得罪人,只是,那实在是一些与我不太相干的事情:我不参加大奖赛。虽然在很多年前到是有过那么一次经历,可是我却可以肯定的说那一定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在观点上我十分赞同大学时那位男友的话:音乐是不适合比赛的;我不看春节文艺晚会。除了在别无选择的时期——小时侯。自从“翅膀硬了”,那对我就变成了“擦边球”,只不过是在陪父母吃年夜饭时顺便撩上两眼——冲着陈佩斯和赵本山。小品一完,也就撂下饭碗逃之夭夭了——我有我自己的圈子可扎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娱乐方式,而那个千篇一律如出一辙的晚会,说实话,还真不对我的胃口!事实上,春节晚会历任总导演的大名从头到尾我压根儿就一个不知一个不晓——也不是没听别人提起过,无奈我的记忆力与生俱来的具备“选择”功能,所以,我也拿自己没办法!所以,如果说我这是在针对谁进行人身攻击,那可太冤枉了;至于参加春节文艺晚会,那可就更是我想都没想过的事儿了!出唱片之前自然不必说了,即便是那之后,也一样。这还真不仅仅是有没有自知之明的问题!或许在有些同行眼里那是一块“肥肉”,可是同行却不见得同路。至少我不认为非得上了那个晚会才能证明什么,而且,奇怪的很,我觉着好的,还真没有几个能“混”上那个晚会的!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审美标准有问题。也许有人会觉得我这是“酸葡萄”心理,那也无所谓,随便怎么想吧,反正我不是那只狐狸!
事实上,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这一点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最弱的项目就是煞费苦心的钻营,而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懒得——即使不远处摆着一块“肥肉”!有那闲工夫,我到宁愿看个好片儿读本好书听听音乐串串朋友泡泡酒吧逛逛街上上网打打电游,等等等等,好玩儿的实在太多了!即便无事可做的望着天发呆,在我看来至少也还有一份儿悠然自得,动那心思,累!我身上还有一个成功的最大阻碍,就是穷清高——虽然大学没念完,知识分子身上的“臭架子”在我身上却根深蒂固。让我低三下四的求人,那是无论如何做不来的,无论任何方面(即便是爱情),如果需要那样,我到宁愿放弃。或许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应该算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吧?因为,我从来就不肯“忍辱负重”也压根儿不喜欢这个词。忍什么辱?负什么重?不过为了一己私利罢了,还造出个堂而皇之的词来做摆设,既然事儿都干了,还说那么好听干吗?!说实话,仅就“做人”而言我不欣赏这样的活法,如果所谓的“功成名就”需要颠覆人格那么在我看来也就没有半点愉悦可言。所以,我不认为居然能够忍受“胯下之辱”的韩信值得学习,所以,大概我不会有太大的“出息”!

话又说回来了,在我的观点里,还真没觉得出名是什么好事儿!这是我这些年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得出的结论,我发现,其实所谓“名”是给别人看的东西,是虚幻的,是得要别人赐予而又必须小心奕奕守护而且一旦得到就很难面对失去一旦失去又会痛不欲生的折磨人的东西,那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虽然当初纯属出于喜好一不小心选择了这样一种所谓的公众职业,我却庆幸在还没来得及出什么大名之前首先想清楚了这一点并且抛开了它!所以,我感谢生活带给我的那些被称做为“逆境”的遭遇并且庆幸我性格里与生俱来存在的“惰性”,因而,我未被其累而得以依然是我!然而,我却又不能象那些聪明的隐士和出家人一样窥透红尘从而做到彻彻底底的与世无争逍遥自在,究其根本,凡世中毕竟存在我既使碰得头破血流却仍然认为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还有,唱片架前的惊喜,三里屯儿的阳光,东直门的“麻小”,几天不见就会惦记的面庞。我还真舍不得离开,何况,桃花源也只存在于书里。这些年来,我悟出了一种道理:尽管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是,还是值得期许;虽然身为凡人,难免有些身不由己,但是,只要不丢失了自己。然后,我找到了一种自认为坦然的角度:我写我唱,是因为喜欢;能够赖以生存,不必另劈它径,已是幸运;碰巧得到一些欣赏,从而得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感激不尽!至于那些猜测和揣度,随便飞吧,但愿,我能永远象现在这样,只管沉醉于我爱的人,事和氛围里,不受打搅,保持冷静,但愿,我不会变成我曾经鄙视的那种庸俗和轻狂……当然,明天的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无法预知,可是我想,我不会忘记那篇曾经影响我和对我寄予期许的文章:一个喜欢棉织品的姑娘,一个可爱的嬉皮,厌倦暴力却又能据理力争,一个有很多缺点却不让人讨厌的女孩儿。这样一个女孩儿,我希望日后还能在小饭馆儿里看见她和被称为小人物的平民大声的笑谈,希望她能永远为平凡而感动,坚持,希望她幸福,希望她不枯萎!

  这是我的第二段爱情,我当时的男朋友郭大炜也是唱片公司负责人对于我的期许。那时我的第一张唱片刚刚发行,他对我说:不管以后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改变,我都希望你还能保持本来的心态,我希望你能成为反明星制的典范,永远专注于音乐和生活本身。同样的,窦唯面对名利的冷静以及后来的郭怡广重回乐队仅只出于对此种生活方式之喜好而不惜放弃每月几千美金的收入及舒适生活的大男孩似的热情也带给我过相似的影响。抛开情感中的恩怨不谈,仅就这一点,我希望我能象他们一样。

当然,这世上的人有千万种活法,我无权灌输别人,也无权评点,更不能把自己欣赏的方式称之为正确。我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相信凡事最大的忌讳就是勉强。人本来就是各走各的路,所以有些事,即使看不惯,也管不到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相情愿;所以,纵然浪费再多笔墨,也只不过阐述个人观点而已;所以,请偶尔看到此篇继而格外敏感的往自己身上揽的人不必介意,尽管按照自己的方式继续!
其实某些现象并不属于我关心的范畴我本该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的我也说过了那与我并不相干。无奈我毕竟在一个圈子里,总不能每天从早到晚把眼睛耳朵都堵上,耳濡目染多了,也不得不了解一二。而我斗胆提及这些,并无它意,无非是想指出这样的模式带来了一个弊端,就是造就了太多只会一脸正气的引吭高歌或者喜气洋洋的抛着媚眼的“晚会型”歌手——因为途径太过单一!由于在大奖赛和晚会上把持决定权的人审美极度相近,所以,舞台上电台里千篇一律的重复着大同小异的歌喉,唱法,装束及台风。而那些后来者,因为无从见识也就无从选择,也就只有把那种模式当成范本拼命模仿。可是,生活大概不是那样单调的吧?难怪我们这片土地上稍有外来音乐进入都会迅速走红风靡!而且,那些实在太过浮于表面,挖空心思投机买巧一窝儿风式的欠缺灵性真情的口号赞美祝福报喜实在不能潜入人心底。不知道写和唱的人是否真的都有那么高的觉悟?是否他们的生活真的就象那样从未出现过问题?当然,存在即原因,我不能否认那样的形式也有它的市场和受众群,可是,至少应该丰富多采吧?参照一下音乐界的权威Grammy,奖项仅就音乐类型划分就已令人目不暇接,而且那个数字每年都在递增,截止到去年已有九十多种,预计今年将达到一百种!例数一下这个纷彩多呈的世界吧:Rock,Pop,Traditional?Pop,Jazz,Blues,R&B,Rap,Country,Folk,Reggae,New?Age,Latin。还有多少连我也没听说没见过根本叫不出名字的。当然,我们真正拥有流行音乐的历史还十分短暂,一切尚需时间,操之过急也没有用。可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突破,仅凭少数热血青年在那儿玩儿命扑腾,前景实在渺茫!我们需要万众一心冲出去的弱项大概不止足球一样吧?

当然,不能否定那些虽属点滴但也可喜的现象,崔建,唐朝,黑豹,西北风,还有个把纵然没有形成什么大气候但至少也能增添一抹色彩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小小花蕾,可是大概也纯属偶然而已。时间走到一九九四年,途径总算不再单一。由于私营及民营唱片公司的出现,签约制开始风行,强调个性及人性的作品逐一涌现并且自然而然的受到接纳和关注。那一年,尽管我心情混乱,可是,“新音乐的春天”,“校园民谣”的风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作品本身及商业运作的双重成功鼓舞了更多有钱及有志之士把眼光投向这一天地,单调乏味的领域总算受到了冲击。那年十一月,大陆“摇滚乐势力”在红堪的漂亮一击再次令人热血沸腾,繁花似锦的明天似乎指日可待。


就是在那样的日子里,我认识了郭大炜。
那是那年秋天,也是在华侨大厦的阿尔弗雷德酒吧。忘了那天那儿搞的是什么活动,反正圈儿里人都一窝蜂似的扎在那儿。那时侯那儿的酒单已经做过调升,本来大家都不太去了。我是下班之后被一个女朋友拽过去的,那之前的几天她因为在家里被父母教育了几句,一怒之下大战了一场然后又一走了之就“投奔”了我那儿。那是一个绝对的“摇滚女青年”,爸爸在某大部委把持财政大权,家里两大套房子应有尽有,却偏偏生出这么个用她的话说是被爸妈称之为“有病”的女儿来。她也是个歌手,不过在北京老是找不着活儿干,认识她是在福建,因为分配的是我们俩住一间屋。她常嬉称自己为“混混”,因为中学没毕业就出来“混”了,她说那是因为她妹妹在学校老挨欺负,她又是个女孩儿打不过人家,于是只有主动向那帮打架一流的男孩儿靠拢造成的结果。从福建回来她曾经找过我,那时侯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儿打算组一支比“眼镜蛇”牛B多了的女子乐队,想邀请我参加。她是跟窦唯说的这件事儿,窦唯不赞成就没转告我,自做主张以我的口吻回绝了。后来她知道了实情特别恨窦唯,说他“凭什么干涉你的自由?!以为他是谁呀!”。当然,就算我一开始就知道了大概回答也没什么两样。其实她也不是什么“混混”,对我也不错,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向我靠拢。跟她成为朋友是在伊甸园的时候,她家离保利大厦特别近,晚上一没事儿就跑去找我。我和窦唯最“叫劲”那阵儿她老是劝我说:“理丫干吗呀?!不就一男人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时候我觉得她说的挺解气的。
那几天她因为有家不想归,我们就彻底的捻在一起了。每天晚上她陪我上班,下了班家近在咫尺却回我那儿,到是颇有点儿大禹治水的劲儿!

九四年的Party已经不复再现当初的盛况,虽然那些在很多年后谈及时被大家一致归结为必不可缺的“点睛之笔”的场面和面孔依旧出现,可是,一种属于某一年代特定的气息却明显的在悄悄淡去。那其中的原因是很难确定的,或许,是因为情况发生了改变:有些人,获得了肯定,另一些人,却仍在沉浮,于是也就失去了最初那种完全一致的心境;或许,是因为成长,它让人不可能再象曾经那般的无拘无束,了无牵挂;或许,只是因为时间,是规律。我知道时至今日对于Party当年的那帮人都存在着一种难于付之于语言的情感,那些久远的夜晚总是能唤醒他们眼眸最深处那抹被岁月逐渐遮掩的亮点并且再次在瞬间释放出动人的光彩,我知道,在有关往日的追思中,那是一种甚至比曾经的爱情更为炙烈和深刻的记忆,就仿似迎风的战旗和紧密的鼓点,构成了青春里最无法释怀的一章。或许从这一角度而言把其称之为一块儿阵地更为恰当吧,而曾经的那群年轻人,就把那儿当成了一块儿看得见的阵地,用以证明自己依然和大家一起并肩坚守在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上!当然,从当年的表象上看去那似乎更象是一个身着奇装异服,行为狂放不羁的异类青年凑在一块儿纵情胡闹的场所,因此常常理所当然的受到干涉和制止。可是,那种潜藏于表面现象之下的惟独属于青春的狂热,躁动,勇往直前和坚定乐观却是身在其外的人永远无法了解的。其实,在回头细想之后我可以肯定的说,它的动机是单一而且纯粹的,并不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令人担忧!不过,有一点我到是必须声明:那些只知道“冲果儿”的混混是不在我的记述之列的。
  事实上,即使是从那一时间里走过来的我也无法用我的笔清晰再现曾经的他们那种曾经的热情,那种即使兜儿里只有到达的路费,也会不管不顾的冲向那一目的地的劲头儿。那是每一代人年轻的时候都必然存在的指向传统的悖逆精神仅就音乐领域的集中体现,所以,更准确的说,它是时代的产物。而当时间走到了今天,虽然类似的Party也在零星的延续,我却心痛的发现,那早已成为少数一味沉迷于旧梦的人无法面对真相的徒劳感伤和自欺欺人以及更为少数的后来者对于某个早已一去不返的时代的追寻。其实,我到觉得这大可不必,走过,就已足够,而在十年后的今天,如果还抱着一成不变的模式维续昨天,那么,也就丧失了曾经最难能可贵的精神,无异于曾经鄙视的流俗,那么,曾经的日子也就失去了缅怀和存在的意义。所幸的是,更多的人已经敞开怀抱拥抱了今天,在嚎叫俱乐部,在“keep?in?touch”,在“莱茵河”,在Rave?Party上,那些嬉称自己为“中年A组”的“老泡儿”们并不象他们之中的另一些那样毫无道理的抗拒新的音乐形式,他们成为了新的Party的组织和倡导者,那样的思维因为从未拘泥于形式而不断融入新鲜气息,并且得以永远站在时代的尖端。于是我发现,所谓年轻其实并不真正属于某段年龄,它其实是一种态度!
当然,九四年的我还不会去探讨所谓年轻的实质,因为正处在根本不可能思考这种问题的年龄。而人就是这样,在年龄的数字本身就值得骄敖的时候,会很容易盲目的嘲笑年长之人。可是我必须指出,如果那样的目空一切仅仅是出于某一数字带来的优越感,那是极其可笑的,因为,你要知道,对于自己,一切也都在“弹指一挥间”。当然,有一些心情却与年龄无关,比如九四年的我,就是那样的心灰意懒,以至于,不再象当初那般热衷于Party了,我说过,它的兴衰历程到是同我和窦唯的情感轨迹出奇的相近。所以,这种改变对于那一时期的我到并不是因为失去了兴趣,而只是为着一些小小的矛盾心理:因为不知如何面对那个正为其所困的影象。没错,那时侯的我对于Party的态度就是那样:去是希望看见窦唯,不去又是为了避着他,而到底去还是不去,却又是一个困扰我的问题,因为,遇见了反而感伤,碰不到又怅然若失。

  那天就是那样,被贝贝(我那个有家不归的女朋友)拽着,半推半就的进了门,两个都开始东张西望:一个是兴致盎然的看热闹,找熟人;一个是装做不经意的用余光窥寻。因为不想被贝贝发现心里的那点儿小秘密(她看出来准又得挤兑我),我甚至还事儿逼兮兮的拿出墨镜来带上做掩饰——这可跟“耍范儿”没有一点儿关系。视线在人堆儿里搜罗了两圈儿,甚至角落也没放过,没发现他的影子,一块儿石头落了地,接着,就开始失望起来了。

  然后,我的魂儿就离开了那里,脑子里净转着一些有关他的乱七八糟的问题:他为什么没来呢?是不是她又来北京了?此刻他在干什么呢?等等等等。一边儿胡思乱想着,一边儿由着贝贝,胡乱的看着走着,跟一些人打着招呼,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上两句,又在某一处坐下,喝了些东西。终于熬不下去了,打着哈欠说了声:“没劲!”,又以“要不你接着玩儿吧,我先回家了!”相威胁。贝贝那两天已经“弹尽粮绝”了,所以,其实已经不光是住在我那儿,还得靠我“养着”,为了避免“腿儿着”回去,只好跟着我走了。当然,其实我也不想一个人回去,我甚至巴不得贝贝一辈子都陪着我才好呢,因为那样,日子会好过些,我也能坚定些。何况贝贝讲起笑话来,哭的人都能被她逗乐了!

  我没想到,那天那个魂不守舍的我居然给一个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是后来郭大炜在谈及我们相逢的那个夜晚时选择的形容词,他说那天我那副对什么都不太感兴趣的劲头儿恰好吸引了他的兴趣。我不知道贝贝和郭大炜很熟,事实上,贝贝和圈儿里的每一个人都很熟,这一点她还真不是吹的!


  我也不记得那天晚上在阿尔弗雷德我和郭大炜说过话,可是贝贝说她那天晚上就介绍我们认识了,她说我们还在郭大炜他们那桌儿坐了半天,他还请我们两喝了东西。“炬炬丁武冲冲他们都在呀!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她这么说,我只好努力的回想,然后,就恍惚觉得有那么回事儿了。

  那是几天之后在川味居,下了班儿我和贝贝一起去那儿吃火锅,刚好碰到了郭大炜和冲冲。当时他们的桌儿上酒瓶林立,正喝到兴头儿上。因为四个人里分别有两组三个人都“熟透”了,大家就自然而然的凑成了一桌儿。还是女孩子比较细心,坐下后贝贝发现我和郭大炜不大说话,就抻起了几天前的碴儿,经她提醒后我仍然一头雾水,只好不好意思的说了声:“对不起!”,郭大炜则赶忙笑着回了句:“没关系!”。那天贝贝和冲冲一起又给我和郭大炜做了遍介绍,我们算是真正认识了。

  原来郭大炜是炬炬丁武他们乐队的经理人,说起来我不该不认识的。无奈好长一阵儿我一直“为情所困”,对周遭的事情一概失去了兴趣。而郭大炜正好是那段儿时期来的北京,所以就难怪了!

  郭大炜很爱喝酒,这一点认识的第一天我就深有体会了,回头想来,他最大的嗜好大概就是在小饭馆儿里和亲爱的老友新朋们畅饮笑谈。他说,我当初打动他的那句话就是我说愿意陪着他直到他喝不动了为止。当然当初我那么说并不是因为爱上了他,而只是因为宁愿熬到困得回家连想点儿什么的劲儿都没有了为止。不过,他喝了酒的确称得上才思汹涌,妙语连珠,所以滴酒不沾的我才会一直听下去。那到是大有点儿舍命陪君子的豪情,因为那样的晚上我常常能把好几壶茶喝成白开水的味道,所以如果按照圈儿里的话说他是“酒飞”了,那我一定是“听飞”了。当然,酒醒的郭大炜也并不让人失望,如果你看过他写的东西,你会相信我说的话。无奈,他却是那一种人,写过了,就忘了。所以郭大炜一直没有成名,很多熟悉他的人都为他惋惜,可是我却觉得,那是他的个性使然,而且,他的确涉猎太过广泛了,那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郭大炜的家在一个很美丽的海滨城市,不过早在我们认识之前,他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就已经举家迁往香港了,他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的名额让给了姐夫,因为他的姐姐怀孕了。因为那时侯去趟香港并不容易,他就基本上剩下了孤身一人。他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用他的话说,那是一个不走运的乐队,因为他们先后起过的几个名字都在不久后与某个著名的流行歌的名字不谋而和。因为他们的乐队没有名,所以尽管应用在先却仍然被人看成是毫无想法的抄袭和借助别人的投机取巧,那当然是他们最为鄙弃的,于是就一直忙于更换名字从头再来。后来,不走运的乐队解散了,他一个人去了南方,在那儿一切似乎好了起来,他签了约,事业蒸蒸日上并且得到了同大多数人一样曾经以为会天长地久的爱情,再后来,他爱的女人成了明星,执意要来北京发展,他就又义无返顾的忘记了自己与爱同行了。

  认识郭大炜的时候,他还没有被生活——具体的说是过多的酒精和无法释怀的情绪改变了模样。那时侯的他在贝贝嘴里绝对是一个排名前列的“尖孙”(我当然也同意,只不过不象贝贝那样公开的品头论足罢了):令女孩儿们倾慕的身材,古铜色的皮肤,深陷的眼窝和有着一道漂亮的沟的下巴。他的脸有点儿象混血,可是他却总是喜欢嬉称自己是新疆人。那两年大家都特别爱往新疆村儿扎,烤肉拉条子炒片儿让所有人都上了瘾,他总是喜欢和那帮新疆人开玩笑说:“我是和你们差不多地!”,“我也是新疆来地!”。后来,在我们几次谈及结婚的时候,他总是想象着要把婚礼的地点放在那儿,他的计划是把整个新疆村都包下来,在路中间从头到尾点上篝火,摆上桌椅,然后大家一起痛痛快快的喝酒吃肉唱歌跳舞,而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时加入。他对于想象中那个场面的描述的确十分具有煽动力,无奈我理想中的婚礼却是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教堂里。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的想象力反而有限吧,可是,在我看来却惟独那样才够得上神圣和浪漫——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面孔和血液都纯粹属于东方的人,却偏偏钟情于这一西方传统模式。或许你们又会说这肯定是受了太多外国电影的影响,可是在我开始幻想这一场景的少女时代,中国却实在还没什么描写爱情的外国电影可看呢,那时侯,好象除了北朝鲜的苦片儿,就是《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和《桥》之类的革命片儿,最好玩儿的也不过是《大西洋底来的人》和《加里森敢死队》了。惟独看过一个涉及婚礼场面的电影,就是《叶塞尼亚》,可是那也与我幻想中的场面不符,因为那太华贵了(我指的是片子结尾去教堂的那一次。吉普塞式的婚礼到也不无情趣,可是那种用割腕证明决心的方式未免有些愚蠢了),而我设想的,却是那种田园式的,在温暖的季节里,在小小的教堂中。我甚至在很早的时候就为我自己的礼服想好了式样:白色鲜花编就的花冠,叶子和花瓣新鲜得还挂着露水;没有面纱,让眉宇间的喜悦尽览无余,决不拿腔做式。也不要拖纱,让乌黑的长发在和风中恣意舞蹈;礼服是露肩的,恰倒好处的点缀着同样的花朵,衣服的用料,则全部选择白色轻纱,因为只有那样的质地,才佩做天使的羽翼。那是多么漂亮的礼服啊,这世上再普通的女人,一旦穿上它,大概都会成为天使吧?

  是的,我幻想过,却从来没把它讲出来过。我知道也许你们会笑话,可是,请不要吧,因为,我的确曾经相信过,而且,我曾经为此很认真的等待,等待长大,等待他出现,并且希望,在皱纹还没有爬上我的面颊,白发也没有混进我的头发的时候能穿上那样一袭白纱,骄傲那么一次。我甚至还想过,等到仪式完毕,我们就选一处葱茏的地方,就在晴朗的天幕下庆祝,我还要,在那一天,为所有的人唱尽我会唱的所有有关快乐的歌,后来我参加过一些朋友的婚礼,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跟比赛似的叫着劲儿往更高星级的饭店跑,我觉得那样的时刻应该是与天地同庆的,所以,我还认为婚礼一定要选在温暖的季节。在距离以上憧憬很久以后的今年,在瑞士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婚礼,那是在山间的一个小镇上,起床后我们去吃饭,发现那家餐厅门前的草坪上摆满了桌椅,鲜花和食物,而对面视线可及的不远处,小镇教堂的门口,刚刚举行过仪式的新郎新娘正在与亲朋合影。餐厅后面还有一些桌椅,是与婚礼无关的,就摆在面对群山的峭壁上,围着栏杆,我们就选择在那儿进餐。没过一会儿,前院传来喧闹,我三口并两口的吞完,就跑去前面观看。那绝对是那个曾经存在于我幻想之中的婚礼,特别可爱的是,他们没忘了请乐手,于是,那一天,我听到了这世上最和谐的声音。没过一会儿,大家就有的干杯有的跳舞有的放声高歌起来了,然后我那不争气的毛病就又犯了:我哭了。当然,那并不是因为新娘不是我,而只是因为,美好。
到今天我仍然相信这一生一定存在我期盼的那么一天,虽然,在爱情上我一直失败。我知道,我还要等待,而且,也许会很久,也许,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复拥有期望中的容颜,以至于不肯再去穿那想象中的婚纱,也许,我们也没有能力去寻找那样一个美丽而纯净的小镇,可是,我还是相信那一天的存在,那已经不再拘泥于曾经企盼的形式了,我只是相信,等到我等待的他出现,我仍然是他的天使。当然,我还知道,这世上的有些事,也并不是你相信就一定能实现的,可是,有一件事却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世上一定存在那种确凿无疑的爱情,而且,这始终是我追寻的。这世上还有一种可以称做为爱情的情感,它没能经得住时间,不过,我到觉得这至少比生绑在一块儿打发时光好,分开,一时的确痛苦,可是,记忆却得以存留;而死缠烂泡,却终将麻木,落得个两败俱伤。而两个人之间,一旦变成两个只是凑在一块儿吃饭睡觉的动物,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谁也没有权利以责任为借口挟持对方,谁也都没有必要背着责任的包袱,因为,一个成年人,最首要的就是独立,而只有两个独立的灵魂,才配谈恋爱。所以,因为爱在一起,因为不爱分开。这是爱情中唯一拥有决定权的原因。

  当然,在弄不清到底爱还是不爱,该爱还是不该爱的时候,那就比较麻烦了!比如那时候的我和窦唯,再比如,那时侯碰到的郭大炜。其实,在我和郭大炜相遇的时候,他也正困在和我相似的情境里:他的明星女友张咪在一次去外地拍片的时候和男主角假戏真做了。他本来已经忍痛离开了,因为女友一片泪水一通悔恨的求他回头,便原谅了她。他确实很爱她,也以为,经过了这一次,她会懂得珍惜,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友也正处在那样的“麻烦”中。于是,爱恨纠缠,他陷入进退两难间;那是一段极具戏剧效果的情感,实在比我正在遭遇的更为复杂:男主角扮演的正是他,那是一个关于他和她的故事,而且据郭大炜说那是他亲笔写下的有关他和她相互搀扶一起走过的一段艰难岁月——两个一无所有的外地人在一个陌生城市的故事。关于他和她从前的事情郭大炜到是断断续续给我讲过一些,那是在那些我们两个人“目标一致”的抗拒回家的夜里。那倒的确是一些催人泪下的片段,以至于连我都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心事而感慨于他的故事里。在对于往事的述说间我曾经隐隐窥见一个男人眼底的泪光,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艰苦的日子可以相濡与沫,现在好了,却反而不能好好的在一起,他说,他怎么都不能相信,这样的情感也会改变。本来导演的意思是让郭大炜自己演他自己的,可是他没兴趣演他自己,于是,另一个男人作为他的替身却意外的进入了他真正的生活。

  所以,在我和郭大炜相遇的时候,他对我产生的兴趣完全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无须防备的一种,那仅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模糊的好感而已,用他后来的话说,就是:“觉得你挺怪的!”。可是,那最初的好感一定为后来的发展埋下了伏笔,只不过那时侯他无心多想罢了,何况,那种情境里的人,怎么可能一见钟情的爱上另一个人呢?

