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发表于 2009-4-12 18:44:47

回复 120# 不如怀念 的帖子

不!是不!不是meiyuoshuo,不过还是感谢你想念mys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2 20:23:34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2 18:4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不!不是meiyuoshuo,不过还是感谢你想念mys


好哇,原来你早注册了马甲,最近怎么样,也不上来给大伙请个安。
我觉得guiter在管理上没有问题,电吉他版是讨论电吉他演奏的,考学的问题不在范围之内,移到闲聊闹闹就可以了,流行音乐么,群众玩得起的音乐,何必整正规,要正规了就不是流行音乐了,你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啊。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4-12 20:34:29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本来无一物
无一物
无一

不! 发表于 2009-4-12 21:39:50

回复 123# 夜无恒 的帖子

请看我的ID,是“不!”!

你说管理没问题么?电吉他版是讨论演奏的?

那个被锁住的帖子“请问有没有考音乐学院电吉他专业的朋友”是讨论演奏技术的么?怎么不移到闲聊区?

不! 发表于 2009-4-12 21:45:16

回复 123# 夜无恒 的帖子

你要是能进后台,就能看见注册地是哪里,就不会这么说了

leimyung 发表于 2009-4-12 21:59:01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2 22:19:11

回复 125# 不! 的帖子

好吧,不!,你好,请常回来看看。
那贴不是关了吗,后来被某人挖坟挖上来的,因为触犯到了利益,你看,一触犯到利益,就有事发生,这其实根本就不是斑竹服务态度的问题,而是利益的问题,没劲呐,咱不在这搀和好吗,去闲聊区玩,大家都想你呢。
我看得到你的IP地址,你就是大家想念的神仙,下凡吧啊。

不! 发表于 2009-4-12 22:30:55

回复 128# 夜无恒 的帖子

要我怎么说啊你!你现在看到的IP地址,不是注册地

你是斑竹,当然说话不一样了,你去看看,什么时候开贴,什么时候挖坟,什么时候关闭的?

是说斑竹的管理有问题么,没说其他

百丈禅师 发表于 2009-4-12 22:55:24

难道现在经济不好 闲人也多了?

行走的菠萝 发表于 2009-4-12 23:04:13

难得看见投诉帖这么长,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利益么,利益不同或者某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坐不住了
真热闹

[ 本帖最后由 行走的菠萝 于 2009-4-12 23:08 编辑 ]

不! 发表于 2009-4-12 23:05:38

回复 130# 百丈禅师 的帖子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闲人更多

至于经济形势究竟好不好,得由权威的经济学家来说......

不! 发表于 2009-4-12 23:10:43

没有明白,本贴的投诉,为了什么利益了?

谁的利益,受到损害了?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2 23:19:41

回复 129# 不! 的帖子

好吧,你是不!,我说不!啊,常回来看看哈。。。
我说话怎么不一样了,所有的帖子我都看了,管理有什么问题呢?不该关贴?本就是挖坟贴,关个贴就可耻了?至于言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掌权者就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了?哪来绝对客观的人物?秦始皇?汉武帝?唐高宗?宋太祖?人无完人,功过是非从来都并存,即便是斑竹有失公允,也不该一棒子打死,更不至于使用“可耻”二字,尤其是从老师嘴里吐出,一点涵养都没有。
你要求斑竹必须要公正客观,首先你自己能不能完全的客观,完全的公正,你了解楼主吗,你了解guiter吗,断章取义是万万不可断不可取的,看待事物除了要横向,还需要纵观。
老让你出来做斑竹做斑竹,你还是先做做斑竹,体会下吧。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2 23:22:21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2 23:1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明白,本贴的投诉,为了什么利益了?

谁的利益,受到损害了?


