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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吉他中国二手论坛交易发贴规则与规范》(所有新老用户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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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0: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吉他中国二手论坛旨在为热爱吉他、喜爱吉他的琴友提供一个安全、快捷、专业的在线免费交易乐器平台!
为了更快更方便更安全的在这里交易,就必须遵守这里的规则与规范!
您在此交易即表示您已经同意了《吉他中国二手论坛交易发贴规则与规范》!
吉他中国为琴友提供二手中介收费服务,该服务为自愿!
但非中介出现的任何被骗问题后果支付,我们只能尽提醒义务!

请详细阅读以下规定


一、二手论坛分区说明:
==========================

主要分为个人二手区和非个人(个人商贩和淘乐器区),二手各论坛说明如下:


二手电吉他区:个人二手电吉他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二手木吉他区:个人二手木吉他(民谣吉他、古典吉他)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二手贝斯区 :个人二手贝斯吉他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二手效果器区:个人二手效果器类设备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二手音箱区 :个人二手吉他音箱、乐器音箱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二手杂物区:个人二手数码音乐设备等其他音乐相关产品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


淘乐器区:免费琴行用户的网络乐器自由买卖集市

个人商贩区:个人性质经藏从事乐器买卖的贩子(无贬义)专区

二手论坛办公室:自主交易、中介交易等交易行为、咨询与揭发、找人与投诉等非二手“买/卖”专门处理办公室


二、二手论坛规范:
=====================

1、凡注明“个人二手”的设备交流论坛,琴贩子琴行在这里发贴立即封id、ip,这点决不容商量,只要在帖子当中(包括帖子主题、内容、签名)琴行标识和经常从事倒买倒卖的直接封;  琴行的”个人二手设备“ 也必须发到”淘乐器区“!

2、任何交易,包括免中介交易和其他所有论坛的各种交易公示贴都请发到“
二手论坛办公室”,否则都直接删除,而不通知;

3、琴行、琴贩子(无贬义,实在想不到别的称呼)在此敬告:
我们提供了免费的“淘乐器区”和“个人商贩区”,你们喜欢折腾、倒卖乐器,请发到这里,你们的东西好,在哪都能卖;


4、再次严重敬告:如果确认是琴贩子去个人二手论坛捣乱(发贴、回贴,包括马甲,我们有权利查IP),立即清空帖子,
封ID、IP,决不解释。

5、其他,比如
同时转让吉他、效果器、音箱,建议以最贵那个产品为主,比如音箱最贵,建议发到二手音箱论坛;

6、警告关于频繁顶帖子行为,欢迎监督,对于每天顶超过10个的ID,我们有权随时
封ID、IP,清空数据

7、
即日起发起大家监督,大家举报活动,严格规范二手论坛,使得这里成为真正的二手交易平台

8:不提倡斑竹、荣誉会员(经常倒卖免去荣誉会员)在此经常买卖二手设备(偶尔可以),如需经常买卖,请用普通会员ID,谢谢


一些特例说明:

1、我是XXX 版主的朋友; 我是管理员 XX的朋友; 我是XXX的朋友
官方解答:
对不起,在2手,一视同仁,谁的朋友都一样,2手斑竹是这里的主管,请不要拉虎皮 扯大旗; 另外,我的朋友千万别拿我的名字来压版主,熟悉我的斑竹都知道不好使,我已经反复交代过版主了,越提我名字,越严肃处理~~~ 真正的我的朋友从来不给我添麻烦的~

2、荣誉会员 交易问题
官方解答:请到站务查看”荣誉会员“手册,如果你觉得这个荣誉会员是份荣誉,那么请遵守手册;如果你觉得这个荣誉会员一文不值,请主动通知管理员取缔,谢谢,这个不会改变的。



三、发帖注意事项:

==================================

1、只要在各 二手论坛发贴有琴行标记、琴行签名、大量倒买倒卖签名、TAOBAO店行为的“非个人二手”交易,一律直接封ID!
再发封IP,清空所有帖子!(包括VIP琴行也不允许在2手买卖)


2、在2手论坛公开卖假琴的贩子,直接封ID!
在卖琴的帖子里请务必说明所卖琴的型号、产地、是否正品!如果不说明产地、型号和是否正品,斑竹有权自行判断,是否为假琴、仿琴,然后直接处理。手工琴/二手手工琴带有销售性质、定做性质等销售行为,请移驾个人商贩区或者淘宝乐器区!大家一起监督(欢迎举报)!


