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x1990a 发表于 2009-4-17 11:36:51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4-17 11:3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处理方式按每个人的标准,肯定有不妥当,或者我最开始就说了:GUITER是个雷厉风行的军人,这个他刚恢复斑竹(说白了是复员了有时间了),管理的很严,私下我这投诉很多,我也劝过GUITER,但无论他怎么做,我都 ...

ooottooo 发表于 2009-4-17 13:10:36

原帖由 西门烧烤 于 2009-4-17 09:2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有幸在YOUKU上看到约我的,就是几年前一把假琴在本论坛诈骗了5000元,逃之夭夭的放肆小乖,真名仲杰.江苏连云港电信移动公司的一个文员...

我通过他在江苏乐之林琴行购买JCM2000的地址,和行骗后购买论坛一哥 ...


我看到的是关于R9和X5,这个就不必争吵,你是个和有道德的人比财富,和有财富的人比道德的男孩。
你抓骗子值得表扬,但充其量是人性的暗面-弱势反击,有空扪心自问一下-----你如此心思慎密的于素不相识的人展开调查,又有多高尚的的品?

关于中国式兄弟原则,彼此心知肚明,看你说的话已经穷途末路的开始口号化了,就没必要再回了。

小兵版主,说的很好,可是你也差了一把火,
至少你开始研究你所讨厌的人的向你散发出来的信息,如果你看过教父应该知道不要让对手知道你在想什么,
一个比拟手法的“单位局域网比喻”就能让你津津乐道,只能说你这是敲膝反应。不够大度。
在令一个“版主让我做”的心理测试 下,
更能反应出你本位思考的优越感-----“我让你做才怪!”

:-)很有趣是不是?

guitarelf 发表于 2009-4-17 13:31:36

但讨论变为强辩,也就真的没意义了......

不! 发表于 2009-4-17 16:18:15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4-17 11:2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从来没人不欢迎谁,除非严重违反论坛规定
您不一直强调证据吗?那么如果连电脑的记录都不相信还相信什么?
为了一个帖子,把电脑格式化了都?
您如何证明攻击就来自某个斑竹呢?那这个斑竹的技术水平绝 ...

我可没说是哪个斑竹在攻击我,我是说受到了来自论坛的攻击,有人不让我上GC论坛,我一上GC ,电脑就重新启动。我只好把电脑格式化了,把那个攻击我的程序格掉了。哈哈,这个不需要证据,我知道有人在做这个事就是了。没什么,相信他也看见,攻击对我不起作用,我只要换个操作系统就是了,他明白。如果您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我只能说,这人肯定是GC上的某个人。您认为他技术很强?哈哈~


再回过来讨论管理的问题。版主是干什么的?版主是为会员服务的。那怎么才算服务呢?

措词不当,算是服务么?贬低别人,算是服务么?参与争论,算是服务么?

如果说版主不是为会员服务的,我绝对不会提这些要求。


举个例子,狂懒吧(请原谅狂懒,你确实做的还不够),人品优秀,可不等于他是一个好版主,因为他老是参与争论,哪怕他发再多的精华帖子,哪怕他技术再NB,只是一个优秀的会员。哪一天,他不再与普通会员发生争论了,他绝对是个好版主,好管理。


我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是您的《版主管理手册》上写的明明白白的。谈到管理,就是高谈阔论?您的有些版主,连最基本的条件都还不够呢。



单位有领导管,学校有老师管,家里有父母管,没有错。可是,您的版主有能力当领导,当老师,当父母吗?您没有看见,大家至少对老师,期望值有多高吗?


