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中国新网址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aerobic

[古典吉他硬件] 【转帖】深刻剖析国内销售假琴的状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24 20: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早知道那个鸟不是什么好鸟。
发表于 2010-3-25 10: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原帖由 j 于 2010-3-24 14:10 发表


印刷体的一行肯定不是人写的,签名应该指的是下面一团。
看这个背板的加强条倒是真材实料。

琴商标里人工签写的“62”两字,可以看出有油墨在纸上扩展出的明显痕迹:
而picado字迹确明显没有;显然是印刷特征。
同一时期同一人在同一位置的手写,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而且,此前曾和一位认识岛主的朋友谈到过此事时,他也证实了签名为印刷体这一观点。

[ 本帖最后由 岁月的随想 于 2010-3-25 10:41 编辑 ]
62数字.jpg
印刷体.jpg
发表于 2010-3-25 15: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我现在关注的不仅仅是揭露这些骗子的问题,更关注的是怎么惩治这些骗子的问题!
发表于 2010-3-25 15: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看来矛头直指吉他岛的方岛主啊,“皮卡门”事件究竟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0-3-25 15: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q68 于 2010-3-25 15:48 发表
我现在关注的不仅仅是揭露这些骗子的问题,更关注的是怎么惩治这些骗子的问题!


一经查实,要严惩不殆。绝对不能允许琴友的血汗钱被骗子捞去。 可以找工商,国地税部门投诉,不知道这些卖琴的有没有正规发票?不开发票的以偷税漏税处理。
发表于 2010-3-26 15: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对于像这样一无营业执照二无工商审核三无营业场所的虚拟网站【叫黑店不知是不是恰当 】,消费者肯定是投诉无门。
发表于 2010-3-26 15: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双方开战拉......到底谁是真谁是假?
发表于 2010-3-27 00: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59381f1cg8276453b9897&690.jpg
发表于 2010-3-27 15: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不禁要问:像吉他岛这样被披着一个个所谓的企业成功人士、演奏家、收藏家,排满足以吸引人们眼球的一张张进口名琴美图等等这些华丽光环的销售场所——有没有一个合法的营业执照???!
请我们敬爱的方岛主出示相关证明为感!


[ 本帖最后由 qq68 于 2010-3-27 15:20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7 15: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xm.gov.cn/gfxwj/szfbm ... 20091016_322438.htm

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2003〕第370号)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各部门明确共同职责,理顺为主为辅关系,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 建立分工协作关系,明确部门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查处下列无照行为:(1)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2)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3)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下列行为由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与新闻出版、卫生、质监、环保、药监、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牵头为主进行查处:(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2)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3、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于届满后5日(工作日)内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五日(工作日)内告知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由许可审批部门牵头负责查处。

  三、 建立健全遏制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

  1、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综合治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的监管机制。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权责一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2、建立相互通报机制与协作机制,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

  3、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积极督促办理相应手续,引导其合法经营。

  四、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和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做到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厦门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3月4日印发
发表于 2010-3-27 20: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如果对方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将向厦门工商管理监督机构和厦门市警方投诉举报,推究造假者和所有关涉案人员一切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qq68 于 2010-3-27 20:46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7 21: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发表几句吧,我在工厂做技术很多年了,其实吉他基本上就是那么回事,你仿我我仿你,看起来都一样,就像汽车一样,都是四个轮子,甚至连发动机都差不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假琴的概念就是盗用别人甚至名牌琴的商标,这是违法和不道德的。我们工厂主要是为部分国际名牌贴牌生产,就是OEM,当然是授权的。所以在中国,不法分子盗用别人的品牌和专利是要大家一起来抵制的。吉他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东西,不是做飞机大炮,选择吉他当然要自己凭眼力和对吉他的认识和对音色的辩解,才不容易买到冒牌货。还有一点,不要总是感觉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全世界70%的吉他产品都是产自中国,吉他越来越个性化,拥有一只适合自己吉他的很重要,不要盲目去追求什么牌子啊,,,还有谈论什么牌子不好什么牌子好啊,,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两只完全一样的吉他,,不要以为你弹了一只某牌子的吉他不好,,就说那个牌子做的差,那只能说明你见识太短。------我建议,,要买吉他,就买一把适合自己的,管他什么牌子呢,牌子害死人!
发表于 2010-3-28 21: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爱的方岛主啊,
看了您在岛上洋洋洒洒的大作和您不远万里追求真理的精神实在佩服,看了西班牙老外的制琴厂也让俺大开眼界,可您忘了一个基本的常识问题,就是您卖东西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啊?这咱清楚啊,就是路边的小杂货店也有个营业执照啊,咱老百姓辛辛苦苦攒下的千儿百的不容易,买您的东西支持您的高尚事业,看看您销售相关的资质证明该不为过吧?
再次请求您那您的营业执照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顺带提一下啊,刚才拜读了您的赴西美文,实在感觉您是知识渊博、光彩照人!!!可后面跟了一群马甲什么的无理谩骂,陷害无辜,实在和你的儒雅风范不相适应,这样在全国的琴友的众目睽睽之下,让大家看到了您那是个什么样的“店” ——这是您战术的一大失误,也是您的人生一大败笔。