3、帖子标题不许添加大量奇异符号 版主有权删除而不通知不解释

4、发贴内容必须有以下的内容:设备的名称,新旧程度,物品所在地,联系方式!

买贴格式标题示范:
我要求购:9新左右的BOSS OD1过载   北京


卖贴格式标题示范:
我要转让:BOSS MT2  450元  9新   南京 (卖几样东西时不要多开贴,整合到一起)

交换设备标题示范:
以物交换:9新的GT6 换GNX2

又卖又买标题示范:
我要转让:卖KORG 1500G,求购GFX8合成   沈阳

自主交易标题示范:
普通交易:我与某某交易效果器GT5一个

中介交易标题示范:
官方中介:我与某某交易效果器GT5一个,请斑竹中介

其他规定:  
            1 禁止使用大图片签名
            2 禁止重复发贴
            3 尽量不使用表情符号
            4 禁止漫骂,人身攻击,性质恶劣者封,无须事先警告
            5 不按规定发贴或标题含糊不清的 一律删除
            6 非二手的仿琴,禁止在2手论坛发帖。

5、现在采用填表格式发布信息,对于“姓名”“电话”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地方,使用假名或者假电话可以理解,但不支持,同时,使用假名或者假电话用户可以怀疑其诚信程度,以及质疑是否为骗子!  但价格必须要标,不标价格的帖子版主有权随时删除而不做任何解释。



四:2手论坛以及个人商贩/琴行发布信息说明!
========================================

吉他中国论坛网络琴行一条街下属二手个人论坛、商贩论坛、琴行论坛,全部升级采用表格式来发布买卖与转让信息,基本形式如下:



其中很多人质疑“姓名”和“电话”这几项,“设计个人隐私”,这里说明下

我们无意强迫任何人必须如实填写,毕竟我们也没时间和能力去验证是否真实,但规则是给普遍用户使用的,不是给特殊用户,不管这个特殊用户是骗子也好,是真正的老实人也好。

关于“姓名”和“电话”这几项,填写的建议:
1、如果是个人转让,您可以用化名,用个不存在的电话,用化名可以理解,但如果没有电话1是联系不方便,2是可能让人认为转让的诚意不足;当然为了交易方便,真正急着买卖的知道如何填写;

2、如果是商贩,电话必须写,否则版主有权删除,因为你经常从事乐器交易的,你的电话公开,也是个诚信的标志,对于不公布真实姓名和电话的商贩大家可以怀疑他的诚意;

3、如果是琴行,姓名 这项 建议写  琴行名字,电话也要写,这个不用多说了,建立你自己的品牌与威信靠啥?细节!对于不公布琴行信息的用户更没什么可信任的了。

关于价格和所谓的明盘:
因为价格不涉及到任何隐私,所以,所有信息帖子必须标明价格!对于没有标明价格或者胡乱填写的(比如000,9999999)价格交易帖子,版主有权不经通知直接删除,而不做任何解释!
必须明盘交易,抵制任何价格蒙混的行为,对于多次发布不明盘信息的ID,我们有权归为“不良用户”,直接封ID,欢迎大家监督和举报!

