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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1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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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guiter 的帖子
别的不说
先说这个被你视作跑调的“现代音乐不同声部可能同时存在两个甚至三个主音音名相同的调性”。。
这个其实再正常不过了:
比如最明显的布鲁斯 大调色彩的属七和弦做和声织体 小调五声音阶作为主旋律 这样大小调杂糅的情况很常见啊。怎么算闻所未闻?
fusion中更多了,就算是汪峰的歌里,贾轶男的solo经常在大调伴奏下弹小调的音阶
注意,我已经说了有主音音名相同这个前提在那里。
另外,东西方的音乐在织体上的差别,我认为主要集中在:
西方音乐,尤其是现代音乐,以现在的发展趋势看(越来越多的所谓融合风格的)多注重主音音名的相同。
而东方音乐一般讲究使用的“调”相同,即各织体间不管你调式怎么变,所实用的那些“音名”都是统一的。
这其实就是审美上的差异。自然的,关于主音的唱法当然会有差别。
其实关于唱la 还是dol 我看了几遍版主的回答 大概知道他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关于调式命名的来源问题。比如自然小调就是大调六级做主音衍生过来的,就是该唱6,是这个意思么?如果要这么说,我也同意版主的看法。
但是,你说把小调主音唱作1是错误的,那绝对是钻牛角尖了。就像你非要把大调式说成宫调一样。
现在的所谓现代音乐的教材,已经越来越重视主音音名的统一和一致性。就连讲调式级别的时候,原来古典音乐基本理论里自然大小调的级别是用没有升降号的罗马数字来表示,比如在自然大小调的第三极都表示为III,但现代音乐中可以把小调三级表示做bIII,显然在古典音乐中是不允许用变化音极来阐述自然小调的。所以我觉得大家的争论原因就在这个地方。
其实我觉得,这样的差异没有孰对孰错,只要在交流和应用时统一一个说法,就不会产生矛盾了。
乐理其实都是共通的,只是说法上的差异不是么?
[ 本帖最后由 lifezheng 于 2012-4-4 20:1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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