我说你是不是修炼过头了,这个问题都没搞明白就开始训话,没有说哇没有说,走,咱上闲聊玩去。

不! 发表于 2009-4-12 23:40:14

回复 134# 夜无恒 的帖子

算了,还是我来回答你吧!
你以为我不了解guiter 吗?正因为相信他的人品,我才认为,这贴投诉很有意义。
可是,不是人品好了,管理就没有问题了,旁观者清。
挖坟,就该关闭?请问,挖坟违背版规了么?你还在说管理没有问题?
你只看到投诉版主,可你没看见,投诉代表什么?有投诉,说明还相信论坛有公正。你怎么没看见这点呢?
我为什么不做斑竹?好吧,我来回答你,因为我知道版主是为广大会员服务滴,我自认为我还不够这个条件呢!我还没有为会员服务的意识呢!
你认为斑竹是掌权者?其实,版主是受广大会员监督滴!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3 00:06:48

回复 136# 不! 的帖子

熟悉的语气,唏嘘的文字,还有那颗真正的热心,都深深的出卖了你,你就是传说中的神仙,我代表五十万好儿女热烈的期盼你的下凡,回来吧。
斑竹有权力关闭不恰当的帖子,是吧?会员也有权利申诉,只是楼主不是发贴者,没这个权利,所以从这一点来说,guiter属于正常管理。其次,就是恰不恰当的问题了,电版是讨论电吉他演奏的,那坟贴就不是在说这个,而且被挖上来后语气已经开始激烈了,再发展下去会成为论仗,斑竹果断的关闭了帖子,是为了避免吵架,所以我认为是有效行为,人家发贴者都没发表意见,他们在这闹什么呢。至于被转移的那个帖子,原因类似的。又没删贴又没封人,更没不让人说话啊,guiter的目的是维护电版的职能,否则还分什么版呢,就这两点来说,管理问题何在?
我没有反对投诉哇,空穴不来风、无风不起浪哇,欢迎善意的投诉哇,斑竹们一定会努力改善自我的哇,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哇,你也可以的哇,申请斑竹哇,我顶你哇。

不! 发表于 2009-4-13 00:24:17

问题在于:1、那个被锁的帖子,没有被转移到闲聊区啊?
          2、楼主的帖子,却被转移了啊?
所以,楼主才认为管理的不对了。

那个被删除的帖子,恐怕就是72楼的内容吧,怎么,也被删贴了?你知道什么原因么?

至于投诉,我认为,楼主在维护论坛的公正性,权威性,你看见这点了么?

ooottooo 发表于 2009-4-13 00:40:35

不 说的很好
说白了,不要把吉他中国想象的有多官方多不得了的论坛,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一直认为这个域名是失败的,(因为按中国的习惯是chinaguitar,无奈那个论坛运营不善)在那个稀缺吉他爱好者论坛的年代恰巧刚流行BBs的时代,发展到今天还是网友的力量,好比你交了税投资去建马路,不仅得不到收益,还要去缴过路过桥费。。
国情如此,包括小小的论坛。
   在这里我是孙子,在单位的局域网论坛,我可是爷,因为那论坛是我建的。论坛岂不是也很像你们的QQ群呢?管理员?管理员能管谁?谁还在乎被踢出群啊?除非你真在乎那个群了。
这样看来,在你的课堂,你说了算,在这,那么较真只是自己和自己生气。
删就删呗,无所谓的,
    我看你们写那么多,无非就是潜意识里用自己的道理埋葬对方的道理。真的想笑。

江心枯草 发表于 2009-4-13 00:49:28

扯点没用的 “不!” 是谁 我怎么不认识呢,好象很多人认识啊,我也产生好奇心了。

顺便跟楼上说一下,仔细看帖子,这里边的争论确实有现实的利益存在,很明显的,并不是无聊。

不! 发表于 2009-4-13 01:11:51

回复 139# ooottooo 的帖子

谢谢您的支持

我呢,不是潜意识想说服别人,我是明目张胆地想说服别人

可是,由于能力微弱,没人听我的,无奈

不! 发表于 2009-4-13 01:25:41

回复 140# 江心枯草 的帖子

好像,没有人认识“不!”这个ID

“不!”以前的ID ,其中有一个,已经被封了,“不!”无所谓了,“不!”也不投诉了,不是原则性的问题。

所谓大家认识的,是另一个ID吧!

