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

吉他中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758|回复: 47

[站务通知] 关于近日垃圾注册用户增多以及禁止封杀用户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7 19: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近日机器注册发帖垃圾信息呈增多趋势,尤其固顶帖子中。
请斑竹及时清理,也欢迎会员及时举报给相关论坛版主,谢谢

处理办法:版主请先“禁止用户”,然后将垃圾用户所在的帖子地址(URL)发送给 GC 管理员 “小兵吉他”QQ上或者直接论坛短消息给“管理员”,我们可以一键清空所有垃圾信息!

特别说明:如果版主或超级版主 使用版面批量删除,务必注意 不要删除固定帖子 ,和正常用户帖子!防止误杀!!!切记~!


机器注册发帖垃圾信息一般形式为:
1、用户名多为无意义字母+数字组合,例如形式:lmn519,vwxy103
2、帖子内容多为:手机配件、打桩机、纸浆机等严重和吉他无关内容,并且文字外加蓝色连接
3、此类信息直接禁止发言,回帖最好及时删除,不用汇报
4、尤其固顶帖子回帖中这类垃圾信息为多
常见垃圾ID 和 垃圾内容 参考:


更多: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913336-1-1.html

吉他中国斑竹管理手册:封权说明-斑竹与会员必读对于违反论坛规则的用户,一个基本出发思想就是:1提醒2警告3封杀的三步走

最后:封杀 请务必 在禁止时选择“封杀原因”,这样一旦用户投诉,管理员可以查封杀原因。
特别建议:版主如果封杀用户,请到站务论坛发布“封权通知”,公告禁止用户,这样用户也就知道为什么被封。

其他


具体细则如下:
1、对于初犯的新用户的违规帖子,包括:涉及政治(任何涉及党政军宗教涉日等及社会不确定新闻帖子一律删除)、攻击语言、技术论坛发布广告等帖子,直接选择“删除”,并“短消息”提醒,违反论坛规定;
2、第2次再发,尤其是老用户,再次删除,并发短消息 警告 1次;
3、对于警告无效,再犯者根据严重程度封3天或者1周
4、对于十分恶劣者直接永久封杀,并建议在站务论坛发布“封权通告”

对于以下情况直接封ID:
1、5毛党广告ID;
2、严重人身攻击,及带有严重违反论坛规定的ID;
3、老用户,解封以后再犯者
* 直接封杀 不用公告说明

说明:
1、选择封用户时,务必选择“禁止发言”,对于确认的马甲才使用“禁止访问”,因为禁止访问会屏蔽掉一个IP段,可能牵连到其他同1 IP段正常用户。
2、斑竹在封ID时,请写明封权原因,这样管理员在ID投诉时可以在后台查询;斑竹封ID时,如果之前发过警告短信不改者可以直接封,即不用短消息通知。

特别说明:1提醒2警告3封杀的三步走
除了5毛党以外,能来GC交流的都是真正喜欢吉他的,说他贩子也好,商贩也好,都是以吉他为基础,不喜欢吉他的也不会来这里,所以,斑竹封ID 一定要慎重,要三思,不到万不得已不封ID,对于琴友,这里既然是琴友的家园,规则也是慢慢被大家了解的,所以:一起建设这个家园,管理要更人性化,做好园丁。

关于会员被封ID后,如果有质疑可向管理员咨询或最好到站务投诉(二手论坛请到二手办公室),投诉请说明被封ID,或者最近发布的帖子内容。


此管理适用斑竹、超级斑竹

其他参考:
《吉他中国论坛斑竹与超级斑竹管理手册》(所有斑竹必读会员监督)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274416-1-1.html
《吉他中国论坛会员发贴规则与规范》(所有新老用户必读)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274405-1-1.html
发表于 2011-7-27 19: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这个必须支持!
发表于 2011-7-27 20: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收到
发表于 2011-7-27 20: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发表于 2011-7-27 20: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太不像话的,我直接就禁止了~以后多注意上述的方法~
发表于 2011-7-27 21: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每次都是先使用“禁止用户”,再删除。
发表于 2011-7-27 21: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27 21: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阅读
发表于 2011-7-27 2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7 21: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27 21: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删!
发表于 2011-7-27 22: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7 23: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ok
发表于 2011-7-27 2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00: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0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01: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禁着呢。
发表于 2011-7-28 0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0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版主们开会的……
发表于 2011-7-28 02: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28 02: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发表于 2011-7-28 07: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28 08: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08: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论坛里边的都是逐一删除的,累死了,下次知道了。
发表于 2011-7-28 09: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发表于 2011-7-28 12: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8 12: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来站务。。。诶

发表于 2011-7-28 13: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办法:版主请先“禁止用户”,然后将垃圾用户所在的帖子地址(URL)发送给 GC 管理员 “小兵吉他”QQ上,我们可以一键清空所有垃圾信息!  [em91]
发表于 2011-7-28 23: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已阅。
同意执行。
发表于 2011-7-29 1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29 14: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看着帖子前刚删一个
发表于 2011-7-29 2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7-31 17: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执行。
发表于 2011-9-25 0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发表于 2011-9-25 08: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9-25 1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11-9-25 23: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查阅
发表于 2011-12-1 14: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1-12-10 11: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2 01: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他中国官方

GMT+8, 2024-5-7 11: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