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800 发表于 2011-2-11 20:58:24

回复 78# sycguitar 的帖子

误会

grandtang 发表于 2011-2-11 21:01:08

汪峰春节前参加贵州电视台春晚,收了30多万人民币,唱的跟屎一样,还忘词跑调。

卧薪尝胆 发表于 2011-2-11 21:04:1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e66b50100p7wp.html

neogogo 发表于 2011-2-11 21:44:19

呵呵,个人觉得应该是汪峰唱片公司做的决定,当时肯定价钱两边没谈拢,不然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ax800 发表于 2011-2-11 22:03:15

回复 82# grandtang 的帖子

农民工跑调叫真实、叫朴实、叫真诚。汪峰跑调就成了“屎”了。

江郎 发表于 2011-2-11 22:16:23

娇武 发表于 2011-2-11 22:53:39

旭日阳刚之所以红那是因为他们之前的农民工身份,他们唱得感人的好听的其实就是在那小屋里吼的时候,现在他们还是农民工吗,

lvvltanc 发表于 2011-2-11 23:06:44

唉,我就一直不看好旭日阳刚。也没什么特别原因,就是从心底不喜欢。只是两个借着民工身份被炒红的人,要实力没实力,要长相没长相。之所以受人追捧,无非是迎合了大多数梦想成名的草根需求罢了。
说到底,这件事老汪和他的公司作的非常合理。打个简单的比喻,路边看到乞丐我高兴可以把我的钱赏你俩个,但是你不经过我同意拿我钱去赚钱就不对了。

sycguitar 发表于 2011-2-11 23:31:08

回复 88# lvvltanc 的帖子

跟我看法一样,谱写主旋律。

kanke0815 发表于 2011-2-11 23:41:04

ch-2004 发表于 2011-2-12 00:09:39

对这件事儿,就说一句:汪峰,不是他自我描述那般单纯的无辜。

wangziyunmo 发表于 2011-2-12 00:15:27

俺也说两句。其实这是一把双刃剑,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是旭日阳刚的一次机会,毕竟他们要想成为翻唱专业户迪克牛仔是很困难的事,那好,就去走原创或唱别人给他们写的歌这条路,不走这条路不久的将来他们还得回去继续搬砖。我想说的是,别怨恨别人不让唱人家的歌,自强、自立才是坦途。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每每听到44岁的农民工王旭老大哥吼出这句歌词,心里总有酸酸的感觉,从他们身上,是否看到了自己还在努力奋斗的影子?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旭日阳刚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们都是善良的。
你不为生活发愁时,即使唱的再好,还是缺少那种共鸣的感觉。歌还是因人、因时而唱。

crnago 发表于 2011-2-12 00:21:56

迪克牛仔翻唱也要给版权费的,花儿翻唱港台的也给版权费,张学友唱伍佰的歌也要给
怎么轮到民工组合,这么简单的事儿就变味儿了?

91楼

这事谈得上谁无辜谁有辜吗?
就是维护知识产权,和对方说一声。

ch-2004 发表于 2011-2-12 00:27:44

原帖由 crnago 于 2011-2-12 00:2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迪克牛仔翻唱也要给版权费的,花儿翻唱港台的也给版权费,张学友唱伍佰的歌也要给
怎么轮到民工组合,这么简单的事儿就变味儿了?

91楼

这事谈得上谁无辜谁有辜吗?
就是维护知识产权,和对方说一声。


不妨从汪峰公司从去年事情一开始采取的做法分析,事态的演进和双方的心理变化。汪峰一方,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撑不住了撕破脸皮,而两个民工兄弟则是一路装傻。谁说农民没有智慧。

crnago 发表于 2011-2-12 00:31:14

回复 94# ch-2004 的帖子

汪峰一方说的明白,你在网上唱,去酒吧唱讨生活,,都行

现在事情发展了,演变到大型商业演出活动了,不行,停。。。。他们也不是朋友,行就行不行就不行,谈得上撕破脸皮吗

ch-2004 发表于 2011-2-12 00:33:07

回复 95# crnago 的帖子

嗯 看不懂就算了。

zhuzhipeng 发表于 2011-2-12 00:37:15

crnago 发表于 2011-2-12 00:37:21

回复 96# ch-2004 的帖子

我就说,这就是个极其简单的知识产权纠纷,,,唯一的话语权就在产权拥有者手里,根本就没什么异议

本来简单的事情,到民工身上就变味儿了,好像他们能有特权一样

话说,张学友翻唱也要给伍佰钱,央视出版今年的春晚DVD也给汪峰版权的钱,,,旭日阳刚就不能购买版权吗?