山子 发表于 2009-4-13 03:12:58

其实挺简单点儿事,有些跑偏了!
如果想要一个简单答案就是:国内的音乐学院当然有正规的电声乐器专业!从1993年就有了。
当时赴美留学的音乐家范泽明【现任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作曲系主任】八十年代末期作为文化部赴美文化交流得代表之一在美国系统学习现代音乐作曲,1992年归国筹备创建国家正规音乐院校的正规的现代音乐系。分演唱、电声乐器演奏、【后期增加作曲】等不同类别。
至于其他的什么讨论就有点儿跑题了。不可否认中国的现代音乐起点确实很低,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登天。
没有接受过正规音乐教育的高手世界上当然有很多。但是他们是在自身非常努力刻苦的情况下,也是踩着前辈们的路才获得的收获。我对他们绝对满怀敬重!!!但这大可不必成为看轻走另一条路的乐手的一个理由。其实二者殊途同归!
国外的我们去谈有点矫情了。就谈国内,院校出来的电声乐手高手也有很多。点名就免了,没太大意义,否则又是这个那个的若干跑题的争论。
在这事上再掰扯下去真没啥意义了,有功夫大家在琴上,在音乐上切磋切磋似乎更有趣些。





[ 本帖最后由 山子 于 2009-4-13 03:36 编辑 ]

思念的秋天 发表于 2009-4-13 03:17:46

呵呵~~~~好久没上来了~~~~最近工作实在有点忙~~~~刚才还在备课呢。~~一百多楼了,这个可能是管理区除了小兵发的消息帖子之外最热的帖子了吧?~哈哈~从第三页开始看的,好多版主了荣誉会员都在呀~~。
说点实质的吧~~本身都不想回了~~不过我老婆一定要我回大家一个~~~

1、回复guiter版主:好多支持我的人不是我拉来的,在论坛吵架这种事情不是什么光彩事,
认识我的人知道了反而会笑话我。包括那个特顶我的“不”先生(或女士),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认识人家。

2、很多朋友会说牵涉到所谓的“利益”问题,我也可以发誓,音乐学院的生源真的很好,不用我去做广告的(正规高校也不会在杂志上做广告的)。有多少人不想上大学我不知道,不过我却看到很多学生家长(家庭很多都还比较富裕的那种)依旧很诚恳的把孩子交给我去教,并且要教到总够考音乐学院的水平,至于上小课费用该多少是多少(音乐学院费用比较高,老师上小课的费用也很高), 能来找我的基本还是很看重文凭的并且还要承担比较高的辅导费用。所以大家想想,我这在发个贴不但不会让我收入增加,反而说不定有学生想找我学琴的反而还不想来了呢~~呵呵~这个道理大家都想的明白的,保全利益的方法其实是不说话,说的多反而还不好。所以希望有些朋友不要怀疑我的动机,我的想法真的很简单,只想告诉论坛的孩子们假如有想好好学音乐的,可以来音乐学院学习深造,并且还有大家喜欢的电吉他专业。(说真的还真不好考呢)~~~利益的问题真的不存在的,我马上要结婚了(希望大家恭喜我)。最近正在办买房子的手续~(买的是156平方的复式外赠送100平方花园。)不过是按揭,呵呵。以后哪个驴友来成都玩了我招待,我不敢说咱不差钱,但是来成都玩了请客还是请的起的。另声明:本人赚的钱也都是血汗钱(作为职业的教师我的收入全部来源就是上课,真的很累。),我还没到能受贿的那个档次。

