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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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23: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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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回, 本篇的题目是 《铁三角》
上回说了愤怒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即使一只猫,也是不学即会的,所以光靠贩卖愤怒,还是不能“火”
的,(当然摇滚绝不仅仅表现愤怒,这里仅是以此举例而已),还必须要把愤怒艺术化或者旋律化。
说到“火”,在互联网兴起之前,一个摇滚乐队从默默无闻到火热起来乃至尽人皆知,是一个什么过程呢
?这就是本篇要讨论的大众音乐市场的铁三角了。
一个音乐市场,参与者多矣,可说是多角多边的,光是能马上想起来的音乐职业,就有一大堆:词作者,
曲作者,贝斯手,主唱,唱片公司经理,经理的女秘书,录音师,演出策划,场地所有者,演出安保,摇
滚酒吧老板,琴行伙计,乐器批发商,版权代理,票务代理,等等等等。与之相对的,是会买磁带和CD,
会去演唱会捧场的,数以亿万计的音乐受众。
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毋乃 音乐传媒--音乐受众---艺术家 这三方,谓之铁三角。
一个乐队的兴起,最重要的当然还在于自身,“是金子总会发光”,不是金子,就是用探照灯来照射也难
能反出什么光彩。
至于什么是金子,那往往是交由音乐受众来评判的,就是有多少人买你的音乐作品的copy呢,多少人去你
的演唱会呢,多少人组织追星团跟随你的演出呢?(摇滚乐这样的现象不常见)多少人在网络论坛里不遗
余力的维护你和推广你呢?
或曰:我做一个乐队,只是纯粹出于对音乐的热爱,而且我心胸中的灵感很自然的要表现出来,我不是为
的商业上的火,我是小众的。这句话假如是真的,那颇值得尊重,但是多数情况下这往往是言不由衷,因
为畅销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这几乎是人人都不反对的。一个创作者看到自己的作品销路广了,往往倾向于
解释为“有高鉴赏力的音乐消费者越来越多,认可我了”,而不会认为“是不是我的品味和智商降低到了
跟大众一样水准?” 呵呵。
一个乐队直接向稠人广众介绍自己的作品,在互联网兴起之前是很难的,北京有2000万人,经常去酒吧的
才有多少?乐队必须通过电视、电影、广播、唱片公司这些传媒,如今,混迹在首都北京、来自全国各地
的优秀音乐人,或者自认优秀的音乐人,晚上他们去酒吧跑场、写点手机铃声维持生活,白天就一家接一家的联络或大或
小的唱片公司,寄望于有人赏识,帮助他们发行作品。
大众音乐传媒中最有影响力的是电视,君不见一个春晚的场合捧红了多少流行歌星,从目前的天朝来看,一个
真正的摇滚乐队还指望不上电视,因为他们的价值观是互相不合拍的。在欧美日韩这些国家,摇滚乐团体
与电视的接触就多得多了。
唱片公司的权力传统上来说也是很大的,互联网繁荣之前,假如唱片公司拒绝了你,意味着你不会有火遍
全国的任何机会。即使你在春晚上一时火了,但唱片公司假如认为你不值得深造,拒绝了你,那么你的作品
谁来帮你录制、推广、发行?没有途径的。
唱片公司的水准应该说也是不会低的,她往往集中了一国很有才华的音乐制作者,人们不应该为了唱片公
司发行《爱情买卖》这样的劣质作品而斥责它,因为唱片公司首先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商业实体,其次才是
艺术传播机构。总之吃饭第一,唱片公司的业务人员和录音师,未尝不对《爱情买卖》嗤之以鼻,但它有
听众,这活儿就要接的。小@姐们接客,不必先要有爱情,甚至不必看对方顺眼,假如过分挑剔,就面临
着破产去喝西北风的困境了,总之这样的不良现状最终还要归结到整体音乐市场不成熟
,音乐受众鉴赏力太低的原因上去。
近十年,互联网成了一条新的乐队推广渠道,音乐论坛中可以自由上传乐队的小样和视频,加上互联网管
@@制的相对宽松,为摇滚作品、信息、团体的推广提供了很好的途径。人们通过音乐论坛,得知了“地@@
下乐队”,得知了哪些酒吧是摇滚吧,哪一天有演出,信息是丰富和全面的。
摇滚乐传统的阵地是酒@吧,这些酒吧的老板往往对摇滚的了解是比较深的,半夜三更,关上大门,音乐
就轰鸣起来了,京沪穗等地的酒吧街,这样的场面着实壮观!在下曾有幸去北京的酒吧听春秋乐队的演出
,人头攒动,群情激昂,假如用一句话来形容在下当时的心情,就是感觉他们很牛@逼。呵呵。
近年来,在偏远而又风光如画的旅游胜地,又兴起了“音乐节”,音乐节本来也是打算在大城市搞的,后
来还是主要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不得不迁到张北、丽江、贺兰山这些较为“皇帝远”的地方。但音乐
节的影响力没有持续性,所以这里就暂且不论了。
春秋乐队在 愚公移山酒吧
[ 本帖最后由 boss6tg 于 2011-11-28 23:4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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