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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1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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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个人认为楼主的问题,核心还是取舍的问题,而非谁能谁不能的问题。
取舍的问题一直都存在,下面举个例子。
杨雪霏演奏《彝族舞曲》时,一些地方用了“轮双弦”的技法,采取古典吉它轮指的方法,但与一般轮指不同的是,她轮指的对象是相邻的两条弦。用这种方法,需要演奏者右手IMA三指要用很大的力量(克服拨弦阻力),且只能用靠弦奏法。这种奏法的缺陷也很明显,那就是轮音较“闷”,被轮的双弦各自音量不均衡,且总体音量较低。这些原琵琶曲的特殊乐段如果用殷彪老师的外轮来演绎,虽然音量和均衡相对要好一些,但要求更加苛刻,即能被双轮的基本上只能是一弦和二弦,否则轮指时,非常容易碰上相邻的弦,严重干扰轮指的演奏(杨氏轮双弦没有这个问题,可以23、34、45、56,只要你右手IMA指的能力够强)。杨选择了牺牲音色。
以“爱的罗曼斯”为例,主旋律若用靠弦奏法,个人认为最富表现力;如果采取勾上弹法,个人认为表现性差得不是一点点,而且不仅仅是音量的问题。
个人认为楼主的观点激进了些。可以走自己的路,但别让别人无路可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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