3.楼上有朋友说,假如那篇回复guiter版主的帖子不是针对版主的话甚至是可以加精的。而恰恰是我用了“可耻”二字就被一部分朋友咬着不放,甚至会觉得我素质都有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给guiter版主道歉,哈哈。本身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居然发展成 这个样子,我都觉得有点过了~~~我这人脸皮厚,呵呵~~我道歉先~~~~我老婆让我给大家说声:“对不起”~~~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再说下去真的就影响和气了。感谢顶我的朋友了~我希望大家在给我一次面子~~就别在回帖子了~我这一帖子发完就让帖子沉了吧。这个争端最初就是来源一个考电吉他专业并且是别人挖上来的一个帖子,我呢~也本身就是一个观众而已,以后这种热闹我可不敢凑了。我也喜欢郭德纲,那也和大家聊郭德纲吧,这不是负责品味和搞笑的问题,而且学吉他需要不需要规范一点的问题。呵呵~~有一句话我也记得,相声不搞笑那就太搞笑了。我想吉他专业也是一样的吧,吉他不专业化那就太不专业了~呵呵~~~~高校音乐教育本身就是精英教育,哪怕是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的,有的成为钢琴家了,有些也只能在培训 中心混饭吃,但是没成钢琴家的人也不能都去怨教育体制或者老师的问题,这个行当本身就决定了只能有少数人成功。剩下的虽然做不了大师,但是混个饭吃还是做的到的。至于本身就不学无数的人,就算是有该专业的文凭也没用。音乐这个行当也是最直接的,最不能蒙人的。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凡是学音乐专业而后又转行的大可以分两种,1是有业务能力,但是觉得音乐不赚钱不想拿音乐做职业。2就是业务能力不行,在这行混不到饭吃。   

                刚回帖子的时候看到还有朋友在回复,内容和我之前最初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为了告诉电吉他专业现在是有正规文凭的。至于其他的问题真的是抬杠了,希望大家都不要在讨论了,学校找什么样的人做老师和学生拿着文凭以后能做什么,其实都大家支配 不了。既然支配不了那就不要聊这些话题了~~~只要大家都是为这个行当好就行,喷我这个人我并不介意。我这人脸皮厚心也宽,呵呵~~~~~~~~当年我发视频那会被喷的像鬼一样都受的了。不过说真的,这几年我真的很努力,技术和意识都比我03年写秋天风暴的时候要成熟很多。呵呵~~~~~~教学我也下了很大功夫,看到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可以有最大的进步是我最想做到得事情,态度决定一切,我真的一直在努力。我坚信总有一天电吉他专业会和钢琴小提琴声乐等专业一样规范。那时候可以教出更多的像龙隆这样的乐手。我想这也是大家最想看到的~~!还是希望大家多支持我一点吧~~~~~~~~~       有好建议的发到我的QQ信箱:   17482553@qq.com       .QQ就不加了我平时不聊天                                                                                                                                                                                                                                                                                                                                             老赵拜谢~!

[ 本帖最后由 思念的秋天 于 2009-4-13 04:07 编辑 ]

山子 发表于 2009-4-13 03:32:27

就是,一点点小分歧,过去就算了。都是朋友,人不亲行亲,行不亲琴还亲呢。
有机会大家见面酒桌上海侃,酒杯上PK,岂不快哉!

[ 本帖最后由 山子 于 2009-4-13 04:14 编辑 ]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3 15:30:11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3 00:2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在于:1、那个被锁的帖子,没有被转移到闲聊区啊?
          2、楼主的帖子,却被转移了啊?
所以,楼主才认为管理的不对了。

那个被删除的帖子,恐怕就是72楼的内容吧,怎么,也被删贴了?你知道什么原因么?

至于投诉,我认为,楼主在维护论坛的公正性,权威性,你看见这点了么?

