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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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1 2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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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C龙琴 于 2011-5-21 14:40 发表
您真说对了 这就是水货 不明白 看我在169楼回复的帖子详细解释了各种名词
琴尤这招失了,明显说错了。
水货是说没有入关报关的产品,逃税违法,以前都是船上交易水路运输,所以叫水货。
交了关税的商品就不叫而水货叫“进口商品”,水货是违法的,但进口商品不违法。
也就是说,进口东西到中国卖,光明正大。
还有一个流通术语叫 “串货”,串货是指某一个代理商的划定销售区域的产品,被一些流通商销售到另外代理的地盘上,这会造成价格竞争,最终厂家要买单所以厂家要有串货处罚。串货对于消费者来说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可能会违反厂家和渠道商之间的协议。
总体来说,团购小马丁的行为只要交纳关税就是合法的,国内的代理商拿着证据应该找厂家上游去投诉去处罚其他区域的代理,找消费者及竞争对手是很可笑的行为,没有必要反而跌了身份。
如果是个人自己从美国买20把吉他,交了关税入关,后来销售给其他琴友,这算是个人行为一点都不违法,如果大批量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只能说明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区域定价的巨大差异和不合理,第二个是较高的关税,但是如果人家缴纳了关税还会频繁 出现,那只能说明价格差异巨大没别的原因。
想做好市场,未必是要依靠代理权去垄断市场,培育市场增加客户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才是真的,否则竞争者来了打你措手不及满地找牙,长此以往,厂家关注的是销量好的代理商而不是不好的代理商。譬如论坛里很多琴行(如老李之流)的琴卖的并不便宜,但是为啥还能开下去?呵呵。
[ 本帖最后由 狂热爱情 于 2011-5-22 00:0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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