我是就事论事啊,可别在岛上找人骂我,咱就是一老实人,不会说话啊。


[ 本帖最后由 qq68 于 2010-3-28 22:07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8 22: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也想看看营业执照。无证经营就是黑店。
发表于 2010-3-28 22: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28 22: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chys88 的帖子

我们都是从吉他厂出来的,什么牌子的琴都代工过,你说得非常精辟
j
发表于 2010-3-28 23: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参与者越来越多
2010年中国古典吉他界一件大事?。

[ 本帖最后由 j 于 2010-3-28 23:18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9 04: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 于 2010-3-28 23:11 发表
参与者越来越多
2010年中国古典吉他界一件大事?。

截止目前, 今年最火的2个帖子应该是本贴的打击万元以上高端琴——对话方岛主和另一个打击千元低端琴——质疑淘宝久久的帖子了。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961660-1-1.html
两个口碑不错的卖家竟然销售假冒、劣质吉他,现实版的岳不群的确让我们大跌眼镜, 我的表情是 ,无语啊。

[ 本帖最后由 少谈琴多弹琴 于 2010-3-29 04:35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9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岛上人也真滑稽,老毕在自己的场子里照张像就证明没退休吗?照这么说,咱国营厂的退休老职工就不能回厂子去看看了
在自己作坊里照张像不能代表他没退休。
发表于 2010-3-29 11: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回到正题吧:
岛上那位方岛主,您要是不把卖东西的营业执照拿出来给大家看也没太大关系,只是以后就别再居高临下、耀武扬威地讲话了。但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就行了:
——充其量自己就是一个找人当托卖假耗子药“下做”的主。


[ 本帖最后由 qq68 于 2010-3-29 11:39 编辑 ]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3-29 11: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3-29 12: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有多少国内琴友买他们名不副实的琴的?看看有多少琴友被他们花言巧语骗取钱财的?你就知道什么叫“可信”了!:随便找一下,自己看看吧:
http://bbs.guitarera.com/viewthread.php?tid=23926&highlight=
http://bbs.guitarera.com/thread-24388-1-2.html
http://bbs.guitarera.com/viewthread.php?tid=11779&highlight=
http://bbs.guitarera.com/thread-10768-1-11.html
http://bbs.guitarera.com/thread-10821-1-14.html

对于你,我现在送你两字:可怜!

[ 本帖最后由 qq68 于 2010-3-29 12:19 编辑 ]
发表于 2010-3-29 12: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葛路路 于 2010-3-29 11:49 发表


照片么嫌人家不可信
人家请你同去西班牙么又嫌不可行
那应该怎么办?

倒是你自己 贴张外国人照片就说PICADO退休了
可信不?
动不动就把人归进吉他岛来的虾兵蟹将,
还教训方岛主不要居高临下。

自己知道自己是虾兵蟹将,那干嘛不堂堂正正做人呢!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3-29 12: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3-29 12: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65楼用的什么琴呢? 多少钱买的呢?
发表于 2010-3-29 13: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葛路路 于 2010-3-29 11:49 发表


照片么嫌人家不可信
人家请你同去西班牙么又嫌不可行
那应该怎么办?

倒是你自己 贴张外国人照片就说PICADO退休了
可信不?
动不动就把人归进吉他岛来的虾兵蟹将,
还教训方岛主不要居高临下。

回去问问方岛主,自己看看岛上的帖子,带着谩骂的邀请是不是酒无好酒,宴无好宴?是不是真正所谓的“有诚意要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0-3-30 00: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这个版区顶的第一帖~~~~~~~~~
发表于 2010-3-30 2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bmyjt 的帖子

呵呵,相信您一定受益匪浅
发表于 2010-3-31 08: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0-4-3 10: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ys88 于 2010-3-27 21:48 发表
我来发表几句吧,我在工厂做技术很多年了,其实吉他基本上就是那么回事,你仿我我仿你,看起来都一样,就像汽车一样,都是四个轮子,甚至连发动机都差不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假琴的概念就是盗 ...

