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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8 2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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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嵛少爷 于 2021-2-9 16:56 编辑
谢谢您的交流 太感谢了,对于您的看法,我还是有话要说。
我感觉,您好像没看懂文章的大意.....
文章的意思不是鼓励无规矩,而是寻求和确立新的规矩。因为无论从音乐史的角度看,还是从人类文化的发展看,成熟的新思想取代旧的是永恒不变的法则。
相信琴友您对音乐史肯定有一定的了解,我们不扯远了,就从西方音乐史角度来看。
在14世纪,西方艺术史上发生了一次革新,称为“新艺术”(Ars Nova),这场革新源于法国主教维特利的一篇论文,影响到音乐领域,致使在音乐理论、作曲技巧、音乐风格、音响对位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捍卫“古艺术”的音乐家就不满意了,称其为“不是正常人听的音乐”,代表人物就是雅格,他在“新艺术”萌生之初,就写了一本著作《音乐宝鉴》来极力维护古艺术,并与“新艺术”针锋相对。如果站在当时的立场来看,正如您眼中的这些先锋主义音乐流派一样,不可理解,甚至不正常,或许这无可厚非,但是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呢?您今天回过头去再看看呢?如果没有“新艺术”的诞生和发展,哪会有今天的十二平均律?
再说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巴洛克”一词是什么意思?
1746年,法国哲学家普鲁赫(Noel—Antoine Pluche)首次使用“巴洛克”一词来讽刺当时一位小提琴家竭尽卖弄的炫技演奏。后来,他又进而将当时在法国和意大利流行的音乐分为旋律丰富自然、和谐优美的“歌唱性音乐”与新奇大胆、快速喧闹的“巴洛克音乐”两类。而当时的法国思想家与文学家卢梭在他的《音乐辞典》中对巴洛克音乐的定义也是偏向于贬义的,他认为这种类型的音乐和声混乱,充满着不协和音,且旋律刺耳不自然,音调难听,节拍僵硬。一直到19世纪,也就是1888年,艺术史家威尔福林才在他的专著《文艺复兴与巴洛克》中首次替“巴洛克艺术”恢复名誉,用它来指称一个时代特定的艺术风格。
到了20世纪(1947年),德国出生的美国音乐家布科夫泽尔《巴洛克时代的音乐》问世后,人们才普遍对音乐史中的“巴洛克”一词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可见,新生事物的诞生和发展并最后站稳脚跟 ,这是一个多么漫长曲折的过程?难道今天我们还会有谁提到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持贬义的态度?认为很不合理,很刺耳?至于您说的诗歌也有平仄,那是唐朝兴起了平水韵之后才逐步确立的,在《诗经》里是没有平仄的格律的,之后诗歌在近代向着散文化方向发展也早就没有平仄这么一说了
所以,能不能掌握,并把旧的东西发展到极致是我们自己能力的问题,而能不能接受新生事物,则是我们的眼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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