同时声明和倡议:
我们的原则是:尊重所有用户,为每个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是我们高兴做的事。个人转让 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与我们没利益关系的商贩(守规矩的)和贩子(不守规矩的)也是我们的用户,还有免费的琴行和VIP琴行都是我们的用户。我们尽力为每类人提供属于你们自己活动的区域,在“如此明晰”的论坛划分与规则出来之后,如果还有人不遵守规矩,广大用户也不会放过他们的。但是:现在有了规矩,就请遵守规矩,去你该去的地方买卖设备,这样你方便,买家也方便。

吉他中国论坛说明:
VIP琴行专区:吉他中国签约认证琴行,只有认证琴行能发贴,没认证的想发也发不了的;
淘乐器区:免费琴行产品售卖区,说明下,VIP琴行也可以在这里发帖,但也要遵守首页显示不超过3条的规定;个人商贩谢绝到这里发帖;
个人商贩区:就是论坛里大家常说的“贩子”专区,主要是个人性质经常从事乐器买卖(不管新旧)的商贩售卖区,包括一些DIY的产品都可以在这里买卖,谢绝琴行用户在此买卖;
二手区:包括二手电吉他、二手效果器、二手音箱、二手木吉他、二手贝斯、二手周边等皆为个人二手吉他音箱、乐器音箱转让与求购或者交换区!任何个人商贩、琴行在此发帖直接删除,严重者封ID。


五、版主管理流程
================
1、吉他中国二手论坛提升以下版主为超级版主:
lyh0720,liuyikang,xuechenweiqu,knkcool,冷秋
即日起:二手的超级版主可以跨版处理其他二手版(只限二手版)的管理,以便及时删除、移动违规帖子!
任何会员可以监督,并向以上超级版主举报!

2、其他版主重点还是自己的辖区。
但并不意味着超级版主 和 版主 有大小之分,只是管理辖区的一个区分。

3、每个二手分论坛设置有固定帖子 (关闭状态,不能回复),由该版版主发布(取消管理员原来的),任何会员可以通过短消息PM来举报! 这样也能保障举报会员。版主一经查实,将进行处理;如果是诬陷举报,1次警告,2次封ID。

4、“目前,很多人在问题反馈分类上发转让贴 ” ,即日起,凡是 发到“问题反馈”上的交易帖子,直接删除,而不再通知。因为不认真填写交易信息,本身就是没有诚意的。


5、再次重申:有关二手论坛的任何问题,尤其是删除帖子,移动帖子的投诉,请直接到“二手办公室”咨询与反馈!
详细说明: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56284-1-1.html

6、版主有权对于老用户违规帖子直接删除而不予以通知! 对于新用户1次警告,2次删除,3次封ID~!

二手论坛不断完善,是为了给更多的人一个安全 、方便的自由交易平台,让我们一起来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六、斑竹管理说明
==============

关于封权
1、一个基本出发思想就是:1提醒 2警告 3封杀的三步走
二手版主还是要做到先警告再封人,和谐管理,对于初犯的用户,删帖或者转移的时候,给个短消息;对于明知故犯的钻空子的人,给个短消息警告一下,再犯的时候可以考虑封掉(短暂,推荐为1,3,5天),并且发帖子声明一下

具体可以参考GC版规
吉他中国斑竹管理手册:封权说明-斑竹与会员必读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70278-1-3.html


2、封杀 尺度
封杀分为永久杀,还是临时杀!
对于买卖交易的用户(包括贩子,商贩,马甲等),原则上只要不在违反规定的基础上恶意攻击版主,都不采用永久杀,都为临时杀,即封杀1天,3天,5天,1周,根据严重程度来封,原则上建议最多封1周(确认是马甲可以考虑封长点)

封人时间别太长,如果没有重大错误的,封几天警告一下就行,毕竟版主是为琴友服务。
版主和会员不是对立面,而应该是朋友,琴友,版主是为更多人服务的。

3、二手版主到底是为谁服务?
二手区的版主,要记住自己的职责,就是帮助更多会员顺利的完成交易!一切操作都要以此原则为核心。
每个操作前,都问问自己,是否此操作能帮助更多的会员。比如发错区的,重复发帖的。
二手斑竹的管理不是天天去盯着贩子,版主是盯着骗子,引导大家正常、安全交易。
所有的管理是为了给更多人舒适的论坛环境,版主“驱逐”贩子离开个人2手论坛,是为了给更多的个人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我们相信:某些人的不满,正是大多数人满意的反衬!