我想了解一下你们厂的代工情况,请短信告知QQ号,谢谢。
发表于 2010-4-3 12: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买不买自己决定,,,有点奇怪的现象,,,北京上海一带的买吉他岛的琴比较多,,,
发表于 2010-4-3 13: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
发表于 2010-4-3 23: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2]
发表于 2010-4-4 08: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再提了,可岛上那些小喽啰还再叫骂。

自己劣迹斑斑啊:什么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无照经营,居然还好意思自己提出来,自己扇自己嘴巴啊。

看看国内两大论坛,有多少有名有姓的人在指责你们{我都懒得复制过来了},还说别人用马甲?人到这份上,是不是该好好看看自己了。


评心而论,看看国内其他卖琴、做琴的网站,哪家像岛上那样?别人有意见、有看法动不动就恶语相加、拳打脚踢,什么永不欢迎的xxx到岛上,又什么xxx卑鄙。旁观者看了你们这些东西,别说买你们琴了,回去对琴友、对朋友谈到对岛上的第一印象就是三个字:“黑社会”。

如果岛上不知错改错,我们提议将此贴顶置!
发表于 2010-4-5 09: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ys88 于 2010-3-27 21:48 发表
我来发表几句吧,我在工厂做技术很多年了,其实吉他基本上就是那么回事,你仿我我仿你,看起来都一样,就像汽车一样,都是四个轮子,甚至连发动机都差不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假琴的概念就是盗 ...

发表于 2010-4-5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q68 于 2010-4-4 08:32 发表
评心而论,看看国内其他卖琴、做琴的网站,哪家像岛上那样?别人有意见、有看法动不动就恶语相加、拳打脚踢,

好像“别人有意见、有看法动不动就恶语相加”的不止岛上一家吧?“谁在说谎”的帖子里的那家也不怎么地,也是对“别人有意见、有看法动不动就恶语相加、拳打脚踢”。
发表于 2010-4-6 08: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想告诉大家,从事情的开始3月15号那天有人把问题提出来:http://bbs.guitarera.com/thread-25902-3-1.html
一直到3月28号,我们都是就事论事,讨论琴的问题,没有进行任何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10-4-6 10: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ys88 于 2010-3-27 21:48 发表
我来发表几句吧,我在工厂做技术很多年了,其实吉他基本上就是那么回事,你仿我我仿你,看起来都一样,就像汽车一样,都是四个轮子,甚至连发动机都差不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假琴的概念就是盗 ...

同意  电琴可能还好些 原生吉他 一把一把差别也的确是有得
但是现在的js  也越来越过了  税 假琴 还比真琴贵的价格。。。
琴友们 应该多多交流提升自己的眼力!
发表于 2010-4-7 10: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了这事情很久,2家各有理由,为何不一起去一次 外国,当面拿着 吉他,用视频,把鉴定的
过程录给中国的朋友看,这就一目了然了.

机票钱,我相信 方岛 是肯给的.呵呵...

其实还有一个省钱的方法,就是现在科技先进,根本不用去外国,三家人,通过视频连接,现场对供.
这就什么都清楚拉...

对骂.没意思,...不过,肯定有一方不敢这么做的,因为肯定有一方是说假话.
发表于 2010-4-7 1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与其说是对古典吉他市场的剖析,不如说是对人格、人性的剖析。
做事先做人啊。



我作为一名吉他爱好者同时做为一位业内的销售人士,了解了更多的行业内幕的同时,也有幸接触了很多国内的演奏的、制作的、生产的专业人士,他们大都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创业、开拓,他们从最基本的工作开始:试琴、引进设备、引进外资技术,都是靠自己的辛苦劳作,靠产品在群众中的口碑一步步站稳脚跟。

但,有多人却是靠欺诈吃饭。



稍有眼光的朋友可以清醒地看到,在那家不法奸商的“吉他岛”网站,他们采用的伎俩就是用一张张带有华丽光环的的所谓国外进口名琴和一张张活生生的国外制作的图片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供应国内琴友的却是一件件被偷梁换柱的、劣质的所谓“纯手工”进口琴。

他们没有任何合法经营资格、没有任何售后保障。

被骗去的都是一位位普通琴友的辛苦积攒的血汗钱財!

他们骗局得手的往往都是些对市场不是太熟悉的初学的朋友。

而不幸的是:很多被骗的朋友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他们的营销手段是给一些喜欢贪图小恩小惠的人一些好处,让他们到国内的个大论坛、QQ群,替作假者摇旗呐喊、坑蒙拐骗,
如果有人对他们的骗局揭穿,这些人同时会对出面说话的人打击报复!

这是何等低下的伎俩!



往事历历在目:

曾经,我和一位朋友私下在提到这家卖琴网站的一些黑幕时,他告诉我:“朋友,你要是讲出来,你是要被报复的”。


曾经有位正义的朋友出面不屈不挠地指出他们的作假,便被他们无理叫骂:说“永不欢迎XXX到岛上”


今天,又有人站出来揭露他们,同样也招来那人的疯狂辱骂。


令人发指啊。


“狼来的”的故事我们小时候都听过,当人心一但失去,决不是靠几张所谓的国外风景的图片能换回来的。

当有人失去人心时,他便失去了所有的一切市场和自己的一切做人的尊严。

[ 本帖最后由 俺是老粗 于 2010-4-7 11:35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他中国官方

GMT+8, 2024-11-15 04: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