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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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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llCat 于 2009-3-13 13:09 发表
呵呵,太阳城兄可能误解小弟的意思了......宽容是应该秉持的心态,但我心里还有一个原则和前提,就是诚实。
我刚才说到,买假琴,卖假琴,制假琴这三个人也许都有一个“理直气壮”的缘由说不是自己的过错,在此补 ...
猫版所言在理。
关于抱怨社会
“只能怨这个社会”这句台词如果放在封建农奴制大量残余,贫民阶级无法依靠合理合法方式维持生存的万恶的旧社会,似乎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改革开放已经31年的今天,社会已经趋于法制,虽然贫富差距依然存在,“特权阶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但是百姓阶级还是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依法勤劳致富的。所以“只能怨这个社会”这样的措辞在现代只能是一种怨天尤人的不负责任的表现。
关于逼良为娼
现在很多人从事了无论什么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都愿意说是社会“逼良为娼”。大街上招收保姆、洗碗工、服务员的广告随处可见,还经常出现用工慌,可洗浴中心、歌厅舞厅小姐却人满为患,这些都能用“逼良为娼”来解释吗?旧社会,有的家里欠债无法偿还,被债主强行卖到妓院,有的眼看父母兄弟就要饿死,卖掉自己可救全家性命。如此种种纯属被逼无奈实可谓是逼良为娼。可今天做小姐者,似乎多属自愿,因为轻松,挣钱容易,还可以吃好穿好。
“把大品牌的Logo打上能好卖,订的人多,挣的也多”这样的想法肯定不会是出自一个符合“逼良为娼”标准的家境中负债累累的无助少女(或少男....)。所以“逼良为娼”的并不是社会,而是自己膨胀的利欲。
关于个人利欲
利欲有大有小,为了利益而出卖的东西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假琴真卖,此类直接作恶,并且十恶不赦。有的是假琴假卖,事先说好是假琴,此类出卖的是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他人的劳动成果危害虽不及前者直接,但是后患无穷,充其量也只是利欲没有熏心而已。
以上措辞稍有犀利,请对号入座了的朋友海涵。
[ 本帖最后由 Lionathena 于 2009-3-13 15:1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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