在论坛,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 ,可是您的个别版主,老是贬低别人,您从来没有指责他们,就因为他们是尽义务在管理?可您没有看见,很多普通会员在论坛发帖、回帖,也是对论坛的贡献吗?论坛藏龙卧虎,高手云集,很多高手并不多发言,更不贬低别人,您看见了么?我不是高手,在这里唧唧歪歪,但我很想把高手吸引到论坛来。


再强调一下,版主是会员,但,不是普通会员。

就像大家对老师有更高的期望一样,普通会员对版主也有更高的期望。您的个别版主,确实没有达到大家的期望。

不! 发表于 2009-4-17 16:22:40

原帖由 一品琴魔 于 2009-4-17 01:1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有几个人有强迫症~

您有能耐,请治疗强迫症

您还是去“拜读”搜索一下,医学上,强迫症是怎么诊断的吧

发现别人有病,并不算能耐,能治疗别人的疾病,才是英雄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4-17 22:50:24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7 16:18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没说是哪个斑竹在攻击我,我是说受到了来自论坛的攻击,有人不让我上GC论坛,我一上GC ,电脑就重新启动。我只好把电脑格式化了,把那个攻击我的程序格掉了。哈哈,这个不需要证据,我知道有人在做这个事就是 ...

节日快乐 :)

冷月葬花魂 发表于 2009-4-17 23:29:29

都第7页了阿

他的国 发表于 2009-4-17 23:32:06

一直在看这个帖子,非常欣赏“不!”的态度和思考!

不必苛求公正或者平等,面对现实吧,不多说了……

西门烧烤 发表于 2009-4-17 23:35:57

古人云:君子不党...........你们绝对不是一个人,二个人..........我怀疑是三个人

欣赏者和被欣赏者,都是小号.....各位有大号就掏出来...一个个都满腹经纶..怎么可能没有大号...

连我这,能分辨黑白的草民都有大号..............

图里这位热心的FANS...匆忙一天注册,就急切的留下了肺腑之言...实在催人泪下.....

事情已经转调了......不由得想起了,曾国番的那句:人心比山川还要险恶...................

某愚见:各位还应该加个头衔:中戏烈士生导师.............诸位的演出已入化境..............

如果不是本站:公平,公正.公开......各位早已灰飞烟灭了........还不怀感恩之心,变本加厉.....

子曰:君子坏德不怀蛊..............诸位如果铁了心的要做小人之儒.....我不再复言....人做事天在看

如果各位有道德底线,尚未病入膏肓.某不才,送你们一副良药:揽风云之奇瑰,纳山川于胸臆

[ 本帖最后由 西门烧烤 于 2009-4-17 23:58 编辑 ]

不! 发表于 2009-4-17 23:57:27

回复 207# 小兵吉他 的帖子

节日快乐!

相信您有一帮铁哥们!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0:03:01

回复 205# 不! 的帖子

其实有很多事情都并非一定有对错之分...

个人很不赞同你的观点...

服务...这个词的界定实际上有时候很狭隘...

对于参与争论的问题...我的观点很明确...不是大是大非...亦或是存在一些根源性争论的问题...可能不适合参合的...但是如果只玩笑灌水于其中也非必不可...

此外的争论是一定要参合的...可以搜索我以前参与争论的一些帖子...近期的有关于七和弦...挂留和弦...两个...这个争论是于理为大是大非...如果不争论...让更多的朋友受误导...这样是所谓的"服务"吗?服务的概念还应该包含解疑...去误...否则还要版主做些什么呢?

此"服务"不应狭隘理解为茶馆小二...

对于这个事情我已经解释的不想继续解释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每个工作者都适合其工作岗位...流水轮换之...况网络乎...尽在过程之中...不可能gc的所有人都按游戏规则来...而且...gc管理层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非机器...

不! 发表于 2009-4-18 00:12:33

回复 212# guiter 的帖子

您是军人出身,与众不同,更应该按规定办事,其到表率作用。

坚持自己的观点,可以,但不能说别人不同的观点就是“胡扯”,要容忍不同观点的存在。要相信,别人也有思维能力,会分析思考。

他的国 发表于 2009-4-18 00:24:41

大号小号、君子小人、道德底线……,呵呵,想多了吧?我没想那么多!