过了两天郭大炜居然跑去听我唱歌了,那大概加强了他对我最初仅仅出于外表印象引发的兴趣,或许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如何与另一个人相对,而“伊甸园”也总算是个去处吧!反正一次之后郭大炜就渐渐成了“伊甸园”的常客。他从不一个人来,总是呼朋引伴,那里面除了圈儿里人,还有他在家乡和南方的朋友,不仅如此,说得夸张点儿,我怀疑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有他认识的人,反正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甚至经常还有点儿不太搭噶,却被他组织起来,在不同的晚上凑在一块儿混。表面上看去他似乎都在忙着喝酒,没想到那到是个有心人,说实话我真是不能不佩服他,在身兼“主侃”“主喝”双职之余居然还有额外的精力听我唱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分配他的眼睛和耳朵的。可是他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他还是听得最用心的一个,并且给予了我截止至今的“演唱生涯”中最关键性的点醒:他说我仔细听了你唱的每一首歌,可是我不认为你唱得好,因为你只不过是把它们模仿得和原作很象罢了。如果在你的声音里别人不能认识你,那就是一种失败。一个人怎么能一会儿是这个人,一会儿又是那个人?copy只是最初的阶段,是卡拉OK里的东西,如果你打算把唱歌作为职业,就绝对不能停留于此。你应该用你自己的感受和方法去重新译释它们,让它变得和原来的那首歌根本没什么关系,也许这样在歌厅里你不能得到象从前一样多的掌声,可是,别在乎那些,因为,这才是唱歌真正的目的。回头想来,他对我说这番话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从“唱歌”走向“歌唱”的分水岭吧。
只要郭大炜在,下了班儿肯定奔“川味居”。当然,他不在我也经常去,那时侯,吃宵夜已经成了我的“老习惯”,而“川味居”无疑是首选。那当然不只是因为那儿的四川火锅好吃,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那个“摇滚老板”。“摇滚老板”名叫五爷,那时侯,他已经留起了长头发,穿上了皮夹克,所以,他的饭馆儿在圈儿里这帮人心里的位置也就跟“在自己家里没什么区别”了。搞不懂五爷为什么那么纵容这帮人,我想大概是由于和这帮“热爱音乐”的人同样的“热爱音乐”吧,因为自己来不及做音乐了,就把这帮做音乐的人当成了“知己”。反正“艺术”这个词是个挺能改变人的东西,五爷自从“接近”了它,生意也不好好做了,饭馆儿的营业时间也完全变成了这帮人的作息时间:从晚饭开始,直到这帮人中的最后一个“战士”走了为止,而且,只要有一个不走,五爷都会亲自陪着。想起来这帮人还真是挺不见外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跟轮班儿似的,总有在那儿磕到天光大亮的。至于值班儿时间的长短,那就根据心情而定了,心情平静的,吃完消夜自然就回家了,而带着情绪来的,别管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就非得在那儿磕到自己都没脾气搭理自己了为止。不仅如此,还有连续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连续作战”的,反正是到问题解决了为止。当然,也有屁事儿没有可就是不想回家的,贝贝就是,据说有一次她和两个朋友在“川味居”吃完消夜去看通宵电影,看完电影又回去吃早点,吃完早点另外两个女孩儿想回家了,可贝贝同志仍旧意犹未尽的赖着不走,最后竟然提出了“要不咱们干脆让五爷帮咱们拼几张桌子就在这儿睡得了”的无理要求。

  九四年秋冬季我和郭大炜就曾一度并肩在“川味居”“战斗”过。我们总是面对面的坐在进门左手最里边有着半扇玻璃屏风的长条大桌上,记得每次一开始的时候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桌人,可到了最后,几乎总是剩下我们两。我仍然可以想象得出那种时刻里的情景:火锅里渐渐的凝了一层痂,那四周杯盘狼藉,靠墙的那一头儿一定摆满了一溜儿啤酒瓶,我们就在那样的一张桌子上之上相对着。那样的次数多了,大概就会被人误解,到后来就连我的“橡皮膏”贝贝也开始疑神疑鬼的了,她不再陪我慎到最后了,而总是在剩下我们三个的时候迅速撤退,临到门口还总忘不了冲我诡异的一笑。贝贝死活觉得我和郭大炜之间肯定发生了些什么,她老是追问我,还说:“你这人真没劲,有事儿连我都瞒着!”。可是压根儿就没有的事儿我总不能编给她听呀!可是贝贝死活都不肯相信我,到后来我也就懒得解释了,这又被她看成了默认,她还在旁边儿添堵添乱:“这怎么了?干吗藏着掖着的?噢,就许他们花呀?”,“要我说,你就把这事儿公开了,好好气气窦唯,别老以为除了他你就找不着别人了!”,一提起窦唯,贝贝总是气儿不打一处来,大概又想起了当初组乐队的事儿,于是又自然而然偏向郭大炜的撺掇起来:“我觉得,其实郭大炜比窦唯帅!”,“求你了!别瞎猜了行吗?!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和郭大炜什么事儿都没有,你怎么就是不信呀!”,看我真的急了,贝贝又赶紧改口:“行行行!我信我信我信!行了吧?”她探头看我一眼,不再说那件事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她又来了:“我真的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过不了窦唯这关呢?”,“谁说的?我跟他也什么事儿都没了!”,“别骗人了,谁信呀?傻子都看得出来!”“我跟你说,你不觉得你这样很被动吗?你得戏戏孙!告诉你,要想跳出一个大坑,就得先跳进一个小坑,这绝对是至理名言!”,她又开始搬弄她那套爱情理论了。

  不管贝贝和窦唯有没有仇,我知道她其实是替我着急,只不过她说话比较直来直去罢了!事实上,我和郭大炜的确是一对奇怪的“组合”,经常两个人相对着整夜整夜的泡在一起,一个拼命的往肚子里灌酒,一个不停的续茶,而思维,却各自陷在自己的困扰里,根本与面前的那个人没什么关系。那样的相对大概仅仅是出于两个人处境相近,所以更能够相互理解吧,再加上也都对对方没有恶感。而事实上,我们也的确都把那些不愿对别人诉说的心事说给对方听,并且还真心的互相开导劝慰出着主意。或许,在我和他的潜意识里也存在一丝期望跳进一个小坑的企图?希望借此得到解脱?不得而知,反正,人在那种时候有一个异性陪伴似乎总会比一个同性显得更行之有效,那到是一种很微妙的效用,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有同感。而那样的早晨,我们出了门,也不过就各自上了一辆出租车,各奔东西了。那样情境下的我和他,不止对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似乎超越异性之间“正常”接触的关系不会七想八想,还没有闲心理睬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因为在心里真正“有鬼”的人看来,“川味居”肯定是一个人多眼杂的地方。
后来,我和郭大炜的“单独相对”居然发展到不再仅仅局限于夜里了,可是那还是与他对我的兴趣没有太大关系,而只是因为他还喜欢喝咖啡。喝酒的郭大炜从不挑地儿,再小再破的饭馆儿他都能喝得尽兴,而与之恰恰相反的是,喝咖啡的他却只去可数的几个地方。这绝对是郭大炜身上奇怪之极的地方,因为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他都似乎更钟情于平民生活的温暖随意,而独独谈到咖啡,他却一定要去那种够得上星级的地方。郭大炜身上的确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我想,那大概与他的AB血型有关吧,而关于这一点他给自己的托词是:生活中必须产生对比。从前去喝咖啡,他都是叫她一起去的,可是现在,他却睁开眼就“逃”,不想眼睁睁面对家里的那个活“问题”。无疑,贵宾楼的红墙咖啡厅正好是他钟爱的去处之一,因为知道我就住在附近,于是,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就奔那儿。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总是说:“如果你现在正闲着没事儿,那就过来一起喝咖啡吧!”。他总忘不了强调“如果你正闲着没事儿”这句话,那让我觉得赴他的约合情合理,何况,我也很想找人说话,而且是白天这个城市里最闲的闲人儿。当然,那可不是什么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约会,而只不过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的邀请罢了,为的只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混”。下午的光线让我们的心情自然而然的比晚上轻松些,于是,两个人眼中的对方也鲜活一些了。


  郭大炜在泡咖啡厅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随身带着一个本子随时写写画画,他还有好多漂亮的笔,而且颜色各一。那让我觉得有时候他也挺象个小孩儿,尽管其实他比我大了整整六岁还多。在他的本子上,我发现了一个令我着实吃惊不小的秘密:他的字迹居然和窦唯的一模一样。不过,那并没有让我感受到某种暗示,而只是让我的神情在一瞬间又跌入黯然。

可是,我和郭大炜都不知道,我们谁都不会知道,在我们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命运往往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新的安排。然后,星移斗转,心随时迁,在绞和着酸楚与喜悦的过程中,我终于决定,往前走。

  事情发生改变是在大约两个月后的晚上。那天,郭大炜也去了伊甸园,不过没待一会儿他就走了,说还有几个朋友在国贸一楼的啤酒屋,打电话叫他过去。“要是你下了班儿没事儿,就过来玩儿吧!”。他一个人绕到演员休息室门口跟我打了声招呼,因为台上正在演出,说话也不得不抬高半个八度。我点了点头,又冲他招了招手,很奇怪的,我记住了他那天的背影:同样的“正常人”认为早该扔进垃圾箱而我们这帮人却反而视其为珍宝的“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黑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窦唯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窦唯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郭大炜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鼓励下,郭大炜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在那之前,郭大炜的衣着打扮好象从来就没给我留下过印象,翻看前面,也从没有过那方面的描述。可是写到这里,他在那个晚上转身离去的背影却的确十分清晰的跃然于纸上,于是在顺其自然的敲击着键盘的很久之后的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那一刻里,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埋入土壤,只需静静等待雨和阳光;就是在那一刻里,他在我眼里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可以倾诉的模糊对象,而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的整体,一个瞒有味儿的男人。那么,有关我和他的一些是不是应该从那一刻算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了郭大炜曾经坚信的判断:他说,他那天转身离去时从我的眼神里读出了东西。他坚持认为其实我们是同时开始的,只不过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罢了。“不可能!明明是你酒壮怂人胆儿吗!说实话,我觉得你开始的办法挺不高级的,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天地良心!我那天根本没计划过什么,真的!”,“反正是你先追我的!”,“好好好,我无耻!行了吧?您现在没后悔吧?”这当然是我们后来的玩笑话,不过郭大炜这个人真是挺少见的,表面上看起来粗心的一塌糊涂,成天丢三落四的,可他细心起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了。
当然,当初我可是死不认帐的,因为那时候的我明明正执拗的盯着另一个地方,我以为这辈子根本不会爱上另一个人,我以为我的心就快死了。可是那天我的确什么也没想,有味儿也不代表着就该立马冲过去找人谈恋爱呀,何况明明知道人家另有所爱,而且很爱!再说,我说过了的,在爱情方面我压根儿就不是个主动出击型的人。那天下了班儿我没去找郭大炜,那可跟什么好不好意思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也压根儿没到那种“情况”。其实我本打算去的,反正也不想“清醒”着回家,可快下班儿的时候贝贝来了,说组好了麻局,三缺一正等着呢,于是我就被拽走了。那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从前郭大炜有时候也会中间改奔别的地方,然后有的混我就玩儿自己的去了,我们的关系也没必要另行通知;没的混我就会去找他,因为知道他肯定还在外边儿混!事实上,我和郭大炜认识以后,让我们迅速成为朋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两都正需要有人陪着一起混,而且都是特别需要!反正打发时间罢了,总不能大夜里一个人在外边儿晃悠吧,尤其我,一个大姑娘家!

  可是事情却有变化了。第二天晚上,他没去伊甸园,当然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他本来也不是天天“长”在那儿。快下班儿的时候,他呼我,我回了电话,他又在国贸的啤酒屋,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去了,这一回到真有点儿奇怪了,他就一个人,而且,一见面我就被逗乐了,因为他的鼻子上方蒙着一块儿醒目之极的大纱布,而用来固定那块儿纱布的胶条则迫不得已只能在两只眼睛中央呈“X”形交叉。他那天的那幅样子实在是狼狈透了,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因为隔着那些纱布和胶条,两只眼睛大概一时很难适应,导致他看我的眼神也怪透了。不仅如此,他的两只手上也都缠着纱布,有点儿象米老鼠。我笑得停不下来,好半天才捂着肚子直起腰:“你干吗去了?怎么都这样了还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打架了。好笑吗?”,他若无其事的回答:“你喝什么?”,“橙汁!”,他招手叫来服务生:“一杯橙汁,再来四份ouble的Jack?danneils!”,“你疯了?!没事儿吧你?”,“怎么了?怕我付不起帐啊?”,他低头找了找,从桌子底下拎出他的皮囊(这到是证明了我的判断,原来他真是把包随便乱扔的),拉开拉链:“你看,够了吧?”,我低头看了一眼,里面除了几捆没拆封的一万块,还有一大堆散钱,就那么纵横交错的胡乱在包里堆着。“干吗带这么多钱出来?”,“放心了吧?”,他把包扔给我:“趁我现在还清醒,这个暂时交给你保管。可千万别弄丢了,要不咱两可就都得当人质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少喝点儿,这可不是啤酒!”。我的确有点儿担心,因为服务生刚刚撤掉了四个空杯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四份儿吗?”,他不理我,只管说他自己的:“有人觉得‘四’是‘死’的意思,再一double就是‘八’,他们说这两个数尤其不能碰上,因为一合起来就是‘死吧’。我还真不信!我今天还就要这两个数了,看它们能把我怎么样!”,看起来他已经大了,我左右看了看,发现不少人都在往我们这桌看,吧台上的两个老外还直冲他伸大拇指头,还示意我把他们的“敬意”转达给他。他居然也察觉了,他冲他们举了举杯,一仰头,新上来的四杯之一就见了底儿。这回我是真的担心了,他却放下杯,开始讲故事了:“知道我为什么打架吗?我今天晚上出来的时候,我坐的那辆车的出租司机一不小心碰了一辆自行车,你要注意我的用词,是‘碰’,真的就是轻轻碰了一下,我亲眼看着的,当时那个小伙子正和一个姑娘在街边聊天儿,车就支在路边儿上。人肯定是没事儿的了,因为根本就没在车上,车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蹭了一下把。司机态度特别好,赶紧下车赔礼道歉,可那男的二话不说,抬手就抽了人家一巴掌,也不知道他是在和女朋友闹分手心情不好呀还是一向就那么横!不过不管怎么说也不能动手打人吧?那司机估计是什么大兴房山那边儿的,一看人就特别老实,也没敢还手,那男的居然没完没了,还打人家。”,他停了一下,拿起第二杯酒喝了一口,“然后呢?”,“然后我就参战了。”,“结果呢?”,“结果你都看见了,两败俱伤,女的送男的去医院,司机送我去医院。不过我还是赢了,最后我把那男的按在地上,让司机好好的抽了他两巴掌。”他做出一幅洋洋得意的样子。“佩服佩服!这种人就应该有人教训,不过没想到你还挺爱多管闲事儿的!”,“你不知道,要是你看见那场面也会忍不住的,实在太气人了!谁让我倒霉碰上了呢!”。“可是你都这样儿了还不赶紧回家,干吗还往这儿跑?”,他不说话了,只是低头端起酒杯,和我的杯子碰了碰,然后一仰头,第二杯也见底儿了。“你别再喝了,这对伤口不好!”,“我又不是女的。”,他笑了笑,又把第三杯酒挪到眼前:“我今天特别想喝酒,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就舍命陪一回‘英雄’吧,也让我做完好事儿平衡平衡。唉,我可从来没求过你呦?我先声明,要是一会儿我喝多了挺讨厌的,你可别烦我!”,“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喝完酒什么样儿!”。他又笑了,沿着桌面把杯子又推过来跟我的碰了一下:“我发现,你到算是我碰到的一个红颜知己。”,“高抬了!我只求你今天别太大了!”。我们不再说话了,一个喝酒,一个喝橙汁,又进入了往常一贯的状态。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象想起什么来似的又说:“唉,你饿了吧?我请客,去楼上消夜?”,“我可不去,你都这样儿了,太丢人,还是少点儿人看见吧!”,“这你可犯了一个立场性的错误。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和一个九十年代的活雷锋在一起!这是你的荣幸!”,“那我也嫌丢人!”,“我又了解了你一点,原来你是一个如此以貌取人的人!”,“唉,别贫了!真的,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一会儿喝大了我可搬不动你。”,说着话的工夫第三杯眼看也见底儿了,他那天喝酒的架势有点儿不同寻常,我开始害怕了。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

那是郭大炜第一次去我那儿,也是我自搬离窦唯那儿之后第一次在那种被称为家的地方与除了窦唯以外的另一个男人单独相对。然而,那个例外的开始却跟柔情蜜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正好相反,那天早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好象很久都没有弄清楚我是谁,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而且,他几乎不理睬我,只管一言不发的坐在客厅中的某个沙发上,依旧十足的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他垂着头,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我知道那种完全把胃当成了酒器往里玩儿命倒的办法一定不会让谁的身体好受;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虽然不得而知,但是我猜想,他的那个地方大概也正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一样在隐隐做痛吧。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因为我也象那样的喝过酒,虽然仅仅一次,可是那已经足够让我体会到这一点: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发表于 2010-3-12 23: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LZ辛苦了~帮顶!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怎么不能发了     不会连这个都有限制吧

[ 本帖最后由 才华横竖都溢 于 2010-3-12 23:4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3-12 23: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今天不能发了    汗啊     是不是论坛有规定只能发一定的字数?    好像是我今天发的太多了    只能明天再发 了  

[ 本帖最后由 才华横竖都溢 于 2010-3-12 23:44 编辑 ]
发表于 2010-3-13 0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精彩了!看了4,5分之一眼睛就花了 ,明天继续,先感谢发帖的lz!非常喜欢黑豹时的窦唯!
发表于 2010-3-13 0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名~~~
发表于 2010-3-13 08: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的 写的真好。
发表于 2010-3-13 10: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还写道了张炬的死,值得一看!!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kie827 于 2010-3-13 08:36 发表
原创的 写的真好。