4、版主到底触动了谁的利益?
GC论坛的斑竹除了琴国乐器的为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版主都是:志愿者!  这也是GC最牛的地方——有那么多人愿意与他荣辱与共! 但是:这些人和GC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也不收GC 1分钱,所以:他们的管理 也不可能为了利益去管理。
GC没有为自己的利益去管理的版主,如果有,他也做不了版主,这个也是接受所有会员(包括贩子)的监督和举报。

5、敬告那些遵守规矩的琴行和商贩
你们在这里交易,为琴友所需提供正品吉他和优质服务,我们愿意保障你们的利益,也高兴大家共用一个平台,多利用你们的言行,证明:产品好在哪都能卖,服务好在哪都能卖,我们支持你!

6、警告那些不良琴行用户和贩子
别让我们看到你的签名,只要签名有TAOBAO 有琴行网址,在个人2手区发帖,我们都默认为贩子,都有权过问,这个权利是大家赋予的。只要你在2手论坛不规矩,我们就有权利把你清出到马路边上,我们的大马路是给更多琴友服务的,既然你们是贩子的命,那就在路边摆摊。但是如果你要跟我们叫嚣,我们还是会封杀的!

7、会员到底该如何看待版主?
有些贩子叫嚣 版主有点“职权”就怎么怎么,却从不问他们自己是否遵守基本的规则,他们忘了或者他们根本不能体验 版主也是来自于会员,他们自己固有的思想就认为“版主就是管他们的”,他们自己的奴才本性,决定了他们对所谓的权利的崇拜。何况,版主难道是能享受国家津贴的官职吗?

8、版主的工作的及时答复
二手区版主任务重,所以要认真负责,每天无论多忙,最好都到论坛看看,处理一下举报也好。
别让举报的朋友太长时间得不到回复。
举报的用户,选择举报的斑竹请尽量选择该版块的斑竹。
如果版主24小时内不答复或者处理,请举报给“GC中介客服”
如果“GC中介客服”3天内无答复,请举报给“管理员”

版主不可能24小时都在线,不答复不代表着工作不认真,让举报给GC中介客服,因为这是他的工作。

9、重申:二手版块站务有单独办公室 请在该板块投诉
二手版块站务有单独办公室
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108-1.html

任何关于2手的问题均可在此反馈与投诉,或者举报。
如无人回复,欢迎直接跟 2手对应版块版主举报
版主不作为 请向“GC中介客服”举报!


七、版主交易问题:
=================

提醒广大会员 关于版主的交易问题!任何人不能先款!!
斑竹、超级斑竹严禁做中介或者从事乐器买卖问题:任何会员、斑竹在论坛从事二手买卖服务均是个人行为,与吉他中国无任何利益关系,吉他中国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欢迎以斑竹ID身份进行交易,尤其不允许“荣誉会员”经常从事2手交易,建议使用其他普通会员ID进行二手交易。任何斑竹、超级斑竹、荣誉会员论坛本论坛均不提供担保。

斑竹、超级斑竹的个人闲置乐器,可以交由“GC中介客服”免费代卖,免费中介。

详细参考: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274416-1-1.html


论坛下面公示:
论坛除正规中介交易外所有交易发生的问题均与本论坛无利益关系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论坛所有斑竹与荣誉会员不欢迎参与二手交易反之所产生任何的问题均与本论坛无关

请不要相信任何ID的先款交易,以防被骗!

同时再次提醒广大版主修改密码,加强密码和保护,如果不修改请自动辞职!

