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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4 1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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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大广场唱歌的中国人
在我刚刚开始混的时候,街头的竞争对手还不多。布鲁塞尔著名大广场的旁边一个小广场,没有遇到太多麻烦,我就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地盘,
为了不影响学习,我固定在周五和周六晚上表演。从不到10首英文歌开始,我以平均每周两首新歌的速度扩大曲库,曾经的峰值曲目超过150首。但后来数字时又降了下来,为什么呢?因为在街头那匆匆来往的人们,往往都是被一瞬间或者两三个小节所打动,太平淡的,太复杂的,太艺术的,太冷门的歌都不适合这个特殊的舞台。漫长的岁月里,“Imagine”和“HotelCalifornia”是当之无愧的点唱冠军。不过相信我,一天来20遍加州旅馆会唱得直打胃酸的。话说若干年后列侬的遗孀大野洋子也曾在街头隐身于群众中听了我半首Imagine,后被认出,遂逃之。
记得第一次街头表演之后,我很震惊。热情的听众带给我的成就感和收入是我万万不曾料到的。在周末黄金时段,人潮是一拨又一拨,听众可以连续数小时围拢不散。以至于我常常一首接一首连唱四五个小时不起身。人们亲吻着,舞蹈着,脸上都挂着微笑,一曲终罢,睁开眼时(唱歌都闭眼的),身边围绕着的热情和欣喜总是融得我热血沸腾。记忆中最深的情景莫过于在周末深夜,唱了一天后嘴唇发麻,手指发烫,我身背装载着硬币的超重书包和吉他走在回学校宿舍的路上,快到家时有一段上坡路,总是变得尤其的漫长。(在使用欧元之前,比利时法郎真的很重。)懒得经常跑银行,所以每次想起去存硬币的时候都重得有点吓人,平时笑容可亲的银行姐姐都会大吃一惊进而面露难色。我家里有一次失窃,窃贼搬走了超过30公斤的硬币,哥真的很佩服他的体能,不过也好,估计他当时实在没手了,这才放过了哥的手提电脑。
街头表演,周围不仅有观众,还不得不学会和这些人打交道:同行,邻居商家,街头混混,警察(还好没有城管)。
同行艺人之间,靠的是交流和妥协。本地艺人好说,各据一地基本相安无事,大家都凭本事吃饭,也不用眼红人家谁谁人气更旺,眼红也没用。比较麻烦的是一些东欧来的流动艺人,就好象一个车位都全部分配好的车库,突然来辆没车位的汽车,哪儿空停哪儿,搞得大家都不得不乱停车了。
我总是很小心附近商家的感受,特别是音箱正对着的几个商家。会经常去问他们是不是太吵了,会问有些歌重复次数太多会不会听烦了,甚至我了解到他们店里几点换班,这样我可以掌握店员需要忍受我多久。要知道任何一个不起眼的店员如果听得不乐意了,一个电话叫警察就可以让我滚蛋。几年下来相处还好,也经常他们去店里照顾。
大广场附近的混混很少招惹我,因为我很少落单,呵呵。他们通常只是在我演唱结束后谄媚的笑着来讨点酒钱。常常有观众买些啤酒送给我,可惜我天生没酒命,大多也送给混混了事。
街头卖艺的许可证很容易从市政府获取,但是有着诸多苛刻乃至扯淡的限制,比如每30分钟要换个地方,音响不能超过5瓦,我根本做不到。这就决定了,我所能期待的不是警察的满意,而是容忍。大多数警察还是很够意思的,稍微听几句就悄悄走了,当然每次警察出现在视野的时候我都选择唱一些很柔美的曲子,以柔克刚。有那么个别几个警察却对我很不待见,每次都冷面赶我走,而且下次再见,态度就更凶了。我一直想搞清楚那几个警察的排班规律,却始终不得要领而不了了之。好在巡逻看来只是个临时的苦差事,每次我对个别警察开始苦恼无比的时候,他就好象消失不再巡逻了,呵呵,肯定抓我等小民有功而高升了。时间久了,我也发现,对付警察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有很多的观众。观众的不满和嘘声会让警察压力很大的,很多次人群开始起哄以后,警察也顺水推舟乐得做了好人。
渐渐的,“大广场唱歌的中国人“成了我的名片。街头表演的同时,也接到了更多的演出邀请,酒吧,餐厅,婚礼,聚会。在不知觉间,有机会认识了很多世界各地朋友,在语言上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呵呵,比较有趣的事情有,因为唱歌认识了一个美国朋友,后来知道是美国驻比利时签证官,结果被同学另有目的非分要求希望结识云云;曾被邀请到一个意大利黑手党聚会场合演唱,得见众头领和酒池肉林之盛况;曾受一群观众之邀演出后坐在广场聊天,不料其中有混有一通缉犯,被特警冲锋枪围攻而押走,呵呵,没押我。
在近8年的游唱卖艺历史中,在游历过的地方,我也被效仿复制了若干次,比利时,德国,瑞士,加拿大,国人,洋人。他们大多对我心存感激,有一个比利时的牙医,他每次写信来都会提到我改变了他的一生,街头表演是他一生最快乐的事,让他重新找到了自由云云。是啊,那也是我自己最难忘的时光。
[ 本帖最后由 blackbird921 于 2010-2-14 16: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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