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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22: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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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咱么再来谈谈收藏这个定义,您前面也回复了几点,我也表示认可。
但是您忘了一点那就是名家和其他大师的认可,好比“吉他杂志”——五星大奖
fender不用说了吧,那么多吉他大师代言,MB不说了吧,众多玩家粉丝们的追捧!
下面您也说了,自己主动交税别人会把你当“xx病”。那么在我看来,如果不是我喜欢的大师代言而且数量少得可怜,我拿来收藏——我才是“xx病”!
当然我不会说您收藏这个是“xx病”,青菜萝卜各有所好!
一个核桃能卖到1w2w,对于爱好的人可以说它的唯一性。但是你能找出完全一样的核桃吗?您再怎么吹捧,喜欢的只是您,在我看来还是不能改变它就是核桃的命运,而且以我的观点看——它的核桃仁价值比核桃壳高!
4,您怎么能这么形容主动申报——以实际价格作为核价标准征税的行为是“神经病”呢?
连我这个不做商贩的人从国外代购一把琴都贪图这点小利、利用了有限的知识、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空子......这是不对的!
而您居然用主动申报核价交税是神经病来解释,这种行为难道不算“偷税漏税”吗?
如果您觉得这种行为不算“偷税漏税”,那么我知道您有当地海关的电话您可以详细去咨询下!
5,我一把代购琴交了rmb200我都知道没有如实申报是不对的,您比我多多了而且您承认了是商贩性质那问题就严重了!反过来看某人——太有钱,当初也是“个人名义自用”进口收藏了 200把,而且“喜新厌旧”拿了玩一阵就卖,还藏了一屋子的MB绝对秒杀了那些所谓高端的小众琴!现今和您一样拿着当初的”个人自用物品“出售,结果引来众多琴友”羡慕嫉妒恨“,其中应 该也有您吧?但是您凭什么说某人是商业包裹而您的又不是商业包裹呢?而且在您嘴里如实申报变成了”神经病“!您的”社会价值观“有点扭曲啊!
什么是”公平“我不敢下定义,但是我知道所有的公平就应该一刀切!这个我估计您得好好地重新定义下”公平“的含义!
看您回复,满眼是比文采比学问,我还真没想到那个地方去!您确实”强“,强到了我认为不可能强的地方了!
那么我可以给您出道题不:
电吉他的进口HS编码是多少?
电吉他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电吉他算上关税再乘以增值税一共多少?
以一把美标MF为例USD1250折算rmb到目的港中国一共是多少RMB?然后以您的商业头脑计算下,这点成本后应该再加多少利润批发才能不亏钱?
最后算下,线下的各地代理加上各种费用开支卖多少才能保证不赔本?
题目很简单,您很会用baidu,这个绝对都能找到!
但是——怪怪!不对嘛! 超音、握威.....怎么可能嘛!就算是拿个批发价,也不可能嘛!
赶紧给他们打电话自首去啊!
您的知识实在太丰富了!
6,由您刚才的”xx病“解释,就不难解释您这个回答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算啦,最后一次回复您帖子啦。对于油漆对音色的影响我个人是肯定的,这点我说服不了您——您也改变不了我,就此作罢!
对于您觉得您的琴收藏价值您是肯定的,但是请您继续收藏下去!我现在没钱,如果我有钱我倒是很愿意收藏一把MB!
个人理念不同、喜好不同!
人活在这个世道有时候不单是为了自己活,如果别人把我看做”神经病“那么说明我有可能哪一点是有点”xx病了“,就像您说的主动交税是被人看做”xx病“,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个”xx病“行为是错误的!1个人的看法可能是错误、2个人的看法可能也是不对的、但是3个人的看法我就会回想下自己哪里做错了!当然您也说了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对此我也只能作罢!
现在回想下我一直犯错,也挺感谢您指出的,我以后会改!
至于问题嘛您做做功课,把答案公布下就行啦!
[ 本帖最后由 一切为了和谐 于 2014-3-14 22: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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