汗 ,不是原创,是姜昕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想郭大炜那天那样不顾一切的往死里喝一定是因为又出了什么事情,那的确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倒没有想到那居然跟我有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张咪从别人那儿听到了有关我和他的风言风语,又反过头来兴师问罪,他一时又是委屈又是郁闷,一气之下就再次离家出走了。怪不得他那天带了那么多钱,原来他是打算租房子不再回去了的。后来郭大炜曾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是在那天迈出家门的一瞬间他还是爱她,甚至直到那以后很久,也包括和我在一起的一段时间。他说那天他一边打开家里的保险柜,拿出部分眼下必需而且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带走的钱,一边觉得自己的心在被撕扯成两半,那当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留下的钱恰好象他不能带走的那部分心,是更多的一半儿。可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真的得走了’。”他说的这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那的确已经是很久以后了,以后到我们终于都愈合了曾经的伤口并且开始再次相信爱情(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那么说过,说我们是“凑在一块儿疗伤”),我们之间的爱情。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的追问下谈起那段往事,直到那时侯,我依然可以听得出他说那句话的语气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失望。
  当然,那天早晨我并不了解这些,郭大炜也什么都没对我提起过。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前一天晚上对我发出的邀请已经不同于往常:后来郭大炜承认说他那天晚上确实很想见我,而且只想见我一个人。他说当他离开家坐上出租车,茫然于夜的都市而不知何去何从时,忽然就意识到了那个念头的存在。他说那一刻他甚至有种犯罪感,因为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前他还确信自己完全是被女朋友冤枉了。“可是那时侯我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呀!你说呢?所以我又坦然起来了。”,“后来就打了那场架,从医院出来之后本来打算先去一个朋友那儿好好睡上一觉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而且觉得今天非得把这件事儿办了不可。也许当时我是想弄清楚我和你之间是不是真的象别人传说的那样发生了爱情吧。”,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要不是自己女朋友的“提醒”他还真的没想到过去“分析”我们之间的所谓关系,他说后来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一边等我一边抱着自我检讨的心态严肃认真的把我和他之间还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真的当成一件事儿煞有介事的分析了一通后还真发现了那么一点儿微妙的变化,“那种变化恰恰也是发生在前一天晚上,在我跟你说完‘再见’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你那天的样子让人觉得有点儿心疼。”,“我那天是什么样子?”“又美好又无助。”。
同样是在我们都对对方敞开心扉的某个晚上,他在黑暗中沉默了一会儿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 说 出 了这么 六 个字,那更象是我爱用的形容词儿,可是他的确那么说了,大概是觉得那么说更容易让我明白吧!
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然后,他更紧的搂住我:“你知道吗?那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那时侯张咪刚刚离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城市。那时侯我也刚到那儿不久,一切都还没有头绪。那时侯的她也是那个样子。我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遥远的往事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些忘情,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打算收住话题。我心里是有点儿酸,可是我没有生气,反而哭了。回头想起来,郭大炜身上最让我留恋的地方就是他的坦诚。谎言虽然动听,可是爱情里面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吧。“那天晚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那个女孩儿,她不快乐,应该有个人好好的爱她。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
  不能否认,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情感之中的确存在一些相怜相惜的成分,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那样的原因,因为,纯粹的怜悯,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爱情的,如果你不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因为美好而被牵动的讯息。如果你施舍过一个真正的乞丐,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不过,相通的心境确实曾经促使我们不由自主的越走越近。就是在那个早晨,郭大炜的样子也同样的触着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怎么去形容呢?他那天的样子,到更象个迷路的漂亮孩子。后来,他又吐了一次,把他从洗手间扶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情不自禁的,我开始照顾他。那时侯我还没有什么照顾醉酒的人的经验,那个家也实在有点形同虚设,一应全无,我能提供给他的,也只不过是一杯白开水和一条热毛巾而已。因为考虑到他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不太方便,我干脆撩开他的头发,替他敷脸,并且小心着避开伤口上的纱布,我看见他的脸上展露出孩子对于母亲或者病人对于医生的顺从和感激,他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还疼吗?”我轻轻揭开某个胶条,看了一眼伤口,然后问他。他没有回答,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然后他摇了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注视他,他的眼睛确实很漂亮,棕色的瞳人,睫毛是黑色的,又长又浓密,而在那一刻里,它们向我传递的讯息,竟是那样的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当然,我依然不能称之为爱情,可是,它们当中盛满的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的允许,仅仅是因为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照料就呈现出的信任和爱意却正是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生命之间最难得也最易逝的东西。是的,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不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受过失去。我早已知道大凡美好的东西都特别脆弱,可是,那仍然是我在这苍茫的人世间,在孤独跋涉的旅途上寻找的,最渴望的。没错,这是一个孤独的旅途,我们孤独的来,也终将孤独的去,可是,在路上,我们不是获得过吗?那个早晨我就获得过,我再次体会到了被那样一种目光注视的欣喜,当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用那样的神情看着我的时候,不管他在那一刻是否清楚我究竟是谁,也不管他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意,我都无法不动容。就是那样,我觉得自己和面前的那个男人的距离被拉近了,同样是情不自禁的,我就有了那种想要在其间更多的倾注些什么的冲动。
  那一次,我头一回看进他的眼睛,无意中的匆匆一瞥之后,不由得,我的视线再次被他那一刻的目光吸引,然后,我在他的瞳孔尽头又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深藏着的令人不禁悲从中来的讯息。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样东西,现在,我把它称之为:迷惘。后来,每一次喝多了酒,我都会在他的眼睛里找到那种讯息,那种与他想要呈现给人的强硬正好相反的东西;再后来,我接二连三的在我熟悉的几个酷爱酗酒的男人的目光深处发现了同样的讯息,那让我意识到,那正是他们酗酒的真正原因。或许就是因为了解到了这一点吧,我并不那么反感他们,反而可以在那种时候耐心陪伴,不过,我的耐心是有条件的:不能祸及他人。其实,不少酗酒的人都绝非毫无原由的贪恋杯中之物,那样的人往往比我们这些看起来相对理智的人更加敏感也更缺乏承受力,可是他们的确选择了一个根本就行之无效的办法,何况伤害自己是愚蠢的,祸及别人是可恨的。
  郭大炜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我知道,在他的心里,实在是郁积了太多想不明白的问题,甚至一些别人都可以看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与他毫不相干的小事儿也会让他困惑不已。所以,类似于为一个出租司机打架这样的事儿,在他那儿实在是太多了。他似乎永远都学不会淡然处之,永远都象一个孩子似的不能把一些心情暂且放下。其实这本来也是他让我觉得美好的一处地方,可是,生而为人,我们会碰到多少无法靠打一场架就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啊!活着并不简单。我曾经那么喜欢他的认真,可是到最后我却怕了他的认真,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即使好的态度也要掌握尺度,否则,必被其困。这不是一个好的经验,也不是一个轻易得来的经验,可是这确实是一个经验,为了这个经验,我曾经就那么束手无策的看着自己爱的人一再的伤害自己。我只能把他对于周遭事物的那种较劲程度解释为出于处女座的追求完美,而这样的他偏偏却认准了那么一个只能帮倒忙的傻瓜办法!说实话郭大炜身上其实有不少美好的品德,那是一些在这个时代里已经颇为罕见的东西,他有点儿象中世纪的武士或者金庸小说里的侠客,十分的重情重义。可是毕竟“人心隔肚皮”,有时候他付出的真心不但被人误会,甚至被看做是另有他求,那些人并不会象那个出租司机那样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了解那种伤害的杀伤力,这是我在离开他的时候最为他担忧的。其实我心里明白,在我忍着痛不得不做出的放弃里,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人,是唯一有可能与另一个人真心真意携手白头的。可惜,我也是个较劲的人,在我看来,携手白头并不代表着就能忽视一切,而酗酒又偏偏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的主题。到后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爱情都改变不了他。
我总是喜欢跟郭大炜开玩笑说他那天喝多了酒去我那儿是故意的,甚至那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两个人的玩笑话中也都变成了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可是我当然清楚,两个人心里的真切感受是没人能设计得了的。帮他敷好了脸,想转回身去把毛巾送回洗手间,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用句现在时髦的话说,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那并不象从前的那次那样是我已经在心里期盼了的,那是没有准备的,可是在那个早晨,在那样的情景下,不知为什么,那个发生却让我觉得愿意。“要不然,你去睡一会儿吧。”我对他说,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两个动作,都活脱脱象个乖觉的孩子。。。安顿他躺下,他却还是拉住我的手不放:“能求你一件事儿吗?”,“什么?”,“别离开好吗?”,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做爱了,那并不成功,他实在喝了太多酒,而且,他的脸上和手上都还有纱布。那之后,说不清为什么,两个人反而不约而同的陷入了尴尬。没有想到会和他那样,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后来他忽然坐起来,匆匆的穿上衣服,然后说了声:“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儿。”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郭大炜走了以后我哭了(那时侯我怎么老是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贫了!),可是我并不是因为他走了才哭的,而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大概犯了一个错误。其实,即使他不那么快离开,我也就快要说出一句类似于那种意思的话了。没什么理由,我只是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忽然变成这样了。可是,如果不是因为爱,又为什么做爱呢?
一连几天郭大炜没再出现,我当然也不会去找他。我之所以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是因为我本以为那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已。不错,我只能把它解释为“偶然事件”,否则,我又该怎么对自己的心灵做出交代呢?我总不能老套到因为和一个男人上过床就要求他和我在一起吧?我还没有无聊到去计较一次情不自禁的关系,也永远不会脆弱到仅仅是需要一个男人和我在一起。我要的,必须是爱情,否则,就毫无意义。那么,我爱上他了吗?答案有点儿模糊不清,可是,我却分明知道,那个男人,正在爱着另一个人,而我自己,好象也是一样的。那么,我该做的,就只能是让它象一颗星的自然陨落那样沉寂在我心底了。于是我准备忘记,因为我还根本没有想到去面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忘记在这个时代的我们的经历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而且是无可奈何的。那件事在那时侯的我的观点里还是个意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怪他,也只好怪自己。可是,我也想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怪自己,那些大报小报都在提醒我: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而固执的我,又是在为谁等待?为谁舍弃爱的自由和权利?也许,我只是为爱情本身吧!在我曾经的心里,它实在有着一层地球上最最美丽的外衣,那就象小时侯秋游时踏遍香山寻找到的最完美的那片枫叶,燃烧的颜色,脉络清晰。所以,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虽然对于我和郭大炜来说,那一刻的情感也是自然的,甚至是美好的,无奈它的发生却只能让我想到忘记。
  从那个发生我开始了解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的确不象我当初以为和期望过的那么简单:我们是一些会更纯粹受心灵驱使的高级动物,而情感这回事,却根本不是我存留多年的那片枫叶,它更象地理课上老师讲过的经纬线:那些线,在现实中我们根本找不到,除非在地球仪上面。
  几天后的晚上,同样是快下班的时候,BB机上的新信息告诉我郭大炜又出现了。他隐形在一行简短的留言里:我在国贸的老地方,希望今晚务必来一趟!不见不散!?我没去见他,因为我不喜欢陷入越来越混乱的关系,因为我心里已经想好了要忘记——既然不是为了相爱,就不要再继续了吧!
  第二天上班进门的时候,领位的一个女孩儿递给我一个信封,看到我有些疑惑,她补充了一句:“前一阵儿老来的一位先生让给你的。”,我立刻猜到那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就刚才!”,那个女孩儿想了一下:“也就十分钟前吧!我还跟他说要不了一会儿你就该来了,让他进去等会儿自己给你。他说不了,他还得赶飞机呢,把这个给你就行了!”。我接了过来,白色的信封,信口封着,上面什么也没写,里面装的也搞不清是什么,硬硬的,方方的一个东西,奇怪!“里边装的到底是什么呀?我们几个正在猜呢!”,信经过她们的手,几个女孩儿大概也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凑了过来:“一定得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就想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对,要不下回可不管你的事儿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我在伊甸园也干了快一年了,虽然这一年我不再象以前那么爱说爱笑了,可是时间也让大家终于熟络了。没办法,我只好当着她们拆开封口,原来是一个硬纸壳的杯垫儿,上面用圆珠笔写得密密麻麻的。“哇!情书吧?”,“还写在杯垫儿上,有创意!”,“写什么了?看看看看。”,“唉!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吧?”。女孩儿们开始起哄了,我赶紧把杯垫儿塞回信封,溜进门去。?那就是那家啤酒屋的杯垫儿,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在那不大的面积上面写了一首歌——那的确是一首歌,而不能称为几句话或者一首诗什么的,因为,他为那些文字谱了曲。可是,那又确实全是一些他要对我说的话:
我说还是在老地方一定要来/于是我抽着烟喝着酒想着要见面的你/我想有些话应该在今天提起/对不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得告诉你/酒吧就快打烊了你还没来/你很少不来的可是这一次我预感你不会来/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在这儿等你/对不起这样说不管你愿不愿意/你的美丽我没能抗拒/可是我爱的不是你可惜,在看完文字部分后,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研究他的那些旋律了,我开始挝那个杯垫儿,那是得费点儿力气的,它的质地倒是十分良好,可是我还是把它撕得粉碎,然后扔进了垃圾箱。我很生气。的确,他说的是实话,也并不过分,不过我还是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并没有要求他爱我,何况我也没爱上他。我不是不明白的人,真是多此一举!知道了吧?这个认真的“神经病”!而这个病人居然还有耐心把他的话变成一首歌,真不知道他在抽着烟喝着酒琢磨着那些旋律并且等着我的那个晚上是怎样的心情。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就此过去。圣诞节前两天的深夜,我又接到了他的电话,那一次他是半夜三点钟打到我家里来的。他在电话里说圣诞节大连有一场演出,是和春秋乐队一起的,正好还需要个女歌手,而且主办方说不要太有名的,他说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问我愿不愿意过去和他们一起过圣诞。那天窦唯刚好在我那儿,而且告诉我说圣诞和新年他都在外地又没法陪我了,那时侯我已经没有心气儿去分辨他说的话是真是假了,我宁愿相信他,因为我对他说过,在我们之间我已经没有任何要求,我只要求一点,就是请他无论如何不要对我说谎。说实话我倒挺想也离开北京的,何况炬炬丁武他们都在,肯定会比在北京好玩儿。可是一想到他,我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可不想再自讨没趣儿了!然后我就很干脆的挂掉了电话。可是没过几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我不接,电话就没完没了的响个不停,倒是窦唯先绷不住了:“谁呀?干吗不接电话?”,“不想接!你管得着吗?”,我用被子蒙住了头。人就是这样,自己怎么着都觉得是在情理中,却不能容忍别人。“这人够‘执著’的呀!”,窦唯撩开我蒙在头上的被子:“干吗不接电话?他到底是谁?!”,我闭着眼睛不看他,也不回答,我知道那一刻换成是他心里不舒服了,没想到我们也会掉过来。“你在逃避!你为什么不睁开眼睛看着我?告诉我,他是谁?”,“一个朋友。行了吧?”,我睁开眼睛,迎视他的目光,我们的脸离得很近,在柔和的床头灯的光线里,他年轻的脸上神情犀利而复杂。“我问的是他是谁?你不是说不说谎吗,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当然没说谎!因为他确实就是一个朋友!”。我们依旧那样对视着,然后,他说:“你要是真不想接,那我告诉他!”。窦唯居然真的探身去接电话了,电话就在床边的地毯上,眼看他就要拿起听筒了。我当然不能让他和他对话,他们是认识的,也许他能听出他的声音的,这两个思路怪异的家伙,还不定会把事情搞成什么样儿呢!何况我也不想让窦唯知道他的存在,因为根本没这个必要!这一下我急了,蹭的一下坐了起来,抢在他之前抓过了听筒:“你烦不烦呀?怎么人家不接你还没完没了的!还有事儿吗?我在睡觉呢!”,我把一股无明火全撒到了郭大炜身上,“当然有事儿!太好了,你终于接电话了!”,郭大炜一点儿都不生气,说话还是刚才那副腔调,不紧不慢的,估计又喝了不少酒。“你知道吗?要是你今天不接电话,那我可惨了,因为我跟他们打了堵,代价是一个星期不能沾酒。”,“我不想知道这个!你快点儿说吧,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我困着呢!”,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凶,“可能你是有点儿生我的气,可是我觉得更多的原因是你现在说话不方便。”,没想到郭大炜那么聪明,他怎么会意识到这一点?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脊梁骨上冒出了一层凉气。我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一眼窦唯,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点上了一根烟,此刻,看上去他正举着它对着天花板出神呢,可是我想,他的耳朵大概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悠闲吧,不知道他那近来思虑越来越深不可测的大脑里又在转悠什么了。我急于挂掉电话,又对回听筒:“快说吧,什么事儿?”,口气多少缓和了一些,“我的这件事儿是,我想告诉你,我决定收回我的那个杯垫儿,因为,我发现其实我是特别喜欢你,我觉得那种喜欢程度有可能是爱。”,说完这些,他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郭大炜是在大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打来的电话。那是一个不仅仅是在我个人的情感经历中要被提起的夜晚,因为,在那个晚上,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却是我们这一些人在每年五月的某一天里都会再度想起的记忆,当然,那样的回忆并不仅仅属于那一天。那个遥远而清晰的夜晚啊,真的不能不让人怀疑,或许冥冥之中的确存在着一种我们不能了解和无法抗拒的力量。
  就是在我得到那个杯垫的那天晚上,郭大炜带着唐朝乐队的所有成员飞越千里来到了那个大连附近的人迹稀少的美丽小岛上,他的计划是,乐队要在那里进行为时三个月的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离的突击式排练,以求重整旗鼓,蓄势再发。那时侯,唐朝乐队已经有三年没出新作品了,那支曾经被无数同龄人看做是传奇和希望的乐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正在渐渐走入低谷。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不能对全体乐队成员名以告之的目的,或许,那才是更为重要的:那时侯,炬炬和丁武都不同程度的沾染了四号,那样的与外界隔离,正是为了让他们断绝货源,从而最终达到戒掉的目的。那时侯唐朝乐队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演出很少,费用拮据。郭大炜几乎调动了他个人以及在家乡的所有力量,才得以实现了那次用心良苦的安排。据说,他们在那个小岛上,有三天,是完全靠苹果度日的。有些事情是无法用情理解释的,他们的确是一支十分有名的乐队,可是,他们却是我见到过的最名副其实的“有名的穷人”——说实话,这虽然是他们当初发明的用来自嘲的玩笑话,可这却是我认识的那帮当初热血澎湃的投身于摇滚乐的男孩子们日后生活极为经典准确的形容。那一天,第一个星期的排练成功的完成了,几个小伙子凑在一块儿庆祝,大家在海边儿的一所小房子里生起炉火,一边儿喝着啤酒吃着苹果(那是他们那天唯一的下酒菜),一边儿热热闹闹的侃大山。酒酣耳热,不由得就开始掏心窝子,那样的时刻,许多平时藏在心里的秘密,都变成了探讨的话题:毒品,困扰,芥绊,失望,还有,音乐,爱情和希望。因为敞开心扉,曾经萌生的隔阂消除了,那一晚,几颗心重新融为一体并且再次建立起对于乐队和未来的信心。那天晚上,他们玩儿过一个游戏,用一本不知被谁遗落在那儿的成语字典算命。那个方法是:每个人选择一个页数并且选择那一页的从上到下的某一个成语。大家一一试过,每一个被算到的人都觉得准的不行。他们是按照年龄顺序进行的,最后轮到炬炬,因为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
  他的那一条是:风流云散。本来就是闹着玩儿的事儿,谁也不会太过当真,大家一笑了之了。后来,炬炬出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惊喜的说,他看见了流星。所有人都冲到海滩上,他们没再看见流星,却被那人迹罕至的小岛上出奇清晰和深邃的冬日夜空迷住了,他们久久的伫立在海滩上,忽略了犀利的风和刺骨的温度。有的人在看天空,有的人在看海,最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正前方的一处。海就在不远处,那一刻,海水没有咆哮,却无比温柔的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在那一刻里,他们五个的心间,都该是怎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亦或沉浸?我不可能知道,可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纯至极的一种体会,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的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一致的念念不忘呢?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回头再想时,那天晚上的种种,居然都变成了某种神秘难测的先兆和永远的月梦。我没有经历到那个时刻,可是,我听他们谈起它太多了,这是我用他们的回忆重新塑造的晚上,也同样让我凝神屏息的永远的晚上。
  仅仅半年之后,炬炬离开了他们,他生于五月,死于五月,在最美好的时候来,并且选择同样的时候离开,他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总是让我想起那首歌:Forever?Young。可是,在那个晚上,他将永远和他亲爱的队友们在一起。
再立春时,你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你妈妈做的春饼。我一直都喜欢你妈妈做的春饼,可是,那天的春饼我没吃出滋味。离开的时候,你陪我到门口。你说:春天来了,我们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说:所以我们得结束了。我们还是结束了吧,结束吧。又是春天了,确实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要去寻找新的生活了,就不再等你的决定。在眼泪就要流出来之前,我迅速转过身,向胡同口走去。这就成了我们的最后一个季节。春天不该是分手的季节,所以,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秋天。
  那年圣诞节的晚上,我去一家迪厅跑场,在后台的化妆间候场的时候,另一个歌手告诉我,窦唯和她在包房里。新年过后,窦唯打电话来,问我圣诞和新年过得怎么样,我说:可能包房里更好玩儿一些吧。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他说:这个世界太小了。
  下最后一场雪的那天午后,我还在蒙头昏睡,却被一阵紧似一阵的敲门声惊醒。我打开门,门口没有人,却放着一盒必胜客的pizza饼。我弯身捧起那个盒子,它还是温的。我开始四处巡视,然后,郭大炜背着他的旧皮囊,出现在上一层的楼梯口。那一刻,他的笑容很灿烂。。。原来,因为要去日本演出,他们提前回北京了。在出租车驶进市区路过东直门的pizza饼店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来,那是我最爱吃的。你们一定猜得到的,后来我们又去了红墙咖啡厅。郭大炜说在那个小岛上的日子里,他最想的地方就是那儿。
   出了楼门洞儿,就进入了那白色的世界。那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就象我曾经寄予它的期望:覆盖过去的一切。我就曾那样期望过,并且与他并肩穿过街心公园,在飘落雪花的路上,踏出新的脚印。那天,我们头一次聊了那么多,我还记得郭大炜曾把爱情比做一面镜子。他说:我这么比喻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都听说过那些说法儿:“破镜难圆”或者“破镜重圆”。可是,即使是后面那个稍微好一点儿的结局,裂痕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掉了,而且,它就会成为日后重蹈覆辙的隐患。爱情应该是这世上必须完美无缺的一样东西,因为一到了这件事儿上,我们的心就会特别敏感,眼睛也没法儿视而不见。他说难道你没看见吗?我们以前的那面镜子,都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了,而我们却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沉浸在一种根本无济于事的修补和始终不愿脱离的幻境中。可是我们的生命并不长,又为什么要用来悲伤呢?既然那已经变成是不再是我们想要的,又为什么要空存幻想呢?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再换一面新的。他说他愿意试试,问我愿意吗?我答应了他。?其实那天真正蛊惑我的,不是对于一份崭新情感的期待,而是郭大炜对于我和他之间尚且未知的共同未来的态度。他的态度是冷静的,说实话,那样的冷静在从前的我看来绝对是与爱情无关的,可是那一天,叫我相信的反而正是那样一些冷静的话。不知道当我们不再诉说誓言,也不再相约永远的时候,是不是就叫做成长?反正从那时侯起,我就不再那样说,也不再那样奢望了,也不再要求对方说出承诺,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傻,因为我知道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可是我还是那么怀念那些那么认真的说着誓言,也那么认真的相信他(她)的日子,那样的爱情,无论对谁来说,这一生,大概也都只不过那么一次吧?然后,我们就都回不去了。然后我们就开始改变,就象我和郭大炜,虽然我们依旧不能抵御爱情,可是,我们却会在开始的时候就设想到以后的种种,甚至结束。因此我们相约的不是永远,而是永远都不要谈论永远。郭大炜说他只相信一点——我们都失败过,所以应该更加懂得怎么去保护我们的镜子。他还说:我们不要象从前那样,在一份情感里面交付盲目的热情,我们唯一需要交付的,只是自己心里面的坦然。这个世界的诱惑很多,可是我们必须明白,每一次心旌摇动,即使对方不知道,那面镜子却照得见,而且它就会出现裂痕。所以,如果我们只想一味的任随心意,就不要在一起,如果打算在一起,就不要欺骗那面镜子。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几个人是这么开始一段儿恋爱的吧?我和郭大炜却就是这么开始的:我们为一些道理决定在一起;我们都还没有那么强烈的爱上对方,也都清楚对方和自己一样,我们都还根本没有把握,却说好了要在一起;我们是为了一块儿忘掉都想忘掉的一件事情;我们是为了停止不长的生命中不该继续的悲伤。可是,我们当然不只是为了这些就在一起的,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因为这些在一起,我们是为了可以爱上的预感在一起;我们是为了相亲相爱而不是因为相怜相惜在一起;我们为了验证我们曾经相信的不朽情感的存在在一起,我们为了重新快乐起来的本能和对于不该继续丧失的明天的美好期寄,在一起。所以,我们还是为了爱在一起,不死的爱,不死的希望。。。可是我们确实冷静极了,我们根本没象从前那么热血澎湃,我们谈话的方式更象是在分析一件与我们都不太相关的事情,甚至有点儿象谈判,我们还说好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的镜子还是不幸的变成了从前那面的样子,要答应对方,别再试图修补,也不要悲伤。扔开它,再去找一面新的。
后来我们不再说话了,桌上,咖啡静静的冒着热气,窗外,雪花静静的继续飘落在我们生活在其间的城市。我曾经以为这么明白的两个人碰到一块儿就不会再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就不会再丢失爱情,可是,我们还是失败了。不知道这样的观点算不算做悲观,可是我真的越来越相信,其实爱情是与自以为身在其中的我们没多大关系的事情,它根本不会听从我们的意愿,也从不征求我们的意见,它是脱离我们独自存在的事物,它只是它自己,要来便来,想去就去。
  立春那天,窦唯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他妈妈做的春饼。他在我接起电话的第一瞬间说了句:“春天快乐!”,要不是他的提醒,我还真忘了那一年的那一天。他说:我知道你肯定还在生我的气,可这是我妈妈的邀请,所以你一定要来。那天他的情绪听起来不错,就象已经接收到了春天的信号,他似乎很想把那种情绪传染给我,他说:“你不能因为不想见我,就错过了迎接春天!”。那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每一年的这个时候。我去了,可是那当然不是为了春饼,也不再是为了我和他的爱情,正好相反,我去,是为了结束它。
  那并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那是一次“为了告别的聚会”,那是我与生命中某段永远无法抹去的时光说再见的仪式。我只是想再见一次那个曾经给过我母亲般的关爱的妇人,再看一眼那个盛载我青春中许多欢笑,泪水与晨昏的小院儿,我知道,那以后,我们的轨迹将就此脱离。
  永远忘不了那个小院儿里飘散着饭菜香味儿的黄昏,那是属于我和他的最后的黄昏。那天的晚霞,出奇的艳丽。进了院儿门,怎么能不百感交集?尽管以为一路上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泪腺实在太过发达的我,鼻子还是不争气的酸了。我定了定神儿,继续往里走,一边儿仔细打量着,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自行车还放在老地方,大白菜和蜂窝煤也是,上边儿也都还盖着塑料布,压着砖,只不过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那原本高高的落儿已经所剩无几了。天边的晚霞为那个梦中几经回顾的地方染上了一层似幻非真的色彩,那让我迷惑,仿佛这一次的回来,也不是真实的。院儿东边儿的那家敞着门,还没摘掉过冬用的兰色棉布门帘儿,对面的厨房也敞着门,正冒着炊烟。窦唯的妈妈正在忙活,我走过去叫了声“阿姨!”,挺长时间没见了,免不了要相互问这问那,然后,不打紧的话说完了,一时间都没话了。我知道,有些话题,虽然明摆在那儿,两个人却都更愿回避着点儿。窦唯的妈妈正在炒豆芽儿,白白嫩嫩的一锅,还衬着几个油汪汪红艳艳的干辣椒,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我包儿也不放,就靠在厨房门框儿上看。“怎么不进屋去呀?”,窦唯的妈妈一边儿用炒菜的铲子翻落着豆芽儿一边儿说。“我想在这儿陪您说会儿话。”,我一边儿回答着,一边伸手从锅里捏出根儿豆芽儿放进嘴里:“真好吃!”,“好吃明儿去我那儿入伙吧!”,窦唯的妈妈笑了。以前,我也总忍不住这样,窦唯的妈妈做的饭确实好吃极了。不过这一次,我却是有点儿故意的,那只是为了使气氛再次轻松起来。“行了,别在这儿陪我了,屋去吧,他在呢!”,我了解妇人的心思,她一直希望我和他能和好如初,她说过:她不喜欢那些没边儿没沿儿的事儿。?“阿姨,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我仍不打算进屋,“不用。这不就得了吗?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去,屋去吧,噢?”,“那,我先把这些端进去吧?”,我拗不过,就指了指炉灶边已经弄好的饭菜,那儿,春饼已经烙好了厚厚的一落,用个盘儿扣在盆儿里,却露出诱人的边儿,几样配菜也已经炒好了两个,同样扣着盘儿。“也行,叫他来帮着端!什么也只指不上,整天跟丢了魂儿似的!”,她的后半句话,从前我也是经常听见的。
  屋里,窦唯正一个人靠在沙发上对着对面墙上那些他心爱的海报出神,其实,就算没进屋我也猜得到他跑不了就这样儿呢,这种黄昏的时间里,他一多半儿都是这样的。其实他根本不是在看那些海报,这我也知道。这一点我们两到是挺象的,都有爱什么也不干的干坐在那儿发呆的习惯。窦唯的妈妈还没搬去新家那会儿,我自然不好意思象他那样,他可是不管不顾的,他一发起呆来,就跟入定了似的,任天塌下来,只要他懒得答理,都会任随其便。他妈妈一看他这样就气儿不打一处来,可是也拿他没办法,可还是忍不住要唠叨。窦唯的妈妈妹妹搬走之后,我的这个“爱好”自然也“?光明正大”了,那时侯,每到屋里的光线渐渐昏暗了,我们多半儿就会丢开正在看的书或别的什么,舒舒服服的伸个懒腰,然后亲亲热热的凑到一块儿发呆。我们总是宁愿挤在一个沙发上,多半都是他斜靠着,脚搭在沙发边儿的写字台上,我把头枕在他身上,腿耷拉在另一边儿的沙发扶手上。录音机里放着盘儿带子,声音压得低低的,他对着墙上的海报,我则对着窗外的天光。有时候他说累了,我们就会换过来,那时侯,就换成了是我对着墙,他对着窗。那样的时光,每一次,两个人都显得出奇的“齐心协力”,大有准备那么一直待到地老天荒的意思,即使天完全黑下来,两个懒蛋也都想不起来稍微挪挪窝。当然,我们也有挪窝的时候,那是因为做爱,那段日子,在那个忽然变成是完全属于我们两个人了的小小天地里,这件事情也变成了是根本不再束缚于时间地点,而我们的肌肤,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另一个人的,渴望着与那相同的灼烫重叠的温暖。那些日子,每一天都是蜜月,而那间小屋,就象是天堂,一切都是多余的。可是我们毕竟都还只是凡人,终于,有人肚子咕咕叫了,那多半儿都是他先开始的,而我的头因为正枕在他的那个地方,所以那“咕咕”的声音听起来就特别清楚夸张,我总会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然后,他自己也笑了,却一点儿也没有不好意思,还侧着耳朵听,并且为那个声音展开联想;有时候,笑声还没停,我自己的肚子也叫上了,那时侯他就会说:“看你还笑话别人吗!”;还有的时候,那“咕咕”声此起彼伏,两个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屋里的情景也倒还是老样子,只是时间变了,心情也变了。而那天的窦唯自己,也发生了一个在他来说不能不让人想去探个究竟的异常变化:他剃了个光头。不过我却忍住了心中的好奇,我没忘了我自己是为什么来的,那天的我,是去跟他说再见的。既然如此,就别管那么多了吧!
  那天窦唯好象没入成定,因为我一进门他就扭过头来了,紧接着,他的脸上荡出了笑意:“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也勉强的笑了笑,算做回答,当作没发现什么,径直进里屋去了。放好了手里的盘子,又摘下包儿,转身准备再去厨房,窦唯却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怎么着?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呀?”,他看着我,象生怕自己那个光秃秃的脑袋被埋没了似的,还特意顺手摸了摸,“发现了。什么时候剃的?”我淡淡的说,“今天。给你打完电话。”,“觉得怎么样?还看得过去吧?”,窦唯摆出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我看了他一眼:“还行吧。”,口气依旧淡淡的,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我觉得。”,我想这会儿正好对他说,可是话到嘴边儿,却又咽回去了。还是等到晚饭后吧,免得破坏了大家的情绪。“什么?”?窦唯问,“没什么。我得去端菜了。”,我绕开他,打算再去厨房,还没走出两步,窦唯一把拽住了我:“你要说什么?”,“我,我。”,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侧过头,不敢再看他,手却紧张的绞着衣襟儿。正在为难着,门帘儿一挑,窦唯的妹妹回来了。她帮我解了围,他只好松开手。看见我,小妹妹高兴的跑过来搂着我的肩膀儿,紧接着,就发现了自己哥哥那个醒目之极的大秃头:“唉?你怎么把头剃了?”,“啊!从‘头’开始吗!”,在哥哥眼里,妹妹是永远长不大的,他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你没病吧?”,“你这是又怎么了?”,妹妹可是了解自己的哥哥,她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伸手去摸摸哥哥的额头,被他挡回去了:“你才病了呢!这叫‘去—掉—烦—恼—丝,落—得—一—身—轻’!懂吗?学着点儿吧!”,他居然象个老学究似的摇头晃脑起来。“那你也等等啊,天还没暖和呐!冷不冷啊!”
  后来我就一直没再找到跟他单独说话的合适机会。晚饭后,我抢在窦唯的妈妈妹妹离开前先走了,这是必须的,我不能等到只剩下我单独面对他,我有点儿害怕那样,我甚至不打算当面跟他说了,或许电话里更容易些吧。相信那天窦唯后来也有了预感,因为我离开的时候,他忽然提出来要送我。那正是我希望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院儿门,天边的晚霞还没有褪尽。我们不约而同的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窦唯用鼻子使劲儿的嗅了嗅:“闻到了吗?”,“什么?”,“春天呀!春天的味儿!”,我怎么会没闻到呢?它就在风中,在空气中。就是在那样的时刻,他说重新再来,我却终于完成了那次的“任务”:说出了那两个字——结束。