锁了比转了还凄凉,想说都说不成了,是吧。至于被删的帖子,又不是guiter删的,楼主投诉的时候那帖子还没删呢。楼主是在寻求论坛的公正,他觉得他的帖子不该移,这个可以申诉。但他的话我觉得更大程度上是因为guiter的言论,楼主认为那是误导人的,这个就有些勉强了,谁没有自己的看法啊,为什么非要证明自己的意识是正确的呢,老说不让会员说话,你看这个事,明显是会员不让斑竹说话嘛。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3 15:51:12

原帖由 ooottooo 于 2009-4-13 00:4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 说的很好
说白了,不要把吉他中国想象的有多官方多不得了的论坛,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一直认为这个域名是失败的,(因为按中国的习惯是chinaguitar,无奈那个论坛运营不善)在那个稀缺吉他爱好者论坛的年代恰巧刚流行BBs的时代,发展到今天还是网友的力量,好比你交了税投资去建马路,不仅得不到收益,还要去缴过路过桥费。。
国情如此,包括小小的论坛。
   在这里我是孙子,在单位的局域网论坛,我可是爷,因为那论坛是我建的。论坛岂不是也很像你们的QQ群呢?管理员?管理员能管谁?谁还在乎被踢出群啊?除非你真在乎那个群了。
这样看来,在你的课堂,你说了算,在这,那么较真只是自己和自己生气。
删就删呗,无所谓的,
    我看你们写那么多,无非就是潜意识里用自己的道理埋葬对方的道理。真的想笑。

我看你写这么多,真的也想笑,你不也在发表自己的意见吗。论坛论坛,不论怎么谈,都不说话了还开什么呀。兄弟认为你自己在这里是个孙子,这个想法不容小窥,谁把你当孙子了?谁在这摆大爷呢?你在你单位的论坛上是爷,你那里分孙子和爷,这里可没这个潜规则,或者你认为有,就举个例子。吉他中国发展到今天,离不开网友的拥护,但网友为什么选择这里而不选择其它的呢,你我心里都有数。

[ 本帖最后由 夜无恒 于 2009-4-13 15:52 编辑 ]

很黄很暴力 发表于 2009-4-13 16:47:07

原帖由 思念的秋天 于 2009-4-13 03:1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好久没上来了~~~~最近工作实在有点忙~~~~刚才还在备课呢。~~一百多楼了,这个可能是管理区除了小兵发的消息帖子之外最热的帖子了吧?~哈哈~从第三页开始看的,好多版主了荣誉会员都在呀~~。
说点实质的吧~~ ...


其实心态好了,专心干自己的活,就够了。讨论问题嘛,只要大家能控制情绪不跑题,越多讨论其实对行业发展也越好,起码越多讨论,让大家的看法越全面。

再次潜了……

guitarelf 发表于 2009-4-13 19:48:05

这帖子里版主和会员的观点还真是针锋相对,很现实。该说的道理说清楚了,该摆的事实摆明白了就可以了。道理事实都在这儿,谁爱怎么想,爱怎么说,爱怎么做是自己的事儿。咱坦坦荡荡做人,快快乐乐弹琴,与各位共勉了。

不! 发表于 2009-4-14 00:56:25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9-4-13 15:3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锁了比转了还凄凉,想说都说不成了,是吧。至于被删的帖子,又不是guiter删的,楼主投诉的时候那帖子还没删呢。楼主是在寻求论坛的公正,他觉得他的帖子不该移,这个可以申诉。但他的话我觉得更大程度上是 ...

你呀,还是站在版主的立场上看待事物。

请问,普通会员有能力不让版主说话么?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没这样的可能啊!

倒是版主有这样的权力,而且,版主在运用权力封帖、删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在为会员服务呢?

我说了,楼主认为不该移,是因为以前的帖子没有移,怎么轮到楼主发帖,就该按版规处理呢。以前的帖子,该移没移,是不是也暴露出管理不善呢。

那个被删除的帖子,内容在72楼呢,很明显,也不该删啊!

blackbuddha 发表于 2009-4-14 11:05:23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ooottooo 发表于 2009-4-14 12:53:33

原帖由 夜无恒 于 2009-4-13 15:5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你写这么多,真的也想笑,你不也在发表自己的意见吗。论坛论坛,不论怎么谈,都不说话了还开什么呀。兄弟认为你自己在这里是个孙子,这个想法不容小窥,谁把你当孙子了?谁在这摆大爷呢?你在你单位的 ...


