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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4-29 0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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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彈吉他比較常用的是相對音的概念,按照12平均律的概念,每個調性裡面不同的升降音都是為了維持自然大調音階每個音之間的音程關係。
比如說C大調音階是 1 2 34 5 6 71,3與4 還有 7與1 相互之間是半音的關係,而其他的音相互之間則是全音的關係。
而如您舉的D大調音階為例,音階是 2 3 #45 6 7 #12,你會發現 #4與5 還有 #1與2 相互之間也是半音的關係,而其他的音相互之間也都是全音的關係。
所以我們會發現,這兩個音階的第三個音與第四個音,還有第七個音與第八個音都是半音的關係,回到上面所說的十二平均律,我的音階如果都呈現 1全2全3半4全5全6全7半1( 2全3全#4半5全6全7全#1半2)的關係的話,那麼我不論彈什麼調,聽起來都會是12345671(Do Re Mi Fa Sol La Ti Do),所以我可以把每個調都當作C調來『唱』。再換句話說,也就是,我把什麼音當作Do,那它就是什麼調。在吉他指板上面指型也都會是一樣的,只是把位不同罷了。
希望能讓您明白我所要表達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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