  我几乎记得那个傍晚里那一刻的一切:天空的样子,风的样子,我们相对着站立于其间的那条胡同的样子,他的样子,当然,还有他说起的味道。那一切在我的记忆里就象是镶进了镜框,并且挂在永远的墙上。我也记得我们在那一刻里的每一句对话:“你说的是真的吗?”,“对!”,“你肯定?”“我肯定!别再给我打电话,也别再找我,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她挺好的,你应该对得起她。”,“那你呢?”,“我也不想对不起别人。”,“你爱上别人了?”,“对!”,“怪不得呢!他是谁?”,“我这么决定不只是因为这个。”,“我只想知道他是谁?”,“何必呢?”,“我有权利知道!”,“你会见到的。”,“我们认识?”,“对。”。对话进行到这儿的时候,他忽然象疯了一样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顶在墙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被他掐得说不出话来,然后,他意识到自己过分了,松开了手:“就是打电话的那个人吧?”,“对。”“什么时候开始的?”,“刚刚。”,“我用了两年都没做出来的决定,你这么快就做了?”,“我用的时间比你长。”,“你比我狠。”,“就算是这样吧!可是,我觉得是咱们要的不一样。”。那一天的我是坚定的,可是,眼泪却不听从我的意志,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我必须马上离开,因为我的眼睛就快湿了。
  不知道离开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下过多少次决心,可那一次,是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的,因为那一次,是真的。天边的最后一抹晚霞可以为我作证。
  穿过熟悉的长长的胡同,来到大街上,忍不住回头再看时,暮色里,有个人还站在远处,他背后,是天空里的最后一抹云霞,很耀眼的云霞。。。我知道,从此以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再看见同样美丽的云彩,我都会再记起那一刻的情景,还有他。
  几天以后,郭大炜他们动身去日本了,我去机场送了他。那一天,我们得到了大家的祝福。。。临出发的头一天晚上,我一半儿玩笑一半儿认真的在郭大炜的箱子上写了一句歌词:“Every?game?U?play,I’ll?be?watching?U”,当然,那个“I”不是我,而是那面镜子。
  郭大炜回来后说,那个箱子让他在那次旅行中出尽了风头。
我有点儿累了,想停一停。
  我一直想停下来,我需要一段儿安安静静的日子。
  我不是在说现在。现在的我是从容的,因为我已经知道我们是根本不可能停得下来的。这是一条不归的路。
  我指的是从前,那些回忆里的日子,当我再次进入一九九五年的春天,我就记起了那种疲倦,很清晰的疲倦。是的,那是疲倦,除此之外我找不到更准确的词去形容那种感觉,我只是累了,需要休息。我曾经以为当我终于转过身去,就能够再次获得那样的日子:可以真真正正的坐在窗前看云。我曾经有过这种日子,那时侯我几乎熟悉一年四季中每一天的每一刻里云的变化,光影的变化。那是许久前的日子了,那时侯我是坐在教室里或者操场上的。那时侯我什么也不想,除了盼望长大。可是后来这样的日子就越来越少了,再后来我的心情就停不下来了,事情也一桩接着一桩,我只好埋着头往前走。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看得累了?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很抱歉!作为补救的办法,我提议,如果是在白天,那么,就去窗前看看云吧;如果是在夜里,那么,就睡去吧。我们在不同的时空里交错,在这纸上交错,在我的故事里交错,这是我们的缘分,可是,我知道你们也有你们的故事,你们的疲倦,所以,如果我的叙述无意中加重了你们的这种感觉,那么,就尽管离开吧!可是我却不能离开,我还得往前走,走到在前面等我的人的面前,然后离开他(她),继续向前走。我不知道等在前面的是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永远都无法预知明天甚至即便是下一个千万分之一秒钟,可是,这是我的轨迹,我怎么能离开呢?
我在回忆中迎风前行,走在一九九五年初春某个夜晚的路上。因为这是从前,所以我了解那些即将出现的风景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可是那时侯,我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就象现在。那一天我知道我走起路来的样子依旧挺漂亮:我有父母给予的欣长身材和随着步履的律动起伏飘动的头发。我依旧年轻,我的心依旧会汹涌,眼睛里也仍然有希望。
  现在的我也差不多还是这样的,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它还没有让我的外表发生太过显著的改变。可是我知道有一天我的样子会与曾几何时的我面目全非。可是,让我庆幸的是,现在的我已经相信,即使是那个时候,只要我的心不麻木,视线中仍然有亮点,我的姿态就可以一直漂亮。我向前走着,那同样是一条记忆中曾经熟悉的路:出了伊甸园,步下楼梯,穿过大堂,走出保利的大门,就来到夜的街头。我坐上一辆出租车,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城市正在入睡。这个时间,对于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吧?可是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在这个时间上过床了。即使是在回忆里这样的日子也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五年了,五年来,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几乎都是正站在台上,面对着台下的眼睛和耳朵。这样的生活是我当初选择的,谁让我天生就是个夜猫子呢?
  今天郭大炜发烧了,所以我就跟别人换了顺序,想早点儿赶回去。?汽车驶离霓虹闪烁的地方,上了二环路,车速加快了。我摇下车窗,三月的风是柔软的,可是因为速度,我的头发有点儿乱了。我侧过头,盯着自己那面的窗外,那儿,那些流动变换的街景,说不清为什么,我总也不会看腻。街道不断被抛在身后,路灯下,桃树和迎春又开得如火如荼,那些手牵着手连绵不绝的枝桠,即使是在夜里,也让人没法儿不联想到它们白天的颜色。月牙儿高高的挂在天上,只有它没有离开,它很忠实的跟随着我,远远的沉默着。就象是谁在暗夜里射出的一支箭,又开始毫无缘由的想起他。或许是因为那条路吧,还听得见上一个冬天,也是下雪的时候,我们撒在这条路上的笑声,那些被他的雪球击中的一度枯干的枝桠上,如今已经花团锦簇了。从前的某些片段又开始在夜空里上演,那都是一些从前的事情了——如果从现在算起,那就又是从前的从前了。这条迷幻列车通过的隧道啊,如此漫长,却又如此短暂;那路上的风景啊,明明已经离开得遥远,却全都那么清晰。。。可是,它们却经常会被某一个画面打断,那是那个黄昏里我转过身去的那一刹那——那个画面就象那种不停插播的广告,在每一个不能提防的时刻里没完没了的重复着,肆无忌惮的破坏着故事的进程,根本不管我愿不愿意。然而,那个站在我视线尽头的影象却是模糊的,没办法,那一天的那一刻里眼眶中不能停止涌动的泪水让它定格成了那样,何况,我的眼睛又不是性能良好的高倍摄象机,隔着那么一大段距离,他脸上的神情,我又怎么能看得见呢?当然我的眼睛做过努力,可是它们付出的努力我不但不感激,反而有点儿怪它们——因为在那个最后的时刻里它们背叛了我的心。它们也没管我愿不愿意,它们打算自行其事,它们想让我改变主意,它们很天真。可是,它们也是无辜的吧?它们大概也只不过想要道别罢了,毕竟,那些即将被我抛在一去不返中的一切都是它们看惯了的,渴望的,它们也有情感,也会舍不得。可是我已经走出很远了,已经来到大街上了,已经不能满足它们了,已经回不去了。然后,有一辆出租车停到了我身边,它提醒我该去下一个地方了,我就那么转过身,不让它们任性了。不要看了,别再看了,反正已经看不
见了,永远都看不见了。我摇上车窗,拢了拢头,停止吧,那是必须切断的思念,忘了吧,就当作从未发生过,出租车已经拐上了一条新的路线,它就要到达我新的家,在那儿,有个男人说要认真的爱我,所以,我也要认真的爱他。
  红色的夏利开进旧鼓楼大街小石桥胡同的某个居民院儿,在紧挨院门右手的那栋楼前停了下来。我付了钱,下了车。走进面前那栋楼中一个写着三单元的楼门洞,步下几级台阶,就看见了那扇漆着浅黄色油漆的门。春节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那扇门上却还赫然贴着一个倒立的“福”字,“福”倒既是福到,这虽然是一种老说法儿了,可是对于新的一年的美好期望,屋里住的自诩前卫的年轻人,大概也是宁信其有的吧!是啊,我们一年年走过来,难道不是因为那个期望吗?其实这儿还不能称为“我们的家”,那是郭大炜的一个朋友的家,也是租来的房子。那个酒醉后的早晨,郭大炜离开我那儿之后,这儿就暂时成了他的家,现在,也暂时成了我的家。郭大炜从日本回来后,我本来想让他搬到我那儿去的,可他说要想忘记想要忘记的事情,就得先离开会让你想起那些事情的地方。我觉得他说的有理,于是,就变成了我搬了过来。不过,郭大炜说了,我们只是暂时住在那儿,他说他已经托了些朋友,也给中介公司打过电话了。不过我倒不着急,因为对我来说,幸福的内容,从来就跟住什么样的房子没多大关系。回头想起来,那个临时的家倒更象一个“收容所”。那是一套三室一厅半地上半地下的房子,一进门的厅里放着一张巨大的工作台,上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各种各样的尺子,三角的,半圆的,直的,各种各样的笔,铅笔,彩笔,碳条笔,墨水笔,圆珠笔,橡皮,裁纸刀,反正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各种各样的文具;用来做参考的书和杂志;画着未成型图案的草稿纸;见缝插针散布着的喝了一半的咖啡杯,总是迅速塞满烟头的烟灰缸,吃得精光只剩下汤就顺便变成烟灰缸的方便面盒,钥匙,BB机,手机,等等等等。
我开始敲门,因为我没有钥匙,当然,我也不需要钥匙,因为程明是不出门的。程明来开了门,朱亚平还没回来,郭大炜也出去了。我有点儿奇怪,他不是发烧了吗?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又跑到哪儿去了?程明告诉我郭大炜出去吃东西了。可是我上班前给他打包了吃的呀!何况家里也不是没有人,不是有一个现成的“保姆”吗?他干吗病着还往外跑?他可烧得不轻,三十九度多呢!我懒得问程明,他也早就溜回自己屋去了,他总是这样,一个人闷在屋里,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郭大炜的BB机扔在桌上,我也就放弃了寻找。我卸了妆,打开冰箱拿出一听可乐,就舒舒服服的坐到工作台前。那儿有大堆现成的纸和笔,那两天,我也正上瘾画画呢!刚画了一个小人儿,门开了,郭大炜回来了。两个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传来敲门声,我跑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一时间有点儿蒙了,紧接着,还没等反应过来什么,郭大炜就在我身后定时炸弹似的“暴发”了:“谁让你跟踪我的?”
事情的确是一桩接着一桩。就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硝烟”再次弥漫。我没想到我“处理”好了“自己的事情”,“他的事情”却还不能结束。可是,我却没法儿再像从前那样置身度外了,因为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他的事情”已经不再与“我的事情”无关——谁让我答应和他在一起呢?而且,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当一个人的情感履历不再是空白的时候,开始就会变得像结束一样难。当然,等到改变变成了“家常便饭”,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至少,皮实了!可是很多年前的我还有点儿禁不起,那时候我觉得实在是“有点儿烦”,我没料到开始竟然比结束更难,因为,不管怎么说,结束终归还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可开始,却变成了是三个人甚至更多人的事情——尤其是在那种两个人各自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新的事情又开始了的时候。一旦两方面的这两件事情再碰到一块儿,那就太难了!那是一种比任何高难度的数学难题都更难解开的混乱关系。我说过了我不喜欢混乱,可是,生活却不会因为我单方面的期望而变得简单,而且,往往抽身也很难。谁让我们到底还是一些不能从根本上区别于那些完全被感性驱使的低级类别呢?在情感的世界里,理智这个词是太难派上用场了!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我偏偏就经历了那诸般种种,尽管每段情感的具体细节并不相同,可是,角色的戏剧性变换却让我虽不心甘情愿却也终于无奈的领会到了什么叫情感万千!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可以原谅一切的“高风亮节”,可是,比戏剧还要充满巧合的生活却让我仅仅花了十年就释然了,因为我最终发现,没有谁是故意的。
  我和郭大炜的开始就是以上诸般中的一种,那段日子实在是折腾得比从前还要厉害,由此我算“品味”到了什么叫“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些日子,只要稍有风吹草动,我总是会迅速想到两个字,而且只是这两个字——“撤退”!没办法,我当然不希望那样,可是,我累了,也怕了。可是我没有撤得了,由此我又明白了一件事:这世上确实存在缘分这样东西。?我不知道郭大炜和她是怎么交代的,我只知道去日本之前他去她那儿取回了属于他个人的一部分衣物。从日本回来后,他又去了一趟,说是去取剩余部分,可是那一次他是两手空空返回的。那天他回来后情绪明显的急转直下,对取东西的事也只字不提,所以,那显然就成为了一个敏感问题。他既然不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明白,这种事情,本来也应该是他自己处理的,我不该干预。
  紧接着,也就是第二天晚上,就是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张咪就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这倒也并不奇怪,郭大炜已经一语道破了,那是“跟踪”!当然,跟踪之前的经过我多少也得先交代一下,否则这件事是说不明白的。?恋爱中的女人确实各个都是“福尔摩斯”。如果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记》,就会知道一般在实施跟踪计划之前先用的那招儿叫“引蛇出洞”。当然,对于她来说,如此这般大概也实属迫不得已,她大概只不过想把他再找回去罢了,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出现竞争,身价马上直线上升;一旦觉出要真的失去,又会反而舍不得;一旦真的回去了,就又不值钱了!(可是在一起的时候却偏不好好珍惜,老以为还有更美满的奇迹)——这就是爱情里面的规律。我猜想她就是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那个电话是在我去上班之后打来的,我当时并不知道,当然,也不可能听到。不过,因为郭大炜后来并没瞒我,还是做了必要的交代,所以,我也基本可以猜到那些对话的大致内容:她在电话里说她想通了,要他去取剩余的部分东西(想先把他“骗”回去再说)。他说这样很好,可是他病了,所以只好过两天再去(他说的是实话)。她说既然这样那我给你送过去吧,既然已经这样了,而且,你病了,我也该去看看你(只好改为先见了面再说了,而且颇具情理)。谈话进行到这儿,郭大炜大概就不由得又伤感了,毕竟,她还是关心他的啊,这样的结局也不是他当初期望的,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好聚好散了吧!于是他们约好了见面,郭大炜大概不希望再节外生枝,就把张约到了我们住的那条街外的一家饭馆儿。“蛇”就这么“出洞”了。她当然没给他带东西,因为那压根儿就不是她见他的目的,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 本帖最后由 才华横竖都溢 于 2010-3-13 13:3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些东西并不是没人整理的,可每次刚刚收拾好五分钟,桌面上就又变成了这副德行!工作台的左前方夹着一个可以上下左右移动的台灯,后面是一把同样可以自由运动的椅子,周围的三面墙上,充满了主人自认为满意或者尚在斟酌阶段的图稿,用透明胶条和图钉胡乱的固定着。这些东西大都是主人的,它们最初是待在我和郭大炜住的那个房间里的,后来,因为接二连三的有“避难者”登门造访,它们就被“调整”到了这儿。三间屋子中最大的一间里住着主人自己,那是这个家里唯一有着几件象样家具的房间,可是也是乱七八糟的;我和郭大炜的那间,据说是专门收容“流动人口”的。因为住过这个房间的人确实都是临时凑合,所以几乎空空荡荡,只是靠墙角扔着一个床垫,地上铺了一张草垫儿,墙角放着大小不一的几个柳条筐。现在,那几个筐的旁边还堆着我和郭大炜的大包小卷儿;最小的那间里住着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许许多多个行李里装满澎湃激情和天真梦想,义无返顾的冲到北京投身艺术却吃了闭门羹的彷徨青年中的一个。他的房间就更没什么可描述的了:一张行军床,一条军绿色棉被,一件当初离家时的行李,除此之外,一应全无。那个房间,看起来倒是简洁明了,不过,你要是真的见到了,就会觉得那有点儿像他那时侯脸上经常挂着的表情:让人忍不住心酸。可是那时候的我能看得见他脸上的表情,却看不见他的心情,我知道在北京有很多象他这样的人,他们的世界,实在又是我不太了解的了。

  主人是个平面设计师,叫朱亚平,因为他姓朱,也确实太胖,又特别爱吃肉,所以爱画漫画的郭大炜就又找到了灵感。郭大炜的大作是一只胖得不得了的小猪,带着副眼镜(因为朱亚平也带眼镜),还系了一个花围裙,正在专心致志的炒肉。锅也大得不得了,里边的肉都冒了尖儿,小猪嘴角的一堆哈拉子里有一个特别大的,里面是三个字“真香啊”!那幅大作自从完成之日起,就被郭大炜选了一处最显眼的位置钉到了墙上。每次有新的客人来,在“参观”主人的作品之前都会先站到那幅画儿前乐上半天,朱亚平自己也站在旁边陪着乐,还说:“过瘾!”。彷徨青年叫程明,和主人是同乡,当年一起学画的。他来北京两年了,投靠到朋友这儿也已经有大半年了。一个大男人,沦落到吃住都要靠别人供给,心里总不会是个滋味儿,所以,他是这个家里最“勤快”的人。可是他却死活都不肯回去,他老是觉得“曙光在前头”。如今回头想起他来,我觉得有点儿抱歉,因为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有点儿看不起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北京生撑着,我觉得他这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那时候的我还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唉!不知者不怪吧!如果我曾经无知的话曾经加深过他的无奈。不过,我当年看不起他的原因还有另外一点,那在当时的我看来可是很重要的一点:他虽然也留了一头长发,却不勤洗头。他的头发老是一绺一绺的粘在一块儿,还毛毛草草的,这是我最看不惯他的地方。我特别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他反倒不勤快了?我觉得这是对“我们的队伍的玷污。在这一点上朱亚平比程明好多了,虽然他一天到晚一副忙得不得了的样子,家里也乱糟糟的,却至少不忘了把自己弄得利利落落的——尤其是头发——没错儿,他也是长头发!当然,我知道他们心情不一样。可我最不喜欢看人不利落,在这一点上“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对我不适用,因为我心情再不好,也不会忘了头发!还有一点需要声明:请不要以为我是在故意宣扬一种现象或者是在玩儿什么反复扣题的写作手法。说实话,要不是回头细想,我还真没发现这一“普遍”现象:那时候,我认识的每一个男孩子几乎全都留过长头发。事实也如此,到九十年代中期,长发男青年在北京的大街上已经不再是一种像当初那么罕见的“现象”了,那已经确确实实得到了普及,成为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种那一拨的年轻人中渴望与众不同的一群的选择。当然,这一群人始终是少数,可是他们却是那么鲜明的一群——这肯定不止是在我的眼里。我无悔于在这样一群人中间走过的岁月。

我开始敲门,因为我没有钥匙,当然,我也不需要钥匙,因为程明是不出门的。程明来开了门,朱亚平还没回来,郭大炜也出去了。我有点儿奇怪,他不是发烧了吗?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又跑到哪儿去了?程明告诉我郭大炜出去吃东西了。可是我上班前给他打包了吃的呀!何况家里也不是没有人,不是有一个现成的“保姆”吗?他干吗病着还往外跑?他可烧得不轻,三十九度多呢!我懒得问程明,他也早就溜回自己屋去了,他总是这样,一个人闷在屋里,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郭大炜的BB机扔在桌上,我也就放弃了寻找。我卸了妆,打开冰箱拿出一听可乐,就舒舒服服的坐到工作台前。那儿有大堆现成的纸和笔,那两天,我也正上瘾画画呢!刚画了一个小人儿,门开了,郭大炜回来了。两个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传来敲门声,我跑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一时间有点儿蒙了,紧接着,还没等反应过来什么,郭大炜就在我身后定时炸弹似的“暴发”了:“谁让你跟踪我的?”

事情的确是一桩接着一桩。就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硝烟”再次弥漫。我没想到我“处理”好了“自己的事情”,“他的事情”却还不能结束。可是,我却没法儿再像从前那样置身度外了,因为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他的事情”已经不再与“我的事情”无关——谁让我答应和他在一起呢?而且,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当一个人的情感履历不再是空白的时候,开始就会变得像结束一样难。当然,等到改变变成了“家常便饭”,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至少,皮实了!可是很多年前的我还有点儿禁不起,那时候我觉得实在是“有点儿烦”,我没料到开始竟然比结束更难,因为,不管怎么说,结束终归还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可开始,却变成了是三个人甚至更多人的事情——尤其是在那种两个人各自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新的事情又开始了的时候。一旦两方面的这两件事情再碰到一块儿,那就太难了!那是一种比任何高难度的数学难题都更难解开的混乱关系。我说过了我不喜欢混乱,可是,生活却不会因为我单方面的期望而变得简单,而且,往往抽身也很难。谁让我们到底还是一些不能从根本上区别于那些完全被感性驱使的低级类别呢?在情感的世界里,理智这个词是太难派上用场了!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我偏偏就经历了那诸般种种,尽管每段情感的具体细节并不相同,可是,角色的戏剧性变换却让我虽不心甘情愿却也终于无奈的领会到了什么叫情感万千!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可以原谅一切的“高风亮节”,可是,比戏剧还要充满巧合的生活却让我仅仅花了十年就释然了,因为我最终发现,没有谁是故意的。

  我和郭大炜的开始就是以上诸般中的一种,那段日子实在是折腾得比从前还要厉害,由此我算“品味”到了什么叫“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些日子,只要稍有风吹草动,我总是会迅速想到两个字,而且只是这两个字——“撤退”!没办法,我当然不希望那样,可是,我累了,也怕了。可是我没有撤得了,由此我又明白了一件事:这世上确实存在缘分这样东西。?我不知道郭大炜和她是怎么交代的,我只知道去日本之前他去她那儿取回了属于他个人的一部分衣物。从日本回来后,他又去了一趟,说是去取剩余部分,可是那一次他是两手空空返回的。那天他回来后情绪明显的急转直下,对取东西的事也只字不提,所以,那显然就成为了一个敏感问题。他既然不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明白,这种事情,本来也应该是他自己处理的,我不该干预。

  紧接着,也就是第二天晚上,就是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张咪就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这倒也并不奇怪,郭大炜已经一语道破了,那是“跟踪”!当然,跟踪之前的经过我多少也得先交代一下,否则这件事是说不明白的。?恋爱中的女人确实各个都是“福尔摩斯”。如果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记》,就会知道一般在实施跟踪计划之前先用的那招儿叫“引蛇出洞”。当然,对于她来说,如此这般大概也实属迫不得已,她大概只不过想把他再找回去罢了,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出现竞争,身价马上直线上升;一旦觉出要真的失去,又会反而舍不得;一旦真的回去了,就又不值钱了!(可是在一起的时候却偏不好好珍惜,老以为还有更美满的奇迹)——这就是爱情里面的规律。我猜想她就是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那个电话是在我去上班之后打来的,我当时并不知道,当然,也不可能听到。不过,因为郭大炜后来并没瞒我,还是做了必要的交代,所以,我也基本可以猜到那些对话的大致内容:她在电话里说她想通了,要他去取剩余的部分东西(想先把他“骗”回去再说)。他说这样很好,可是他病了,所以只好过两天再去(他说的是实话)。她说既然这样那我给你送过去吧,既然已经这样了,而且,你病了,我也该去看看你(只好改为先见了面再说了,而且颇具情理)。谈话进行到这儿,郭大炜大概就不由得又伤感了,毕竟,她还是关心他的啊,这样的结局也不是他当初期望的,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好聚好散了吧!于是他们约好了见面,郭大炜大概不希望再节外生枝,就把张约到了我们住的那条街外的一家饭馆儿。“蛇”就这么“出洞”了。她当然没给他带东西,因为那压根儿就不是她见他的目的,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郭大炜恍然大悟到这一点后不禁有些恼火,可是,她却给他带了药(打算动之以情),于是,他就又无法转身离去了(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就在那个饭馆儿里坐到了我快要下班的时间(那样的相对肯定挺耗体力的,可怜郭大炜还发着烧,不知道怎么挺过来的),然后郭大炜记起他得回家了,他说他本想在我到达之前再躺回到床上去,他觉得不必让我知道那次见面。可是他没想到我提前回去了,他更没想到的是,她还有“下一步棋”。?接着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场面了。我看得出郭大炜是真的生气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发那么大脾气,可是当时我当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从天而降。她并不理睬他(大概心里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了),径直走进来,把手里拎着的一个塑料袋放到桌上:“你忘了这个。”——那是她带给他的药。“你太过分了!”,郭大炜又发出了极为愤怒的吼声。她依旧不理睬他,却顺势一屁股坐到工作台前那把椅子上,自管自的转着圈儿欣赏起墙上的图稿来。她当然也很快就发现了郭大炜的那幅大作,她居然笑了,还指着那幅画儿回过头来问郭大炜:“什么时候画的?”。说实话我挺佩服她,真有股“临危不惧”的劲儿,不愧是“大腕儿”!她当我根本不存在,郭大炜也一直怒气冲冲的盯着她,两个人就是那样:一个悠然自得不管不顾;一个剑拔弩张却显然束手无策。我觉出自己有点儿多余了,我学了回程明,一溜烟儿“躲”回自己屋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掺和他和她的事儿,也没打算破坏谁的感情,我和郭大炜开始是因为我以为他们之间确实已经结束了,却没想到事情又变成了这样。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去应付那个场面,也只好“躲”了。可是人有时候真的是无路可逃,没过一会儿,郭大炜先跟了进来,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一头倒到床上,嘴里嘟囔了一句:“我实在顶不住了!随她的便吧。”我疑惑的看着他,他大概怕我误会,又补充了一句:“我可没请她来。这事儿以后再解释吧。我现在真的顶不住了!”郭大炜自然更“逃”不了,她又不是冲着墙上那些画儿来的。不一会儿,她也跟进来了,手里还端了杯水,她居然就能这么快找到这些东西!她依旧当我不存在,径自走到床边,蹲下身:“把药吃了吧!”。他不理她,把头侧到了一边,她放下杯子,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他正冲着另一边,所以没有意识到她的那个举动,她的手已经接触到他的额头,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他很不耐烦的把她的手拨开了。“真烫啊!”,她却并不介意,又端起杯子:“听话,先把药吃了,噢?”,他没有反应,她又说:“我知道我错了还不行吗?别闹了,看看你住的这是什么地方啊?跟我回家去吧,噢?”,她的口气象哄孩子,他的样子也象极了一个赌气的无助孩子,我完全被那个场面弄傻了,我甚至觉得,他或许真的是在跟她赌气呢!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眼角里静静淌出的一滴眼泪,我是无意中发现的,我交代过,我们住的那个房间除了那张床垫儿是没有其他地方可坐的,除非干脆坐在地上。我当时正在床垫儿靠墙的那面坐着,他躺在中间,她在另一面,所以,我可以看到它,她却看不见。我不知道如果她看到那滴眼泪会做何感想,可是它却让我惊心动魄了。我猜不完全那滴眼泪的起因,可是至少,那说明他心里难受了。他是面对着我的,应该知道我能够看到它,而她却不会。他没有忍住它,也没有隐藏它,是在暗示我吗?或许他也已经忘了我的存在吧?既然她的话还能让他那么难受,那我在他心里又是什么位置呢?人在那种时候是很难把一件事情往明朗处想的,何况我的信心刚刚受到过重创,我读不出他眼泪中更多的意味,我只是觉得,他一定更爱她。我以为我窥见了他心中的秘密,那让我无法再待下去,我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迅速离开了那个房间,又逃回到门厅里。我站在那儿,茫然四顾,心情就像那张工作台上乱糟糟堆放着的东西。我根本还没来得及稍微理清一下思绪,就听到屋里传来郭大炜更为愤怒的声音:“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紧接着,郭大炜红着眼睛冲了出来,他没理我,径直冲到门口,“唰”的一下拉开门,对着我们那个房间:“你走!马上走!!”她慢悠悠的走了出来,走到他的面前,异常平静的看着他:“你让我走是吗?”,“对!马上!”,她的眼泪唰地涌了出来,她没去管它们,依旧平静的看着他:“你再说一遍。”。他看着她,他们对视了几秒钟,然后,他忽然一把拽过正愣在一边儿像个傻瓜似的我:“你看见这个女孩儿了吗?你看见了吗?我现在已经和她在一起了,所以,晚了!你明白了吗?”。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那是她进门来第一次正视我,然后她又转回头去,她垂下头,擦了擦眼泪,再次面对他:“你已经爱上她了吗?比爱我还爱她吗?”,我看出他迟疑了,他确实不是个会说谎的人,然后,我听见他对她说:“可是,我要忘了你。我会像曾经对你那么对她,我不会伤害她。我希望她比你懂得珍惜!”,“你无法正面回答,因为你爱的是我。”,她冷笑了一声,然后转向我:“你听见了吗?你觉得你在这儿有意义吗?”,“行了!别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了,你这样很讨厌你知道吗?别再探讨什么问题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现在再告诉你一遍:我已经和她在一起了!!你听明白了吗?!”,“我不—同—意!!!”,她忽然歇斯底里起来。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得打断一下了,那是因为这时候忽然冲上来一只要管闲事儿的小狗,那是一只非常小的小狗,刚刚断奶两三个星期的那种,它“汪!汪!汪!”的叫着,“奋不顾身”(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它实在还不具备“战斗力”)的冲过去要咬她,却给正找不着出气筒的她送上了门——被一脚踹翻了一溜滚儿,那是郭大炜送给我的小狗,他去日本之前买给我的,说是暂时让它替他陪我。那是一只非常淘气的小狗,是我拥有的第一只小狗,我实在是一个特别喜欢“招猫逗狗”的人,见到毛绒绒的小猫小狗就走不动道儿(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小时侯我们家最多曾养过六只猫),所以你们应该知道我有多爱它。它叫“银子”,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特别“贪财”——被抱回来的第一天就咬住郭大炜掉在地上的一张十块钱誓死不撒嘴。“银子”是那种典型的shaggy?dog,这么形容并不是因为它真的很脏,而是因为它天生就是那副小臭德行!可是,我偏偏就喜欢它那种总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的小臭德行!“银子”当然一直都在,只不过前面实在不需要它“出场”,而现在,它却自己不甘冷落的闯到故事里来了!她踢了“银子”,就轮到我绷不住了,我弯身抢出已经拿出“拼命三郎”的架势“卷土重来”的“银子”(她正准备给它第二脚),把它抱了起来,“银子”更加斗志激昂的对着她“汪!汪!汪!”(有人撑腰就更不怕了),我心疼的查看了一遍,确认“银子”没受伤,然后抬起头来对着她:“你干吗这么狠?!这么小的狗,它能把你怎么着啊?”,“我就踢了怎么了?!哪儿来的疯丫头?你算老几?轮不到你教育我!”。她是真的有点儿失控了,一开始的大家风范全没了,我也气急了:“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呀?你是怎么回事儿,别以为别人不清楚!”。我丢下这一句,知道她明白我指的是什么,我想我这句话足够替“银子”报仇了——其实我并不那么恨她,说心里话当时我反倒有点儿怕她,怕郭大炜跟她回去,说到底,“人非草木”。她的心情我不是不能理解,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没体会过类似心情的小女孩儿了,她怎么说我其实我也并不那么在乎,我之所以生气完全是因为她踢了我心爱的“银子”。不想和她更多争吵,也不想看他们的“战争”,我只想离那个场面远点儿,我干脆抱着“银子”出门去了。

  郭大炜的那句话安抚了我,甚至感动了我。我坐在楼前环绕草坪的铁栅栏上,抬头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面前亮着灯光的那扇窗,我觉得,它们的光亮忽然都变得可爱了起来。我们住的居民院儿绿化的不错,也种着桃树和迎春,晚风里,飘着淡淡的花香,“银子”不一会儿就忘记了刚才挨的那一脚,开始在我旁边撒欢儿了。那一刻,我觉得那个夜晚还是美好的,我就那么轻易的,又开始有点儿满足了——那时候的我真的就是那么容易满足,我甚至觉得自己没必要去计较他到底更爱谁,也根本不再需要他对我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就为了他刚刚说过的那句话里的几个肯定,还不够吗?爱情是什么东西?说“我爱你”有什么用?窦唯从前总是那么对我说,却让我听得更加伤心;我也没少对他说,到头来自己倒先继续不下去了,我还要那些干吗呢?