[ 本帖最后由 crnago 于 2011-2-12 00:38 编辑 ]

bigonez 发表于 2011-2-12 04:35:01

我个人认为,整个事情变化的关键,是这对“农民工”组合自身身份的变化。

当这对组合,还在出租屋里自娱自乐的时候,于情于理,没有人会去,也没有人敢去问他们要什么版费;

但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当这对组合,和经纪公司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起,他们的身份就变了,已不再是曾经的“农民工”,而是商业机构下的艺员了。“农民工”一词,与他们来说,已经变成了商业演出的一件道具。

汪峰的位置,和“农民工”组合的,是一样的;两边公司的位置,也是对等的。同为商业活动的一分子,没有理由要求别人白贡献,自己名利双收的。

[ 本帖最后由 bigonez 于 2011-2-12 06:36 编辑 ]

老衲本多情 发表于 2011-2-12 08:19:27

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有人觉得白拿别人的东西去挣大钱还那么正正有词的,还说汪峰靠他们红,汪峰唱了几十年歌,出了多少经典作品大家都应该知道,我也喜欢这对组合,但是别人也说得很清楚,你拿别人的歌曲讨点生活费别人是不会干涉的,而现在是商业演出,凭什么别人要把自己的东西白拿给你,让你自己挣钱。
    那些说什么旭日阳刚把这个歌唱红了,这个歌红的时候我估计他们还在学吉他呢,你怎么不说没这个歌他们还不一定能红呢,别人今天给你1块钱帮助你,明天给1块钱帮助你,后天只给你了5毛钱你就不高兴了,觉得别人不爷们了,别人小气了,别人凭什么就该白给你,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没有这对组合,汪峰还是这个身价,别扯什么他们整红了汪峰。

[ 本帖最后由 老衲本多情 于 2011-2-12 08:21 编辑 ]

qiangdaoh 发表于 2011-2-12 08:26:49

原帖由 526548894 于 2011-2-11 13:0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不是汪峰本人的意见应该是公司的意思
我的看法和你的一样 嘻嘻

ax800 发表于 2011-2-12 08:35:32

回复 94# ch-2004 的帖子

一路装傻...这话说得太有趣了。

colinkoss 发表于 2011-2-12 09:19:36

如果旭日阳刚之前的身份不是农民工 就没有现在他们的关注 没有现在事情出来的非议

可惜 现在他们已经是艺人了

金属小小狂人 发表于 2011-2-12 09:26:34

我说一句,骂汪峰是二逼

viwa008 发表于 2011-2-12 09:28:10

那几个不知道是水军还是农民工兄弟的 怎么不出来继续大放厥词了?

viwa008 发表于 2011-2-12 09:30:53

原帖由 金属小小狂人 于 2011-2-12 09:2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一句,骂汪峰是二逼 他是2b 您是什么? 您有什么作品 带给我们听听您又为灾区捐过多少自己的血汗钱 亮出来 给大家瞧瞧?

how_are_you999 发表于 2011-2-12 09:40:44

这件事这样处理绝对是双输,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看现在骂汪峰和骂民工的都不少。怪就怪在民工的经济人不厚道,把幕后的事情捅到媒体上去了,估计他们本来是想借舆论给汪峰方一些压力,没想到汪峰方不吃这一套。基实从机场骂人事件就能看出来,汪峰是性情中人,吃软不吃硬.

wangziyunmo 发表于 2011-2-12 09:42:44

就是老百姓唱自己喜欢的歌,多简单的事儿啊!——让“春天里”再飞一会!

smallfan 发表于 2011-2-12 12:08:49

支持汪峰...这样做本来就没错的.

ailonson 发表于 2011-2-12 12:19:49

哥几个以后别唱汪峰的歌了,要不他会伸手问我们要钱的

robbery_xia 发表于 2011-2-12 12:58:05

一直不喜欢汪峰
为人处事不地道

mmnnhh1119 发表于 2011-2-14 19:48:44

支持汪峰 你自己弹着玩 没人会禁止你唱 当你商业化了 就要按商业化的模式办
汪峰没错      旭日阳刚也没错 谁不想省俩钱

变气球 发表于 2011-2-14 22:23:19

汪峰这样的伪摇滚 虚情假意的音乐 能在中国走红

真的很悲哀骗了太多人

Bruce李55 发表于 2011-2-14 22:26:56

为了他们的未来,必须这样做

jtaihz 发表于 2011-2-14 22:55:28

原帖由 robbery_xia 于 2011-2-12 12:58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直不喜欢汪峰
为人处事不地道


汪峰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也是让现实社会逼的,没办法啊

幻觉之雪 发表于 2011-2-15 04:48:24

我记得那个筷子兄弟什么的好象是给了版权的。也只有在天朝这样神奇的国度连侵权的行为还需要去讨论。 天朝真是另类之极了。

幻觉之雪 发表于 2011-2-15 04:50:00

原帖由 变气球 于 2011-2-14 22:2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汪峰这样的伪摇滚 虚情假意的音乐 能在中国走红

真的很悲哀骗了太多人


我不喜欢汪峰,也不怎么听中文歌。但是我觉得侵权行为这种事有什么可值得争议的。

草海 发表于 2011-2-15 15:37:58

汪峰没错,支持他。中国的音乐正是因为版权意识淡薄,才使得真正的创作无利可图,最后导致创作积极性降低,直至死亡。汪峰的维权行为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再正常不过了。
另外,不要苛求别人做慈善。苛责别人的人请自己坐到汪峰的位置上,把来龙去脉搞清楚了以后,再体会下自己的言论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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