那种简洁的讽刺 你都看不出来的哦?
还以为好不容易逮到我的“自贬”而放大----再性高潮式的向大家宣布,“你们看,他说他自己是孙子!”
你笑我就笑吧,无知的笑,我怎么会介意呢?
大家不喜欢QQ并不代表就不用QQ,包括3G网络,电信,还有许多社会学范畴的我不想和你废话
你虽没否定论坛是需要网友的支持,但你说不出所以然,所以最后一句草草了事,
没有替代品ok? 乐呵勒和的转转,我当然要站在投诉者一边,因为我没看到宽容的对待,
包括“管理员”阁下也居然把“朋友”“为人”的概念引入到一个公共场合。
他毕竟比你水平高,每个字都是潜伏着自己的本意,
而你~~~~垃圾来的。我对你笑不出来。你也别和我以兄弟相称,我不敢高攀。
同时为了展现无趣无知,感谢你的挺身而出、谢谢。

最后的抱怨 发表于 2009-4-14 13:54:34

正所谓是未曾学艺先学礼 礼多人不怪 怪多人不礼 礼怪人不多 多怪不礼人 礼多人不怪。。。。。 学音乐 学做人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4 14:34:37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4 00:5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呀,还是站在版主的立场上看待事物。

请问,普通会员有能力不让版主说话么?即使有这样的想法,也没这样的可能啊!

倒是版主有这样的权力,而且,版主在运用权力封帖、删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在为会员服务呢?

我说了,楼主认为不该移,是因为以前的帖子没有移,怎么轮到楼主发帖,就该按版规处理呢。以前的帖子,该移没移,是不是也暴露出管理不善呢。

那个被删除的帖子,内容在72楼呢,很明显,也不该删啊!

事物永远具有两面性,按你的逻辑,那么,会员在发贴的时候,又可曾考虑过帖子发错地方了、内容违反版规了呢?加精加高亮就是为会员服务,删贴移贴锁贴就不是服务了?普通会员也有权利让斑竹不说话啊,比如那个狂懒,07年当斑竹的时候说脏话,被会员投诉,直接被封了,因此我相信,在这里,斑竹与会员,一视同仁。
说回来,以前那个帖子没移,因为那时候guiter还不是斑竹,而且每个斑竹的处理标准都不一样,正像你我,看法就不一样,能说谁是谁非吗?所以就这件事来说,斑竹的管理不存在错误,而是个人看法问题,制度再完善,总会有漏洞,所以有申诉这个权利给大众,会员觉得不该移,上这里来说道,铁定是可以的,但是,楼主发这贴并没有要求将贴移回,而是直接抨击guiter,这就不是在解决问题是吧,你说你对帖子处理不满意,说出理由要求斑竹重新处理就是了,直接攻击斑竹是怎么个意思呢,出发点就有问题。
什么叫管理不善?你有你的标准,我也有我的标准,这始终是个谜。
你呀,出来干干斑竹,体会下先。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4 14:54:14

原帖由 ooottooo 于 2009-4-14 12:5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种简洁的讽刺 你都看不出来的哦?
还以为好不容易逮到我的“自贬”而放大----再性高潮式的向大家宣布,“你们看,他说他自己是孙子!”
你笑我就笑吧,无知的笑,我怎么会介意呢?
大家不喜欢QQ并不代表就不用QQ,包括3G网络,电信,还有许多社会学范畴的我不想和你废话
你虽没否定论坛是需要网友的支持,但你说不出所以然,所以最后一句草草了事,
没有替代品ok? 乐呵勒和的转转,我当然要站在投诉者一边,因为我没看到宽容的对待,
包括“管理员”阁下也居然把“朋友”“为人”的概念引入到一个公共场合。
他毕竟比你水平高,每个字都是潜伏着自己的本意,
而你~~~~垃圾来的。我对你笑不出来。你也别和我以兄弟相称,我不敢高攀。
同时为了展现无趣无知,感谢你的挺身而出、谢谢。