郭大炜也很快就出来了,他大概以为我跑了呢吧,一出楼门洞,看见我就坐在对面草坪边儿的铁栅栏上,他笑了:“我想你也不会这么轻易就不要我了呀!”,他走过来,挨着我坐下,从地上提拉起“银子”的两个小爪子,把它举到自己面前:“你看你,还以为自己是个大高个呢吧?吃眼前亏了吧?”,月光下,“银子”两只象黑玻璃球似的圆眼珠在乱糟糟的“头帘”儿后面(它的“发型”实在有点儿像现在好多时髦的男孩儿故意弄成的那种)一眨不眨的对着郭大炜,两只后腿在空中胡乱踢腾着,依旧一副“不服”的样子。郭大炜又笑了,这一次他是被它逗笑的,面对着心爱的宠物,人不由得就变得天真起来,他把它移近,和它顶了顶脑门儿,又把它移开来,和它对视了一会儿,然后无比溺爱的把“银子”揽进怀里,一边胡噜着它乱糟糟的脑门儿,一边长长的舒出一口气:“行了行了,我都服了,你还叫什么劲儿呀?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呀?”。我一直没说话,就侧着头看着他。他和“银子”玩儿了一会儿,忽然转过头来对着我:“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没事儿!”,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冷吗?”他问,我摇了摇头,“饿了吧?”,我又摇了摇头,“困吗?”,我依旧摇了摇头,我知道,他虽然是在表示关心,可也多少有点儿没话找话。他不再说话了,却抬头对着夜空,然后,他忽然伸出手臂,有些动情的把我揽了过去,他像胡噜“银子”那样胡噜着我的头发:“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眼泪差点儿就要流出来了,可是我没有,我靠在他的肩头,任他那样做着,觉得很塌实,也很温暖。许久,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从他的臂弯里挣脱出来:“可是你怎么办呀?你还病着呢!”,他又把我揽了回去:“放心,我死不了。”。这一回我的眼泪真的流出来了,但是他没有发现,我轻轻的拭去了它们,再次从他臂弯里挣脱出来,很认真的对着他:“但是你不会跟她回去的是吗?你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是吗?我可以相信它们是吗?”,他点了点头,更紧的拥住了我。?夜已经很深了,所有的窗口都熄灭了灯光,只有我们面前的那扇还亮着,我们就那样静静的依偎着,无可奈何的等待着,“银子”已经趴在他怀里香香甜甜的睡着了。
我实在猜不出她在屋里做什么呢,可是,她一直没有离开,我们也就没法回去。不知道那样过了多久,忽然,从我们的窗口传来“哐啷”一声,紧接着,又有几样东西被打碎的声音传来,在静静的夜里,那些声音实在清晰极了,“银子”一下子惊醒了,又开始“汪!汪!汪!”起来,我当然猜得出那大概是怎么回事儿,可是,那当然轮不到我去拦阻,奇怪的是,郭大炜也无动于衷,而我们亲爱的程明同志,好象也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一切又重归寂静,然后,传来门“哐”的一声被撞上的声音,接着,楼梯口传来透着怒气(这是我猜的)的很重的脚步声,她出来了,她走出楼门洞,发现了我们,她没理我们,扭过身,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了。
发表于 2010-3-13 13: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位置~~~~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里的损失还不算太大,门厅正当中的地上最惨烈的就是那个杯子,它粉身碎骨在一滩水渍中,就象那是它的血。除此之外,同时遭殃的是桌上现成的几样可以用来解气的易碎物品,以及门厅墙上的那面镜子,再有,就是郭大炜的那把吉他。郭大炜捡起那把摔坏的吉他看了看,又把它重新扔回到地上,他似乎一点儿都不心疼,还顺便又跺了两脚,然后,他就向卧室走去,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睡吧,明天再去买新的。”

  没想到的是那只是第一回合,那以后的一段儿日子,张咪只要一“高兴”,就会杀奔过来,而且,想待到什么时候就待到什么时候,俨然把我们那儿当成了休闲娱乐场所。朱亚平自然不敢拿她怎么着,他们本来就是认识的,何况,这种事儿,别人也确实不能怎么着,大不了也就劝劝罢了;程明反正本来也成天躲在自己屋里,这种时候就自然更加闭门不出了;我和郭大炜可就惨了,用“惶惶如丧家之犬”来形容我们两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而且,在我们这支“落难而逃”的“队伍”里,确实有一只“丧家之犬”,那就是“银子”,为了怕“银子”继续吃亏,我们只好带上它东躲西藏,今儿在这家挤挤沙发,明儿在那家打打地铺。她来的时间并不定点儿,可是,却一定是在晚上,这倒也并不奇怪,我们本来就都是一群“夜猫子”,何况,人最失控的一定就是那种时候。有时候,我们正准备睡觉呢,她来了,我们这“一家三口”就只好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奇怪的是,她也有绝的,并不拦阻;有时候,我正在回去的路上,郭大炜会忽然给我发一条短消息:“家里有‘地雷’,我正在XX处!”,我就只好掉头另奔他方;还有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在外边,那就变成了家里的“谍报员”发出警报:“‘地雷’到了!!!”——这真是一件特别好笑的事儿,我们根本就没商量就一致的把“地雷”用做她的代号,也不记得那一开始是谁想出来的了,不过,那用在那时候的她身上确实再合适不过了,因为,我们确实都不敢惹她!
记忆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那样的一段儿日子,一天到晚没着没落的,应该没什么好滋味儿可受的,可是如今回头想起来,却不知怎么也变得有声有色了——或许是因为那些“收留”过我们的朋友吧,又或许是因为那时侯我们毕竟还是年轻。那时候,我们周围的朋友,不管是单身,两个人,或者和父母住在一起,大家绝对都是一个状态:“在路上”。当然,我这么形容并不明确,因为我们都知道,人生本来就是“在路上”。可是,这两个“在路上”到底还是不太一样的,一种是自觉自愿的选择,前行;另一种却是不思不想的随遇而安。而那时候的我们,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前一种!那真是一些热火朝天的日子,那时候,我们真的就是一个大家庭,爱意在每一个人之间传递,那时侯,我们都相信,这世上确实存在“理想”这一回事情!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当中的一些人有了车,有了房子,结了婚,生了孩子,剪掉了头发,发胖了,功成名就了,或者,改行了。这些肉眼可以看到的变化当然没什么好说的,可是,有一些改变却让我心疼,让我如此的怀念昨天:当我看到一个人可以指着他多年的好友说他不再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忘记了那些人曾经给予他的帮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没有他们,他根本就走不到今天;当我看到另一些人已经完全丧失掉原则的在那儿胡喊乱骗,而且不但毫无知觉反儿洋洋得意的时候,我真的不能想象,他们还有过那么可爱的昨天!有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儿恨时间,不是因为它会让我们变老,而是因为它让人们分离。我知道我不配在这里说教,我也并不想指东道西,我是谁?一个无名小辈而已!我明白有些人来看我的文字,他们是为了另外一些事情,他们好奇的事情,他们并不关心我的心,也没兴趣了解我的观点或者愿望,他们永远都不会明白而且也根本不打算明白我究竟是为什么做这件事情。可是,我还是要说,还是要写,而且要坚持下去。我无比坦然,我不怕没有人看,不怕猜测揣度,更不怕骂声四起,因为,在我拿起笔开始的那一刻,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想过!我是不能不拿起笔,因为有一个早晨我视线中无意触及到的无比美好的晴空让我感受到了迷一般绝望的距离;因为在从这个城市的某条路上奔驰而过的心爱的红色吉普车里我再一次听到了让我感动的旋律:那昨天,的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而如今,它再一次响起,仍飘荡着,在我心里。我就这么拿起了笔,我担心忘记,所以要记录;我害怕单纯的岁月以及美好的初衷不能在我心里永久留驻,所以要记录;我不要我不能再为那些梦幻的声音绽放,所以要记录。我当然也不再是昨天的我,可是,至少有一件事情我却绝对可以肯定:我没有忘记。

  当然,事情其实并不象我在那个早晨感受到的那般绝望,后来我渐渐发现,还有一些人,他们同我一样记得。为了证明这个我的叙述必须再一次跨越时空,那是炬炬三十岁生日的那天,也就是二OOO年的五月,时间就是那么无情,即使是那时侯,炬炬也已经离开大家五年了。可是时间无情人有情,五年来,每一年的这一天,都有一些炬炬生前的好友坚持相约着去看望他的父母,大家这么做是为了两点:一。特意避开他的祭日,以免老人家伤心;二。炬炬的父亲和他恰好是同一天生日,就正好代他为老人了表寸心了。或许后一点是大家更实在的愿望吧,炬炬活着的时候,他们家绝对是“中国摇滚根据地”的一个大“据点”儿,大家都爱往那儿扎,大概就没谁没去过,那不止是因为炬炬朋友多,更重要的是,老头儿老太太不仅不象其他的父母那样对这帮长头发的男孩儿看不上眼,反而特别的赞同和支持。所以,他们家一年到头都热热闹闹的,炬炬的小屋里更是一天到晚的聚集着一帮“酝酿”“大事业”的战友,那一天就更别提了!炬炬不在了,至少不能让那一天变得冷清,这确实是“记得”的人共同的愿望。当然,有一些人忘记了,而且是转眼就忘记了,那其中甚至包括他曾经最亲密的朋友,我真的不知道,当他们站在台上对着歌迷口口声声的说着缅怀的时候,他们是不是扪心自问过,他们究竟做过些实实在在的什么?他们是不配在我的记述之列的。我想说的是那一天,和老头儿老太太分开之后,留下的年轻人都无法平静了(当然,我们也已经不象当初那么年轻了),我们不能平静,是因为很多事情,因为在那一天里聚在一起的人越来越少,因为五年的光阴里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太多变换,因为那些永远不能从记忆中割舍而在那一刻又再度想起的共同的从前,因为炬炬可以永远在我们的记忆里飞扬而我们却在岁月的流逝中渐渐变得沉默。
每一个人都不愿离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那一天的聚会“进行到底”。我们去了炬炬至死爱着的女孩儿璐璐家,我们当中有一个非常出色的DJ,他为大家放起了从前的老歌,一首接一首,那些歌把我们带回了从前的日子,昔日的老朋友们都变回了从前的样子,话多了,脸红润了,眼睛亮了,笑声开始回荡了。可是有一个人却一直坐得远远的,那是何勇,平常的他,简直就是个“闹闹”,可是那一天他却很安静,甚至有些伤感。后来大家问他为什么不加入进来,他站了起来,走到大家中间,说他要说几句话。他的这个举动又把大家逗笑了,因为这种一本正经的事儿让他做起来,实在是太好笑了!可是我们都没想到他的声音居然哽咽了,这把我们吓坏了,然后,我们立刻都重视起来,静静的听他说话。他说:我今天哭了,是因为觉得幸福,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幸福了。我就想坐在边上,好好的看看你们,我觉得已经有很久很久没看见咱们大家这么高兴的在一起了。以前咱们老这样儿,你们还记得吗?那天,何勇还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他说:自从卡带时代结束了,CD时代开始了,他的幸福就少了,甚至没了——他是这样划分他的时光的。他说也许我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真的已经很少听音乐了,因为我不喜欢CD,我在那里面听不到卡带的亲切。他说他心中那个温暖的时代已经结束了,音乐对他来说也就不再有意义,他说我很羡慕你们,因为你们还能从音乐中找到快乐。何勇的话其实有点儿偏执,可是他确实就是那么一个偏执的人,好长一段儿时间,他真就那么愣撑着,大有“拒CD永不沾”的架势,任谁劝也不听。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压根儿就不听音乐了,这一点我是最明白不过的了,因为他会经常赖在我的车上,“逼”着我带着他在北京城里没完没了的转圈儿,而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们周围的朋友里,只有我的车里至今听的仍然是卡座。那种时刻其实我也喜欢,所以我也愿意那样做,何况他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偏执狂”!那段儿时间的何勇确实有点儿格外的多愁善感,他甚至跟我说:他现在还害怕一件事情,就是一个人听音乐,他说那会让他觉得受不了。不过,我相信,有一些情绪在他来说一定是暂时的,我知道他的心里依旧有不能不歌唱出来的旋律,他的身上也依旧蕴藏着爆发力,因为,他还是个可爱的“小混蛋”!?当然,何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在这个时代,我们见面确实越来越少了,而且改在了网上,这难道不是一种丧失吗?再准确的语言,也不可能替代鲜活的表情,再高的科技,也抵不上一次亲亲热热的勾肩搭臂!可是昨天,我们确实是“老那样儿”,正是在那些“逃亡”的日子里,我反而体会到了更纯粹的爱意。我知道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我更多在乎的是爱情,可是,和郭大炜在一起之后,我却开始拥有并且懂得珍惜真正意义上的友情了,我并不是说从前就没有,可是那时候,我真的是一个更多沉浸在个人情感世界里的人。所以你们就可想而知了,两个没了家的人反而倒拥有了更多个家,仅仅一条胡同之隔的大石桥胡同里就有两个:何勇和杰儿的家。除此之外,炬炬和丁武那儿也是我们“战斗”过的地方。那些日子,不管是在谁家,只要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儿肯定是打开音响,然后,就开始有人来,或者,听说谁那儿有更精彩的了,就一帮人一起再杀奔另外一个人家,总之就是凑到一块儿接着招呼那老三样儿:听,谈(弹),唱。我的第一张唱片的计划就是在那些日子里开始酝酿的,那首先是何勇提出来的,然后,大家就都参与进来,何勇和杰儿说要帮我写歌儿,丁武说我给你“打气”,炬炬说,等到拍Video的时候,我一定骑上我的摩托车,给你当一把背景,好好扬扬“范”儿。。

  当然,“东躲西藏”的日子也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有一天,郭大炜提出了一个想法。

郭大炜的想法是:结婚——在那个四月初至温度适宜的两三点钟,在两个人“正儿八经”的在一起才只不过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忽然对面前的女孩儿说出这两个字,那究竟是属于我曾经憧憬的那种更加彻头彻尾的浪漫呢?还是只是一时冲动欠缺理性的感情用事?无论如何,那是我生命中第二次“碰”到这两个字。
那一天醒来是在丁武那儿,当然那是因为前面提到的相同的原因。那天睡得并不好,因为前一天晚上先后前来投宿的还有丁武的哥哥和表弟——两个因为“近水楼台”而被丁武以及他的战友们顺便一块儿“拉下水”了的后补“摇滚战士”,当然,那也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倾向,再加上“水中的月亮”确实具有吸引力。不过他们两个是有些不同的:哥哥的年龄再现转行“搞音乐”已经有点儿来不及了,可是他却无可就药的爱上了像弟弟那样的生活,他喜欢弟弟给他听的音乐,喜欢和弟弟的朋友们在一起,并且越来越觉得他从前的生活都丧失了意义。终于,他义无返顾的丢掉了工作并且因此离了婚;表弟年龄尚小,满腔热血,正在以表哥为师每天苦练吉他长达十小时以上,他的希望是:将来能像表哥一样。丁武家的这种状况倒瞒有点儿象当年抗日的时候:一家几口齐上阵——只不过年代情形都截然不同罢了。可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一家几口壮年男丁纷纷投入到这个看起来风光却不免太过“不切实际”的“梦想”行业里去,恐怕决不是什么令长辈“自豪”和欣慰的事儿——丁武家的长辈们确实对此一筹莫展却又无可奈何。当然,抗日是项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那是得要抛头颅撒热血的,然而,要成为一名真正的“摇滚战士”,说到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因为,在做这两件事情的时候其实是需要一个共同点的,就是都必须得要具备那种叫做“死磕”的精神。我这么说也不是没有根据,因为“死磕”这两个字确实曾经话不离口的挂在当年这帮人嘴边儿上,而且,这还真不仅仅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因为,我确实看到了那样的行动甚至结局。事实确实如此,这个在台上看起来风光十足的行业,某些它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实在是我无法在这里见诸于文字的——当然,我还是仅只针对那些具有单纯人格和怀抱纯粹目的的人;而另外一些为了达到“混个脸儿熟”的目的而挖空心思钻营人际关系学的人,他们的辛酸或者无奈,仍旧不在我的记述之列。而对于前一种人来说,我只能说,它实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梦想行业”。那么,所谓“死磕”到底是什么呢?从字面看来其实已经可以了解一二了:那就是楞拿着鸡蛋往石头上撞的意思——结果怎样自然可想而知!不过,反正是鸡蛋就早晚躲不过那一下,又有多少鸡蛋能幸运的成为小鸡呢?在我看来,这总比躲在那儿等待腐朽变质强,至少,不空来这世上一趟!而为了某一目标前仆后继的往石头上撞,这正是人类进步的根源。个人的结局有时候听起来确实令人不免感伤,比如说丁武家,四年以后,哥哥一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对现实失望之后去天堂继续寻找他向往的生活了;表弟在一场疾病后被迫放弃了最初的梦想,徒留一片惆怅;只剩下丁武一个人依然“抗”着他心爱的“枪”(吉他),坚持在他们当初曾经共同热爱过的“战场”。这也算得上悲壮了吧?我们且不去谈论那些存在于细节里的是非曲直,至少,他们的人生曾经轰轰烈烈过;曾经痛快而勇敢的选择过,抛弃过;曾经梦想过,寻觅过。而既然称之为人生就不该没有向往,就不能停止“做梦”,这正是生而为人的意义,也正是那些日子以及那些日子里的他们值得记录的原因。我们都是一些不管不顾只要向着那个发出梦幻声音的方向行走的人,有的时候我们甚至有这种体会:音乐是毒品。可是,中它的毒我们愿意。这世上根本不存在圆满的结局,因为,我们终究逃不过撒手而去,终究逃不过分离。所以,所有的拥有都不属于你,“做梦”才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就像那一天醒来,仍像梦中,不,是仍是梦中。?那些天我和郭大炜确实给折腾得够呛,三天两头儿在别人家打地铺挤沙发,热闹倒是热闹,可是,总归睡不安稳,每天醒来,那种恍恍惚惚的劲头儿,确实像在梦中。尤其碰上那天在丁武那儿那种情况,一间一居室的屋子,刨去家具空间所剩无几,五个人见缝插针的和衣而睡,铺不够铺盖不够盖的,有一个人有点儿动静,大家就都醒了。当然我们谁都不在乎这些,我们确实是一些“特别能‘磕’的人”,这一点,我们自己也都承认。起了床,洗了把脸,听着老Pink(Pink?Floyd——丁武好多年不变的至爱)。那些年每次去他那儿,他总是在听这个,又都“精神”了。然后我们就去楼下的一家小饭馆儿吃东西,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就让老板把桌子搬到了外边儿。说说笑笑的吃完饭,哥哥表弟先上楼去了,丁武去打公共电话,我和郭大炜边喝茶边等他。还记得那一刻的情景,光线稍稍有点儿晃眼,我们都带着墨镜。郭大炜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背景是人来车往的街道,他侧着身,叼着一根烟,靠在椅背上,腿伸得老长,旁若无人的仰着头对着天空,像是在享受阳光。然后,就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他忽然转过头来说出了那么一句话:“咱们结婚吧?”“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法儿不这么以为。“我是说——咱们结婚吧!”,他扭过身来,坐端正了,对着我又重复了一遍,这一回,我确认自己没听错,再仔细的察颜观色,他的表情也不象是在开玩笑呢。我也坐端正了,为了便于更加“透彻”的审视他,还把墨镜往下稍微拉了拉。他十分坦然的坐在那儿,目光隔着墨镜迎接着我的,任凭我在他脸上搜寻着。那样撑了一会儿,他忽然绷不住笑了:“喂,你找什么呢?没见过啊?
我们隔着饭桌再次一言不发的相对着,十分“专注”的相对,两双墨镜背后的眼睛为了一个答案,只不过,一个是寻找,一个是等待。那样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欠身过去摘掉了他的墨镜,他依旧不慌不忙的坐在那儿,那双漂亮的眼睛依旧十分坦然的对着我,并且不紧不慢的追问了一句:“你同意吗?”在那个晴朗的两三点钟,在尘土偶尔扬起的街边,在一家普通不过的小饭馆儿前面,他就那么突然的向我“求婚”了——什么都没有,没有钻戒,没有香槟,没有鲜花,没有拥吻,没有所有的浪漫形式,他给我的,只是那么一个等待回答的问题——那更像是我和他的另一次“谈判”。我再次沉默了,脑子里却转得飞快,我无法相信,那个所谓的终身大事居然就在这么一个毫无防备的时刻,这么一个尚且混乱的情况下难道不是这样的吗?)突然降临并且只需等待我的决定,而且,这一回可是要来“实实在在”的了。可是,我准备好了吗?虽然我还没能够彻底摆脱从前的爱情带来的阴影,可是,我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虽然相处的时光尚且短暂,可是,我却已经不能否认这一点,而且,我当然希望这一次的情感可以获得我曾经期望的“天长地久”。可是,他准备好了吗?他真的不会改变了吗?这个我还不能肯定。我不能说我懂得婚姻里面至关重要的是什么,可是,我却知道那是爱情的结局,但是,我对这份新的爱情仍存有疑问:那些物质上的问题我倒全不在乎,一切我们可以一起创造,而且,就算穷困潦倒我也不在乎,因为,在精神世界里我们确实是一致的,而我,又恰恰是那种只会因此做出选择的人。可是,这样仓促的决定里是否存在另外一些原因呢?我当然不可能不去猜想那些存在于那个表面现象之下的另外的缘由,我不是不知道,那对他来说并不是因为爱已经那么迅速的升温达到令他想要敞开怀抱将另一个生命永远接纳,那更多是作为一个办法想起来的。

  我什么都不在乎,甚至也不那么相信“天长地久”了,可是,我依然希望,我还没有绝望——有谁不希望有个人陪着自己一起老去呢?我不怕一赌,可以一赌,也愿意一赌,我也无所谓仓促,但是,我却决不要在那份赌注里存在其他的原因,那必须纯粹是为了爱的结合,对于我来说,这才是至关重要的。那样想着,我也还给他了一个问题,我只问了他这一个问题:“你这么决定的原因是什么?”,“你是不是怀疑我是在做给她看?”,问题显而易见,他一针见血的说了出来,“这样确实可以让她死心。可是,请你相信,我的决定不是因为她,是为了我们——我和你。我希望能和你更认真的相爱,不受打扰的相爱。”,他想了想,然后说。那个答案足够了。有些决定确实具有十分微妙的作用,可以在瞬间改变周遭的环境以及人的心情,尤其是“结婚”这两个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和自己在一起的男人肯说出它们,无论怎样也证明了他的态度吧?尽管心里的疑惑并不能因此立刻消除,可是,因为他的答案,我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就再赌一次又何妨呢?就算只是因为相信,这一次和那一次是不一样的(是的,我也永远不能否认那一次的真实性,尽管那并不存在什么法律上的效应——说到底,我并不是一个那么介意类似于手续的“形式”的人)。一切还是在那一刻改变了,那个突然到来的“终身大”的事情在经过简短的对话而看似轻易的达成一致时,我相信,那不是儿戏。尽管心里有点儿像打翻了五味瓶,可是,那个即将发生的“大事”还是让兴奋和喜悦占据了更多成分,当然也还有新奇,我还是有点儿不能相信那是真的,可是,他就坐在我对面,而且,我们确实已经在讨论一些相关的细节了。那样的时刻里,我觉得,我们周围喧嚣的背景被撤去了,而换成了一处只在梦中去过的地方,我恍恍惚惚的觉得,已经看见了自己和他白头时的模样。
丁武自然是第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他同我一样的不敢相信,他来来回回的“观察”我,又“观察”他,死活觉得我们是在跟他开玩笑呢。然后他就忽然记起了那一天的日期——四月一号,他甚至还神经兮兮的拦住一个服务员和两个路人去确定那个日期,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就更认定我们是在逗他呢了——这倒是我和郭大炜刚刚都没想到的——对于我们这帮“三不管五不问”的“散兵游勇”来说,一般情况下,确实谁也不会去留心什么日期!可是,事情就是那么凑巧,偏偏就是在“愚人节”的那天,我们做了一个并不是玩笑的决定——要不是丁武的“认真”,我还真不会这么清楚的记住那遥远的一天的具体日期。确认我们不是开玩笑了,丁武又一脸担心的问了我又问郭大炜:“想好了吗?”,我和郭大炜都给了他一个微笑做回答。丁武是个一直对婚姻持有恐惧心理的人,他根本还没结过婚,身边的朋友也是,他的父母感情也没什么问题,他的那种恐惧完全有些莫名其妙,更像是天生的。他曾经刻骨铭心爱过的一个女孩儿——就是我认识他的时候见过的那个,他们在一起好几年,女孩儿屡次提出结婚,可是软硬兼施他就是不肯。可是女孩儿却非要结婚,觉得否则就不能证明什么,最后,她在一次以躺在马路中间死拖活拽都不肯起来相威胁他仍旧不肯妥协后彻底绝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嫁给一个法国佬儿“远走高飞”了。那让他伤心了好长一段儿时间,可是,他还是觉得:干吗非得“结婚”呢?!那天也是,当然这一回不是他自己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像当初那么紧张,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翻来覆去的反复提醒我和郭大炜:“老姜,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老郭。”(丁武称呼他身边儿的朋友时喜欢在所有的姓氏前面加个“老”字,只要没有外号的,不论男女不分老幼一概如此,甚至连他喜欢的乐队也这么称呼,比如说:老Pink。在他看来,这才透着“亲切”——大概他那个“老”字的意思是“老在一起”,“老能看见”——那代表的是时间——所以大家也都这么叫他)。他当时认真之极的再三强调那么一句话时的那种表情,就像我们是要去阿富汗似的!不过,最后丁武还是颇为“佩服”又觉得任重道远而不能不语重心长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好吧,那组织上就派你们两先去探探路!”。当然,他的那句话里也有一半的玩笑成分,因为,在那么说着的时候,他已经张开他的大手,一边儿搂住我,一边儿搂住郭大炜,给了我们热情而真诚的祝福,他还拍着胸口自觉自愿的担起了做证婚人的任务——确实,这个角色非他莫属——谁让他是唯一一个在第一时间里见证那个决定的人呢?

  然后我和郭大炜就分了工:他负责去买机票,我回家去取户口本儿(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在连我的父母还一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这个任务还是我一个人去完成比较好,否则一定会“耽搁”计划)。说好了晚上在“伊甸园”碰面,然后第二天一起飞回他的老家去办理手续。那一回,我又对我亲爱的爸妈施行了上一回的老招数:先斩后奏。我甚至还采取了更加“卑劣”的一招儿——偷——趁他们在厨房忙着做晚饭的时候,拉开写字台放有户口本儿的抽屉旁边儿的一个(那个抽屉是锁着的),把手从侧面的缝隙伸进去摸出户口本儿,取下自己的那一页——当然那一页后来又被我用同样的“办法”人不知鬼不觉的还原了回去——我爸妈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件事儿!后来我又忽然反应过来其实完全可以谎说有什么事情把它骗出来吗,看来当时真是做贼心虚的够呛!——我就是这么一个不让父母省心的女儿。

  那天晚上,一些听说了消息的朋友在“伊甸园”为我们进行了简单的送行。我和郭大炜还是没能回得去家,因为在回家的路上又收到了“谍报员”发来的消息,我们只好去了顺道一块儿返回的冲冲家。第二天一早起来打电话回去,“警报”消除了,我们回去取一些必须随身携带的东西,推开自己房间的那扇门,我惊呆了:地上,床上,到处都是撕毁的相片,有的被撕得粉碎,有的只是撕成几半儿,那个房间,就像下过一场“相片雪”似的,被大大小小的废屑覆盖着——没想到他们居然拍过那么多照片!在那个废墟的中间,赫然挺立着几个箱子和包裹——那是郭大炜曾经试图取回后来决定干脆放弃的剩余衣物。郭大炜也愣住了,然后他伏身拾起两个碎片儿看了看,又撒开手,任随它们象雪片般坠落了——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甚至不能看出他表情中的丝许变换。朱亚平那几天出差去了,程明跟进来站在一边儿,他捅了捅郭大炜,示意他跟他出去,似乎有话要说。郭大炜站在原地没动:“有事儿吗?就在这儿说吧!”。程明看了我一眼,犹豫了几秒钟,开口了:他说她直到天亮了才走,她已经听说了郭大炜和我要结婚的事儿,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或许这种事儿向来就传播得很快吧!),她很伤心,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然后他就拿出了一个叠成元宝形状的字条儿递给郭大炜,他说她让他把这个转交给他。郭大炜把它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撕掉了。然后他就催着我赶快收拾必带的东西,自己也动起手来。趁郭大炜去向程明交代必须暂时委托于他的事情时,我止不住好奇的捡起地上某些较为完整的残片端详起来,那些的上面,他和她在各种各样的时间和空间里以各种各样的神态在一起过:或灿烂或甜蜜的笑着,充满情意的注视着,依偎着(只不过那个注视和依偎的对象如今全都是分开了的,甚至那些个体也都已经不再是完整的了);闲散家居的,野外出游的,工作中的,摄影棚里的,和朋友家人在一起的。
我想象着它们完整时的样子,那些被放得挺大的,大概是被镶在镜框里挂在墙上或者摆在什么显眼的地方的吧,在从前,它们一定曾是他们炫耀于客人的骄傲;那些正常冲洗大小的,一定是被仔细的收藏在像册里或者抽屉里的,那是属于他们的某些时光,曾经因为美好而想要留驻的时光,如今,却都变成了支离破碎的心情。说不清心里的滋味,我只能再次将它形容为打翻的五味瓶,那里面,也掺进我曾经的那些碎片,已经不知去向的碎片,爱过的碎片,恨过的碎片,想念的碎片,再也不能够**的碎片。可是,在一生的过程里,我们都曾那样,因为各种各样的错误,制造它们,告别它们,想念它们。他又回来催促我了,我只好又装回若无其事,然后,我们就那么匆匆的出发了。?聪明的“银子”像是意识到我们要远行,刚要拐过楼角,忽然传来“汪汪”的叫声,回过头去,“银子”小小的身影孤独的立在楼门洞前,神情里充满了感伤。它似乎还想追过来,却被随后赶到的程明捉住强行抱回去了。

  候机厅里再次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和郭大炜正坐在那儿静静的等候,一双白色的球鞋走到我们面前忽然停住了(当时我正低着头),抬头一看,那是张咪。这一回她对我倒是改变了态度:“对不起,可以借用他几分钟吗?”然后,我就看到了一场“偶像剧”: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厅一角,一对衣着不俗带着墨镜的男女旁若无人神情激烈的针锋相对着——他们确实本来就都很显眼,再加上那些不管不顾的夸张举动——我想那一天的那段时间里从候机厅经过或者停留过的人大概没有谁没看见他们——事实也如此,我确实看见每一个经过的人都“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老半天,而正坐在那儿枯燥无聊的挨着时间的人就算找到乐了,那儿绝对成了候机厅的焦点。当然,没有人想到在那出“戏”里还有一个配角,她正远远的坐在某个卫星厅外面的大理石窗台上,像个傻瓜似的目瞪口呆呢。广播里传来了登记的通知,他像是没听见,我也不知如何是好——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她一出现,我就乱了阵脚,除了脚底踩油——溜,就从来没想出来过别的招儿。可是,现在我却无处可逃,只好继续在那儿老老实实的干坐着,就象——等待宣判。排在登记口外面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广播里又催促了好几次,终于,他转过身向我走来,他就要接近我了,忽然,我听见她不顾一切的喊出了一句:“你会后悔的!”。他转过头去,用同样的音量说:“永远不会!”他接过我手里的提包,对我说了一句:“走吧。”,就头也不回的向登记口去了,可是,就在那短短的一瞬间里,我却再次察觉了他因为她流出的泪痕,又或许只是因为心痛吧,反正,墨镜没能帮上他的忙。

