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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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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做生意就是做生意,卖琴和卖日用品一样,因为质量问题人家找来了,你就要做售后服务。谁的问题谁负责,道理讲清楚
2.吉他音色本就很主观,4000元的不如40000元的,这一点卖家清楚,买家也清楚,小学生都知道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不必经大神们再三普及
3.质量问题是客观的,对于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如买卖双方共同确认过,那就没说的,退或换。卖家躲不掉,买家也不必急于秒解
4.本就一起普通的产品质量纠纷,我却看到了很多网友牵扯到了区域、气候、国产、进口等等附加条件。其实这大可不必。马泰琴、法丽达这种国内外厂牌,出货时箱子上不会写:仅供经纬度XX,XX,亚热带气候买家。吉他就是吉他,避免极端条件保存即可,现在吉他市场普及,琴友世面见过多了,误人子弟的话少说为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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