社会学?我学自然科学的,这个不大懂,但我向来认为,只有存在私有制的时候,才会出现利益问题,才会有权力与权利的斗争,而吉他中国论坛,这是个免费论坛,你不交钱也能享受权利,斑竹没工钱也能获得权力,这有点类似原始社会的意识形态,所以在这里首先没有权力与权利的斗争,斑竹的权力绝对受到会员权利的制约,其次斑竹不为利益进行管理,又何谈可耻操作呢?你拿现代社会制度和企业打比方就不合适,根本就不是同种意识形态。
所以,我认为你的看法是偏激的,你戴了有色眼镜。
楼主自己就不宽容,凭什么要求别人宽容对他?我可不是圣人,我逮什么说什么,我可没有什么人生高度,就是个二手版看场子的。再说,谁又对楼主怎么样了?管理员封他了?让他闭嘴了?你说话还是来些论据吧。
你说我是垃圾,我不置可否,首先我没说自己是牛比,我无趣无知呗。

不! 发表于 2009-4-14 17:43:01

加精、加亮、移贴肯定是在为会员服务了,但是,锁贴删贴,就存在一个是非标准的问题。

你说,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这本身就暴露出管理存在问题。标准应该是版规,不是版主自己能定标准的。

普通会员不了解版规,发错帖子情有可原。如果大家都不犯错误,还要版主干什么?

但版主存在管理上的错误,一般很难被普通会员接受。管理上的错误,怎么来的,原因就是标准存在差距。你说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这就带来了管理上的误差。

不! 发表于 2009-4-14 17:46:02

2008年12月10日的时候,guiter 已经是版主了。你在说哪个帖子呢?

难道,我们说的不是一个贴子了?

不! 发表于 2009-4-14 17:54:06

回复 154# 夜无恒 的帖子

你呀,你再看看版主日常工作手册第四条是怎么说的:

严禁斑竹参与争论,要尊重会员,包括不会说话的

意思就是会员措词过分的,也要先尊重会员

事实上,版主确实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否则,就不是优秀的版主,哪怕你技术再NB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4 18:21:45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4 17:4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加精、加亮、移贴肯定是在为会员服务了,但是,锁贴删贴,就存在一个是非标准的问题。

你说,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这本身就暴露出管理存在问题。标准应该是版规,不是版主自己能定标准的。

普通会员不了解版规,发错帖子情有可原。如果大家都不犯错误,还要版主干什么?

但版主存在管理上的错误,一般很难被普通会员接受。管理上的错误,怎么来的,原因就是标准存在差距。你说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这就带来了管理上的误差。

版规的话,置顶里讲的很清楚了: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735223-1-1.html,“1 如果您的发帖是和电吉他技术无关的闲聊贴...请去闲聊区...”所以锁这个贴、移那个贴都是正常管理,这个有什么错误的?
普通会员不了解版规,斑竹做出管理,无可厚非,对管理不满意可以申诉,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正负向来并存,你怎么可以要求无误差管理?这个宇宙里存在绝对精准的事物吗?有则改之、精益求精才是王道。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4 18:23:24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4 17:4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2008年12月10日的时候,guiter 已经是版主了。你在说哪个帖子呢?

难道,我们说的不是一个贴子了?


我记得去年guiter刚回来的时候还是荣誉会员,后来才变身的

夜无恒 发表于 2009-4-14 18:29:54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4 17:5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呀,你再看看版主日常工作手册第四条是怎么说的:

严禁斑竹参与争论,要尊重会员,包括不会说话的

意思就是会员措词过分的,也要先尊重会员

事实上,版主确实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否则,就不是优秀的版主 ...


看来我不是优秀的斑竹,我喜欢辩论,就事论事。。。我这个人话多了点,如有冒犯,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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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强烈投诉吉他讨论版版主guiter!这种行径简直是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