  就是那样,我们登上了飞机。

飞机上郭大炜再一次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其实在机场的时候他已经“差不多”了——从迈进候机楼大厅开始,他手里就没少过那样东西:一听啤酒。过安检的时候,因为忙不过来,他迫不得已的把它和香烟钥匙打火机一起放在一个不锈钢盘儿里,例行检查一结束,什么都不管,第一件事儿就是抄起它一仰脖儿先灌了一大口。即使是在和她“针尖儿对麦芒”的时候,他也是拎着它一起去参加“战斗”的。那时候我还没有充分体会到“郭大炜同志喝酒(还是用酗酒更恰当)可是件挺危险的事情!”,所以也没打算拦阻他——谁还没点儿“爱好”啊,尤其是在碰上点儿事儿的时候——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心情的,喝就喝吧,虽然他的不分场合时间让我有点儿烦,可是人在那种时候都总得依赖点儿“办法”,何况一开始我其实喜欢的还就是他那股子不管不顾的“帅”劲儿!(我在类似情况下的“办法”是花钱,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儿的有多少花多少,似乎这世上完全不存在“明天”这一回事情——这一点郭大炜也是领教过的。爱情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比着折腾,越能折腾爱得越深,越折腾得厉害越“好玩儿”——所以我也没法儿有钱!飞机上他依旧没完没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干掉一听,然后把空罐儿轻轻松松的一拧(在我看来他做这件事儿给人的印象确实是这样),然后再把那个被他弄瘪了的铝壳儿举得高高的好让空姐儿看见。空姐儿一开始还耐心的给他一再送过来,可是后来他的脸色渐渐由红变白了,人也开始往下出溜了,就忍不住微笑着劝他了。没想到那反倒让他又“振作”起来,还拍着小桌板儿跟人家发脾气,其间再搀杂上类似于因为怕把牙吃坏而受到家长阻止的要糖吃的小孩儿一类的软硬兼施胡搅蛮缠的手段,引得前后左右的人都往这边儿看,于是,一直在“冷眼旁观”的我也不得不说话了:“你能不能先别喝了?!”“为—什—么?”,他反应的有点儿迟缓,不过倒还是接上了这么一句,然后,他用同样缓慢的速度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这一眼也足够了,因为那让我立刻明白过来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又看到了曾在那天早晨看到过的那双眼睛:瞳孔见大,天真而茫然。而他也在同时为我的判断提供了更加确切的证明:“你—是—谁?干—吗管我?”——他又到达那个认不出我的状态了!
我有点儿后悔了,刚才实在不该那么任由着他喝。可是,大概我也拦不住吧?“爱”酒的人,一般都是有些“任性”的,不喝出点儿“结果”来也是很难算数的——这当然也是后来总结出来的。而那一刻,正在和一个爱喝酒的男人去结婚的路上的我,还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尴尬才只不过是开始而且只能算是小事一桩。那个男人确实就是这样,喝酒之前和之后经常判若两人,而在那之间,我的决定总是不停的摇摆,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爱情的真相。当然,那一天我还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心里也难免挂上个“?”,可是,那一回我更介意的却是他喝酒的原因而不是结果。“让他喝吧!”,为了避免继续“现眼”,我只好这么对空姐儿说。再往下喝的结果自然就是怎么灌进去的再怎么倒出来,那之后他倒是不闹了,可是他却又变成了那个让人心疼的无助的孩子再加上一个丢盔卸甲的败兵的综合体——那个早晨的老样子。再后来他就那么“乖乖的”的垂着头,像个卸了气的皮球,两只胳膊搭在腿上,手里依旧执拗的抱着一罐儿啤酒(大概心里还想接着努力呢吧?),晃晃悠悠的对着自己两脚之间的一小块地盘儿,直到飞机降落。

  把他从机舱弄到飞机场的大门口实在是件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的事情,简直是连拖带架,连哄带骗,也就差把他放在行李车上推出去了。幸亏他前一天晚上一时“高兴”给在老家的“发小”大军打了个电话,要是大军不开着他的小面包儿来接我们,我们这两块儿料大概就只有待在机场大门口继续“展览”了。

  “热闹”的事情还在后面。

  到达的当天肯定是什么事儿也不可能办了。黄昏的时候,我和郭大炜还在以原因有所不同但却同样疲惫不堪的状态分头大睡(能不累吗?),开门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卧室的门正好对着客厅,从门缝儿里斜看过去,一对夫妇模样六十岁左右气质优雅的老人“风尘仆仆”的推着旅行箱,提着旅行袋出现在那儿。虽然从没见过,但我立刻意识到那是郭大炜的父母了——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他们不是远在香港呢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可是那不是他们又会是谁呢?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其中的妈妈已经过来推我们这间屋子的门了,我急忙闭上眼睛继续装睡。我听见她走进来,轻轻的叫了两声,又推了推郭大炜,他没有反应,她离开了,门被带上了。确定“安全”了,我急忙坐起来,顾不得三七二十一先把郭大炜弄醒了再说。把他还全然不知的消息告诉了他,他却没什么反应,他瞪着眼睛对着我发了两分钟的愣,然后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再让我睡会儿。”,就又把眼睛闭上了。“唉!你听见了没有?好像是你爸你妈回来了!!”,我只好又去推他。终于把这家伙弄明白过味儿来了,他又半信半疑的追问了一句:“真的?”,“当然了!我骗你干吗呀?就在那屋呐,我亲眼看见了!!”。他依旧半信半疑的起身了。?“呦,爸,妈,你们怎么回来了?”,我只听见了这一句话,那边儿屋紧接着就没了声响。起身来探头探脑的打开门缝儿往那边看看,门已经严严的关上了,再侧着耳朵仔细的听听,毫无动静儿:反正要不是他们家的房子隔音效果特别好,就是里边的人都刻意的压低了声音!我在这一边,立刻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这种时候,谁还塌实得了啊?也不敢溜过去贴门缝儿,怕万一碰巧有谁开门被像咸鱼一样的“晾”那儿。

  那确实是郭大炜的父母。没想到她居然给他的爸妈打了电话,她大概是豁出去了:说什么也不能让他这么轻易就把“生米煮成熟饭”!(——既然这么舍不得,当初干吗去了?)而他们,大概十分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一个电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于是也就没有“打草惊蛇”,干脆马不停蹄不辞远道的亲自赶回来阻止这场确实有点儿像是在“胡闹”的婚姻了——是啊,婚姻大事,岂能儿戏?要是换了我爸妈,还不定得怎么着呢!

  那天晚上的结果是郭大炜的爸妈非要出钱给我去宾馆开个房间:我不能住在他们家,也不能和他们的儿子住在一起!郭大炜的爸妈觉得:儿子明明和一个女孩儿在一起好几年了,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的说分就分?还这么快的又“搞”了一个——这件事儿本身对于从那种“一本正经”的年代里过来的“老正统”家长们来说已经是在胡闹了,何况还想“不声不响”“偷偷摸摸”的结婚?!当然,郭大炜也不是没向他爸妈说明“情况”和“阐述自己的论点”,可是,他的爸妈确实是一对善良公正又倔强的家长,他们并不听信儿子的一面之词,也决不因为是自己的儿子就纵容偏袒任其“胡作非为”——他们要对自己的儿子负责,更要对我和她负责!于是,在第一次面对郭大炜的爸妈时,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第三者”,而郭大炜,自然是一个让做父母的操心生气伤透了脑筋的“没谱青年”。以郭大炜的脾气,这样的处理自然是不能接受的,终于,在“混蛋”之极的撂下一句:“这事儿跟你们没关系!”然后怒气冲冲的带着我一走了之之后,本来以为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上两天好觉的我们两,只好跑到大军家接着打地铺去了。
婚自然是没结成。倒不是郭大炜被他爸妈说服了,而是他在以“万夫难挡”的“气概”离开家的那一刻忘记了最关键的东西:户口本儿。接下来的两天,每天一起床他都重整旗鼓信心百倍的回家去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每次回来以后,却都喝开了闷酒;到第三天,“没问题!”变成了“想想办法。”;到第四天,结婚的事儿就“黑不提白不提”了——确实,他不提我也不可能提,事儿明摆在那儿,还提什么呀?一个“轰轰烈烈”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可是,我心里却有另外一种感觉,我觉得郭大炜的爸妈的出现反而帮他下了台阶,说不清为什么,我隐约的就有那种感觉,我觉得:其实他自己也动摇了。说不清是在面对那些“碎片”的时候,还是在面对她的时候,又或者更晚一些,是在飞机上的时候。虽然他表现得一直很坚定,可是,我看得出他其实是在十分辛苦的坚持一种“决绝”,我觉得我闻着味儿了,只不过,他不允许自己回头罢了!而我,在当时,也实在没有勇气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很复杂的原因,总之宁愿回避真相任随事态发展。可那其中,至少也有爱的成分吧?

  我们之间,确实还需要时间。

一次结婚的旅行最终变成了两段情感纠葛中的一站。仓促的列车,经过了他的决心,我的幻想,她的绝望,当然,它承载着更多,在路上它也经过了更多,那是那些直接和间接相关的人和事,或许还有更为遥远的因素,以及那一切对于我所造成的我自己都不复再能说得清楚的经过的心情,以及我更加不可能猜透的他们的心事。而在那一切都早已驶远的今天,我只能这样继续记述:一个星期后,那辆列车原封不动的返回了北京。

  迈进那扇临时的家门,根本还没来得及喘息,新的“事件”又已经在那里等待我们,短短的七天里发生的变化,说起来有点儿让人不能相信。

  最初发现的异样是一向对我和郭大炜的脚步声分外敏感的“银子”没有前来迎接。再次提起那只小狗也许会让你们觉得无聊,可是,如果你丢失过心爱的宠物,就一定会原谅我“无聊”的心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尤其如此,何况,随即面对的事实又是那么的让人震惊——程明居然以极其平静的口吻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们:他把它打死了——我也宁愿不认为这是实情,可是,总不会有人往自己身上揽这种事儿吧?

  想不到平日里随和低调的程明居然会干出这种令人难以理喻的事情来,更搞不懂他为什么不选择说谎——他完全可以慌称它跑丢了的,反正我和郭大炜也没在场——那样大家倒都还容易接受些。可是,他确实是那么说的,他选择实话实说倒是至少还显出了些个男儿气概,而对于我,能够客观的谈到这一点,自然也是因为时间。可是当时我一时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那个事实,我不愿相信竟然会有人忍心对一只刚刚断奶不久毫无抵御能力的小狗下此狠手,何况还是一个我们信任的人,我更无法想象,那天离开时的匆匆一眼,竟然就是和那个无辜的小生命的永别。“你说什么??”,我追问了一句,心里倒宁愿他随后告诉我们他是在开玩笑呢,可是其实大概我也清楚,他并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至少,我认识的他,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听到我希望获得的另一种说法儿,他简单的重复了一遍事实,他的神态就像他不过打死了一只苍蝇,再问及他如此行事的原因,他说那只狗让他觉得心烦。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了,他就那么皮糙肉厚的站在那儿,既不道歉,也不解释,而且,居然还拿出了几分坦然,他的样子真是可恨到了极点,仿佛在说:没错儿,就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你们又能把我怎么着?这不过是进门两三分钟内的事情,当时,郭大炜甚至还没有卸下他的旧皮囊,以他的性格,能渗到这会儿还没用拳头说话,倒也是件反常的事儿。可是当时我当然根本顾不得他的反应:“你他妈的还是人吗?!”,血“噌”的一下涌了上来,我被气得直哆嗦,疯了一样的冲了过去,却被郭大炜一把拽住了:“我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这么两个字,然后,不紧不慢的摘下背包,“啪”的一下顺手把它扔在一边儿,“你在屋里待着别出来。”,他这么对我交代了一句,接着,又象平常那样拍了拍程明的肩膀:“咱们出去一趟吧?”

  传说中郭大炜经常是一个与“暴力事件”有关的人物,那一次,我算是头一回见着。然而,令我一直费解的是,那个总是不能选择“冷静方式”的他,往往却反而会在那种并不冷静的行为之前表现出一种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冷静,就仿佛,那正是他选择的处理问题的方法,是他考虑再三的决定——怎么形容呢?他那种时候的沉着劲儿,倒还真有那么一点儿帕西诺的影子——事实也是如此,帕西诺是郭大炜最喜欢的演员,而《教父》则是他最爱的电影,他倒是确实没少受帕西诺影响,只不过,有点儿片面罢了。仅就我认识时期的郭大炜而言,我不妨这么总结,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几乎只有这么两个:一。喝酒。二。动手。他似乎认准了:理是讲不清楚的——这不会也是《教父》的观后感吧?而究竟该采取那一种方式,则取决于具体问题的具体对象,能动手则动手,不能动手,就只有喝酒。当然,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那种时候,仅只采取某一单一方式是根本无效的,于是,就只有两招一块儿招呼了。总之,不是别人受伤,就是自己受伤,再或者,两败俱伤。?当然,那一次的情况比较简单,事情也确实可恨,即便他不动手,我这个一向厌倦暴力的人,也会跟程明拼了的!没想到程明并不还手(我当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郭大炜一拳下去,他的鼻血就流出来了,而且,他却既不擦也不躲,还像原样儿站在那儿,他的神情仿佛又在说:随便吧,干脆你把我也打死得了!又一顿拳脚招呼上去,程明依旧不还手,就像他喜欢挨打似的,而且,每一次被打倒了,他总要执拗的再站起来,他只是坚持那一个动作,他的固执似乎更加激怒了郭大炜,而他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让他更加愤怒。不一会儿,程明明显的力不从心了,我也开始害怕了。担心会出更大的事情,我急忙冲上去拦阻,谁知道郭大炜却指着我说:“你给我站远点儿,别掺和!”。他的话有一种奇怪的威慑力,我只好又乖乖的站到一旁。“你给我还手!!别让我觉得跟在打一条狗似的!!”,郭大炜一边打一边红着眼睛冲着程明喊,程明还是不还手,他似乎认死了要那样,直到,他较了半天劲儿却没能再成功的站起来。郭大炜总算住手了。
更加没想到的是这只是新发事件中的引线。回到家里,不一会儿郭大炜就又连续发现了两个“变化”:1:朱亚平柜子里的衣物几乎空了。2。郭大炜放在朱亚平柜子里的几万块钱全部不翼而飞了。朱亚平倒是经常出差,可是这一次看起来好像跟出差没什么关系;而那些钱,是郭大炜的全部家当,因为我们自己的房间确实太敞开式了,实在没有适合放钱的地方,郭大炜就跟朱亚平商量把它们放在了他的柜子里。那是这个临时的家里除去门唯一有锁的地方,钥匙有两把,朱亚平和郭大炜各拿一把。

  如果不是因为郭大炜暴揍了一顿程明,肯定还不会那么快就发现这两个“隐藏”在柜子里的“变化”,当时郭大炜本来只是想去那儿拿点儿钱带程明去医院的,可是走进朱亚平的房间,却发现柜门虚掩着,而那里面,早已经空空如也了。只能再去问程明了,程明又可怜又可恨的躺在他的行军床上,却依旧是一副平静的样子,这一次他倒没有较劲,可是问得的结果却更加让人不敢相信:程明都不知道朱亚平是什么时候走的,他说他只是某天醒来后发现了朱亚平留下的字条以及一千块钱——他走的居然毫无声响。他把那个字条给郭大炜看了,他肯配合似乎只是为了证明他和钱的事没有关系,而且,他确实特意声明了一遍:钱的事情,他不知道!可是,字条上面朱亚平什么都没留给郭大炜,他只是说他不回来了,让程明以后自己想办法,他在最后对他说:不如就回家乡去吧!?不知道朱亚平为什么突然不告而别,不过,钱的事情似乎确实不该去怀疑程明,他并没有离开,何况,他既然敢承认“银子”的事儿,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呢?可是,郭大炜也不愿意相信那是朱亚平干的,他似乎倒更希望出现一个第三者,他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他那么信任他。为此郭大炜又多喝了不少酒。

  两天以后,程明也不告而别了,这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从此我们就再没看见他。程明的“失踪”让郭大炜又觉得他的嫌疑也不能排除,他说他忽然想起来程明知道他把钱放在那儿,郭大炜说我们离开的那天因为担心朱亚平出差不能及时回来,他曾经从那儿取了几百块钱留给程明,他说程明恰好看见了。谁能断定朱亚平没回来之前,程明或许已经人不知鬼不觉的把钱取走了呢?因为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坏”事情,自然容易被人怀疑存在更加出乎意料的“坏”的可能性,没准儿程明承认一件事情只是为了掩护另一件事情呢!要不然,他怎么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等着挨打呀?是想把自己排除了吧?容易把“坏人”想象得更坏,这是小时候看多了的电影和小人书教给我们这一代人的。?程明和朱亚平都就此杳无音信,事后的一段时间,郭大炜曾经试图寻找,甚至查到了他们的家乡,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回去。两年后,这件事情已经被淡忘了,郭大炜却在深圳意外的遇到了朱亚平并且终于揭穿了“谜底”。听郭大炜说那时候他已经“抖”了起来,不过,郭大炜还是用他的老办法解决了那件已经有点算是陈年了的旧事:他把钱还了,他却还是把他打了一顿。朱亚平也没还手,他说他心里明白早晚得挨这一顿,他说他一直想主动“投案自首”却一直没有勇气,他终于解脱了。