凡持异见者,必要以党圈之,或谓之马甲,岂不枉称君子?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不! 发表于 2009-4-18 01:01:49

回复 212# guiter 的帖子

您还犯了另一个管理上的错误,斑竹日常管理手册特别说明第一条,任何版主不得编辑用户帖子。您看本投诉引用的第一个帖子的58楼,您进去编辑了。

您可别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您是军人出身,即使规定是错的,您也知道,必须执行。您没有违背规定的权利。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1:06:22

...

军人出身终归也是人,而非机器。我也一直以规则办事,上面也讲清楚了所有操作的理由,不用再重复了吧?

说个题外话,当过兵你就知道一切机械化而非人性的后果有多糟。

观点可以有,我也绝无对比表述过"胡扯",但如果非要将正方形说成圆形之举,我用"胡扯"警示之不知有何不当,现今半桶水忽悠者并不少见。

不! 发表于 2009-4-18 01:16:01

回复 216# guiter 的帖子

您的操作的理由并不正确。您的观点,可以坚持,但不等于您就是对的。

您是为普通会员服务的,即使别人的观点不对,也不能冠之“胡扯”,否则,就体现不出,是在为会员服务。

如果,普通会员,也说您在胡扯,您怎么想?您肯定也不爽。学习换位思考吧!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1:16:29

...

编辑贴子的问题我和小兵讨论过,不要到处找我的毛病,毫无意义。这个回贴中涉及到党政之论坛严禁之内容,按道理应该直接删除,考虑到回复中观点之表述编辑之。

如果我为你们所述之权力偏执,删除为最好方式,这种编辑恰恰是为了更让大家各抒己见啊。

我心向明月...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1:28:14

...

请注意,我的操作理由只是部分人认为损害其利益而冠非,任何事多人多面,绝非真理一般。就现状来说,最多是争议性。

对于"胡扯"用之是有理由的,在过程中理例均达之下仍辩谓之。如果我有此举,欢迎说我胡扯。这个和"服务"根本搭不上,乃度之问题。

不! 发表于 2009-4-18 01:33:24

好吧,再来讨论学历该怎么来的问题。

您认为,本科学历,一定要有更高一级的学历来授予?那,照您这么说,新成立的系,专业,就不能有学历了?因为以前没有的?

举个例子,计算机,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呢?第一个计算机学历,是怎么来的呢?在计算机没发明之前,高校是否已经存在计算机专业了呢?

不! 发表于 2009-4-18 01:37:57

按照乐器演奏的方式,电吉他和钢琴一样呢,(指弹除外)

电吉他,甚至可以挂在钢琴系呢,哈哈!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1:56:26

...

在本版讨论这个问题不适,况已表述清我的观点并决心不再对此类问题多述,最多引用那帖地址。

想说的是根源性和一贯性是有区别的。

手机上网很痛苦的,要休息了,还是那句话,有时间多做实事。

不! 发表于 2009-4-18 02:03:59

谢谢。

其实,我也在做实事。

我是在纠正版主关于“为会员服务”的理念。

什么叫“无为而治”,不是靠独裁,靠专横能做到的。

要靠有序规范的管理来完成。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4-18 05:23:34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7 23:5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节日快乐!

相信您有一帮铁哥们!

早上好~~~

zyx1990a 发表于 2009-4-18 09:20:36

这个问题还在争论啊      凡事只要存在就会有争论,一人难得万人好嘛,也许你满意但别人不一定满意,这件事无论再怎么争论都是没有结果的,大家都是何苦呢?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09:30:52

回复 223# 不! 的帖子

关于"服务"的问题...我在212楼已经说明...

这个问题仍旧是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所以不存在"纠正"一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你的话语并不见得能谓之"实事"...

关于"无为而治"...我也不清楚我哪里独裁或者专横过...自认gc有着充分的自由...而且任何"自由"皆是在一定基础上的自由...而无绝对之自由...如果是绝对的自由...我想gc的发展也是会受到影响的...而非现在的光景...