同时,请没有备案的斑竹1周内尽快按版主手册要求,进行备案~
详细看这里: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274416-1-1.html



八、官方中介说明与流程
===================

有很多新朋友在第一次使用中介服务的时候对中介服务的流程并不是很熟悉,为此我重新把官方中介的流程给大家发一遍,新手可以来学习,老手也可以进来提高

下面我们开始:

买方、卖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确认中介费,运费等项目的承担
    |
    |
由买卖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在官方中介交易区发布交易公证贴,买卖双方回帖确认交易信息无误
    |
    |
中介回帖帖确认交易后,买方向吉他中国二手中介负责人汇款,汇款帐号必须是这些帐号,请进>>
    |
    |
二手中介负责人确认到账以后,回帖通知卖方给买方发货(重要!一定是中介说可以发货了,再发)
    |
    |
卖方发货以后,,在交易帖子中上传单号和照片,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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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方收到货后第一时间检验货物(真假和有无损伤等问题),如果有问题回帖说明等待中介处理
    |
    |
确认货物没有任何问题后买家在第一时间在交易帖中回帖,说明东西没有问题中介可以打款
    |
    |
中介给卖方汇款,卖方收到汇款后,通知中介负责人交易结束,交易完成(www.GuitarChina.com/2s)

中介时买卖双方正确回帖的必要性

我解释一下正确回帖的必要性

1:方便记录:我每天要经手很多的帖子,快捷的记录在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让我工作不出现错误,也可以给琴友更快速度的服务

2:不敢猜测:每日进账相同数目的钱很多,买家不回帖说明打钱的时间,打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我怎么敢冒然去猜测哪个钱是谁的,这属于高智商人士干的事,我不敢冒险

3:汇款安全:卖家需要回帖的格式,我不说我订的格式有多科学,但是都是最必要填写的项目,可以保证我打钱的准确性,保证卖家安全的收到钱,

请给予理解,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谢谢~
买家打钱后,卖家收钱时,都请联系中介一下,论坛短消息或者QQ


九、骗子行骗的主要招数
===================

1。价格很便宜,比正常的2手价低很多,来诱惑你
2。卖的东西是低挡的,比如505、707之类的,钱虽小,但骗子不嫌弃
3。冒充斑竹中介或冒充斑竹卖,大家稍微警觉点就可以识破
4。放长线钓大鱼,先成功地交易1次或N次,让你放心,消除戒心,获取信任
5。过于标榜自己的,诸如美丽人生之类的,把自己夸的跟朵花一样美
6。挂羊头卖狗肉的,本来是台湾的说成日产的,或给你寄点垃圾
7。先要预付款的或设备价格的一部分的
(想来这个也得逼他中介或者淘宝)
8。用马甲来吹捧卖主的
(楼主信誉无敌,谁跟他交易都可以放心)
9。抢手货,买家又急需, 怕下手晚了,失去机会,就急于交易了。
10。用发货单据、包裹单据、运输单据等来骗钱的
(骗子有可能出示的是假单据、或追回原物或发点破烂)
11。一般用新注册的号来交易设备的有很大可疑性
12。如果你联系了卖家,他说货不在他手里,在朋友那里 要求你把钱给他,他在把货发给你
13。交易坚决不中介的,甚至不淘宝
(那就坚决不买他的)


PS:  (1)QQ等级很低很低的,论坛是新注册的用户,几乎没发贴量的ID,要小心为好.
   (2)可以向对方索要手机号,通过专用的查询网站查一查手机的所在地,IP地址也可以鉴别一下,看看卖家上网和论坛的IP是否和他说的一致,不一致的要落实一下,因为通过网吧和代理网站上网IP不是真实的地址.
   (3) 论坛呆的时间长的人,也别摆老资格,别犯低级错误, 淹死的也有会游泳的.因为骗子的招数也在更新,即使骗子招数不高明,很朴实,也很低级

         (4)不要意气用事,被骗的都是“纯爷们交易”的

      总之 交易如战场, 先要知己,再知彼,才比较稳当,花钱买教训是不值当的


2手论坛上十大XX名言
原作者:SIGHLEE

1:拒绝中介。知道的人都了解我的信誉怎样,不相信的人就去翻翻我的交易帖子。(款到发货包括在内)
2:这哥们人好,这哥们人没话说,琴好人也好
3:沙发。顶了
4:拒绝短信,拒绝论坛M价格,喷子绕道,大刀者绕道
5:请大家进来,我和XX交易出问题了,然后接2连3出了很多关于XX交易出问题的帖子
6:帮顶贴的全家活100岁,200岁。以及诸如此类的帖子。
7:在问题交易中的陈述:
8:写交易记录的
9:朋友,亲人,女朋友出事,琴行装修……所以急出XX
10:各种错别字乱飞的