  把几件事情联系起来,再根据日后终于水落石出的真相,七天里发生的表面看起来不太相关的三件事情的关系就显现出来:朱亚平出了事情必须得马上离开,一向要面子的他不肯对程明明讲,也不好意思开口向郭大炜借钱,他选择了挟款一走了之。程明发现后彻底陷入绝望,就把长期压抑的心情发泄在了“银子”身上,而郭大炜,又把他的心情“发泄”到了程明身上。当然,我们也冤枉过他,可是那顿打,也不至于算是冤枉的吧?到最后看来,程明倒比他的同乡磊落些。而今天这个经历了更多一些事情的我,也总算是比当初更能懂得他的绝望了——因为这个被希望,失望,绝望以及更多心绪混合的时间与空间,我虽然不能原谅他所做的事情,却体谅了他的原由,这个可怜又可恨的人,他会不会曾经觉得他在这世间还不如一只小狗?这还真让人有点儿没法儿猜测。
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那个临时的家是再也住不下去了,很快的,我和郭大炜随便接受了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两个“倒霉蛋儿”总算又有了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上一觉的地方。
发表于 2010-3-13 13: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超长连载,先占位,慢慢看。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1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家位于西便门和真武庙的交接地带,那也是一栋红砖砌起的六层楼房,坚实的钢筋水泥架构的外表则涂成白色,北京经历了七六年那次地震后一段时期内最普通,最标准的民用建筑,现今仍随处可见。这种楼大多都是四个单元,每层三户,分别是一,二,三居室,从九五年春天——九七年夏天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和郭大炜就住在最尽头的四单元最顶层最小的那套房子里。
  “来我们家玩儿吧!我们家‘麻雀虽小但却五脏俱全!”,每次与人相聚意犹未尽时,不喜欢散场的郭大炜曾经总是忍不住要带出几分得意的这么向没有见过它的朋友介绍和发出邀请,那是在那些属于我的另一段幸福时光里的温暖记忆。我们的确曾经像小鸟蓄窝那样一星一点的充实它,其实等到真正可以用这句话形容那个家,最起码也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而刚刚搬进去的时候,因为郭大炜经受了那次“洗劫”,我又一向不善积蓄,所以最初,我们只能精打细算的添置了了无几的几样最最基本的必需品,所以,那个家最初的样子,其实是和那个临时的家里我们房间的光景差不多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间是卧室,床垫儿扔在地上(这一点倒不全是因为买不起床架,而是那会儿就喜欢那样),衣物放在柳条和草编的大筐小筐里,书籍唱片等杂物沿墙摆成一溜;在那个仅有六平米大小兼做过道的厅里铺满草垫儿,再搁上几个棉垫儿,把一个硬纸壳的箱子扣过来,盖上一块漂亮的布,就全当客厅兼餐厅了。当然,朋友来多了的时候,所有的空间都欢迎他们。那之后的日子,只要钱稍稍有了富裕,首先想到的就是兴高采烈的去逛商场,渐渐发现和拥有的每一样合心的东西,一个咖啡壶,一盏台灯,一张桌布,甚至小到一把炒菜铲,一个像框,一枚蜡烛,都曾经让我们像孩子一样兴奋,至于抬进的每一样“大件儿”,那种满足就更得说说了:原木质地的饭桌和同样质地的四把漂亮椅子满满当当的占据门厅的时候,终于不用再坐在地上盘着腿儿吃饭了;冰箱抬进来以后,紧接着就去超市买了满满的东西放进去;有了工作台,终于有写字的地方了,就是什么也写不出来,坐在那把可以转来转去的椅子上发发呆,也觉着幸福;顶层到了夏天热得要死,第一个夏天是用电风扇“抗”过去的,第二个夏天,终于有了空调,那个舒服劲儿,就别提了!设施渐渐完备的小小巢穴曾经就像渐渐丰盈的新的日子和新的爱情,在那里我确实曾经终于又能飞得灿烂,笑得纯粹,而每一样新的物件的加入,都甚至可以形容为一根新生出来的羽毛,两只疗伤的鸟儿就在那样的过程中,重新拾回关于羽翼的信心;而那些说起来琐碎的事情,就那么一边增添着谁都不可能避免的生活中油盐酱醋茶部分的经验和情趣,一边再次留下一些我至今想起来仍会动容的构筑往昔之鲜活的细枝末节的故事。
  我这个人有一样儿钻牛角尖儿的地方,就是环境简陋倒无所谓,家里“脏乱差”上几天也可以视而不见(勤快不勤快得看心情!不过本人自己可永远都不会“脏乱差”,尤其出门的时候——确实是典型的“驴屎蛋儿”——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却绝对不能忍受周遭的事物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何况是家!郭大炜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因此,“风格”的不能忽视就成了当初搬进去之前我们对那个即将称之为家的地方唯一“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要求了,为此,我们可真是没少费吐沫和体力!吐沫的耗费源自于房东:交钱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事儿,钱到手后就实施的没那么利落了,他死活要把一套难看得要死的旧组合柜和一张不知道爷爷年还是奶奶年的破写字台留在那儿,还说没关系我不碍你们的事儿,我把它们落到阳台上去——这怎么行?阳台我们也租了呀!何况,那儿可是我最爱的地方,要是堆上这么几件添堵的玩意儿,还看什么夕阳吹什么风啊?还有两个“火力交叉点”是他死活都不让我们把一个用一串串塑料珠子伪装水晶制成的所谓“豪华”调顶灯取下来,也不同意我们揭掉那些本来就已经四处翘着角儿了的花花绿绿的地板革!说那样他的房子以后再租给别人的时候就没有“带装修”这一条了!因此那个房东留给我的印象有点儿小家子气,虽然他大小也算个知识分子,可是知识分子也不见得就不小家子气,这两件事儿之间,还真没什么联系!我爸妈也是那样儿,喜欢把什么东西都留着,也是不管那究竟是爷爷年的还是奶奶年的,有几次我趁他们不注意把什么扔了,他们总是很快就能发现,然后立马又宝贝似的拣回来,就跟它们还能下小的似的!然后我妈妈就会指着我说:“一点儿都不会过!”——要说这就叫“勤俭节约”,我还真不想具备这种优良品德!其实那些东西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再用了,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就象那个房东,他的理由跟我爸妈一样:“万一以后用得着呢?”——真是没办法,碰上这种为“万一”活着的人,可真够烦的!!当然,两件事儿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我爸妈是“老头老太太”,老头老太太都有这种习惯,可那个房东可是个三十岁出头儿的小伙子!二。反正我也不常回我爸妈那儿,他们爱留着就留着吧!
这儿可是我自己的家,况且,我们是交了钱的,怎么就不能有点儿要求?可是这件事儿却不能硬来,因为房子毕竟是人家的,何况,中介费也付了,房租也到人家手了。郭大炜大概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很好的控制住了他的脾气。这个麻烦后来的解决办法是我们只好玩儿“俗”的,请他吃了顿饭,郭大炜又顺便灌了他一通酒,然后拍着肩膀假装跟他称兄道弟,两个人再一唱一和的给他上课:东西越放越不值钱,不如趁早卖了。房东终于受到了启发,撂下筷子一出门儿就找了个收旧家具的(大概怕明天又少卖几分钱吧?)。没想到睡了一觉他又后悔了,第二天,他又跑来唠叨上了:昨天让那收家具的占便宜了,应该再多问几家儿。这回我们可不“劝”他了,反正目的达到了!当时我和郭大炜正在自己动手揭掉那些俗不可耐的地板革,本来正累呢,房东那副若有所失的样子倒正好成了乐儿,两个人忍不住相互偷偷挤了挤眼睛,幸灾乐祸的笑了。
  浪费体力倒是我和郭大炜自己乐意的事儿,谁让我们没钱还偏偏非得玩儿感觉呢?因为没钱请“包工队”,就决定自己动手,那样的工程,让我们体会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成就感:墙是自己刷的,门窗是自己油漆的,甚至那些管道暖气,我们也都用喷灌儿为它们赋予了新的颜色——有些颜色还是我们自己调出来的呢!仅仅四五天后,新的家彻底有点儿“意思”了:卧室兼起居室的墙是浅蓝色——那是用普通涂墙的白色加适量蓝色水彩颜料调出来的,那是郭大炜想出来的办法,那个办法真是绝了!我们就那样获得了一种跟天空和梦有关的色彩,为此,窗帘也搭配为蓝色的格子布,只不过因为更多昼伏夜出,它的质地是更加遮光的薄泥的深蓝,而那以后,白天更多的时候窗帘是展开的,晚上却反而退让到一边,被夜色取代,那种感觉,就像活生生的再造了一种白天和夜晚;餐厅兼客厅门厅兼过道是哈密瓜瓤的颜色——这是我调出来的,记得我当时在一个装着大半筒白色涂料的铁筒里逐渐加红加黄,搅和出橘红,再逐渐加入白色,继续搅和,忽然就产生了那种诱惑死人了的颜色。我兴奋的叫郭大炜过来看,说:“就是它吧!”,郭大炜笑着说:“要是你觉得不会被甜死腻死,咱们就在哈密瓜瓤里待着吧!”;门窗全部油漆成白色,只有卧室的门不同,面向里的一面也是蓝色,而面向过道和大门的一面,则贴了一幅画——那是张同门一样大小的画,画的也是一扇门,木质的,中间却有个凹处,放了一个阔口瓦罐,装着满满的鲜花,葱茏的枝叶,很小的花蕾,从未见过的叫不出名字的一种,缤纷的粉紫蓝,洋洋洒洒,自由自在,象一伸手就能够下来。那是买喷料的时候碰巧看中的,那以后,每次走进家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些让人联想到田野和山风的气息的景象;暖气和管道也是白色,但厨房和洗手间里则选择了醒目的红色;地面最初只能恰倒好处的放上几张虽然廉价但却漂亮别致的草垫儿,后来因为草垫儿老是掉“渣儿”,攒足了钱,就把它们换成了和墙壁的颜色相称的地毯。那会儿大概还没有多少人会像这样布置家,至少我们用于墙壁和管道的色彩还从来没在谁家见过。现在回想起来,因为那些颜色,它确实更象一个梦境。大概也是缘由于此吧,那时候的我曾在一篇随手写来的文字中把它称为“空中楼阁”。当然,那样命名它绝不仅只是因为那些引发幻想的色彩,也不全是因为那个位于顶层的高度和在那儿的那个再次带我步入天堂的男人,还有到访的每一个朋友,那些笑声和谈话,摇曳的烛光,以及独自一人的某些时光里分明聆听到了的有关我自己的静无声息的成长,以及在那种时候里陪伴过我的每一曲类似于天籁的旋律。当然,六层并不算高,可在我那时候的心里它确实曾经是高高在上的,而我,也确实就是在那里,找到了我生命中新的高度。现在的我是已经回归到只喜欢白墙和原木质地的朴素了,而对于那时候的我和郭大炜,在那样拮据的情况和纷乱的心态下,能如此不厌其乱不辞辛苦而又愿望一致的对待它,大概是实在希望随之开始的生活能象我们选择的颜色一样,再次鲜亮起来吧!为了一个共同的家的辛苦工作让爱也不知不觉的增加着,郭大炜头一次想要记录它了。搬家的那天,他特意从朋友那儿借来了相机,而且,简直是逮什么照什么,很多的瞬间,甚至大功告成后我困乏之极一连狠睡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狼狈样子,也被他从各个角度截取了下来。那次我终于见识了自己睡着时的样子,那可不是拍电影或者床上用品广告时对着镜头假装摆出来的挺好看的那种,那是“货真价实”的睡觉,天塌下来也任随其便的那种,那种时候的我,头发乱糟糟的,就象把睡觉当成了一场坚持不懈的斗争,看起来比醒的时候还累!不过,最“丢人”的还是他自己,当时他正捧着本杂志幸福得不得了的在厕所拉屎(后来他跟别人讲解那张照片的时候自己那么形容自己的),却万万没料到我已经蹑手蹑脚的潜伏到门口,出奇不备的拉开门按下了快门——一个上厕所的人在被“突然袭击”的状况下顾此失彼手忙脚乱的样子,能想象得到吗?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郭大炜忽然“心血来潮”的说要去拜见我爸妈。这一次的先斩后奏倒没让我妈摔盘子,我说过了,那个症结在于在我爸妈眼里,那时侯的郭大炜还不属于“男不男,女不女”的范畴!不仅如此,我爸有一阵儿还甚至这么跟我妈交换他对郭大炜的看法:“一表人才,大方幽默”!我妈自然也点头赞同。当然,那都是郭大炜的头发长长之前的事儿了,等到郭大炜的头发变得和曾经的窦唯一样,我爸曾经困惑不解的就此和郭大炜探讨过:“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你们一定要这种搞法儿?”确实,就其他方面而言我爸妈对郭大炜是满意的,这一点从他第一次登我们家门就已经表现出来,郭大炜从来不会象窦唯那样一来就钻进我爸妈家一直为我保留着的小房间里不到饭点儿不出来,而且,从第一次开始,情形就已经是天壤之别:没过一会儿,他居然在厨房和我妈有说有笑起来,跑过去一看,他竟然在掌勺,我妈倒变成了打下手的——自那以后,只要周末节假日回我爸妈那儿,那顿饭就都归他掌勺了。没想到郭大炜不但不一会儿就逗得我爸妈合不拢嘴儿,还蛮会做菜的,这一下我爸我妈可乐了,大概是前边儿有窦唯衬底儿吧——用我妈的话形容窦唯,就是“横草不动,竖草不拿”,“跟个大爷似的”!把个本来就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儿(我妈也一直这么认为我)再交给这么个男人,能不让人担忧吗?!“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总不能天天在外边儿吃吧?”当然,我妈的担忧我可是从来都不往心里去,我觉得她那完全是多余的,她又不知道我和窦唯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情形(我们也不是没做过饭呀),何况,什么样儿的人凑在一块儿有什么样儿的过法儿,干吗非要千篇一律呀?!再说,我和窦唯也没让自己饿着过,为一个包子打架也只不过是偶尔的事儿罢了。“好好学着点儿!”,吃饭的时候,我妈一边儿不停的往郭大炜碗里夹菜,一边儿抓紧时间对我进行教育,顺便儿还跟郭大炜唠叨上了体己话儿:“我跟你说我真是后悔当初不该那么小就把她送去住校了,那会儿光想让她专心学习考大学了,谁知道心都住野了,家务活一点儿都耐不下心来学,整天东想西想的,哪儿象个女孩子?”,“早知道她会退学,还不如那会儿多让她学点儿家务。”“以后让她学着做,得好好锻炼锻炼她,可千万别惯着她!”说完这句话,我妈忽然发现了我不屑的神情:“你翻落什么眼睛?你还别不服气!我跟你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你还别当耳旁风。”,“‘忠言逆耳利于行’,人呀,还是得把双脚踏踏实实的放到土地上去!”,我爸爸又开始做总结性发言了,他老是喜欢拿成语说服人,说出话来,也总是挂着典型的书究气。
  单就做饭这一点,我确实只擅长于青菜炒鸡蛋这一样儿,不过,在我看来这听起来的一样儿里可是变换万千的,因为,蔬菜的种类有万千。我曾经用茄子炒过鸡蛋——知道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我还发明了一样:大白菜炒鸡蛋,再加上点儿红色的干辣椒。好吃死了,不信你就试试,反正,我周围好多人试了我这招儿,都爱上了这样菜!当然,我会做这一样是因为我确实千篇一律只爱吃这一样——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而且,我还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弱点”,就是不能碰“生肉”:那些死鱼死虾死鸡什么的,明明是“尸体”吗!局部的肉也会让我根深蒂固的联想到那两个字。当然,等它们端上桌,我也不是一点儿不吃,可是我却不能见带脑袋的,那些已经不会动弹的脑袋老是让我觉得会突然活过来咬我一口,而那些同样不能转动的眼睛,则像是在说:“看你敢吃我!”——我必须声明:这可跟胆小没关系,其实我胆儿挺大的!这只不过是个“弱点”罢了,或者说,是“特点”!?
  至于郭大炜的擅长做菜,询问起原由来,他倒也和盘托出:他说他小时候在饭馆儿里当过临时工——不过你们可不要又误会了,那可不是因为他们家揭不开锅!而且,你们也千万别因为他说是“小时候”就联想到就社会里悲惨的“童工”!这件事儿的具体情况其实是这样的:郭大炜上中学的时候曾经立志于“表演”,于是,他的身为话剧演员的爸爸就号召他多“体验生活”,于是,每个寒暑假,做父亲的就为儿子提供机会,什么去饭馆儿打打杂呀,去码头卸卸货呀,去锅炉房铲铲煤呀,等等等等。许多年后回想起那段往事来,郭大炜忽然反应过来当年他父亲给他安排的清一色全是些“吃苦受累”的体验,究其原因,大概是在他那个老是被安排出演“资产阶级”的身为老一辈艺术家的爸爸眼里看来,这些才是“体面角色”——事实也如此,**的时候他爸爸确实曾经因为他的“角色”挨过批,所以,大概特别希望儿子别再走自己的老路!还有一样那段日子留下的话头儿:郭大炜一米七八,他爸爸却一米八几。郭大炜有时候会开玩笑说,他和他爸爸那几公分的误差,准是长个儿的时候被他爸爸安排给他的“大包”(在港口卸货的时候抗的)压没的!
新的家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离炬炬家近,打一辆出租,一个起价还没到,就到地儿了。那时候炬炬正在经历感情危机,尤其需要跟人混,于是,大家就整天泡在一起。有时候我和郭大炜去他们家,有时候炬炬骑着他的“全北京市最酷的摩托车”来我们这儿,而赶上排练的日子,因为真武庙二条那溜又好吃又便宜的著名饭馆儿,那之后的晚饭必定全体到达。唐朝乐队的鼓手赵年也骑摩托车,同样住在附近和唐朝乐队同属一家签约公司的“大坏”赶上这种时候也总是“呼啸而来”,于是,那些晚饭的光景就变成了那条街上一场关于长发和摩托的展览,说“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那简直都属于保守数字了!那样的晚饭总是吃得没完没了,那样的过程中队伍也总在不断的扩大,一个电话冲过来一个,过一会儿又想起来把那个也叫上。等到整条街都打烊了,自然就是就近奔谁家,有时候是我们那儿,有时候是炬炬或者“大坏”那儿,打麻将,听音乐,聊天儿,看片子,有时候也“飞”点儿,而不管在谁那儿,最后都有干脆就地睡了的。因为离得近,就不打车了,摩托车带几个,剩下的就溜达过去。那种时候我总是抢先占领炬炬的车,那当然是因为那是“全北京市最酷的”!每每到了地儿,我还没过足瘾,总是央求炬炬说:“再兜一圈儿吧!”炬炬人特别好,总是很爽快的答应,然后,我们就掉过头又出发了。往往这会儿就会迎面碰上溜达过来的郭大炜,炬炬就会让我佩服得不了的双手撒把双脚着地的停在他面前,然后侧过头来用大拇指指着后面的我跟郭大炜开玩笑:“果儿不错,我带走了啊?”,郭大炜就会假装“抹了”:“你敢!”,炬炬就会说:“你看你?带你老婆耍圈范儿,至于那么小气吗?”,话音还没落,摩托车已经又冲出老远了。那些春天的夜晚啊,分明还历历在目。?谁也没想到那样的日子那么快就结束了,九五年的春天,那实在是一个“多事之春”。
人终有一死,谁都逃不过,这是必然,是规律。死亡就像昨天,给尚能感知的人留下一些无法释怀的东西,悲伤也是留给活着的人去品味的,痛楚纵然深刻,却也最终明白那并不新奇。而生命,如果能够与天地共存,那么,它就不会比空气和水珍贵;如果能谢了再开,也不会比春天更让人留恋。在我看来,当一个人完整的走过他(她)的生命历程,那样的离开是不需要惋惜的;孩童时的过早夭折,一切尚处于懵懂,也不会有太多遗憾;可是,那要走青年人生命的,该是怎样残酷的计划啊!上帝的手一视同仁的攻击着,他真的有如使徒所说的那样仁慈吗?那个晚上他不能回家,也不再住得离我们那么近;他不能诉说他的心事,我们也不能聆听;他不再能弹奏他心爱的旋律,也不能唱起那些美好的词句;他不能再骑上他的宝贝摩托车,我们也不再能搭乘;他来不及跟他的爸妈和朋友们说"再见",也来不及对他深爱着的女孩儿说……。那个飞扬的身影,高大帅气俊朗一如北方湛蓝的晴空下一株挺拔茂盛的白杨树的男孩儿,他曾经就那么希望过,希望他的生命像一棵树,在广袤的天地里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触摸每一丝雨滴,释放每一份爱意;那个当年的北京市青少年组跳高比赛冠军得主,依然记得许多年前初相识的夜里,自信的他曾经在空旷无人的深夜的站牌下大声宣布: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玩儿!还记得在那些所有人都既是演唱者又是听众的许久前的晚会上,他最喜欢唱的歌是"我要的不多"和"Blowing?in?the?wind",每一次唱起来都没完没了,不肯收底;那年夏日的北戴河海滨到底有多好玩儿呢?璐璐至今还会拿出他们一帮人在沙滩上合照的那张和我一起看上一会儿,那张照片上,不仅定格着一段早已飞逝的遥远时光,也记载着每一张熟悉的脸庞那时的年轻和灿烂。窦唯也在那里面,只有他看起来像是有些心事,那时侯他年轻的脸上已经开始经常挂着那样的神情,为岁月逐渐添加的神情。那是一次酝酿了很久的计划,临出发时我却忽然离开了北京,后来每次听他们讲起来都遗憾得不得了。还有,那个传说中看见流星的夜晚,他真的就是那颗流星吗?他不是说还要帮我做Video的"布景"呢吗?!怎么可以不说话算话?!每一个在那天晚上赶到他身旁的人的脑海里,大概都会闪现过一些类似于我或者更多有关他的片段吧?那个夜晚,欺骗死亡成了我们所有人的希望。
  可是,他确实就是那么突然的离开了。在那年五月中旬一个周末的夜晚。那一天,离他二十五岁的生日还差六天。
  科学似乎一直在努力说服我们不要去相信这世上存在那些神秘的事情,比如星相,缘分,命运,又或者对于死亡的预知。可是,回头想起来,关于那个提前的告别,炬炬他似乎确实很早就已经察觉——他曾经说过他不会活到老。炬炬用以证明他自己的预感的依据是那句话:"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他给一些要好的朋友看过他左手的手心,在那儿,那条据说是主宰生命长短的线,确实是噶然而止的。很多人都记得,炬炬在那样说着,指给大家看他手心里的那条纹路时,他的神情是坦然的,那里面决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他甚至还笑着说:"我知道你们不信。"。就像那也是一件与他本人无关的事情。而对于我们,在并未真正经历那个"黑色的夜晚"而只是把死亡当做一件"神秘但却尚且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去谈论的时候,即使看了那条线,我们也不太会相信它以及炬炬的话。我们不信,不愿意相信,也不可能相信,那时候,我们确实都还太年轻了,在那样茂盛的季节里,有谁会把那样的"猜测"?)当真呢?
  如今我希望肉体消失之后灵魂仍旧存在并且能够更加自由自在的在这人世上飞翔和降落,即使那只是在夜里或者梦的领域,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去看望他们牵挂着和想念着的人,他们就可以继续会面;又或者,我希望宇宙间除了这人世上的确还存在另外一些地方,那么,当他们在此处和那些深爱着的告别,就去了彼处,那么,不管那儿是天堂或者地狱,再次拥抱的等待就不会变得遥无期限。我宁愿这么希望并且这么相信,因为我不喜欢科学家们的理智,在我看来那无异于冷酷。我知道这个世界是无常的,但我真的不希望它是无情的。
可是我确实有一些证据可以用来推翻那些科学家们,我们许多人都有,那是那些微妙的讯息,恍似真的来自于另一个世界。。。而正是因为那个我们在很久之后仍不能也不愿信以为真的"永别",我们才会回过头去那么认真的揣摩它们和相信它们。又或许,那也是因为对于我们许多人来说,那都是第一次真真切切的面对永别吧,虽然事实上地球上每一天每一刻都有人死去,可是,当那些不相关的人离开,我们的感受是不会那么深刻的,甚至我们之中的许多,都曾经是把葬礼当成难得碰到的热闹去观看的没心没肺的小孩儿。而那一次,事情却完全不一样,它就发生在我们中间,那个一起度过无数晨昏,几乎相濡以沫的亲爱的年轻伙伴,那个甚至比我们更加健康和拥有活力、幻想以及充满价值的未来,以至于让人根本无法接受那样的事实会发生在那么真实和熟悉的生命身上。的确,许多年又已经过去了,当初的情景和感受已经被时间以及日渐添加在我们各自身上的重量冲淡,更多的事情在发生着,也又有一些朋友离开,那让我们终于明白其实每一天都存在于意外之中和期望之外,所有的喜悦和悲哀都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可是的的确确,在那一年的那些天里,我们都曾经被那件事情严重的箍住过,以至于几乎不能继续其它的事情而只是完完全全的坠入丧失同伴的悲痛中,当我们突然意识到我们再也不能把他唤醒和找回到我们中间来,我们就那么触摸到了生命中自始至终存在的更加巨大的无奈,于是,不由得,我们就会搜寻和借助那些"疑点"来廖以自慰或者相互"取暖"。
  可是那些却绝对不是我凭空编造出来的,就算抛开"道听途说"的不谈,单单是来自于我和郭大炜这儿的"证据",也足够质疑科学家们了。第一个疑点是在出事之前的一个星期,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周末,郭大炜照常和我一起回了我爸妈家。炬炬在一个公用电话呼郭大炜,因为等着打电话的人多,他就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招儿--让传呼台的女孩儿在郭大炜的BB机上打了这么一行短语:炬炬出车祸了!郭大炜当时正在我爸妈家的厨房里撸胳膊挽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看到那一行字,惊出了一身冷汗,丢下炒菜铲不顾一切的冲到客厅去回电话,谁知道接电话的却是炬炬本人。郭大炜狐疑了一下,还是不放心的问:"你,没事儿吧?",炬炬在电话里笑了老半天,然后说:"逗你玩儿呢!要不你丫能这么快回电话吗?"郭大炜拿他一点儿没办法,撩下电话还问我:"我平常回电话都很慢吗?"自然,那一次是一场虚惊,被开了涮的郭大炜当然不可能意识到不详的什么,他只是又嘟囔了一句:"这个他妈的炬炬,害得我死了不少细胞!"炬炬确实一向喜欢开玩笑,不过这样的"玩笑",那还是第一次。这个鬼使神差的"玩笑"真的只是巧合吗?或许你们会说,这只不过是一个"狼来了"的故事的翻版罢了。
  接下来就是出事的那个周末。也是在我爸妈家,同样的情况,这一次炬炬没开上一次的玩笑。那天一个圈儿里的哥们儿刚从"里边儿"出来(老原因,因为吸毒),是炬炬托人"捞"的,热心肠的他又张罗着和老胡他们一起请帮忙的警察吃饭,本打算也叫上郭大炜一块儿的。听说郭大炜在我爸妈那儿呢,两个人就说好了晚点儿再电联约地儿,凑到一块儿混,这是周末跑不了的项目。炬炬在电话里最后说:"那你就先好好在老婆家表现吧!"
  从我爸妈家出来,是晚上九点多钟,我们先回了自己那儿,郭大炜说做饭的时候出了一身汗,想先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去找炬炬他们。就在这时候,又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哐"的一声,一阵风(?)把过道处明明严严关着的窗户吹开了。那扇窗户的方向是朝向楼体的凹角的,正常情况下,除非有人去打开它,这样的现象应该是不会发生的,而且,我和郭大炜都明明记得它是插着插销的。郭大炜当时正从那儿经过去洗手间,他被吓了一跳,走过去关窗的时候,他还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外边也根本就没起风,这不禁让我们两都有些纳闷儿。那确实是一个常理不太能解释得了的现象,所以郭大炜才会顺口说出一句:"有鬼吧?",我觉得郭大炜是想吓唬我,自然不肯中计,就嘴硬的还了他一句:"那也是来找你的!","明明是找你的吗!",一向对神鬼之说充满了好奇又看多了《聊斋》的我于是就展开了联想:"是找你的,我都看见了,她刚刚从这儿飞出去。",我指了指阳台的窗户继续说:"长头发,白衣服,我没来得及看清长什么样儿。估计是你前世的情人来看你了!","你就编吧啊!告诉你吧,是来找你的,我也看见了,大概是你前世的情人。","你胡说,她长头发,明明是个女的吗!","男的就没长头发的了?古代男人也都是长头发,现在也有啊,炬炬他们不就都是?"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点儿不舒服了:"讨厌!别说了!","有胆儿编故事就别害怕呀!",郭大炜得意的把洗手间的门关上了。那真是一个奇怪的夜晚,郭大炜洗澡的时候,外边儿忽然就起风了,挺大的风,阳台的窗户是敞开的,门也是,那扇门被吹得咣啷一声,我跑过去关上门窗,莫名其妙的真就有点儿脊梁骨发毛了。为了挥去那种感觉,我决定听音乐,那时候我们还没有音响,还只能用CD机听。我带上耳机,打开机盖,里面恰恰是那张春秋乐队的专辑--那张唱片我其实已经很久不听了,郭大炜也一样,他忽然又找出它来听大概是有工作的原因,而我那天忽然也挺想听它,于是,就合上机盖,按下了Play键。
那是一连串的疑点:不可能自动打开的窗户,关于鬼的"玩笑"(?)中提及到的长头发和炬炬的名字,CD机里的唱片,这一切,难道全部是巧合?请相信我并不是故意要把事情渲染得愈发神秘,以上种种,确实是我亲身经历,而且记得格外真切!他们说人死之前会向他(她)至爱的亲朋发出信息,那么,即便就算只是为了在那个冷酷的真相中寻求一丝抚慰,我也宁愿这么相信。请不要告诉我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些解释,也不要试图说服我只是在自欺欺人——请让我信以为真并且同我一样的相信。
  郭大炜洗完澡出来,我正听得津津有味儿,那确实可以算得上一张经典之作,即使更多年后的今天,偶尔听到它,仍会让我的内心激荡和汹涌。当然,那些感受早已不同于昨日完全缘自于音乐本身的单纯,时间在逐渐的侵蚀着我和他们,而因为那神秘错综又似乎是注定的亲密,我无法弃置存在于它背后和之后的我在曾经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岁月之中的太多东西,于是,唱片中得以存留并且将恒久不变的旋律声音以及年轻面庞总会让我在卒不及防的瞬间再度流下泪来。?接下来郭大炜就接到了那个电话,那是炬炬的姐姐从医院打来的,她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只是哭着说:"你们快点儿来吧。"当时我正趴在床上,闭着眼睛,把音量开得大大的独自陶醉,我根本没有听到电话铃声,也不知道郭大炜什么时候接过了电话。我只是突然被郭大炜摘掉了耳机,看到他的神情一扫刚才的轻松和舒畅:"炬炬出车祸了,咱们得赶紧去医院!","你说什么?","炬炬出车祸了,是真的,在医院呢。别说了,赶紧走吧!"就是在那一刻我们也还无论如何不能想到那一去就是永别,迅速奔到门厅去穿鞋,郭大炜还想着让我把钱都带上以备抢救之需。那可是我们仅剩的八百美金生活费了,我慌忙去放衣物的草筐里翻装钱的信封,一时怎么也找不到了,郭大炜等不及一下把筐倒过来兜了个底朝天。在这个时候我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种后来让我自责了很久的自私心理:我本想留下一百美金的(否则我们可真就连饭钱都没了)。记得当时郭大炜骂了我一句:"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我真的不了解事情会是那样的,否则我一定不会在那种时候还想到吃饭的问题。?我们正好路过了出事地点,当时我们坐的出租车正由南向北急速从紫竹桥反身上桥准备向西驶去,医院就在紫竹桥的西南角。那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了,又是在三环路上,几乎没有围观的路人,所以我和郭大炜都一眼看到了炬炬的摩托车。它就倒在那个拐弯的地方,车身银色的部分在车灯照射下分外闪亮,几辆警车停在边儿上,也闪着晃眼的执行任务的红灯,一些警察正拿着尺子左量右量。郭大炜当然比我有经验,那让他一下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一般的交通事故是不会这么认真测量的。他阻止了我想下车去打听消息的念头,只是对司机说:“师傅,请再开快点儿!”
  我们还是没赶上见炬炬最后一面,我们到达医院的时候,远远看见炬炬的父亲一个人站在急诊楼大门外,下了车急忙跑过去询问情况,那个坚强的老人只是拍了拍郭大炜的肩膀,异常平静的对他说:"炬炬已经过去了,去看看他吧。"还没冲进急诊室,已经听到里面哭声一片了。从迈进急诊室的门的一瞬间开始,我就进入了那种恍惚的状态--我有点儿弄不清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站在那儿,十分仔细的盯着那个我熟悉的大男孩儿,他躺在那儿,他的面容跟我平常见到的他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嘴唇的地方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那丝血迹已经凝固了,就像他的人一样--睡着了。我站在那儿,又看了看周遭,我看见炬炬的妈妈和姐姐几次被人劝说和拖架出去,又几次疯了似的扑回到床边;我看见清清抱着她深爱的男孩儿的头,一遍又一遍无助的哭喊着:"医生,你们别不抢救了啊!他还热着呐!";我看见已经赶到的朋友,有的站在那儿同我一样的无声无息,有的默默的流淌着泪水;我甚至看见郭大炜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支点燃的烟。是的,我奇怪我居然在那种恍惚的状态下还记得那一刻的场景,以至在场的每一个人,甚至炬炬脸上的神情,我什么都记得,却偏偏弄不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炬炬死了?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我怎么觉得,他一定会在下一刻就醒过来,我希望他在那之后笑着说:我逗你们玩儿呢!
炬炬本来是不该死的,肇事的卡车逃离了现场,耽误了抢救时间。后面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赶到发现时,他的神志也还是清醒的。因为他是一支著名摇滚乐队的成员,他被那个路人认出了。后来那个路人回忆说,那一刻里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死亡,他甚至还对他说请千万别给他家里打电话,别让他的爸爸妈妈着急。把他送往医院的路上,因为措施不当造成了更严重的内伤,到医院的时候,真的来不及了。
后半夜下起了细雨,绵绵密密,分明在助长悲伤。一直不停的有听说了消息的朋友陆续赶到,急诊室里,走廊上,甚至院子里,也冒雨站着沉浸在忧伤中的人群,有的抱头痛哭,有的独自垂泪,有的蜷坐在角落里不言不语,也有的,象我一样呆头呆脑的傻愣着——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对于那件事情我的接受能力竟然那么迟缓。确实,在那整个的过程中,一向特别爱哭的我反倒一直没有流过一滴眼泪。那些天里,我只知道茫然的跟随着郭大炜,被分派机械的帮忙做些事情,却似乎并不明白那些事情究竟是为什么而做,而如果没有人提醒,我就几乎想不起来下一刻该干点儿什么而只知道那么呆愣着,那种感觉,就象身体里有一种奇怪的能力在逃避和抗拒着什么,就象,是在梦游。因此我更加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那样的状况下我还能记得那些日子里的一切,我总是奇怪为什么在各种情绪下我几乎都能够把周遭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不管那是不是我想要留心的,就像我的眼睛和耳朵,它们本身就可以发觉和记忆——我大概确实具备这样的功能。还有把这个突发事件归咎于自己的,那个刚“出来”的男孩儿,他一直对着急诊室的门疯了似的捶打着,医生护士试图拦阻,他却要跟人家拼命。他说要是他今天不出来,不因为他请警察吃饭炬炬喝了酒,就肯定不会出事儿了;丁武也在埋怨自己,他说大家正商量换地儿的时候炬炬说要去给人送趟东西,他正好想“走肾”(小便。也是圈儿里话)就和炬炬一块儿出了饭馆儿。他说他们两一出门发现炬炬的摩托车不知被谁碰倒了(炬炬的摩托车可不是那种小儿科类的,根本不可能被轻易碰倒,那确实也是个奇怪的现象——难道也是某种预兆?)。帮炬炬把车扶起来的时候他头一次那么清晰的感觉到车身沉重的重量,不知怎么忽然就有了一点儿不详的预感。“当时又喝了酒,我有点儿担心,就劝炬炬打车走,可是他说他都是老司机了,不会有事儿的。上了车他还回头儿跟我说‘一会儿见!’”,“都怪我!”,他怪自己事前既然有了那种不好的预感,为什么没重视它,为什么不坚持。乐队里丁武和炬炬确实更加亲密,比丁武小八岁的炬炬其实反倒是一向有点儿晕呼的丁武的主心骨,再加上最初组建乐队时的人后来也只剩下了他们两个,所以,对于丁武来说,那种情谊是别人很难取代的;郭大炜也在后悔,他说要是早能够预见到一切,那天晚上真该去和炬炬一块儿吃晚饭,那样,即使不能阻止意外,至少在最后的一刻,大家是在一起的。那些追悔和自责是那么的徒劳;那些叹息和哭泣是那么的绝望。而生为凡人的我们,在那个束手无策的夜晚,一时之间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面对那出生命中突如袭来的悲剧呢?那是我熟悉的人群,因为共同钟爱的事物从这个城市乃至这块土地的各个角落汇聚一处相伴走过许多岁月的年轻的“老”伙伴,那些被很多人看做是奇装异服的长头发的男孩子们,往日里一旦碰到一起,花样儿层出不穷,笑声从未间断,也总是充溢着蓬勃的气息,那是本来从不惧怕什么和迷信什么的一群,可是那一天,他们却全都变成了两样。
  炬炬被两个面无表情的人推向了那个冰冷的地方——太平间,所有的人都固执的跟随着,那条长长的晦暗的走廊,成了他爱着也深爱着他的人们陪伴他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路。走廊的尽头要经过一小段儿露天才能到达炬炬将被送去的地方,走在前边的炬炬生前的几个最好的朋友,丁武,郭大炜,大坏,何勇,纷纷脱掉外衣为他遮雨,雨没能打湿他,可是眼泪却更加稠密的滚落下来,在他们心中,那一刻将要面对的,该是怎样撕扯人心的别离啊。看不见炬炬了,人群却仍不肯散去,大家不管不顾的守侯着,那是周末里一个丧失欢笑的聚会,生命里一个另一样的不眠长夜。
那岂止仅仅是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在炬炬家的客厅里,以唐朝乐队的名义精心布置了灵堂,用满室的鲜花和经久不灭的烛火追忆一个年轻的在天之灵,当然,那种时候,特别不能缺少的是炬炬生前至爱的音乐。之后的几天,前来吊慰的亲友络绎不决,几个炬炬的挚友自然承担起了一切工作,白天里,负责维持秩序,照料安慰炬炬的家人,处理后事;夜深了,人渐渐散去了,几个男孩子仍不肯离去,说是不能让蜡烛熄灭了。为了不打扰炬炬的家人,他们就静静的守候在那儿,困极了就在沙发上,地上闭一会儿眼睛,直到又一个黎明。郭大炜作为炬炬的好友,唐朝乐队的经理人以及乐队所属唱片公司在大陆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自然担当起了掌控全局的重任,家近在咫尺他却甚至都没有回去换件衣服,而只是让我替他带过去。那些天他明显的消瘦了,眼睛里布满血丝,连炬炬的父亲都开始命令他回家睡觉了,可是他却故做轻松的说:“叔叔您放心,我没问题!”;而我被大家示意着同样去劝他的时候,他却又换了一种语气:“我根本睡不着。”——或许那些天他心里堆积的东西确实比别人还要多一些,那大概不止是一个好友的离去,还有乐队里其他成员的反应以及那个他爱着和一直苦心经营的乐队的将来——是啊,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这以后的路途,怎么能不让人担忧呢?
  几天以后,前来吊慰的人渐渐少了。那天起床以后,我独自赶往炬炬家,车到了炬炬家楼前,下了车,正急急往前走,忽然发现楼门洞里站着一个人,仅只无意中一瞥,我知道,那是窦唯。印象里那之前窦唯好像一直没有出现过。当然那些天里我并没有想到过他,我说过了,其实那段日子我自己本来就是处于那种恍惚的状态的。同样作为炬炬生前的好友,不但不帮着尽些绵薄之力,而且如此迟迟的前来,后来我猜想,他大概有自己的怀念方式和计划——他确实是那种人,而且,越来越是,那时候他几乎就已经在那些公共场合消失了踪迹;又或者,是为了避免在那样的情境下再增添某种不必要的尴尬?那些天一直在下雨,那天也一样,那一刻,视线所及的灰蒙蒙的天地间,只有独自在楼门洞的屋檐下避雨的他和正匆匆向那儿走去却忽然发现了他的我。不由得就慢下了脚步,我是一向懒得打伞的,那一刻,就那么清晰的记住了雨落在肌肤上的触觉。我看见他安静的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根烟,默默面向雨中灰色的天空,忽然视线就也转向了我。心里一惊,慌乱的低下了头,心跳忽然间就变得很快,可是,出租车已经开走了,也已经来不及躲避了,那是分手几个月后第一次再见到他,那时候的我,真的也还不能平静的面对甚至即便是提起他。说不出心里的乱,根本不能够理清,也不能抬起头来大大方方的面对他,直接的反应就是装做没看见,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而眼睛,就只盯着脚前方的一小块儿路,盼着快点儿离开那一幕。走到他身边了,擦身而过了,炬炬家在一楼,已经伸手去按门铃了,潮湿空落的楼道里忽然传来一句:“你好吗?”举起的手停住了,回过头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望了一眼,匆忙的点了点头算做回答,连看都没看清他,就急忙按下门铃了。可是就是那么细微的异样似乎也被郭大炜察觉了,一进门迎头碰上他,他诧异的看了看我,狐疑的问:“出什么事儿了吗?”,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摇了摇头,他关切的撩起我被雨水打湿贴住脸颊的一缕头发,顺手把它们别到耳边:“去找条毛巾把头发擦干了”,他又看了看我:“也顾不上你了,自己照顾好自己。”,“我这不是挺好的吗?”,两个人相对着笑了笑。转过身去来到炬炬的相片前,象每天到来和离开时那样,认真的点燃一株香,插进香炉里。望着渺渺上升的青烟后面照片上炬炬模糊的笑容,那一刻,所有的前尘往事,甚至我站立的地方,都忽然间变得更加恍惚起来,就象,从未真实过一样。我不知道窦唯是什么时候来的,是否进过门,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楼门洞那儿究竟待了多久,我当然也不会去问。反正,他没再进屋去,帮忙出去给大家打包晚饭的时候,他早已经不在那儿了。
分派给我的主要任务是陪伴璐璐。似乎就是那些天里,开始和她的心走得很近。算起来认识清清已经有很多年了,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炬炬和家里闹翻住在我学校附近的时候。那天大家为了一个要去澳洲的男孩儿在阿波家里开欢送Party,玩儿着闹着就想出了歪主意:要把那个男孩儿给扒了。一帮人一拥而上,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腿,眼看那个男孩儿的裤衩也快保不住了,我们几个女孩儿不好意思再往下掺和,尖叫着跑进了厨房。另外两个好热闹的又探头探脑的出去了,剩下我`阿波的女朋友小洁,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还记得她那一天的样子:梳着两只辫子,穿着一件砖红色的棉绒布长袖T恤。她大方的做了自我介绍,那就是璐璐。再见到她又已经是大半年之后了,那是在外交人员的一次Party上,那时候,她已经和炬炬在一起了。那之后,因为两个人的男朋友是好朋友,我们也会隔三差五的见到,只不过,那时候我和她都各自陶醉在年轻纯净的爱情里,不太顾得上展开那份友谊。璐璐比我大几岁,在我现在的心里,想到她都会让我觉得温暖,那是因为,在那些如流水般匆匆逝去的岁月里,她的确给予了我虽不是手足但却更为难得的温暖,那些看起来琐碎的点滴小事是我无法在这里一一记述的,可是当它们日积月累的汇集,就让我格外珍惜。不仅如此,她性情品德中的美好也总是影响着我,那是我希望自己成为的方向。
  很久以后我才真正了解到那件事情对于璐璐的加倍致命之处。疯狂动荡的十年造成无辜生命身世的颠簸,婴儿正嗷嗷待哺,双亲却被人强行带走,璐璐从小是被人领养大的。后来,养母不幸去世了,再后来,养父也离开了,亲生父亲至今仍杳无音信,而母亲,也是直到近年才相认。可是,那样的相认又于前事何补呢?何况,她们都已经在各自的生命轨迹上走出太远,总归有些迟吧。多年失散的母女虽然终于相见却又不得不因循各自的轨迹,再次分别的时候,母亲叮嘱女儿记住她关于生命最大的感触:一切得靠自己。可是,她应该想到,她的女儿也早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那个女孩儿,她竟然一直不是生在福中的我们,至少还能够在一双毫无条件敞开着怀抱的港湾中栖息。当然,任何港湾都不会永远存在,而当我们拥有的时候,多半是不知福的。从表面上看去,后来的清清生活得不错,她收入不菲,独自住着一栋复式的房子,家布置得很漂亮,也买了车。那让做母亲的多少安心了些。可是,她是否能够看见女儿微笑着与她挥手道别的轻松姿态背后隐藏的独自走过的漫长岁月中的艰辛?我相信她可以猜测得出一二,她毕竟是个历经坎坷的母亲。可是,她一定不知道,璐璐宁愿用眼前的一切换回她生命中那段一去不返的幸福时光中那个温暖家庭里的小小房间,关于这些心情,我知道,懂事的璐璐是决不会对她谈起的。我也是近年来才知道清清的身世,关于那些她从不轻易对人提起,可笑的是,粗心的我居然也从未想起过问她从不谈起的家,那时候,我的脑子里,装满的实在是些太过不着边际的东西了。更可笑的是,我曾经还格外欣赏璐璐的避而不谈,那让我觉得她十分独立,那倒是我那时候更钦佩的态度,那时候,我觉得,家的感觉,太婆婆妈妈了——她确实更像是个独立的生命体,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没有谁不需要一个家。现在我知道,对于璐璐来说,炬炬曾经给过她的远不仅仅是一份爱情,还有一个真正的家——璐璐告诉我,炬炬在了解了她的身世的那个晚上,曾经那么疼惜的拥住她,并且在她耳边轻轻说:“从现在起,你有家了。”——正是出于那样的原因,本来打算出来租房子的炬炬把清清接回了自己家,一直住在父母身边。璐璐和我聊起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那句遥远话语的眷恋,我看得出,它依旧能够温暖她。
  当然,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炬炬出事之前的几个月,璐璐就已经从他家里搬出来了,他们似乎是分手了。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那样的表面现象之下存在着他们爱情之中的更大遗憾:那其实只是为了让炬炬彻底戒掉“四号”的一个同时也在深深刺痛着璐璐自己的不得已的决定。谁也说不清炬炬是什么时候开始沾染那个东西的,后来璐璐无意中发现了,几乎想尽了各种办法。清楚的记得那一次,一帮人在炬炬家里玩儿,炬炬谎称上厕所却把自己反锁在里边偷偷吸“四号”,觉出不对去敲门,炬炬没脸面对她,竟从厕所的窗户逃跑了。把厕所的门撬开,发现炬炬早已不在,璐璐情急之下竟然连鞋都顾不上穿就光着脚追了出去。我们追出去四处找他们两个的时候,看见璐璐一个人绝望的站在路边,脚也被扎破了。在人和那种化学物品的对抗中,璐璐越来越陷入绝望,终于,她对他说:如果戒不掉它,就不要再来见她了。炬炬出事后,一些道听途说的人甚至因此话里话外的指责璐璐,他们认为在炬炬存在于这世上的最后一段日子里,璐璐伤害了他,他们甚至觉得,炬炬出事也多少和她有关,因为,那是在去见她的路上。当然,他们的错只是在于他们被悲痛冲昏了头脑。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对炬炬最不忍伤害的人带去了更大的刺伤,又有几个人了解,璐璐曾经怎样绝望的做出那个决定,又曾经忍受着怎样撕心扯肺的想念并且怀着最后一丝期冀等待她深爱的他悔醒。我们都不知道,她其实从未打算离开他过。
关于这些,她又能对几个人谈起?又如何为自己辩解呢?璐璐搬走后,炬炬曾经一个人去了趟西藏,他在那儿给她写过信,很矛盾的信,他在那些信里说:他恨他自己。他说如果这次回来他还是不能戒掉它,让她就当他死了吧!他还说:她那么漂亮,那么好,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人。可是在每一封信的最后他却又总是不能自已的写下这些字句:他想她,非常非常的想她。从西藏回来他们一直没有见面,璐璐说炬炬曾经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他说他只是想把带给她的礼物给她送去。可是她却总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狠着心对他说:除非你戒掉了。后来璐璐告诉我,出事的前两天,她忽然特别想见他,她说她真后悔她竟然为那个念头矛盾了那么久,直到那天下午。那天下午他们确实通了电话约好晚上见面,璐璐说她当时还说让炬炬尽管先忙他的,她会等他。从一切迹象看来炬炬正是在去见璐璐的路上出的事,他当时穿着的皮夹克兜里有一个五彩的锦袋,里面是一颗艳黄硕大的琉璃珠,那应该就是给璐璐的礼物。不知道那天晚上璐璐曾经怀着怎样的心情等待她爱的人,可是,璐璐等来的却是炬炬姐姐的电话。对于她来说,那该是怎样一个无情的夜晚啊!
  那些天里,璐璐没白没黑的把自己关在她和炬炬曾经住过五年的那间小屋里,几乎不吃也不喝,就那么愣愣的坐着,那个圈儿里著名的“大尖果儿”,一下子就憔悴不堪起来,看着都让人心疼。有时候,她的眼圈儿忽然就红了,过了一会儿,又似乎淡然了;也有的时候,泪水就象决了堤的水,一下子喷涌出来,她也并不理会它们,仍旧那么呆呆的对着某一个方向;还有的时候,她会一下子扑倒在被子上,失声痛哭起来。
  她就是那样,一会儿哭,一会儿又发起呆来,反反复复。那间屋子的确很小,除去床,放衣服的柜子,一个细长的桌子,根本就再没有什么空间,璐璐好一点儿的时候,我们两就肩挨肩靠坐在床上,对面的柜子旁还放着炬炬的琴,一把箱琴搁在琴加上,另一把是贝司,装在琴套里;桌面上蒙着别致的布,上面搁放着散碎的物件,其间搀杂着两张璐璐和炬炬从前的合影;窗台上也有几张照片,都装在好看的相框里,有炬炬或者璐璐单独的,也有合影;床上有两只棉布的玩具,一只狗和一只兔子,它们相互依偎着。后来璐璐说,那天早晨从医院回到这里,推开小屋的门,看见一切都像她从这儿离开时一样,她的心彻底碎了,她明白,其实他一直在等她回来。不哭的时候,璐璐告诉我:那只狗是炬炬,兔子是她。她说以前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抱着那只狗,炬炬则抱着兔子,他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两个人中间,让它们也象他们那样相互依偎着。炬炬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也会经常把它当成他对它说话,她说她想他。那么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儿就又红了,她抱起那只狗,迷惘的看着它,然后,把它紧紧的搂在怀里,泪水也又开始“吧嗒吧嗒”。我不知道该怎么劝她,赶忙抱起被孤零零剩在一边儿的兔子:“你别哭了,以后要是你觉得孤单了,我来陪你吧。”。我说的是真心话,那是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可是,她却反而哭得更伤心了。
单从某种角度来说,璐璐的际遇里似乎存在着些“红颜薄命”的成分。可是,她却不是那些不堪一击的温室花朵,只能开放在宠护`赞扬中,她单薄瘦弱的肩膀,是坚实的。许多年走过来,看着身边的许多人,甚至那些比她高大健壮得多的男人们,只能面对不断的获得,就像那对他们是应该的,稍有失去就受不了,就变得萎靡`疯癫甚至放弃,真让我感叹于人的不知足!而那个女孩儿,看着她从那么多事情里走过来,真实的站在今天,依旧没有放弃原则和改变她美好性情中本来的东西,依旧爱着音乐`书本`朋友`爱情和晴朗的天气,依旧可以在周末朋友们的聚会中笑得灿烂。因为了解今天之前的许多,因为着彼此之间越来越多分享和分担的心情,她带给我的感受是:让我不由得要从心底里为她喝彩——不论多么巨大的不幸,最终都能够将它们平静的踩在脚下并且反而以更加沉静优美的姿态前行——还有比这更加令人赞叹的绽放吗?
  了解了璐璐的身世后我也总是想着要把更多的温暖快乐带给她,可是,在我们的交往中,她带给我的似乎总是更多些——关于这一点,我想,璐璐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大概都有太多与我相似的感受吧!当然,其实我们谁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衡量这些,只要,懂得心存感激和怀抱着单纯的爱意。我猜想璐璐看到我的这些话也许会不好意思起来,可是,那些平日里无法诉诸于语言的话语,就让我在这里写出来吧,谁让,我那么爱她。璐璐至今仍是一个人,当然,那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办法从记忆中走出来,再去面对新的爱情——那是因为另外一些原因,而那些,是这个变化多端的时代里的我们正在共同遭遇的。不过,璐璐比我们都幸福,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不朽的爱情。
  我们都希望在寻找到那个肇事司机之后再将炬炬的尸体火化。可是,从交通队那儿得来的消息,事故的唯一目击者说:他当时只是远远看到一辆卡车在拐弯的时候将一辆摩托车刮倒,他说那辆卡车的尾灯没有一盏是亮的,所以,他也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交通队的人分析说:一定是卡车在突然拐弯的时候没有发出转向显示,才造成了事故。那个可恶的家伙至今仍逃之夭夭,可是,他就算逃脱了法律,我相信,他这一生的梦,是不会再安稳的。
  天晴了,经过雨的洗礼,天幕蓝得格外澄清。那是这个国家里开天辟地绝无仅有的一次追悼会:成百上千的人,几乎全都是年轻的面孔,长发飞扬——他们说那是当年中国摇滚乐群体的最集中展示,恐怕是的;没有一朵纸花,没有黑白的挽联,我们用唐朝乐队火红的队旗和怒放得最绚烂的鲜花为炬炬送行;也没有哀乐,反复回荡在所有人耳边的,是炬炬生前最爱的歌,“Bon?Jovi”的那首“Never?Say?Goodbye”。那确实是炬炬无比喜爱的歌,DJ陈卓告诉我们,炬炬从前曾经在他的一次节目里给大家推荐这首歌,他说他清楚的记得炬炬当时说:“这首歌,每次听至少要放十遍!”当然,在时间有限的节目里是不可能按照炬炬的希望把一首歌给大家放十遍的,后来节目结束了,陈卓问炬炬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首歌,炬炬说,他喜欢那句话:永远不说再见!
  最后的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清楚的记得在火化炉前的最后时刻,那个高大俊朗的男孩儿仍在我们中间,他平静的躺在那儿,仍象是睡着了。他穿着他最爱的一身行头,分明是准备去演出: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墨绿色的T恤,前胸的图案是一个红色的五角星。他的周围全是朋友们送给他的礼物和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摩托车模型,唱片,用来佩带的饰物,游戏卡,衣服,书等等。炬炬的父亲让我们每个人在炬炬的遗物中挑选一件留做纪念,郭大炜选了一件Harley的黑色长袖T恤,两只袖子上是从肩膀到袖口两束橙红相间的火焰,那是炬炬从前经常穿的;我选了一张CD,U2的“zooropa”。没想到事情竟然就是那么奇怪,后来,翻开唱片的第一页,上面竟写着几行字:
   炬炬生日快乐!
           窦唯
1994.5.17.
  或许它真的是该由我保存吧。?后来我们就在外面静等,再回去的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只是看见郭大炜他们几个,在默默的把白骨弄成粉末装进一个衬着红布的盒子里。那个一米八几的血肉之躯,怎么能就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在那个静得出奇的场景中,我彻底撞见了终点的残酷,虽然我知道那是谁都不能避免的,可是,那样的场景却是那一年的我再也无法面对的,忽然,我不能自已的失声痛哭起来,那竟是那么迟的。不知道是怎么离开那一幕的,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后来,泪眼模糊中听见有人说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他们说布谷鸟是报告来自天堂的消息的,那一定是炬炬托它告诉大家他已经到达了天堂。我侧着耳朵仔细的搜寻,真的听到了。
  炬炬死后,他家里曾经把炬炬生前的最后一本日记交给郭大炜。那本日记里,记载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关于乐队未来的畅想,对生命`爱情的看法,与毒品抗争中的心路起伏,还有,太多的心情。从没有人发现炬炬竟然有记日记的习惯,那让看到那本日记的所有人都重新认识了他。在西藏的那段时间,他多次谈及生命,他在某一页上画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树,并在那旁边写道:这才是我。要让生命活得像一棵树,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谈及爱情,他心里充满了矛盾挣扎,他说:我总是想起我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我那么想让她快乐,却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可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理由让她留下来呢?在最后几天的某一篇中,他说:终于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付不了的东西,是我以前太任由自己了。我一定能戒掉它,也一定要把她找回来,等着我,再给我点儿时间。
  又是清明了,外面又下雨了。我正好写完了这一章,就一直站在窗前看雨。晚上,璐璐打电话给我,说她白天和炬炬的家人去炬炬的墓地了。她在电话里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七年了。
的确,又是五月了,炬炬离开我们就快满七年了。
  而在我的记述里,那年夏天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我的“长发飞扬的日子”开始的下午,那一刻那个站在一排教室前面,迫不及待的解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她与现在的我,也已经隔离了将近十四年的时光隧道。那个曾经仅仅是因为着迷于某种发型就开始急切盼望长大的女孩儿,她早已获得了她当初渴望的成人世界里的自由,可是,她真的“长大”了吗?我却反而不如那一天那么肯定——或许,我们都是永远的孩子,总是会出现没完没了的疑问,永远不能摆脱对于答案的探寻。还有,九九年八月里那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那个使我不得不拿起笔的早晨,距离现在,也已经就快三年了,甚至,那个早晨的无法同往常一样倒头睡去,也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上一个世纪的心情。这的确看似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可是,至少对于我,它们永远都不是——它们将是我的,永远的昨天。就象炬炬对于璐璐和我们,就象那些同样历历在目的对于你们,因为,“往事并不是那些,我们可以轻易销毁掉的照片和信件”。?
  然而,璐璐电话里的一句感慨,却又让我不能不面对这些数字,是的,我早已经明白:时间就象捧在掌心里的水,我们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流逝。可是,那些发生在流逝的岁月里的事情,却非但并非水中幻影,而且,无法抹去——现在我知道,其实它们本身,才是我们得到的——难道人生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走一条路,看一些风景,路过一些事情,得到一些心情,写就一本书。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两条路,所以,也不可能有绝对相同的两本书。所以,不必艳羡他人,也不必介意一时的得到和失去,因为人生其实正是“狗熊掰棒子”,一边得到一边失去。有一天你会发现,什么都留不住,你手里永远只有一个“棒子”,那就是记忆——一段段记忆,就象玉米棒上终将变得丰满坚实金黄闪烁的一粒粒果实:阳光让它们闪亮,阴霾让它们坚实。你终会释然于获得的每一粒的晶莹诱惑,细细咀嚼吧,那将是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你会陶醉,因为,每一粒都会让你重新忆起并且最终确信走过的岁月充满着芬芳——是的,只有那些路过的风景,那些事情,那些心情,才是真正可以保存下来任凭我们享用的财富,直到我们死去。我们终将变成许许多多不同的书,现在就已经是了,从出生那一天就开始了,只不过,那些死了的人,他们的书已经完成了,画上了句号。而我们,还在继续写着,并且,彼此读着——而每一次有意或者无意的阅读,都又可能让我们相互成为风景——在这条路上,我们的确互为风景,因为我们的路是一张网,我们一定会与某些人在某些路**错,在各自的故事中交错甚至被记录,或长或短,惊喜亦或慨叹,又或者擦肩而过无缘结识不屑一故,都无所谓,尽管去留意各自路上心爱的风景。