不! 发表于 2009-4-18 11:32:15

回复 226# guiter 的帖子

好吧,我没能让您认识到我在做实事,是我无能。

我说独裁专横的是GC 的老大,他自己也承认。

可是,您确实从他身上学到了专横的气质,加上您的军人本质,您很难听取别人的意见,只能等您自己慢慢认识了。

可是,您说本贴的投诉,是非不存在,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如果没有是非需要评判,楼主投诉干什么?

作为版主,应该疏导网友之间的争论,可您自己直接参与争论,说别人胡扯,本身不用投诉,您已经违反了版主日常管理手册的要求了。要不是楼主投诉,别人还不知道您已经违规了。这样的行为,不及时制止,今后,还会有版主直接参与争论的。

一个会直接参与争论的版主,如果言词不当,是不可能疏导争论的,是没有能力制止争论的。
所以,才规定了版主不能参与争论这一条。

您说GC 是自由的天空,可您锁住的帖子,让人感到压抑。对争论的对方来说,就是没有自由。这个就像电视机质量合格率一样,如果合格率是99%,那一个不合格的电视机,对用户来说,就是100%的不合格。

至于用“胡扯”作为警示语言,如果对方能服气,也没什么,如果对方不服气,请问,他也可以说您“胡扯”么?

如果,本贴的投诉改为“简直胡扯”,而不是“可耻”,请问,您认为能接受么?如果能,那好,“胡扯”作为警示的规范语言推广下去。如果您不能接受,那么您有什么权利让别人认为,只有您能说这个词汇呢?

哪怕,他把方的说成圆的,您也只能用婉转的词汇指出,因为您是版主,不是普通会员。您要相信其他人,也有判断能力。

在GC ,有些删贴锁贴并不能让人服气 ,倒是普通会员不与版主计较,普通会员比版主更大气。所以,有些版主,并不能受人尊敬。

当然,大部分版主,主流还是受人尊敬的。就像本帖的投诉,很多版主在静观事态的发展,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不! 发表于 2009-4-18 11:36:34

回复 224# 小兵吉他 的帖子

中午好~~~

guiter 发表于 2009-4-18 12:07:32

回复 227# 不! 的帖子

你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是混淆了以后的结论...

我上面已经说的是很清楚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看...

关于"胡扯"...方圆说来解...已经摆明的了道理...仍辩...如此不已重气警示...将会造成误导...这个前后度之概念...而非能否接受...条件于大是大非...

于不定之问题...当然不能用此词...

请分清概念...

关于气大气小一说...实际上你根本没有认识到问题所在...片面的看问题是不能下结论的...如果有机会看看管理层对此事的聊天便知...

另外...管理层由于总会和被管理层有矛盾...这个矛盾不论是大是小都是存在的...言多必失...行多必过...实际上"失"和"过"皆应理解为中性词...投入的精力越多...管理的力度越大...定会造成这个不满那个不满...

chainchain 发表于 2009-4-18 13:13:48

好了
大家不要再吵了
给我这样幸灾乐祸的人继续看热闹就不值得了
都停吧
该工作工作
该弹琴弹琴

西湖 发表于 2009-4-18 14:11:48

http://source.democn.com/fdsafdsfoowFsa34dBc/radio/2007/10/15/14/15507.mp3

不! 发表于 2009-4-18 14:28:03

回复 229# guiter 的帖子

好吧,算我没能力看仔细,算我没能力理解您

不过,我真真切切地看见,某版主在另一个投诉他的帖子里,称呼投诉人是“小人”。我认为,哪怕投诉人投诉错了,这种言论也不该出自版主之口。

正因为版主在说别人是“小人”,老大说他还不成熟,您看,我对西门烧烤在这里说别人是小人就毫无办法,难不成,我也说西门烧烤没成熟?哈哈。

至于你们管理层对本次投诉的讨论,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管理应该是公开的,是对事而不是对人,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本次投诉,确实暴露出论坛的管理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并不可怕,很正常,关键是,存在了问题,版主自己还没意识到。那个闲聊被删的帖子,我始终看不出,这个帖子违反了闲聊的哪一条版规?闲聊删帖的版主,请您注意,您有权力删帖,但您没有能力让人服气啊。

