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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1: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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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下午用pad打字很麻烦,没说清楚。
举个例子来说就是一块铁皮,原厂家使用剪裁出形状,我们使用冲压机出形状,我们就可以申请专利,内容就是用冲压工艺解决了目前的剪裁工艺存在的什么什么问题。其实很多专利玩的就是文字游戏,严重起来打起官司且磨呢,最后不了了之。我们如果复刻了原厂效果器,只是稍微修改下外观,覆铜板的形状,走线设计等等细节也可以适当避免侵权的麻烦。其实外形一样有什么用呢?我们要的是声音。还有外形一模一样就可以完全按照假货起诉兄弟们了。
大家回忆一下,听说“康帅傅”被起诉了吗?
我下午的表述只是给出一条建议,并不是反对什么,GC的一线师傅所作的努力大家都看着呢,我们用很少的钱出很好的音这是其乐融融的事情。但是要考虑日后可能有的麻烦,尽量避免。比如坛子里的高手拆了A效果器,复刻成功了。拿出来造福琴友是很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是好东西,但是避免用复刻这样的宣传,用了人家就有理由和证据来起诉你。
而其实呢,大家买到手的还是那样的好东西。这用我们常用的话来讲就是装,我现在的工作就差不多是这性质的,天天商业贿赂,但是财务报销审计全部符合法律,公司还是全国十佳雇主,文明企业,我们自嘲自己就是天天**,当婊子立牌坊。
我这话说在这里也没有任何侮辱GC兄弟们的意思,只是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意思,假如有一天一个浪拍过来,逼得我们GC不得不整顿,到时候一时间出不了现在的复刻,也买不到了,那时再想策略和应对不就耽误事了吗?
建议就用类似这种格式“XXX出品102-4-F效果器,音色堪比ZW-45 Zakk Wylde签名哇音效果器”,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还是个人见解,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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