我们只要爱这行进的权力和过程,不管那是怎样的,用心记录所有已经发生的,认真体会所有即将到来的。也毋须后悔曾经的某条岔路口的决定,因为“不准掉头”,因为,每一个转弯都是自己的选择,都是注定的相遇,都将展示绝无仅有的风景。这是难得的机会,走上一条光怪陆离的路,所以,我们该爱这路,爱这行进和感受的机会。
  而正是因为我和你不同,你和他(她)不同,我们彼此交错的时间与空间不同,即便面对同一处风景,我们的心情也截然不同;即使同一双眼睛,走过后的每一次再回顾,也都又是一番滋味。这才成就了风景的绝无仅有——这不是玄妙无比的吗?难道不值得回顾和分享吗?而正是因为于此,这旅途才不孤单,感受中才会存在温暖。就象此刻,你正路过的我的文字,而对于我,这一些却正是我走过的,已经写下的——它们正是你无意中碰触的一处风景,翻开的一本书。如果,你愿意来读,就在我的记忆里,和我一起路过悲伤继续前行吧!
  擦干了眼泪,记忆中的人们也正背负思念与痛楚继续前行。他们想要更好的完成他们和炬炬共同的梦想,炬炬未能完成的,可是生活的目的,却似乎就是要在流转的岁月中一点一滴的侵蚀,令他们改变和放弃。回首那段岁月,炬炬的离开对于他们确实象是一个转折点,尤其是唐朝乐队,那之后的变故是接二连三的,甚至更加令人痛心的:那之后不久,郭大炜离开了乐队。我知道,那个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成了他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紧接着,吉它手老五也离开了,他可以为了说服丁武停止吸食“四号”挺而走险,却不能忍受另外的原因;再后来,郭怡广回来了,他用他的热情一度重新点燃了那支乐队,那似乎是一些重新扬帆的日子,可是,那之后的事情,是更加混乱的。我知道其实他们都深深的爱着那支乐队,爱着那个梦想,曾经有很多次,我看见那些高大的男人在登台前后,在日常生活的许多瞬间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相信他们是相互爱着的,不可能分离的,可是在许许多多的事情面前,每个人又都有着不能忽略的原由。有人说,唐朝乐队后来的分崩离析确实和炬炬的离开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年龄最小的炬炬其实正是那支乐队的“凝聚点”和“融合剂”。可是,如果完全借此来解释,却又似乎是在回避什么。
  也难怪,当事实开始变得日益脱离期望的轨迹,不由得就会让人去“假设”过去——如果炬炬没有离开,唐朝乐队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时至今日,圈中人仍旧时而会在谈论中触及这个话题:如果炬炬没有离开,丁武大概就不会变成那样儿了;唐朝乐队的人事变更大概也不会那么频繁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大概也不会还要等上四年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大概也就都不会发生了。那是那些彼此熟悉并且怀有情感的友人,他们如此“假设”的原因,是善意的;是在令人痛心的事实面前为他们也为自己寻找的可以接受的原由;是因为爱得失望又想要原谅;是因为,对于那些存有共同信念并且并肩战斗的人,每一个人的存在亦或姿态,对于其他方确实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而对于我,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我心里的珍惜。那恰好是与我和那个群体之中的某几个人的爱情搅和在一起的——我的确曾经象爱他们一样的爱那个群体,爱那段岁月,也曾经就是因为他们是我在一段岁月里遭遇的一个令我在擦身而过时不能不侧目的群体中的一员而爱上他们:那并不只是台上的某一瞬间亦或他们曾经带给我的令我内心汹涌的词句和旋律,我更加热爱的是他们最初闯入我内心时持有的姿态:飞扬、敏锐、纯粹、执著、无所畏惧。曾经让我相信生活中的确存在那么将我彻底吸引和深深打动的人群。似乎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许多年前的某一丝忧伤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夜晚,当我邂逅了那个我生命中注定的相遇,我就再没能转回头并且不管不顾的跟随而去。我多么希望他们至少能够保有它们,无所谓别人眼中的成功和失败,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无所谓生活的富有和漂泊,无所谓光滑的面庞皱褶、清亮的眼睛浑浊、青丝成白发,只是保有那些存在于内心深处的,那些本来的,最初的。我相信他们也都那样希望并且曾经坚信某些东西一定不会随岁月老去,我们需要奇迹,也愿意创造和保护奇迹——即使爱情逝去,即使青春逝去,只要存在值得去爱的理由,我仍然爱他们,他们也将在我心中永远飞扬——那在迎面袭来的风中舞出极尽优美的姿态的,又怎么仅只是那曾经的长发呢?我会永远为我爱的虔诚祈祷。
可是我还是看到了改变,假设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那些有意无意的、始料不及的、再所难免的、有情可原的、无可就药的、不知不觉的。无论怎样的情形和原因,那些改变其实曾经是比爱情的逝去更加令我感伤的,当我眼睁睁看着他们一个个在我的视线中黯然亦或渐去渐远,我开始憎恨时间的力量,我开始怀疑:难道某些东西,真的只能存在于人生的某个阶段里?难道我们真的全都是些泥胎凡尘,终将被时间的流水混为一谈?当然,路还漫长,不到终点没有答案,一度分离的人们随时都有可能在下一个路口重新相遇,百感交集的拥抱在一起,并且再次并肩前行。所幸的是时间也在已经可以松开曾经需要牵引的手,开始自己行走了。是的,我分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不再是那个仅只是被他们吸引而任性跟随的女孩儿,也不再仅只是谁的女朋友,我已经开始独立的行走在那条路上,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而在此刻,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仍然无法掉过头去。那么我就尽管朝向那个方向吧,谁让我仍然被吸引?何况,这条路从未孤单——是的,当我学会放眼望去,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身边,我才发现,原来在这条路上,依旧充满了让我侧目的精彩的风景:那其中不乏老朋友,他们有的已经剪去了长发,样子也大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可是姿态依然;还有在各个路口汇集的陌生面庞,他们大都象曾经的我们那样年轻,有的发型连见怪不怪的我们都忍不住要叹为观止,头发的颜色更是花花绿绿的就象鸡毛掸。可是他们具有那种姿态,他们很可爱。其实都无所谓,怎样的外表都无所谓:与众不同也罢,普普通通也好,也不需任何言语,只是相视会心一笑,那便是我们彼此的加油站。于是我不再为那些发生在过去时里的改变感伤了,现在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在流转的岁月中自然而然的成长、坚定、迷失亦或沦陷。谁都没有权利评判对错,我只是相信,相信大浪淘沙,不为所动的才令人爱不释手。?

  很抱歉,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很舍不得就这么说再见。至于原因,网蛙会做出解释的。感谢网蛙一年多来的支持,也感谢你们。我会把我要讲的故事讲完,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无论是在我的记述里,还是已经到来的美好季节里的某一天。
  不过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们我已经设想好的结尾:如果我有幸活到老,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很帅的老太太——大概就象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盘“Woodstock”的录象带上见到的那些“混迹”于年轻人中间的老头老太太:穿着Harley的皮衣,系着色彩鲜艳的牛仔巾,带着墨镜,骑着摩托车,抽着大麻,喝着烈酒,已经稀落、花白的头发在晚风中快乐的飞舞着,在夕阳下一路高声笑谈着,赶去参加他们热爱的音乐会。我老了,一定会是那么一个“老不正经”的老太太!






                                                                                                                                                                                                                                     (完)

发表于 2010-3-13 14: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这个词充满了幻想
发表于 2010-3-13 14: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路过吧
发表于 2010-3-13 14: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越来越让我怀念的窦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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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15: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13 19: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号
发表于 2010-3-13 19: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m29] 女歌手里就喜欢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13 21: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TXT电子书的朋友留下邮箱,论坛不能上传大于200KB的东西
发表于 2010-3-13 21: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14 1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cppe_lee@sina.com

兄弟给来份TXT
发表于 2010-3-14 12: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4: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bblooming 于 2010-3-14 11:18 发表
cppe_lee@sina.com

兄弟给来份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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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17: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
发表于 2010-3-14 18: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14 20: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惊叫的基督 于 2010-3-14 20:36 发表
ven_y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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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1: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264091658@qq.com   谢了。菜花哥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21: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yq1234 于 2010-3-14 21:4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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