好吧,最后一个建议,建议论坛的版主,都认认真真地学习一下《版主日常工作手册》,对普通会员,要先尊重,这样,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要知道,版主并不好当,不是简单的删帖移帖加精就能完事的,还要让人服气。要让人服气,靠的是能力,不是权力。

我呢,也自以为自己是在做实事 ,我也为此坚定不移。我只希望让别人看见我的诚意。如果大家都不认可我的言论,只能说明是我没有能力,我还需要不断努力。

百丈禅师 发表于 2009-4-18 15:36:29

楼上您是专职搞这个的么?好旺盛的精力和斗志啊!很羡慕您!
感觉不比佟掌柜吃了千年人参那状态差!

[ 本帖最后由 百丈禅师 于 2009-4-18 15:38 编辑 ]

百丈禅师 发表于 2009-4-18 15:37:42

言多必失 言多必失

[ 本帖最后由 百丈禅师 于 2009-4-18 15:39 编辑 ]

不! 发表于 2009-4-18 20:00:23

原帖由 百丈禅师 于 2009-4-18 15:3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您是专职搞这个的么?好旺盛的精力和斗志啊!很羡慕您!
感觉不比佟掌柜吃了千年人参那状态差!

啊,我是专职伺候人的啊,包括伺候您啊,您舒服吗?您对我的伺候不满意,就另请高明吧?


佟掌柜是谁呀?干嘛吃人参呀?还是千年人参呀?吃了怎么样了呀?您羡慕啥呀?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4-18 20:02:30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8 20:0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啊,我是专职伺候人的啊,包括伺候您啊,您舒服吗?您对我的伺候不满意,就另请高明吧?


佟掌柜是谁呀?干嘛吃人参呀?还是千年人参呀?吃了怎么样了呀?您羡慕啥呀?
晚上好~~

不! 发表于 2009-4-18 20:04:25

原帖由 百丈禅师 于 2009-4-18 15:3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言多必失 言多必失

您也说的不少啊

您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我记住啦!

我是——“不知”啊!

不! 发表于 2009-4-18 20:15:13

回复 236# 小兵吉他 的帖子

晚上好?

怎么回事?一个个的问好?

我的言论,不可能全对,请多多包涵

好吧,我不说话了啊!我现在打算出门了,要到22日回来。

去山东。

最后的抱怨 发表于 2009-4-20 23:49:53

原帖由 不! 于 2009-4-18 20:1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晚上好?

怎么回事?一个个的问好?

我的言论,不可能全对,请多多包涵

好吧,我不说话了啊!我现在打算出门了,要到22日回来。

去山东。
你22号回来继续奥 我看好你奥 好棒耶 成功??你才刚上路耶

不! 发表于 2009-4-22 13:46:11

原帖由 最后的抱怨 于 2009-4-20 23:4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22号回来继续奥 我看好你奥 好棒耶 成功??你才刚上路耶


您看好我?谢谢您哦!


其实,成功的不可能是我呀!


您看,成功的,是GC的老大:他用“问候”的方式,问我累不累?让我闭嘴。


所以说,要想成功,靠的是“人格魅力”,不是权力。


在GC ,确实存在“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现象。


我呢,是个“不知者”,而我的目的呢,是想请论坛的“知者”畅所欲言,所以一直在这里,唧唧歪歪,在展示自己的不知,目的,在为“知者”当铺路石。



至于想要学习老大的独裁和专横,只有在特殊的条件下可以。比如,去年,西门烧烤在论坛公开挑战老大的时候,在论
坛威胁这个威胁那个的时候,只有狂澜版主,站出来封了西门烧烤的帖子!那个时候,只有狂澜,学到了老大霸气的真谛。

bitbubble 发表于 2009-4-23 09:16:56

晕了
再补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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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强烈投诉吉他讨论版版主guiter!这种行径简直是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