十、关于假琴
=============

(包括各种以“手工琴”名义存在的未经授权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乐器以及配件)贩售行为:

1、吉他中国论坛继续一如既往的坚决打击假琴,公开交易买卖假琴者(包括个人的二手假琴)初次,封贴通知警告,再次,立即封ID,IP,不容商量!!

2、任何琴友都有权利和义务举报贩售假琴贴子,直接向各版版主举报,版主3日内不处理,请向管理员举报!

3、任何在中国大陆的乐器批发、代理单位(无论是否是吉他中国客户)都有权利投诉假琴销售琴行,直接电话:010-84037131或email:guitarchina#163.com(请自行将#换成@)

4、吉他中国依旧免费为一些琴行和贩卖吉他用户提供“淘乐器区”,但郑重提示:请遵守论坛规则,卖假、扰乱论坛秩序立即封!

5、对于个人签名含“琴行标记、琴行签名、大量倒买倒卖信息、TAOBAO店”非个人交易的广告信息者,如到处乱顶帖子,一律封ID!

6、对于VIP琴行,严禁在论坛有假琴销售,同时也请广大琴友注意与监督,只要VIP琴行在论坛发现假琴,立即取消其VIP资格,但对于传统领域我们还没有办法进行管理,毕竟我们不是执法部门,但是我们一定会在所能管理的领域坚决抵制假琴。


附录:其他可能有帮助的信息
========================

1、论坛上传附件时出现“无效的图片文件”的解决。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73137-1-1.html

2、网络购物安全指南—经常网络乐器交易注意事项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783598-1-1.html

3、二手乐器区绝对版规:被删帖/被封ID的及在此交易的必读!!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666143-1-1.html

4、5块钱的中介:是选择安全还是选择烦恼?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730101-1-1.html

5、再次公开提醒广大会员 关于版主的交易问题!任何人不能先款!!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952501-1-1.html

6、防骗特别提醒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918665-1-1.html

7、吉他中国论坛开通个人商贩区 即日起严格执行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4026-1-3.html

8、吉他中国二手论坛全面改革 绝对为个人二手服务!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3352-1-4.html

9、 关于买卖信息说明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666143-1-1.html

10、官方中介指南:服务流程详细介绍以及注意事项!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4204-1-1.html


11、关于2手论坛以及个人商贩/琴行发布信息说明!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4820-1-1.html



忠告:
====
1、在这里交易,就请遵守这里的规矩
2、不遵守这里的规矩,请另选宝地
3、真正会卖东西的人,在哪都能卖
4、不能为卖点东西,连身份都不要了
5、骗子骗吉他爱好者不会善终
6、倒卖假琴的琴行和商贩千刀万剐
7、斑竹都是志愿者 管理无商业利益
8、欢迎任何形式的监督 监督会员或者斑竹
9、对于纠缠的贩子不解释 直接封
10、这里是爱琴人的天下 不是爱钱人的地盘
11、遵守规矩,快乐交易!


向遵守这个论坛的规则的琴友致敬
向已经步入正轨的个人商贩提出表扬~~
向顽固不化不久肯定会死掉的小贩默哀!~
向辛苦认真负责的斑竹致谢!
向一切监督着这个论坛所有人的ID 致敬!
发表于 2010-12-3 10: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希望各位二手区的用户朋友们,大家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论坛规定进行交易,这也是为了保障所有通过二手区进行交易的用户权益。

版主都是遵照论坛版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相应的负责版主沟通协调,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7-30 13: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8-15 00: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9-13 15: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号已经很久了,为啥也不能发帖了啊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12-22 22: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5-8-7 10: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2-24 16: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3-23 14: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7-12-21 08: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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